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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小區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小區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小區規章制度 篇1

一、公司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內提供場地及停車管理服務,凡進出小區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並隨卡發放車輛進出時間聯繫單,一車一卡,憑卡放行。

二、進入小區的車輛須服從當班保安人員指揮,駛停入不影響交通和業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區停放3噸以上貨車。

三、收費標準:

1、業主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60元,年票每輛每年600元。

2、外來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80元,年票每輛每年800元。

3、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累計時間在2小時以內不收費,2小時至12小時收費5元,12小時至24小時收費10元。超過24小時按此標準,每天(連續24小時)收費。

4、自行車停放,原則上不收取費用;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收費標準待小區內建好固定停車棚後另行制定。

5、本收費標準為20xx年度標準。

五、本通知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小區規章制度 篇2

1.目的

為加強小區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對小區業主有固定車庫、使用小區內停車位的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停留的車輛進行停放管理。

2.職責

2.1項目經理部負責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2.2保安主管負責車輛停放管理。

3.規定

3.1有固定車庫的車輛停放管理

3.1.1公司統一發放紅色通行證;

3.1.2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其車庫內;

3.1.3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2使用停車位車輛的停放管理

3.2.1採取使用固定車位方式,對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實行統一管理(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巡視)。每個車位月使用費80元;

3.2.2各車主到所在項目經理部辦理車位使用手續,領取統一的'綠色通行證,方可使用停車位;

3.2.3車輛進出小區和停車位時,保安人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停放;

3.2.4車主(司機)保管好通行證,如通行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車主(司機)自負。

3.3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3.3.1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方可進入;

3.3.2外來車輛停放時必須接受保安人員引導,不得隨意停放;

3.3.3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不允許停放。

3.4有通行證的車輛一律把通行證放在車內明顯處。

3.5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3.6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3.7進入小區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和地點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又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3.8進出小區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其他車輛,否則除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做出禁止使用停車位的處理。

3.9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10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3.11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小區規章制度 篇3

露天停車場:

1.設置固定停車場,白磚鑲出停車位(3×5.7),畫出車位號;

2.每個車位安裝鎖車器(兩把鑰匙:車主一把、物業一把);

3.停車場設置標識牌;

4.停車場設置電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時巡檢一次;

5.露天停車場免費停車,可避免因被盜、碰撞或刮傷等糾紛;或實行收費30元/月,繳納公眾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撞壞或刮傷予以保險賠償;

6.與車主簽定停車協議。

地下車庫:

1.只限實華園小區業主存車,建立業主車輛電子檔案(門牌號、姓名、工作單位、車名、車號、顏色、聯繫電話、實車照片)

2.地下車庫24小時存取,車庫出入口、通道口設置門禁系統;車主憑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車輛。

3.設置升杆式門禁系統,車卡、門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費標準:200元/月,預交半年;

5.人執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時連倒)負責監控系統、消防系統、衞生管理。

小區規章制度 篇4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意出入小區,特殊情況需進入,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幹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國小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情況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户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整改方案

從6月1日大門值班室正式運行以來,在小區治安車輛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社區分管領導及保衞部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小區治安狀況明顯好轉。

2、車輛由分管領導牽頭,保衞部門配合門衞值班人員對進出小區主幹道亂停亂放現象進行了徹底的整頓,確保了道路的暢通,減少了安全隱患。

3、對19樓與20樓之間的進出通道,擺攤設點現象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不間斷的清理,徹底杜絕了小區進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現擺攤設點,大大方便了廣大居民的出行。

4、在進出小區主幹道設置六處減速緩衝帶,限速標誌2塊。

5、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經過與黃家村的多次溝通,終於在小區後門(與黃家村結合部)安裝了鐵門,並規定了開、關鐵門的時間,從而為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創造了條件。

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1、進出小區車輛不限速行駛,特別是那些到汽修廠及接送上學學生的外來車輛暢行無阻,亂鳴喇叭,嚴重影響居民特別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2、在原加工廠開辦汽車修理廠,24小時都有車輛進出,但又屬湘核建新餘分公司管理,很難協調。3、明志國小西門設在小區,每天接送學生的汽車、摩托車大量進出,存在諸多安全隱患。

整改措施:

一、增設門崗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時。

二、在大門口設置電動橫杆,由值班人員控制,車輛不得隨意進出。

三、跟湘核建新餘分公司協商:1、如何加強汽修廠車輛進出的管理。2、是否可在加工廠閒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車場,為下一步實行收費停車做準備。

四、對小區業主車輛統一登記造冊,發出入證,外來車輛禁止隨意進出,特殊情況需進入,需辦理登記手續。

五、完善小區車輛管理制度,並在大門口、主幹道等顯眼位置製作宣傳板。

六、在球場周圍,1號樓與6號樓之間,6號樓後等空地設置停車區域,方便小區業主停車。

七、由保衞部牽頭,門崗保安員配合對進入小區車輛超速行駛,亂鳴喇叭,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頓。

八、加強與明志國小溝通,學生儘量不要由西門(小區內)進出,如學生確需進入,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九、待條件成熟,對外來車輛實行收費管理。

小區規章制度 篇5

1、小區停車場,專供購(租)車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閒雜人員不得入內。

2、小區住户車輛長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車場須辦理車輛藍牙卡,一車一卡,持卡出入,臨時停車須登記。

3、租用固定車位的車輛應該按們停放,租用非固定車位的車輛由保安人員指揮按序停放,對臨時進入區內的車輛停放實行擇位停放。

4、停車場地將採取24小時值班並做好記錄,嚴格按消防規定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

5、停車場地應保持環境衞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擺攤點、會客、喝酒、睡覺、喧譁、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6、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

7、停車場禁止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8、車輛進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9、停車場保安人員應對停放車輛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和車輛有無上鎖或外部破損等異常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登記。

10、車輛停放後,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業,並鎖好車

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

11、車主要愛護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公共設備,不慎損壞時需照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2、有固定車位的車主要嚴格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停放費標準,按時交費;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引停放位置,並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13、若車主不慎丟失車輛藍牙卡,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資料,經核實後繳納辦卡成本費,由物業公司補發出入卡。

14、若車輛在停放區被損壞者,原則由損壞雙方協商解決,嚴重者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當班保安員與物業公司共同協助調查處理。

15、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違規行為和停泊車輛的車主,管理員有權採取警告、罰款、拖車等處罰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主負責。

小區規章制度 篇6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户)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理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台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小區規章制度 篇7

一、文明衞生標準: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專人打掃,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几淨。

2、院內鼠、蚊、蠅密度達標,廁所有專人每天打掃,保持清潔無臭味、管道暢通、無滴水。

3、院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4、院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5、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煙頭、紙屑瓜果皮殼。

6、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嚴禁在過道里放爐灶,晾曬衣服繩索整齊有序,不影響市容和過路。

7、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後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淨。

8、院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9、保持院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0、嚴禁住樓户往樓下亂擲雜物。

11、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窨井完好無損。

12、裝潢施工有序,建築材料定點擺放,廢土及時清運整理,無遺留現象。

二、責任範圍:

1、保潔員對所屬衞生包乾區要經常打掃,每日打掃不少於二次,保持包乾區整潔衞生。

2、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衞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衞生,對庭院衞生負有責任。

4、衞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大院衞生工作,每天要巡迴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業主管理委員會對大院衞生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原則上每半月檢查不少於一次。

三、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衞生包乾區不衞生的,每次扣保潔員獎金50元,並責令其立即打掃。

2、住家户亂倒垃圾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並責令立即清掃。

3、住家户養家禽家畜,一但發現立即予以沒收,並罰款50元。

4、在院內亂擲煙頭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對住家户亂堆亂放,亂搭亂建,除責令其清理外罰款100-3000元。

6、對損壞院內花草樹木者予以花木價值三倍罰款。

7、衞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衞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髒、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8、院內亂停放車輛的每次罰款200元。

1、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衞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2、住户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衞生,對庭院衞生負有責任。

3、衞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大院衞生工作,每天要巡迴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衞生管理小組對大院衞生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原則上每半月檢查不少於一次。

三、住户應遵守行為:

1、不準把垃圾、布屑、塑料袋等不易腐爛雜物投入便廁或下水道造成堵塞。

2、不準亂倒亂丟垃圾。

3、不準放養家禽家畜。

4、不準在院內亂擲煙頭、雜物和高空擲物。

5、不準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和吊掛(晾曬)各種物品。

6、不準擅自搬動、拆除、破壞公共設施設備和損壞綠化帶內的花草樹木。

7、不準院內亂停放車輛。

8、家庭使用音響設備時,不準使用噪音,晚上22點後應將音量調置最低,以免影響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9、不準燃放鞭炮、煙火、焚燒等有害於人體和污染環境的物品污染小區環境。

四、本制度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執行

小區規章制度 篇8

一、門衞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認真履行職責,

二、門衞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文明執勤,禮貌待客,認真負責,服裝整齊,儀容端莊,按時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認真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和外來車輛的進出登記,對外出的車輛注意檢查,防止居民車輛被盜。

四、收發報刊、函件等應當麪點清,並做好登記,要做到及時準確,不積壓、不私拆。

五、保持門崗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誌完好。每天10點以前小區主管要負責落實門崗內外的清潔工作。

六、門衞值班室及站崗區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滯留,以免影響門衞正常工作,值班室內物品應保管愛護、擺放整齊,衞生良好。

七、執行工作和客户來訪時應站立,提前主動上前工作,工作時間不允許從事與工作不符的事,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允許酒後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應使用文明用語。

八、值班電話為工作電話,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電話,

九、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並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問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門衞都必須保證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峯期門衞人員應保證在崗,快速兼靈活處理機動車進出小區,避免進出小區車輛長時間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邏崗人員做好當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對因客户原因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公司辦公物品,門衞人員有權要求損壞者照價賠償,損壞者拒賠的,門衞人員對損環者有權暫不放行,報警處理。

十二、做好院內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及綠化養護工作,承擔抽水澆花及冬季清雪工作。

小區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對出入、停放本小區車輛的管理,維護小區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確保住户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對出入、停放本小區的車輛作如下規定:

1、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小區。2噸以上的卡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

2、本小區有車輛的住户,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通行IC卡(原小區配發的門卡),憑IC卡通行大門,及在小區停放,按規定收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本小區住户車輛進入小區後,有車庫的住户必須將車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住户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嚴禁亂停亂放。

4、非本小區住户的車輛,進入大門時應主動向門衞出示證件,講明進入原因,符合進入條件的領取臨時通行IC卡,並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小區,嚴禁衝闖大門。出小區時收回IC卡,並按停車時間收取停車費。遺失、損壞IC卡,照價賠償(每卡30元)。

5、進入本小區的貨車,卸完貨物後應及時離開小區,因故不能離開的,應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

6、進出、停放車輛必須服從小區管理人員的管理。駛入小區的車輛應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不得鳴號。如車輛損壞路面或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處以罰款。

7、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拉關係,收受賄賂,放鬆管理,違者從嚴處理。

8、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小區有關規定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9、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10、原則上非業主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過夜,若確須停放應該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12、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嚴禁超車。

1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14、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洗車。

15、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小區規章制度 篇10

一、文明衞生標準:

1、小區道路每天專人打掃,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几淨。

3、小區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4、小區內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5、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煙頭、紙屑瓜果皮殼。

6、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嚴禁在過道里放爐灶,晾曬衣服繩索整齊有序,不影響市容和過路。

7、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後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淨。

8、小區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9、保持小區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0、嚴禁住樓户往樓下亂擲雜物。

11、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窨井完好無損。

12遺留現象。

二、責任範圍:

1每日打掃不少於二次,保持包乾區整潔衞生。

2、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衞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3、小區住户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衞生,對小區內衞生負有責任。

4、衞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小區衞生工作,每天要巡迴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小區規章制度 篇11

(一)保潔員的職責:

衞生保潔員是保持本小區清潔衞生的直接責任人,衞生保潔員必須做到:

1、小區實行12小時保潔;

2、樓道、樓梯走廊、每星期清掃一次;

3、業主可隨時將垃圾袋投放在樓道口指定的專用垃圾筒內,由衞生保潔員將垃圾統一集中清運;

4、定期疏通窨井、化糞池;

(二)本小區住户、居民和進入本小區來訪者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區衞生,必須遵守:

1、各住户將生活垃圾袋裝,並繫上結,投入垃圾筒內,以便保潔員及時清運,不得將垃圾擺放在門口,走廊或樓梯間,裝修垃圾必須袋裝,紮好口,堆放到樓下指定地點,以便保潔人員及時清運;

2、嚴禁任何人員在區內隨地吐痰、亂丟紙屑、煙頭、瓜皮果殼;

3、不準亂倒垃圾、雜物、污水和隨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塑料袋、油漆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堵塞或損壞,由該户業主承擔全部修理費用;

5、小區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亂塗亂帖及亂豎路牌,廣告牌等,違者負責清除粉刷費用,如屬未成年人所為,則由監護人負責;

6、小區內不準私自飼養家禽、家畜、家犬,確有需要的則必須辦理有關手續,經有關部門批准報管理處備案方可飼養;

7、住户裝修完畢,應立即清掃,不能將廢棄物棄置走廊、樓道或公共場所;

8、小區周邊商業網點娛樂場所不得佔用公共空間、走廊,堆放物品擴大經營場地,應在適當位置放置垃圾筒;

9、住户不得向室外傾倒污水,拋紙屑、煙頭、雜物等;

10、凡違反以上規定者,社區將配合市容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衞生管理規定予以阻止,阻止無效者將通過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小區規章制度 篇12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__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户、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本辦法由__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討論通過,委託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衞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__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杆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衝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台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後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後通行。

第九條、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並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誌,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佔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後,業主必須將車門鎖好,並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第二十條、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違規處理管理

第二十一條、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係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並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小區規章制度 篇13

為切實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維護業主生活秩序,確保小區各種車輛進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種車輛指業主自行購置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和業主臨時帶回的機動車需要停放小區並委託管理的過夜車輛。

二、物業管理車輛的職責範圍:凡屬小區業主需要長期和臨時停放的各種車輛,只要小區條件允許(停車有泊位),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均應積極協調,儘量給予安排,最大限度為業主提供方便。

三、業主要充分理解小區條件受限的客觀實際,支持配合小區車輛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進入小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均應按規定的行駛路線限速行駛,不得逆行,不得擠佔人行道、綠地,不得在小區內按喇叭等,影響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範圍內洗車、修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人為製造垃圾影響環境。

五、停放車輛,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後左右的距離以防撞碰;自覺在規定的車位整齊停放並確保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過。

六、車輛停放後,駕駛員必須鎖好車門,將防盜系統調至警備狀態,車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否則發生問題,後果均由業主自負。

七、業主的摩托車、自行車統一到指定地點(車棚、位)停放時,應主動到物業公司(看車點)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包括車名、新舊、户主等),即時領取停車牌。車輛進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車牌,否則發生丟失物業公司不予負責。

八、確因沒有機動車位時,物業人員應做耐心解釋,勸其自行安排車輛停放。對不聽勸阻者,造成車輛丟失、損壞等問題物業公司概不負責。

九、物業人員在小區的工作受物業公司領導,受業主的監督,並定期給予打分,對不稱職且給業主造成應由物業人員負責的責任,物業公司有權給予罰款,造成嚴重損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業公司安排在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業主每月應向物業公司交納一定費用,機動車每個車位每天2元,摩托車每月每車6元、自行車每月每車3元。所收費用用以解決服務人員的工資和夜間生活補助。

十一、各種車輛的服務費每月初由物業公司統一派人收取,並出具正式收據,看車點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收費。

十二、各小區的停車位,由所在地的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共同劃定,確需規劃車棚的由物業公司擬製計劃、方案,由業主主管部門和__物業總公司審批後修建。

小區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小區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區有車輛的業主,請主動到門衞室登記、領牌(車牌押金10元),憑牌出、入。

2、外來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對其必須進行登記、發臨時停放牌,憑其出入小區。

3、車輛應按小區相關規定的要求停放於規定位置。

4、車輛停放好後,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免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

5、停車時,應按小區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於 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6、小區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本小區環境衞生的活動。

7、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員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於停小區內。

8、禁止無牌摩托車進入,業户及訪客摩托車、自行車請於指定位置存放,並鎖好防盜鎖。

9、凡進入車場內和車庫內的車輛嚴禁載放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因此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0、進入小區內的車輛必須執行車輛停放管理制度,違者拒停。

小區規章制度 篇15

一、二次供水設施需專門管理,水箱應加蓋加鎖,溢流管、排氣應加設鐵紗罩等防護設施,不得在高層樓屋頂層栽種花草及飼養寵物等。

二、二次供水設施要定期檢查,每年進行兩次清洗消毒,水質達到衞生標準要求。

三、二次供水設施專業清洗人員需經衞生防疫站檢查。培訓合格後,方可從事水箱(池)的清洗,消毒工作,水樣需經衞生防疫部門檢驗合格方可飲用。

四、水池周圍10米範圍內禁止修建滲水廁所,糞坑。不得堆放垃圾,廢渣和修建滲水坑.

五、凡因二次供水系統受到污染而造成傳染病暴發危害人民健康及生命安全的。要依法追究居民住宅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責任。除負責經濟賠償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罰款處理。

小區規章制度 篇16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安防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安防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安防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由車庫崗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安防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台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小區規章制度 篇17

一. 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 內部車輛出入小區憑證出入,外部車輛出去小區時,司機應配合門崗進行核實登記試行臨時收費管理,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三. 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停放時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四. 非業主車輛在停放小區過夜時,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按照公司臨時或過夜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五. 嚴禁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指定的停車場)

六. 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七. 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後果自負。

八. 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機動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九. 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 進入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

小區規章制度 篇18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四、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後果自負。

六、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需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八、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十一、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十二、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三、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十四、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户,上下客後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十五、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户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六、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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