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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應急預案十篇

污染應急預案十篇

污染應急預案 篇1

1 目的

污染應急預案十篇

為加強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減少環境污染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單位。

3 職責

3.1生產技術部: 負責組織制定各類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預案,並協調落實。

3.2安全監督部:參與各類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與實施,及時將污染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

3.3各單位負責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處理措施, 並定期組織進行演練。

3.4各單位安全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參與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及演練,經常深入現場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確保清潔生產。

3.5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巡迴檢查,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及時進行治理,當污染源無法排除時,應採取緊急措施向單位領導彙報。

3.6崗位員工: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接受單位的環境保護教育和應急演練,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4 環境污染應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轄區出現環境污染,應按如下步驟進行現場應急處理:

環境污染——切斷污染源——保護污染現場——彙報上級有關部門——到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理措施——組織處理隊伍——對污染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祥見附錄1)。

4.2人員管理:

4.2.1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現場負責人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向生產技術部報告。

4.2.2污染單位負責人應在污染區設置專門人員保護現場,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4.2.3生產技術部接到報告後,通知有關人員就位,嚴格按各自的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4.2.4環境污染處理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單獨行動。

4.2.5進入污染區的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勞保,佩帶防護用具,只充許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到處走動。

4.2.6污染事故處理完畢,要做到工完料靜場地清,安全監督部和事故單位應記錄存檔。

5 相關文件

污染應急預案 篇2

一、總體目標

健全環境空氣重污染預警響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形成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指揮體系,信息共享、運作靈敏的防範體系,行動迅速、反應及時的處置體系,責任明確、配合密切的保障體系,實現決策科學化、指揮智能化、應對系統化、保障統籌化,有效解決環境空氣重污染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警與響應相結合。建立常規氣象監測和環境空氣監測預報合作機制,統籌預警環境氣象,及時、科學佈防應急響應對策,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環境空氣重污染。

(二)堅持減災與減排相結合。把保護受污染人羣擺上突出位置,貫穿應急工作全程,儘量減輕健康損害;把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為根本措施,儘可能防範和化解環境空氣重污染。

(三)堅持勸導與嚴管相結合。注重環境空氣重污染危害常識普及和排污行為管理約束,既主動面向社會倡導防範污染損害的建議性措施,更加大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力度,保證環境管理與為民服務都見成效。

(四)堅持政府主導與部門齊抓共管相結合。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應急辦具體協調、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區縣(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共同解決環境空氣重污染。

三、適用範圍

環境空氣重污染是指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哈爾濱市區環境空氣重污染,所轄縣(市)參照執行。

四、組織體系

在市政府領導下,建立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除承擔日常制定政策、統籌協調、督辦檢查、解決難題外,負責組織應對環境空氣重污染工作。

(一)聯席會議組成。

總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副市長。

召集人:市環保局局長。

會議成員:市政府辦公廳(應急辦)、市環保局、氣象局、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監察局、執法局、工商局、農委、建委、衞生局、新聞辦、市政府法制辦、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各成員單位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工作聯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應急工作綜合協調,並組織實施本預案。

(二)成員單位應急職責分工。

市政府辦公廳(應急辦):負責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

市環保局: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預報預警、信息發佈,組織重點企業落實環境空氣重污染內部應急預案,監督檢查並依法處理大氣污染源違法排放行為。

市氣象局:負責與市環保局等部門建立環境空氣重污染聯合會商和服務響應機制,開展環境空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與研究。

市交通局:負責緊急增加公共交通運力,勸導市民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組織停運尾氣超標公交營運車。

市交管局:負責臨時調整車輛限行範圍、路段和時間,會同市環保局集中路檢尾氣不達標車輛。

市住房局:負責組織供暖單位錯時錯峯起爐,壓縮供暖燃煤量,加強供暖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行業管理。

市發改委:負責產業結構調整,嚴格控制“兩高”行業項目審批。

市工信委:負責督導工業企業特別是重點工業企業降低生產負荷、停止或減少廢氣排放量大的工段生產。

市農委:負責會同區縣(市)政府落實秸稈禁燒應急工作方案。

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區政府落實道路保潔應急預案,減少道路揚塵。

市建委:負責控制建築施工揚塵。

市執法局:負責集中查處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等違法行為。

市工商局:負責配合查處燒紙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管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教育局:負責建立中國小校重污染天氣響應機制,科學安排學生放假及課外活動,普及中國小生大氣污染防治知識。

市衞生局:負責組織預防大氣污染導致的疾病,科學指導公眾提高防護能力,及時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羣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提供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資金保障。

市法制辦:負責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審核,依法對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市新聞辦:負責指導協調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信息發佈、新聞宣傳,協調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報道和輿論引導、輿論監督。

市監察局:負責嚴肅追究重大環境違法問題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區縣(市)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指揮落實應急措施。

(三)成立專家組。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空氣重污染專家組,提供決策諮詢建議和技術支持保障。

五、分級預警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實測與預報,並綜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續時間,將環境空氣重污染分為3個預警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Ⅲ級、Ⅱ級、Ⅰ級,分別對應黃、橙、紅色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一)Ⅲ級黃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201—300定為重度污染。當市區24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重度污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研判、審定,啟動黃色預警。

(二)Ⅱ級橙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301—500定為嚴重污染。當市區24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嚴重污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研判、審核後,立即與市應急辦溝通,並通報相關情況,2小時內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審批,啟動橙色預警,並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轉市應急辦備案。

(三)Ⅰ級紅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500以上定為極重污染。當市區12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極重污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12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1小時內組織市環保局、氣象局和專家組會商分析後,立即與市應急辦溝通,並通報相關情況,1小時內報市大氣污染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審核,再1小時內報市長審批,啟動紅色預警,並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轉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六、預警發佈

(一)黃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環保局公眾網和市氣象局氣象用户平台2小時內向社會發布,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提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暫停或減少户外活動,建議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二)橙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新聞辦組織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3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和應急預案,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和公益性建議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暫停或減少户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建議:市民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機動車儘量避免晝間加油。

(三)紅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新聞辦組織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3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和應急預案,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和公益性建議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暫停户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建議:倡導公眾節約用電;一般人羣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暫停重大羣眾性户外運動賽事和露天大規模羣眾活動;不燃放煙花爆竹。

七、應急響應

(一)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日常環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動。

(二)橙色預警應急響應。市環保局、氣象局加密監測,將監測結果及時報送市應急辦,每8小時更新發布1次環境氣象與重污染程度信息,並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步向總召集人報告。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和相關工作方案,及時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每天15時前向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情況,並固定夜間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同時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前提下,按照職責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秸稈焚燒違法行為;

2、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垃圾焚燒違法行為;

3、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露天燒烤違法行為;

4、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範圍,減少道路揚塵污染;

5、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閉行為;

6、要求供熱單位確保供暖鍋爐24小時低温連續作業;

7、確保排污單位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從重處理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行為;

8、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建築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建築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11、增加公交運力;

12、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和問責供暖儲煤、輸送用煤(運灰渣)車輛未有效防塵行為;

(三)紅色預警應急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基礎上,由市環保局、氣象局隨時向市應急辦報送信息,每2小時更新發布1次環境氣象與重污染程度信息,並由市大氣污染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步向市長、有關副市長和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報告;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每8小時向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應對措施及進展情況;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長每24小時召開1次聯席會議,聽取應急情況、研判污染趨勢、部署任務措施、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並增加4項強制性措施。

幼兒園、中國小停課;其中,前一日22時前發佈預警並維持到22時後的,或者前一日22時後至當日6時前發佈預警的,採取停課措施;當日6時後至上課前發佈預警的,採取停課措施;當日上課後發佈預警的,不停課,但停止户外課及户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靈活安排教學進度。

八、預警解除和應急終止

經實測和預測研判,未來不滿足預警條件時,由有權決定預警的部門2小時內解除預警或終止應急響應,並向社會發布。橙色和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終止後,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總結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再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總結評估後,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或市長。

九、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所需預警及應急經費,由本級財政預算資金安排解決。

十、預案管理

(一)演練培訓。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組織至少1次本預案聯合演練和操作流程、崗位職責等培訓。

(二)評估修訂。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專家組,每半年後評估1次預案執行情況,修改完善相應工作流程和實施措施,並報請市政府重新修訂、發佈。

(三)預案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應急分預案,並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污染應急預案 篇3

一、編制目的、依據

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羣眾飲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恩陽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的編成及任務

在市環保局和區政府的領導下,巴中市環境保護局恩陽區分局成立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和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直屬單位、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進入應急狀態時,應急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應急指揮部,指揮和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科室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城區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及區政府關於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組織制定與修改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相關部門配合,統一指揮轄區內的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理與處置;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2、辦公室職責

(1)根據"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提供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向區有關部門通報。並協助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做好與相關部門間的協調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期間本局內部各科室間的組織、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

3、環境監測站職責

(1)加強對我區飲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質監測。

(2)制定我區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監測應急響應預案。

(3)在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及時進行現場監測,為應急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提供準確詳實的監測報告。

(4)負責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評價工作,確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範圍、程度,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保護環境和公眾的措施和建議。

4、污染控制科職責

(1)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和水環境的保護,對重點和敏感區域要嚴格控制排放總量。提出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的目標和控制措施。

(2)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規劃,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水污染防治規劃和目標的實現。

(3)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會同生態科負責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並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吊銷責任單位的排污許可證,責令其停業或關閉。

5、自然生態科職責

(1)根據生態區建設目標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出全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

(2)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會同污染控制科負責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並將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6、法制宣傳科職責

負責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的新聞發佈和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經應急領導小組授權通過媒體和輿論工具及時發佈事故處置情況,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報告

"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絡暢通。接到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報告並核實後,迅速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快速出動

各有關單位接到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後,要攜帶污染事故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三)現場控制

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時,如果公安、消防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現場指揮部應對現場進行控制和處理,儘可能減少污染物產生,防止污染物擴散;並根據現場勘驗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範圍,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四)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處理工作比較複雜,需根據事件類別、性質作具體處理,總體步驟如下:

1、到達現場後首先組織人員救治病人。

2、進一步瞭解事件的情況,包括污染髮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可能原因、污染來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徑及範圍、污染暴露人羣數量及分佈、飲用水水源類型及人口分佈、疾病的分佈以及發生後的處理情況。

3、形成初步判斷、確定污染種類。

4、開展現場調查工作。

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應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尋找污染源,通過對事故現場的監察、監測、拍照、攝像、錄音及個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現場的特點,根據各方面因素,尋找因果關係,做好現場調查記錄。

5、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置方案。

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閲有關資料並參考專家意見,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制定污染處置方案,對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污染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

(五)情況上報

應急現場指揮部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應急處置措施向區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並根據事故影響範圍大小,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

(六)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發佈

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應急指揮部擬定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發佈警報決定;應急現場指揮部要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指派專人對新聞媒體發佈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蹤

應急現場指揮部要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污染事故警報解除。

(八)調查取證

應急現場指揮部要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五、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狀況達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採取了有效的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根據應急監測、監控快報,確認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請區應急指揮委員會批准後宣佈應急終止;必要時,由區應急指揮委員會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的公告。

應急終止後,相關應急專業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監測、監控、處置和評價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處置行動的後評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存檔備案,並報上級有關部門。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污染應急預案 篇4

為有效預防和治理大氣重污染,最大程度減輕重污染天氣給廣大師生帶來的危害,切實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據《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試行)》及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一)本市轄區範圍內出現或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全市空氣質量國控監測子站空氣質量指數均值大於200)時的應急處置。

(二)本預案適用於全市中國小校(含幼兒園,下同)重污染天氣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三)市直屬(直管)學校及其他有多個校區的學校,各校區按照屬地原則,依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預警信息分別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民生為重;強化預警,快速反應;統一領導,屬地為主的原則。

三、預警信息

(一)預警信息發佈

由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發布不同等級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二)預警信息查詢及來源

1.成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網站;“成都空氣質量”等手機應用軟件;“成都發布”、“成都氣象”、“成都環保”等政務微博;電視、廣播、報紙等平台。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利用網絡、短信等方式建立的預警信息發佈平台。

四、預警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由輕到重分為三級預警、二級預警和一級預警3個等級,分別用黃色、橙色和紅色予以標示,一級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三級預警:未來連續72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範圍或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和301~500交替出現,發佈黃色污染預警信息。

二級預警(:未來連續72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在301~500範圍,發佈橙色污染預警信息。

一級預警:未來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500,發佈紅色污染預警信息。

五、應急措施

(一)三級預警應急措施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低齡學生、患心臟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師生、特異體質師生等易感人羣減少户外活動;提醒師生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2.教學調整措施:中國小校視情況暫停户外體育課及其它户外鍛鍊活動。

3.其他措施:做好因重污染天氣對師生身體造成影響的觀察瞭解,並作好相應的工作準備;校園內灑水降塵;繞城高速以內的中國小各類工地、料場、堆場嚴格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做好灑水降塵工作;加強對學生上、放學期間防塵和個人衞生習慣的教育。

(二)二級預警應急措施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低齡學生、患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的師生、特異體質師生等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户外活動;提醒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2.教學調整措施:中心城區中國小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户外活動,其他區(市)縣中國小根據當地空氣質量指數情況參照中心城區執行。

3.其他措施:做好因重污染天氣對師生身體造成影響的觀察瞭解,並作好相應的工作準備;校園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繞城高速以內的中國小禁止土石方開挖、路面整修、綠化種植、房屋拆除等作業;嚴格落實中心城區、近郊區(縣)學校各類工地、料場、堆場揚塵防治措施,做好灑水降塵工作;加強對學生上放學期間防塵和個人衞生習慣的教育。

(三)一級預警應急措施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低齡學生、患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的師生、特異體質師生等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户外活動;提醒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2.教學調整措施:中心城區中國小停課,其他區(市)縣中國小根據當地空氣質量指數情況參照中心城區執行

3.其他措施:校園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全市中國小禁止土石方開挖、路面整修、綠化種植、房屋拆除等作業;全市中國小內各類工地、料場、堆場嚴格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做好灑水降塵工作;做好因未接到停課通知到校學生的看護工作,加強對留校學生的`看護,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

六、預警啟動與解除

(一)三級預警處置措施的啟動(解除)由各中國小在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後自行實施。

(二)二級預警(處置措施的啟動(解除)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後負責實施;市直屬(直管)學校及所屬校區按屬地化原則,依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出的指令實施。

(三)一級預警處置措施的啟動(解除)由市教育局在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後,向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發出指令後實施,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實施前,應報當地政府備案。市直屬(直管)學校及所屬校區按屬地化原則實施,實施前報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備案。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職責見附件1、2),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並對區(市)縣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須成立相應機構,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轄區內學校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須編制本轄區內中國小、幼兒園重污染天氣應急細化方案,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各學校指定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接收和應急處置工作;分級建立全市中國小(幼兒園)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網絡、短信發佈平台,做到準備充分,信息通暢。

(二)教學保障。實施三級預警、二級預警(橙色)處置措施時,所耽誤的體育課可採取調課方式保證課程計劃落實。實施一級預警(紅色)處置措施時,各學校要指導學生安排自學計劃,適當佈置自學內容,待解除預警後另行安排時間補課。

(三)安全保障。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課期間發生意外事故;實施一級預警(紅色)處置措施時,學校為學生及家長提供人性化關懷,為因各種原因到校的學生提供代管等幫助;有留校學生的學校,要安排組織好留校學生的日常活動,並加強門衞、宿舍、食堂等管理。

(四)宣傳保障。強化信息公開,及時公佈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及教育系統採取的應急措施;及時向上級反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加強全市教育系統開展相關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進一步強化對全市中國小生生態環境教育、應對重污染天氣防禦措施教育,並通過學生向家長傳遞相關知識。

八、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污染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1.2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突發事件的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一旦發生環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範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應組織相關的單位、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2、概況

2.1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指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重大損失,造成不良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2發電企業重大環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壩的局部管湧、滑坡;灰壩的垮壩事故。

管湧:灰壩上出現少量泄漏現象。

滑塌:灰壩上出現面積較大的灰漿流出現象。

垮壩:灰壩出現大面積的坍塌,發生灰漿大量湧出,對搶險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已無法對坍塌部位進行搶修。

2.3危險等級

一級狀態:灰壩出現管湧,經初步處理,泄漏現象仍未消除;

二級狀態:灰壩出現局部滑塌;

三級狀態:灰壩垮壩。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組織機構

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常務副組長:

成員:設備部、發電部、安全監察部、公司醫務室、計劃供應部車隊、消防隊、

項目部第一負責人或副職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人:設備部除灰專業高級主管

日常管理機構成員:設備部除灰專業所有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設備部除灰專業

現場總指揮:

現場副總指揮:

3.1.2組織機構職責

指揮部職責

提出修訂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每年組織全廠重大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應急演練。對發生事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設備部除灰專業職責

負責對灰場灰壩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負責組織和領導事故出現時的危急事件搶險隊。

危急事件搶險隊: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安監部保衞主管職責

當危急事件發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做好事故地點的人員警戒、疏散工作。除應急搶險人員及指揮部同意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隔離區內。在突發事件區域隔離帶處設置明顯警戒標誌。

設備部職責

組織施工隊做好灰壩的日常維護,事件發生後立即對灰壩進行修復、改造和完善。

計劃供應部職責

隨時提供必需的搶救物資。

車隊輛職責

提供搶險所需車輛。

公司醫務室職責

當可能發生人身事故時,及時到達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地帶,對傷員進行救治。

設備環保主管職責

參加應急指揮,根據現場實際,提供突發事件出現時應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見,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向環保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發電部職責

負責事故時生產指揮,指揮調度事故時有關運行設備系統。

參與預案的審核和編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事故時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制定預防方案,防止同類事故的重複發生。

安全監察部職責

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寫。監督各級人員、各部門在事故時按預案進行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的情況。發現預案存在不足,立即組織修編。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可能導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溝道不暢,壩內儲水量過大,蟲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突發事件。

3.2.2預防措施

灰場每天24小時安排專人按巡迴檢查路線和巡迴檢查內容進行檢查,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灰壩無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彙報處理。

經常對與灰壩相連外延土山體巡視檢查。

加強雨季汛期對灰壩、斜槽的重點巡視檢查;觀察豎井、斜井周圍有無漩渦,灰壩周圍的土崖有無滲水、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坑洞時要及時進行回填。

當大壩的滲水時,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如果灰壩豎井、斜槽的水位高,應組織人員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儘快加大排水量。

保持灰場壩前120~150米以上幹灘運行。壩前淤排灰漿時,進行人工引流並及時排除積水,充分保持壩前幹灘。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當工作現場發生不可處理的嚴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發現人應迅速將泄漏現場的狀況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立即向值長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機構人員彙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工作人員應立即撤離工作地點。

3.3.2值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命令迅速改變出灰運行方式,經查應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應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彙報,並建議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3.3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聽取彙報後,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命令啟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應分別通知應急救援機構的各部門人員,參加應急救援。

3.3.4各部門接到應急救援的通知後,應立即奔赴事故現場,根據各自的職責對危急事件進行處理。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儲備足夠量的應急物資,如:架板、砂杆、水泥、砂子、磚、編織袋、油氈、潛水、鐵絲、鐵鍬、手推車、土工布等。

3.4.2現場緊急處置

發生一級險情時,搶險隊成立後,應立即將準備的物資沙袋、水泥等運送到管湧出現的地方。觀察水流情況,有組織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湧口進行堵救。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成小壩,引導水流向排洪溝流動,避免污染。

發生二級險情時,搶險隊應派員,向大壩下游處檢查可能垮壩所輻射的地帶是否有人,如果有,應立即通知人員離開,並在危險區域掛設警告牌。其他隊員,應立即有組織地將準備的物資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湧口進行堵救。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成小壩,引導水流向排洪溝流動,避免污染擴大。

發生三級險情時,搶險隊應派員,向大壩下游處檢查是否有被困人員,如果有,應立即進行救助,並在危險區域掛設警告牌。其他隊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有組織地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在缺口處,直到堵住水流為止。指揮部領導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的建議決定下一步修復大壩的工作安排。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當壩體泄漏被全部堵住後或壩體不再向外部泄漏時,工程部門應及時對垮壩處進行加固性修復之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宣佈“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結束,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分別通知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撤離應急救援現場。

事件結束後由水灰車間派人監護、保護現場,接受突發事件調查,協助安監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突發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發事件現場。

3.5.2生產維持或恢復

垮壩事件發生後,值長應立即命令值班員迅速將出灰管路切至備用灰場或幹出灰方式維持機組運行。當值長接到應急預案結束的通知後,即可調度正常出灰方式。

污染應急預案 篇6

為有效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的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的身心健康及正常的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為保持瀘溪縣的環境污染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範和強化環境保護部門應對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使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做到高起點、高標準、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與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相適應的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有效地實施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政府統一領導下,貫徹以人為本、依法規範、資源共享、分工負責、快速高效、科學決策的原則。通過局應急指揮系統,整合現有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資源。以機制優化、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資源統一、優勢互補、防患未然、常備不懈、科學處置體系為保障;在實施應急處置中,第一時間發揮事故單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應急處置力量作用,盡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發展,同時局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迅速趕赴現場,在保障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各項的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實施事故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損害。

三、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的控制和處置。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事件。

2、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髮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污染事故、事件。

4、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5、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四、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瀘溪縣環保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楊毓山

副組長:張顯遲、許德勝、劉紅豔、王亞兵

成員:陳衞華、舒紹雲、鄧桂鐵、李竹、李桂蘭

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綜合協調及聯絡組和後勤保障支援組、技術專家組。

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主要負責:全面負責應急搶險工作;指揮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

(2)副組長(王亞兵)主要負責:負責事故調查、處置及應急搶險工作。

(3)副組長(許德勝)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監測及技術服務工作。

(4)副組長(張顯遲)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

(5)副組長(劉紅豔)主要負責: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

3、下設應急處置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王亞兵(兼)

副組長:陳衞華

成員:張衞華、楊嘉、謝生順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攝像、照相、錄音設備和應急工作專用記錄本,保證在第一時間內取得應急現場詳細情況第一手資料和應急工作全程記錄材料,研究、制定應急排除處置措施,確保工作準確、快速、到位,並提出對事發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罰、處理意見,完善環境執法監督相關手續。

4、下設應急監測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許德勝(兼)

副組長:鄧桂鐵

成員:李前、李優良、吳成發、姚玉珍、楊俊、陳志龍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相關採樣分析設備,快速提供監測數據,並立即提供給現場最高指揮人員,以便做出應急排除正確決策;不能進行現場分析的項目,儘快派人採樣、分析、確保第一時間將監測報告交現場最高指揮或應急工作職能機構負責人。

5、下設綜合協調及聯絡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張顯遲(兼)

副組長:舒紹雲

成員:段州軍、譚羣芬、楊麗芝、張鑫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負責各工作組的協調、聯絡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和相關書面材料工作。

6、下設後勤保障支援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劉紅豔(兼)

副組長:張敏,周國斌

成員:李桂蘭、劉麗紅、李葉

其主要職責是: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負責應急搶險中遭遇的人體損傷、財產損失的清理登記和緊急疏散人員等善後處置工作,防止損害、危害後果加重。

7、下設技術專家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楊毓山(兼)

副組長:許德勝

成員:田熙學、鄧桂鐵、李竹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事發區域瞭解、掌握事故基本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以便迅速採取應急搶險處置措施。

五、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的基本原則

1、對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和處置以我局環境監察隊為主,環境監測站及其他有關科室要積極配合。

2、預防為主,我局環境監察隊要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對各企業重點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隱患的現場監察力度,防患於未然。

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有關部門污染事故控制的建議措施,防止污染擴散,儘量減少污染範圍。

4、採取適當對策措施對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進行處理處置,同時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確保現場調查監測處置人員及周圍羣眾的人身安全,進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現場的監測、監察人員,按規定佩戴必需的防護設備。

六、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接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快速出擊

接報後,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指令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事件處置

如果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前,公安、消防等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範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範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5、情況上報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告我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做到2小時速報、8小時確報,由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當地政府和州環保局總值班室或有關部門。同時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和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的要求,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根據局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佈

根據現場污染情況和現場調查,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由我局及時通報縣政府,作出是否發佈警報決定。同時,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信息發佈及聯絡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信息發佈及聯絡組對新聞媒體發佈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蹤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擴散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每12小時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9、調查取證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10、結案歸檔

在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並存檔。

污染應急預案 篇7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髮生以後,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後工作,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任務是瞭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並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並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採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後續發生,並及時上報集團項管部。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髮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後,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並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範圍、估計後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衞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後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並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後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後,應及時採取隔離措施,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後及時清理外運,或採取隔離措施後及時委託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醫療急救中心:120

2、公安:110 當地公安局: 派出所:

污染應急預案 篇8

為建立健全大氣污染高效應急反應機制,在大氣污染時減少污染物排放,緩解大氣污染,保障市民健康,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珠江三角洲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等。

(二)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市政府成立大氣污染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指揮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工作。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職能密切配合、分工協作,確保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2.分級分區、注重成效。根據大氣污染情況建立不同級別的污染等級及相應的應急措施,劃分不同的預警與應急響應分區,確保應急措施的有效性,優化應急預警與響應流程,提高時效性。

3.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建立健全大氣污染預報預警應急體系,對潛在污染做到"早預報、早報告、早處置",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工作。

(四)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分級。

按照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的分級方法,結合深圳市空氣質量狀況,將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分為三級,具體分級為:

Ⅲ級預警:當出現大氣污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一個或多個區域空氣質量指數(AQI)在101-200範圍,即空氣質量達到輕度污染或中度污染時,啟動Ⅲ級預警。

Ⅱ級預警與應急響應:當出現大氣污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一個或多個區域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範圍,即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時,啟動Ⅱ級預警與應急響應。

I級預警與應急響應:當出現大氣污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一個或多個區域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300,即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時,啟動I級預警與應急響應。

(五)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分區。

1.預警與應急響應分區。

根據本市各區空氣質量狀況及污染源分佈情況,將本市劃分為2個預警與應急響應分區,按照不同分區的空氣質量預報情況,啟動不同的應急措施。具體分區為:

西部區:包括南山區、寶安區、光明新區、龍華新區等4個區(新區);

中東部區:包括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龍崗區、坪山新區、大鵬新區等6個區(新區)。

2.分區執行要求。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機動車限行強制性措施全市執行;其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按分區執行原則,依據預警與應急響應等級分區實施。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由市人居環境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經貿信息委、財政委、規劃國土委、人居環境委、交通運輸委、衞生計生委、教育局、監察局、住房建設局、市場監管局、水務局、城管局、氣象局、建築工務署、公安交警局、新聞辦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同志組成。

(二)工作機構。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人居環境委,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確定預警與應急響應等級,督查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預警與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內設監測預警工作組、專家會商工作組、新聞宣傳工作組、檢查督導工作組、後勤保障工作組,各工作組由市人居環境委負責組建。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本轄區的應急措施實施方案,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並在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時組織實施。

(三)應急專家組。

為了保證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決策的科學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大氣污染應急專家庫,組成大氣污染應急專家組,建立專家會商機制。專家會商採取現場會商與視頻會商結合的方式進行。依據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的分級,專家會商劃分為三個層次:當需啟動或解除大氣污染Ⅲ級預警時,由會商工作組內專業人員會商形成結論;當需啟動或解除大氣污染Ⅱ級預警與應急響應時,至少需3位本地專家參加會商;當需啟動或解除大氣污染I級預警與應急響應時,至少需3位本地專家和2位外地專家參加會商。

三、運行機制

(一)預警與應急響應機制。

1.預警應急信息分析及專家會商。

監測預警工作組根據實時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結合市氣象局對未來24小時天氣形勢研判,預測未來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可能達到100以上,由專家會商工作組組織專家會商,分析是否啟動預警與應急響應,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嚮應急指揮部報送會商結論和應急啟動建議。

本市未達到相應級別,但由於珠三角區域應急聯動需要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報送應急啟動建議。

2.應急啟動決策。

大氣污染Ⅲ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並及時發佈健康提示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大氣污染Ⅱ級預警與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部審議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並在12小時內將污染情況上報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大氣污染I級預警與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部審議並將相關文件報送市長決定啟動,並在12小時內將污染情況上報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預警應急信息發佈。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預警與應急響應等級,通過深圳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及網絡、電視、廣播、報紙、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預警應急信息。

市人居環境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委、公安交警局配合,聯合發佈機動車限行公告,並且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紙等多種媒體加強宣傳。

市經貿信息委負責為預警應急措施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

4.應急措施實施。

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響應通知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各自職責落實本預案規定的各項應急措施,並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落實情況。檢查督導工作組應及時組織對各單位應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5.預警與應急響應解除。

監測預警工作組根據實時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結合市氣象局對未來24小時天氣形勢研判,預測未來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回落至100以下且環境空氣質量將明顯好轉時,由專家會商工作組組織專家會商,形成終止應急措施的建議,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報應急指揮部。

大氣污染Ⅲ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解除。大氣污染Ⅱ級預警與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部審議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解除。大氣污染I級預警與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部審議並報經市長同意後解除。

(二)大氣污染應急措施。

根據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響應級別分3個級別採取相應的污染應急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原則上由低到高逐級啟動,在特殊時期及突發情況下,按相應程序可越級啟動應急措施。

1.大氣污染Ⅲ級預警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等易感人羣應當留在室內,減少户外運動(市新聞辦負責)。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建議性減排措施包括: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市交通運輸委、新聞辦負責)。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市規劃國土委、交通運輸委、住房建設局、水務局、建築工務署、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新聞辦配合)。加大道路灑水降塵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市城管局、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2.大氣污染Ⅱ級預警與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等易感人羣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户外運動;建議中國小停止户外運動;一般人羣應減少户外活動(市教育局、新聞辦負責)。

(2)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大氣污染達到Ⅱ級預警時,採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的鍋爐未安裝在線監控設施並與環保部門聯網的,責令停用(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全天24小時在全市範圍對柴油車實行單雙號限行,對其他機動車(電動車除外)採取按當天日期對應的車牌尾號(車牌號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限行。但以下車輛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環衞車、應急指揮車和解放軍、武警部隊車輛;按規定線路行駛的城市公共汽車和疏港物流車輛;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載客汽車;行經本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且不行經本市行政區域其他道路的過境車輛(市人居環境委、交通運輸委、公安交警局負責)。

除重大工程項目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餘泥渣土建築垃圾清運等施工作業(市規劃國土委、交通運輸委、住房建設局、水務局、建築工務署、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每日對工地周邊及揚塵污染嚴重道路增加灑水降塵作業2次(市城管局、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加強巡查執法力度,禁止露天燒烤等無油煙淨化設施的污染行為(市城管局、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使用油性塗料、膠合劑、有機溶劑等進行生產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未規範有機廢氣排污口或無後處理設施的,停產或停業(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3.大氣污染I級預警與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等易感人羣應當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中國小和幼兒園停課;一般人羣應避免户外活動;停止露天體育比賽活動(市教育局、新聞辦負責)。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市交通運輸委、新聞辦負責)。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市新聞辦負責)。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市新聞辦負責)。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市交通運輸委、住房建設局、水務局、建築工務署、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新聞辦配合)。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市市場監督局負責,市新聞辦配合)。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排放(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新聞辦配合)。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在大氣污染達到I級預警時,實施更加嚴格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責令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柴油等污染燃料的鍋爐停用(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全天24小時在全市範圍對柴油車實施禁行,對其他機動車(電動車除外)採取單雙號限行。但以下車輛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應急指揮車和解放軍、武警部隊車輛;按規定線路行駛的城市公共汽車和疏港物流車輛;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載客汽車(市人居環境委、交通運輸委、公安交警局負責)。

全市建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餘泥渣土建築垃圾清運等施工作業(市規劃國土委、交通運輸委、住房建設局、水務局、建築工務署、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每日增加灑水降塵作業2次以上。加強巡查執法力度,禁止露天燒烤等無油煙淨化設施的污染行為(市城管局、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使用油性塗料、膠合劑、有機溶劑等進行生產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停產或停業(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油漆噴塗和粉刷作業(市交通運輸委、住房建設局、水務局、建築工務署、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預警應急體系建設。

完善空氣質量預報系統建設,提高預報結果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確保滿足預警應急的要求。加強大氣污染預警應急基礎平台建設,實現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及天氣形勢預報信息資源共享,為政府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資料。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依託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大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市民對降低大氣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改善的認識,引導社會各界自覺採取污染減排措施,共同承擔防治大氣污染的社會責任。同時,確保大氣污染預警應急信息有效傳達,提醒市民採取適當的健康防護措施。

(三)加強執法監督。

市人居環境委、城管局、公安交警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加強對違法排污的執法力度,切實落實應急預案的減排措施。

市公安交警局加強冒黑煙車執法,在啟動Ⅱ級預警與應急響應時,機動車尾氣路檢組數量增加到10個;啟動I級預警與應急響應時,機動車尾氣路檢組數量增加到20個。

(四)落實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對大氣污染應急工作所需資金予以保障。

(五)開展應急演練。

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以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應急演練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方案,經應急指揮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六)加強應急培訓。

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定期組織開展大氣污染應急隊伍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大氣污染應急預報、監測、處置等專門人才。應急培訓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

(七)加強監督考核。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監督考核各相關單位對本預案規定職責的落實情況。在應急行動期間加大對各類應急行動措施執行力度的巡查,確保措施有效落實,對未落實措施要求或措施執行不力的,由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問責。

(八)強化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職責。

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應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落實本預案啟動時轄區內工業企業污染減排措施,並配合做好轄區內揚塵污染控制及機動車停駛工作。

(九)落實區域預警與應急響應措施。

按照《珠江三角洲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深莞惠大氣污染防治區域合作協議》等文件要求,認真落實發生區域重污染天氣時的預警與應急響應措施。

五、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結合實施情況不定期修訂。本預案由市人居環境委負責解釋。

污染應急預案 篇9

按照《xx縣環保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的緊急通知》精神,為有效防範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確保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發生在本公司以內及其周邊的污染物排放,交通運輸和貯存過程中等因素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時,啟用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公司特成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李斌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李興勇擔任、組員由各部門領導組成。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加環境污染事故的排險、減害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處置、具體做出排險減害(救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報告制度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並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作出適當的認定

(1)凡屬輕微環境染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補漏,及時清理污染源;

(2)凡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除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外,應立即向縣應急辦及縣相應主管部門報告。

四、本預案的實施

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或即將使環境遭到嚴重破壞,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受到或即將受到嚴重危害,財產受到嚴重損失,可能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時,實施本應急處理預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發報告後,立即組織小組成員及相關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同時報告縣應急辦及相應主管部門。

2、事故第一時間內除組織搶救外,應如實報告縣應急辦及相應主管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危害程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污染源的處理。

3、對有可能污染的地方進行全面的檢查,防患於未然。

4、對發生有毒物質可能危及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做好防範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人員撤離。

5、查明原因後,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及當事人共同擬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措施確定後,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7、危險或危害物排除後,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掃尾工作。

污染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衞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衞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衞生和環境衞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繫,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衞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②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衞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衞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衞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衞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衞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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