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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通用18篇)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通用18篇)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通用18篇)

1.1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政府處置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高效、有序地組織預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機。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5)《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6)《温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温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樂清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9)《温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即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鍾前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的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邊界向上遊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範圍內的水域和分水嶺內的陸域,最大不超過匯水區域的範圍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事件主要包括:

(1)由於工礦企業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使得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2)由於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發生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3)由於惡意破壞等人為因素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4)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等。

1.4分級標準

參照《温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將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三個級別:重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級)、較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I級)一般飲用水水源源突發環境事件(III級)。涉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1)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嚴重污染,且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仍無法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取水被迫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

(2)較大環境事件(Ⅱ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較嚴重污染,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雖然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但是僅能供應部分區域用水,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局部供水中斷,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

(3)一般環境事件(Ⅲ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污染,但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不影響市級飲用水源地正常取水。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積極做好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監管工作,完善救援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加強羣策羣防機制的建立,發動羣眾及時報告突發性水源地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針對不同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相關部門各司其職。

(3)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由於生產經營單位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後果,並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

(4)部門聯動,社會動員。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信息公開,建立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技,規範管理。積極鼓勵環境應急相關科研工作,重視環境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應急科技應用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科學有效的應急機制,使應急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2、風險評估

2.1水源地基本信息

淡溪水庫於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4029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為淡溪鎮、虹橋鎮、蒲歧鎮、南嶽鎮在用水源,樂清市區的備用水源。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總庫容共159萬立方米(其中,十八玍水庫庫容103萬立方米,仰根水庫庫容56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00萬立方米/年,供水範圍為樂清市市區。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為大荊鎮和雁蕩鎮建成區集中供水區域,服務人口約為20萬人,供水量達1095萬立方米/年。鍾前水庫於1960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2134萬立方米,是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補充飲用水水源;白石水庫於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1197萬立方米,白石水庫為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備用飲用水水源,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福溪水庫為樂清市仙溪下游區域、虹柳片區的備用水源,1973年建成關閘試蓄,水庫正常庫容2270萬立方米。

2.2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歷史發生情況

根據20xx-20xx年樂清市環境狀況公報,樂清市未發生因飲用水水源地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

2.3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未來出現概率

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鍾前水庫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和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均已完成水源保護區劃定、標誌標識牌設置,並在水源一級保護區安裝隔離防護網,實現了封閉管理。針對危化品車輛穿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温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範化管理實施辦法》已經進一步規範了各部門在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方面的職責,切實加強了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為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事故發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結合歷史情況分析,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出現概率較低。

2.4現有應急資源調查

樂清市及市生態環境局具有應對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能力、應急隊伍等社會資源。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應急監測能力。樂清市環境監測站主要負責各飲用水水源地的監督性監測工作。在發生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進行應急監測,並對污染物進行跟蹤監測,直至事故污染消除,警報解除。

環境應急隊伍。樂清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直至污染消除,警報解除。同時還擁有水體污染防治類和應急處置類專家,可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物資儲備。樂清市水利局和樂清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都儲備了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和技術。

3、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場指揮部和專家技術組組成。

3.1領導機構

市政府成立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聯繫應急和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的副祕書長、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支援大隊、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

3.2 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平時設在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兼任。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和現場應急處置需要,市領導小組及時轉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轉為指揮部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改稱指揮部辦公室。發生重大級別突發環境事件時辦公室改設在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聯繫應急工作的副祕書長兼任,人員由各單位抽調。

辦公室職責:執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向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對各單位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承擔編制、評估、修訂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繫,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組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專家組;辦理市領導小組(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3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對危害市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的處理和案件偵破,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受水污染區域社會治安的穩定和道路交通的通暢;協助相關部門對危害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進行處理。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市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中羣眾應急生活救助工作,核查上報相關信息;負責應急救援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並監督使用。

市交通運輸局:參與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負責組織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及所需車輛的徵集與調用;負責前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公路的搶修保通工作;負責優先安排應急物資運輸,保障疏散人員道路通暢;配合做好污染區域國、省道幹線公路交通管制工作。

市水利局:指導供水單位做好水庫運維管理和水質保護,參與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和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參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供水預警、應急處置以及善後處置、生態恢復等後期處理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參與由農藥、化肥、畜禽養殖、動物疫病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由森林病蟲害防治使用農藥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衞生健康局: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

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應急監測;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處理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承擔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參與由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配合做好因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市供水集團:負責組織下屬水廠水質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管理範圍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應急物資籌備、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支援大隊: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配合做好因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相關工作。

屬地政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市級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區域內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應急、後期處理工作。

3.4應急工作機構

市領導小組按需轉為指揮部後,其下同時成立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6個現場工作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監測組: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局等部門、屬地政府和有關自來水廠聯合組成應急監測組,主要通過對市飲用水水源地水文水質情況監測、水廠水質監測為預警和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主要通過把握全市輿論導向,指導各新聞單位做好相關報道工作協調、監督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報、預警以及公眾信息的引導、傳播工作,統一發布相關信息。

應急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等組成,主要通過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確定污染源,提出處置意見,經市指揮部同意後,實施處置工作;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通過合理水源調度,確保供水安全。

後勤保障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供電局和屬地政府組成,主要通過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調度以及電力供應、通信暢通的保障為應急和後期處理提供物資和能源支撐。

善後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局、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屬地政府等組成,開展市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後處置和生態恢復工作,消除飲用水水源污染帶來的影響。善後處置的具體工作由屬地政府負責。

專家技術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根據需要聘請飲用水安全危機的應急處置專家成立專家技術組,主要通過對事件原因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幫助,並指導應急處置行動、應急工作評價、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4、應急響應

4.1事件報告與通報

生態環境、水利、衞健等相關部門和有關水廠要建立和完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實施信息監測與報告制度,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市飲用水水源預警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屬地政府,並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影響的供水單位。

4.2事件調查

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第一時間對污染源及可能產生污染的水域進行應急監測,採取初步應急處置措施,並對污染事件原因、危害程度和範圍作出初步判斷,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

4.3信息報送

4.3.1信息類別

事件信息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在發生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後1小時內報送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續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指揮部)小組辦公室及時將處置進展情況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且響應結束後,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市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在處置過程中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報告信息。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按照重大(I級)或者較大(Ⅱ級)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4.3.2報送方式及內容

初報可先用電話簡單報告,隨後立即補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和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分佈示意圖。

續報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責任追究、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4.4發佈預警

市領導小組應迅速對收到的'報告進行分析判斷,確定預警等級和響應級別。預警按照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三級。

I級預警:有可能發生重大環境事件的。

Ⅱ級預警:有可能發生較大環境事件的。

Ⅲ級預警:有可能發生一般環境事件的。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進入預警狀態並確認響應級別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發佈預警公告,並啟動對應的響應程序。

5、響應程序

5.1Ⅲ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環境事件時,實行Ⅲ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啟動市級預案。督促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第一時間啟動本預案。

3.落實應急措施。督促下游相關鄉鎮、街道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小受害範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市級邊界時,經市政府同意後,通報相鄰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求有關水廠做好水質應急處理,確保正常供水。指令市生態環境部門監測機構和環境執法機構及市級其他相關部門進入待命狀態,為應急處置提供必要技術和物資支持。當事件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給予支援。

4.強化水質監測。組織生態環境、水利、衞健等部門加密對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水源的影響。

5.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督促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2Ⅱ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Ⅱ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並及時向樂清市人民政府、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2.迅速啟動響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具體情況,市領導小組適時轉為市指揮部,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確保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環境事件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儘快確認污染物種類,並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範圍;採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應急監測組要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到確定污染消除。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採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封堵即污染源封閉在較小範圍內,並通過打撈、吸附、疏導、稀釋污染物等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必要時可打壩封堵隔斷已受污染水體與可能被污染的水體,防止污染擴大;疏散即根據各水源地周邊水系情況,開啟相關閘口,將受污染水體疏導排放至安全區域,降低污染物濃度和影響程度)。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繫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污染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3Ⅰ級響應

當發生重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Ⅰ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和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並及時向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告動態情況;同時向上級請求支援,建議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2.迅速啟動響應。市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指揮部,統一指揮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提供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立即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儘快確認污染物種類,並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範圍;採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事發地立即啟用備用水源供水,地區自來水廠啟動相應供水應急預案。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採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繫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跟蹤監測污染。應急監測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至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消失,預警解除。

7.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4響應終止及預警解除

5.4.1響應終止的條件

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基本控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本次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5.4.2響應終止程序

1.根據環境污染事件危害監測和初步評估結果,由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終止時機,同時發佈響應解除公告。

2.應急狀態終止後,市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等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市指揮部負責協調事發地鎮(街道)、事發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主要對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受損的設施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對受災情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評價,對現場及周邊可能遭受污染場所的清理淨化、廢物的處理、後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恢復等提出對策、措施和建議,並將結果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6.2責任追究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由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立案查處。

6.3評估總結

一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牽頭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和專家技術組,對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應急決策水平、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應急保障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提出保障水源地環境安全的改進措施建議,形成報告後上報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及相關主管部門;較大以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調查。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重複發生。

6.4結案歸檔

突發環境事件結束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執法文書、採送樣單、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結案歸檔。

7、應急保障

7.1物資、裝備保障

各相關應急部門要加強應急準備,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廢水收集裝置、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對一些不便自己儲備的設備(物資),則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落實民間調集徵用的渠道,保證應急物資及時調集。

7.2隊伍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和有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單位要加強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應急處置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7.3通信保障

有關通信運營企業負責為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所需的通信保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繫,相關應急處置部門應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單位聯絡暢通。

8、監督管理

8.1宣傳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普宣傳和教育工作,廣泛宣傳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與避險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8.2培訓

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有關類別生態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熟悉生態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

8.3演練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不同類型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應急演練,並對演練進行總結評估,完善與更新應急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或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有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承擔,根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樂政辦函〔20xx〕24號)同時廢止。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制度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衞生管理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組長:趙學軍

副組長:王榮崢、梅路芳、馬立軍、李秀華

組員:耿金城、張岐瑞、邢燕燕、李迎春、樊華、牛磊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衞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三、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2、供應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衞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温桶要加蓋上鎖,並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四、供管水人員健康管理及學習制度

1、凡進入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在崗時每年應在體檢時效到期前15日內主動到預防性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疾病或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員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病症的,應主動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生活飲用水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衞生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後每年進行一次衞生知識培訓,未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或者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5、供管水人員應主動積極學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提高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知識學習,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行為,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不得進行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活動。

7、學校負責對每位供管水人員建立健康檔案。

五、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1、堅持每天消毒水龍頭,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源周圍衞生,保持水源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並及時消毒;

4、水源附近嚴禁堆放雜物;

5、水源附近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及飲水間。

六、水源及制水衞生管理

1、供管水人員應經常檢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邊30米的衞生情況,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圍3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管道。

2、水質消毒設備要保證正常運轉。在採購水質消毒劑時應索取衞生許可批件及檢驗合格報告,並建立消毒劑投放記錄。

3、每學期做水質檢測。

4、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嚴禁與排水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相連並做好記錄。接,涉水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衞生要求。

5、水處理設備、設施、管網投產前或者修復後,必須嚴格沖洗、消毒,經水質衞生檢驗合格後方可供水。

6、購買涉水材料時,要索取衞生許可批件。

7、檢修生活水設施時,嚴禁使用衞生不合格產品,以防水污染,並做好維修記錄。

七、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範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並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6、應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7、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

8、在水污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並在第一時間向衞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二)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 統一指揮, 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勒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九、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對所有的飲用水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於5年,

檔案資料應包括:

1、有關生活飲用水的相關法律法規;

2、水質監測檢驗報告:

3、衞生監督文書;

4、購買消毒劑及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5、委託檢驗協議及檢驗報告。

6、向桶裝水單位索取的所有資料及飲水機的清洗消毒記錄或保温桶的清洗消毒記錄。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3

一、工作機制建設

(1)監管機制健全

1、有食品安全規劃

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根據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時間進度、經費保障等。

2、部門職責分工明確

政府(或食安委)責任、部門責任,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無縫隙全程監管責任體系。

3、有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連續三年的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4、有部門例會制度和聯動工作機制

牽頭(或協調)部門、成員單位聯動機制和例會制度。

(2)環境衞生

1、經營場所選址

距離暴露垃圾場(站)、污水池、旱廁、糞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環境和場所衞生

內部地面平整完好,無垃圾及積水;牆壁及吊頂清潔完好,無灰塵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綠化及平整,無暴露垃圾和衞生死角。門窗、外牆和牌匾清潔,無亂貼亂畫。

3、專用垃圾容器存放、無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蓋子,密閉存放,無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潔無污垢。

(3)食品採購

1、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

隨機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質期及存放條件。

2、購貨發票或供貨憑證

證照在有效期內,經營範圍與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廠、大型超市、批發商還應提供食品檢驗報告單複印件。

3、檢疫合格證

查閲檢疫合格憑證,品名、日期和數量與所查相符。

4、進貨台賬

隨機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購物憑證和進貨台賬。

(4)食品儲存

1、庫房隔牆離地,分類、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與地面和牆壁之間接觸。食品與雜物、吸潮的食品與青菜及有異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間內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

生品:需經清洗、熟制後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後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熱直接能夠食用的食品。

3、密閉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裝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閉加蓋存放。

4、儲存條件符合產品標識要求

標識儲存條件的食品,按標識的條件存儲,易腐食品應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佈局合理

車間是否從原料到成品方向佈局,人流與物流界限清晰,內包裝間、冷葷間、分餐間、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規定。

2、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無過期、變質、生蟲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無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過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經清洗消毒直接接觸熟食的問題。

4、包裝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使用的包裝袋、一次性餐飲具進行索證、索票。

5、運輸車輛專用、清潔、温度符合產品要求

運輸食品的車輛是否專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冷藏車廂內温度低於8℃,冷凍低於-18℃以下。

(6)食品添加劑

1、專店採購

檢查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產品檢測報告複印件

2、專櫃存放、專人保管

查看有無專櫃、是否加鎖和有專人保管。

3、專用稱具

稱具維修保養完好,稱重精準,能夠正常使用。

4、專用台帳

查看記錄的使用日期、添加劑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記錄人等。

(7)食品檢測

1、產品安全標準齊全

所生產的食品分別由對應國(行)標、地標或企標,企標有備案證明。

2、設備滿足標準檢測需求

檢測設備與檢測指標一一對應。

3、人員經過培訓上崗

資質證件與本人相符,證件真實有效,與所從事的檢測工作相匹配。

4、檢測記錄齊全

檢測記錄的數據結果與檢測報告相一致。

二、餐飲業和集體食堂衞生管

(1)行政許可

1、亮證經營

懸掛在店堂前廳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2、無超範圍經營

(2)量化分級管理

量化分級公示率、公示級別與標準相符。

(3)從業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從業人員衞生培訓及個人衞生、按規定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原料採購

有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發票或供貨憑證,肉類檢疫合格證、有進貨台賬

(5)食品加工

流程佈局合理 ;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廚廢棄物定點清運

(6)食品添加劑

專人採購、保管;專櫃存放;專用稱具;專用台帳

(7)病媒防制

消毒設施齊全、場所內無鼠、蒼蠅和蟑螂

三、牲畜屠宰管理

(1)管理

1、實施定點屠宰管理、落實檢驗檢疫制度、實施宰前、宰中、宰後檢疫管理。

(2)屠宰場所

1、佈局合理、設施齊全 、操作規範、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與管理、檢驗檢疫檔案資料齊全。

四、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

(1)管理機制

1、生活飲用水安全納入城市發展規劃

查看城市發展規劃是否包括生活飲用水安全的有關內容。

2、監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查看同級財政預算是否包含生活飲用水監管經費。

3、集中供水實施許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區集中供水的許可管理制度或者有關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對集中供水單位應實行衞生許可管理。

4、制定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查看本地區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業內部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應建立飲用水衞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衞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飲用水操作工藝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單位的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內容完整齊全。根據不同的水質處理工藝,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反應、絮凝、沉澱、集泥、排泥、集水、配水、過濾、反衝、排污、消毒等淨化處理設備工藝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飲用水的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不得與排水設施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連接。

3、持有飲用水衞生許可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飲用水衞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4、飲用水操作人員持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衞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後方能上崗,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5、生產區30米內無生活區或污染源

應劃定生產區的範圍。生產區外圍30m範圍內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不得設置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單位的供水為地下水源時,單獨設立的泵站、水井、沉澱池、清水池的外圍30米內有無污染源。

6、水淨化處理設備符合工藝要求

應配備符合淨水工藝要求的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和相應的消毒設施,保證正常運轉;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投加和貯存間應通風良好,防腐蝕、防潮,備有安全防範和事故的應急處理設施,並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記錄檔案,是否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

8、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購買或者使用的輸配水設備、水質處理器、防護塗料、水處理劑以及其他涉水產品應有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衞生許可批件,並進行存檔備查。

9、有安全防範和事故應急處理設施

集中式供水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具體應急預案,定期檢查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0、配備專職水質檢測人員

應配置必要的水質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檢驗。

11、檢驗記錄完整清晰

水質檢驗記錄應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水質檢驗的項目、頻次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並保障供給的生活飲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 5749)。

12、設備設施符合工藝要求,運轉正常

供水環境、水質處理、清洗、消毒工藝是否符合要求,設備正常運轉。

(3)二次供水

1、從事二次供水人員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二次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衞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後方能上崗,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2、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

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尤其不能與消防水箱相連或共用。

3、水箱周圍無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圍10米以內不得有滲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圍2米內不應有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4、設施設置符合規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設置在建築物內的水箱其頂部與屋頂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水箱應有透氣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應滿足水箱內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應有蓋或門,並高出水箱面5釐米以上,且有上鎖裝置,水箱內外應設有爬梯。水箱應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泄水管應設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與泄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用户48小時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設施有無水質消毒設備且正常運轉。無負壓供水新設備與市政供水管線連接處是否設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斷閥以及相應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來水進水壓力應不低於0.15MPa,使用該設備對自來水管網串接處產生的壓降差小於0.01至0.02MPa,新設備的穩流補償和管道過濾裝置應設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閥門,使用單位每週至少檢查一次。與飲用水直接接觸的供水設備及用品,是否可能對水質產生污染。

5、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水箱的材質和內壁塗料應無毒無害,二次供水設施中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衞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實情況

二次供水管理單位每年應對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對水質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恢復使用,以保證居民飲水的衞生安全。

(4)小區直飲水

1、原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使用的淨水設備、輸配水設備等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衞生許可批件。原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要求。採用反滲透水質淨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衞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範——反滲透處理裝置》要求;採用納濾水質淨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淨水水質標準》(CJ 94)要求;採用其他水質淨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衞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範——一般水質處理器》要求。每台設備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有檢測報告。

2、淨水、配水設備衞生許可批件

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及其更換的濾芯濾材應取得省級以上衞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批件。機身須有產品銘牌並註明產品名稱、型號、生產企業等。比照經營單位提供的衞生許可批件核對安裝的現場製售水機的名稱、型號等。

3、定期消毒、更換濾材

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應對制水設備的安全負責,加強日常管理和檢測,安排專門人員每天對制水設備巡查一次,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根據制水設備的技術要求定期進行消毒、更換濾材、開展檢測,並將消毒、更換濾材、檢測、每天巡查等衞生相關信息及的在制水設備的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備供水單位管理

設備的放置應遠離垃圾房(箱)、廁所、禽畜飼養、粉塵和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設備的安裝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備廢水排放設施,周圍不得積水。供水設備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相通,與生活飲用水連接處須裝止回裝置。原水水質和出水水質衞生要求與管道直飲水相同。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4

為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學院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院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學院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周志進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張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組員:張衝元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

蔡付豪負責污染情況的監測和檢查飲用水的工作。

1、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蔡付豪及時向後保處負責人張強或副院長周志進彙報。張強負責向教委和衞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新區衞生防疫監督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衞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衞生設施投入,切實改善學院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衞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5

一、應急預案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並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並通知家長。

後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並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6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羣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有效應對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區域內發生影響集中飲用水源的嚴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鎮政府成立飲用水水源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鎮飲用水源污染的處置工作。鎮長任指揮長,分管環保的班子成員、派出所長任副指揮長,各村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的各種信息。聯繫電話:

(二)發生一般或較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鎮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發生重特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應由鎮指揮部及縣人民政府處理環境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影響集中飲水水源安全的報告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後致使飲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證時,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鎮黨政辦報告,鎮政府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到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環境污染報告與破壞事故報告的部門應及時動員受到污染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的24小時內報縣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四、突發污染飲用水水源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一)發生集中飲用水水源安全危險時,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啟動並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按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9個專業組,各有關部門和專業組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完成各專業組的任務:

1.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鎮指揮部辦公室牽頭,負責制定現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2.現場保衞警戒組:由派出所、武裝部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3.衞生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衞生院及就近醫院等單位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派出所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的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道路依法採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礎設施保障組:由供電、電信、社會事務和服務保障中心、鎮相關人員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

6.後勤物資保障組:由黨政辦、財政所等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負責參加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後處理組:由鎮指揮部、鎮維穩辦、鎮信訪辦負責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鎮信訪辦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9.宣傳報告組:由文化、廣播等單位參加,統一報道飲用水水源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闢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採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並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監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災害的範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質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後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和可能的危害,迅速採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善後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提供後備飲用水。在飲用水源停止供水的情況下,積極組織運送其他飲用水,保障羣眾生活必要飲用水。

7.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飲用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並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有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鎮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並組織訓練和演練。

(四)各部門組成的各專業組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將污染與破壞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對不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拖延執行指揮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7

學校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食品、飲用水衞生安全是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學校常規管理中,加強食品、飲用水衞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當發生師生食品、飲用水衞生安全責任事故時,能及時正確地應對,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實保障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總指揮:張富強、祝華軍、陳興全當學校發生食品、飲用水衞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張富強負責,如果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祝華軍負責;如果第一及第二總指揮都不在則由第三總指揮陳興全負責。(三位總指揮不能都不在校)

(二)聯絡員:胡邦志、蔣智羣胡邦志負責向區急救中心、區防疫站和區教育局聯繫。報告中毒發生時間、主要症狀、中毒人數等。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蔣智羣負責通知班主任老師和家長。

(三)秩序維護:蔡德清、唐春、何玉清和值日教師。

1、保護事故現場,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飲用水、留樣食品以及病人的嘔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為防疫站調查事故原因做準備,又避免傳染和擴散。

2、疏散人羣,為救護車進場做準備。

3、食物中毒發生後,應注意保持學校的穩定,要嚴格控制消息發佈渠道,避免師生、家長不必要的恐慌。

(四)現場醫護處理人員:張春蓉

1、當學校教師發現有師生因食品、飲用水中毒現象時,及時通知醫護處理人員到場進行進一步的確認。

2、醫護處理人員進行及時的醫護處理後,視其中毒程度選擇送往醫院,並先由學校派人到醫院守護病人。

①輕、中度中毒,及時將中毒的學生送通平衞生院救治。

②嚴重中毒,及時作現場醫護處置或及時聯繫通平鎮衞生院醫生到現場作臨時醫護處置後,等待區防疫站或區急救中心的急救。(注: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嘔吐有利於毒物排出。)

二、救護措施

1、值班人員或任課教師每天堅持晨檢、課檢,如果發現有食品中毒現象的師生,及時通知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到場後,及時安排值班人員調查瞭解中毒範圍和人數以及初步瞭解中毒原因,同時,及時通知聯絡小組、醫護小組、秩序維護小組的相關人員到場,各施其職,實施救護工作。

3、醫護小組及時瞭解中毒師生的中毒程度情況後首先對中毒感染者實施催吐,並及時作出送往急救地點或請醫生臨時醫護急救等決策。

4、聯絡小組及時報告區防疫站、區教育局和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及學生家長。三、常規管理1、加強安全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通過集會、班隊活動、晨會和板報、宣傳畫及手抄報、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食品、飲用水衞生安全教育。同時加強對學校食品銷售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管理,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不賣三無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學生家庭聯繫的檔案資料,以便在應急狀態下使用。

3、建立學生到校情況報告制度,以便及時瞭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

4、教會學生及學校食品銷售人員正確識別食品的有關知識,如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和商標等食品知識。

5、教育學生養成不亂吃零食的好習慣。不吃不衞生的食品,不吃過期的食品,不吃無生產日期、商標、廠家及保質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庫房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7、學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食品試嘗和留樣制度8、建立健全門衞登記制度,嚴禁校外人員無故進入校內。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報告制度

校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醫務室及時向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向局和衞生防疫監督所。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市衞生防疫監督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衞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衞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②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9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肖美麗 副組長:王志蘭

成 員:曾美玲‘李芳蘭、李友鳳、胡小蘭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採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0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所以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藥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彙報、及時採取處理。

3.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説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着“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着,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1

為認真貫徹市、區兩級生活飲用水衞生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創建文明城區工作這條主線;以確保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為前提;以文明城區的要求為目標,依法開展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做好生活飲用水投訴及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並及時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杜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專業管理、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聯動、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四、應急組織體系

單位:生活飲用水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法人):院長

副組長(負責人):副院長

組成成員(專兼職管理員):後勤管理處

五、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一)信息報告

1、責任報告人:任何發現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

2、報告時限: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必須立即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單位所在地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立即向北京市朝陽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衞生監督所報告。

(二)應急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應立即到達現場,迅速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當前事件發展情況,控制事件現場局面,配合醫療單位積極救治病人。

2、當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理小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制定控制措施及調查方案、採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找污染源、消除污染,提供臨時供水,發佈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污染的水。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XX區XX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臵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提高綜合防範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辦法》

5、《XX區街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文家沖水庫、吼水灣水庫,因環境威脅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臵。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性環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四)XX鎮飲用水源基本情況1、水庫

水庫為小二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1500人,取水口為黃家灣,日供水300噸,豐水期水量為26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7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2萬立方米,供水範圍為XX鎮轄區。

2、水庫

水庫為小一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20000人,取水口為黃土坎,日供水3000噸,豐水期水量為200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60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6萬立方米,供水範圍為XX鎮、XX鎮轄區。

(五)工作原則

本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協作,長效管理、落實政策的基本原則,由XX鎮政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及水廠各負其職。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領導機構

1、成立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統戰委員任副組長,各村(居)、鎮水廠、鎮安監辦、XX派出所、鎮衞生院、鎮食藥監、鎮財政所、鎮畜牧站為成員。

2、領導小組的主是要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臵等工作。

(2)指導修訂《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部署、督促、檢查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工作落實情況。

(4)在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協調落實上級指示,發佈預警信息。

(5)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協調解決應急工作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辦事機構

1、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辦公室主任為,成員有。

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全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水源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並向領導小組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4)負責收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並對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後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5)傳達鎮領導小組的決定,並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鎮屬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鎮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應急處臵工作。

鎮農服中心:定期申請區環保局對轄區飲用水源進行監測和預警。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後,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提出防止進一步擴散的措施建議。

鎮水廠:在飲用水源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XX鎮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相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全鎮範圍內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根據污染程度和區環保局的意見,視情況採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等處臵措施。

鎮安監辦:有關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定期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企業,督促其制定、完善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向區安監局及時彙報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情況。

雙龍派出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門確保救援物資運輸暢通,參與事故現場處臵和調查處理。參加有關危險化學品的處臵工作。

鎮衞生院:突發事故發生後,負責疏散人員和疾病防控及組織救護;負責組織開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工作,加強對飲用水的衞生安全監督監測,提出控制污染對策建議。

鎮財政所:負責飲用水源應急預案防護裝備和應急物資的採購。

鎮獸牧站: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域內家禽、牲畜的監控。雙龍中學:發生突發水源事故後,協助政府做好學校的穩控工作、保證學校飲用水的來源衞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導XX鎮的各個中國小、幼兒園做好積極應對突發飲用水源事件。

其他責任部門: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救援需要和相關部門職責,確定參加事故現場處臵和救援的部門,共同做好事故現場的處臵和各項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會,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時,及時組織羣眾進行自救。

三、響應和處置

(一)響應

各村(居)、場鎮各部門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污染跡象,應立即向鎮環保局辦公室報告,鎮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工作。

(二)處臵

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後,鎮政府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迅速核實情況。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並對事故情況進行後續報告。

2、快速到現場

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並視情況宣佈啟動本預案,並立即向區環保局、區疾控中心報告,請求派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勘查。鎮相關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工作。

3、現場控制

鎮工作人員達現場後,在第一時間採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監辦等控制現場,同時劃定緊急隔離區線、設臵警告標誌,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區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後,在我鎮工作人員配合下,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鎮領導小組就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臵情況,及時報告區府應急辦、區環保局、區衞生疾控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處臵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現場調查,嚮應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處臵方案和救援方案。並迅速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佈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由鎮領導小組發佈警報決定。

8、加強輿論引導

鎮環保辦應與鎮宣傳辦溝通協調,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佈機制,避免因發佈滯後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溝通,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9、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根據監測數據報區環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後發佈。

(三)後期處臵

1、善後處臵

事故結束後,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羣眾,妥善安臵災後重建工作及羣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財政所採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

2、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公室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儘可能採用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3、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鎮建立和培訓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臵飲用水源突發事故能力的應急力量,由鎮環保部門、安監辦、綜治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各應急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要求完成應急處臵任務。確保全天候通訊暢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應急準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本鎮備有小型長安車1輛、安全應急車2輛,用於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並根據交通道路狀況提請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三)醫療衞生保障

與鎮衞生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四)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秩序。事發的村(居)委要動員、組織羣眾,協助做好應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資保障

有關於應急處臵飲用水源污染環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的專用款項。

(六)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自願者援助救災。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區環保局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八)培訓和演習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鎮環保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為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五、責任與獎懲

(一)行政責任和獎勵

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刑事責任

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發生後,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學院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建立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發現人及時向第一責任人彙報。由第一責任人向教育局和衞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做好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衞生防疫監督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院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衞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衞生投入,切實改善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院衞生規範化管理。加強學院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衞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我州長江入河排污口規範整治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__〕708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北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參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賬模板的通知》(鄂環辦〔20__〕91號)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經過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漏補缺,到20__年底前建立起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對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州781個長江入河排污口中尚未整治到位的573個排污口,各有關縣市和部門按照前期監測分類、已經明確的責任主體和主管部門,針對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逐個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全力持續推進整治。通過實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進水質持續改善,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恩施州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單由州生態環境局另行下發,並實行動態管理。

(一)取締4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1個,溝渠、河港(湧)、排乾等2個。

(二)工程整治76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74個,工業排污口1個,其他排口1個。

(三)長效監管493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214個,港口碼頭排污口5個,工業排污口3個,溝渠、河港(湧)、排乾等165個,其他排口11個,待核定非排口94個。

三、主要措施

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要求,分類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於區域內、暫時難以拆除且對環境影響不大的.排污口,制定序時推進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經整治已無污水排出且不具備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時拆除或封堵。

(二)清理合並一批。加快推進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對於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範圍內存在的各類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夠被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效處理的,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並,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暫不具備納管條件的應採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工業企業儘量佈局在工業園區,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原則上清理合並,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收集處理,暫不具備入園條件的工業企業原則上只保留一個排污口,對於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確有必要設置兩個及以上排污口的,報州生態環境局審批。

(三)規範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於明晰責任、維護管理、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範化整治。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全面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確保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多個排污單位確需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監測計量設施,分清各自責任,並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佈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設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並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動是《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有關縣市政府是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優化工作專班,細化職責分工,制定詳實的實施方案,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要強化調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銷號制度,實行完成一個、公示一個、銷號一個。

(二)多措並舉整治。一是標本兼治、穩紮穩打,對涉及羣眾日常生活或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採取審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等行為;二是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與“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工作和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推動多方共贏;三是嚴格質量、務求實效,把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羣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的標準,確保整治取得紮實成效。

(三)明確部門分工。州生態環境局統籌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負責指導和督辦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口整治工作;州住建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鎮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州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港口碼頭排污口整治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溝渠、河港(湧)、排乾等的整治工作;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農業農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縣市對口部門比照履行本轄區各自職責。

(四)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縣市要積極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員、資金等方面投入,將整治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州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採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強化信息公開。州、縣兩級要廣泛利用各類媒體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行宣傳,並在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台及時公開整治進展情況。各有關縣市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各排污單位應通過標誌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變發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種發生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和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果斷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街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 長: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成員: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應嚴格落實報告制度,負責及時向總務負責人或安全保衞科負責人報告,再由學校負責人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縣衞生防疫部門報告,並及時通知制水生產廠家。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6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實施“藍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進我縣“藍天碧水工程”順利實施,打好打勝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依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市政府規定的二級以上天數為目標,以控制城區環境污染、改善城區環境質量為重點,控制新污染,治理舊污染,嚴懲違法排污,完成“藍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項指標任務,為建設國際更具知名度、國內最具影響力的晉商文化旅遊中心城市創造良好的環境保障。

二、整治目標

嚴厲打擊城區各類違法排污、違法建設行為,控制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減少噪聲污染,年削減煙塵排放2842噸、二氧化硫排放3038噸,全年城區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達到170天。

三、整治任務

整治範圍為東外環以西、南外環以北、西外環以東、108國道以南城區範圍內的工業窯爐、採暖鍋爐、茶浴爐、賓館飯店營業性爐灶、露天飲食爐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銷音響設備。具體任務為:

1、根據區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爐改造為太陽能熱水器或電熱水器,古城內茶浴爐改造為電熱水器等清潔型設施。改造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潔淨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縣委副書記郝嚮明負責,環保局組織實施,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2、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由人大副主任李煥進負責,執法局組織實施,工商局、環保局、社區配合。

3、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源治理,關閉淘汰列入文件名單的15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由政府副縣長王金寶負責,經貿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電力公司、古陶鎮配合。

4、推進集中供氣公司、峯巖集中供熱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熱公司、潔源天然氣公司按劃定區域和整治進度鋪設配套管網。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積極實施入網集中供熱供氣,對原有采暖鍋爐實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熱鍋爐。對不具備集中供熱供氣條件的,推廣使用潔淨型煤並安裝除塵、脱硫設施,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隨着集中供熱供氣進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紀檢委書記王潤明、政協副主席安修彪負責,城建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質監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與調查摸底階段

成立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制定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縣政府召開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動員大會進行安排部署。各牽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分行業、分類別、分區域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務明確,為整治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

7月底前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完成經營生產性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關閉淘汰列入平政發[20xx]44號文件名單的15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9月15日前完成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改造,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清潔型燃料;10月底前,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根據集中供熱供氣的能力和條件,按照先行政事業單位,後生產經營性單位的順序,對原有采暖鍋爐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三)檢查驗收階段

由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對各牽頭單位綜合整治完成情況逐户進行檢查驗收、評比打分。並根據驗收結果,嚴格獎懲,實行以獎代補,對驗收合格者予以補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為推進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縣政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督查監察推動”的工作機制,成立全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名單附後),領導組成員單位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協調作戰。牽頭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按時間、標準完成任務;規劃局要組織編制集中供熱供氣規劃,劃定集中供熱供氣區域和各供熱供氣公司管轄區域;工商局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營業執照吊銷工作;電力公司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斷電、拆除供電設施工作;接待辦負責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務的賓館飯店的定點接待資格;公安局配合各牽頭單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古陶鎮、社區積極配合所轄區域內環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從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門聯動、層層落實的落實機制。縣領導組每半月召開一次例會,由牽頭單位一把手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下步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輿論造勢。新聞辦、廣電中心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標語、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使綜合整治的時間要求、方法步驟、政策規定做到家喻户曉。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的'進展進展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公示,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科學規劃,政策扶持。集中供熱供氣是城區鍋爐改造的前提和基礎,規劃、城建部門和供熱供氣公司要在科學規劃、安全施工、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加快管網鋪設進度,帶動整治,促進改造,為圓滿完成整治任務創造條件。從政策上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予以扶持,實行以獎代補政策。除行政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改造0.5噸以上、1噸以下的鍋爐、茶浴爐,每台補助5000元,改造1噸以上鍋爐、茶浴爐,每台補助10000元。同時,對帶頭實施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由領導組驗收合格後及時兑現。

(四)嚴格執法,保證效果。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排污單位和個人作為直接責任人和投資主體,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拖延、抵制整治。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牽頭單位要依法及時進行取締,需要進行案件移送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斷電、吊證。對妨礙公務、阻礙執法的,公安部門要給予嚴厲打擊,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五)長效監管,鞏固成果。綜合整治結束後,相關執法部門、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做到監管任務到片、責任到人、落實到户。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人員,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7

一、工作目標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其它縣(區)要確保在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區、市城區在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運行。

二、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由市物價局牽頭。研究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污水處理收費相關管理辦法及時、具體落實。省政府《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污水處理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貼”要求,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年內所有縣(市)全部要開徵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噸0.8元。加強對污水處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

(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1、加快設施建設。已列入省、市規劃。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儘快開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其它各縣完成可行性研究,爭取立項。建項目要倒排工期,確保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廠網並舉、管網先行”原則加大對城市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範圍。新建污水處理廠,要堅持配套管網與主體工藝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的管網系統。

3、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保障各類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確保污水處理廠建成後的正常運轉。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污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項目要推行特許經營,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企業,不再設立新的事業單位。

(五)切實做好污泥的處理工作。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把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鼓勵結合本地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建立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報表和通報制度。並在新聞媒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上按季度對規劃、建項目進展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費徵收情況等進行跟蹤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和責任,按照省、市環保工作的目標要求,分解指標,責任到市、縣、區,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指標落實到每個年度,限期完成。各市、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廣泛開展污水治理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水資源憂患意識。使排污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到污染者付費”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使付費成為自覺行為。

(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發改部門依照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負責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申報、審批,並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或國債)資金;物價部門負責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收費辦法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管;環保部門負責排污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大對污水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處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各地污水處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瞭解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定期印發《污水處理工作動態快報》。

2023年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篇18

一、污水的物理處理方法

1、格柵法:可分為人工清理的格柵(適用於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少時)和機械格柵(適用於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多時)。

2、篩網法:篩網的去除效果,可相當於初次沉澱池的作用。

3、過濾: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狀濾料層,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雜質從而使水獲得澄清的工藝過程。

4、離心分離法:它的作用是基於存在於水中的懸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產生的。主要設備有:離心機、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澱池法:用於廢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前的初次沉澱、生理處理後的二次沉澱及污泥處理階段的污泥濃縮池。

6、浮上法:適用於顆粒直徑很小,很難用沉澱法加以去除時,主要有電解浮上法、分散空氣浮上法和溶解空氣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處理方法

污水生物學處理具體來説是通過微生物所產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機物,從而使水得到淨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細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機物直接被菌體吸收;固體和膠體等不溶性有機物先附着在菌體外,由菌細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質,再被菌體吸收,通過微生物體內的氧化、還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機物轉化成微生物自身組成物質,另一部分有機物被氧化分解為C022、H20等簡單的無機物,從而使污染物質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個大而淺的池塘,污水從一端流入,從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時存在着三種生化作用:

(1)有機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氣細菌進行;

(2)有機物的厭氧分解,主要由厭氧細菌進行;

(3)光合作用,由藻類和水生植物進行。

好氣細菌所需的氧氣,除了來自大氣以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藻類光合作用釋放的`。細菌代謝過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質以外,還產生C02、H20和無機鹽類,這些產物被藻類所利用。藻類細胞既能被細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動物吞食,使藻類不至過多積累。氧化塘的底部處於厭氧環境,過多的無機氮通過細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氣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體的富營養化。由此,氧化塘實際上是一個藻菌共生的生態系統,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設備簡單、投資少、容易操作等優點。缺點是佔地面積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進入曝氣池後,用機械或人工的方法連續鼓入空氣,經過一段時間,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狀泥粒,即所謂活性污泥。其主體部分是一些好氣性微生物,對污水中的有機物具有很強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並以有機物為養料不斷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離開曝氣池以後,在沉澱池中沉澱,分離出來的水即為淨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餘的以外,其餘的迴流到曝氣池,如此循環運行。活性污泥法的淨化效率很高,它對生活污水中有機物和懸浮物的去除率均達95%左右。但所產生的污泥量較大,有待進一步處理,運行中還容易出現污泥膨脹現象。

3、生物濾池法

生物濾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濾池、生物轉盤、接觸氧化、浸沒法濾池等多種形式。它們處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裝上碎石、爐渣、圓盤或塑料蜂窩等固體填料,當污水連續通過時,由於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層滑膩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這個小環境中,表層是好氣性微生物,內層是厭氣性微生物,中層則生長着大量的兼性厭氣菌。生物膜中除細菌外,還有以原生動物為主的動物羣落,各種生物間形成食物鏈,污水中的有機物通過食物鏈的每個環節,都有一部分通過呼吸作用而轉變成C02,最終能把有機物除去。

4、厭氧處理法

厭氧處理法是在缺氧的條件下,利用厭氣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機物質的方法,又稱厭氧消化。有機物質的厭氧分解,可分為兩個階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機物分解成有機酸、醇、C02、NH3、H2S等,此階段有機酸大量積累,pH值隨即下降,故稱為酸性發酵階段。在分解後期,由於所產生的NH3與酸發生中和作用,pH值逐漸上升,甲烷細菌開始分解有機酸和醇,產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細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機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階段稱為鹼性發酵階段。污水生物處理的前三種方法各有優點,但還存在以下問題: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脱落的生物膜形成廢渣,如不進一步處理會形成二次污染;

(2)對一些B0D5超過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廠污水等處理效果較差;

(3)消耗大量的動力。用厭氧處理法能有效的解決上述三個問題,同時還能產生生物能源——沼氣,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視。

污水的生物學處理是目前世界各國在污水處理中應用最廣的一種方法,從發展趨勢上看,正由單純的防治轉向綜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厭氧消化獲得沼氣和肥料,利用光合細菌處理高濃度有機污水回收單細胞蛋白等,並進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決含無機鹽廢水的處理方法,防止有機物經微生物分解成無機鹽類而使水體富營養化,儘可能實現物質和能量的再循環。

三、水的化學處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學混凝法;

3、化學沉澱法;

4、氧化還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處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術:通過選育和培養高效的微生物菌種,製成製劑,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處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對污水進行降解和淨化。專家介紹,與傳統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術應用於城市污水處理具有五大技術優勢:一是投資省。目前國內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基礎建設投資大,需要大量的機械設備、管網和其他工程設施,投資成本每噸污水處理在1000元左右;而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設備少,佔地小,處理每噸污水不到500元,相比節約成本50%以上。二是運行費用低。據測算,目前國內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直接運行成本,一般在每天處理每噸污水0.5元至0.8元之間;而應用生物膜技術處理污水每天每噸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沒有“二次污染”。採用傳統的活性淤泥法處理城市污水,常由於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條件下製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淨化後,便會由於缺乏“營養”而自動消亡,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積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剋制劑的微生物菌含量達50億-200億個,大大高於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時還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處理效果明顯優於傳統的活性淤泥法。採用生物膜技術,不僅能夠有效治理湖泊的富營養化,而且有助於修復和強化湖泊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淨能力。五是適合城市生活小區等小規模、有機負荷不高的污水處理。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省,運行費用低,並可節省管網建設成本,處理城市生活小區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擬的優勢。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術:粉末活性炭在污水處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歷史。自從美國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產生的嗅味以後,活性炭成為給水處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機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國外對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對三氯苯酚、二氯苯酚、農藥中所含有機物,三滷甲烷及前體物以及消毒副產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滷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對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認。可用於提高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

3、曝氣生物濾池法:該工藝是一種淹沒式上向流生物濾池,其濾料為比重小於1的球形顆粒並漂浮在水中。通過硝化和反硝化作用淨化水質,其處理能力大大高於活性污泥法,並能達到很高的排放水質標準。

目前,在城市污水處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廣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產生的腥臭污泥問題仍然令人頭痛。可嘗試用污泥進行垃圾場填埋、作有機肥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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