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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應急預案十篇

水污染應急預案十篇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

一、編制目的、依據

水污染應急預案十篇

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羣眾飲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恩陽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的編成及任務

在市環保局和區政府的領導下,巴中市環境保護局恩陽區分局成立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和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直屬單位、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進入應急狀態時,應急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應急指揮部,指揮和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科室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城區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及區政府關於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組織制定與修改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相關部門配合,統一指揮轄區內的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理與處置;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2、辦公室職責

(1)根據"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提供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向區有關部門通報。並協助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做好與相關部門間的協調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期間本局內部各科室間的組織、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

3、環境監測站職責

(1)加強對我區飲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質監測。

(2)制定我區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監測應急響應預案。

(3)在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及時進行現場監測,為應急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提供準確詳實的監測報告。

(4)負責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評價工作,確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範圍、程度,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保護環境和公眾的措施和建議。

4、污染控制科職責

(1)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和水環境的保護,對重點和敏感區域要嚴格控制排放總量。提出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的目標和控制措施。

(2)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規劃,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水污染防治規劃和目標的實現。

(3)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會同生態科負責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並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吊銷責任單位的排污許可證,責令其停業或關閉。

5、自然生態科職責

(1)根據生態區建設目標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出全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

(2)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會同污染控制科負責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並將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6、法制宣傳科職責

負責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的新聞發佈和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經應急領導小組授權通過媒體和輿論工具及時發佈事故處置情況,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報告

"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絡暢通。接到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報告並核實後,迅速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快速出動

各有關單位接到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後,要攜帶污染事故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三)現場控制

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時,如果公安、消防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現場指揮部應對現場進行控制和處理,儘可能減少污染物產生,防止污染物擴散;並根據現場勘驗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範圍,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四)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處理工作比較複雜,需根據事件類別、性質作具體處理,總體步驟如下:

1、到達現場後首先組織人員救治病人。

2、進一步瞭解事件的情況,包括污染髮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可能原因、污染來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徑及範圍、污染暴露人羣數量及分佈、飲用水水源類型及人口分佈、疾病的分佈以及發生後的處理情況。

3、形成初步判斷、確定污染種類。

4、開展現場調查工作。

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應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尋找污染源,通過對事故現場的監察、監測、拍照、攝像、錄音及個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現場的特點,根據各方面因素,尋找因果關係,做好現場調查記錄。

5、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置方案。

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閲有關資料並參考專家意見,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制定污染處置方案,對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污染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

(五)情況上報

應急現場指揮部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應急處置措施向區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並根據事故影響範圍大小,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

(六)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發佈

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應急指揮部擬定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發佈警報決定;應急現場指揮部要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指派專人對新聞媒體發佈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蹤

應急現場指揮部要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污染事故警報解除。

(八)調查取證

應急現場指揮部要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五、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狀況達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採取了有效的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根據應急監測、監控快報,確認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請區應急指揮委員會批准後宣佈應急終止;必要時,由區應急指揮委員會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的公告。

應急終止後,相關應急專業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監測、監控、處置和評價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處置行動的後評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存檔備案,並報上級有關部門。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切實保證直飲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直飲水水質事件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直飲水水質事件,及時控制直飲水水質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直飲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直飲水水質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

1、直飲水水質事件發生後,學校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直飲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直飲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直飲水水質事件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水質事件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水質事件再次發生。

5、當直飲水水質事件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縣水利系統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機制,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能力,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產品食用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水利部應對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江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和《江西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萬安縣境內發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污染事件的監測、監控和監督管理,建立水污染事件風險防範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防範和處置能力,儘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和人民羣眾的飲水安全。

(2)本縣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縣人民政府全面負責,並按照水污染事件的級別實行省、市、縣分級響應。

(3)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責任到位的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機制,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作,共同應對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

(4)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建立預警和處理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善後等環節的緊密銜接,處置手段科學、快速、高效。

1.5突發水污染事件分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水利部應對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西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將突發水污染事件分為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和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大水污染事件:

(1)發生3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

(2)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轉移羣眾5千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嚴重影響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的;

(3)因水污染事件導致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嚴重影響生產、生活供水的;

(5)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污染水體並嚴重影響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水污染事件:

(1)發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羣眾1千人以上、5千人以下;

(3)因水污染事件導致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4)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等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1.5.3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水污染事件:

(1)發生1人死亡,或中毒(重傷)5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鄉鎮、農村飲水水源污染,影響安全供水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的。

1.5.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員中毒(重傷)的;

(2)因水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羣體性影響的。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縣水務局成立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兼任,副組長由分管水資源的副局長兼任,成員由局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股、農水股、水建股、防汛抗旱辦、水保股、水政監察隊的負責同志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水政資源股,辦公室主任由水政資源股股長兼任。領導小組內設5個應急分隊,一旦發生突發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各應急分隊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1.信息分隊:職責:做好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歸檔、上報工作;負責應急車輛的調配。

2.調查分隊:職責:發生水污染事件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評定事件等級,並將初步調查結果整理上報。

3.搶險(救援)分隊:職責:發生水污染事件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臨時或永久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4.善後處理分隊:職責:針對發生的水污染事件,組織技術力量拿出規劃設計方案和資金預算方案;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行政、法律、工程等措施對水污染事件進行善後處理,如需採取工程措施,則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隊進場處理。

5.責任追究分隊:職責:對導致水污染事件的原因進行深入調查,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職權範圍,嚴厲查處其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或向司法機關提供詳細的調查材料。

2.2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及江西省、吉安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有關指示和要求;

(2)負責對水利系統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工作,決定啟動重、特大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3)負責對突發水污染事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向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報告突發水污染事件以及應急處置的有關情況。

2.2.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局辦公室:負責接收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負責向省、市、縣人民政府報告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有關情況;負責編寫突發水污染事件情況的報告或通報等工作;

水政水資源股:負責處理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核實判定重、特大水污染事件;指導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工作;負責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期間的水量應急調度工作;負責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環境監測工作;組織省水環境監測中心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調查、監測、取樣、水質數據收集整理、分析評價和污染擴散預測分析;負責突發地下水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調查監測、取樣、分析和地下水突發水污染事件污染擴散預測分析;承辦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的其他各成員股室按業務職能分工分別負責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的相關工作。

3、報告與受理

3.1報告

突發水污染事件遵循“誰獲悉、誰報告”的原則。

(1)對發生的一般及較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發現事件1小時內報告縣、鄉鎮人民政府或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可能受到影響的下游地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提前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2)對發生的重、特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發現事件1小時內報告當地縣級或地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並應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水利廳,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可能受到影響的下游地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以提前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3)對有生活供水任務的水源地及上游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在1小時內通知供水單位,以儘快採取必要的水源保護措施,並及時啟動應急供水方案。

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登記表的格式和內容見附件。

3.2報告受理

縣水務局值班室(電話:0796—5702x1022)負責接收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

全縣各鄉鎮場、應明確突發水污染事件受理專用電話,負責接收當地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

3.3報告登記

在接到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時,應立即對所接收的報告和信息進行登記,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污染特徵及其他相關情況。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行動

4.1.1事件認定。水政水資源股在接到局辦公室批轉的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後,應對信息進行分析、核定,如確屬重、特大突發水污染事件,且需要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配合處理的,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及水污染事件的處置意見。

4.1.2應急啟動。經領導小組同意可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應急領導小組在聽取有關建議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後,確定應急任務、應急總目標,制定應急監測方案,指定應急負責人並下達應急通知。

應急響應啟動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必要時,召開領導小組會商會議,分析事件的原因、污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預測發展趨勢,研究應對方案和處置措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業務職能分工配合開展水污染事件處置的相關工作。應急響應啟動後,應及時通知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門,必要時向省、市人民政府報告。

4.1.3應急監測。請水文局水環境檢測中心,組織開展地表水、地下水水質的應急監測,並及時將應急監測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數據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的有關情況包括: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過程、事故地現場描述、上下游監測斷面(點)位置説明和位置圖;

(2)事件發生原因;

(3)污染物情況(物質、數量、濃度、監測頻次等);

(4)水位、流量、流速、天氣等水文氣象要素;

(5)污染影響範圍;

(6)損失和影響情況;

(7)已經採取的措施和效果。

4.1.4應急措施。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中,必要時應採取築壩封堵、攔截、分流等應急工程措施,以及在水體中加入有效降解物質等,以減緩污染程度及對下游的影響。

4.1.5跟蹤與續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事發地以及可能受到影響地區的鄉鎮人民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及時瞭解和掌握水污染事件處置的.進展情況以及危害趨勢,編寫有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上報縣人民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4.2響應結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結束應急響應: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影響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的限值以內;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且無繼發的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進行的必要;

(5)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4.3應急響應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寫應急響應總體評估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1)事件的發現、報告和應急響應啟動情況;

(2)開展應急監測的有關情況;

(3)處置事件的過程、措施、任務完成情況和結果;

(4)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以及處置後的遺留問題;

(5)應急響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今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

應急響應總體評估報告經領導小組審定後,分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必要時報告縣人民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

多方籌措資金,落實應對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業務工作經費,確保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有效開展。

5.2裝備保障

突發水污染事件監測部門要配備有一定的應急、移動監測設施和設備,包括水質監測分析儀器、化學試劑、通訊、車輛等,以提高快速應急監測能力,保證應急監測需求。

5.3技術保障

統籌規劃,加大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主要江河突發水污染監測體系、預警系統、應急處置決策支持系統。同時應建立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相關專業的專家庫,確保在事件發生後相關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建議,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視水污染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調整,及應急響應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等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6.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及時控制和消除飲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健康,保證我校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校應急處理辦法。

二、成立機構,加強領導

1、成立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學校領導小組設立7個工作小組

(1)督查工作組:校長室、書記室,檢查監督學校應急管理工作落實情況。

(2)宣傳報道組:團委,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廣泛宣傳有關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各項要求和措施,即時報道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防範工作。

(3)學生工作組:學生髮展中心,及時掌握學生健康情況,做好突發事件的防範教育和學生的思想工作,落實輔導員值班制度和學生中發病者、有密切接觸史者的就地隔離工作,安排好學生的生活、學習。

(4)治安保衞組:校衞隊,加強校門管理,加強校門進出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學校保衞值班和巡邏保衞制度。

(5)後勤保障組:負責落實緊急控制管理期間生活服務工作和公共場所、規定場所的消毒工作。負責外來人員的防範工作。

(6)綜合協調組:校長室,責協調各部門的緊急控制管理措施,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和地區政府保持密切聯繫,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核實、信息公佈、信息報告工作。

(7)醫務防治組:醫務室,負責宣傳、健康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和落實消毒隔離工作。負責疫情收集、整理、報告工作,以及相關現場救護、轉院醫療、採樣留樣工作。

三、切實做好預防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學校課程管理中心、學生髮展中心、後勤保障中心、醫務室四方聯合廣泛深入地開展飲水衞生安全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和宣傳畫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飲水衞生方面的知識,提高全校師生對飲水衞生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減少飲水污染事件發生。

2、對供水單位要索取食品衞生許可證,後勤保障中心要派專人定期檢查其送水人員的健康證和水質檢驗報告,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消毒。

四、建立學生、教師的健康狀況報告制度

凡在校內飲水污染事件後,任何人都應及時向醫務室報告,醫務室在接到報告後即要向校主管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發生飲水污染事件處理辦法

(一)緊急處理

1、醫務室:做好緊急救護工作;

2、後勤保障中心:負責車輛調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3、校衞隊: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二)原因調查

1、保護現場,對可疑污染飲水進行封存;

2、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三)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的大小情況,及時報上級有關單位,由學校統一上報。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水污染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制定本預案。

預案本着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於防範,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

第一條 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傳龍

副組長:王常恩 郭志軍

組 員:盧培紅 韓 冬 吳 偉 崔洪濤

第二條 主要職責

建立分管校長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信息報告人;具體實施對水污染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衞生部門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上級報告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一)綜合協調組;由組長方傳龍負責全面工作,由盧培紅組織、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二)應急處理組:由副組長王常恩負責,由盧培紅組織,應指揮調集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調集儲備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以及維護治安,保證正常秩序。

(三)後勤保障組:由副組長郭志軍負責,由盧培紅、韓冬組織,解決善後問題,保證資金和物品及食品供應,

(四)疫情監測報告組:由副組長王常恩負責,由盧培紅、韓冬組織報告。

第三條 信息報送原則

(一)迅速: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二)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三)續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原報告單位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第四條 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一)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二)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三)事發時已採取的措施;

(四)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五)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 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明確責任疫情報告人。

(二)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應當及時向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在生產和供水過程中發生水污染事故時,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衞生行政機構,同時採取措施控制污染。污染嚴重水質無法改善時應停止供水。

(四)水污染事故發生後,衞生監督人員應迅速到達出事現場,並作為水污染事故現場的組織者和指揮者立即組織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搶救和治療。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污染源、污染環節和供水範圍內的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6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7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科,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②學校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7、學校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保暖桶或鍋爐貯水

學生飲用學校貯存在保暖桶或鍋爐的開水,是最常見的用水方式,應做到:

①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衞生規範》(20xx);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③有定期清洗的記錄;

④清洗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⑤清洗時宜採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頂水箱的學校應做到:

①房頂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房頂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校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1、報告程序:

市政府←市衞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8

為做好學校水污染事件發生控制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及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學校預防水污染事件發生的應急預案如下:

一、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原則:

1、學校成立傳染病流行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並調查分析及處理。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劉振華

主管:王俊宇

組員:楊永秋、武志鵬、龐金海於立奎馬興龍李麗

殷運峯

2、一旦發現水污染事件發生,各級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逐級上報到主管負責人,主管負責人調查分析後在30分鐘內上報校長,校長調查核實後在1小時內上報上級行政及有關主管部門。

職責分工:

校長:負責全校師生員工及幼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指揮領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主管:負責指揮協調各工作組應急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向校長及時彙報情況。

總務處:一旦有水污染事件發生,總務組要及時提供必須的備品、物資、經費及生活服務,同時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教導處:組織各年級主任及各班主任全力支持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正確教育引導師生強化體能鍛鍊,提高免疫力。

以上各組要協調相互之間聯繫,開通電話,收集、處理相關集信息,對突發事件調查分析,及時上報。

3、學校提高對衞生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認識,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及幼兒進行衞生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

4、學校安排各學年教師、幼兒教師參加衞生知識學習和培訓。

二、當學校發生水污染事件時:

1、學校立刻切斷污染水源,禁止師生飲用,並及時供給清潔衞生水,以保證師生用水。

2、校長負責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門、鎮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單位名稱、地址、人數、水污染情況等。

3、如有受害師生,要及時接受檢查治療,做好隔離、消毒工作,防止再次受害。

4、校長負責協助教育、衞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水污染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報告,並做好相關衞生工作措施的落實工作,做好師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其他

1、學校的廁所、衞生間必須達到衞生標準,每天清洗兩次,每週清理消毒一次。

2、學生的教室、活動室定期進行一次衞生消毒。

3、學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通暢,各級負責人按到緊急情況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4、如果各級負責人管理不利,使突發事件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制度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衞生管理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組長:趙學軍

副組長:王榮崢、梅路芳、馬立軍、李秀華

組員:耿金城、張岐瑞、邢燕燕、李迎春、樊華、牛磊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衞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三、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2、供應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衞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温桶要加蓋上鎖,並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四、供管水人員健康管理及學習制度

1、凡進入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在崗時每年應在體檢時效到期前15日內主動到預防性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疾病或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員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病症的,應主動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生活飲用水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衞生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後每年進行一次衞生知識培訓,未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或者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5、供管水人員應主動積極學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提高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知識學習,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行為,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不得進行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活動。

7、學校負責對每位供管水人員建立健康檔案。

五、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1、堅持每天消毒水龍頭,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源周圍衞生,保持水源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並及時消毒;

4、水源附近嚴禁堆放雜物;

5、水源附近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及飲水間。

六、水源及制水衞生管理

1、供管水人員應經常檢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邊30米的衞生情況,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圍3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管道。

2、水質消毒設備要保證正常運轉。在採購水質消毒劑時應索取衞生許可批件及檢驗合格報告,並建立消毒劑投放記錄。

3、每學期做水質檢測。

4、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嚴禁與排水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相連並做好記錄。接,涉水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衞生要求。

5、水處理設備、設施、管網投產前或者修復後,必須嚴格沖洗、消毒,經水質衞生檢驗合格後方可供水。

6、購買涉水材料時,要索取衞生許可批件。

7、檢修生活水設施時,嚴禁使用衞生不合格產品,以防水污染,並做好維修記錄。

七、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範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並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6、應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7、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

8、在水污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並在第一時間向衞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二)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 統一指揮, 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勒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九、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對所有的飲用水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於5年,

檔案資料應包括:

1、有關生活飲用水的相關法律法規;

2、水質監測檢驗報告:

3、衞生監督文書;

4、購買消毒劑及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5、委託檢驗協議及檢驗報告。

6、向桶裝水單位索取的所有資料及飲水機的清洗消毒記錄或保温桶的清洗消毒記錄。

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做好我校水質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在水質受污染時,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使事故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的領導機構及職責

1、總指揮:田愛輝校長

職責:全面負責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發生的應急工作及向上級請示和彙報處理水質污染工作情況。

2、信息宣傳組:

組長:齊品雙

副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彙報和編寫。

印發有關水質受污染的宣傳材料,及時對師生進行有關水質安全教育、指導。

3、應急處理組

組長:崔明

副組長:徐振祥

組員:呂嗣森 趙宏偉 各班班主任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彙報、貫徹落實總指揮對水質污染處理的各項指示,現場組織搶救有關受害的患者,及時治療,協調各工作組做好水質安全保衞、防範工作。

二、應急處理措施:

1、在水質受污染期間,各班、各教研組實行每天報告制度;

2、水質受污染後,立即向縣教育局、當地人民政府、當地衞生院或縣衞生部向報告,並及時將傷員或患者送到醫院檢查、治療、做好救治工作。

3、水質受污染後,及時做好事故區的封閉,隔離、警戒工作。

4、查清或配合有關部門查清水質受污染的原因,及時進行整改。

5、積極向有關部門救助,讓師生能夠用上標準飲用水,以便穩定師生情緒,維護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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