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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 篇1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師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劉源

副組長:張獻奇陶華武國兆

成 員:周士鋒、朱永興、袁社鋒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

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處室與各級部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勤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示師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 篇3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時、有序、 高效、妥善處置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衞生應急管預案》、《浙江省衞生監督機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為依據。

三、原則

保障全縣飲用水衞生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增強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防範意識。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演練,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做到依法規範、措施果斷。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或發生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流行,或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轄區內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必要時可以尋求上級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五、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在衞生局領導下,衞生監督所設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各應急小組應急工作。下設應急處置現場調查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技術支撐組、後勤保障組。

(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長:卓勤

副組長:周相慧

成員:楊美珍、金波、吳宣霞、吳斌、湯璐

職責:

1.領導、組織和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衞生局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3.組織事件應急技術探討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現場調查組及職責:

組長:周相慧

成員:金波

職責:負責對集中式供水水源、淨水環節、二次供水、管網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衞生監督、調查取證、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工作。組長接到上級指令後,負責召集本組成員趕赴現場,負責安排內部成員的分工,負責本組收集證據、資料的上報工作。趕赴現場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遇到人員空缺、物資不足、車輛使用等問題時,由所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調度。成員負責法律文書、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工作,負責協助組長收集文書、資料與撰寫報告。

現場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對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設施佈局、工藝流程、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集中式供水設施水源防護及廠區環境衞生情況,水質淨化消毒設施及淨化消毒情況,二次供水設施、儲水設備、水處理設備、供水管線及周圍環境等進行現場衞生監督檢查。對污染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直接管理人員等進行詢問主要內容包括: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範圍、清洗消毒、近期水質監測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等情況。另外,需要了解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情況、臨牀診斷等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指揮部可以安排一組或多組從事上述應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組應當負責現場調查處理、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及職責:

組長:楊美珍

成員:吳宣霞

職責:負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的收集、傳遞、通報、報告,負責與CDC、水利、環保、供水等相關工作部門的聯繫,對來自水利、環保、供水、CDC等部門的水質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等工作。組內成員必須保證信息不得缺失與外泄,任何對外的信息的傳遞、通報、報告必須經由應急領導小組的批准。污染事件發生在夜間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的工作由現場調查處理組負責。

(四)技術支撐組及職責:

組長:劉小劍

成員:楊美珍

職責: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邀請水質檢驗、衞生監督、流行病學等有關專家組成技術支撐組。負責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對事件調查處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見等。

(五)後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吳斌

成員:湯璐

職責:負責後勤保障、提供處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資、交通工具等各類保障服務工作,應急專項經費的組織落實工作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保障資金。

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收集到的信息,檢查情況必須及時由組長報告領導小組,嚴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發佈或透露任何有關信息。

六、應急響應

(一)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後,應對事件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的單位、地址、聯繫電話、時間、供水方式、污染範圍、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醫院與臨牀症狀等情況。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後,立即填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登記表》,15分鐘內進行事件報告情況複核,確定初步信息,並向所長或分管所長彙報,經所領導批准後,向縣衞生局電話彙報。由所領導決定並宣佈應急響應的開始,通知各應急組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由組長負責通知各組成員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並將通知情況15分鐘內反饋應急指揮部。通知及反饋過程應做好書面記錄。應急指揮部到位地點為所長辦公室,各應急小組到位地點為組長所在科室辦公室,工作日應在10分鐘到位,非工作日應在30分鐘到位,因特殊原因無法到位的,由各組組長及時請示應急指揮部補充人員,應急到位後,各組組長立即到應急指揮部報到並彙報到位情況。

(二)事件調查前的準備:準備工作包括人員的準備、交通工具準備、法律文書的準備、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準備等。

1、人員的準備:一般要指派一組專業人員趕赴現場調查,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安排一組或多組現場調查處理人員趕赴現場,同時要求其他組人員在單位待命。

2、交通工具準備:第一批趕赴現場的車輛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後續車輛的安排由後勤保障組負責,指揮部可以根據水污染性質要求全所車輛統一交後勤保障組安排調度。

3、法律文書準備:現場衞生檢查筆錄、衞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及續頁、產品樣品採樣記錄、非產品樣品採樣記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衞生行政控制決定書、封條等執法文書;

4、調查取證工具準備:常用的物品,應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常備以下物品:(1)取證工具準備:照相機、攝象機、錄音筆等;(2)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20__)、《二次供水設施衞生規範》、《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衞生規範》等參考書籍。

七、現場調查

按照現場調查組的職責開展現場衞生調查,調查時應注意幾個方面的調查可以同時和交叉進行,複雜的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可能需要反覆調查。根據現場調查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指揮部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飲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採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議:1、停止飲用水供應;2、臨時封閉供水系統;3、責令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立即對供水設備、設施、管道進行維修、檢查和清洗、消毒。現場調查組應將現場調查情況,包括現場檢查筆錄、衞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等執法文書及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及時報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

八、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

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主動地收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並進行分析、歸納與總結。經指揮部批准後,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向縣衞生局報告,依次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進程報告)和終結報告。

1.初次報告:應在2小時內完成。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信息來源、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污染程度、影響人口、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情況,飲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種類及擬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2.階段報告(進程報告):一般應在24小時至48小時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現場控制情況,造成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過程和進展情況,物理、化學、微生物實驗室結果,以及初步結論。

3.終結報告:一般應在2周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整體時間的描述、事件發生的確切原因、應急處置過程以及事件的最終結論。

九、應急終止

(一)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完成整改,經具有資質的水質檢驗機構出具水質合格檢驗報告後,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分析處置情況,向縣衞生局應急機構報告,根據事件等級,由縣衞生局組織評估並決定應急狀態結束。

(二)應急結束後,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做好相關善後處理工作,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應急工作,相關資料最終報稽查科歸檔。對水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衞生許可、人員的培訓等工作由相關監管科室負責。

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 篇4

為了做好我校水質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在水質受污染時,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使事故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的領導機構及職責

1、總指揮:田愛輝校長

職責:全面負責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發生的應急工作及向上級請示和彙報處理水質污染工作情況。

2、信息宣傳組:

組長:齊品雙

副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彙報和編寫。

印發有關水質受污染的宣傳材料,及時對師生進行有關水質安全教育、指導。

3、應急處理組

組長:崔明

副組長:徐振祥

組員:呂嗣森 趙宏偉 各班班主任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彙報、貫徹落實總指揮對水質污染處理的各項指示,現場組織搶救有關受害的患者,及時治療,協調各工作組做好水質安全保衞、防範工作。

二、應急處理措施:

1、在水質受污染期間,各班、各教研組實行每天報告制度;

2、水質受污染後,立即向縣教育局、當地人民政府、當地衞生院或縣衞生部向報告,並及時將傷員或患者送到醫院檢查、治療、做好救治工作。

3、水質受污染後,及時做好事故區的封閉,隔離、警戒工作。

4、查清或配合有關部門查清水質受污染的原因,及時進行整改。

5、積極向有關部門救助,讓師生能夠用上標準飲用水,以便穩定師生情緒,維護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生活飲用水水污染應急預案範文 篇5

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直飲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宣傳欄等介紹有關“直飲水衞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直飲水衞生”知識的瞭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衞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衞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並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範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3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繫,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衞生制度、飲用水衞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後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衞生知識,增強衞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直飲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

A、因停自來水而造成師生飲用水停水的,應立即報告後勤處,由後勤處統一到大型超市採購由名優企業生產的瓶裝水分發到每個班級。

B、因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的,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3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教育管理組織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羣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衞生行政門,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如校內飲用水被污染,應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發校內停水,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總務處負責組織人員就近調水。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衞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繫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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