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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規章制度(精選14篇)

獎勵規章制度(精選14篇)

獎勵規章制度(精選14篇)

獎勵規章制度 篇1

第一部分 銷售人員獎懲規定

一、 獎勵

(一)獎勵標準

1. 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條例、規定、文件等。

2. 行業基礎知識紮實,專業技能強,專業技巧高。

3. 工作認真負責、兢兢業業。

4. 服務態度優秀、服務水準高、並受客户表揚。

5. 團結互助、樂於助人。

6. 個人素質高,職業形象佳。

7. 鑽研業務,參加並通過相關考試。

8. 月、季、年等階段銷售業績名列前茅或個人業務發展快。

9. 對項目、部門、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

(二)獎勵類型

1. 提前轉正、試用人員提前轉正。

2. 專業獎項

月、季、年銷售冠軍,根據銷售業績頒發月、季、年銷售冠軍獎。完成並超額完成任務,定性、定量考核分數第一名。

(按照銷售總額1%給予獎勵)

(1) 三好銷售員(30-50元)

業務能力好、服務態度好、職業形象好

(2) 專業服務大使(30-50元)

服務態度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專業技巧等。

(3) 最佳職業形象(30-50元)

形象好、氣質佳、素質高、技術強。

(4) 合理化建議獎(30-50元)

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的員工設立合理化建議獎。

(5) 特別獎(30-50元)

對重要階段、重要活動作出較大貢獻者設立特別獎。

二、 處罰

公司視情節對員工給予口頭批評、書面批評、罰款、降級、辭退等處罰。其中口頭批評、書面批評形式同上“表揚”,其它處罰如下:

(一)罰款

1. 行政違規罰款

(1) 考勤以具體項目作息時間,公司規定為標準,從工資體現。

(2) 未按規定着裝,每次罰款10元。

(3) 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散佈不利於公司的信息,罰30—50元。

(4) 無故未參加相關例會,每次罰30元。

(5) 違犯以下任一項,每次罰款10-30元。

A、 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章等;

B、 未保持工作環境整潔,如枱面零亂、地面髒亂等;

2. 業務違規處罰

①明顯挑揀客户、懈怠工作、服務缺乏熱情、不主動與客户溝通者,每次罰款30元。

⑦透露客户、員工資料(薪金、佣金等)、項目及公司其它祕密,罰款50-1000元。情節嚴重者,扣除薪金並辭退。

(四)辭退並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並可同時罰款。

1. 嚴重違反公司、部門、項目組規章制度、條例、規定、文件等。

2. 無故礦工三日者。

3. 被客户投訴,嚴重損害公司形象、聲譽者。

4. 服務態度端正惡劣,與客户爭吵、打架者。

5. 與同事之間爭鬥,對同事惡意攻擊,製造事端者。

6. 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7. 利用工作職權收授別人財物、款項,謀取私利者。

8. 嚴重超範圍承諾客户,並造成惡劣影響者。

9. 傳播不利公司的謠言者。

10. 故意泄露公司機密者。

11. 連續三月未完成定額者。

獎勵規章制度 篇2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動素質教育進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我鎮國小教育教學實際,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師工作獎懲制度:

一、教學質量

根據市教育局要求,每學期對語數英三門學科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制。為保證教學質量,提高教師積極性,每一學科以班級為單位(剔除市教育局認可的弱智兒童,對於外來子女的處理辦法是一年級入學的按本地學生對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處理辦法做),根據期末考試及格率、優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標制定如下獎懲辦法:

1、兩率和獎:

(1)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獎200元。

(2)以最高兩率和為基準遞減,以10個百分點為一檔,每檔獎金在200元基礎上遞減50元(兩率和高於平均最少獎50元,低於平均不得獎。)

2、合格率獎:

(1)及格率100%(英語98%),獎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語98%)但達98%(英語95%),獎50元。

(3)每減少一名不及格學生獎50元。

3、懲:

及格率不到該年級該學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線以下5個百分點(英語10個百分點)的基礎上,每低5個百分點扣50元。

4、市統考:

市教育局期末統考的年級,學科及格率和優秀率同時超過市平均的,該學科所有任課教師每人獎100元,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獎300元,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後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競賽獎

A.學生類競賽獎勵標準

獎級

獎金別 鎮 吳江市 蘇州市 江蘇省 全國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發表 10 40

注:1、學生競賽必須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並且列入學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雖系教育部門組織但學校考核時不加分的,或按參賽人數分配獎勵名額的,均按鎮級獎發放。

2、學生在現場競賽的均按以上標準發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參賽的按以上50%獎勵。

3、各級組織的同類競賽不重複計獎,同一競賽設團體獎的不重複計獎,獎金就高,多人蔘與輔導的按責任比分配。

4、市級以上競賽級別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認定(根據20xx年學校工作考核方案規定,賽區獲獎按該賽區級別論處)

5、鎮級比賽按參與人數不超過60%評獎。

6、有關競賽級別的未盡事宜,由校行政決定。

B.教師類競賽獎勵標準

(一)競賽類

級別

獎等 鎮級 吳江市級 蘇州市級 省 級 國家級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評優課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論文獲獎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開課

班集體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評優課必須是教師現場參加的比賽。非現場賽參照學生類按50%獎勵。

2、論文(含教案、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等)參賽必須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即市局及下屬單位發文到學校的),才能享受此獎勵。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經學校同意後參加的市級以上各類評獎活動均按吳江市級獎論處,未經學校同意自行參賽獲獎的不享受此獎勵。

3、各級組織的同一評比不重複計獎,獎金就高。

4、市級以上優秀獎、大會交流、論文彙編等,一律給予每篇20元的獎勵。

(二)論文發表

校級 縣市級 蘇州市級 省級 全國級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複計獎。

2、同一材料既發表,又獲獎,可重複計獎。

3、簡訊、報道、言論摘錄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級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給予每則20元的獎勵。

4、教師文章發表於《吳江少先隊》、《吳江教工》、《吳江行知報》等本市條線刊物,獎勵20元。教師文章發表於《吳江教育》、《蘇州教育》、《蘇州教育研究》、《江蘇教育》、《江蘇教育研究》《中國教育報》、《人民教育》、《教育研究》這些刊物的給以2倍獎勵。

5、獲獎或發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則按篇計算髮放獎金,根據合作人數按比例分配。

6、集體出版面費的文章,學校不予獎勵。

7、文章應是涉及教育教學方面(教學管理、教育教學論文、教育教學隨筆、心得、教學設計、活動方案等)。非教育教學方面的文章不列入獎勵範圍。

8、發表(或錄用)文章必須提供原件,經學校有關部門核實保留複印件。

三、教師繼續教育獎勵

教委獎勵(到帳即發),學校獎勵與教委相同(見證即發)。

四、獎懲金額到位方法

獎:學期結束時,獎金髮放到個人。

懲:先在個人成果獎金中扣除,不夠則在崗位獎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釋權

橫扇中心國小校長室。

六、本制度經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如有與上級文件不符以上級文件為準。

七、本制度以外各種特殊情況由學校行政研究決定。

獎勵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並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於“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着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於“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且(一)項1至3款人員完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有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僱”、“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僱”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鬥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 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准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譁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於工作時間內偷閒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於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於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於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僱。

第九條

員工的獎懲,應敍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並摘錄事由公佈眾知。

第十條

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為求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獎勵規章制度 篇4

為了提高內部推薦的積極性,拓寬本單位人才引進渠道,及時、快速收集相關人才信息,提高了人才引進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節省人力成本,特制定內部推薦獎勵制度。

1.適用範圍:本單位內部各科室人員。

2.職責:

3.1人事科負責內部推薦的統籌管理工作;

3.2財務科負責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的統計工作;

3.3醫務科、護理部負責協助人事科做好內薦人員的篩選工作。

4.要求:

4.1內部推薦費獎勵標準:

職級分類 內部推薦費獎勵標準(元)

高級職稱技術人員 200元

中級職稱技術人員 100元

初級職稱技術人員 50元

一般員工(工勤、保安、門衞、護工、護理員等) 20元

4.2內部推薦費發放時間:被薦人員通過2周試用期,正式上班一個月後支付。

4.3內部推薦流程:

4.3.1員工依據公示欄內《招聘申請表》的內容和要求,推薦人選給人事科。

技術人員、行政人員:人事科與醫務科、護理部一起進行初步面試,初步面試通過後試工兩週,第一週試工通過後進行第二次面試,第二次面試考官為主管領導和正院長,二次面試通過後,再進行第二週試工,兩週的試工通過後再進行體檢,體檢及格為最終確認錄取人選。

護工、護理員、工勤人員:人事科與用人部門負責人一起進行面試,面試通過後再試工兩週,試工通過以後再進行體檢,體檢及格為最終確認錄取人選。

4.3.3內部員工推薦人才,通過試用期成功錄用,人事科按內部推薦獎勵標準發放內薦獎金以現金形式發給推薦人。

4.4內部推薦獎勵的規定:內部員工推薦人選,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4.4.1被推薦人員為推薦人的直系親屬,不能領獎;

4.4.2被推薦人員與推薦人為上下級關係的,不能領獎;

4.4.3被推薦人員與推薦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約的關係,不能領獎;

4.4.4被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要符合本單位對人員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學歷、經驗、技能等要求);

4.4.5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個人簡歷不能有任何隱瞞和偽造;

4.4.6被推薦人員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4.7被推薦人員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4.5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財務科每半年統計一次各個科室的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總額。

獎勵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最大限度激勵員工發揮個人潛能,提高員工工作績效,進而提高集團公司的整體效益,為員工薪酬、職務調整及能力開發等方面提供科學、合理的管理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與集團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員工。

第三條 人力資源處負責集團公司在崗員工的考核評價工作。

第二章 員工績效考評內容

第四條 員工績效考評原則

員工績效考評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即:考評的內容、時間、標準和程序公開;按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人事記錄,對員工的綜合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考評;考評評分差距適當、實事求是的公平原則。

第五條 員工績效考評內容

員工績效考評依考評的目的分為兩類:

考評種類 考評目的 考評內容 考評頻次

年度考評 職務調整能力開發 工作成績+工作態度+工作能力 1次/年

月份考評 獎金評定 工作成績+工作態度 1次/月

一、 中層領導幹部

中層領導幹部的績效考核中經濟指標考核按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制考

核辦法的規定執行,作為兑現月份基本收入和年度風險收入的依據;年度績效考核按本制度執行,作為中層幹部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二、 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

主要根據集團公司“崗位(職務)説明書”中主要職責、任職條件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務量、完成質量、任務難度、創新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專業知識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貢獻精神、協作服務意識和組織領導能力十項。

三、工人

主要依據“崗位規範”中工作任務、任職能力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安全生產、設備維護、勞動紀律和勞動態度六項。

第六條考核辦法

一、 考試

考試的目的是為了測試員工勝任本崗位工作的能力,考試的內容結合“職務説明書”和“崗位規範”中的主要職責、工作任務及任職條件、任職能力等要求制定,考試的結果是評價員工是否符合本崗位要求的重要依據。

二、日常考核

(一)對管理人員的考核

1、 被考核者每月5日前填好《管理人員月考核表》(附件一)中工作計劃與進度項,送交執考者(直接上級)。執考者根據具體情況對計劃進行修訂並明確提出“怎麼做”與“結果要求”,雙方達成共識後共同確定工作計劃。

2、 在考核期內,執考者有責任不斷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被考核者,增強其對工作計劃的預見性,改被動工作為主動工作,促進企業整體技術、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在次月3日前,被考核者將考核表中計劃完成情況填好,並寫出下月需要改進的地方交執考者。執考者根據對被考核者月計劃的完成情況及其行為表現等進行綜合評定,交上一級領導審核。

4、 執考者在年底將日常考核情況彙總到《員工日常考核年度彙總表》(附件三)中,交上一級領導進行綜合評價。

5、 中層領導幹部在聘期內的年度考核,要寫出年度述職報告,交主管領導審閲。考核工作組還要按《中層管理人員年度工作測評表》(附件四)的要求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民主測評。考核工作組根據民主測評、日常考核情況,將考核結果向廠級有關領導彙報。然後由主管領導或考核工作組向本人反饋考核結果。

(二)對工人的考核

1、 日常考核要以班組為單位進行,由執考者(班組長)填寫《工人月考核評分表》(附件二),評價打分後交上一級領導進行審閲,班組長的考核由上一級領導負責。

2、 執考者在年底將日常考核情況彙總到《員工日常考核年度彙總表》中,交上一級領導進行綜合評價。

第七條 考核結果

一、各部門於次年1月10日前將本部門日常考核年度彙總結果報送人力資源處。

二、人事(組織)部門將年度考核材料存檔。

三、各類人員的考試和日常考核結果都要作為工資分配、晉職晉級、上崗聘任、在職培訓和評選先進的主要依據。

第八條 各部門要在本辦法的基礎上制定出符合本部門內各崗位實際情況的日常考核辦法,經人力資源處批覆備案後實施。

第九條 考核工作是企業對員工的工作進行綜合評價的一種方式,關係到員工的切身利益,各級管理者必須堅持原則,做到評分有據、結果公開。

第十條 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人力資源處有權進行復查核實。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對主要責任者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考評管理

1、績效考評委員會:

為員工考評最高管理機構(非常設機構),由主管人事的副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有1人,後勤部人員1~2人。

2、後勤部:

1)在績效考評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制定並下達相關的考評政策和具體操作辦法;

2)協助、指導各部門實施考評;

3)考評結果彙總、分析;

4)建立考評管理數據庫和員工考評檔案。

獎勵規章制度 篇6

一、 績效考核規定:

1) 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 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 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分店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彙總後報財務部。

5) 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 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 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 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 獎罰程序與權限:

1、 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2、 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3、 獎罰權限:

1) 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 公司、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 公司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採購部長、營銷經理;

4) 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 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 分店獎懲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 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 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 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

3) 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 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三、 獎勵制度細則:

(一) 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 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並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 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並被採納者;

6) 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7) 積極致力於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 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 其它具體情況;

(二) 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 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 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 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 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

5) 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 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

7) 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 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 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捨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 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 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 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 其它獎勵:

1) 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 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獎勵規章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建立一個健康的導向和合理的激勵機制,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學校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校教師獎懲制度如下:

一、師德:

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每一位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切實做到教師“十要十不要”規定。樹立以德立教,為人師表的思想,做到既教書又育人,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水平。嚴禁有損師德(如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參與賭博、搞不團結及有償家教等)、有損學校聲譽、有損教師形象的現象發生。

學校實行記分制,如無違反師德規定,每學期給與獎勵;如有家長、學生、社會羣眾或上級部門來電、來信或來人向學校領導反映有違反《規範》等的現象,並經調查核實,學校將根據社會、家長反響大小,造成的後果輕重,每次給予記分1-3分,一學期12分,根據記分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每1分扣學期師德獎還將與教師年度考核直接掛鈎,超過10分,同時給予行政處罰。

二、考勤:

每一位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堅守崗位,做到有事請假,有病請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時還須醫院證明及病歷卡。半天假由教導處批准,一天以上假應由校長批准,並交教導處備案並及時銷假。如未請假則按曠工對待。

1、學校設月考勤獎,另設學期考勤獎。

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獎10元。產假、婚假、男教師陪產假以及未婚教師的自己父母喪假三天內(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師的雙方父母喪假三天內(不含路途假)按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規定執行。

每位教師應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早退。教導處要對教師到校和離校情況根據及時告知和無告知按周進行統計,每週定期以公告形式進行公佈,並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學期考勤獎,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請假半天扣學期考勤獎。

2、長期公出學習、培訓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為體現教師工作的辛勞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教師節、中秋節、國慶節等節日對全體教師分實行相應待遇政策。

4、因學校需要,指派部分教師在休息期間完成學校的限期任務,以精神鼓勵為主,同時參照同類學校的做法,每半天補貼10元,晚上補貼15元。教師之間代課,屬於互相幫助,但為體現教師的勞動價值,每節代課補貼2元。

5、如學校的經費節餘,則再設年終考勤獎,按照兩學期的考勤情況在暑假前進行分配,原則上與學期期終獎方法同。如經費受限制,則作適當調整。

三、業績:

全校教師要樹立校興我榮的集體主義榮譽感,為學校的集體榮譽,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提升學校的辦學檔次團結協作、努力工作。

1、設立市級以上集體榮譽獎,內容包括文明單位、文明學校、綜合性先進集體及有關單項、專項的先進集體的評選和評估、督導、檢查等。

2、設立學校活動組織獎,各學科組織經教導處或大隊部批准的學校羣團(羣體)活動(不含教導處、總務處、大隊部組織的活動),按規模、難易、參與人數、組織人員的人數等因素,分一、二、三等獎。

3、設立教師參與學校活動獎,根據教師對當月活動的參與情況,由相應的組長、負責人進行考核。如當月沒有重大活動則列入當學年的考勤獎裏。

教師業績大小,體現在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和學生的發展。

特設輔導獎、輔導學生髮表文章等獎項。

五、能力:

教育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教師的業務水平高低直接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好壞。因此,每一位教師必須認真做好教學“五認真”工作,加強業務進修,積極參加各類培訓,積極開展教育科研,積極參加高學歷進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業務和理論水平,更好地為教育服務。學校設以下各項獎勵:

1、教師的教改論文及經驗介紹發表學校給與相應的獎勵。

2、教師個人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

對凡經教育部門層層推薦的各級教學業務類的集體競賽進行獎勵。

3、教師個人上公開課,按照級別給與相應獎勵。

4、凡經教育部門層層推薦的各級立項的獲獎教育科研成果給予獎勵。

獎勵規章制度 篇8

1.適用範圍:本單位內部各科室人員。

2.職責:

2.1人事科負責內部推薦的統籌管理工作;

2.2財務科負責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的統計工作;

2.3醫務科、護理部負責協助人事科做好內薦人員的篩選工作。

3.要求:

3.1內部推薦費獎勵標準:

職級分類 內部推薦費獎勵標準(元)

高級職稱技術人員 200元

中級職稱技術人員 100元

初級職稱技術人員 50元

一般員工(工勤、保安、門衞、護工、護理員等) 20元

3.2內部推薦費發放時間:被薦人員通過2周試用期,正式上班一個月後支付。

3.3內部推薦流程:

3.3.1員工依據公示欄內《招聘申請表》的內容和要求,推薦人選給人事科。

技術人員、行政人員:人事科與醫務科、護理部一起進行初步面試,初步面試通過後試工兩週。第一週試工通過後進行第二次面試,第二次面試考官為主管領導和正院長,二次面試通過後,再進行第二週試工,兩週的試工通過後再進行體檢,體檢及格為最終確認錄取人選。

護工、護理員、工勤人員:人事科與用人部門負責人一起進行面試,面試通過後再試工兩週,試工通過以後再進行體檢,體檢及格為最終確認錄取人選。

3.3.3內部員工推薦人才。通過試用期成功錄用,人事科按內部推薦獎勵標準發放內薦獎金以現金形式發給推薦人。

3.4內部推薦獎勵的規定:內部員工推薦人選,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3.4.1被推薦人員為推薦人的直系親屬,不能領獎;

3.4.2被推薦人員與推薦人為上下級關係的,不能領獎;

3.4.3被推薦人員與推薦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約的關係,不能領獎;

3.4.4被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要符合本單位對人員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學歷、經驗、技能等要求);

3.4.5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個人簡歷不能有任何隱瞞和偽造;

3.4.6被推薦人員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3.4.7被推薦人員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3.5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財務科每半年統計一次各個科室的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總額。

獎勵規章制度 篇9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凡屬於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吧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建議,使網吧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吧採納的(需提交書面文本)保護網吧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鬥爭,避免網吧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吧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吧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准

(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

一、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並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 (即為一年後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二、節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婦女節由網吧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㈡ 五一、十一、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㈢ 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九年級每人每餐標準不低於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餘100元

㈣ 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㈤ 所有員工生日,網吧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闆200元/月 店長/經理 100元/月

領 班 30元/月 網管/收銀 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於網吧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情況支出.

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

凡對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長/經理)詢問

獎勵規章制度 篇10

一、目的:

通過全員的銷售,樹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增強全員的銷售意識,加強整體的銷售配合與協調,形成濃厚的全員銷售氛圍,密切員工與酒店的凝聚力。

二、政策:

所有的全員營銷業績有標準可以遵循,維護員工的權益。

三、程序:

1、由財務部每月統一收發銷售業績卡,收卡的同時必須發放下月銷售業績卡,銷售業績卡員工本人保管。

2、有效預訂:

① 員工接受預訂:

A、員工接到客人在本部門消費的電話預訂或口頭預訂後,由接受員工向本部門預訂台預訂,預訂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記記錄;

B、員工接到客人在其他部門消費的電話預訂或口頭預訂後,接受員工向相關部門預訂台預訂,預訂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記記錄;

C、客人在營業現場,即時的首次預訂消費,不作為員工的預訂業績。

②酒店總枱人員、酒店預訂員接受預訂:

A、酒店總枱人員、酒店預訂員確認關係的客户,與員工同樣享受營銷獎勵。確認關係須提前申請,經所在部門經理確認後視為有效預訂。

B、客人直接打如預訂台座機的各類預訂,一律不作為預訂業績。

3、二次推銷預訂:

①客人在本部門消費以後,經員工的二次推銷,到其他部門進行再消費的,由推銷員工直接向其他部門預訂台預訂或直接引領客人到消費部門,由消費部門記錄該員工營銷業績,二次消費的預訂,可不記客户檔案的信息;

②在營業當時,客人到有關部門的二次消費,無論有否預訂,由其他部門的員工帶客人到消費部門的,均作為有效預訂,引領員工可記錄營銷業績;

③本部門員工在營業當時,現場接待客人的二次消費不作為員工的營銷業績。

(三)簽字確認

1、餐廳:

①預訂者接到預訂的當天,到預訂處由預訂員在預訂單上填寫日期、包廂號或桌號,並在預訂單上簽字確認。

②預訂接待部每日由預訂員根據預訂情況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包廂號、單位名稱、客户姓名、聯繫電話、預訂人姓名分別於12時(中午預訂)、18時(晚餐預訂)交餐廳收銀台確認。

③收銀員在當天營業結束前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消費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並簽字確認。“餐廳預訂單”每日和報表一起上交財務審核。

④員工在預訂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包廂號和桌號後交客務部,由收款管理員根據“餐廳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2、棋牌娛樂:

①娛樂部預訂員每日根據預訂情況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包廂號、單位名稱、客户姓名、聯繫電話、預訂人姓名,收銀員在當天營業結束前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消費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每日和報表一起上交財務審核。

②員工在預訂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包廂號後由應收款管理員根據“娛樂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3、浴場部:

①浴場部內日由浴場大堂副理根據預訂情況填寫“浴場預訂單”註明手牌號(或棋牌室號)、單位名稱、客户姓名、聯繫電話、預訂人姓名、預訂時間及客人的入場時間。

②收銀員在當天下班前到鞋台根據“浴場預訂單”將本班內結帳的預訂在“浴場預訂單”上註明相應的消費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並簽字確認。“浴場預訂單”每日和報表一起上交財務審核。

③員工在預定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手牌號(或棋牌室號)後交財務部,由應收款管理員根據“浴場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4、客房部:

①客房部預訂員每日根據情況填寫“客房預訂單”註明房間號、單位名稱、客户姓名、聯繫電話、預訂人姓名。

②收銀員在當天營業結束前填寫“客户預訂單”註明銷售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交部門大堂副理或前廳經理簽字確認。“客户預訂單”每日和財務報表一起上交財務審核。

③員工在預訂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房間號後交客務部,由應收款管理員根據“客房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四)消費券、浴券的購買

1、員工推銷的消費券、浴票一律到總枱統一購買。

2、購買結束後員工填寫業績卡,註明購買券類品種及金額交預訂員簽字確認。

3、經過預訂員簽字認可的業績卡再經財務部經理簽字認可後方可作為領用提成的依據。

(五)審核的發放

每月26日各部門將員工業績卡交財務部審核,逾期不交的不再記入提成。各部門的“預訂單”與每月26日統一上交財務部作為財務審核的依據,財務彙總後交客務總監審核簽字後於10日發放。(所有預訂必須是真實有效,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本人當月所有提成,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六)其他

1、員工業績卡財務核算日截止到每月25日,每月26日之後的業績統一記入下月。

2、業績卡確認簽字的時間統一規定於每日下午2—4點到應收款管理員處辦理。

3、酒店大堂副理、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客務總監除外)全員營銷獎勵提成比例亦按全員獎勵標準執行。

4、酒店客務總監提成比例按“管理人員工資獎金分配辦法”執行,客務部其他人員營銷提成比例按全員營銷獎勵標準執行。

獎勵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實行公司的總體銷售目標,激勵員工全身心地投入銷售工作,規範公司各項制度:公司執行以下制度。

一、獎勵制度:

(一)一般獎勵:

1、銷售總額達到10萬以上者,獎勵出國旅遊一次。

2、銷售總額達到20萬以上者,獎勵銷售額的2%。

3、年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者,獎勵銷售額的5%。

(二)特別獎勵:

1、一等獎設1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一名者:

且銷售總額達到100萬以上,獎勵現金10萬元或價值相當於10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獎勵現金5萬元或價值相當於5萬元的物品。

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下,獎勵現金2萬元或價值相當於2萬 元的物品。

2、二等獎設2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二第三名者:且銷售總額達到100萬以上,獎勵現金5萬元或價值相當於5萬元的物品。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上,獎勵現金2萬元或價值相當於2萬元的物品。或且銷售總額達到50萬以下,獎勵現金1萬元或價值相當於1萬元的物品。

3、三等獎設3名,名列公司全年個人或部門銷售總額排名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銷售總額達到10萬以上,獎勵出國旅遊一次。

二、處罰制度

1、個人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的,下崗,發生活費350元。

2、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部門內取締1個人的浮動工資。

3、個人或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5萬元的, 取消年終獎金。

4、半年考核一次,個人或部門完不成基本任務2.5萬元的,7 月份起發生活費350元,部門取消1個人的浮動工資,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務5萬元後,年底再補發半年扣發的部份工資。

三、考核方式:

1、以銷售公司每位銷售員、公司有任務的部門和各代銷點、經銷點、辦事處、團購單位、金卡持有者為個體考核業績。

2、由銷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佈一次當月銷售業績和累計銷售業績。

3、以實際回收貨款進行統計考核。

獎勵規章制度 篇12

為激勵研發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科學技術對企業的推動作用,提高經濟效益,完善薪資管理體系,提高工作績效,提供研發人員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核定的依據,保障組織有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績效考核範圍

研發中心研發人員(進入中心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月度、年終考核)。

二、 考核原則:

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考核力求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來進行。

三、 考核公式及其換算比例:

1. 績效考核計算公式=KPI績效(70%)+個人行為鑑定30%。

2. 績效換算比例:KPI績效總計100分佔70%;個人行為鑑定總計100分佔30%。

四、 績效考核相關名詞解釋:

1. 績效考核: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2. KPI(Keyperformance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3. 個人行為鑑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研發中心

相關考勤、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建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為的結果。

五、 績效考核細則

1. KPI績效根據工作性質和內容制訂,每個被考核人有6項考核

內容,總分為100分,根據項目計劃完成率、項目流程、規範符合度、設計的可生產性、設計成本降低率等分別計分。佔績效考核總分的比例為70﹪。

1) KPI考核總分為100分。

2) 接到中心下達的研發項目,無特殊原因而推遲執行,每天扣除具體執行人3分。

3) 對於可行性研發項目在設計、操作方面無創新能力的,每次扣除5分。

4) 研發項目在執行過程中有合理化建議的,及時上報中心,經共同研究認可的才能執行,否則每次扣除3分。

5) 不按研發方案執行的,每次扣除5分。

6) 因設備、操作等原因而影響項目質量的,視損失的多少扣除10~50分。

7) 研發項目的工作進度未協調好,而影響計劃完成的,每天扣除5分。

2. 個人行為鑑定考核。

1) 個人行為鑑定考核總分為100分。

2) 工作的主動性、服從性、責任心、協作精神、工作合理性綜合考核,一項不合格扣3分。

3) 遲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4) 曠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5) 警告、記小過、記大過、每次分別扣除5分、10分、20分。

6) 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每次分別獎勵10分、20分、40分。

7) 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中心採納並經實踐證明確實有益者,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8) 無故不參加中心舉行的會議、活動、培訓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六、 考核時間: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核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核,14個工作日內結束。

七、 考核等級/比例:

1. 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20﹪;

甲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0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70﹪;

2. 個人績效考核等級標準:

優等:當月績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當月績效考核80─90分;

乙等:當月績效考核70─79分;

丙等:當月績效考核60─69分;

丁等:當月績效考核59分以下;

八、 年度考核規定及標準:

年度考核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記功及處罰具體標準如下:

優等:授予“科技創新標兵”稱號。

甲等:授予“科技創新先進工作者”稱號。

丁等:調換工作崗位。

九、 研發人員獎勵制度

1. 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等單個項目,通過國家級驗收的獎勵1

萬元。通過省部級驗收的獎勵5千元。通過地市級驗收的獎勵2千元。

2. 軟件著作權獎勵:每項獎勵2千元。

3. 發表論文給予獎勵,在國家一級刊物上發表的獎勵500元。在

二級刊物上發表的獎勵200元。獲獎論文另行獎勵1千元。

4. 個人承擔的項目,獎勵金髮給個人。集體承擔的項目,主要承

擔人所得的獎勵金,不低於獎勵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十,其餘部分,由研發中心會同主要承擔人按參加人員貢獻大小分配。

5. 開發的新產品,按投產一年內的產值提成1‰獎勵有關人員。

獎勵規章制度 篇13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獎勵規章制度 篇14

1. 總則

1.1. 項目工程人員的項目績效考核獎勵是公司為從事創造創新性技術開發之人員專制定的獎勵。

1.2. 項目績效考核獎勵是除崗位職級工資之外對工程人員所做出的創造性勞動成果的一種激勵。

1.3.為提高項目工程師的滿意度,保障項目工程師工作的積極性、有效性,以推動技術工程部門及員工工作績效的持續改進。

1.4. 為規範獎勵報酬的使用,體現公平競爭、合理開放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2. 考核原則

2.1. 公平、公正、重績效,堅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2.2. 堅持量化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式,衡量考核工程人員的工作績效。

2.3. 可變性原則,此考核辦法每年審核修改一次。

2.4. 工程師參與制定的原則,工程部門所有員工都有權參與本制度的修訂工作。

3. 項目獎勵資金的來源

3.1. 來源於公司全體員工薪酬體系中的績效獎金未得到的部分,由財務部根據年度員工考核得分系數提取設立。

3.2. 來源於每年開發項目獲得的開發獎勵基金,即公司每年根據新產品銷售額之係數提取的專項獎勵資金。由公司高層設立。

4. 項目獎金的管理

4.1. 公司為項目人員設立並提取的項目開發效益獎勵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可挪作他用。

4.2. 項目開發效益獎勵資金採取按項目順利量產後提取、發放項目獎金辦法,由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户進行管理。

5. 項目獎勵評定辦法

5.1. 項目獎勵類別及標的

項目類別

特類

A類

B類

C類

項目獎勵

指標總額

6千~1萬

4千~6千元

2千~4千元

1千~2千元

注:1)按項目技術難度、完成時間、投入人力、效益評估等劃分獎勵標的類別;

2)特類指全新開發產品,開發風險大、開發週期長、預期發展方向、銷量、效益等有很大發展空間的項目。

5.2. 項目類別計分評定方法是採用累加計分制:從四個方面對項目進行計分評估後累加,根據累加分數確定項目類別,分別是:

1)項目的技術含量及技術指標的先進性(25分);

2)項目開發工作量和自主開發難度(30分);

3)項目對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對科技進步推動的效果(15分);

4)項目潛在經濟效益、市場競爭力及其它相關因素(30分)。

90分以上為A類,70~89分為B類,60~69分為C類。

5.3. 項目類別評分標準:見附件9.2:項目類別評分細則。

5.4. 項目類別評分結果的確定:在新產品項目立項時,由工程部高層對開發的項目進行評估評分,報公司批准備案。

5.5. 項目開發完成後對原評估評分結果進行最後確認,確認程序是由工程部高層對開發績效自評,再報副總審核,最後報總經理批准。

6. 項目獎勵評定及分配辦法

6.1. 項目開發考核評價採用百分制辦法:將項目考核分為進度考核、質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塊,為鼓勵項目開發人員的積極性,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在進度考核方面設有獎勵,在成本控制方面設有節省獎勵。

(項目績效考核評價細則見附件9.1 )。

6.2項目開發考核評價執行部門:工程部高層對開發項目依照以上評分標準對項目完成情況(包括階段進度、質量、成本、產品技術水平、市場效益預測等)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經工程部高層報副總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向公司員工公佈。

6.3項目獎勵基金的計提:項目開發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達到項目立項時所確立的各項技術指標或性能指標):按照本辦法計提項目獎金。實際可計發項目獎金=項目獎勵指標額×項目評價總得分/100。

6.4項目開發獎金的發放:項目開發組獲得計提獎金後,根據項目組參與人員承擔工作的權重,提交分配所得獎金的結果經工程部高層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財務部給予獎金。

6.5 項目開發失敗處罰 :

6.5.1. 因人為原因致使項目開發失敗,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信譽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對項目組責任人處以所造成損失5%~15%的罰款,造成損失的工程師承擔5%~10%罰款。並取消該項目組責任人下一年度項目組責任人的資格。

6.5.2. 因技術水平達不到、開發方向錯誤或其他不可預知的客觀情況出現導致開發失敗,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原則上不罰不獎。

7. 考核監督

7.1. 為保證項目開發績效考核的真實性和有效激勵性,人事部須對考核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記錄,並備案存查。

7.2. 人事部有權就項目開發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對開發績效的評價接受和處理有權投訴。

8. 本管理辦法的施行

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簽發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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