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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

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集團公司事故彙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2

一、礦上每週由生產礦長帶隊、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參加對井上、下及作業點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必須責令有關人員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二、礦上每月由礦長帶隊、生產礦長、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參加,對井上、下,採、掘、通風、機電、運輸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必須責令有關人員 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三、有關區、鄉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到礦進行安全大檢查時,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責令有關人員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違章行為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

五、生產過程中若有人主動制止他人違章者、有功人員及安全生產中的積極分子予進行獎勵。

六、獎、懲金額根據情況而定,獎、懲額度在50——500元之間。

七、每次獎、罰必須在當月兑現,並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加發,絕不手軟。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3

公司每年初,將確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目標管理分解方案,另形成正式文件。同時統一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 1、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主要內容包括:傷亡事故控制指標;創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指標;遵紀守法違規行為控制指標;履行責任、落實制度、實現規範管理的達標指標等。 2、與機關部門簽定的管理目標責任書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落實程度指標;指導、監控本業務系統基層崗位人員貫徹執行公司制度的深度指標;按規範化的管理要求,年內本系統業務管理總體水平提升幅度指標等。

(二)每年初公司法人代表與、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公司處室、部門負責人簽定目標責任書;所屬項目部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與項目經理簽定,並報公司備案;新接工程開工前十日內簽定目標責任書籤定後統一由公司安全處建檔管理。

(三)考核工作由公司統一按排進行。 1、對“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與公司工會主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考核班子,按每年考核一次進行,上半年於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於12月下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對照“安全目標責任書”彙報;對照公司制度查資料;對照行業規範標準查現場。在作出考核結論的同時,對發現的問題要下達整改通知書。考評結果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考評資料由公司安全處存檔。 2、對機關部門“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考核,由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公司領導與工會主席組織有關人員成立考核小組,每年考核一次於次年一月上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對照責任書聽彙報,對照

制度要求查資料,依據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評價責任制履行狀況,而後形成書面考評情況報公司領導班子作出考核結論。 3、對機關職能人員的崗位責任制考核,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的業務系統,分別對本系統各部門職能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方法是:組織本分管系統各部門的職能人員會議,聽取每個職能人員的書面工作總結報告,對存在問題進行點評,並將考評情況於次年元月上旬以書面報告機關考評組。機關考核資料由公司組織人事處存檔。

4、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組織考核。

(四)考核工作結束後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做出對考核結果的獎勵、表彰、處罰、處分意見,由公司領導班子做出對機關部門和職能人員的獎勵、表彰、處罰、處分意見。對項目部考核的結果自行實施獎懲。

(五)考核工作的具體方案由考評班子研究制定。

怎麼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方法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製度獎懲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和職工所規定

的再他們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的制度。

公司根據各個部門人員的不同職責範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職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

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

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並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籤

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

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

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週、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

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於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

八、 獎懲方法: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

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

並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起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人罰款300元)並提出警告處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後加倍罰款。

九、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

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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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4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 目的

對企業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有效控制。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內部。

3 職責分工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更新以及更改,同時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年度目標與指標。

3.2 各部門、車間對該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進行編制。

3.3 安全領導小組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年度目標進行審定,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批。 4 管理內容

4.1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依據:

4.1.1 上級下達給公司的目標與指標,公司必須完成;

4.1.2 必須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公司“安全發展”的需求;

4.1.3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既要有安全管理的目標,也應有可量化的事故指標;

事故指標

(1)杜絕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火災、重大設備事故發生;

(2)公司沒有行政性處罰事件發生。

管理指標

(1)20xx年公司創建“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國三級”達標通過;今後做好鞏固和發展工作,20xx年要確保複評通過;

(2)公司每年的“安全資金投入”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中指標提取。

4.1.4 根據“PDCA”管理思路,在評估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4.2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要求做到層層分解:

4.2.1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公司的總體目標與指標,結合各部門、車間的實際情況,將目標與指標分解給各部門、車間,通過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形式來完成公司與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分解工作。

4.2.2 各部門、車間根據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與本部門、車間下屬單位(班組)、重點崗位職工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3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組織實施:

4.3.1 公司通過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下達每年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以及實現目標與指標的相應措施。

4.3.2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綜合目標責任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個部門、車間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的情況進行監督工作。

4.3.3 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的目標和實施計劃進行編制;同時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進行組織實施;車間應當將目標與指標分解到班組、關鍵崗位。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考核

4.4.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檢查考核辦法,採取日常監督檢查、考核與年度檢查考核相結合;

4.4.2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結果作為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績效評定的依據,並存入檔案。

5 附錄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5

對新入廠的人員(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代訓工、實習和參加勞動的學生以及其他人員等)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崗位資格後方能上崗。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6

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務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餘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尋呼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個性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務必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務必徵得家長同意。

10.做禮貌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羣眾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務必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4.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職責。需要組織校外活動,務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級申報取得批准,方可進行。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潛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就應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剩餘的錢必須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摺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幹後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裏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羣眾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務必自覺做好羣眾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狀況應及時報告,用心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務必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職責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羣眾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羣眾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衞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公寓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門衞人員務必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校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生活教師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衞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房門應加鎖關掉,對學生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7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單位)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8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是:預知危險,消除隱患。

二、安全檢查的資料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維護、查隱患。

三、安全檢查的週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項目部每週一次、班組每一天一次。

四、安全檢查的方法是:看、量、測、動作試驗。

看:查看安全技術資料、持證上崗、現場標誌、檢查驗收資料、三寶使用狀況、四口防護狀況、機械設備防護裝置、生活設施和現場禮貌施工等。

量:進行實測實量,如用尺量腳手架各杆件間距、電箱安裝高度等。

測:用儀器儀表進行實測,如用水平儀測縱橫向傾斜度、用接地電阻儀測接地電阻值等。

動作試驗:對各種限位裝置檢驗其實際動作靈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機的超高、停層、防墜限位保護裝置、漏電保護器等。

五、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架體、設備、施工用電、三寶四口、現場防火等。

六、項目部應做好安全見車記錄,除進行每週安全檢查外,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應做好堅持日常巡查,填寫工地安全日記。

七、除定期安全檢查外,還要進行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針對雨季、颱風期、冬季等可能給施工安全帶來的危害而組織專門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為防止施工人員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而進行安全檢查。

八、檢查中對施工現場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緊急狀況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隱患務必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好整改。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9

一、日常安全檢查

1、一般工作崗位上的職工應在上班工作前,下班離崗前對有關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檢查。

2、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人,務必按時間、地點、路線資料進行認真巡迴檢查。

3、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在上班後應督促檢查本班組人員對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發生。

4、在交接班時,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也務必認真交接。接班後並作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要上報作業區,同時將狀況寫在交接班日記上。

5、安全、技術部門應堅持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聽取羣眾意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6、各級領導每日在佈置工作的同時,要佈置安全工作,並對所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的形式能夠是現場巡迴檢查、在調度會議上和交接班日記上檢查,夜間值班檢查。檢查的資料:

(1)、生產前的準備工作。

(2)、生產前的安全狀況。

(3)、各類規章制度或注意事項執行狀況。如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職責制,工藝控制指標和勞動紀律等。

(4)、安全設備。消防器材及防護用具的配備和使用狀況。

(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日的活動狀況。

(6)、檢修中的安全工作狀況。

(7)、公司負責生產的領導應經常對各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

二、定期安全檢查

(1)、各單位和部室每週進行一次安全自查。每月月底將檢查狀況、隱患整改狀況上報安全主管部門。

(2)、公司每月組織一次聯合安全大檢查。

Ⅰ、春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雷、防靜電、防觸電、防建築物倒塌為重點。

Ⅱ、夏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暑降温、防訊為重點。

Ⅲ、秋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火,安全防護設備和防凍保温為重點。

Ⅳ、冬季安全大檢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為重點。

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是羣眾性的安全大檢查,由生產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各職能部門,各單位可結合崗位職責制,根據不同的檢查資料有計劃地進行檢查。要邊檢查,邊改善,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經,如有限於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就應訂出計劃,按期解決,務必作到條條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3)、每逢節假日都要進行一次節日前檢查,聯合組織有關單位和科室參加,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的四次檢查,主要是檢查節日的安全消防措施,如節日值班、安全保衞、消防、節日生產準備等。

三專業性安全檢查

(1)、根據某些生產和特殊設備存在問題,組織專業性檢查,以便重點發現某項專業和不安全問題,透過檢查整改加以消除。專業性安全檢查對象是:電氣設備,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消防設施、危險易燃易爆物品等的檢查。

(2)、專業性安全檢查,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按安全技術規定的資料進行檢查,每年不得少於一次。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務必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務必對前次檢查登記的問題進行復查。

四、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互檢

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安全主管部門根據狀況需要組織不定期安全檢查、抽查和組織各部門、各單位進行互檢。

五、檢修前安全檢查

(1)、各種設備在需要檢修時,首先都要由檢修中心會同設備、安全、技術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准許進入現場開展檢修工作。

(2)、需要高空作業時,務必進行檢查如爬梯是否保險,梯子底端有無防滑橡皮,作業面附近有無高壓電源等不安全因素。

(3)、在檢修中需要動火的,在檢查時要檢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

(4)、檢查電器、機械裝置與外界聯接是否斷開。

(5)、檢查安全要求標記或危險標記是否都已做好。

六、檢修完工後設備開工前的檢查

由主管生產的廠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檢修完工後開工前的準備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個性是重大設備和精、細設備的檢查有關單位是務必參加的。檢查資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檢修工程是否完全結束,檢修人員和檢修設備是否撤離現場。

(2)、要檢查檢修人員所帶工具是否已經全部收齊,以免工具失落在裝置內或裝置的某一部位而影響裝置的正常運轉和生產或發生設備、人身事故。

(3)、檢修和新裝的設備,都務必貼合質量標準,有無漏氣、油現象。

(4)、有關安全裝置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5)、各種管線是否暢通無阻。

(6)、電氣設備電源是否接線完好、有無漏電現象,接地裝置是否完好可靠,接地電阻務必貼合要求。

(7)、照明、消防設備是否齊全好用。

七、隱患整改

(1)、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分級管理、限期整改,職責要落實到人。

(2)、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安全管理部門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直接向各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各單位限期整改,並將整改結果上報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安全管理部門。重大安全隱患上報公司領導。

(3)、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發現的安全隱患可直接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各作業區接到整改通知書要認真整改,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八、考核

(1)、企管處根據本規定對各部門、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2)、安全檢查的結果要列入安全評比活動資料中。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0

1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牆報、標語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通過組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月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地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範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的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3.1 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

新加入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實行三級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員均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初次培訓學時必須達到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安全部主管負責建立新員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

3.1.1公司級教育,由培訓部主任組織,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守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學時不得少於42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3.1.2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實施,側重車間的生產製度、生產流程、安全防範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3.1.3 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培訓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3.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

公司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脱崗一個月以上的員工,必須對其再進行車間/部門或班組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作業。

3.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對於公司生產部門從事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公司給予資格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教育培訓具備安全操作技能,能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條件,持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

3.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企業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培訓內容如下: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衞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3.5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由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並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職能人員參加勞動也應經過接受單位相應的安全教育。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堅持安全管理“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汲取教訓。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鬥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並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後,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__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衞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__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2

1.目的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將安全生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考核。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

3.1.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1.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並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並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3.2.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3.3相關職能部門

3.3.1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3.3.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4.運作程序

4.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4.1.1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歷

年和上年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員工教育培訓、作業規範、事故傷害等指標。

4.1.3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不能高於行業和安監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於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4.1.4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評估考核的結果,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委會成員召開會議,重新修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4.1.5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由安全科加蓋印章,分發到每個職能部門。

4.1.6安全科應設計製作宣傳欄,在公司顯耀位置向公司員工宣傳公司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並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

4.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修訂後,安全主任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成安全指標,分配到各相應的職能部門,並形成文件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2.2各部門經理應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向本部員工宣傳教育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4.3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4.3.1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連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一起,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3.2安全主任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並形成文件印發和保存。

4.3.3各部門負責人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培訓,向本部門員工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及其實施計劃。

4.3.4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與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評審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統計和監測各職能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並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

4.4.2若發現不符合情況時,要求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以防目標和指標產生過度偏差。

4.4.3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安全生產專題會上,對上季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小結,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負責人每年組織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並將考核和評估的結果填入《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評估記錄》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辦法考核評估記錄》中,並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及考核辦法》執行獎罰措施。

4.4.5根據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若需要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調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發到相關部門,並重新組織宣傳教育和培訓。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3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 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 100 元工人罰 款 50 元。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 200 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 處以罰款 50-100 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 50-100 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 50—100 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後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 500—1000 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 100 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並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 200-500 元獎勵。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4

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級,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學後,務必安排專人對所分管的教室、辦公室、各專用教室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包括電器設備是否斷電,用水設備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校內防護設施檢查每週檢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學生外出乘坐車輛必須要貼合安全標準,要對學生進行安全乘車教育。教育學生乘車時要注意觀察車況是否良好,乘員是否超員,司機有無駕照,司機有無飲酒。

三、飲食衞生安全

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爛、過期的食品。搞好個人衞生,嚴防病從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學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每兩週檢查一次,包括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

五、體育設施安全

由體育教師負責檢查,每週至少檢查一次,主要檢查體育活動所用器材設備是否合乎安全標準。

各班級要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定期對所分管的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糾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堅決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5

事實證明,公司制定員工獎罰制度,能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這其實也是員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則員工獎罰制度範本,僅供各位參考借鑑。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鈎,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怎麼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衞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並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户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於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形成後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並以申辯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槓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健康服務。依據衞生部《醫院工作制度和醫院工作人員職責》,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醫院醫療、護理、醫技、行政、後勤各科室及個人。

第三條本制度的解釋與實施由院辦負責。

第四條本制度中相關內容的執行方法:

(1)職能科室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調查核實;

(2)科室自查,缺陷上報;

(3)羣眾來信採訪反映缺陷,調查核實;

(4)院外各職能部門、上級領導監督檢查,發現缺陷,歸口轉報。

第五條凡發生涉及本制度規定的問題,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書面自查意見及處理建議上報院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七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獎則

獎勵對象:各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如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成績特別突出者,由醫院積極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單位推薦,爭取更高獎勵;對受獎人的事蹟在全院大會上宣佈或張榜公佈;並將有關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晉職、晉升考核聘用依據。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獎勵金額:50-1000元。

獎勵範圍:

第八條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複雜事件,並能及時採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

第九條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衞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獻計獻策且被採納,效果突出的。

第十條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新項目,為單位創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及重大搶救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於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

第十二條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者。

第十三條在各種意外事件發生時,愛護國家財產,見義勇為,保護了公共財產和羣眾利益,避免或減輕了損失者。

第十四條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為政為醫清廉,敢於同違紀失職行為作鬥爭,維護了醫院利益,成績顯著者。

第十五條敢於管理,善於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和兩個文明方面成績突出者。

第十六條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於抵制歪風邪氣,避免了較大資金流失者。

第十七條在後勤服務上認真、熱情,及時為臨牀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者。

第十八條獲得市級、區級或鄉鎮一級表彰獎勵者。

第十九條社會滿意度超過95%的科室或個人。

第二十條凡在正式報刊、雜誌發表論文的,區級獎勵50元,市級獎勵150元,省級獎勵300元,國家級獎勵500元。

第二十一條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關心維護醫院和病人利益,敢於舉報行業不正之風和損害集體利益者。

第二十三條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於助人,甘於奉獻,深受羣眾讚揚的;或由於醫德醫風好,技術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揚信、感謝信、錦旗、牌匾等,或拒收紅包的科室或個人,每次獎勵50元。

第三章醫德醫風罰則

第二十四條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完成應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務;或詆譭他人、抬高自己;或給集體、同事不搭台、不補台,甚至拆台;或挑撥離間,影響團結和工作,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視情節輕重,扣發500-1000元,且2年內不得有評優、晉升資格。

第二十五條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知情不報或故意隱瞞的,扣發責任人300元,造成後果自行負責。

第二十六條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發生冷、硬、頂、推、拖,扣發當事人50元,並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給予很好解決而使病人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投訴的,每投訴一次,扣發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條科室社會滿意度在85%以下的,扣發100元。滿意度在75%以下的扣發300元。

第二十九條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物品,除責令如數退還外,按收受紅包金額或物品價值的3倍處罰,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如對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須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負責人與當事人一道適時退回;對無法謝絕的錢物要及時報告並上交院部,由院部處理。

第三十條向病人或其親屬暗示,索要錢物,除如數退還外,按索要錢、物(折款)5倍罰款,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發生兩次及其以上者,除罰款、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降聘技術職務一年。

第三十一條醫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藥品商、器械商等宴請、遊樂,經查實,扣發當事人300元,扣發科室1000元;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器械、藥品採購等業務往來活動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類似回扣的,均視為受賄行為,除追繳非法所得外,給予回扣金額5-10倍的處罰及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未經醫院同意,藥劑科、藥庫不能擅自新進藥品;不準私自在臨牀中進行藥品、醫療器材等臨牀驗證。違者,扣發科室負責人200元,扣發當事人500元;從中獲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根據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十三條工作人員不佩證上崗或在崗不按規定着裝;窗口工作人員未掛牌或掛牌與在崗人員名字不吻合,扣發當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條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檢查報告的,扣發當事人100元,視其情節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如從中收受錢物者,除如數退還錢物外,扣發500元,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工作人員搭車開藥,搭車檢查,除如數補交費用外,扣發當事人200元。非醫學需要,利用b超等檢查,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鑑定的,扣發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條無故拖延診療時間,未按預約時間紿病人作檢查,出報告(機器故障或停電除外),扣發當事人100元。病人對門診的服務態度或質量不滿意,造成影響者,扣發當事人100元。不經醫院同意擅自停門診,發生一次扣發當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條不按規定項目標準收費的、擅自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擅自改變收費範圍,謀取私利的,追繳個人所得,並扣發當事人100-300元;收費部門亂收費、少收費或以無零錢找補為由拒絕收費,或不到下班時間停止服務的情況,扣發當事人100-300元,並視情節予當事人離崗學習1-3月。

第三十七條非財務部門、非財務人員擅自直接向服務對象收費,追繳所得款項,扣發300元,對於從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數追繳外,扣發截留金額的5-10倍。

第三十八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關係,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積極催收患者應付的各種醫療、檢查費用,發現一例,扣發當事人200元,並處以漏收金額3倍罰款。科室不處理,加扣科室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九條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務對象兜售衞生材料、藥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粧品等謀取私利的,除如數退出所得外,扣發300元,造成後果的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個人未經醫院同意外出體檢、會診、講學、鑑定、手術、辦班等外出服務,除交回個人所得外,扣發當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罰。如系科室擅自組織的外出服務,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發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內幾個人私自結夥外出服務,則按個人外出服務處理。未經允許的外出服務所致後果概由外出者負責。

第四十一條醫務人員不能將病人引導到院外進行診療、賣藥,經查實,扣發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專業技術職稱一年,情節嚴重的解聘處理。

第四十二條凡私自介紹病人外出檢查、治療、住院,從中獲取"介紹費"或好處費,或違反醫療規範,私自轉診服務對象或以介紹服務對象就診為由收受財物的,除如數退出所得外,扣發500元,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扣發1000元並降聘技術職務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條開不合理處方,做不合理檢查,給服務對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衞生資源浪費的,扣發200元。

第四十四條醫務人員違反首診醫師負責制和急診工作制,擅離崗位,玩忽職守,或推諉、拒收病人,延誤診治時機,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扣發當事人300-600元。造成醫療事故的,按缺陷、差錯、事故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十五條值班人員脱崗、怠工,延誤治療或其它工作,扣發當事人300-600元。造成醫療事故的,按缺陷、差錯、事故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職工,損害醫院和職工利益,獲取個人私利的,除追繳獲利外,視情節扣發當事人100-500元,低聘專業技術職務一年;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七條凡受到新聞媒體曝光批評或社會輿論指責或各級zhengfu、部門點名批評等有損醫院美譽、破壞醫院形象的行為舉止,經查實,科室所為扣發科室500-1000元,個人所為扣發當事人300-600元,同時給予當事人待崗學習1-3月。情節嚴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條醫德醫風差,業務水平低,被病人投訴一次扣發300元,如連續被病人投訴3次者,離崗學習3-6個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醫療質量罰則

第四十九條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衞生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操作常規、診療常規,認真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杜絕各種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的發生。如有違者,引發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發生,根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醫院的《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管理辦法》對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的判定標準進行分級處理。

(1)發生缺陷受到的處罰:重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1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輕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20元。

(2)發生差錯受到的處罰:一般差錯,一次扣發責任人20元;嚴重差錯,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

(3)發生醫療爭議(事故)受到的處罰:因技術水平有限而發生的非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賠償,賠償金額在5000元以下,個人承擔10%,科室承擔50%;賠償金額在5000元以上,個人承擔的10%加3000元以上承擔部分30%,科室承擔10%;由於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醫療護理操作診療常規、職業道德等發生的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賠償,賠償金額在3000元下,個人承擔70%,科室承擔30%;賠償金額在3000元以上,個人承擔的7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擔40%。

第五十條醫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規定的臨牀診療規範,對違反該臨牀診療規範相關條款的,每違反一條扣發責任人10元。

第五十一條住院病歷必須按照《衞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病歷質量評分標準》和我院的《病歷質量控制評分表》認真書寫,病歷質量實行三級質量控制。三級質控分

安全文明規章制度 篇17

旅行社安全教育和防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旅行社的正常經營秩序,保障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廣東省旅遊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旅行社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制度用於本旅行社。

第三條 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的指導思想,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第四條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維護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

(二)保障旅遊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三)預防以旅行社名義進行違法活動;

(四)預防交通、食物中毒、刑事和治安案件等旅遊安全事故;

(五)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第五條 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落實逐級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組(接)團,誰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 接受旅遊及有行政管理部門,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七條 總經理的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設立安全保衞專(兼)職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規定及獎懲制度;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技能;履行報告、處理本旅行社發生的安全事故的義務。

第八條 安全保衞專(兼)職人員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旅行社的日常安全工作及監督檢查工作,制定各種安全管理規章及應急預案,協助總經理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培訓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做好旅行社內保工作。

(二)接待、組織大型團隊、重點團隊時應安排專人隨團負責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問題,應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或嚮導遊人員、領隊人員通報,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三)建立安全工作檔案,及時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安全事

故情況,並接受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九條員工的安全職責

(一)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的安全職責:

樹立安全服務意識,維護國家、企業和旅遊者安全;掌握旅遊安全知識,熟知所帶團隊人員情況與接待計劃;履行告知、警示義務,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旅遊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處置並立即報告旅行社及當地相關部門。

(二)其他工作人員安全職責:

樹立“安全第一”的服務意識,遵守各項安全規定,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維護本單位內部環境的安全。

第十條 建立安全工作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章,加強旅遊接待中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中外遊客遊覽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十一條 建立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制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

第十二條 組織旅遊團隊和推薦旅遊線路,應當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三條 旅遊產品或旅遊線路的設計,應當充分考慮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避免可能影響安全的各種因素,防止可能對旅遊者造成的各種侵害,並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四條 為旅遊者安排的住宿、餐飲、娛樂及購物場所,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並以合同的形式明確相關方面的安全責任。

第十五條 銷售人員應當熟悉本社的旅遊產品,對具體行程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財產安全的問題,應當向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履行向遊客告知購買旅遊意外保險的義務。

第十六條 組織旅遊者參加旅遊活動,應當要求旅遊者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情況説明,瞭解旅遊者的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等,對無監護人隨行的未成年人或身體狀況不適合旅遊的遊客,要説服其不予隨團旅遊;召開出發前説明會,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

第十七條 組織學生團參加旅遊活動,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全程陪同人員;召開由監護人一同參加的行前説明會,並告知應當遵守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組織老年人蔘加旅遊活動,應當配備具有各項基本信息的個人胸卡;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全程陪同人員及醫護人員。

第十九條 組織公民外出旅遊,應當履行下列告知義務;

(一)旅遊目的地相關禁忌;

(二)旅遊目的地緊急救援方式和機構;

(三)旅遊目的地風土民情;

(四)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接待旅遊團隊,應當重點了解旅遊者的年齡、國籍、身體健康狀況、語言、全陪或者領隊人員的情況:在接待方案中,應當附有詳細、周密的安全防範措施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 進行登山、自駕車、狩獵、探險等特殊旅遊項目,應當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方案和相應的急救措施,且以書面形式明示旅遊者,並隨時提醒旅遊者注意安全,重要團隊需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實行員工崗位安全責任制。員工每年要接受10小時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安全技能操作實踐;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二十三條 聘用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應當持有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跡書。

第二十四條 在引導旅遊者旅行、遊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向旅遊者做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防範措施。

第二十五條 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做到:

(一)嚴守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安全和民族尊嚴:

(二)熟知團隊情況與接待計劃;在接待遊客過程中,應當向遊客宣傳旅遊安全知識、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對老齡和學生團隊,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隨時清點遊客人數,保障遊客的安全;

(三)在遊覽、購物、住宿及娛樂場所,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財物,防止被盜和發生意外事故;

(四)乘車時要提醒司機注意行車安全,途經危險路段要提醒旅遊者防止磕碰,到站下車要提醒旅遊者帶好貴重物品,停車時要提醒司機鎖好門窗;

(五)掌握旅遊者入住飯店的安全狀況,協助飯店對旅遊者介紹所住飯店的安全注意事項;

(六)不得組織、推薦旅遊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內容的場所或其它危險性娛樂活動;

(七)旅遊者患病、死亡,要嚴格按規定程序處理並及時報告;

(八)發生突發事件要沉着冷靜,不得擅離職守;保護好旅遊者

與事故現場,履行報告職責。

第二十六條 行李安全管理應當做到:

(一)旅行社應配備道德品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的行李管理人員;

(二)完備行李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旅遊者行李損壞或丟失;

(三)導遊人員接團後,要協助旅遊者查驗行李,發現破損、丟失,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並妥善處理。

(四)辦理行李託運,應提醒旅遊者鎖好行李,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 交通工具管理應當做到:

(一)租用的旅遊用車應當取得旅遊運營車輛資質,保險手續完備;

(二)自備的旅遊車輛應當經常進行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

(三)出車前,須對車輛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後方可上路行使;

(四)不得駕駛故障車輛及過期報廢車輛,不得疲勞駕駛,不得超載運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選擇安全可靠路線;

(五)緊急避險專用工具和急救藥箱必須放置在交通工具內明顯位置,且保證其合格有效。

第二十八 條經營場所要做好財務、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制定相應的財務、火災、刑事、治安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確保旅行社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九條 發生旅遊安全事故,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應當按照旅遊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 對於一般、較大、重大和外國人在華傷亡事故,嚴格執行有關旅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履行報告程序。

第三十條 在發生旅遊安全事故後應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傷員救護工作;

(三)通知被接待單位及家屬:

(四)協助公安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五)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六)屬於入境旅遊者的傷害事故,由公安外事部門通知有關國家駐華使館和相關單位;

(七)查找事故原因及責任人,汲取教訓,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三十一條 發生旅遊安全事故,本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履行報告義務:

(一)發生一般(III級)旅遊安全事故,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

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二)發生較大(II級)旅遊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市旅遊、公安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後再次報告;

(三)發生重大(I級)旅遊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市旅遊、公安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第三十二條 事故處理結束後,應當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對結果進行通報,以吸取教訓,並在3個工作日內寫出書面整改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至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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