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應急預案 >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6篇)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6篇)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園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6篇)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林峯波

組長:陳會琴

成 員:林華芬 黃玲玲 李偉 各年級組長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幼兒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幼兒園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幼兒園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幼兒園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園長並保留水樣。

2、園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事故初步確認後,園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衞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園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幼兒園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幼兒園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幼兒園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園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林華芬聯繫乾淨水源到幼兒園,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幼兒園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預防和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減少因水體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七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雅府發〔20xx〕19號)等相關規定和程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本預案中所指突發水污染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受污染對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飲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標準,將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2.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羣大批死亡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羣體影響的;

(5)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設在市環境保護局局辦公室,由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環境應急管理信息中心及市環境保護局相關科室人員所組成。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下,配合相關部門緊急開展環保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雅安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及時測定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調查重大突發水污染應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一)應急指揮組及其職責

指揮長:王強

副指揮長:陳心愚、王頎、易海燕、凌雲揚

總指揮組負責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污染應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領導水污染應急現場環保工作組工作。

(二)信息組及其職責

組長:王頎

主要成員單位:雅安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環境應急管理信息中心

成員:王科、趙韓軍、伍少澤、陳昊、陳森傑、劉皓月、潘哲、畢選濤等

職責:負責對水污染應急事件信息的收集、彙報、發佈,做好上傳下達和對一線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有關縣(區)人民政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

(三)現場監測組及其職責

組長:凌雲揚 副組長:劉子芳

主要成員單位:雅安市環境監測站

成員:趙 兵、王松濤、李大軍、榮 勇、劉 輝、王玉雲等監測站人員

職責:負責水污染應急事件的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根據現場調查、監測結果,確定污染事故類型、危害、污染範圍並編制監測報告,為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安全防範、救援、環境安全處置技術等方面的決策依據;負責對事故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指導和檢查各地區監測部門的應急監測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現場監察組及其職責

組長:王頎 副組長:趙韓軍

主要成員單位:雅安市環境監察支隊

成員:劉闖、朱振華、張 兵、劉茜等支隊人員

職責:開展對突發水污染應急現場勘查工作,及時形成報告上報應急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與技術諮詢組及其職責

組長:陳心愚

主要成員單位:監察支隊、監測站、環評科、總量科、污防科、生態科

成員:監察支隊、監測站、污控、環評、生態、應急中心等科室人員

職責:參與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協助應急指揮部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建立重大水體污染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要求、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佈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數據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市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範執行。市環境監測站是全市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彙總、分析、評價,並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市環境保護局在市環保局網站公示。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市保護局報告,並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依託全市重點污染源監控系統,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徵,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和特徵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加強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三) 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保部門。

(四) 市環境保護局各部門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綜合分析和評估市內常規監測數據、環境監管信息和安全生產信息,包括對發生在轄區外但有可能對我市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五) 建立信息交流網絡平台。與各有關單位的應急處置管理系統保持信息及時快速傳遞,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普及水體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防護知識,實現重大水體污染事件信息互通。

(六)預警行動。雅安市環保局獲得可能發生水體污染事件信息後,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發佈預警信息並採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2)防範處置。迅速採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受污染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誌,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不能直接接觸和不能飲用的水體等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並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佈事態最新情況,公佈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七)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佈突發水污染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四、應急響應

(一)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召開應急指揮部全體人員會議(如遇通訊中斷必須自行到市局機關大院集結),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情況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專業應急組迅速進入應急狀態,集合待命;檢查落實環境應急隊伍、物資的儲備;對局屬各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和部署。

在尚未確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環境應急監察、監測小組趕赴事發地現場,協助縣(區)環境保護局及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環境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波及其他區縣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採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根據事發地縣(區)政府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及時向市環境保護局、市政府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二)分級響應制。

應急事件工作堅持屬地化處置的原則,各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支援。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I級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和Ⅳ級響應由市環境保護局和各地區政府組織實施。

(三)分級響應程序和內容

1.應急預案啟動後,相關的專業應急隊伍、救援裝備、現場監測和處置設施必須按照規定時限要求集結到位,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專家等有關人員在接到命令後應及時到位。

2.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嚴格遵守報告時限和程序。

(1)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原則。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中共雅安市委辦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委辦〔20__〕50號)等文件要求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在規定時限內報送信息。

3.在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處置期間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4.為避免因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或擴大,各縣(區)環境保護局立即對轄區內涉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的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排查,每天堅持向市環境保護局電話報告風險源企業動態, “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5.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進行具體情況分析。根據專家的建議,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環境應急工作。

6.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並經市政府同意,請求省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支援。

(四)應急處置

1.處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發水污染應急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部門職責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的污染控制建議。涉及工業企業和危險品重點監控單位的污染事件,應立即與業主單位聯繫,指導其進行事故處理。

2.現場處置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2)控制污染,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擴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3)現場人員需要採取強制措施,應報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在不能與之取得聯繫的緊急情況下,可先行處理後報告。

(4)應急處置工作立足長遠,應徹底消除危害,保證污染無繼續發生可能。

(五)擴大應急

對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污染事故的發展狀況,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如事態緊急,應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或請求省政府及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資源增援。

(六)安全防護

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故的特點,佩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發現場的程序。

2.受災羣眾的安全防護。協助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應急辦安排組織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羣眾告知應採用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羣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羣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七)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八)信息報告及通報

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報告分類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

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源強、可能的危害症狀、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建議意見。

4.事件通報

事發地環境保護局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市縣(區)環境保護局通報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台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市外僑辦按《雅安市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報省政府外事辦。

5.信息發佈

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市環境保護局報雅安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佈,應徵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於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發佈,對影響重大的事件的信息發佈,經市政府批准後,根據需要及時發佈。

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按照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實施。

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省政府或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Ⅲ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市政府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決定。

五、應急終止與後期處置

(一)應急響應終止

當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須繼續進行為止。

(二)事件調查與損害評估

由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在應急調查的基礎上,查明事件詳細原因和性質。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三)善後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四)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脱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謊報情況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響應設備設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為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應急專業隊伍,應當配備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工具、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品和應急交通工具等設備和設施。所需設備設施由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從環境監察 大隊、監測站及市環境保護局各科室調配使用,及時補充購買所欠缺的應急設備設施。

(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演練計劃,適時組織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演練。

(三)將日常突發水污染應急事故應急演練和應急指揮部維護應急工作所需儀器、設備(如衞星電話、監測儀器等)所需經費列入日常財政預算,在裝備、資金和物質上給予充分保障。

七、附則

本預案由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解釋與實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學校“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詹雅萍

副組長:趙會峯

組 員:全體班主任 校醫 後勤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衞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衞生”知識的瞭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衞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衞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並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範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繫,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衞生制度、飲用水衞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後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衞生知識,增強衞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學區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羣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衞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繫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全縣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障全縣居民飲用水安全衞生,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提高政府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豫政〔20xx〕66號)和《洛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國

本預案所稱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全縣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縣城及各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本預案所稱飲用水水源地,暫指由本次報請省政府和市政府批覆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覆後,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覆的飲用水水源地為準。

1.4、事件分級

依據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環境事件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預警分級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1)特別重大事件(I級):指因危險化學品貯運過程中發生泄漏或者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件;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城區主要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事件(II級):指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污染事件,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鎮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件。

(3)較大事件(III級):指因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污染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使主要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4)一般事件(IV級):因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使村鎮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降低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

(2)堅持預防為先的原則。把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強預防措施,完善信息網絡建設,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警演練。

(3)堅持科學處置的原則。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專業處置。建立應急指揮機構,形成分級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的科學應急體系。

(4)堅持依法管理的原則。加強有關法律宣傳,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堅持依靠科技優先原則。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調度等技術措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6)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發揮各部門的應急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組織機構

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統一指揮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縣轄區內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環保工作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環保、公安、安監、交通、水務、衞生、氣象、農業、財政等有關部門領導擔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具體承擔飲用水水源地應急指揮事務,通過有效整合相關部門的力量和資源,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處置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縣環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執行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2)負責全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

(3)建立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受、彙總、分析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區域水文、水質、氣象等有關重要環境信息,向縣應急指揮委員會提出處理建議。

(4)協調各成員單位履行本預案中的職責。

(5)承擔組織評估、修訂本預案的具體工作。

(6)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繫,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

(7)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

2.2、職責分工

縣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控制污染源對水質的影響,並在新聞媒體定期發佈水質報告;對由於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提出事件性質,等級和危害的意見,會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確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對污染事故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作出處罰;負責跟蹤污染動態情況,對建立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負責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

縣水務局:負責公共供水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劃後備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應急供水能力建設,督促自來水企業採用特殊的自來水處理措施,如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確保飲用水安全;會商有關部門制定應急供水水量削減方案,督促區域供水達到水質標準;出現飲用水水源地水污染危機時,督促採取各種措施確保必須的供水量和出廠水達到飲用水水質標準。

縣公安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發生地對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負責維護事件現場治安秩序,參與事件現場處置調查、羣眾疏散,保障區域社會治安的穩定和交通道路的通暢。

縣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貯存、經營等活動中導致危險化學品泄漏所引發的突發事故;協助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加強對全市各類工礦商貿、重點高危行業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採取措施,實現限水、停水期間的安全生產。

縣藥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和配合開展由飲用水源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重大應急救援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發生地氣象資料的監測,採集,及時提供天氣實況;根據需要製作發佈天氣預報和氣象要素預報服務產品;根據需要和天氣條件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縣發改委:負責協調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事件處置物資的調撥和緊急供應,協助組織工業企業地下水源井的應急供水能力恢復和取水設施的儲備和維護。

縣衞生局:負責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提出可能產生的疫情和防治信息。

縣農業局: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後處置和生態恢復。

縣林業局: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後處置和生態恢復。

縣財政局:負責預警和應急所需經費的審核、劃撥及其監督管理。

縣交通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相關飲用水源地的交通秩序維護和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並協助做好飲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電業局:負責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通訊和信息傳輸所需要的電力供應。

縣電信局:負責保證應急通訊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通信和信息傳輸的暢通。

縣委宣傳部:負責把握全縣的輿論導向,指導各新聞單位做好相關報道工作;協調、監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預報、預警以及公眾信息的引導、傳播工作。

事件發生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啟動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並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3、預警

3.1、信息監測和報告

(1)環保、水務、氣象等部門應建立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實施信息監測與報告制度。各網絡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水文、水質、氣象和環境質量等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對發生在境外可能對我市水環境造成影響的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與報告。

(2)環保、水務、氣象等部門監測機構的預警信息,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接收和評估,並視情上報辦公室。

(3)辦公室接到有關預警信息後,利用科學的預測手段,進行信息評估,根據不同等級,立即將預警信息報告給指揮部,由指揮部進行確認後,做出與預警信息相應等級的處置決定。

3.2、預防工作

預防工作應當堅持着眼於應對當前、考慮長遠的原則,通過強化預警監測能力建設,加快實施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的有效控制和生態修復,改善飲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質。主要採取的措施為:

(1)把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環保部門應着手開展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規劃研究,住建部門應組織開展飲用水供給保障研究,並加強基礎工作和完善網絡建設,提高防範意識,做好應對可能產生的危機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2)各相關部門聯合組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通過現代化的監測、監控手段開展相關水文、水質和氣象等各類參數的日常監測工作,利用地理信息系統等先進的表徵手段切實做好信息監測與報告工作。

(3)摸清飲用水水源地水資源供給條件、水污染和環境狀況以及管理保護措施等現狀,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4)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5)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污水處理廠的監督檢查,必要時應採取輪產、限產、停產等手段,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查實的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理。

(6)嚴格控制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各種污染活動,治理可能導致保護區內水體污染的排污行為。

(7)建立戰略備用水源地,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規劃,必要時按規定程序實施地下水補充措施,保證飲用水安全。

3.3、事件信息發佈

按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範圍,突發安全事件的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為I級(特別重大,紅色)、II級(重大,橙色)、III級(較大,黃色)和IV級(一般,藍色)。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高、降低或解除。

預警信息由指揮部統一發布。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報警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4、預警措施

在發佈預警公告,進入預警狀態後,有關單位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組織對飲用水水源地的加密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水源地水質的影響。

(3)指令各應急處置隊伍進入應急狀態。

(4)指令啟動工程預警調度體系,控制或關閉可能受污染的河道的水利涵閘、泵站,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通知自來水公司做好水源和清水儲備工作;發動羣眾儲備飲用水。

(5)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處置的保障工作。

4、應急處置

根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發生的等級,針對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等,相關機構應當採取相應措施:

4.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同時予以核實。立即向辦公室報告。對較大級以上突發事件,由辦公室向指揮部和上級機關報告,同時通知下游相關各鎮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便於及時減小受害範圍。縣環保、水務等部門分別啟動各自的應急預案。

4.2、快速出擊

接到報告後,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部門,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4.3、現場控制

現場由公安和消防部門負責控制,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儘可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防止污染物擴散,並根據現場勘驗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範圍,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4.4、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根據事件的類別、性質作具體處理。總體步驟如下:

(1)到達現場後,衞生部門應首先組織人員救治傷病員。

(2)環保部門應進一步瞭解事件的情況,包括污染髮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可能原因、污染來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徑及波及範圍、污染暴露人羣數量及分佈、當地飲用水源類型及人口分佈、疾病的分佈以及發生後當地處理情況。

(3)根據以下幾種污染特點,確定污染種類:①化學性污染:工業為主的污染如造紙、化工企業等集中排污,冶煉廢渣浸泡後突發排放;農業污染為主的如突發農藥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農田施農藥後經暴雨沖洗入河道污染。化學性污染健康危害多為急性化學性中毒。②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為主的污染和醫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為急性腸道傳染病;③化學性與生物性混合污染:健康危害同時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的傳染病等。

(4)開展現場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點及有關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對首發病例進行詳細調查;開展橫斷面和回顧性流行病學調查,尋求因果關係;根據水源水系尋找、排查污染源,根據原料、生產工藝和排污成份尋找可疑污染物,並估算排污量;開展環境監察。現場監察人員要測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發生地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流域、地形)做初步調查;照相、攝像、錄音,做好監督文書有關記錄。

(5)開展環境應急監測。採集水(包括污染水體和出廠水、末梢水等)、底質、土,必要時採集蔬菜樣品等進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檢測,並根據毒物量、水流速度、河流段面、水深(截面積)計算可能污染的範圍,在污染源下游和飲用水源附近設點,同時在上游設對照點進行監測;生物材料監測,對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發等進行有關可疑污染物監測;有關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檢測;必要的急性毒性試驗。同時調查飲水、飲食情況,採集直接飲用的缸水、開水、食物等相關樣品進行檢測。

(6)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閲有關資料並參考專家意見,提出調查分析結論。調查分析結論應包括:該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徑、波及範圍、污染暴露人羣、健康危害特點、發病人數,該事故的原因、經過、性質及教訓等。向現場指揮部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對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以減少污染。

4.5情況上報

現場調處人員將調查情況及擬採取措施報告指揮部,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指揮部負責報告上級部門。根據事故影響範圍大小,指揮部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

4.6應急救援

(1)及時救治病人,如有必要進行隔離。

(2)採取控制措施。縣水務部門按照其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採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啟用備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羣、保護高危人羣等措施,保護公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環保部門按照其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業停產、減產、限產,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撈、吸附污染物等。供水部門按照其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濃度和影響程度,開關相應閘口,將受污染水體疏導排放至安全區域,從上游緊急調用水源,稀釋污染,必要時通知下游水廠停水或採取保護措施,如加入藥水中和、淨化污染,加大處理工藝,提高污染處理能力,如水廠加大或減少投氯量和淨水劑用量,用活性炭處理過高的有機污染物等。

(3)加強監測。包括增加監測指標和加密監測頻次,降低儀器檢出限,提高檢測精度,掌握污染動態。

(4)加強水源保護。

(5)觀察水生動植物和農作物死亡情況。

4.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佈

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提出現場劃定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的建議,向指揮部報告後發佈警報決定。指揮部要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指派專人對新聞媒體發佈污染事故消息。

4.8、污染跟蹤

相關部門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報解除。

4.9、調查取證

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4.10、行政處罰

環保、衞生等行政執法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對突發事件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5、應急的終止

5.1、應急終止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狀況達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集中式飲用本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採取了有效的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5.2、應急終止的程序

根據應急監測、監控快報,確認事件己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由辦公室報請指揮部批准後宣佈應急終止;必要時,由指揮部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的公告。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應急終止後,各級人民政府應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繼續組織有關專業機構進行監測、監控、處置和評價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組織專業隊伍對事件發生地現場清理及污染物進行處理,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組織有關專家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範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建議,並組織實施。

6.2後評估

應急援工作結束後,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指導相關部門及時查找事件原因,進行應急處置行動的後評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7、應急保障

7.1、應急裝備和物資貯備

根據全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提供相應的物質保障:

(1)配置技術先進的預警監測、監控設備。通過自動監測系統、遠距離視頻監控系統對飲用水水源地的水文、水質、氣象及其變化情況進行全面的監控。

(2)建立快速反應的信息溝通和指揮平台,保證預警信息暢通。

(3)貯備足夠的應急處置所需物品,做好自來水深度處理的物質準備工作。

7.2、應急隊伍建設

組建一支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和應急隊伍。成員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專家組成。

通過講課、操作演練和模擬演習等培訓,提高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專門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增強應急處置的能力。培訓內容主要為有關法律、法規;各類相關應急預案;應急處置程序及其運行;應急處置的專門知識和技能;應急處置報告的編制和上報程序等。

7.3、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網絡,建立完善的信息處理系統、信息傳輸系統和指揮協調系統。

7.4、資金保障

用於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系統建設、運行和應急調度、處置,按規定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由財政部門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7.5、宣傳與演練

相關部門要通過各種媒體、各種途徑向社會公眾進行廣泛的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提高公眾預防和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能力。

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進行聯合演練,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應急預案做好本部門的應急演習,以確保本預案能有效發揮作用。

8、預案的制定、管理和更新

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本預案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水環境的動態,及時組織修訂、更新,報縣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9、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衞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衞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衞生和環境衞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繫,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衞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②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衞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衞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衞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衞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衞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孫宏輝袁建新

副組長:李永生陳彬慶緒勝

成員:吳成宏姚曉玲劉春生林建勛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及時妥善處理我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或生態破壞事件,快速響應,有序行動,控制事態,降低危害和損失,保護公眾人身安全和環境安全,保障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行政區域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化學品、電磁輻射等環境污染,破壞事件;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災害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他嚴重污染事故等。

二、組織機構

設立高莊鎮環境污染與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入應急狀態時,領導小組轉為應急指揮部。啟動上組應急預案時,領導小組轉為工作小組。其機構人員組成如下:

領導小組

組長:王明豔

副組長:吳琳璘

成員:石紹慶 王 儉 張 蕾 武玉軍 劉醒亞

鄭錄成 張 濤 李 東 孟慶恩 王立國

趙欣東

領導小組負責協調,組織環境污染與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下設辦公室,設在鎮安監辦,負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工作。

三、事故等級與啟動

環保辦公室接到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對事故的`污染程度作出初步的判斷,對於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鎮環保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處理處置,對於較大或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彙報,並馬上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對於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或跨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環境污染與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環保分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並向區人民政府報告。

四、應急處置原則

1、預防為主,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對重點污染源防治措施,污染隱患的現場監察力度,防患於未然。

2、迅速查明污染事件或污染事故發展原因,果斷採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儘量減少污染範圍。

3、確保現場監測,處置人員及周圍羣眾的人身安全。

五、應急處置一般程序

1、迅速報告

0539-2為我鎮突發性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的舉報電話,接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鎮環境污染與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轉為應急指揮部,組長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指揮。

2、快速出擊

接報告後,應急指揮部指令立即啟動監管系統,召集環保辦、安監辦等相關部門單位人員,在最短時間趕赴事故發生現場,並及時向環保局和縣政府報告。

3、控制現場

到達現場後,綜治辦、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單位對現場進行控制,防止污染擴散,劃定警戒線範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現場監測和調查

迅速展開監測和調查,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及發生的原因;

②污染源的種類、性質、數量、泄漏規模、污染範圍及污染區範圍內人員、動植物的中毒症狀;

③污染危害的嚴重程度、發展趨勢、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擬採取的措施。

5、情況上報

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將現場調查,瞭解情況及擬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由應急指揮部向環保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和有關建議,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6、污染物處置

應急指揮部在瞭解污染事故的發展,聽取有關建議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後確定應急任務、應急總目標,指揮調處各相關部門單位,展開應急處置,並及時將應急處理處置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數據上報環保局和縣人民政府。

7、污染源跟蹤

鎮環保辦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監管,根據情況,確認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的限定以內。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清除,且無繼發的可能。經應急指揮部批准,向各相關部門單位下達應急終止指令,應急系統撤離。

8、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協調相關部門單位,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及人員做好調查詢問記錄,並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

9、結案歸檔

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並歸檔。

六、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採取有線通訊和無線通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現應急信息的通報與反饋,由黨政辦協調。

2、交通保障。車輛由內部車輛和外部借租用車組成,車輛由內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外部借租用車由黨政辦協調聯繫。

3、醫療保障。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高莊衞生院緊急派出救護車趕赴現場,組織現場救治。

4、應急培訓。鎮應急領導小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進行培訓,也可聘請專家授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應急處置程序,現場處置,個人防護等。由黨政辦負責協調並實施。

七、責任追究

發生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各相關部門單位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報告中弄虛作假,或者不依法採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諉採取措施,致使事故擴大或者延誤事故處理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及時發現報告或者在處置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中有顯著立功表現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應急領導小組將給予表揚、獎勵。

本預案自發市之日起正式執行。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區學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校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組長:劉志春

副組長:徐惠東甄熹

成員:劉培友高同海王智遠劉培光王殿凱

張傳鵬 楊海寧雷蕾蕾李祥明陳子燦

學校下設飲水污染事件辦公室

主任:甄熹(兼)

成員:高同海 王殿凱張傳鵬楊海寧雷蕾蕾

田在亮陳子燦彭奎田謝春生王曦偉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⑴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⑵迅速報告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組長劉志春,由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組長劉志春同志決定啟動本預案。

⑶本預案啟動後,迅速上報教育局,同時報東營區疾控中心。

3.彙報內容:

⑴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⑵學校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⑶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⑷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查明事件原因,追究桶裝水生產商及供貨商的責任。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學校使用的桶裝水由專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和發放,直飲水由相關有資質企業定期更換濾芯維護。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五、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1.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

2.使用的飲水機有產品合格證書;

3.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4.桶裝水供貨商定期提供水質檢驗合格報告;

5.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6.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7.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8.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為建立健全婁底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對機制,有效預防和應對枯水期水量不足、水質惡化和地表水環境污染事件對流域水質的影響,確保人民羣眾飲用水水源安全,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函》(湘環函〔20xx〕304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根據婁底市域範圍內地表水系主要河流水文特徵、國家和省水質考核斷面設置等情況,將市域內主要河流資水、漣水、孫水、側水、球溪、昇平河、温江河、四安埠河和雙江水庫共9條河流(水庫)列入本應急預案的對象。

二、枯水期時間段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明確:根據我省降雨和水量的時空分佈特徵,枯水期時間段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或轄區內主要江河湖庫控制斷面流量低於最小流量管理控制標準時。

三、預案銜接

本預案與《婁底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縣市制定的相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科學調度水資源,加強枯水期巡查,強化枯水期各類水污染排放源日常監測與管理,切實預防水環境質量惡化,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發生。

(二)屬地管理,區域統籌。建立全市統一的枯水期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流域管控分區,各級政府統籌實施區域預警和響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科學預警,迅速響應。加強水環境質量、氣象條件和主要水系流量日常監測,實行定期會商,及時準確把握水生態環境變化情況,做到提前預警和應急響應。

(四)明確職責,強化落實。各責任單位按照分工落實職責,確保監測、預警、響應等工作環環相扣、有序落實。

(五)聯防聯控,公眾參與。及時響應全省和上游流域城市聯動指令,結合水污染實際情況,加強流域上下游協調聯動。加強信息公開,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共同改善水環境質量。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和協調機構,統一協調地表水體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工作。

(一)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1. 應急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副市長向乾勇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祕書長譚任來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餘庚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和保障工作。上述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部門應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餘庚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生態環境局:

(1)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負責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的監測與評估,會同水利、水文、氣象部門及專家組加強國、省考核斷面水流量與水環境質量預警會商和預報,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

(3)負責落實枯水期主要河流加密監測工作;

(4)負責污染源排查工作,強化應急響應期間重點行業、企業等執法檢查;

(5)負責協調、配合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6)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水質監測工作;

(7)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利局:

(1)按職責職能做好枯水期水生態流量調控;

(2)負責水生態流量變化趨勢、監測斷面水流量預報;

(3)負責管理取水單位取用水總量和水量調度;

(4)負責對河道採砂、河道治理、清淤疏浚工程管理,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5)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對存在環境風險的監測斷面和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一定區域內的施工行為予以禁止;

(6)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應急響應期間自來水廠執行停止取水、啟動深度處理設施等應急工作的組織、調度;

(2)負責監督各自來水廠應急物資的保障和調配工作;

(3)確保自來水廠出廠水水質達標;

(4)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督促相關企業加強用水、節水管理,提高水的重複利用率;

(2)根據省工信廳統一安排和要求,制定高耗水、高污染行業枯水期錯峯生產方案,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錯峯生產要求;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流域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污染應對工作所需資金。

市交通運輸局:

(1)負責制定落實流域枯水期主要河流危險品、化學品的裝卸、過駁和船舶運輸等水污染管控措施;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農業農村局:

(1)負責指導流域範圍內水產養殖等農業生產活動的尾水達標排放;

(2)負責處置因農業面源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應急管理局:

(1)協助處置因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2)負責市級應急物資的調配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文局:

(1)負責主要河流水流量監測、預報工作;

(2)負責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配合市水利局開展水流量預警等會商,及時發佈預報預警信息;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氣象局:

(1)負責婁底市流域降水量的監測、預報工作,配合生態環境、水文部門開展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及時發佈監測預報預警信息;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負責枯水期涉水礦山的強化監管;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委宣傳部:

(1)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經市應急指揮部批准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及終止等相關信息,並回應相關輿情;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物資儲備;

(2)在市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轄區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後,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處置需要成立現場處置組、應急專家組、應急保障組、應急監測組等。

各工作組組成單位、職責分工見附件1。

六、監測監控及預防預警

(一)監測監控

各地各部門應密切關注轄區內枯水期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1. 市氣象局應加強對枯水期氣候、降雨等氣象狀況的預警預報,並將有關信息函告各相關部門。

2. 市生態環境局應制定枯水期加密監測工作方案,完善水質預警機制。

(1)對重點污染源、考核斷面、重要入河(湖)排污(漬)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水質自動監測站點的,要運用實時數據加強預警預報;對水質不穩定、尚未建設自動監測站的重要考核斷面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不少於每半月一次的加密監測。

(2)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園區污水處理廠、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對排放量大、排放情況不穩定的重點污染源,適當加大監測頻次。

(3)對環境敏感區域的畜禽、水產養殖排放尾水,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抽樣監測。

(4)加強枯水期污染源以及斷面水質變化趨勢分析,及時向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推送預警和水質超標信息。

3. 市水利局應加強水文監測和分析,根據各流域降雨、水位、水量等因素及時函告相關單位。

(二)預警分級

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Ⅲ級(黃色)預警、II級(橙色)預警和I級(紅色)預警。

1. Ⅲ級(黃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於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2倍;或任何一項水質指標出現一次臨近於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佔標率在8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佈黃色預警信息,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2. II級(橙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於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5倍;或連續2天地表水部分水質指標臨近於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佔標率在9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佈橙色預警信息,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 I級(紅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於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倍;或斷面水質出現持續惡化並持續超出相對應功能區標準限值,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佈紅色預警信息,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七、預警預報與解除

(一)預警會商

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全體成員單位不定期召開,分析研判枯水期主要河流水量、水質變化趨勢,研究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

(二)預警發佈

1. 發佈流程

市應急指揮部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

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橙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簽發。

2. 發佈內容

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當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 發佈渠道

(1)通過已建立的應急工作網絡,以文件傳真等方式發佈預警信息;

(2)通過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微博、移動客户端等發佈預警信息;

(3)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等媒體發佈預警信息。

4. 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佈後,可根據事態發展、採取措施的效果和專家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再次發佈。

(三)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經應急處置得到有效控制、水質穩定達標後,可以解除預警。

八、應急響應

(一)Ⅲ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半個月一次。

2. 重點排水單位加強管理外排廢水的監測。

3. 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市水利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4. 加大對涉及流域內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重點對廢水排放重點行業和特徵重金屬排放重點企業增加日常巡查、抽查、暗訪頻次。

5. 加強對通航水域船舶管控,禁止船舶向水體違規排放污染物和棄置廢棄物。

6. 採取合理調水措施。根據枯水期水量、水質等情況,報應急指揮部同意後,實施局部水量微調利用。

(二)II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週一次。

2.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於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於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

3. 流域範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於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

4. 限制轄區內河道外重點取水單位(自來水廠除外)取水。

5. 河道實行每日專人巡查清理,健全垃圾及時打撈和河道保潔工作機制。

6. 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考核斷面上游一定區域嚴禁劇毒化學品裝卸、過駁和運輸等航運作業,依法限制或停止河道採砂、開挖、爆破等水上作業。

7. 重要流域依法限制通航。

(三)Ⅰ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日一次以上。

2. 市生態環境局每3天對水質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市水文局每3天對重要河流水位、流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聯合開展預警預報,定期發佈提醒信息,實時提出應對措施和要求。自來水供水單位加強取水原水和出水水質監測。

3.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工業企業巡查執法,嚴格查處水污染物超標排放行為。

4.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於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於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服從市應急指揮部應急調度指令。

5. 流域範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於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針對水質污染特徵,對重點排污企業實施限產停產。

(四)響應調整與終止

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預警變更或解除指令,應急響應自動調整或終止。

九、總結評估

應急預警或應急響應解除後,各有關市直單位和部門要將本單位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彙總形成全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情況綜合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副指揮長。總結評估報告內容應包括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啟動情況、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

十、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應對能力,確保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並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

(二)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應急物資的儲備、調配工作。

(三)資金保障

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響應期間工作經費。

(四)技術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要加強信息共享,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相關指標、數據變化過程趨勢的專業技術分析,為市應急指揮部會商、研判提供基礎技術保障。

(五)通信保障

構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市區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組織機構聯絡網絡,確保應急響應指令暢通(詳見附件2)。

十一、預案管理

(一)預案培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響應時迅速反應、監督執法到位;有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實。

(二)預案管理。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

十二、附則

編制《資江流域銻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作為本應急預案的子方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院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略)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做好我園水污染事件發生控制工作,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及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預防水污染事件發生的應急預案如下:

一、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原則:

1、幼兒園成立傳染病流行應急領導小組,由園長和主管後勤負責人和各班班主任,指揮並調查分析及處理。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張黎

副組長:鄒全新

組員:鄒明 劉選成

2、一旦發現水污染事件發生,各級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逐級上報,園長調查分析核實後在1小時內上報上級行政及有關主管部門。

職責分工:

園長:負責全園師生員工及幼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指揮領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副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各工作組應急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向園長及時彙報情況。

組員:一旦有水污染事件發生,及時提供必須的備品、物資、經費及生活服務,同時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各班班主任:組織各班教師全力支持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正確教育引導師生強化體能鍛鍊,提高免疫力。

以上各組要協調相互之間聯繫,開通電話,收集、處理相關集信息,對突發事件調查分析,及時上報。

3、幼兒園提高對衞生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認識,在區衞生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全園師生員工及幼兒進行衞生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

4、幼兒園每學期安排各學年教師、幼兒教師參加衞生知識學習和培訓。

二、當幼兒園發生水污染事件時:

1、幼兒園立刻切斷污染水源,禁止師生飲用,並及時供給清潔衞生水,以保證師生用水。

2、園長負責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門、區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單位名稱、地址、人數、水污染情況等。

3、如有受害師生,要及時接受檢查治療,做好隔離、消毒工作,防止再次受害。

4、主管園長負責協助區教育、衞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水污染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報告,並做好相關衞生工作措施的落實工作,做好師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其他

1、幼兒園的廁所、衞生間必須達到衞生標準,每天清洗兩次,每週清理消毒一次。

2、幼兒園的休息室、活動室每週進行一次衞生消毒,學生的餐飲必須由學校和食堂管理員把關。

3、幼兒園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通暢,各級負責人按到緊急情況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4、如果各級負責人管理不利,使突發事件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謝明華

副組長袁向陽趙健冷新昌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科,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②學校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1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7、學校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保暖桶或鍋爐貯水

學生飲用學校貯存在保暖桶或鍋爐的開水,是最常見的用水方式,應做到:

①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衞生規範》(20__);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③有定期清洗的記錄;

④清洗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⑤清洗時宜採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2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頂水箱的學校應做到:

①房頂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房頂水箱加鎖加蓋;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校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1、報告程序:

市政府←市衞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聯繫電話

謝明華1

袁向陽1

趙健1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為了切實保障廣大業主的用水安全,促進社會穩定,根據《珠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

公司成立管道直飲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防範小組,統一負責管道直飲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成員如下:組長:總經理

成員:工程技術部經理、客户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由工程技術部經理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彙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二、預測預警

應急小組隨時掌握集公司所管理直飲水系統水質、水源、管網等動態信息,實行24小時監控,遇有影響危及直飲水安全供水的情況及時嚮應急小組報告。

三、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供水的事件,應急小組儘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影響小區直飲水供水安全,應急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領導,以便立即啟動總體應急預案和相應事項的應急預案。

預案啟動時,客户服務應立即利用各種渠道通知業主突發事件處置的進展,同時告知業主採取適當措施。

(一)供水水質防範應急預案

1、供水水質防範範圍:公司經營管理的直飲水社區

2、供水水質防範的措施

(1)每天對水源水質以及、產品水進行常規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向水質應急防範小組彙報。

(2)水質發生變化,對源水、產品水進行檢測,每隔十分鐘檢測一次,同時嚮應急防範領導小組彙報。

(3)如果水源污染影響供水,將採取以下步驟處理:根據檢測的水源水質數據,如預處理及深度處理解決不了問題,經應急小組同意後,採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發現水質變化,領導小組成員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情況,保持信息暢通;總值班電話:。

(二)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1、供水管網搶修範圍:直飲水供回水管網。

2、供水管網搶修設備:熱熔器、電纜線、水泵足夠的應急管道配件、器材,並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供水管網搶修時限:管道白天10小時以內,夜晚20小時以內。

4、供水管網消毒殺菌處理:管道搶修完成後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並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後,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三)設備搶修應急預案

1、設備搶修範圍:制水設備、供水設備、殺菌設備

2、設備搶修器材:備用供水泵、制水主機高壓泵備用件、測試儀表、O3發生器用紫外線燈管、安定器。

3、設備搶修時限:白天24小時以內,夜晚36小時以內。

4、設備搶修後消毒處理:設備搶修完成後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並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後,開閥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四、監督管理

從實戰角度出發,普及防突發減突發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五、附則

1、本預案由公司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制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公司應急防範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為有效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有效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環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湖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宜章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生態環境破壞。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宜章縣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的緊急處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副局長

成員:局辦公室、應急辦公室、環境監察隊、環境監測站、自然保護股、法制宣教股等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監察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副主任。

主要職責:

(1)進行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指揮:指揮應急處置組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指揮應急監測組開展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範圍等;

(2)參與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救助支援等;

(3)參與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

2、應急處置組

組長:環境監察隊大隊長

成員:環境監察隊隊員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調查、控制,提出現場處置建議,並報現場應急指揮部同意後組織實施;負責調查取證、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3、應急監測組

組長:環境監測站站長

成員:環境監測站專業技術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監測和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危害程度、影響範圍、擴散趨勢等,並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信息中心組

組長:局辦公室主任

成員:局辦公室科員

配合環境監察隊搞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傳達應急指揮部的命令;負責現場處置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

5、專家諮詢組

由環保專家庫中的資深環保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為:參與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等級、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等作出科學評估;對突發環境事件直接和潛在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評價。

四、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值班人員接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後,應儘可能詳細準確地記錄:事件發生地點、時間、污染物及污染情況、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並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應急領導小組經分析後,立即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2、快速出動

接到指令後,應急現場指揮部率各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趕赴事發現場。

3、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

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控制、切斷、轉移或消除污染源,及時終止污染擴散;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相關場所和生產設備,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和耦合污染事件。

應急監測小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布點監測,在第一時間內確定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和污染物擴散範圍。要隨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對於現場監測技術上有困難的監測項目應及時向郴州市環境監測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4、污染事故確認

各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組將現場調查情況、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初步確認污染事故的等級。

5、污染事故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或者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當在4小時內向宜章縣人民政府和郴州市環保局報告。對初步認定為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當在2小時內向宜章縣人民政府、郴州市環境保護局、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國家環境保護部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初報是在發現事件後1小時內上報。初報的主要內容為:信息來源、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或傳真。

(2)續報是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核實、確認的數據,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受害程度、應急救援、處置效果、現場監測、污染物危害控制狀況等基本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傳真或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a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事件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等。

6、信息發佈

信息中心組做好突發環境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由市政府新聞辦按照《宜章縣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佈工作。

7、污染跟蹤

應急處置與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並隨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以便發佈命令及時調整對策,直至應急響應終止。

8、應急響應終止

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綜合分析有關應急處置情況並徵詢專家組同意後,符合應急結束條件時,報縣政府宣佈應急結束。

9、後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完畢後,縣環保局配合相關單位及時進行調查,重點查明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並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總結報告》,上報縣應急辦和郴州市環保局。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飲用水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學校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呂揚文

副組長:程明輝、林曙絳、李海東、董 蕾、曹仁敏、孫永輝

成員:

2.學校生活飲用水檢查範圍:

(1)學校生活用水

(2)師生用直飲水

3.報告範圍

(1)水質污染

(2)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

(3)水源性疾病暴發

4.突發事件的報告

當發現有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時,發現的當事人應立即向呂揚文校長報告。呂揚文校長為水污染事件向上級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經呂揚文校長分析確認後,以最快的方式將情況向棲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棲霞市教育局及莊園街道相關部門報告。如果呂揚文校長因事不在校時,則按領導小組人員順序依次報告。

5.應急處理程序

(1)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時,設備管理員應立即關閉供水系統。

(2)第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會議,進行安排佈置。

(3)協助醫務人員對危重病人進行搶救。

(4)設備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水系統進行監控,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接近該系統。

(5)立即聯繫棲霞市疾病控制中心進行水質檢測,積極查找污染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並作好消毒藥品和其它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6)發出緊急通知,告知師生有關注意事項,出現身體異常情況者儘快與醫務室林紅萍聯繫,將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7)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絡,安排醫務人員或120等到現場防備和處置緊急情況。

(8)派人負責與自來水公司聯繫,協調安排送水車,為學校送水,保證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作好生活飲用水供水系統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決後,分析總結事發原因及今後預防措施,並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培訓,將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衞生和教育主管部門。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衞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衞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衞生和環境衞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 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繫,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衞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②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衞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衞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衞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衞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衞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孫宏輝袁建新

副組長:李永生陳彬慶緒勝

成員:吳成宏姚曉玲劉春生林建勛

馬茂松顧曄許克萍

各教研組長各年級組長

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為加強我校直飲水衞生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直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分工如下:

組長:楊會寶校長。負責直飲水突發事件指揮全面工作。

副組長:瞿曉洪黨支部書記協助配合組長做好處置工作。

組員:

處置流程:

遇學校直飲水有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水質檢驗結果不合格的處置

當直飲水設備出水水質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學校應立即停止供水,製造商應會同學校及時查明原因,污染消除,並經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恢復供水。停水期間學校總務處應採取措施保證充足的衞生安全的飲用水。

2.其他原因引起的直飲水污染:

(1)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

(2)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

處置步驟:

1.立即停止供水,關閉飲水機供水閥門。(負責部門:總務處)。

2.學校直飲水停水期間,後勤部門及時向學生提供衞生安全的開水供學生飲用,保障充足的衞生安全的飲用水。

3.各班主任做好班級學生管理工作,聯繫家長及時送醫。

4.及時向教育局、綜治辦、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5.通知飲水機維護單位及時查明原因,消除污染。

6.經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恢復供水,並向教育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處理結果。

3.設備故障應急預案

(1)立即啟動設備現場搶修預案。

(2)學校關閉該飲水設備,並進行報修。

(3)維護公司接到報修信息後,在2小時內到達學校進行維修。

(4)6小時內設備不能修復的,提供合格的瓶裝飲用水供師生飲用,每人每天1000ML。

(5)24小時內解決問題,使設備運行正常。

(6)分析故障原因,及時向學校彙報整修情況。

4.斷水斷電應急預案

(1)立即關閉所有設備。

(2)維護公司及時協助校方提供合格的瓶裝水為師生飲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yingji/7jj7l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