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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獎勵制度

1.0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嘉獎、晉升或獎勵100-500元

1.1對改革小區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2在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屢受顧客表揚者。

1.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1.4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着成效者。

1.5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着成效者。

2.0經過季度考核及民主評議,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獎勵50-100元。

3.0在工作中盡職盡責、服務態度良好,積極主動地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得到公司領導和客户表揚的,經季度考核確認的獎勵50元。

4.0積極參加工作,學習訓練成績優秀的獎勵20-50元。

5.0抓獲盜竊分子、自行車嫌疑分子的每次獎勵100-200元。

6.0因公受傷獎勵100-200元。

7.0內務衞生評比表現較好的獎勵10-20元。

二、懲罰制度

1.0一般違紀

1.1違反公司程序操作要求未造成影響的罰款10元。

1.2上班不按公司規定着裝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20元。

1.3遲到或早退10-15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分鐘以內一個月累計者罰款10元。

1.4當班打瞌睡、精神不振、姿態不正罰款10-20元。

1.5崗上看書、看報、吃東西、與無關人員閒聊者罰款10-20元。

1.6在隊伍中鬧不團結,搞小磨擦的,當事雙方罰款20元。

1.7無故不參加訓練、部門會議和突擊任務的每次罰款10-20元。

1.8不愛惜或不妥善保管裝備,造成一定程度損壞的罰款20元。

1.9在值班記錄上亂寫亂畫,不按要求填寫的罰款10元。

1.10員工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盜或自盜的,送公安機關處理,一律不發工資,開除處理。

1.11違抗命令,當眾頂撞上級,不服從管理的:

1.11.1情節較輕的,罰款50-100元;

1.11.2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2當班睡覺被查實的:

1.12.1白天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罰款20元;

1.12.2晚上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罰款50-100元;

1.12.3一年內三次被發現睡覺的作辭退處理。

1.13服務態度粗暴、頂撞客户或管理人員,造成惡劣影響,視情節作以下兩種處理:

1.13.1情節較輕每人每次罰款30-50元;

1.13.2情節較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4當班時喝酒或不當班時酗酒滋事的:

1.14.1當班時造成不良影響但未釀成後果的,每人每次罰款20元;

1.14.2當班時喝酒造成一般責任事故的,每人罰款50元以上同時作辭退處理;

1.14.3當班喝酒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追究責任後作開除處理;

1.14.4其它時間喝酒滋事未造成後果的罰款2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罰款50元后作辭退處理。

1.15無故打罵污辱他人或員工之間相互打鬥的:

1.15.1情節較輕的罰款30-50元;

1.15.2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作辭退處理。

1.16脱崗、失職現象:

1.16.1脱崗未造成責任事故的罰款20元;

1.16.2造成一般責任事故的罰款50元;

1.16.3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作辭退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1.17違反宿舍規定,未經批准留宿外來人員:

1.17.1留宿同性的罰款20元;

1.17.2留宿異性的罰款50元,並作辭退處理;

1.17.3內務不合格的罰款20元。

1.18散佈對公司和客户不利的言論,造成不良影響的:

1.18.1罰款50元;

1.18.2造成嚴重後果的作辭退處理,並扣除全部工資。

1.19拉幫結派,搞不團結和地方主義,影響員工隊伍團結的:

1.19.1造成一定影響的罰款20元;

1.19.2情節嚴重的作辭退的處理。

1.20安管隊員違反公司的請假制度的,不當班時間:

1.20.1不請假外出一天以上或兩天以內,罰款50元;

1.20.2兩天以上作辭退處理;

1.20.3休假逾期兩天以上,五天以內,罰款50元,並扣除本季度獎金。

1.21聚眾賭博兩次以上作辭退處理。

1.22當班時間出現以上情況,每次罰款5-10元。

1.22.1當值時間在員工指定以外的場所用膳。

1.22.2高聲喧譁或發出不必要的聲浪、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等。

2.0嚴重違規

2.1.0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記過、勸退或辭退處理。

2.1.1當值時間睡覺;

2.1.2擅離崗位、經常遲到、早退或委託他人,代他人簽到;

2.1.3蓄意破壞、損壞、偷竊公物或住户物品;

2.1.4對住户不禮貌、與顧客爭辯;

2.1.5吵鬧、粗言穢語,擾亂公共秩序或小區安寧;

2.1.6未經允許擅自進入住户房間;

2.1.7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

2.1.8未經批准,私自配調住户或公司鑰匙;

2.1.9塗改、造假單據、證明或拾遺不報;

2.1.10不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2.1.11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公司榮譽;

2.1.12違反公司程序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2.0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即時除名或開除處理。

2.2.1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行賄;

2.2.2侮辱、謾罵、恐嚇、威脅他人、與住户吵架;

2.2.3向住户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

2.2.4傳播淫穢書刊、錄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劑或興奮劑;

2.2.5賭博或打架,惡意破壞公物或住户物品以及當班時間飲酒;

2.2.6未經批准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假另謀職業;

2.2.7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2.2.8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2.2.9經常違反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2.10連續曠工兩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次;

2.2.11由於工作失職使住户財產、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

2.2.12拉幫結派、挑撥離間,影響員工的團結,影響公司聲譽,屢教不改者。

3.0懲罰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過失罰款通知書》)、最後警告(警告通知書)及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在最後警告後,該員工再一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犯有嚴重錯誤,便會受到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可在無提前通知情況下執行,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三、獎罰程序

1.0獎懲依據:客户投訴、羣眾反映、員工或主管檢查發現、部門領導發現等。

2.0獎罰原則:實事求是、獎罰分明、恰如其分。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2

1、農藥存放必須有專用陰涼倉庫房,並密閉封存,以防藥品蒸發失效或對人產生有毒影響。

2、操作人員在操作之前必須閲讀農藥性質、藥理以及施用目的和施用方法。

3、農藥選擇中儘量選用低毒高效性農藥(如敵敵畏)或生物製劑,少用慎用劇毒性和殘留性強的農藥。

4、施藥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專用防毒工作服、口罩和手套等設施。

5、施藥操作人員必須注意施藥方法,如農藥配製濃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超過1:500),施操人員儘量選擇上風向施藥,儘量避免直接接觸。

6、施藥人員完畢之後必須立即用香皂、流動清水認真清洗,如有不適感覺,立即去醫院檢查。

7、注意機械保養,不違規操作。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衞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衞生。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依照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對園區治安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二、保安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服務,確保每班崗位人員不少於一人,巡邏不少於一次,堵截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確保轄區安全。

三、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

四、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其他值班領導報告。

五、 保安隊長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中心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六、 保安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邏任務。

七、 嚴格執行《保安巡邏規程》,對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監控,阻止閒雜人員在園區內亂竄,阻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園區重點要害部位。

八、 注意來往人員的動向及攜帶物品,對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可檢查所帶物品。

九、 遇有盜竊、流氓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十、 發現吵架時,應予以勸止,發現大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報警。

十一、 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撲救並迅速報警。

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饋,積極為住户聯繫,及時解決和協助處理入駐企業投訴和求助。 十三、 在執勤過程中,當保安隊長檢查到各崗位的保安員時,保安員應向隊長或班長敬禮並彙報巡邏情況,保安隊長應向保安員回禮。

十四、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崗隊員尚未到崗時,原班隊員不得離開,可通過對講機系統向值班室或保安隊長查詢。

十五、 巡邏隊員下崗後將巡視器材進行交接,並做好相關記錄。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目的:為了規範保安的着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全體保安。

第一條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服裝維護等。

第二條 工作服管理部門職能

管理部負責保安制服的各項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工作服的保管與發放、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 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彙總保安人員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崗保安人數,對制服的數量、尺寸等進行彙總;

2、制服的購買:管理部負責制服的選購、運輸和保管;

3、制服的領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員信息彙總名單核實後發放,並做好登記;

4、制服的盤點:管理部負責人要定期盤點制服,根據保安人員入職離職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和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第四條 工作服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裝、夏裝、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備標誌物。

3、保安人員夏裝的使用期為一年。春秋裝及帽子、領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兩年。冬季防寒大衣無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條 制服的收回與折舊標準

1、如果保安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的,服裝無需歸還(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規定繳納折舊費。

4、保安冬裝大衣由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列入折舊標準。如果丟失或損壞,則需按照原價賠償。若冬裝大衣損壞不能繼續使用,則由管理部統一報損,並重新購買。

5、折舊時間從領用當天開始計算。

第六條 着裝的要求

1、保安人員上班時必需穿着制服,配飾應佩戴齊全。 2、保安應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服、標誌、配飾等。

3、制服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4、身着制服時,保安需配帶工作證。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與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不得體行為,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6、保安應定期對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補,保證着裝整潔。(注:制服自行清潔)。

第七條 着裝的檢查與考核

1、管理部負責人組織着裝檢查與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罰款50元/次;

3、將制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着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100元的處罰。若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本制度解釋權歸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管理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公司核准後由管理部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着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班車上下班及領導車輛進出工廠時應敬禮。

5、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6、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如水、電等,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8、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9、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衞生;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區內環境衞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區內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帶入,同時做好登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外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5、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台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繫,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着並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衞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依照法律、法規及物業各項規章制度對大廈治安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2、保安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服務,堵截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確保轄區安全。

3、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

4、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其他值班領導報告。

5、 保安隊長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中心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6、 保安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邏任務。

7、 嚴格執行《保安巡邏崗位職責》,對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監控,阻止閒雜人員在大廈內亂竄,阻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大廈重點要害部位。

8、 注意來往人員的動向及攜帶物品,對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可檢查所帶物品。

9、 遇有盜竊、流氓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10、 發現吵架時,應予以勸止,發現大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報警。

11、 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撲救並迅速報警。

12、 接受住户信息反饋,積極為住户聯繫,及時解決和協助處理入駐企業投訴和求助。

13、 在執勤過程中,當保安隊長檢查到各崗位的保安員時,保安員應向隊長或班長敬禮並彙報巡邏情況,保安隊長應向保安員回禮。

14、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崗隊員尚未到崗時,原班隊員不得離開,可通過對講機系統向值班室或保安隊長查詢。

15、 巡邏隊員下崗後將巡視器材進行交接,並做好相關記錄。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考勤工作以服務崗點班組為單位進行,服務崗點負責人擔任考勤員,對崗點考勤工作負全責。

二、服務崗點的工作作息時間、勤務班次、倒班形式等,一律由公司決定。

三、請休假:

請休假及請休假的程序手續執行公司《請休假管理制度》規定。

四、違規行為及違規行為的處理

(一)、遲到早退: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到崗的為遲到;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

(二)、曠職:未經公司批准,擅自不按規定到崗上班的為曠職。下列行為也視為曠職:

1、工作分配調動後不按時到崗工作的;

2、違反《請休假管理制度》規定的離崗、離職行為;

3、睡崗、空崗、脱崗等行為;

4、酒後上崗、當班飲酒行為;

5、違反辭職規定的棄崗離職行為。

(三)、對違紀行為處理如下:

1、遲到早退:月內1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2次,罰款50元; 月內累計3次,取消當月崗位績效獎。

2、曠職:1日扣發3日崗位工資,取消當月崗位績效獎或罰款100元;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發全部在帳存工資並予以辭退。

3、違反辭職規定棄崗離職的:扣發全部在帳存工資,如給公司或服務客户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五、考勤員:

(一)、工作職責:

1、按日進行考勤並做好考勤記錄;

2、在保證完成勤務任務前提下,科學安排保安員請休假並執行《請休假管理規定》規定;

3、每月10號前向公司服務管理部報送上月《考勤表》並附上月發生的《請銷假條》;

4、確保上報的崗位考勤數據真實準確,對出現的錯誤後果承擔經濟責任。

(二)、工作紀律:

1、規範登記考勤簿,嚴禁塗改。違者,按項罰款50元。

2、如實記勤,嚴禁弄虛作假、漏記、瞞報、錯報;嚴禁越權准假。違者,按項罰款100元或取消當月職務績效獎,年內重犯,並處免職。

3、崗上出現曠職、違約離職及其它非正常減員時,必須在3小時內報告公司服務管理部,違者,按項罰款200元,並取消當月職務績效獎。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開始實行。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着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記載員工出勤情況;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衞生;

9、早上7:00打開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12:00鎖賽季寫字樓大門、辦公室大門及通向生產部的小門,於生產部上班前一小時打開生產部的大門;

10、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衞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裏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個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東淳公司上班時間員工外出準行條》、《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6、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台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台見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着;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繫,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着並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衞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門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准頒佈執行。

贊同

9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衞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衞生。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頂。

2.黑色皮鞋自備。

第二條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為1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損壞無法正常使用,需照價賠償,由公司統一購買。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1.保安人員的着裝由行政部根據公司的要求,統一定款製作,並造冊登記。

2.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為製作標準。

第四條保安人員服裝的使用及費用

1.保安人員上崗,務必統一按規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違者每次罰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標準領取,工作滿1年的全免費;工作未滿1年的,公司按出廠價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費,

3.新進保安人員自上崗第11天開始,務必穿保安服,違者按罰款5-10元/次處罰。

4.穿保安服時,除上衣第一粒鈕釦外,其餘鈕釦務必扣好,保安服必須整齊乾淨;着便裝必須得體,公共場所不得穿背心短褲。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經丟失,要及時申領,新領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費用。

6.申領辦法:本人寫清姓名、工號、型號、由行政部籤認後,到倉庫領取,倉庫員同行政部核對,扣除費用。

7.不得將保安服轉借他人。將保安服轉借非本廠人員企圖混入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8.穿着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從事不正當或非法行為、破壞公司名譽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1、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看書報或做其他任何事情,不脱崗。

2、做好安全保衞工作,防火防盜,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3、按時開門落鎖(包括教學樓和科教樓所有的拉閘門和一年級的防盜門),每天放學後及時關燈關電。

4、每晚落鎖(落鎖時間夏季18:00,冬季17:00)前必須對全校園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特別注意教學樓拉閘門是否上鎖。

5、20:30分—凌晨6:00分這一時段堅持全校隨機性巡邏3-5次。

6、遇到重大活動和衞生檢查,聽從總務主任安排,加強打掃及其他工作。

7、參加學校整體突擊勞動,聽從臨時調遣。

8、配合學校及時粘貼標語、懸掛橫幅。

9、另外職責詳見《門衞管理細則》、《安全防範制度》,請保安人員務必嚴格遵守。

以上各條須切實做到,如有違紀一經發現,每違犯一條扣發工資5—5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酌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為規範保安隊員着裝,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為每位保安隊員配發2套冬秋裝、2件短袖襯衣、2件長袖襯衣、2件夏裝(褲子)、1頂大檐帽和1頂貝雷帽。新進廠保安需繳納200押金,經三個月試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錄用後,再配發服裝。配發服裝兩年內離職的,在結算工資時,原價扣除所配發制服的價錢。

三、在工作時間內,保安應嚴格按照以下規定穿戴:

1、應當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應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應按規定戴保安專用帽,夏季戴貝雷帽,其他季節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時,帽檐與眉毛齊高,保持大檐帽飾帶併攏整齊,並呈水平狀態。

3、進入室內,通常在脱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鈎上;無衣帽鈎,立姿時將冒夾在左腋下,帽頂朝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冒置於桌前沿左側或膝上,帽頂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裝時,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誌、配飾。

五、下列情況,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裝:

1、非工作時間外出的;

2、休假、探親的;

3、因違法違紀正接受審查的。

六、值勤時,保安着裝必須遵守以下規定,第一次違反罰款20元,第二次違反,罰款50元,第三次違反罰款100元,留用察看一個月,留用察看期間違反者直接開除。

1、愛護、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標誌,保持整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長袖夏裝上衣必須扎入褲內。

4、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鏡。

6、不得邊走邊吸煙或吃東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

7、不得打鬧嬉戲、大聲喧譁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長髮、染頭髮、留長指甲,不得留鬍鬚、剃光頭,保持儀容整潔,違者罰款50元,並責令立即糾正。。

八、兩名以上保安着裝巡邏執勤時,應兩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齊、威武有序。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嚴格按警械使用規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況下不準使用電警棍。對違反警械使用,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員配備警械要登記造岫,由帶隊人同統一監督。並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續,做到防盜、防丟失,便於使用。

2、各班配發的警械只供值勤時使用,非執勤或訓練時不準個人攜帶。

3、嚴格交接班手續。嚴禁將警械轉借他人或私自調換,換崗時只換人不換警械。對私自將警械轉借他人或因責任心不強,造成警械丟失及損失的,要嚴肅處理,並賠償全部損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養,嚴格保管和領用手續。

5、嚴格按警械使用規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況下不準使用電警棍。對違反警械使用,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6、班組交接時由當值領班監督檢查,進行交接記錄,確保警械完好。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1、要着裝整潔,佩帶保安標誌和值勤證,並注意儀表、儀容,不得留長髮,常刮鬍子,文明值勤,禮貌待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站立規範,工作時嚴禁閒聊、打鬧,違者考核扣款20元。

2、值勤時要遵守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以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嚴格執行門衞制度,做好遲到、早退登記和校牌檢查記錄。

3、準時上崗(提前10分鐘到崗),不得遲到、早退,做好交接記錄,交接班負責打掃衞生,遲到10分鐘扣款20元,遲到1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4、夜班值勤負責學校各處所遺漏的門窗、電器關停工作,要不斷加強校園巡查,巡查期間不許抽煙、閒聊,不得睡覺、脱崗,發現一次扣款60元,兩次到大隊待崗,其它違紀行為發現一次扣款20元,堅持文明值勤,禮貌待人要文明用語(如:您好、請問、謝謝、對不起等),不講髒話,不粗暴無禮,嚴禁打罵,侮辱他人。

5、廉潔奉公,秉公值勤,嚴禁徇私舞弊,違者報大隊處理,多學習法律知識,要嚴格遵守保安七條禁令,在自己做好的同時也要督促隊友做好工作。

6、要堅持專職防火、防盜巡邏制度,加強安全防火、防盜,堅持訓練,保持良好的體質,夜間巡邏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同行,執行任務中遇到違法犯罪分子作案時,要積極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但不能濫用私刑。

以上各條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假、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報大隊加重處罰。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條 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時間規定:

6:50—18:50 18:50—6:50 吃飯:30分鐘

第二條 保安崗位安排:

1、大門崗:白班:蘇仁團(領班)、王玉攀、周澤綿夜班:張森林(領班)、羅光勇、朱達輝

2、新裝車台:鍾洪根(領班)、白班:葉智燦、王寬仁、夜班:劉保和、龍昌鴻

第三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第四條 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範圍內的一切業務。

第五條 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向上級業務指揮部門、公司領導彙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條 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第七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衞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譁,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第八條 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條 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或代班者,必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紀錄以便分清責任。 第十一條 值班保安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或睡崗,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公司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二條 各值班人員認真把關,嚴格按照所在崗位職責及作業指導書履行職責。大膽管理,

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並提報公司處理。

第十三條 做到有理、有利、有節,按章辦事,嚴禁用污言穢語相待員工。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着裝整齊,佩戴一致,不得卷褲腳、袖子等有損保安形象。

第十五條 認真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重點部位巡邏排查工作,確保安全。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各項目秩序員着裝行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範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秩序員按照規定統一穿着的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定所稱標誌是指本公司秩序員穿着制式服裝時佩帶的專用標誌,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內,秩序員應嚴格按照下列規定着裝:

一、應當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須將短袖、襯衫扎於皮帶裏。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員着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帶帽的情形外,應當按規定戴秩序員專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襯衫時,帶大檐帽(棉帽);着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2、戴大檐帽、訓練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訓練帽的飾帶併攏整齊,並保持水平。

4、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脱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鈎上(帽徽朝下);無衣帽鈎,立姿時將帽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牀鋪的指定位置,具體位置以執勤點為單位統一規定。

三、保安着裝時應按照規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誌、配飾。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着制式服裝:

1、執行特殊(種)任務不宜着裝的;

2、從事非着裝保安服務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單位的約定,不着制式服裝的;

4、其他不宜着裝的。

五、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裝;

1、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按照規定休假、探家的;

a)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五、 保安着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 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保安制式制服、標誌,保持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證。

d)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着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男保安不得留長髮(蓄髮不得露於帽外,帽沿以下發長不超過1.5釐米)、大鬢角、剃光頭、留鬍鬚,女保安不得燙髮、髮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譁,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定着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一、獎勵範圍及獎勵規定

1. 獎勵範圍

1.1在執勤和日常管理中圓滿完成交付的任務,無危機違章行為者。 1.2見義勇為,敢於同犯人壞事作鬥爭,成績顯著者。 1.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及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1.4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護公共財產,事蹟突出者。 1.5積極獻計獻策,提出合理建議,對公司發展有顯著幫助者。 1.6在外獲得嘉獎,為公司獲得榮譽、提升形象者。 1.7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或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年度被評為優秀員工、先進保安員者。

2. 獎勵標準

以上內容視情況給與人民幣50-200元的獎勵。

二、懲罰範圍及懲罰規定

1. 懲罰範圍及規定

1.1未經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帶朋友到單位宿舍住宿的扣罰20元以上,損壞

集體財物的照價賠償。經教育不改或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1.2 無故不參加組織學習、開會、訓練及集體活動者每次扣罰20元。

1.3 每月違章2次者需停職學習,連續3個月有違章者,公司作開除處理。 不 當班的保安員嚴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則每次扣罰20元,2次扣罰50元, 對屢教不改者公司作開除處理。

1.4 保安員上崗需着正裝,並且需保持乾淨整潔;外出時,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帶保安器械,否則扣罰50元,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公司作開除處理。

1.5 遇到罪犯畏縮不前或見死不救者,扣除工資3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6 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構成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並受到治安處罰的,扣除當月工資200元以上,公司作開除處理,並押送司法機關追究期有關責任。

1.7 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的,每次扣罰20元,超過30分鐘的按礦工處理。特殊情況提前向隊長報告並經批准者除外。

1.8 用餐期間由兩人輪流交換,嚴禁利用用餐時間在飯堂閒聊、滯留或回宿舍,用餐時間超過30分鐘,按早退處理(詳見1.7)。

1.9 酗酒滋事、無理取鬧、有損公司形象的扣罰100元,公司作開除處理。

1.10未經公司允許擅用辦公設備(計算機、電視、電話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者作開除處理。

1.11執勤時睡覺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罰50元,執勤巡邏離開執勤範圍,巡邏

時不到保安室簽到者扣罰50元;不按執勤保安員規定巡邏登記的扣罰50元;無故曠工的每次扣罰50元;值班時看報紙、看電視、聽收音機、無事打電話、寫信、與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罰30元;不按規定着裝,形象邋遢的,在規定不準吸煙的地方吸煙等影響紀律的,經教育不改者每次罰20元。

1.12不服從上級指揮和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罰50元,並作警告、停職整

改處理或開除。

1.13參與打架、有意鬧事者,視情節輕重扣罰50元以上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沾染毒品,窩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的,公司給與辭退處理。

1.13私自把保安裝備借給別人使用,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做開除處理並扣

罰100元;未造成後果的扣罰50元。

1.14 利用工作之便或以介紹工作為名從中收取介紹費、手續費或其他物品的

扣罰50元,情節嚴重的公司做開除處理,對觸犯刑法的送公安機關懲處。

1.15 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客户投訴並經查實屬工作失誤或工作態度問題的,

扣罰100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開除處理。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補充或修正。萬科斯行政辦公室保留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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