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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了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東發生,特制訂本預案。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東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東原則,以突發事件東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能以最快東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範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一、基本概況

我隊有6個採油班,共有油井63口,生產井39口,有井場21處,日產液量324方。油區污染源主要是污水池泄露和原油泄露兩大污染源。

二、應急指揮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可能導致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因素

井場排水溝道不暢、污水池儲水量過大、暴雨和地震、滑坡、儲油罐閥門壞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四、預防措施

1、救援物資的儲備:吸油氈、吸油枕、鐵鍬、沙袋、架子車、雨衣、雨鞋等。

2、井場每天24小時值班採油工巡迴檢查可能發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每井場無隱患,污水池水位正常,排水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向採油隊值班人彙報處理。

3、經常對井場相連外延山體巡視檢查,防止滑坡。

4、加強雨霧汛期對污水池,井場的重點防範範圍檢查,看有無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的坑洞及時進行回填,發現漏水,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5、平時觀察儲油罐的閥門,發現閥門壞的,及早更換新閥門,防止原油泄漏,造成污染。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發現人應速將污水泄漏或原油泄漏現場狀況向採油隊值班人彙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東地點,採油隊接到報告後,及時集合救援隊奔往現場,立即準備救援物資,有組織地進行救援,是污水泄漏的:調用污水車將剩餘的污水吸乾,同時用人力堵住決口並處理現常是原油泄漏的:及時用土將污染範圍圍住,查出泄漏處,堵住泄漏處,並把該儲油罐東油用污水車吸光。用吸油氈將原油吸起。現場處理完畢,應急隊員方可撤離現場。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羣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提高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瓦室鎮區域內發生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嚴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鎮政府成立飲用水源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鎮飲用水源污染的處置工作

發生一般或較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

發生重特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報縣政府環境應急處理機構並在其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本鎮指揮部組成人員:

組長:李奎

副組長:萬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瓦室鎮環保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環保的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張恆同志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的各種信息。

三、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安全的報告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後致使飲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證時,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鎮衞生部門或鎮政府辦公室報告,鎮政府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和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環境污染報告與破壞事故報告的部門應及時動員受到污染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的2小時內報縣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四、突發污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一)發生集中飲用水源安全危險時,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啟動並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按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工作組,各有關部門和工作組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完成各項的任務:

1.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鎮環保所、安全辦、供水站,制定現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2.現場保衞警戒組:由派出所、民兵預備役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3.衞生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衞生院及就近各村級衞生站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的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道路依法採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礎設施保障組:由供電、電信、供水站等鎮相關人員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

6.後勤物資保障組:由黨政辦、民政、財政等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資金、物質裝備,負責參加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後處理組:由鎮指揮部、鎮信訪辦負責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鎮信訪辦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9.宣傳報告組:由黨政辦、文化站等單位參加,統一報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闢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質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採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並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事故處理方法。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災害的範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質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後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和可能的危害,迅速採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善後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飲用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並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有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鎮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並組織訓練和演練。

(四)各部門組成的各專業組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將污染與破壞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對不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拖延執行指揮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改善我縣農村衞生環境面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號)、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年)的通知》

(閩政辦〔〕號),結合我縣實際,我縣各鄉鎮(場、區、辦事處)全面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水污染有效處理,按照“村點覆蓋全面、羣眾受益廣泛、設施運行長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整治我縣農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問題,促進我縣水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

二、建設任務

(一)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

對收集入廠處理的xx個村已建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計劃新收集納入相關污水廠進行處理的x個村,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支管及農户接户管。

(二)新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根據《長泰縣“全民綜合治水、共建美麗長泰”三年行動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縣需要新建污水設施的總計xx個村,各行政村(居委會)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人工濕地),其中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應作為建設重點。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處理設施

目前,已建的xx個污水處理設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處理設施無進出水、設施滲漏及管道破壞嚴重等問題,應根據其各自存在問題加以改造提升。

三、實施計劃

(一)計劃實施目標

x年底前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及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自然村(包括縣域範圍內旅遊農家樂項目)農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計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約x處(含提升改造已建設施xx處),同時建設收集及接户管網約x公里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分年度如下(詳見附件):

(1)x年計劃:建設xx處。

(2)x年計劃:建設x處。

(3)x年計劃:建設xx處。

(二)污水設施處理工藝要求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根據區位條件,因地制宜,選取建設模式。

1.區位條件方面。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生活污水應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户型或單户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處理。鼓勵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

2.工藝選型方面。根據村莊聚集程度和污水產生規模,選擇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農户,規模不大於噸/日的,宜選擇三格化糞池和人工濕地(含水田地或農地)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連片村莊,規模不大於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兼氧濾池等組合處理工藝;擁有自然池塘或閒置溝渠且規模適中的村莊,規模不大於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氧化塘+人工濕地等組合處理工藝;對於土地資源緊張、人口集聚程度高、經濟條件較好有鄉村旅遊產業基礎的村莊,宜採取地埋式微動力污水處理工藝。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較高要求的村莊,處理規模達到噸/日的,宜採用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

四、建設模式

按照三年建設計劃,x年-x年擬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約x處,計劃總投資約x億元。針對目前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存在的'資金短缺、運營管理維護不善等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財政部《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號)文件要求,探索性地採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參照PPP模式常規做法,結合我縣基本情況,由縣政府作為項目業主,將全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捆綁打包成x個PPP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資金實力強且有污水PPP投資經驗的社會投資者進行全額投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由中標單位成立專門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整體運營與管護工作,縣政府根據招標約定價格按月支付污水處理費用,以及按規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資商支付建設費用及適當投資回報,並在達到合同簽訂年限後將污水設施及其所有權、運營權移交縣政府。

2.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由PPP投資商投入,還款資金來源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全額承擔。

五、工作要求

1.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既定目標任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工作實效。縣城建局作為項目牽頭實施單位要依法依規,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作為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好選址、徵地等各項工作。

2.加強配合,保障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密切配合,合理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確保項目儘快開工。縣城建局、發改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要按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多渠道積極向上爭取相關補助資金,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3.加強管護,確保效益各鄉鎮(場、區、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對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落實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充分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4

*國小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處理

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衞生保健教師)

班主任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並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並通知家長。

後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並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文檔內容僅供參考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5

根據《xx縣水務局關於開展全縣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的內容要求,現將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工作目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整改、重實效”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開展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全力保障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全力保障設施設備運行安全。

工作重點:重點圍繞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特點對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開展檢查和整治,特別是要全力確保重點設備和關鍵設備運行、有限空間作業和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

二、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運營部。辦公室負責與相關部門、污水處理廠(站)聯繫,負責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和指導。

三、安全生產大檢查範圍、內容

(一)檢查範圍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安全投入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設施設備和作業現場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落實情況。

3、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重點檢查污水處理設施設備完好狀況和日常管理維護情況;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和公告。

4、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檢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自報。

5、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應急組織體系建設情況;編制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配備必要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情況;開展事故應急處置的總結評估工作情況;加強崗位應急培訓情況。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包括由公司負責運行管理的'xx縣污水處理廠,以及微型污水處理站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廠(站)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組織落實,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並深入操作一線逐點排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大檢查收到實效,不流於形式。

(二)做好查出問題的整改

各廠(站)要根據主要內容認真對照檢查。堅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則,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產生原因並及時消除,對查出的問題要儘快整改。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隱患,要立即解決。對暫時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並制定整改計劃,確保可控在控。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按要求及時上報公司協調解決,堅決杜絕發生季節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設施設備特別的應對工作

各廠(站)要繼續做好汛期應對措施的落實工作。要結污水處理行業的實際抓住重點,做好高低壓供用電櫃、生化處理系統、潛污泵、風機等重點部位出現特別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物資的完備,保證應急隊員的通訊暢通,提高管理人員及運行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四)堅持標本兼職,構建長效機制

對檢查中發現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的長效機制。要把安全生產檢查貫穿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工作相結合,標本兼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細化到每個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6

一、污水的物理處理方法

1、格柵法:可分為人工清理的格柵(適用於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少時)和機械格柵(適用於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多時)。

2、篩網法:篩網的去除效果,可相當於初次沉澱池的作用。

3、過濾: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狀濾料層,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雜質從而使水獲得澄清的工藝過程。

4、離心分離法:它的作用是基於存在於水中的懸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產生的。主要設備有:離心機、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澱池法:用於廢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前的初次沉澱、生理處理後的二次沉澱及污泥處理階段的污泥濃縮池。

6、浮上法:適用於顆粒直徑很小,很難用沉澱法加以去除時,主要有電解浮上法、分散空氣浮上法和溶解空氣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處理方法

污水生物學處理具體來説是通過微生物所產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機物,從而使水得到淨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細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機物直接被菌體吸收;固體和膠體等不溶性有機物先附着在菌體外,由菌細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質,再被菌體吸收,通過微生物體內的氧化、還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機物轉化成微生物自身組成物質,另一部分有機物被氧化分解為C022、H20等簡單的無機物,從而使污染物質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個大而淺的池塘,污水從一端流入,從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時存在着三種生化作用:

(1)有機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氣細菌進行;

(2)有機物的厭氧分解,主要由厭氧細菌進行;

(3)光合作用,由藻類和水生植物進行。

好氣細菌所需的氧氣,除了來自大氣以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藻類光合作用釋放的`。細菌代謝過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質以外,還產生C02、H20和無機鹽類,這些產物被藻類所利用。藻類細胞既能被細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動物吞食,使藻類不至過多積累。氧化塘的底部處於厭氧環境,過多的無機氮通過細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氣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體的富營養化。由此,氧化塘實際上是一個藻菌共生的生態系統,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設備簡單、投資少、容易操作等優點。缺點是佔地面積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進入曝氣池後,用機械或人工的方法連續鼓入空氣,經過一段時間,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狀泥粒,即所謂活性污泥。其主體部分是一些好氣性微生物,對污水中的有機物具有很強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並以有機物為養料不斷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離開曝氣池以後,在沉澱池中沉澱,分離出來的水即為淨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餘的以外,其餘的迴流到曝氣池,如此循環運行。活性污泥法的淨化效率很高,它對生活污水中有機物和懸浮物的去除率均達95%左右。但所產生的污泥量較大,有待進一步處理,運行中還容易出現污泥膨脹現象。

3、生物濾池法

生物濾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濾池、生物轉盤、接觸氧化、浸沒法濾池等多種形式。它們處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裝上碎石、爐渣、圓盤或塑料蜂窩等固體填料,當污水連續通過時,由於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層滑膩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這個小環境中,表層是好氣性微生物,內層是厭氣性微生物,中層則生長着大量的兼性厭氣菌。生物膜中除細菌外,還有以原生動物為主的動物羣落,各種生物間形成食物鏈,污水中的有機物通過食物鏈的每個環節,都有一部分通過呼吸作用而轉變成C02,最終能把有機物除去。

4、厭氧處理法

厭氧處理法是在缺氧的條件下,利用厭氣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機物質的方法,又稱厭氧消化。有機物質的厭氧分解,可分為兩個階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機物分解成有機酸、醇、C02、NH3、H2S等,此階段有機酸大量積累,pH值隨即下降,故稱為酸性發酵階段。在分解後期,由於所產生的NH3與酸發生中和作用,pH值逐漸上升,甲烷細菌開始分解有機酸和醇,產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細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機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階段稱為鹼性發酵階段。污水生物處理的前三種方法各有優點,但還存在以下問題: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脱落的生物膜形成廢渣,如不進一步處理會形成二次污染;

(2)對一些B0D5超過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廠污水等處理效果較差;

(3)消耗大量的動力。用厭氧處理法能有效的解決上述三個問題,同時還能產生生物能源——沼氣,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視。

污水的生物學處理是目前世界各國在污水處理中應用最廣的一種方法,從發展趨勢上看,正由單純的防治轉向綜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厭氧消化獲得沼氣和肥料,利用光合細菌處理高濃度有機污水回收單細胞蛋白等,並進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決含無機鹽廢水的處理方法,防止有機物經微生物分解成無機鹽類而使水體富營養化,儘可能實現物質和能量的再循環。

三、水的化學處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學混凝法;

3、化學沉澱法;

4、氧化還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處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術:通過選育和培養高效的微生物菌種,製成製劑,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處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對污水進行降解和淨化。專家介紹,與傳統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術應用於城市污水處理具有五大技術優勢:一是投資省。目前國內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基礎建設投資大,需要大量的機械設備、管網和其他工程設施,投資成本每噸污水處理在1000元左右;而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設備少,佔地小,處理每噸污水不到500元,相比節約成本50%以上。二是運行費用低。據測算,目前國內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直接運行成本,一般在每天處理每噸污水0.5元至0.8元之間;而應用生物膜技術處理污水每天每噸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沒有“二次污染”。採用傳統的活性淤泥法處理城市污水,常由於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條件下製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淨化後,便會由於缺乏“營養”而自動消亡,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積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剋制劑的微生物菌含量達50億-200億個,大大高於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時還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處理效果明顯優於傳統的活性淤泥法。採用生物膜技術,不僅能夠有效治理湖泊的富營養化,而且有助於修復和強化湖泊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淨能力。五是適合城市生活小區等小規模、有機負荷不高的污水處理。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省,運行費用低,並可節省管網建設成本,處理城市生活小區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擬的優勢。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術:粉末活性炭在污水處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歷史。自從美國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產生的嗅味以後,活性炭成為給水處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機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國外對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對三氯苯酚、二氯苯酚、農藥中所含有機物,三滷甲烷及前體物以及消毒副產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滷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對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認。可用於提高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

3、曝氣生物濾池法:該工藝是一種淹沒式上向流生物濾池,其濾料為比重小於1的球形顆粒並漂浮在水中。通過硝化和反硝化作用淨化水質,其處理能力大大高於活性污泥法,並能達到很高的排放水質標準。

目前,在城市污水處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廣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產生的腥臭污泥問題仍然令人頭痛。可嘗試用污泥進行垃圾場填埋、作有機肥料等。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實施“藍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進我縣“藍天碧水工程”順利實施,打好打勝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依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市政府規定的二級以上天數為目標,以控制城區環境污染、改善城區環境質量為重點,控制新污染,治理舊污染,嚴懲違法排污,完成“藍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項指標任務,為建設國際更具知名度、國內最具影響力的晉商文化旅遊中心城市創造良好的環境保障。

二、整治目標

嚴厲打擊城區各類違法排污、違法建設行為,控制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減少噪聲污染,年削減煙塵排放2842噸、二氧化硫排放3038噸,全年城區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達到170天。

三、整治任務

整治範圍為東外環以西、南外環以北、西外環以東、108國道以南城區範圍內的工業窯爐、採暖鍋爐、茶浴爐、賓館飯店營業性爐灶、露天飲食爐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銷音響設備。具體任務為:

1、根據區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爐改造為太陽能熱水器或電熱水器,古城內茶浴爐改造為電熱水器等清潔型設施。改造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潔淨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縣委副書記郝嚮明負責,環保局組織實施,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2、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由人大副主任李煥進負責,執法局組織實施,工商局、環保局、社區配合。

3、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源治理,關閉淘汰列入文件名單的15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由政府副縣長王金寶負責,經貿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電力公司、古陶鎮配合。

4、推進集中供氣公司、峯巖集中供熱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熱公司、潔源天然氣公司按劃定區域和整治進度鋪設配套管網。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積極實施入網集中供熱供氣,對原有采暖鍋爐實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熱鍋爐。對不具備集中供熱供氣條件的,推廣使用潔淨型煤並安裝除塵、脱硫設施,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隨着集中供熱供氣進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紀檢委書記王潤明、政協副主席安修彪負責,城建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質監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與調查摸底階段

成立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制定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縣政府召開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動員大會進行安排部署。各牽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分行業、分類別、分區域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務明確,為整治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

7月底前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完成經營生產性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關閉淘汰列入平政發[20xx]44號文件名單的15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9月15日前完成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改造,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清潔型燃料;10月底前,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根據集中供熱供氣的能力和條件,按照先行政事業單位,後生產經營性單位的順序,對原有采暖鍋爐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三)檢查驗收階段

由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對各牽頭單位綜合整治完成情況逐户進行檢查驗收、評比打分。並根據驗收結果,嚴格獎懲,實行以獎代補,對驗收合格者予以補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為推進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縣政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督查監察推動”的工作機制,成立全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名單附後),領導組成員單位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協調作戰。牽頭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按時間、標準完成任務;規劃局要組織編制集中供熱供氣規劃,劃定集中供熱供氣區域和各供熱供氣公司管轄區域;工商局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營業執照吊銷工作;電力公司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斷電、拆除供電設施工作;接待辦負責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務的賓館飯店的定點接待資格;公安局配合各牽頭單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古陶鎮、社區積極配合所轄區域內環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從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門聯動、層層落實的落實機制。縣領導組每半月召開一次例會,由牽頭單位一把手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下步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輿論造勢。新聞辦、廣電中心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標語、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使綜合整治的時間要求、方法步驟、政策規定做到家喻户曉。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的'進展進展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公示,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科學規劃,政策扶持。集中供熱供氣是城區鍋爐改造的前提和基礎,規劃、城建部門和供熱供氣公司要在科學規劃、安全施工、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加快管網鋪設進度,帶動整治,促進改造,為圓滿完成整治任務創造條件。從政策上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予以扶持,實行以獎代補政策。除行政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改造0.5噸以上、1噸以下的鍋爐、茶浴爐,每台補助5000元,改造1噸以上鍋爐、茶浴爐,每台補助10000元。同時,對帶頭實施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由領導組驗收合格後及時兑現。

(四)嚴格執法,保證效果。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排污單位和個人作為直接責任人和投資主體,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拖延、抵制整治。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牽頭單位要依法及時進行取締,需要進行案件移送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斷電、吊證。對妨礙公務、阻礙執法的,公安部門要給予嚴厲打擊,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五)長效監管,鞏固成果。綜合整治結束後,相關執法部門、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做到監管任務到片、責任到人、落實到户。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人員,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8

一、工作目標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其它縣(區)要確保在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區、市城區在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運行。

二、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由市物價局牽頭。研究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污水處理收費相關管理辦法及時、具體落實。省政府《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污水處理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貼”要求,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年內所有縣(市)全部要開徵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噸0.8元。加強對污水處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

(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1、加快設施建設。已列入省、市規劃。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儘快開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其它各縣完成可行性研究,爭取立項。建項目要倒排工期,確保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廠網並舉、管網先行”原則加大對城市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範圍。新建污水處理廠,要堅持配套管網與主體工藝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的管網系統。

3、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保障各類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確保污水處理廠建成後的正常運轉。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污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項目要推行特許經營,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企業,不再設立新的事業單位。

(五)切實做好污泥的處理工作。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把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鼓勵結合本地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建立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報表和通報制度。並在新聞媒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上按季度對規劃、建項目進展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費徵收情況等進行跟蹤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和責任,按照省、市環保工作的目標要求,分解指標,責任到市、縣、區,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指標落實到每個年度,限期完成。各市、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廣泛開展污水治理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水資源憂患意識。使排污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到污染者付費”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使付費成為自覺行為。

(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發改部門依照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負責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申報、審批,並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或國債)資金;物價部門負責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收費辦法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管;環保部門負責排污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大對污水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處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各地污水處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瞭解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定期印發《污水處理工作動態快報》。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9

醫院是擔負着醫療和預防任務的單位,是病人活動生活比較集中的場所。治病救人,救死扶傷是醫院的宗旨,而防止環境污染,杜絕交叉感染加強醫院污水污物治理和消毒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保證醫院污水處理達到排放標準,達到治理污染,保護環境,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組織

醫院建立污水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領導小組由、等同志組成,任組長,工作班子由、等同志組成,負責日常污水處理事務。

二、污水處理週期及要求

醫院排放廢水的主要部門: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手術室污水。醫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其一是病原性微生物;其二是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

負責醫院污水處理的同志要掌握污水處理的技術操作規程,掌握設備運轉性能。醫院污水處理原則上每週處理兩次,每次處理排放結束後,即時做好設備運轉情況、污水數量、加放食鹽數量、排放數量及消毒處理後污水餘氯測定情況等,即時做好登記和記錄。

三、污水處理排放要求

每次消毒劑配製後,要準確地與污水1小時進入貯存池,混勻二小時後排放,嚴禁邊消毒邊排放,更不得出現不消毒即排放。

四、污水處理設備維護

每次完成消毒劑電解和污水排放後,要及時用清水沖洗消毒劑池,防止次氯酸鈉殘留腐蝕設備,做到防滲漏、防凍、防腐蝕。及時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一點出現問題,要及時彙報,及時維修,確保處理設備正常運轉。

五、績效考核

醫院污水處理領導小組採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對污水處理設備及污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污水處理工作不負責任的同志實行獎罰分明,設備損害不彙報扣維修費用的10%,污水未消毒即發放的扣當月獎金的40%,工作記錄不及時扣當月獎金的20%,對因技術不精、責任心不強造成的損失,其技術事故和責任事故視損失大小,當事人承擔損失總額的20%。

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履行我國締結和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政策,建立寧波水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體系,確保當發生水域污染事故時,能迅速作出有效的應急反應,儘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減少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體健康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寧波社會、經濟和交通運輸業的協調發展。

1.2編制依據

1.2.1國內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2國際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1990年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1992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防應結合。

(2)政府領導,依法規範。

(3)統一指揮,分級管理。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5)羣專結合,形成合力。

(6)科學決策,快速高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市行政管轄水域(簡稱寧波水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反應工作。

臨近水域發生船舶污染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寧波水域污染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陸域污染源造成水域污染事故的,參照本預案執行。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領導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是寧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由寧波海事局等31家單位組成。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結合船舶污染應急反應行動實際需要,履行相應職責,承擔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反應、支持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2.2運行管理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在寧波海事局設立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寧波水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工作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管理。

2.3諮詢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建立包括海事、環保、油污清除、化學品防護救助、航運、救撈、海洋、氣象、法律、水產、生態、保險、通信、計算機等方面的應急專家庫。根據事故處置需要,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可臨時邀請其他相關諮詢機構的專家參加。諮詢機構具體負責提供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行動的技術諮詢;參與相關船舶污染應急反應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提供船舶污染應急地方法規制定、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諮詢。

2.4指揮體系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體系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有關領導和成員組成的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構成。

總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預案,對船舶污染事故迅速做出評估、報告和通報,採取應急行動等。總指揮部設信息處理組、評估諮詢組、新聞發佈組、後勤保障組和善後處理組。

現場指揮部設現場指揮和現場副指揮。貫徹執行總指揮部指令;負責污染應急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現場指揮部一般設信息處理小組、污染圍控清除小組、警戒監視小組、消防小組、事故調查小組、醫療救護小組、後勤保障小組等,具體視應急處置需要設置。

2.5應急反應力量

由政府撥款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組建的船舶污染應急防治專業隊伍,港口、碼頭、設施單位組建的兼職應急防治隊伍以及×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應急力量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事故預防預警就是及時收集可能引起船舶污染事故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3.1預防預警信息

寧波海事局負責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並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氣象、海洋等部門負責提供即時的水上有關預報預警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各有關單位、船舶要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事先針對不同船舶污染風險制定預案,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負責及時向船舶發佈安全信息,防止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發生,減少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4、事故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的有關規定,結合水上船舶污染的特點、污染事故對人命安全和海洋環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需的.應急力量和應急設備的規模,將船舶污染事故等級分為特別重大污染事故(I級)、重大污染事故(II級)、較大污染事故(III級)、一般污染事故(IV級)四級。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核實

5.1.1事故報告

任何船舶、單位和個人發現(發生)船舶污染事故應立即通過海上報警專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手段向寧波海事局報告。事故責任方應同時啟動本單位(船舶)應急預案(計劃),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1.2事故核實

寧波海事局值班人員在接到船舶污染事故報警後,應如實詳細做好記錄;並進一步瞭解和核實事故信息。

5.2分級響應與預案啟動

按照事故等級和有關規定,啟動本預案,成立總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組建各工作組和行動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應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

5.3信息報送與處置

寧波水域發生船舶污染事故時,發生事故船舶應立即採取控制措施,並向寧波海事局報告。寧波海事局應按照有關信息報告制度上報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

應急反應行動各階段的信息應逐級上報下達,重要信息應優先報送傳達。

在本地區應急力量難以應對的情況下,應立即上報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請求周邊力量予以支持或啟動上級相關預案進行援助。

5.4評估與決策

針對船舶污染事故不同時段和應急反應階段,及時組織專家或利用相應的輔助決策系統,對污染事故的危害、應急反應措施和投入的應急反應力量以及應急反應行動效果進行評估。

5.5應急力量的調動

根據污染事故等級、事故危害程度和範圍,及時調動相應的應急反應力量,參與應急反應行動。

5.6事故現場警戒與交通管制

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應急行動情況,需實施水上警戒和交通管制的,及時發佈航行通(警)告,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維護水上交通秩序。

5.7監測與監視

按照制定的應急監視監測方案和國家環境監測規範和標準,對污染的水域、大氣等資源等進行監測,並及時將監測監視結果上報。

5.8防火防爆

根據需要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火防爆工作。

5.9污染物圍控、回收與清除

根據事故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氣象、海況等因素,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力量、應急設施設備和船隻,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儘可能回收海面污染物;正確使用消油劑處理無法回收的海面污染物,消除(減輕)污染損害。

5.10敏感資源的防護

當污染危及環境敏感區,特別是飲用和工業水源地、自然(生態)保護區、旅遊區、水產資源保護區時,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根據資源敏感程度、現有應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被污染後清理的難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因素,組織專家進行評估,確定優先保護的次序,制定行之有效的保護方案。

5.11人員救治與疏散

當污染造成人員傷害時,應立即開展救治和處置工作。

當污染危及周邊地區較大範圍人員安全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制定實施羣體性人員緊急疏散的方案,明確疏散的範圍、時間和方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指令,及時、有序、全面、安全地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妥善解決疏散人員的臨時生活保障等問題。

5.12事故調查

在應急反應行動開展的同時展開事故調查,查明事故的原因。

5.13污染損害索賠取證

在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行動中,必須重視污染損害索賠證據收集環節。各有關單位應指定專人對污染損害情況和污染事故的控制、監視及清除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資源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利用拍照、攝像、污染物提取等有效手段做好原始證據的收集和保全工作。

5.14回收污染物和污染廢棄物的處理

回收的污染物和污染廢棄物應按有關環保法規和規定的要求進行妥善處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15應急行動結束

經綜合評估,認為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回收或清除達到預期目的,或繼續清污作業已無效或繼續清污代價與收效相比極不合算時,應急行動結束。

6、應急保障

6.1應急通訊保障

各有關部門應根據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

6.2應急隊伍與應急設備保障

根據寧波水域實際情況和“重點防護、優化配置、資源共享”的原則,由國家、政府、企業共同出資建設船舶污染應急專業隊伍和建立防污應急設備庫,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

6.3應急技術保障

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應在市政府的統一協調下,做好水域環境功能區劃,繪製敏感資源圖;建立污染物擴散預測模型和船舶污染風險預評價方法;研發船舶污染事故應急信息系統;完善污染物監視監測技術系統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污染物應急反應技術支持系統。

6.4資金保障

寧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和反應工作所需資金列入年度市級財政資金預算,並由政府部門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

6.5社會動員保障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動員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參加應急反應行動。

6.6其他保障

各有關部門還應做好交通運輸、醫療衞生、氣象信息、治安等其他保障工作。

7、善後處置

7.1污染損害索賠

應急反應結束後,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索賠證據的收集、彙總、整理,做好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和索賠工作。

7.2環境恢復

環保部門應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污染損害場所的恢復計劃(方案),並進行跟蹤監測。

7.3總結評估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具體負責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寧波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制訂,報市政府批准。

當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經演習、實戰檢驗發現重大缺陷、應急力量發生較大變化或應急技術更新時,均應及時進行修訂。

8.2區域協作

為共同抵禦船舶污染風險,應加強與相鄰水域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或其他機構的合作,制定區域合作協議,明確協議的內容和提供援助的程序。

8.3宣傳、培訓與演習

應急組織機構應有計劃地向公眾廣泛開展船舶污染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應急反應培訓,並對各類應急反應人員進行考核。

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每年組織一次不同規模的船舶污染應急反應演習,以保證本預案的有效實施及完善,提高應急反應的實戰能力。

各專業應急力量應不定期地組織演練以提高人員的實戰技能,並將演習情況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備案。

8.4監督檢查與獎懲

8.4.1監督檢查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會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對本預案的實施過程和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並定期對日常人員培訓、設備養護、演習等內容進行檢查。

8.4.2獎懲

對在船舶污染應急行動中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或對應急反應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對推諉、故意拖延、不服從、干擾船舶污染應急反應指揮,未按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政策和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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