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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精選18篇)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精選18篇)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

一、工作機制建設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精選18篇)

(1)監管機制健全

1、有食品安全規劃

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根據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時間進度、經費保障等。

2、部門職責分工明確

政府(或食安委)責任、部門責任,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無縫隙全程監管責任體系。

3、有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連續三年的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4、有部門例會制度和聯動工作機制

牽頭(或協調)部門、成員單位聯動機制和例會制度。

(2)環境衞生

1、經營場所選址

距離暴露垃圾場(站)、污水池、旱廁、糞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環境和場所衞生

內部地面平整完好,無垃圾及積水;牆壁及吊頂清潔完好,無灰塵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綠化及平整,無暴露垃圾和衞生死角。門窗、外牆和牌匾清潔,無亂貼亂畫。

3、專用垃圾容器存放、無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蓋子,密閉存放,無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潔無污垢。

(3)食品採購

1、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

隨機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質期及存放條件。

2、購貨發票或供貨憑證

證照在有效期內,經營範圍與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廠、大型超市、批發商還應提供食品檢驗報告單複印件。

3、檢疫合格證

查閲檢疫合格憑證,品名、日期和數量與所查相符。

4、進貨台賬

隨機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購物憑證和進貨台賬。

(4)食品儲存

1、庫房隔牆離地,分類、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與地面和牆壁之間接觸。食品與雜物、吸潮的食品與青菜及有異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間內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

生品:需經清洗、熟制後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後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熱直接能夠食用的食品。

3、密閉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裝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閉加蓋存放。

4、儲存條件符合產品標識要求

標識儲存條件的食品,按標識的條件存儲,易腐食品應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佈局合理

車間是否從原料到成品方向佈局,人流與物流界限清晰,內包裝間、冷葷間、分餐間、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規定。

2、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無過期、變質、生蟲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無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過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經清洗消毒直接接觸熟食的問題。

4、包裝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使用的包裝袋、一次性餐飲具進行索證、索票。

5、運輸車輛專用、清潔、温度符合產品要求

運輸食品的車輛是否專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冷藏車廂內温度低於8℃,冷凍低於-18℃以下。

(6)食品添加劑

1、專店採購

檢查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產品檢測報告複印件

2、專櫃存放、專人保管

查看有無專櫃、是否加鎖和有專人保管。

3、專用稱具

稱具維修保養完好,稱重精準,能夠正常使用。

4、專用台帳

查看記錄的使用日期、添加劑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記錄人等。

(7)食品檢測

1、產品安全標準齊全

所生產的食品分別由對應國(行)標、地標或企標,企標有備案證明。

2、設備滿足標準檢測需求

檢測設備與檢測指標一一對應。

3、人員經過培訓上崗

資質證件與本人相符,證件真實有效,與所從事的檢測工作相匹配。

4、檢測記錄齊全

檢測記錄的數據結果與檢測報告相一致。

二、餐飲業和集體食堂衞生管

(1)行政許可

1、亮證經營

懸掛在店堂前廳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2、無超範圍經營

(2)量化分級管理

量化分級公示率、公示級別與標準相符。

(3)從業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從業人員衞生培訓及個人衞生、按規定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原料採購

有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發票或供貨憑證,肉類檢疫合格證、有進貨台賬

(5)食品加工

流程佈局合理 ;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廚廢棄物定點清運

(6)食品添加劑

專人採購、保管;專櫃存放;專用稱具;專用台帳

(7)病媒防制

消毒設施齊全、場所內無鼠、蒼蠅和蟑螂

三、牲畜屠宰管理

(1)管理

1、實施定點屠宰管理、落實檢驗檢疫制度、實施宰前、宰中、宰後檢疫管理。

(2)屠宰場所

1、佈局合理、設施齊全 、操作規範、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與管理、檢驗檢疫檔案資料齊全。

四、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

(1)管理機制

1、生活飲用水安全納入城市發展規劃

查看城市發展規劃是否包括生活飲用水安全的有關內容。

2、監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查看同級財政預算是否包含生活飲用水監管經費。

3、集中供水實施許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區集中供水的許可管理制度或者有關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對集中供水單位應實行衞生許可管理。

4、制定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查看本地區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業內部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應建立飲用水衞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衞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飲用水操作工藝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單位的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內容完整齊全。根據不同的水質處理工藝,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反應、絮凝、沉澱、集泥、排泥、集水、配水、過濾、反衝、排污、消毒等淨化處理設備工藝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飲用水的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不得與排水設施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連接。

3、持有飲用水衞生許可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飲用水衞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4、飲用水操作人員持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衞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後方能上崗,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5、生產區30米內無生活區或污染源

應劃定生產區的範圍。生產區外圍30m範圍內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不得設置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單位的供水為地下水源時,單獨設立的泵站、水井、沉澱池、清水池的外圍30米內有無污染源。

6、水淨化處理設備符合工藝要求

應配備符合淨水工藝要求的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和相應的消毒設施,保證正常運轉;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投加和貯存間應通風良好,防腐蝕、防潮,備有安全防範和事故的應急處理設施,並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記錄檔案,是否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

8、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購買或者使用的輸配水設備、水質處理器、防護塗料、水處理劑以及其他涉水產品應有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衞生許可批件,並進行存檔備查。

9、有安全防範和事故應急處理設施

集中式供水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具體應急預案,定期檢查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0、配備專職水質檢測人員

應配置必要的水質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檢驗。

11、檢驗記錄完整清晰

水質檢驗記錄應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水質檢驗的項目、頻次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並保障供給的生活飲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 5749)。

12、設備設施符合工藝要求,運轉正常

供水環境、水質處理、清洗、消毒工藝是否符合要求,設備正常運轉。

(3)二次供水

1、從事二次供水人員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二次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衞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後方能上崗,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2、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

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尤其不能與消防水箱相連或共用。

3、水箱周圍無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圍10米以內不得有滲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圍2米內不應有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4、設施設置符合規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設置在建築物內的水箱其頂部與屋頂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水箱應有透氣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應滿足水箱內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應有蓋或門,並高出水箱面5釐米以上,且有上鎖裝置,水箱內外應設有爬梯。水箱應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泄水管應設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與泄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用户48小時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設施有無水質消毒設備且正常運轉。無負壓供水新設備與市政供水管線連接處是否設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斷閥以及相應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來水進水壓力應不低於0.15MPa,使用該設備對自來水管網串接處產生的壓降差小於0.01至0.02MPa,新設備的穩流補償和管道過濾裝置應設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閥門,使用單位每週至少檢查一次。與飲用水直接接觸的供水設備及用品,是否可能對水質產生污染。

5、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水箱的材質和內壁塗料應無毒無害,二次供水設施中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衞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實情況

二次供水管理單位每年應對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對水質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恢復使用,以保證居民飲水的衞生安全。

(4)小區直飲水

1、原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使用的淨水設備、輸配水設備等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衞生許可批件。原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要求。採用反滲透水質淨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衞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範——反滲透處理裝置》要求;採用納濾水質淨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淨水水質標準》(CJ 94)要求;採用其他水質淨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衞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範——一般水質處理器》要求。每台設備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有檢測報告。

2、淨水、配水設備衞生許可批件

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及其更換的濾芯濾材應取得省級以上衞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批件。機身須有產品銘牌並註明產品名稱、型號、生產企業等。比照經營單位提供的衞生許可批件核對安裝的現場製售水機的名稱、型號等。

3、定期消毒、更換濾材

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應對制水設備的安全負責,加強日常管理和檢測,安排專門人員每天對制水設備巡查一次,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根據制水設備的技術要求定期進行消毒、更換濾材、開展檢測,並將消毒、更換濾材、檢測、每天巡查等衞生相關信息及的在制水設備的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備供水單位管理

設備的放置應遠離垃圾房(箱)、廁所、禽畜飼養、粉塵和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設備的安裝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備廢水排放設施,周圍不得積水。供水設備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相通,與生活飲用水連接處須裝止回裝置。原水水質和出水水質衞生要求與管道直飲水相同。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制度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衞生管理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組長:趙學軍

副組長:王榮崢、梅路芳、馬立軍、李秀華

組員:耿金城、張岐瑞、邢燕燕、李迎春、樊華、牛磊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衞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三、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2、供應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衞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温桶要加蓋上鎖,並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四、供管水人員健康管理及學習制度

1、凡進入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在崗時每年應在體檢時效到期前15日內主動到預防性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疾病或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員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病症的,應主動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生活飲用水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衞生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後每年進行一次衞生知識培訓,未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或者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5、供管水人員應主動積極學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提高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知識學習,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行為,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不得進行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活動。

7、學校負責對每位供管水人員建立健康檔案。

五、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1、堅持每天消毒水龍頭,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源周圍衞生,保持水源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並及時消毒;

4、水源附近嚴禁堆放雜物;

5、水源附近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及飲水間。

六、水源及制水衞生管理

1、供管水人員應經常檢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邊30米的衞生情況,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圍3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管道。

2、水質消毒設備要保證正常運轉。在採購水質消毒劑時應索取衞生許可批件及檢驗合格報告,並建立消毒劑投放記錄。

3、每學期做水質檢測。

4、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嚴禁與排水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相連並做好記錄。接,涉水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衞生要求。

5、水處理設備、設施、管網投產前或者修復後,必須嚴格沖洗、消毒,經水質衞生檢驗合格後方可供水。

6、購買涉水材料時,要索取衞生許可批件。

7、檢修生活水設施時,嚴禁使用衞生不合格產品,以防水污染,並做好維修記錄。

七、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範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並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6、應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7、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

8、在水污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並在第一時間向衞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二)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 統一指揮, 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勒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九、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對所有的飲用水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於5年,

檔案資料應包括:

1、有關生活飲用水的相關法律法規;

2、水質監測檢驗報告:

3、衞生監督文書;

4、購買消毒劑及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5、委託檢驗協議及檢驗報告。

6、向桶裝水單位索取的所有資料及飲水機的清洗消毒記錄或保温桶的清洗消毒記錄。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政府處置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高效、有序地組織預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機。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5)《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6)《温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温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樂清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9)《温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即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鍾前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的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邊界向上遊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範圍內的水域和分水嶺內的陸域,最大不超過匯水區域的範圍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事件主要包括:

(1)由於工礦企業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使得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2)由於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發生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3)由於惡意破壞等人為因素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4)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等。

1.4分級標準

參照《温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將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三個級別:重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級)、較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I級)一般飲用水水源源突發環境事件(III級)。涉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1)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嚴重污染,且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仍無法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取水被迫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

(2)較大環境事件(Ⅱ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較嚴重污染,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雖然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但是僅能供應部分區域用水,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局部供水中斷,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

(3)一般環境事件(Ⅲ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污染,但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不影響市級飲用水源地正常取水。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積極做好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監管工作,完善救援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加強羣策羣防機制的建立,發動羣眾及時報告突發性水源地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針對不同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相關部門各司其職。

(3)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由於生產經營單位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後果,並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

(4)部門聯動,社會動員。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信息公開,建立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技,規範管理。積極鼓勵環境應急相關科研工作,重視環境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應急科技應用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科學有效的應急機制,使應急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2、風險評估

2.1水源地基本信息

淡溪水庫於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4029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為淡溪鎮、虹橋鎮、蒲歧鎮、南嶽鎮在用水源,樂清市區的備用水源。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總庫容共159萬立方米(其中,十八玍水庫庫容103萬立方米,仰根水庫庫容56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00萬立方米/年,供水範圍為樂清市市區。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為大荊鎮和雁蕩鎮建成區集中供水區域,服務人口約為20萬人,供水量達1095萬立方米/年。鍾前水庫於1960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2134萬立方米,是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補充飲用水水源;白石水庫於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1197萬立方米,白石水庫為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備用飲用水水源,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福溪水庫為樂清市仙溪下游區域、虹柳片區的備用水源,1973年建成關閘試蓄,水庫正常庫容2270萬立方米。

2.2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歷史發生情況

根據20xx-20xx年樂清市環境狀況公報,樂清市未發生因飲用水水源地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

2.3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未來出現概率

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鍾前水庫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和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均已完成水源保護區劃定、標誌標識牌設置,並在水源一級保護區安裝隔離防護網,實現了封閉管理。針對危化品車輛穿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温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範化管理實施辦法》已經進一步規範了各部門在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方面的職責,切實加強了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為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事故發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結合歷史情況分析,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出現概率較低。

2.4現有應急資源調查

樂清市及市生態環境局具有應對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能力、應急隊伍等社會資源。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應急監測能力。樂清市環境監測站主要負責各飲用水水源地的監督性監測工作。在發生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進行應急監測,並對污染物進行跟蹤監測,直至事故污染消除,警報解除。

環境應急隊伍。樂清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直至污染消除,警報解除。同時還擁有水體污染防治類和應急處置類專家,可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物資儲備。樂清市水利局和樂清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都儲備了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和技術。

3、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場指揮部和專家技術組組成。

3.1領導機構

市政府成立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聯繫應急和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的副祕書長、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支援大隊、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

3.2 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平時設在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兼任。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和現場應急處置需要,市領導小組及時轉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轉為指揮部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改稱指揮部辦公室。發生重大級別突發環境事件時辦公室改設在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聯繫應急工作的副祕書長兼任,人員由各單位抽調。

辦公室職責:執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向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對各單位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承擔編制、評估、修訂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繫,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組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專家組;辦理市領導小組(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3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對危害市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的處理和案件偵破,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受水污染區域社會治安的穩定和道路交通的通暢;協助相關部門對危害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進行處理。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市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中羣眾應急生活救助工作,核查上報相關信息;負責應急救援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並監督使用。

市交通運輸局:參與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負責組織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及所需車輛的徵集與調用;負責前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公路的搶修保通工作;負責優先安排應急物資運輸,保障疏散人員道路通暢;配合做好污染區域國、省道幹線公路交通管制工作。

市水利局:指導供水單位做好水庫運維管理和水質保護,參與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和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參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供水預警、應急處置以及善後處置、生態恢復等後期處理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參與由農藥、化肥、畜禽養殖、動物疫病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由森林病蟲害防治使用農藥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衞生健康局: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

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應急監測;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處理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承擔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參與由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配合做好因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市供水集團:負責組織下屬水廠水質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管理範圍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應急物資籌備、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支援大隊: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配合做好因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相關工作。

屬地政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市級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區域內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應急、後期處理工作。

3.4應急工作機構

市領導小組按需轉為指揮部後,其下同時成立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6個現場工作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監測組: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局等部門、屬地政府和有關自來水廠聯合組成應急監測組,主要通過對市飲用水水源地水文水質情況監測、水廠水質監測為預警和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主要通過把握全市輿論導向,指導各新聞單位做好相關報道工作協調、監督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報、預警以及公眾信息的引導、傳播工作,統一發布相關信息。

應急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等組成,主要通過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確定污染源,提出處置意見,經市指揮部同意後,實施處置工作;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通過合理水源調度,確保供水安全。

後勤保障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供電局和屬地政府組成,主要通過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調度以及電力供應、通信暢通的保障為應急和後期處理提供物資和能源支撐。

善後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局、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屬地政府等組成,開展市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後處置和生態恢復工作,消除飲用水水源污染帶來的影響。善後處置的具體工作由屬地政府負責。

專家技術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根據需要聘請飲用水安全危機的應急處置專家成立專家技術組,主要通過對事件原因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幫助,並指導應急處置行動、應急工作評價、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4、應急響應

4.1事件報告與通報

生態環境、水利、衞健等相關部門和有關水廠要建立和完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實施信息監測與報告制度,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市飲用水水源預警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屬地政府,並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影響的供水單位。

4.2事件調查

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第一時間對污染源及可能產生污染的水域進行應急監測,採取初步應急處置措施,並對污染事件原因、危害程度和範圍作出初步判斷,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

4.3信息報送

4.3.1信息類別

事件信息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在發生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後1小時內報送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續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指揮部)小組辦公室及時將處置進展情況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且響應結束後,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市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在處置過程中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報告信息。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按照重大(I級)或者較大(Ⅱ級)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4.3.2報送方式及內容

初報可先用電話簡單報告,隨後立即補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和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分佈示意圖。

續報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責任追究、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4.4發佈預警

市領導小組應迅速對收到的'報告進行分析判斷,確定預警等級和響應級別。預警按照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三級。

I級預警:有可能發生重大環境事件的。

Ⅱ級預警:有可能發生較大環境事件的。

Ⅲ級預警:有可能發生一般環境事件的。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進入預警狀態並確認響應級別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發佈預警公告,並啟動對應的響應程序。

5、響應程序

5.1Ⅲ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環境事件時,實行Ⅲ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啟動市級預案。督促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第一時間啟動本預案。

3.落實應急措施。督促下游相關鄉鎮、街道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小受害範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市級邊界時,經市政府同意後,通報相鄰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求有關水廠做好水質應急處理,確保正常供水。指令市生態環境部門監測機構和環境執法機構及市級其他相關部門進入待命狀態,為應急處置提供必要技術和物資支持。當事件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給予支援。

4.強化水質監測。組織生態環境、水利、衞健等部門加密對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水源的影響。

5.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督促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2Ⅱ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Ⅱ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並及時向樂清市人民政府、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2.迅速啟動響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具體情況,市領導小組適時轉為市指揮部,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確保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環境事件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儘快確認污染物種類,並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範圍;採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應急監測組要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到確定污染消除。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採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封堵即污染源封閉在較小範圍內,並通過打撈、吸附、疏導、稀釋污染物等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必要時可打壩封堵隔斷已受污染水體與可能被污染的水體,防止污染擴大;疏散即根據各水源地周邊水系情況,開啟相關閘口,將受污染水體疏導排放至安全區域,降低污染物濃度和影響程度)。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繫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污染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3Ⅰ級響應

當發生重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Ⅰ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和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並及時向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告動態情況;同時向上級請求支援,建議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2.迅速啟動響應。市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指揮部,統一指揮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提供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立即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儘快確認污染物種類,並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範圍;採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事發地立即啟用備用水源供水,地區自來水廠啟動相應供水應急預案。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採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繫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跟蹤監測污染。應急監測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至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消失,預警解除。

7.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4響應終止及預警解除

5.4.1響應終止的條件

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基本控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本次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5.4.2響應終止程序

1.根據環境污染事件危害監測和初步評估結果,由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終止時機,同時發佈響應解除公告。

2.應急狀態終止後,市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等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市指揮部負責協調事發地鎮(街道)、事發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主要對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受損的設施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對受災情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評價,對現場及周邊可能遭受污染場所的清理淨化、廢物的處理、後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恢復等提出對策、措施和建議,並將結果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6.2責任追究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由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立案查處。

6.3評估總結

一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牽頭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和專家技術組,對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應急決策水平、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應急保障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提出保障水源地環境安全的改進措施建議,形成報告後上報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及相關主管部門;較大以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調查。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重複發生。

6.4結案歸檔

突發環境事件結束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執法文書、採送樣單、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結案歸檔。

7、應急保障

7.1物資、裝備保障

各相關應急部門要加強應急準備,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廢水收集裝置、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對一些不便自己儲備的設備(物資),則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落實民間調集徵用的渠道,保證應急物資及時調集。

7.2隊伍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和有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單位要加強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應急處置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7.3通信保障

有關通信運營企業負責為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所需的通信保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繫,相關應急處置部門應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單位聯絡暢通。

8、監督管理

8.1宣傳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普宣傳和教育工作,廣泛宣傳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與避險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8.2培訓

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有關類別生態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熟悉生態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

8.3演練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不同類型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應急演練,並對演練進行總結評估,完善與更新應急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或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有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承擔,根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樂政辦函〔20xx〕24號)同時廢止。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4

為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學院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院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學院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周志進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張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組員:張衝元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

蔡付豪負責污染情況的監測和檢查飲用水的工作。

1、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蔡付豪及時向後保處負責人張強或副院長周志進彙報。張強負責向教委和衞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新區衞生防疫監督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衞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衞生設施投入,切實改善學院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衞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5

*國小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處理

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衞生保健教師)

班主任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並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並通知家長。

後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並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文檔內容僅供參考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6

為改善我縣農村衞生環境面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號)、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年)的通知》

(閩政辦〔〕號),結合我縣實際,我縣各鄉鎮(場、區、辦事處)全面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水污染有效處理,按照“村點覆蓋全面、羣眾受益廣泛、設施運行長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整治我縣農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問題,促進我縣水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

二、建設任務

(一)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

對收集入廠處理的xx個村已建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計劃新收集納入相關污水廠進行處理的x個村,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支管及農户接户管。

(二)新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根據《長泰縣“全民綜合治水、共建美麗長泰”三年行動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縣需要新建污水設施的總計xx個村,各行政村(居委會)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人工濕地),其中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應作為建設重點。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處理設施

目前,已建的xx個污水處理設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處理設施無進出水、設施滲漏及管道破壞嚴重等問題,應根據其各自存在問題加以改造提升。

三、實施計劃

(一)計劃實施目標

x年底前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及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自然村(包括縣域範圍內旅遊農家樂項目)農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計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約x處(含提升改造已建設施xx處),同時建設收集及接户管網約x公里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分年度如下(詳見附件):

(1)x年計劃:建設xx處。

(2)x年計劃:建設x處。

(3)x年計劃:建設xx處。

(二)污水設施處理工藝要求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根據區位條件,因地制宜,選取建設模式。

1.區位條件方面。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生活污水應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户型或單户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處理。鼓勵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

2.工藝選型方面。根據村莊聚集程度和污水產生規模,選擇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農户,規模不大於噸/日的,宜選擇三格化糞池和人工濕地(含水田地或農地)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連片村莊,規模不大於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兼氧濾池等組合處理工藝;擁有自然池塘或閒置溝渠且規模適中的村莊,規模不大於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氧化塘+人工濕地等組合處理工藝;對於土地資源緊張、人口集聚程度高、經濟條件較好有鄉村旅遊產業基礎的村莊,宜採取地埋式微動力污水處理工藝。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較高要求的村莊,處理規模達到噸/日的,宜採用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

四、建設模式

按照三年建設計劃,x年-x年擬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約x處,計劃總投資約x億元。針對目前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存在的'資金短缺、運營管理維護不善等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財政部《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號)文件要求,探索性地採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參照PPP模式常規做法,結合我縣基本情況,由縣政府作為項目業主,將全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捆綁打包成x個PPP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資金實力強且有污水PPP投資經驗的社會投資者進行全額投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由中標單位成立專門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整體運營與管護工作,縣政府根據招標約定價格按月支付污水處理費用,以及按規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資商支付建設費用及適當投資回報,並在達到合同簽訂年限後將污水設施及其所有權、運營權移交縣政府。

2.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由PPP投資商投入,還款資金來源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全額承擔。

五、工作要求

1.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既定目標任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工作實效。縣城建局作為項目牽頭實施單位要依法依規,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作為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好選址、徵地等各項工作。

2.加強配合,保障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密切配合,合理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確保項目儘快開工。縣城建局、發改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要按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多渠道積極向上爭取相關補助資金,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3.加強管護,確保效益各鄉鎮(場、區、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對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落實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充分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7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我州長江入河排污口規範整治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__〕708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北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參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賬模板的通知》(鄂環辦〔20__〕91號)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經過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漏補缺,到20__年底前建立起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對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州781個長江入河排污口中尚未整治到位的573個排污口,各有關縣市和部門按照前期監測分類、已經明確的責任主體和主管部門,針對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逐個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全力持續推進整治。通過實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進水質持續改善,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恩施州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單由州生態環境局另行下發,並實行動態管理。

(一)取締4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1個,溝渠、河港(湧)、排乾等2個。

(二)工程整治76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74個,工業排污口1個,其他排口1個。

(三)長效監管493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214個,港口碼頭排污口5個,工業排污口3個,溝渠、河港(湧)、排乾等165個,其他排口11個,待核定非排口94個。

三、主要措施

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要求,分類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於區域內、暫時難以拆除且對環境影響不大的.排污口,制定序時推進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經整治已無污水排出且不具備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時拆除或封堵。

(二)清理合並一批。加快推進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對於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範圍內存在的各類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夠被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效處理的,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並,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暫不具備納管條件的應採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工業企業儘量佈局在工業園區,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原則上清理合並,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收集處理,暫不具備入園條件的工業企業原則上只保留一個排污口,對於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確有必要設置兩個及以上排污口的,報州生態環境局審批。

(三)規範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於明晰責任、維護管理、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範化整治。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全面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確保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多個排污單位確需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監測計量設施,分清各自責任,並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佈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設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並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動是《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有關縣市政府是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優化工作專班,細化職責分工,制定詳實的實施方案,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要強化調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銷號制度,實行完成一個、公示一個、銷號一個。

(二)多措並舉整治。一是標本兼治、穩紮穩打,對涉及羣眾日常生活或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採取審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等行為;二是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與“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工作和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推動多方共贏;三是嚴格質量、務求實效,把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羣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的標準,確保整治取得紮實成效。

(三)明確部門分工。州生態環境局統籌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負責指導和督辦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口整治工作;州住建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鎮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州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港口碼頭排污口整治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溝渠、河港(湧)、排乾等的整治工作;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農業農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縣市對口部門比照履行本轄區各自職責。

(四)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縣市要積極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員、資金等方面投入,將整治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州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採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強化信息公開。州、縣兩級要廣泛利用各類媒體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行宣傳,並在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台及時公開整治進展情況。各有關縣市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各排污單位應通過標誌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8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肖美麗 副組長:王志蘭

成 員:曾美玲‘李芳蘭、李友鳳、胡小蘭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採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9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幼兒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幼兒園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幼兒園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幼兒園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園長並保留水樣。

2、園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事故初步確認後,園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衞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園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幼兒園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幼兒園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幼兒園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園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林華芬聯繫乾淨水源到幼兒園,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幼兒園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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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學校學生生活用水採用市政供水,飲用水學生採用各樓層直飲機供水,飲用水設備統一由區教體局招投標採購。

2.由設備供貨商專人負責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每學期定期開展對學校飲水機相關設施必要的保養和維護,定期更換濾芯等耗材,並統一做好記錄。

3.學校每天由保潔員負責對飲水機進行清洗保潔,進行監測保證正常運行,如有故障立即向總務處報告,如通過目測、鼻嗅、口嘗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同時接受廣大師生對飲水水質異常的報告。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後,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師區教體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純淨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5、由總務主任和食堂主任聯繫組織衞生的純淨水或食堂單獨燒開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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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9.1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1

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一些地區水環境質量差、水生態受損重、環境隱患多等問題十分突出,影響和損害羣眾健康,不利於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國家水安全,20__ 年 4 月國務院發佈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行動計劃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嚴格環境執法監管的等各項要求, 《水十條》提出了取締 “十小”企業,整治 “十大”行業、治理工業集聚區污染、“紅黃牌”管理超標企業、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限批等238 項強有力的硬措施。企業需要針對 《水十條》 的具體措施分析現狀,尋找差距,改善現場的管理水平,特別是目前管理不規範、尚未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如果不能改善現狀可能就會面臨無法生存的嚴重後果,因此規範企業水污染防治管理,確保污水達標排放行為成為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筆者從企業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存在的典型問題着手進行調查分析並對解決方案進行探討,提出了相應的對策措施。

1 企業在水污染防治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典型問題

(1) 污水收集系統不完善,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徹底,部分企業廠區實施了清污分流和分質分治不到位,生活污水某些企業還未收集處理。清下水 CODCr濃度高於規定且不做監測,清下水緊急切斷閥未建或不規範。管線佈置不合理,工藝廢水管線採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設的比例不高,污水溝污水井還比比皆是,車間集水池高低濃度分開的不多,初級雨水收集的硬件和切換的管理制度基本未形成。廢水管道和易污染區域不能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跑冒滴漏時有發生 .

(2) 污水處理工藝不適宜。在污染處理設施設計時,只考慮常規污染因子,未考慮行業特徵污染物,如某化工企業原料使用中含有磷元素,但污水處理工藝只針對 COD 的去除處理。

處理能力與生產能力不匹配。不少企業隨着企業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污染物產生量日益增加,但污染處理設施還是當初建設時的規模,只能減少處理停留時間,導致處理效果受影響,還有另外一種是大馬拉小車的能力過剩情況也同樣存在,特別是近年來許多企業節能減排效果不錯,污水排放量大大減少,部分企業實際污水處理量已遠遠小於原有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能力,這種情況也會同樣影響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也造成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不經濟。

(3) 治理設施運行過程管理不到位,污水處理環保設施操作規程沒明確控制參數,不便於操作;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按操作規程實施; 污水處理環保設施運行台賬記錄不全或無記錄; 對於環保設施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潛在情況沒有響應機制。

2 水污染管理工作典型問題的解決方案

針對以上提出的典型問題,結合相關的管理要求,企業可以採取如下措施解決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問題:

2. 1 對現狀進行調查,確認收集系統的充分性

首先對現有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對原有企業生產區域廠區排水系統進行調查,包括區域內所有廢水排放點位、去向以及各個排放口排放污水的污染因子、污水量,對調查結果進行彙總、整理以及統計,形成企業污水管網布置現狀圖及表。確認所有廢水是否已全部納入收集範圍,重點排查除工藝廢水以外的其他廢水的收集情況,如生產場所的各種清洗廢水、實驗室及檢測場所排放的廢水,輔助工程及公用工程排放的各種廢水、含污染的初期雨水以及事故或緊急情況下排放的廢水等。

其次確認是否根據不同的處理要求對污染物進行分類收集。如電鍍行業的重金屬廢水和其他工業廢水是否分類收集,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提出改造方案,完善廢水收集系統,提高廠區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水平,改造應該滿足如下要求:

(1) 嚴格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初期雨水全部進入廢水收集系統,間接冷卻水必須全部進入水循環系統,實行回用。企業廠區內食堂、浴室、廁所等生活污水和實驗室廢水全部截污進入污水處理系統。

(2) 污水分質收集,如皮草行業含鉻廢水應與製革綜合廢水分流處理,鉻鞣、復鞣等工段產生的含鉻廢水須由專用含鉻廢水收集管道單獨收集,且轉鼓與鉻水專用管道應直接連接,轉鼓四周應採取防止鉻水混入其它廢水溝槽的措施,嚴防混入綜合廢水; 化工類企業影響污水處理效果的重金屬、高氨氮、高磷、高鹽份、高毒害 (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熱、高濃度難降解廢水應設單獨的污水收集系統。

(3) 規範建設雨水排放口。一個生產廠區只准設一個雨水排放口,清理封堵廢棄排放口和管道。最終排放口與外部水體間安裝切斷設施,並配套建設足夠容積的應急池和應急泵。

(4) 為了有效防止污水 “跑冒滴漏”,污水輸送實行管道化,化工工藝廢水管線應採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設,企業廠區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統等各類污水管線設置清晰,管道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易污染區地面應進行防滲處理,罐區和廢物收集場所的地面應作硬化、防滲處理,四周建圍堰並宜採取防雨措施,(5) 污水總排口按規範設計,安裝必要的在線監測設施。

(6) 設置標準的廢水和清下水排放口,設置檢查井,便於觀察採樣。

2. 2 對治理設施進行評審,確認水染污治理設施的適宜性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時機對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的適宜性進行評審,並尋找改進的機會。評審時機通常可以選擇在企業新、改、擴建項目實施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可能引起水污染物產生量和產生濃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以及國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發生變化引起時。若無相關變化,宜每年進行評審比較合適。評審的內容可以包括如下方面:

(1) 污染處理工藝或設施的適宜性: 首先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的處理工藝進行分析,確認在該工藝條件下能有效去除的污染物種類; 其次,彙總進入該處理設施的污染物類別,與前面的結果進行分析比較,得出現有處理工藝是否能有效去除進入該系統的`所有污染物。目前部分企業工藝的不適宜是由於前期的排水分質不清導致後續所有的污水進入一個處理系統,如高鹽份、高濃度的污水沒有預處理,進入生化處理系統影響生化處理效果; 除了考慮前面所述的污水分質收集要求外,同時要關注目前高鹽分污水處理、高濃度污水處理、除磷等污水工藝已相對成熟,相關企業應結合公司污水水質情況作相應工藝的引進。

(2) 污染治理設施處理能力的適宜性: 統計企業在滿負荷生產條件下排放的所有廢水種類和數量,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能力相比較,評審治理設施整體處理能力是否與生產能力相匹配,污染設施是否存在超負載運轉的情況,或者存在能力過剩情況,這兩種情況都會影響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企業應根據排污量的變化及時對廢水治理設施進行評估並確認改造調整的需求。

(3) 根據評審的結果並結合相關要求以及當前的新技術等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完善、改進,如 《水十條》提出:“20__ 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採取其他低污染製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幹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製藥 (抗生素、維生素) 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製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相關行業在水污染設施適宜性評審的過程應考慮這些相關要求並予以實施。

2. 3 規範並加強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管理

(1) 制定可操作的污水處理設施操作規程並予以完善,操作規程應明確開車、正常運行以及停車等各個過程的操作程序及要求,明確各個控制點的控制參數,並提出異常情況的防範要求以及應對措施。

(2) 污水治理設施的管理人員以及操作人員應經過必要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污水治理的基本概念及原理、污水站的運行操作要求以及污水達標排放的重要性。

(3) 建立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台帳,明確相關控制參數或是控制步驟的記錄要求並予以記錄,記錄應真實反映運行狀況。

(4) 操作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控制相關參數,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管理人員應該加強監督管理。

(5) 嚴格設備管理制度,做好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轉。

3 結 語

企業應將水污染防治列入企業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之一,對現有的污水收集系統、污水治理設施等進行定期對現有的污水水污染治理系統進行排查評審,對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進行自己檢查,規範並加強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確保污水達標排放,為改善水環境盡到企業應盡的責任。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2

為加強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行管理,全面提高其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發揮減排效益,促進水環境質量的改善,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本方案所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是xx鎮境內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的所有農村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達到設計排放標準。

二、責任分工

以“屬地為主、政府主導、羣眾參與和誰建設、誰運營、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責任體系。由於xx鎮轄區的`農村生活污水設施維護管理沒有統一納入第三方運維,目前維護管理的主體是建設施工方和鎮村兩級。集鎮、xx村污水處理廠由拓興公司負責運營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相應行政村作為運維管理責任主體。各級主體層層負責,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運維措施

(一)集鎮xx村污水處理廠、xx村入河排污口2個,該兩村由區住建局拓興公司運營管理,達標排放,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含xx村、兩個污水處理廠)由村級維護管理,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1、xx村、兩個微動力污水處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負責運營管理,要保證水泵及配電設施運行良好,無漏電、跳閘、特別等現象發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要對池內應做到無板結、無垃圾、無雜草,保持場地的整潔美觀,鄉鎮和環保部門督促落實尾水正常達標排放。

2、若委託第三方進行運營管護,管護過程所產生的費用由第三方支付,並確保尾水達標排放,鄉鎮和環保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三)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各行政村作為運維責任主體。

1、除xx村、xx村污水處理站採用微動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設施由各相應村負責運行管理,、xx村由各村指定專人定期加強維護管理。

2、各行政村負責把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加強宣傳教育,組織村民自覺維護治污設施不受人為破壞。

四、加強領導

(一)成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三個環保網格員任副組長,各村主任任成員。每個網格員掛鈎一個片區,形成分管領導組織牽頭,網格員監督指導,村主任具體負責的日常運維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對污水處理站所有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按要求對管網進行巡查,對管網出現的漏、堵、壞、溢等特別現象,儘快處理和修復。

(四)環保部門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定期對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出水水質進行監測,確保設施出水正常達標排放。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3

為避免和防控水污染事件發生後對學校食品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產生影響,確保我校師生的飲用水安全可靠,維護正常校園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為保證本校飲用水安全,將水污染對食品安全和師生的生活影響降到最低點,特成立萬峯湖中學水污染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學校水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鄧東

副組長:鄧徽

成員:羅瑜、楊林、吳仕平、羅仕坤、黃劍、賀興龍

二、工作職責及應對措施

1.負責對水質實施預警監測,確保水質安全合格達標。

2.嚴密監控水質變化情況,一旦發現水質污染,按下列程序操作:

A.立即採取停水措施,同時通知校長辦、後勤處主管領導共同研究應急方案,果斷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我校師生的飲用水安全;

B.將污染情況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彙報,同時向當地衞生、供水部門報告;

C.繼續監測水污染現狀,並及時將監測信息彙總,向水污染領導小組領導及當地衞生、供水部門報告,為他們制定水安全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信息保證;

3.對水污染產生的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和危害進行調查和先期處理;

4.搞好文字材料的綜合。及時做好應急工作文字材料彙總和上報工作,上報材料要數據準確、事實確鑿,嚴禁虛報、瞞報。重要的彙報和總結材料要經領導小組審閲後方可上報。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XX區XX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臵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提高綜合防範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辦法》

5、《XX區街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文家沖水庫、吼水灣水庫,因環境威脅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臵。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性環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四)XX鎮飲用水源基本情況1、水庫

水庫為小二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1500人,取水口為黃家灣,日供水300噸,豐水期水量為26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7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2萬立方米,供水範圍為XX鎮轄區。

2、水庫

水庫為小一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20000人,取水口為黃土坎,日供水3000噸,豐水期水量為200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60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6萬立方米,供水範圍為XX鎮、XX鎮轄區。

(五)工作原則

本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協作,長效管理、落實政策的基本原則,由XX鎮政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及水廠各負其職。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領導機構

1、成立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統戰委員任副組長,各村(居)、鎮水廠、鎮安監辦、XX派出所、鎮衞生院、鎮食藥監、鎮財政所、鎮畜牧站為成員。

2、領導小組的主是要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臵等工作。

(2)指導修訂《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部署、督促、檢查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工作落實情況。

(4)在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協調落實上級指示,發佈預警信息。

(5)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協調解決應急工作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辦事機構

1、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辦公室主任為,成員有。

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全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水源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並向領導小組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4)負責收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並對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後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5)傳達鎮領導小組的決定,並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鎮屬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鎮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應急處臵工作。

鎮農服中心:定期申請區環保局對轄區飲用水源進行監測和預警。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後,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提出防止進一步擴散的措施建議。

鎮水廠:在飲用水源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XX鎮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相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全鎮範圍內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根據污染程度和區環保局的意見,視情況採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等處臵措施。

鎮安監辦:有關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定期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企業,督促其制定、完善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向區安監局及時彙報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情況。

雙龍派出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門確保救援物資運輸暢通,參與事故現場處臵和調查處理。參加有關危險化學品的處臵工作。

鎮衞生院:突發事故發生後,負責疏散人員和疾病防控及組織救護;負責組織開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工作,加強對飲用水的衞生安全監督監測,提出控制污染對策建議。

鎮財政所:負責飲用水源應急預案防護裝備和應急物資的採購。

鎮獸牧站: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域內家禽、牲畜的監控。雙龍中學:發生突發水源事故後,協助政府做好學校的穩控工作、保證學校飲用水的來源衞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導XX鎮的各個中國小、幼兒園做好積極應對突發飲用水源事件。

其他責任部門: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救援需要和相關部門職責,確定參加事故現場處臵和救援的部門,共同做好事故現場的處臵和各項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會,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時,及時組織羣眾進行自救。

三、響應和處置

(一)響應

各村(居)、場鎮各部門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污染跡象,應立即向鎮環保局辦公室報告,鎮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工作。

(二)處臵

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後,鎮政府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迅速核實情況。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並對事故情況進行後續報告。

2、快速到現場

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並視情況宣佈啟動本預案,並立即向區環保局、區疾控中心報告,請求派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勘查。鎮相關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工作。

3、現場控制

鎮工作人員達現場後,在第一時間採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監辦等控制現場,同時劃定緊急隔離區線、設臵警告標誌,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區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後,在我鎮工作人員配合下,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鎮領導小組就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臵情況,及時報告區府應急辦、區環保局、區衞生疾控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處臵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現場調查,嚮應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處臵方案和救援方案。並迅速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佈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由鎮領導小組發佈警報決定。

8、加強輿論引導

鎮環保辦應與鎮宣傳辦溝通協調,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佈機制,避免因發佈滯後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溝通,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9、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根據監測數據報區環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後發佈。

(三)後期處臵

1、善後處臵

事故結束後,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羣眾,妥善安臵災後重建工作及羣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財政所採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

2、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公室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儘可能採用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3、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鎮建立和培訓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臵飲用水源突發事故能力的應急力量,由鎮環保部門、安監辦、綜治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各應急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要求完成應急處臵任務。確保全天候通訊暢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應急準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本鎮備有小型長安車1輛、安全應急車2輛,用於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並根據交通道路狀況提請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三)醫療衞生保障

與鎮衞生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四)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秩序。事發的村(居)委要動員、組織羣眾,協助做好應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資保障

有關於應急處臵飲用水源污染環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的專用款項。

(六)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自願者援助救災。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區環保局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八)培訓和演習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鎮環保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為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五、責任與獎懲

(一)行政責任和獎勵

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刑事責任

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發生後,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5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衞計委《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處應加強生活飲用水管理及衞生監督,積極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供水範圍內發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傳染病,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來水、二次供水和直飲水。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長沙學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領導組織機構。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另行發文。

領導小組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預判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等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校內相關部門處置學校內突發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相關保障。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管理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報告相關信息,對處置工作進行階段性小結和報告,並提出可行性預警與建議。

(二)設立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應急行動組。

應急預案啟動後,成立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總指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公室、宣傳部、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團委、後勤處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件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七個應急行動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負責,黨政辦公室、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事件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件動態,分析事件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件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醫療救護組。由後勤處負責,相關學院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衞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3.安全保衞組。由保衞處負責,後勤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時控制污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件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採取臨時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確保用水安全。

4.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後勤處、保衞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對外發布的信息,報學校領導簽發;統一信息發佈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5.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團委、相關學院參與。主要職責是開展生活飲用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件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6.新聞發佈組。由宣傳部負責,黨政辦公室、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參與。主要職責是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新聞快速反應機制開展工作,建立事發初期、進展期和事後信息發佈、報道的良好機制及相關規範,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新聞稿,開展新聞報道,由學校新聞發言人分階段發佈新聞,統籌協調發布基本信息,正確引導輿論,並加強對網絡媒體的監控及管理,及時化解網絡輿情。

7.後勤保障組。由後勤處負責,黨政辦公室、財務處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安排應急藥品、物資和應急生活飲用水,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保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費用;及時組織運力保障急處置指揮部和衞生部門調配使用;編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相關單位負責人和聯繫人的通訊錄。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及人數,參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劃分四級。即: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

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Ⅳ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30―99人,但無人員死亡的;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為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Ⅲ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及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認定為較大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Ⅱ級):事件危害嚴重,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認定為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Ⅰ級):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學校根據上述分級標準,提出事件等級意見,報政府機關認定。沒有達到以上事件分級標準的,校內按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件處置,適用本預案。

五、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維護管理員和後勤處生活飲用水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生活飲用水服務網點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機制。對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改、早解決。

後勤處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有關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報告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後勤處辦公室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生活飲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後勤處辦公室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後勤處辦公室的相關信息和報告應由黨政辦公室審核後,報學校領導簽發;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通報。

(4)責任報告單位(人)

學校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學校醫療機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單位;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從事生活飲用水服務的從業人員以及消費者;行使職責的學校後勤處和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件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鑑定結論,事件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六、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並報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

1.學校後勤處根據需要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件現場,瞭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況。

2.學校後勤處辦公室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後勤處、各相關單位、事件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繫,互通信息。

(二)響應程序

1.學校後勤處辦公室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進行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件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適時決定啟動相關應急行動組,按預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應急行動組就位。

3.學校後勤處辦公室重點圍繞醫療救護、事件調查、事態控制和新聞發佈等工作與相關部門協調。

4.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後,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意見及時分析判斷,適時決定應急工作結束。

(三)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四)調查和總結

1.安全保衞組在善後處置階段應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並及時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3.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生活飲用水經營服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6

為了加快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步伐,減少縣城生活污水對黃河水質的污染,促進縣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適度超前、一次規劃、分期建設”的原則,以治理城區生活污水為重點,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環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為目標,解決環保問題,實現節能減排,推進生態建設。

二、建設目標及內容

緊緊抓住污水處理廠被列為國家扶持建設項目,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歷史機遇,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嚴把工程建設質量關,千方百計加快進度,完成項目投資xx萬元,確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年底前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至縣城主管道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縣城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加快建設步伐,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指導和督促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具體負責項目協調、組織、實施。

(二)注重資金調度,建立補償機制

在積極籌措地方配套資金的同時,出台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管理辦法,建立污水處理費調整機制,統籌整合城維費、排污費、水資源費等各種資金,落實配套資金,建立財政補貼機制,保證合理的投資回報,確保縣城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強化質量管理,加快工程進度

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標準設計、高質量施工,健全質量三級管理網絡,倒排工期,搶抓進度,確保工程質量達標和進度任務落實。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一是建立項目監管機制,明確工程建設目標、時間節點,加大工程監管力度,監理、質檢站與項目業主同時到位,確保工程建設真正落到實處;二是建立項目專項跟蹤督查機制,形成定期督辦、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制度;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工作失誤、推諉扯皮造成項目受損或延誤的,按照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7

隨着城市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 水資源短缺和水環境污染越來越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 目前,北京市河道和水庫或常年乾涸斷流或有水但水質超標。

温榆河位於北京市東北部, 發源於北京市昌平區軍都山麓。 作為五大水系中唯一一條發源於北京且常年有水的河流, 是北京市重要的綠色生態走廊和綠色屏障, 其流域所處地理位置在北京市整體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而其水環境狀況對整個北運河流域的水資源可持續發展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1]. 自昌平沙河閘至通州區北關攔河閘, 温榆河全長 47.4 km, 是北運河的上游。 温榆河上游有東沙河、 北沙河及南沙河等 3 條支流匯合進入沙河水庫; 自沙河水庫以下又有藺溝河、 清河、 龍道河、 壩河以及小中河匯入。 其中,東沙河、 北沙河和南沙河處於昌平區境內, 南沙河為海淀來水[2].

温榆河昌平段幹流長度 11.35 km, 從沙河閘至魯疃閘, 是昌平區內主要河流, 境內流域面積佔昌平區總面積的 92%, 因此, 昌平區內的水環境現狀基本可以代表温榆河昌平段的水環境現狀。 昌平區現有山區溝道 16 條、 平原河道 28 條, 平原河道總長 228 km,其中常年無水河道 146 km、 有水河道 82 km. 區內現建有 2 座中型水庫、 3 座小Ⅰ型水庫、 5 座小Ⅱ型水庫以及 65 座塘壩截留工程和 17 座閘壩水利工程[3].

1 污染情況調研

1.1 污染總體情況

20__ 年對昌平區 98 個排污口進行現場調研, 發現56 個屬於雨水排放口並達標排放, 42 個排污口存在污水直排現象, 日污水排放總量約 6.96 萬 m3/d, 根據污水排放的一般情況, 結合昌平區的現狀和點源污水的水質特徵, 將污染源分為生活污水排放源、 企業/畜禽養殖業污水排放源、 混合污水(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或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排放源; 根據點源的排放形式可以分為暗涵/管排放、 明渠排放。

根據上述分類方法, 對上述 42 個排污口進行分類, 發現水質為混合污水的有 26 個、 生活污水 13 個及企業污水 3 個; 而排放形式中, 暗涵/管排放的有30個, 其餘為明渠排放。

從污水排放量上來看, 生活污水排放量 1.63 萬 m3/d,佔總排放量的 23%; 企業污水排放量 0.12 萬 m3/d, 佔總排放量 2%; 混合污水排放量 5.21 萬 m3/d, 佔總排放量的75%. 從不同排放方式的污水排放量上來看, 暗涵/管污水排放量 2.69 萬 m3/d, 佔總排放量的 39%; 明渠污水排放量4.27 萬 m3/d, 佔總排放量的 61%. 雖然排污口數量上以暗涵/管方式排放為主, 但在排污量上以明渠排放為主, 明渠污水排放量約為暗涵/管排放量的 1.6 倍。 如圖1所示。對 42 個排污口的排污量、 化學需氧量 (CODCr)和氨氮(NH3-N)進 行分析(詳情見圖 2~圖 4), 發現排污口的入河污染負荷與水量和污染物濃度均相關, 個別存在例外, 如十一排乾的 CODCr濃度在所有排污口中並不是比較高的, 比均值還略低一些, 但由於其污水量大, 所以它的 CODCr入河量明顯高於其他排污口。

馬坊村西排污口的 CODCr含量最高, 但由於其排污量很小, 所以它的 CODCr入河量並不高。 同理, 腸衣廠排口的 NH3-N 含量是十一排乾的 7 倍, 但因為排污量較低, 所以 NH3-N 入河量相比十一排幹反而低了很多,十一排乾的 NH3-N 入河量則明顯高於其他排污口。

觀察圖 2~圖 4 中各排污口的 CODCr和 NH3-N 入河污染負荷量並排序, 發現各排污口 CODCr和 NH3-N 入河量的排序大部分一致, 個別排污口差別較大, 如腸衣廠排口, CODCr入河量排序 13, 而 NH3-N 入河量排序 3. 這是因為腸衣廠為食品加工行業, 其所排污水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徵, 故 NH3-N 含量高。 其他有類似情況的排污口還有孟祖河和馬坊村西排污口。對於河流和水庫的水環境狀況, 根據長期監 測資料, 昌平區內東沙河、 北沙河、 南沙河與温榆河等主要水體水質常年為 GB3838-20__ 《 地 表 水 環 境 質 量 標準》劣Ⅴ類, 不滿足水體功能要求, 桃峪口水庫更是多年無水。 根據《北京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試行)》(京政辦發 [20__]57 號), 土溝橋斷面為温榆河出昌平區的出境考核斷面, CODCr和NH3-N 應 分別滿足 CODCr≤40 mg/L、 NH3-N ≤8 mg/L的標準。 但是根據温榆河監測 斷 面 的 水 質 監 測 資 料 ,CODCr和 NH3-N 不滿足Ⅳ類水體功能要求, 尤其 NH3-N超標嚴重, 見圖 5.

1.2 污水治理情況

截 至 20__ 年 6 月 底 ,昌平區已建成 7 座城鎮集中污水處理廠, 其中: 百善再生水廠、 馬池口再生水廠尚未運行, 未來科技城再生水廠 20__ 年 6 月底開始試運行。 已建成污水廠的污水處理規模合計 24.0 萬 m3/d ; 除去 2 座未運行的污水廠 ,其餘污水廠的污水處理規模合計 19.5 萬 m3/d. 而已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中, 除未來科技城和馬池口再生水廠出水主要指標 CODCr、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總磷(TP)和 NH3-N 滿 足北京市 DB11/890-20__ 《城 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B 級標準(簡稱新地標 B標準)外, 其餘 5 座污水廠均不滿足此標準。

自 20__ 年開始, 昌平區對上述 42 個排污口分別進行了治理。 通過截污工程完成 11 個排污口的治理,共治理污水 3.14 萬 m3/d; 對 12 個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排污口, 已通過加強監管保證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治理污水 0.75 萬 m3/d. 20__ 年昌平區水務局申報了《温榆河排污口綜合治理工程》《鄭各莊污水處理站二期工程》等工程項目, 對剩餘的 19 個排污口進行治理,目前工程正在進行當中。 綜合比較排污口治理工程和排乾渠水質改善工程, 排污口治理工程出水水質能夠滿足新地標 B 標準, 排乾渠水質改善工程出水水質能夠滿足 GB18918-20__《城鎮污水排放標準》一級 B 標準,排污口治理工程出水水質好, 而單方水工程費用也相對要高。

2 問題分析

通過對昌平境內温榆河污染情況和河庫水環境狀況的調查和分析, 認為昌平區內污染狀況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混合污水為主要排放源, 佔總排放量的 75%.因混合污水是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或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形成, 若混合污水為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 會給常規污水處理廠帶來困難; 若混合污水為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 會造成污水處理衝擊負荷變化,同時也會降低污水的可生化性。

(2)明渠為主要排放方式, 環境隱患大。 明渠排放具有排放量大、 流程長、 易彙集沿程污水以及造價便宜等特點, 成為城市排水系統不發達時的選擇; 但是, 其開放式的結構使污水處於外露狀態, 導致臭味散發、 易堵塞淤積發臭, 影響表面土地使用功能, 並易造成安全問題; 因此, 明渠排放方式已不適宜城市污水排放。

(3)污水處理廠出水相對 GB3838-20__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仍有較大差距, 排放入河將成為一個新的污染源。

(4) 未治理排污口的污水直接入河, 導致河流直接受到污染。 排污口的污水未經治理, 也未經截污或者排污管道進入污水處理廠, 勢必造成收納河道的`污染。

3 解決措施

3.1 控源為先

未經治理的排污口和出水不達標的污水處理廠都是水污染源, 治污第一步是控制污染源, 而污水直排也是河道污染的主要點源之一。 在已有治理經驗和治理工程的基礎上, 繼續控制污水直排, 實現污水零入河。 排污口治理應綜合考慮環境效益、 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綜合考慮污染物去除量、 單位投資及運行費用等經濟效益因素, 同時還需要考慮水質情況、排放方式、 處理設施的臨時性和有效性等因素。 因排污口入河污染負荷與水量和污染物濃度都相關,因此, 在入河排污口治理時, 應根據入河污染負荷高低安排治理時序, 而不是單一根據水量或濃度;同時, 還應根據主要污染物種類安排適宜治理工藝進行鍼對性治理。

控制污水直排後, 企業、 生活污水接入污水處理廠, 提高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的處理能力和處理效果是當務之急。 在考慮昌平區未來人口和社會發展的同時, 適當進行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 根據來水的特點選擇適宜的處理工藝, 同時建設完備配套污水管網工程。

3.2 改製為要

GB 50318-20__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範》中規定[4],新建城市、 擴建新區、 新開發區或舊城改造地區的排水系統應採用分流制。 在有條件的城市可採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統。 由此可見, 合流制排水系統早已不適用於城市的污水排放。 昌平境內 42 個排污口中,合流制產生的混合污水佔到總排污量的 75%, 勢必造成諸多隱患。 在治理污水的同時, 應當同步建設、 改造現有排水系統, 需要雨、 污 2 套排水系統。 分流後的污水直接進污水處理廠, 雨水排入天然水系、 滲坑或經雨水工程加以循環利用。 條件允許情況下應截流初期雨水, 使得受污染的初期雨水進入污水處理廠。

3.3 加大處理

控制污染源之後, 需要對部分水質不達標河湖水體進行治理, 因温榆河昌平段水體污染不僅影響本區水生態環境, 更會成為下游河湖的污染源。 而河湖水體水量大, 河道周邊可用空間有限, 河湖水體治理技術的選擇也要考慮處理規模、 處理效果及佔地等多種因素。 結合生態清潔小流域的建設, 堅持“ 預防為主 、 全面規劃 、 綜合防範 、 因地制宜 、 加強管護、注重效益”的原則[5], 對 温榆河昌平段水環境 、 水生態進行生態修復和生態治理, 切實保護昌平區內的生態環境。

3.4 健全機制

(1)根據水生態環境治理技術, 結合昌平區內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研究有效、 可行的水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的管理技術, 避免以往存在的重建設輕運行的現象;(2)需完善污水管理機構設置, 加強人員配置; (3)可參考中心城區污水處理運營模式, 加強排水設施養護與管理, 因地制宜確定區中心和農村排水行業的運營方式; (4)強化排水監管行為, 適當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 研究制定管網運行、 維護、 管理考核機制, 可有效加強對污水處理廠日常運行的管理和管網運行狀況的監測。

4 結束語

温榆河流域昌平段佔昌平區總面積的 92 %, 是昌平區水生態環境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是昌平區的母親河。 加強對昌平區水污染現狀的調查, 找到污染的成因並針對性治理, 對恢復母親河水生態環境意義重大。 對昌平區內水生態環境現狀的調研和問題的解決, 還需要更多的研究探索, 需要針對性地開展深入的理論研究並實踐應用, 才能更加有效地恢復水生態環境, 更加長久保證處理效果, 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 鬱達偉 ,於 淼 ,魏源送,等。 1980-20__ 年 温榆河的水環境質量失控演變特徵[J].環境科學學報,20__,32(11):2803-2813.

[2] 劉明宇 ,華 珞。 温 榆河水環境容量分析[J].首都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__, 29(3):80-82.

[3] 北京市昌平區水務局,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北 京市昌平區“十二五”水務發展規劃[R].20__.

[4] GB 50318-20__,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範[S].

[5] 鄭凡東 ,孟慶義 ,王培京,等。北京市温榆河水環境現狀及治理對策研究[J]. 北京水務,20__(5):5-8.

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最新 篇18

為了切實保證人民羣眾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鎮、村居民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

組長:蘇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副組長:羅亮富副鎮長

韋文勇文圩水利站站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協調供水水廠與上級各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根據縣水務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上報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供水水廠負責人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3、加強公司供管水人員衞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4、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水質定期監測、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5、配備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

1、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隱。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居民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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