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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二次供水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二次供水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二次供水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院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二次供水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衞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衞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衞生和環境衞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繫,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衞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②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衞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衞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衞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衞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衞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孫宏輝袁建新

副組長:李永生陳彬慶緒勝

成員:吳成宏姚曉玲劉春生林建勛

二次供水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衞計委《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處應加強生活飲用水管理及衞生監督,積極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供水範圍內發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傳染病,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來水、二次供水和直飲水。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長沙學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領導組織機構。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另行發文。

領導小組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預判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等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校內相關部門處置學校內突發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相關保障。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管理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報告相關信息,對處置工作進行階段性小結和報告,並提出可行性預警與建議。

(二)設立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應急行動組。

應急預案啟動後,成立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總指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公室、宣傳部、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團委、後勤處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件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七個應急行動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負責,黨政辦公室、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事件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件動態,分析事件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件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醫療救護組。由後勤處負責,相關學院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衞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3.安全保衞組。由保衞處負責,後勤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時控制污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件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採取臨時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確保用水安全。

4.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後勤處、保衞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對外發布的信息,報學校領導簽發;統一信息發佈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5.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團委、相關學院參與。主要職責是開展生活飲用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件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6.新聞發佈組。由宣傳部負責,黨政辦公室、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參與。主要職責是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新聞快速反應機制開展工作,建立事發初期、進展期和事後信息發佈、報道的良好機制及相關規範,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新聞稿,開展新聞報道,由學校新聞發言人分階段發佈新聞,統籌協調發布基本信息,正確引導輿論,並加強對網絡媒體的監控及管理,及時化解網絡輿情。

7.後勤保障組。由後勤處負責,黨政辦公室、財務處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安排應急藥品、物資和應急生活飲用水,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保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費用;及時組織運力保障急處置指揮部和衞生部門調配使用;編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相關單位負責人和聯繫人的通訊錄。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及人數,參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劃分四級。即: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

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Ⅳ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30—99人,但無人員死亡的;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為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Ⅲ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及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認定為較大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Ⅱ級):事件危害嚴重,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認定為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Ⅰ級):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學校根據上述分級標準,提出事件等級意見,報政府機關認定。沒有達到以上事件分級標準的,校內按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件處置,適用本預案。

五、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維護管理員和後勤處生活飲用水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生活飲用水服務網點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機制。對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改、早解決。

後勤處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有關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報告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後勤處辦公室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生活飲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後勤處辦公室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後勤處辦公室的相關信息和報告應由黨政辦公室審核後,報學校領導簽發;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通報。

(4)責任報告單位(人)

學校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學校醫療機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單位;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從事生活飲用水服務的從業人員以及消費者;行使職責的學校後勤處和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件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鑑定結論,事件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六、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並報屬地衞生計生監督部門。

1.學校後勤處根據需要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件現場,瞭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況。

2.學校後勤處辦公室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後勤處、各相關單位、事件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繫,互通信息。

(二)響應程序

1.學校後勤處辦公室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進行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件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適時決定啟動相關應急行動組,按預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應急行動組就位。

3.學校後勤處辦公室重點圍繞醫療救護、事件調查、事態控制和新聞發佈等工作與相關部門協調。

4.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後,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意見及時分析判斷,適時決定應急工作結束。

(三)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四)調查和總結

1.安全保衞組在善後處置階段應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並及時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3.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生活飲用水經營服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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