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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規章制度(精選14篇)

會議規章制度(精選14篇)

會議規章制度(精選14篇)

會議規章制度 篇1

一、 目的:

二、 會議類別: 為了規範會議召開程序,強化日常會務管理,提高會議的效率與質量,促進決議事項的及時、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1、周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以及重要人員參加的周工作會議。

2、月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參加的月度總結與計劃會。

3、季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及相關人員參加的季度工作總結分析會。

4、專題例會:公司或相關負責人為滿足工作需要,而臨時就某項或幾項問題而召開的專門會議。

三、 會議操作程序:

(一) 周例會:

1、時間:每週週一中午12:30-13:30(特殊情況變動等通知)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一週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週的工作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二) 月例會:

1、時間:每月1日下午17:30-18:30(與當週例會時間衝突,合併召開,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 各部門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總結本公司上個月的工作成績與部分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個月的工作部署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三) 季度經營分析會:

1、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下午17:30-18:30(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個季度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季度的工作重點。

•董事長做總結點評,並根據財務部製作的季度財務分析報告,提出各項工作的重點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注:月度與季度會議流程或要求在會議前另行通知。

(四) 專題例會:

1、時間:公司或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隨機確定。

2、參加人員:公司指定的參會人員(臨時通知)。

3、主持人:提請專項議題的公司領導或部門負責人

4、會務組織:經理助理

6、會議內容:

•與會人員討論研究專題內容,並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

•形成會議決議。

四、 會議紀律:

1、會前提前將在會議內容公佈,需要討論的問題在會前發佈的相關人郵箱,相關人需認真瞭解並做出自己的見解,以備會議討論。

2、會前認真作好各項準備工作,如自備筆記本、中性筆及其他相關材料。

3、按時到會、離會,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中途離會;如確因出差在外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會前2個小時內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告知綜合管理部(原則上月度、季度會議不得請假),會議遲到早退按考勤制度處理,給予記錄和處罰。

4、會議採用“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認真開會,作好記錄,必要時可以採取錄音。

5、儀容整潔,嚴肅有序,會風嚴謹,氣氛和諧。

6、會議期間一律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任何人不得接聽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7、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8、會議期間不得有抽煙、吃東西、聊天、説笑、打瞌睡等違紀行為。

9、會議期間的紀律情況由總經理助理負責記錄。公司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對違紀人員作出處理,納入其個人的績效考核。

10、會議期間討論公司內部重大機密文件和信息,應予以保密,在公司未對外公佈之前,不得私自對外公開。

11、會議議決由與會人員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五、會後督辦:

1、各類會議由組織者做記錄,會後形成統一的會議紀要,經總經理籤批後下公佈。

2、對於各類會議形成的決議事項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具體查辦承辦部門的落實情況,並根據具體辦理結果提出考評意見。

3、會議決議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將所有會議資料彙總,形成會議檔案實施統一管理,以便日後調閲使用。

會議規章制度 篇2

為嚴明會議紀律,維持會場秩序,保證會議的質量和效果,特制定本集團機關會議紀律及相關制度。

(一)辦公室人員提前15分鐘入場,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無特殊原因開會遲到早退者將按規定給予處罰。由會場登記人員彙總報辦公室主要領導。

(二)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參會的人員,應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並告知辦公室。無請假者按事假一天計算。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會。

(三)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

(四)會議期間要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得交頭接耳,私開小會,不隨意走動,不允許打瞌睡等一切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五)會議期間嚴禁吸煙;手機必須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必須接聽電話,到會議室外接聽。

(六)與會人員不得泄露會議機密,並妥善保管會議材料;

(七)發言人員會前要做充分準備,要做到發言思路清晰、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表述明白。要本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杜絕問題的再度發生的原則。

(八)討論環節發言需徵得主持人同意,不允許七嘴八舌,發言不允許髒話,不允許攻擊他人惡語相向。

(九)違反會議紀律者,公司根據情節的輕重做出處罰。

(十)本制度自總經理審核後簽字發佈之日起施行。

會議規章制度 篇3

一、適用範圍

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培訓;轉播上級視頻會議;區直各部門組織的重要會議和培訓等。為節約會議經費,提高會議效率,區級各黨政機關組織會議、培訓,凡適合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的,應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實施。

二、會場分佈

1、設三個主會場,即區政中心一樓東會議室、二樓會議室、九樓會議室。

2、設38個分會場,每鄉鎮、園區2個。

三、日常管理

1、區政府辦公室是全區視頻會議系統的管理部門。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視頻會議系統的技術支持,包括視頻會議系統網絡、主控設備等技術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視頻會議期間主控室mcu等核心設備的操作;對全區各分場設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視頻會議主會場設備操作,主會場設備、主席台、燈光、音像設備、桌椅、環境衞生等日常管理及會議會前、會中、會後的相關會務保障工作。

2、各鄉鎮(街道)、園區黨政辦公室負責分會場的日常維護管理。要明確2名會議管理人員,其中1名為系統操作員,負責設備管理、系統聯調等工作;1名為會議責任人員(原則上為鄉鎮、街道及園區的辦公室主任),負責會議組織、會場安排、會議紀律等工作。該崗位管理人員必須固定。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將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繫方式報送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

3、全區視頻會議系統是利用全省政務專網進行傳輸,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門對內網管理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定期檢查網絡線路,認真排查故障隱患,確保視頻會議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4、區政府辦公室對視頻會議有關情況實行通報制度。對以下行為,區政府辦公室將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1、不按通知要求參加二次系統聯調,不按規程操作致使設備損壞或音視頻信號出現問題的;2、分會場參會人員不全、座次不齊、紀律渙散的;3、因不按技術規範操作或組織管理問題影響分會場收聽收看效果的。

四、會場要求

1、各分會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本鄉鎮(街道)、園區的名稱(尺寸大小以能在視頻窗口中明顯顯示且不影響會場人員為宜),要設置參會負責人桌籤,重要會議還應在會場懸掛會標(會標根據會議通知要求製作),標牌、桌籤及會標應保證圖像效果清晰。

2、會場內的視頻設備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隨意拆裝,要有安全可靠的電源和網絡接口,並做好設備防塵工作。

3、會場要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保持清潔,桌椅等設施擺放整齊。

4、會場所在單位要加強會場安全管理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煙,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會議通知

1、會議通知內容包括召開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系統聯調時間及會議議程、會議要求等。

2、轉播上級召開的視頻會議和區委、區政府召開的視頻會議通知,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

3、區直各部門召開的視頻會議,應由會議發起單位提前1個工作日與區政府辦公室進行聯繫統對接。得到確認後,發起單位要提前下發通知,並負責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同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設備聯調等相關會務工作。

六、會前準備

1、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要在各分會場開始準備前,應檢查和調整會議室燈光、音響狀態,進入值機狀態。

2、各分會場接到會議通知後,應根據會議通知中的聯調時間及時安排,準時參加聯調(第一次聯調時間一般為會議前一天下午3點;第二次聯調時間為會議開始前1小時)。聯調時,各系統管理員應按照視頻會議系統操作規範中的相關要求,逐級檢查系統狀況,如發現本單位在設備正常開啟下,不能連接主會場的,要立即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以便組織搶修。聯調時要做到三個查看:一是查看主會場傳送到分會場的音、視頻號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會場音視頻信號傳送到主會場是否清晰;三是開會期間要查看會議秩序,確保會場紀律。

3、會議開始前1小時,各分會場的系統管理員應到達工作崗位開始值機。要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提前開機、試機,按操作流程開啟設備,並進行調試,確保會議正常召開。設備開啟後,根據參會人員座位佈置情況調整攝像機鏡頭,設置預定位。完成設置後,調整攝像機鏡頭為小範圍取景,確保會場畫面整潔。會議開始時,要將視頻會議系統切換到主會場畫面。

4、視頻會議系統連接完成後,由會議主辦單位採用如下方式點名:“我是主會場,現在進行會議點名,會場聽到點名後請回答”。各分會場應答時應採取如下方式:“我是分會場,主會場點名已聽到,設備一切正常,完畢。”

5、如網絡或設備出現問題,導致分會場無法連通主會場,分會場向會議主辦單位彙報後,與會人員到就近分會場參加會議。

6、各分會場要與供電部門協調,確保會議期間供電。

七、會議召開

1、在視頻會議召開前1小時,各分會場要檢查系統視頻、音頻傳輸情況,如有問題立刻與區政府辦公室及會議主辦單位進行聯繫。

2、與會人員應提前10分鐘入場,不能參加會議的需提前向主辦單位請假。

3、在會議召開過程中,主會場系統管理人員應根據會議需要及時切換會場畫面。

4、各會場管理人員應時刻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確保隨時與主會場聯繫,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鏡頭和麥克風。要隨時關注攝像頭位置,防止偏轉、移動,甚至出現不應有的畫面;當設備或網絡出現故障時,分會場應立即向主會場彙報,儘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間,分會場參加會議人員不得擅離會場;如果故障短時間內無法排除,在得到主會場的許可後方可撤離會場,到就近分會場繼續參加會議。

5、會議召開期間,除視頻會議系統管理人員之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操作區,不得操作與視頻會議有關的設備。

八、會議結束

1、會議結束後,由主會場統一中斷會議連接。各分會場在主會場中斷會議後,才可按操作流程關閉視頻設備。

2、會議結束後,各分會場要及時把人員參會情況及會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會議主辦單位反饋,並將出現的技術問題告知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處理。

會議規章制度 篇4

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組織辦公室、宣傳辦公室、統戰辦公室、工會、團委、婦聯等組成。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

二、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和內容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鄉(鎮)黨委關於黨建工作的重要決策和部署;

2、聽取鄉(鎮)黨的建設工作計劃及重大事項的彙報,通報前一階段黨建工作情況,對下一階段黨建工作進行部署;

3、對鄉(鎮)黨的建設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交流經驗,並指導開展工作;

4、研究制定黨建工作方面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活動方案,加強對鄉(鎮)黨建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分類指導;

5、研究解決鄉(鎮)黨的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重點、難點問題。

三、聯席會議的組織形式

1、聯席會議在鄉(鎮)黨委領導下,由黨委有關領導召集,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參加。各單位凡需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可事先與分管同志聯繫,議題確定後,提前告知各成員單位,並提交聯席會議研究。

2、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臨時召開,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3、對聯席會議研究確定的工作任務,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加以落實,並在下一次聯席會議上通報工作進展或完成情況。

4、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組織辦公室,具體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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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規章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全喜公司員工和廠家在焦作業務人員

三、具體內容

1、 例會

時間:每天早上8點,時間約為20分鐘。

地點:總公司人員在公司會議室,分公司人員在分公司辦公室。 參會人員:所有員工和廠家人員

主題:溝通解決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分配當天的工作。

2、 總部週會

時間:每週一上午8點30到12點。

地點:公司會議室或者其他指定地點。

參會人員:各部門經理,主管,以及在焦作沒有出差的分公司負責人必須參加,廠家業務人員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可以參加。

主題:總結上週的工作情況及安排本週的工作任務。

3、分公司和分部門週會

時間:部門自定

地點:各自辦公司

參會人員:各自分公司人員,部門人員

主題:工作總結和安排

4、月度會議

時間:每個月2號,時間為1-3天。

地點:公司會議室

參會人員:所有業務相關人員

主題:彙總上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及安排分配本月的工作任務。

5、會議主體

會議準備:韓總、孫總、鄭濤、孫新

管理會議:韓總、孫總、李素平、常峯、周小夏、張林、肖靜 銷售會議:各縣分公司經理

四、會議流程

1.由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3日前,根據工作報告制度,進行彙報月度

工作內容。

2.總經理根據彙報情況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出現一處問題罰款100

元。

3、根據會議記錄政策,每次開週會,月會,都安排人員做會議記錄。

分公司開會由銷管記錄,其他會議由會議組織者制定人員記錄。(附會議記錄表)

四、獎罰措施

1、員工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對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員工視同曠工處理

2、 公司鼓勵員工在會議期間多提好的、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建議,對提出能夠促進公司發展的建議並被採納通過的員工,公司會給予獎勵。

3、經理主管開會遲到罰款50元,除出差以外不參加週會以上會議,(包括請假)罰款100元。

4、經理,主管組織會議要做會議記錄,如果不能提供會議記錄,視同未組織會議。

5、每月公司經理主管會議要對會議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每無故減少一次規定會議,經理和主管罰款100元。

6、如遇不可抗力,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請延期開會,或者合併開會。

會議規章制度 篇6

為了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進入會議室必須着裝整潔

二、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説笑、打鬧,説粗話、髒話。

三、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後所有設備放置原位。

四、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徵得單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五、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衞生。

六、與會人員需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離會,有事必須在會前請假。

七、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不得開“小會”、不得看閲與會議無關的報刊雜誌、不得幹“私活”。

八、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手機、一律關閉或調為震動狀態。

九、凡與會遲到者,普通員工需自覺向愛心箱投放一元,以示警醒;部門主管級別以上人員需自覺投放一元以上(金額不限),以示警醒。 注: 員工每天在上班時間內需佩戴員工卡,員工間相互監督。發現不帶者,需像愛心箱投放一元錢,以示警醒。

會議規章制度 篇7

1、目的:落實安全會議資料、形式和會議職責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職責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用心明白、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務必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資料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職責人

4.3.1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一天空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狀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狀況,並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四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佈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並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並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託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會議規章制度 篇8

(一)酒店級會議:酒店員工大會、酒店業務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二)專業會議:即全酒店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三)部門工作會:酒店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四)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五)外單位在我酒店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等),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安排

(一)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酒店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酒店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經營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酒店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酒店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酒店經濟效益。

(5)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6)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7)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會議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由會議組織者進行考勤,原則上不得請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與會人員提前5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三、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四、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五、進入會議室必須着裝整潔。

六、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説笑、打鬧,説粗話、髒話。

七、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 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後所有設備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

八、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徵得辦公室同意任何人

九、會議室禁止吸煙,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衞生。

十、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

十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

十二、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三、會議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內容,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會議規章制度 篇10

①酒店每週例會只設一次

制定這一條管理制度內容目的是更好更有效的發揮例會的作用。

②部門工作會議需要部門召開的工作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③酒店各部門舉行的會議以及例會首先需要向自己的員工聲明本次會議的目的

④會議發言者時間需要掌握得當不要過長

其次我們來看看在此管理制度中對會議準備方面的要求:

①會議前需要把所有需要用到的設備準備好

②會議組織者需要事先把會議材料準備好

③會議中每一名工作人員所需要做的各項工作需要事先分配好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在這一管理制度中對會議紀律方面的要求:

①任何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如確實有緊急情況,須提前請假,否則視為缺席。違者將視情節嚴重性予以100元以上的處罰。

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

③開會期間任何人得交頭接耳、大聲喧譁或隨意進出,應按次序發言,如有急需説明事項,應向會議組織者示意獲准後發言

會議規章制度 篇11

一、黨組會議

1、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負責或受黨組書記委託的黨組成員召集並主持。

2、黨組會議出席人員:黨組成員。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按規定參加人員不少於三分之二。

4、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上級有關水利及治黃工作的大政方針。

(2)研究、確定全局改革、發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黃規劃等重大事項。

(3)研究、確定年度基建、財務總體投資與分配計劃。

(4)討論、研究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局管幹部的任免、獎懲。

(5)討論、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

(6)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情況。

(7)召開民主生活會。

(8)討論、研究需要黨組決定的其他事項。

5、黨組會議的組織:

每次黨組會議的議題由各黨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會議議題不作臨時變動。會議議題確定後,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組成員,並提供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應提前3—5天通知黨組成員。

黨組會議應貫徹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採取個別醖釀,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方式對討論的問題做出決定。

6、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亦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

7、黨組會議的貫徹落實:

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黨組成員按照分工或會議決定予以落實,並及時向黨組書記反饋。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黨組成員有權提出複議。但未經黨組會議複議的,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原來的決定。

8、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

二、jú長辦公會議

1、jú長辦公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受jú長委託的副jú長召集並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並負責記錄。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jú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三、局辦公會議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聽取各部門彙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4)總結和佈置階段性工作;(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彙報,並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草擬會議議題,並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並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祕書作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必要時編髮黃河信息。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後送會議主持人簽發。並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於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並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局務會議

1、會議的召開由jú長或副jú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jú長主持和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jú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幹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佈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四、防汛例會

1、jú長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2、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文件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3、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7—9月)每週二上午召開。

4、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並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5、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准後,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

五、專題會議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jú長同意後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jú長及有關領導人蔘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jú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局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jú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信息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jú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2)部署機關工作;(3)通報全局及機關工作情況;(4)組織時事政治學習;(5)其他內容。

2、全體職工會的召開時間,視情況而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政治學習的,亦可委託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七、全局工作會議

1、由jú長主持。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八、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

(2)部署機關工作;

(3)通報全局工作情況;

(4)其它內容。

2、全體職工會議的召開時間,依據工作情況確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的,亦可委託主管科室、科室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九、會議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並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譁、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會議規章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抓好分局幹部職工學習培訓工作,提高幹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建立分局機關幹部集中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結合實際工作,緊跟社會發展步伐,側重學習黨的基礎知識、政治理論、黨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行政管理、業務知識以及上級黨組織規定的其它學習內容。

二、學習要求

1、要處理好與工作的關係,每週至少組織集中學習一次,每次不少於3學時,每年記學習筆記六萬字,每月讀完一本書,每天讀書一小時學習時間應保證不少於一個工作日。

2、參加學習的人員包括分局全體幹部職工,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要帶頭參加學習培訓。

3、要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優化學習效果,用學習指導工作,每週寫一篇讀書心得,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寫1篇理論或業務研討文章。

三、學習組織

1、集中學習由局黨組負責,制定學習計劃並組織實施。

2、局黨組要每半年以考試或知識競賽等方式對學習情況進行檢查,以鞏固所學知識。

會議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條 目的 公司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為嚴明會議紀律,維持會場秩序,保證會議的質量和效果,提高會議嚴肅性及紀律性。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三條 歸屬部門

行政管理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

第四條 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者按考勤遲到或早退一次計算。

2、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個小時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否則按遲到或缺席處理。

3、進入會場前,參會人員應整理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集中精神、認真聽取發言,不得交頭接耳。

4、會議進行期間應把手機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必須接聽電話,到會議室外接聽。

5、會議期間嚴禁吸煙。

6、開會時參會人員應坐姿端正,不隨意走動,不允許打瞌睡,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7、參會人員不得泄露會議機密,並妥善保管會議材料。

根據公司發展現將會議內容分為以下幾塊:

一、晨會:

早晨上班時間準時開會;

由當日會議代表主持會議;

參會人員及部門自己做會議記錄。

二、每日小結會:

開會時間:每週星期二、星期四 下午17:15

開會目的:總結近兩天工作,分析重點客户、意向客户;計劃未來兩天工作,並協調部門組內工作及安排

參會人員:營銷部負責人、組長、全部組員

三、每週週會:

開會時間:每週星期六 下午 15:30

開會目的:總結本週工作,計劃下週工作,並協調部門工作及內部安排

參會人員:全體

四、每月月會:

開會時間:每月第一個星期六 下午15:30

開會目的:總結本月工作,計劃下月工作,提出協調問題,找出自己工作不足之處。 參會人員:全體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副總經理、總經理

五、總經理溝通會:

1)半年總結會:時間不定、內容總結半年工作執行力及工作中不足。參會人員公司全體員工

2)全年表彰會:時間不定、內容表彰本年度優秀員工,發放當年年終獎金。參會人員公司全體員工

另:每月單週六上午學習,內容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前整理學習素材及資料;學習開會當天不邀約拜訪來訪客户,除提前預約簽訂合同外。

會議規章制度 篇14

目的

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 總則

為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着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 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月________。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為每週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髮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

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條 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

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並上報申請,該資料包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

該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並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並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為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 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髮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六條 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衞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衞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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