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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宿舍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宿舍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宿舍規章制度(精選17篇)

第一條 為給公司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住宿環境,同時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優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提供給員工居住,並由公司統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負責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指定人員作為宿舍管理員。

第二章 分配對象及申請流程

第三條 公司宿舍分配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申請宿舍的流程:申請人填寫《員工宿舍分配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審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條 申請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後,到行政部領取鑰匙並於7天內入住,逾期未入住視為棄權。

第三章 宿舍管理

第六條 公司宿舍定位為單身宿舍,限一人一牀位,住宿人員未經行政部主管書面許可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不允許擅自帶入外來人員,若因外來人員過錯引發任何賠償事項,帶入外來人員的員工應負連帶責任,公司有權視情況向其追償。

第七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時,應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後隨即遷出宿舍。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牀位或宿舍內的公司財產物品,調換房間必須到行政部申請。

第九條 宿舍的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由入住人員按單套入住人數平攤繳納。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長組織收取費用及繳費工作。員工拒絕繳納應繳費用的,公司有權直接在該員工工資中予以扣除。

第十條 宿舍內提供的熱水器、空調、洗衣機、電視機等設備在交房時已確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員工故意損毀傢俱、設施的,由員工個人賠償,若不能查出是誰損壞的,由所住宿舍人員平攤維修費。

第十一條 房租費用由員工平攤,公司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公司按月給予員工住房補貼:試用期員工300元;轉正員工500-1000元具體按轉正級別補貼(不住不補貼)。

第十二條 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衞生,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傢俱。

(二)宿舍的清潔工作由宿舍長制訂計劃,每天安排值日人員輪流打掃,並在值日表上簽名確認,以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

(三)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四)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五)宿舍內不得出現任何違反國家及相關部門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入住人員離開宿舍時,務必關窗鎖門,關閉所有用電設備。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行政部將給予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若涉及違法行為,公司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當發生以下情形時,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①因入住員工或外來人員的過錯(如未及時報告更換門鎖或傢俱、電器、地板濕滑等人為因素),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②因員工在宿舍發生違法行為,導致任何賠償責任的;

③因入室盜竊、員工財物遺失等,導致財產損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過錯導致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十五條 為有效執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員,須通過互相推選,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日常自治、安全、衞生、紀律等管理,宿舍長應到行政部進行登記,並保持與行政部的溝通。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謹慎對待、妥善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請及時報告行政部及公安機關。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本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及公司《員工守則》的附件,適用人員應遵照實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於發佈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宿舍規章制度 篇2

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衞生、舒適、寧靜的生活及休息環境,根據宿舍所處的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一、員工入住相關規定

宿舍的調配由人力資源部宿舍管理員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牀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酒店承擔。

3、實行宿管員負責制,由宿管員安排房間內衞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牀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

4、宿管員有變動時,人力資源部要辦理交接及繼任宿管員的確認手續。

5、酒店配備的設施,由宿管員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宿管員進行清點後與人力資源部進行確認,並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宿舍管員保留一份,以便年底盤存時的需要。

6、酒店配備的設施設備,屬於酒店財產,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設備設施原價賠償,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半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8、為了保障財產安全,請住宿員工不要將私人物品外放,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以防丟失或被盜,若物品丟失責任自負。

二、宿舍規定及要求

為樹立酒店形象,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時對所有員工宿舍進行檢查,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將對當事人處以20-1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住宿資格。

1、住宿員工應保持宿舍衞生乾淨,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宿舍內無亂貼亂劃亂釘現象;

3、宿舍內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

4、住宿員工不準在窗户外倒水或扔東西;

5、住宿員工應保持公共衞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衞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6、住宿員工應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

8、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凡宿舍內查到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

9、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0、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衞生間)等浪費現象。

如有以下行為人力資源部將直接取消其住宿資格:

1、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2、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3、不愛護宿舍公共財產,如有損壞和拆改,宿舍設施設備,情節較嚴重者;

4、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5、有偷竊行為;

6、夜不歸宿者;

7、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宿舍管理員值班制度

(一)宿舍管理員負責制

宿舍管理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專人擔任,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衞生,做好室內保潔,並得以保持。宿舍管理員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週值日的工作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人力資源部彙報。

2、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建議及需報修的內容彙報人事部(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發現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留宿的情況,及時上報人力資源部

4、負責宿舍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宿舍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7、不定時地對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

8、如發現夜不歸宿、未辦留宿手續留宿、男女亂串宿舍等違規情況,宿管員未進行制止的人力資源部將對宿管員處以50-100元的罰款。

9、定期組織宿舍員進行衞生大掃除,負責提醒各部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四、人員的管理

酒店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1、來訪人員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2、外來人員留宿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待批示後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未經酒店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許可強行入住者,將處罰當事人及宿舍管理員50元罰款。

3、離職人員的管理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宿舍規章制度 篇3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牀,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説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牀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牀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煙、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範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面試網 )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裏,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衞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衞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衞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 寢室衞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衞生項目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衞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牀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宿舍規章制度 篇4

(一)衞生管理

1、宿舍房內衞生管理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酒店員工宿舍規章制度。

2、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

3、宿舍衞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門窗、牀、衞生間、洗臉盆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蜘蛛網、無污物、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4、住宿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維護公共衞生,搞好個人衞生,每天起牀後,疊好被子,個人日常用品擺放整齊有序,清掃地面,整理好房間。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裏。不準在宿舍門前堆放雜物和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準往樓下潑水、吐痰、亂丟垃圾雜物等。

7、保持衞生間的衞生。不準將垃圾袋、飯菜雜物等倒入便池和下水道,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8、注意室內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二)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宿舍嚴禁吸煙。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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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管理制度《酒店員工宿舍規章制度》。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衞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衞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衞生檢查規定: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衞生檢查相關事宜;

宿舍規章制度 篇5

一、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5元。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户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五、宿舍衞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衞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衞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衞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准後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宿舍規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牀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牀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衞生值日表,監督衞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設備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衞生管理

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衞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牀單平整,其他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衞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台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衞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牀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宿舍規章制度 篇7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報人事部審查批准後,根據人事部發放的宿舍號和牀位號對號入住。

二、外單位住我單位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

三、職工必須愛護宿舍內公共財產,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員工必須服從酒店人事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

五、員工所分配宿舍鎖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轉借他人。

六、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宿舍嚴禁放高聲喇叭,不準打麻將、打撲克、酗酒及大聲喧譁。

七、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

八、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隨地吐談、

九、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

十、每個員工宿舍可使用電燒壺一個。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

十四、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宿舍規章制度 篇8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 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於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 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衞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衞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牀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牀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衞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 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宿舍規章制度 篇9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衞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衞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衞生,保持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4、牆上嚴禁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佈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藉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並於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後開除。

工地宿舍規章制度

宿舍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衞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衞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衞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衞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宿舍規章制度 篇11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衞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衞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衞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台、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衞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裏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牀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宿舍規章制度 篇12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後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二、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三、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六、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七、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八、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30(之前)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並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衞生。

5、由於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併處理。

宿舍規章制度 篇13

一、注意清潔衞生,保持宿舍內整潔,不準亂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識,將火災防患於未然。

三、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四、節約用電,嚴禁使用功率大於100瓦的電器,以及不能開長夜燈,如發現,罰款50~100元。

五、注意文明,不能隨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褲到處逛。

六、嚴禁酗酒、打架、賭博、嫖娼、賣淫、偷盜現象,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情節特別嚴重者,除罰款外,並開除出工地。

七、用語文明,不準説粗言濫語。

八、廚房前的剩飯剩菜不準亂倒,要及時清理門前排水溝,保證環境整潔。

九、廚房內要經常清洗及消毒,保證飲食衞生。

十、行為及作風要文明,不準耍流氓行為,否則不發工錢並開除出工地。

十一、不準偷盜工地上及宿舍內的鐵釘並相互轉賣,違者罰款200~500元。

工程部

20xx年3月22日

宿舍規章制度 篇14

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所有住宿人員須在此規章制度下簽字認同,認真遵循宿舍管理制度。簽字認同其實就是為了更加規範,突出一種契約精神

寢室長職責:

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寢室長是個費力不討好的活,但是不可能店面的管理人員一直參與到宿舍管理,上班操心,下班操心,一線的管理人員心理上會漸漸崩潰,寢室長就不要讓管理人員來擔任,讓他們享受一下下班時光。讓宿舍員工擔任寢室長有一定的責任激勵作用,但,寢室長必須要有寢室長的相關獎勵和待遇,負責慢慢的誰也不喜歡做寢室長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按沈騰的一句台詞:“按表走”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或公司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這自不必説,給了你相關的福利待遇,賦予你了職責權利,你應該做好本職工作

作息時間:

為確保員工人身安全,晚上外出24:00之前不能歸宿的須向寢室長報備去向。不要覺得多此一舉,上班期間、上班途中,住宿期間員工如果出現意外,店面公司是要擔責的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宿舍本身人就多,餐飲下班晚,回宿舍就想放鬆一下身心,接待外來的朋友什麼的會對宿舍其他人員的休息造成影響

衞生制度:

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雙倍處罰。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凡住宿員工不準將垃圾亂丟亂放(包括扔出窗外)。當值員工打掃結束後將每位員工的牀鋪拍照、地面等各檢查點發在店面羣上,作為檢查監督之用。不要覺得會不會侵犯隱私,這是形成結果導向,有效監督的辦法,也使得員工養成良好的習慣

水、電能源管理:

所有寢室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水電電費由宿舍人員自行攤銷,由公司代繳並在工資中扣除/水電由公司支付。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管理辦法,水電由員工分攤,會造成分攤不合理等一系列問題,只要做好能源把控,公司應該給員工繳納水電費

物品擺放規定:

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被子上,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面盆置於各自牀下。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衣物、毛巾掛放在衣架或儲物櫃,其他地方尤其是通電設施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

宿舍規章制度 篇15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可自行選擇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行政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員。

入住條件

一、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

1. 患有傳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攜眷住宿

四、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 員工離職(自動辭職、自離、辭退等),應於離職交接完當日搬離宿,不得藉故拖延。

二、 每間宿舍設立宿舍長,其工作任務如下: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及門户管理;

三、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四、 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五、 人事行政部匯同各宿舍長檢查宿舍環境衞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六、 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若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全部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10-30元罰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應當服從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長的管理與監督;

二、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五、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七、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八、宿舍衞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打掃;

九、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人事行政部可視情節輕重給予5-30元罰款。

十、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 屢次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指揮;

2. 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3.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 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6. 有盜竊行為。

宿舍衞生管理制度

一、衞生責任範圍

1. 各宿舍衞生由入住員工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衞生有入住員工自己負責;

2. 個人使用的櫥櫃均由個人自行打掃;

3. 牀上用品按規定統一方向疊放;

二、衞生管理要求

1. 員工入住期間,應維護本宿舍環境清潔,輪流打掃衞生(輪值表由宿舍長制定並張貼於門後),行政人事部將會同各宿舍長不定期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將依照本制度予以處理;

2. 宿舍衞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牀、 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 無異味;

3. 牀位做到“四齊”:即每天被褥統一方向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牀下鞋子擺放整齊;

4. 保持牆壁清潔;

5. 使用和保管好電器,用電器出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並説明責任,做到人離寢室就關燈;

6. 室內所有物品擺放整齊;

7.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清理,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

8. 保持衞生間、浴室的衞生,便後放水沖洗;

9. 各宿舍實行門前三包,門外走廊由值日人員打掃,嚴禁將自己門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門前。

相關費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 公司為有需求的員工提供免費宿舍;

2. 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個上下層鐵牀、人均一個衣櫃、一台1.5P空調、兩 個風扇、一台熱水器,以上物品員工免費使用;

3. 宿舍臨時配置包括掃帚、拖把、垃圾鏟各一個,一年可免費更換一次,一 年之內損壞或丟失由宿舍人員自行購買。

二、水費、電費

1. 用水

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水1噸/人;

2. 用電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電5度/人;

2.2考慮到每年7-9月為高温季節,故在此3個月份內,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 免費用電20度/人;

2.3 宿舍住宿人員低於3個人,在此3個月份為每個宿舍免費提供60度電;

3. 煤氣

煤氣費用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半,需要購買煤氣時,宿舍長填寫申購單,並全額收取費用,申購單由廠長簽字後與購買費用一併交與採購員,採購員安排煤氣,由公司承擔的一半費用在當月工資中補給。

4. 水電超出以上規定數量由每間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財務人員負責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宿舍規章制度 篇16

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規範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製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牀吸煙、亂丟煙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髒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衞生環境,每週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並由專人檢查衞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鬥毆、酒後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衞處辦理登記手續。

宿舍規章制度 篇17

一、 目的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衞生,規範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 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衞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 住宿標準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絡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見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准後,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五、 住宿規定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衞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衞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衞生。

3、注意個人衞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牀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員工起牀後,自覺把牀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牆壁、門窗、牀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衞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後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譁、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後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鬥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並説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户,鎖好門後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准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六、 宿舍衞生安全檢查、評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並依據《宿舍安全衞生檢查表》(見附件2)項目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於檢查後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佈,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七、 解釋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

八、 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某某年12月1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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