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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精選17篇)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精選17篇)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

為切實保障廣大學生的用水安全,促進社會穩定,根據《邵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精選17篇)

一、組織指揮

學校成立管道直飲水突發事件應急防範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委員、副校長王剛任組長,總務處、學工處、保衞處、後勤服務中心、醫院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管道直飲水突發事件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後勤服務中心。後勤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彙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具體抓好預案落實。

二、預測預警

應急小組隨時掌握管道直飲水供應公司所管理的直飲水系統水質、水源、管網等動態信息,實行24小時監控,遇有影響危及直飲水安全供水的情況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三、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供水的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儘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並及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和邵陽市有關部門報告。

一旦發生突發性羣體的事件,影響學生直飲水供水安全,應急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相關領導,以便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和相應事項的應急預案。

預案啟動時,客户服務應立即利用各種渠道通知學生停止供應直飲水,並保護好第一現場,同時告知學生採取適當防範措施,並採取有力手段恢復水質。造成直飲水中毒等嚴重事件的,要儘快搶救學生,並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日常工作要按照以下預案執行:

(一)供水水質防範應急預案

1、供水水質防範範圍:學校李子園和七裏坪校區。

2、供水水質防範的措施

(1)每天對水源水質以及、產品水進行常規分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嚮應急防範領導小組彙報。

(2)水質發生變化,對源水、產品水進行檢測,每隔十分鐘檢測一次,同時嚮應急防範領導小組彙報。

(3)如果水源污染影響供水,將採取以下步驟處理:根據檢測的水源水質數據,如預處理及深度處理解決不了問題,經應急小組同意後,採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發現水質變化,領導小組成員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情況,保持信息暢通;總值班電話:

(二)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1、供水管網搶修範圍:直飲水供回水管網。

2、供水管網搶修設備:熱熔器、電纜線、水泵足夠的應急管道配件、器材,並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供水管網搶修時限:管道白天10小時以內,夜晚20小時以內。

4、供水管網消毒殺菌處理:管道搶修完成後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並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後,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三)設備搶修應急預案

1、設備搶修範圍:制水設備、供水設備、殺菌設備

2、設備搶修器材:備用供水泵、制水主機高壓泵備用件、測試儀表、O3發生器用紫外線燈管、安定器。

3、設備搶修時限:白天24小時以內,夜晚36小時以內。

4、設備搶修後消毒處理:設備搶修完成後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並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後,開閥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六、監督管理

從實戰角度出發,普及防突發減突發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經濟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七、附則

1、本預案由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制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學校應急防範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切實保證人民羣眾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鎮、村居民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

組長:蘇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副組長:羅亮富副鎮長

韋文勇文圩水利站站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協調供水水廠與上級各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根據縣水務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上報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供水水廠負責人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3、加強公司供管水人員衞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4、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水質定期監測、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5、配備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

1、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隱。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居民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建設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3

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一些地區水環境質量差、水生態受損重、環境隱患多等問題十分突出,影響和損害羣眾健康,不利於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國家水安全,20__ 年 4 月國務院發佈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行動計劃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嚴格環境執法監管的等各項要求, 《水十條》提出了取締 “十小”企業,整治 “十大”行業、治理工業集聚區污染、“紅黃牌”管理超標企業、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限批等238 項強有力的硬措施。企業需要針對 《水十條》 的具體措施分析現狀,尋找差距,改善現場的管理水平,特別是目前管理不規範、尚未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如果不能改善現狀可能就會面臨無法生存的嚴重後果,因此規範企業水污染防治管理,確保污水達標排放行為成為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筆者從企業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存在的典型問題着手進行調查分析並對解決方案進行探討,提出了相應的對策措施。

1 企業在水污染防治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典型問題

(1) 污水收集系統不完善,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徹底,部分企業廠區實施了清污分流和分質分治不到位,生活污水某些企業還未收集處理。清下水 CODCr濃度高於規定且不做監測,清下水緊急切斷閥未建或不規範。管線佈置不合理,工藝廢水管線採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設的比例不高,污水溝污水井還比比皆是,車間集水池高低濃度分開的不多,初級雨水收集的硬件和切換的管理制度基本未形成。廢水管道和易污染區域不能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跑冒滴漏時有發生 .

(2) 污水處理工藝不適宜。在污染處理設施設計時,只考慮常規污染因子,未考慮行業特徵污染物,如某化工企業原料使用中含有磷元素,但污水處理工藝只針對 COD 的去除處理。

處理能力與生產能力不匹配。不少企業隨着企業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污染物產生量日益增加,但污染處理設施還是當初建設時的規模,只能減少處理停留時間,導致處理效果受影響,還有另外一種是大馬拉小車的能力過剩情況也同樣存在,特別是近年來許多企業節能減排效果不錯,污水排放量大大減少,部分企業實際污水處理量已遠遠小於原有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能力,這種情況也會同樣影響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也造成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不經濟。

(3) 治理設施運行過程管理不到位,污水處理環保設施操作規程沒明確控制參數,不便於操作;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按操作規程實施; 污水處理環保設施運行台賬記錄不全或無記錄; 對於環保設施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潛在情況沒有響應機制。

2 水污染管理工作典型問題的解決方案

針對以上提出的典型問題,結合相關的管理要求,企業可以採取如下措施解決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問題:

2. 1 對現狀進行調查,確認收集系統的充分性

首先對現有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對原有企業生產區域廠區排水系統進行調查,包括區域內所有廢水排放點位、去向以及各個排放口排放污水的污染因子、污水量,對調查結果進行彙總、整理以及統計,形成企業污水管網布置現狀圖及表。確認所有廢水是否已全部納入收集範圍,重點排查除工藝廢水以外的其他廢水的收集情況,如生產場所的各種清洗廢水、實驗室及檢測場所排放的廢水,輔助工程及公用工程排放的各種廢水、含污染的初期雨水以及事故或緊急情況下排放的廢水等。

其次確認是否根據不同的處理要求對污染物進行分類收集。如電鍍行業的重金屬廢水和其他工業廢水是否分類收集,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提出改造方案,完善廢水收集系統,提高廠區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水平,改造應該滿足如下要求:

(1) 嚴格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初期雨水全部進入廢水收集系統,間接冷卻水必須全部進入水循環系統,實行回用。企業廠區內食堂、浴室、廁所等生活污水和實驗室廢水全部截污進入污水處理系統。

(2) 污水分質收集,如皮草行業含鉻廢水應與製革綜合廢水分流處理,鉻鞣、復鞣等工段產生的含鉻廢水須由專用含鉻廢水收集管道單獨收集,且轉鼓與鉻水專用管道應直接連接,轉鼓四周應採取防止鉻水混入其它廢水溝槽的措施,嚴防混入綜合廢水; 化工類企業影響污水處理效果的重金屬、高氨氮、高磷、高鹽份、高毒害 (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熱、高濃度難降解廢水應設單獨的污水收集系統。

(3) 規範建設雨水排放口。一個生產廠區只准設一個雨水排放口,清理封堵廢棄排放口和管道。最終排放口與外部水體間安裝切斷設施,並配套建設足夠容積的應急池和應急泵。

(4) 為了有效防止污水 “跑冒滴漏”,污水輸送實行管道化,化工工藝廢水管線應採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設,企業廠區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統等各類污水管線設置清晰,管道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易污染區地面應進行防滲處理,罐區和廢物收集場所的地面應作硬化、防滲處理,四周建圍堰並宜採取防雨措施,(5) 污水總排口按規範設計,安裝必要的在線監測設施。

(6) 設置標準的廢水和清下水排放口,設置檢查井,便於觀察採樣。

2. 2 對治理設施進行評審,確認水染污治理設施的適宜性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時機對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的適宜性進行評審,並尋找改進的機會。評審時機通常可以選擇在企業新、改、擴建項目實施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可能引起水污染物產生量和產生濃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以及國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發生變化引起時。若無相關變化,宜每年進行評審比較合適。評審的內容可以包括如下方面:

(1) 污染處理工藝或設施的適宜性: 首先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的處理工藝進行分析,確認在該工藝條件下能有效去除的污染物種類; 其次,彙總進入該處理設施的污染物類別,與前面的結果進行分析比較,得出現有處理工藝是否能有效去除進入該系統的`所有污染物。目前部分企業工藝的不適宜是由於前期的排水分質不清導致後續所有的污水進入一個處理系統,如高鹽份、高濃度的污水沒有預處理,進入生化處理系統影響生化處理效果; 除了考慮前面所述的污水分質收集要求外,同時要關注目前高鹽分污水處理、高濃度污水處理、除磷等污水工藝已相對成熟,相關企業應結合公司污水水質情況作相應工藝的引進。

(2) 污染治理設施處理能力的適宜性: 統計企業在滿負荷生產條件下排放的所有廢水種類和數量,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能力相比較,評審治理設施整體處理能力是否與生產能力相匹配,污染設施是否存在超負載運轉的情況,或者存在能力過剩情況,這兩種情況都會影響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企業應根據排污量的變化及時對廢水治理設施進行評估並確認改造調整的需求。

(3) 根據評審的結果並結合相關要求以及當前的新技術等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完善、改進,如 《水十條》提出:“20__ 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採取其他低污染製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幹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製藥 (抗生素、維生素) 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製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相關行業在水污染設施適宜性評審的過程應考慮這些相關要求並予以實施。

2. 3 規範並加強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管理

(1) 制定可操作的污水處理設施操作規程並予以完善,操作規程應明確開車、正常運行以及停車等各個過程的操作程序及要求,明確各個控制點的控制參數,並提出異常情況的防範要求以及應對措施。

(2) 污水治理設施的管理人員以及操作人員應經過必要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污水治理的基本概念及原理、污水站的運行操作要求以及污水達標排放的重要性。

(3) 建立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台帳,明確相關控制參數或是控制步驟的記錄要求並予以記錄,記錄應真實反映運行狀況。

(4) 操作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控制相關參數,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管理人員應該加強監督管理。

(5) 嚴格設備管理制度,做好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轉。

3 結 語

企業應將水污染防治列入企業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之一,對現有的污水收集系統、污水治理設施等進行定期對現有的污水水污染治理系統進行排查評審,對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進行自己檢查,規範並加強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確保污水達標排放,為改善水環境盡到企業應盡的責任。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4

一、校園直飲水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師生的用水安全,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穩定,並根據《上海市中國小校校園直飲水工程建設和維護基本要求》的要求,我校根據自身實際,制定了《校園直飲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使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得到及時、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理,切實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校園直飲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具體內容:

1、組織指揮

學校針對該預案,成立專門的《校園直飲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防範小組,統一負責校園直飲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1)應急防範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陳奕(校長)

副組長:婁斐、谷偉先

成員:李軼青、童思勤、陳玫、王晴豔、張豔萍、劉雲飛

(2)應急防範小組成員各自職責如下:

組長:負責整個小組的組織、指揮、協調和管理,並在具體的突發事件中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協調小組內的各個成員,並負責與校方和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溝通,按預案進行實施。

副組長:接收組長的指揮和管理,在接到通知之後,負責組織各自部門的人員做出實質性的反應。

成員:向副組長直接負責,實施具體方案,並對處理結果和過程進行彙報。

2、預測預警

應急小組成員隨時收集並掌握學校直飲水系統水質、水源、設備運行等動態信息,遇有影響危及直飲水系統安全供水的情況及時進行報告。

應急小組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情況,保持信息暢通

3、響應和處置

一旦發生影響、危及供水、飲水安全的`事件,應急小組儘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領導,以便立即啟動相應事項的應急預案,告知校方採取適當措施,並在2小時內到現場響應各類事件。

三、原水源污染應急預案

1、學校停止所有機器的供水。

2、維保人員抵達現場,並協助學校對原水源及直飲機出水水質進行檢測。

3、及時協助校方提供合格的飲用水為師生現場飲用。

4、原水源檢測合格後,重啟直飲水設備,更換被污染的濾芯。再次檢測直飲水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供師生飲用。

四、水質檢測不合格應急預案

1、學校立即關閉該供水設備。

2、學校人員抵達現場,並協助學校指示學生分流到就近其他的飲水處進行飲水。

3、維保人員對機器設備進行檢查,找出污染原因進行整改。

4、整改後對機器水質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供師生飲用。

5、維保單位及時協助校方提供該區域師生飲水供給。

提供合格的瓶裝飲用水供師生飲用,每人每天1000ML。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5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許立豪

副組長:常明

成員:陳建軍、孫立奇、孫青忠、柳振亭、王曉琨、劉向波、

姜軍偉、胡志勇、各班主任

二、生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學校學生生活純淨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對學校純淨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3、純淨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純淨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純淨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純淨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後,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市教育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純淨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5、由陳建軍主任聯繫純淨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領導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6

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機制,對於提高學校預防和處置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能力,全面明確、履行各級職能,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構建穩定、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1.學校發生飲水突發污染事件時應做好登記,上報學校領導,並同時向區公共衞生監督管理所和教育局報告,電話報告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班級、發病人數、主要症狀。

2.學校發生飲水突發污染事件時,應啟動應急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調動人員共同處置:

(1)校長統一安排、指揮調控;

(2)總務處負責立即保護好現場和關閉水總閥門,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的`飲水。

(3)食堂管理員負責保存飲水的保温桶、灌水用的水壺、燒水的鍋爐、洗刷用具、消毒的藥品。

(4)衞生員老師、班主任以及老師們一起保護好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並及時送患者去醫院治療。

3.供水員等有關人員調查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4.學校派人做好家長與學生、教工與家屬的安撫工作。

5.學校應配合區公共衞生監督管理所做好調查,提供患者的信息(學生包括年級、班級、發病時間、症狀以及恢復情況等),協助公共衞生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做好必要的採樣工作。

6.嚴格按照專業人員的建議和要求做好預防飲水污染的措施

具體包括:(1)嚴格執行檢查制度(2)加強日常衞生工作(3)加強消毒工作(4)加強健康宣教(5)暫停集體性活動等。

7.每日向區公共衞生監督管理所報告老病例的恢復情況,以及新發病例情況,並做好記錄。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7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__〕708號)和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要求,南京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南京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

《南京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排污口整治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碧水保衞戰的“牛鼻子”,以“政府牽頭、部門協同、屬地推進”為工作原則,統籌長江入河排污口的系統整治、工程治理和規範管理。

找準整治“航向標”

根據省委省政府召開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現場推進會要求,當前應立即轉入排污口整治階段,按照3年全面完成整治的總體目標,全力加速推進、重點難點攻堅、精準分類整治,達到消除環境隱患、實現長效管理的目的。《方案》指明長江入河排污口系統整治的工作方向,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劃定工作目標:20__年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樹立標誌牌,完成30%以上排污口整治任務;20__年全面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20__年建立比較完善的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二是確定整治標準和要求,以各類排污口的水質達標排放為整治標準,明確了排污口分類整治的工作方向。

夯實責任“壓艙石”

根據屬地負責、分工協作的基本原則,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實行“政府牽頭、部門協同、屬地落實”的工作機制。方案提出由屬地政府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工業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等有明確排污責任主體的按“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由排污單位負責整治,其他無明確責任主體的由屬地政府負責整治,各主管部門充分發揮行業政策、技術和資金優勢,負責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整治,確保整治成效。

理清規劃“思路線”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面廣、量大、既是貫穿源頭、過程和末端的“細活”,更是專業性很強的`“技術活”。為實現入河排污口整治“一年打基礎、三年見成效、五年大變樣”,需要持續推進和做好六項重點工作,通過排口監測、方案制定、立行立改、全面施治、示範引領和淨水清岸,做到排污口整治的水陸統籌、系統規劃和科學施治。通過對各分類排污口採取取締、整治和規範類措施的細化表述,闡明排污口分類整治的基本方法路徑,相對統一和規範排污口分類整治措施要求,有利於各責任主體參考、對標,精準施治。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是實施長江大保護的具體行動,是化解突出水環境問題、提升水環境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效手段。《方案》的出台將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初步分為“整治啟動”、“整治實施”和“總結提升”三個階段,對每個階段的重點任務、時間節點、調度內容進行了明確,確保屬地政府能將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作為極端重要的常態化工作抓緊抓好。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8

隨着城市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 水資源短缺和水環境污染越來越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 目前,北京市河道和水庫或常年乾涸斷流或有水但水質超標。

温榆河位於北京市東北部, 發源於北京市昌平區軍都山麓。 作為五大水系中唯一一條發源於北京且常年有水的河流, 是北京市重要的綠色生態走廊和綠色屏障, 其流域所處地理位置在北京市整體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而其水環境狀況對整個北運河流域的水資源可持續發展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1]. 自昌平沙河閘至通州區北關攔河閘, 温榆河全長 47.4 km, 是北運河的上游。 温榆河上游有東沙河、 北沙河及南沙河等 3 條支流匯合進入沙河水庫; 自沙河水庫以下又有藺溝河、 清河、 龍道河、 壩河以及小中河匯入。 其中,東沙河、 北沙河和南沙河處於昌平區境內, 南沙河為海淀來水[2].

温榆河昌平段幹流長度 11.35 km, 從沙河閘至魯疃閘, 是昌平區內主要河流, 境內流域面積佔昌平區總面積的 92%, 因此, 昌平區內的水環境現狀基本可以代表温榆河昌平段的水環境現狀。 昌平區現有山區溝道 16 條、 平原河道 28 條, 平原河道總長 228 km,其中常年無水河道 146 km、 有水河道 82 km. 區內現建有 2 座中型水庫、 3 座小Ⅰ型水庫、 5 座小Ⅱ型水庫以及 65 座塘壩截留工程和 17 座閘壩水利工程[3].

1 污染情況調研

1.1 污染總體情況

20__ 年對昌平區 98 個排污口進行現場調研, 發現56 個屬於雨水排放口並達標排放, 42 個排污口存在污水直排現象, 日污水排放總量約 6.96 萬 m3/d, 根據污水排放的一般情況, 結合昌平區的現狀和點源污水的水質特徵, 將污染源分為生活污水排放源、 企業/畜禽養殖業污水排放源、 混合污水(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或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排放源; 根據點源的排放形式可以分為暗涵/管排放、 明渠排放。

根據上述分類方法, 對上述 42 個排污口進行分類, 發現水質為混合污水的有 26 個、 生活污水 13 個及企業污水 3 個; 而排放形式中, 暗涵/管排放的有30個, 其餘為明渠排放。

從污水排放量上來看, 生活污水排放量 1.63 萬 m3/d,佔總排放量的 23%; 企業污水排放量 0.12 萬 m3/d, 佔總排放量 2%; 混合污水排放量 5.21 萬 m3/d, 佔總排放量的75%. 從不同排放方式的污水排放量上來看, 暗涵/管污水排放量 2.69 萬 m3/d, 佔總排放量的 39%; 明渠污水排放量4.27 萬 m3/d, 佔總排放量的 61%. 雖然排污口數量上以暗涵/管方式排放為主, 但在排污量上以明渠排放為主, 明渠污水排放量約為暗涵/管排放量的 1.6 倍。 如圖1所示。對 42 個排污口的排污量、 化學需氧量 (CODCr)和氨氮(NH3-N)進 行分析(詳情見圖 2~圖 4), 發現排污口的入河污染負荷與水量和污染物濃度均相關, 個別存在例外, 如十一排乾的 CODCr濃度在所有排污口中並不是比較高的, 比均值還略低一些, 但由於其污水量大, 所以它的 CODCr入河量明顯高於其他排污口。

馬坊村西排污口的 CODCr含量最高, 但由於其排污量很小, 所以它的 CODCr入河量並不高。 同理, 腸衣廠排口的 NH3-N 含量是十一排乾的 7 倍, 但因為排污量較低, 所以 NH3-N 入河量相比十一排幹反而低了很多,十一排乾的 NH3-N 入河量則明顯高於其他排污口。

觀察圖 2~圖 4 中各排污口的 CODCr和 NH3-N 入河污染負荷量並排序, 發現各排污口 CODCr和 NH3-N 入河量的排序大部分一致, 個別排污口差別較大, 如腸衣廠排口, CODCr入河量排序 13, 而 NH3-N 入河量排序 3. 這是因為腸衣廠為食品加工行業, 其所排污水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徵, 故 NH3-N 含量高。 其他有類似情況的排污口還有孟祖河和馬坊村西排污口。對於河流和水庫的水環境狀況, 根據長期監 測資料, 昌平區內東沙河、 北沙河、 南沙河與温榆河等主要水體水質常年為 GB3838-20__ 《 地 表 水 環 境 質 量 標準》劣Ⅴ類, 不滿足水體功能要求, 桃峪口水庫更是多年無水。 根據《北京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試行)》(京政辦發 [20__]57 號), 土溝橋斷面為温榆河出昌平區的出境考核斷面, CODCr和NH3-N 應 分別滿足 CODCr≤40 mg/L、 NH3-N ≤8 mg/L的標準。 但是根據温榆河監測 斷 面 的 水 質 監 測 資 料 ,CODCr和 NH3-N 不滿足Ⅳ類水體功能要求, 尤其 NH3-N超標嚴重, 見圖 5.

1.2 污水治理情況

截 至 20__ 年 6 月 底 ,昌平區已建成 7 座城鎮集中污水處理廠, 其中: 百善再生水廠、 馬池口再生水廠尚未運行, 未來科技城再生水廠 20__ 年 6 月底開始試運行。 已建成污水廠的污水處理規模合計 24.0 萬 m3/d ; 除去 2 座未運行的污水廠 ,其餘污水廠的污水處理規模合計 19.5 萬 m3/d. 而已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中, 除未來科技城和馬池口再生水廠出水主要指標 CODCr、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總磷(TP)和 NH3-N 滿 足北京市 DB11/890-20__ 《城 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B 級標準(簡稱新地標 B標準)外, 其餘 5 座污水廠均不滿足此標準。

自 20__ 年開始, 昌平區對上述 42 個排污口分別進行了治理。 通過截污工程完成 11 個排污口的治理,共治理污水 3.14 萬 m3/d; 對 12 個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排污口, 已通過加強監管保證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治理污水 0.75 萬 m3/d. 20__ 年昌平區水務局申報了《温榆河排污口綜合治理工程》《鄭各莊污水處理站二期工程》等工程項目, 對剩餘的 19 個排污口進行治理,目前工程正在進行當中。 綜合比較排污口治理工程和排乾渠水質改善工程, 排污口治理工程出水水質能夠滿足新地標 B 標準, 排乾渠水質改善工程出水水質能夠滿足 GB18918-20__《城鎮污水排放標準》一級 B 標準,排污口治理工程出水水質好, 而單方水工程費用也相對要高。

2 問題分析

通過對昌平境內温榆河污染情況和河庫水環境狀況的調查和分析, 認為昌平區內污染狀況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混合污水為主要排放源, 佔總排放量的 75%.因混合污水是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或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形成, 若混合污水為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 會給常規污水處理廠帶來困難; 若混合污水為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 會造成污水處理衝擊負荷變化,同時也會降低污水的可生化性。

(2)明渠為主要排放方式, 環境隱患大。 明渠排放具有排放量大、 流程長、 易彙集沿程污水以及造價便宜等特點, 成為城市排水系統不發達時的選擇; 但是, 其開放式的結構使污水處於外露狀態, 導致臭味散發、 易堵塞淤積發臭, 影響表面土地使用功能, 並易造成安全問題; 因此, 明渠排放方式已不適宜城市污水排放。

(3)污水處理廠出水相對 GB3838-20__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仍有較大差距, 排放入河將成為一個新的污染源。

(4) 未治理排污口的污水直接入河, 導致河流直接受到污染。 排污口的污水未經治理, 也未經截污或者排污管道進入污水處理廠, 勢必造成收納河道的`污染。

3 解決措施

3.1 控源為先

未經治理的排污口和出水不達標的污水處理廠都是水污染源, 治污第一步是控制污染源, 而污水直排也是河道污染的主要點源之一。 在已有治理經驗和治理工程的基礎上, 繼續控制污水直排, 實現污水零入河。 排污口治理應綜合考慮環境效益、 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綜合考慮污染物去除量、 單位投資及運行費用等經濟效益因素, 同時還需要考慮水質情況、排放方式、 處理設施的臨時性和有效性等因素。 因排污口入河污染負荷與水量和污染物濃度都相關,因此, 在入河排污口治理時, 應根據入河污染負荷高低安排治理時序, 而不是單一根據水量或濃度;同時, 還應根據主要污染物種類安排適宜治理工藝進行鍼對性治理。

控制污水直排後, 企業、 生活污水接入污水處理廠, 提高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的處理能力和處理效果是當務之急。 在考慮昌平區未來人口和社會發展的同時, 適當進行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 根據來水的特點選擇適宜的處理工藝, 同時建設完備配套污水管網工程。

3.2 改製為要

GB 50318-20__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範》中規定[4],新建城市、 擴建新區、 新開發區或舊城改造地區的排水系統應採用分流制。 在有條件的城市可採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統。 由此可見, 合流制排水系統早已不適用於城市的污水排放。 昌平境內 42 個排污口中,合流制產生的混合污水佔到總排污量的 75%, 勢必造成諸多隱患。 在治理污水的同時, 應當同步建設、 改造現有排水系統, 需要雨、 污 2 套排水系統。 分流後的污水直接進污水處理廠, 雨水排入天然水系、 滲坑或經雨水工程加以循環利用。 條件允許情況下應截流初期雨水, 使得受污染的初期雨水進入污水處理廠。

3.3 加大處理

控制污染源之後, 需要對部分水質不達標河湖水體進行治理, 因温榆河昌平段水體污染不僅影響本區水生態環境, 更會成為下游河湖的污染源。 而河湖水體水量大, 河道周邊可用空間有限, 河湖水體治理技術的選擇也要考慮處理規模、 處理效果及佔地等多種因素。 結合生態清潔小流域的建設, 堅持“ 預防為主 、 全面規劃 、 綜合防範 、 因地制宜 、 加強管護、注重效益”的原則[5], 對 温榆河昌平段水環境 、 水生態進行生態修復和生態治理, 切實保護昌平區內的生態環境。

3.4 健全機制

(1)根據水生態環境治理技術, 結合昌平區內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研究有效、 可行的水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的管理技術, 避免以往存在的重建設輕運行的現象;(2)需完善污水管理機構設置, 加強人員配置; (3)可參考中心城區污水處理運營模式, 加強排水設施養護與管理, 因地制宜確定區中心和農村排水行業的運營方式; (4)強化排水監管行為, 適當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 研究制定管網運行、 維護、 管理考核機制, 可有效加強對污水處理廠日常運行的管理和管網運行狀況的監測。

4 結束語

温榆河流域昌平段佔昌平區總面積的 92 %, 是昌平區水生態環境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是昌平區的母親河。 加強對昌平區水污染現狀的調查, 找到污染的成因並針對性治理, 對恢復母親河水生態環境意義重大。 對昌平區內水生態環境現狀的調研和問題的解決, 還需要更多的研究探索, 需要針對性地開展深入的理論研究並實踐應用, 才能更加有效地恢復水生態環境, 更加長久保證處理效果, 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 鬱達偉 ,於 淼 ,魏源送,等。 1980-20__ 年 温榆河的水環境質量失控演變特徵[J].環境科學學報,20__,32(11):2803-2813.

[2] 劉明宇 ,華 珞。 温 榆河水環境容量分析[J].首都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__, 29(3):80-82.

[3] 北京市昌平區水務局,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北 京市昌平區“十二五”水務發展規劃[R].20__.

[4] GB 50318-20__,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範[S].

[5] 鄭凡東 ,孟慶義 ,王培京,等。北京市温榆河水環境現狀及治理對策研究[J]. 北京水務,20__(5):5-8.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我州長江入河排污口規範整治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__〕708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北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參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賬模板的通知》(鄂環辦〔20__〕91號)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經過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漏補缺,到20__年底前建立起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對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州781個長江入河排污口中尚未整治到位的573個排污口,各有關縣市和部門按照前期監測分類、已經明確的責任主體和主管部門,針對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逐個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全力持續推進整治。通過實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進水質持續改善,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恩施州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單由州生態環境局另行下發,並實行動態管理。

(一)取締4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1個,溝渠、河港(湧)、排乾等2個。

(二)工程整治76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74個,工業排污口1個,其他排口1個。

(三)長效監管493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214個,港口碼頭排污口5個,工業排污口3個,溝渠、河港(湧)、排乾等165個,其他排口11個,待核定非排口94個。

三、主要措施

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要求,分類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於區域內、暫時難以拆除且對環境影響不大的.排污口,制定序時推進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經整治已無污水排出且不具備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時拆除或封堵。

(二)清理合並一批。加快推進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對於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範圍內存在的各類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夠被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效處理的,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並,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暫不具備納管條件的應採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工業企業儘量佈局在工業園區,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原則上清理合並,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收集處理,暫不具備入園條件的工業企業原則上只保留一個排污口,對於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確有必要設置兩個及以上排污口的,報州生態環境局審批。

(三)規範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於明晰責任、維護管理、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範化整治。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全面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確保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多個排污單位確需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監測計量設施,分清各自責任,並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佈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設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並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動是《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有關縣市政府是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優化工作專班,細化職責分工,制定詳實的實施方案,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要強化調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銷號制度,實行完成一個、公示一個、銷號一個。

(二)多措並舉整治。一是標本兼治、穩紮穩打,對涉及羣眾日常生活或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採取審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等行為;二是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與“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工作和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推動多方共贏;三是嚴格質量、務求實效,把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羣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的標準,確保整治取得紮實成效。

(三)明確部門分工。州生態環境局統籌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負責指導和督辦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口整治工作;州住建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鎮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州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港口碼頭排污口整治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溝渠、河港(湧)、排乾等的整治工作;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農業農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縣市對口部門比照履行本轄區各自職責。

(四)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縣市要積極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員、資金等方面投入,將整治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州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採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強化信息公開。州、縣兩級要廣泛利用各類媒體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行宣傳,並在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台及時公開整治進展情況。各有關縣市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各排污單位應通過標誌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0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學校學生生活用水採用市政供水,飲用水學生採用各樓層直飲機供水,飲用水設備統一由區教體局招投標採購。

2.由設備供貨商專人負責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每學期定期開展對學校飲水機相關設施必要的保養和維護,定期更換濾芯等耗材,並統一做好記錄。

3.學校每天由保潔員負責對飲水機進行清洗保潔,進行監測保證正常運行,如有故障立即向總務處報告,如通過目測、鼻嗅、口嘗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同時接受廣大師生對飲水水質異常的報告。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後,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師區教體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純淨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5.由總務主任和食堂主任聯繫組織衞生的`純淨水或食堂單獨燒開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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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水污染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制定本預案。

預案本着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於防範,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

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經費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主要職責:建立校長負總責與分管校長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信息報告人;具體實施對水污染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衞生部門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上級報告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1)綜合協調組;由組長程希印負責全面工作,由劉玉明組織,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應急處理組:由副組長林洪信負責,由羅福軍、馮守成組織,應指揮調集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調集儲備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以及維護治安,保證正常秩序。

(3)後勤保障組:由副組長鮑國慶負責,由王曉東、馮世強、王化均組織,解決善後問題,保證資金和物品及食品供應,

(4)疫情監測報告組:由副組長鮑國慶、林洪信負責,由羅福軍、雷鳳剛劉京軍組織,牛國玲負責報告,班主任認真做好晨檢日彙報。

(5)健康教育組:由副組長鮑國慶負責,由羅福軍、雷鳳剛組織,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及報告原則和內容

1、責任報告單位:朝陽市財經學校

2、報告人:牛國玲

3、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和教育局、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原報告單位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4、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時已採取的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三、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1、明確責任疫情報告人。

2、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應當及時向學校、教育局和衞生行政機構報告。

3、在生產和供水過程中發生水污染事故時,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衞生行政機構,同時採取措施控制污染。污染嚴重水質無法改善時應停止供水。

4、水污染事故發生後,衞生監督人員應迅速到達出事現場,並作為水污染事故現場的組織者和指揮者立即組織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搶救和治療。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污染源、污染環節和供水範圍內的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以上內容就是一祕為您提供的4篇《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希望對您有一些參考價值。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2

近幾年來,不論是國外還是國內飲用水污染事故頻發,從而促使事故安全應急處理的問題受到了越來越多的相關研究學者的關注。

雖然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農村和城市的飲用水污染預防和治理逐漸發展,但是從總體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仍然時常發生,所以進行合理的生活飲用水事故應急預案,從而保證一旦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可以及時的進行應對,因此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需要同水監測管理進行協調,並在不斷的研究和實踐上不斷的完善。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類型和等級

(一)生活飲用水的事故類型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類型的劃分主要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和水污染的特徵以及污染的環節和場所進行劃分,所以通常情況下可以劃分為四種類型:

(1)按污染物的來源劃分,可以劃分為:生活污染型,是指人們的生活污水、醫院污水、地面徑流等污染水源污染飲用水;工業污染型,是指工業的廢水、廢渣等污染物造成的飲用水污染;農業污染型,是指農藥和化肥的過量使用而造成的飲用水污染。

(2)按污染的物質劃分,可以劃分為:物理污染、化學污染以及生物污染這三種類型。通常在我國最為嚴峻的就是化學污染,如包括亞硝酸鹽、氨氮、揮發性酚等化學物質污染水資源。

(3)按污染的環節劃分,可以分為水源污染、管網污染以及二次供水污染。在我國主要的就是水源污染,是指在飲用水供水的源頭出現污染的問題。

(4)按水污染髮生的場所劃分,主要的飲用水污染的場所有學校、工廠、企業、居民樓等,在這之中居民區發生飲用水污染的事故最為頻繁[1]。

(二)生活飲用水的事故等級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等級劃分主要根據相關的衞生監督機構進行劃分,並將數據提交到衞生行政部門進行確認。污染事故的等級一共可以劃分為五個等級:

(1)零級,主要是指沒有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或者安全的隱患。

(2)一級,是指發生了飲用水的安全隱患,但是隻有供水不符合要求,但是飲用水的水質仍然符合我國生活飲用水的水質的相關規範。並且不會引起人們的健康危機。

(3)二級,生活飲用水處於污染情況,但是水質基本符合相關規範,只有個別的水源指標不符合規定,不會引起人體健康的危害。

(4)三級,生活飲用水處於污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的規範,水質的感官產生異常現象,並引起人體健康危機。

(5)四級,生活飲用水處於嚴重污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規定,併發生水媒的傳染病現象[2]。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的原因

1.水源的污染

由於我國的生活飲用水多為地下水,所以通常情況下,水源的污染主要是工業廢水的排放指標不合理從而使江河湖泊的水源受到污染。另一個方面就是農村地區的水源防護較差,特別是眾多的山區會將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投入到水源中,並且農業化學肥料的過度的使用將直接使地下水資源發生污染。

2.自來水管的滲漏

主要是指許多區域自來水管年久失修,並且防護措施的應用和管理不及時,就會使自來水管發生泄露的事故。尤其是一些自來水管的管道在進行鋪設時沒有嚴格按照衞生規範進行施工,將水管進行就近埋設,所以如果水管從廢水管道或者廁所下經過就會發生水污染的事故。

3.自來水管同其它用途的管網相接

自來水管同其他用途的管網進行相接,也會引起飲用水污染事故,是指有些自來水管與一部分的工業管網或者農業灌溉用水相接,這樣一旦發生停水或者管道的水壓降低,就會使這些不符合水質規範非飲用水倒吸進入到自來水管網中,從而造成飲用水污染。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有效開展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主要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其主要的職能有:

(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具體的污染狀況制定預防、控制以及醫療救治的應急方案。

(2)建立高效、協調的飲用水應急運行機制,通過和衞生、醫療部門的配合,防止水污染的蔓延。

(3)對飲用水污染防治的效果進行評估,並進一步的完善事故應急的方案。

(4)積極的組織和開展飲用水衞生、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幫助事故受災受眾克服心理的壓力和恐慌[3]。

(二)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1.水資源事故的報告

首先水污染的事故報告系統由區級的衞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設立,然後部門制定日常的生活飲用水的監測機構、水污染的發生的單位、區級的衞生行政主管負責人等作為水污染事故的責任報告人。其次責任報告人要在2個小時內報告到人民政府。然後經過監測水污染的等級為3級時,啟動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

2.生活飲用水事故處理方法

通常採用分級處理的方法,並根據級數的增加相應投入更多的應急支持,首先,處於一級和二級的時候,主要有區級的衞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並由疾病預防機構進行協助處理。

再者,處於三級的情況下,要啟動事故的應急預案,由區級的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同時加強各衞生主管部門一集自來水公司、消防部門、環保局等的介入。其次,處於四級的情況下,除了具備三級應急的要素之外,還需要區級的疾病預防機構進行介入,對水污染的疾病傳播進行控制,並組織區域內部的街道、鄉鎮等下級機構的介入。

3.生活飲用水調查處理流程

首先衞生監督機構接到報告後,要儘快趕赴現場,然後對水質進行調查和檢測核實。然後通過水質的綜合分析對事故進行分級,當達到三級時要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區級的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其次衞生監督員要從供水的責任人獲取事故信息,必要時可以對供水的設施進行檢查,然後根據相關法律對肇事單位進行嚴格的懲處。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謝明華

副組長:袁向陽、趙健冷、新昌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科,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校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7、學校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保暖桶或鍋爐貯水

學生飲用學校貯存在保暖桶或鍋爐的開水,是最常見的用水方式,應做到:

①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衞生規範》(20__);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③有定期清洗的記錄;

④清洗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⑤清洗時宜採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頂水箱的學校應做到:

①房頂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房頂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校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1、報告程序:

市政府←市衞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聯繫電話

謝明華:13308667

袁向陽:13886886

趙健:19971793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4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衞計委《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處應加強生活飲用水管理及衞生監督,積極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供水範圍內發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傳染病,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來水、二次供水和直飲水。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長沙學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領導組織機構。具體組員名單另行發文。

領導小組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預判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等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校內相關部門處置學校內突發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相關保障。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管理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報告相關信息,對處置工作進行階段性小結和報告,並提出可行性預警與建議。

(二)設立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應急行動組。

應急預案啟動後,成立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總指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公室、宣傳部、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團委、後勤處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件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七個應急行動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負責,黨政辦公室、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事件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件動態,分析事件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件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醫療救護組。由後勤處負責,相關學院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衞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3.安全保衞組。由保衞處負責,後勤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時控制污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件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採取臨時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確保用水安全。

4.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後勤處、保衞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對外發布的信息,報學校領導簽發;統一信息發佈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5.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團委、相關學院參與。主要職責是開展生活飲用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件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6.新聞發佈組。由宣傳部負責,黨政辦公室、保衞處、後勤處等相關部門參與。主要職責是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新聞快速反應機制開展工作,建立事發初期、進展期和事後信息發佈、報道的良好機制及相關規範,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新聞稿,開展新聞報道,由學校新聞發言人分階段發佈新聞,統籌協調發布基本信息,正確引導輿論,並加強對網絡媒體的監控及管理,及時化解網絡輿情。

7.後勤保障組。由後勤處負責,黨政辦公室、財務處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安排應急藥品、物資和應急生活飲用水,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保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費用;及時組織運力保障急處置指揮部和門調配使用;編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相關單位負責人和聯繫人的通訊錄。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5

1 總則

1.1 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地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__〕17號)》《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雲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雲政發〔20__〕3號)》、《雲南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中毒、傳染病流行,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適用於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損害,嚴重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和衞生應急處置工作。

1.3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和應對準備措施,加強對生活飲用水的日常衞生監督工作,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可能引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時進行監督、監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衞生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醫療衞生機構按照本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的技術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完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及時、有效地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和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進行監督、監測、預警、報告和衞生應急處置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機構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

1.4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級

特別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Ⅰ級):影響特別重大,由國家衞計委依據有關規定確定。

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Ⅱ級):因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等水源污染導致日供水能力10萬立方米以上供水企業出廠水水質不達標,使供水區域內經濟、社會生活等受到重大影響;因生活飲用水污染,造成中毒、傳染病流行,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國家衞生計生部門認定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Ⅲ級):因水源污染導致日供水能力1萬立方米以上供水企業出廠水水質不達標,使供水區域內經濟、社會生活等受到較大影響;因生活飲用水污染,造成中毒、傳染病流行,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Ⅳ級):因水源污染導致日供水能力1萬立方米以下供水企業出廠水水質不達標,使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等受到一定影響;因生活飲用水污染,造成中毒、傳染病流行,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2 衞生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衞生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雲南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的規定,省衞生計生委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處置發生在雲南省的特別重大和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根據工作需要,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建議。

應急領導小組由省衞生計生委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委辦公室、規財處、應急辦、疾控局、醫政醫管處、食品處、藥政處、宣傳處、中醫傳承處、省疾控中心、省衞生監督局等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醫療救治組、疾病預防控制組、宣傳報道組及後勤保障組等。疾控局負責飲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委應急辦,具體負責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協調工作。

州(市)、縣(市、區)衞生計生委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成立本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負責轄區內較大、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按照有關規定和指令,啟動衞生應急響應;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原則,依法統一組織、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向本級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衞生應急響應的建議;組建與完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預案,並組織演練;組織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按規定對外發布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的有關信息。

2.2 衞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

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根據衞生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可在事發現場設立衞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由現場最高衞生計生委負責人擔任指揮。負責指揮、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

2.3 衞生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各級衞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在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下,承擔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監督、現場調查、監測檢驗、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等工作。

2.3.1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協助或負責特別重大、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採集水樣及其他有關樣品並檢測,及時確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原因及危險因素,並及時將結果報送或通報應急領導小組或衞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

(2)建立生活飲用水水質與污染事件檢測實驗室,負責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和污染事件的應急檢測、病因學診斷、溯源及實驗室質量控制;

(3)儲備常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檢驗標準品、中毒標準菌株和診斷試劑等,並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

(5)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6)指導開展水質和介水傳染病的監測,並按規定進行網絡直報。

州(市)、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較大、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採樣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及時確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原因及危險因素,並及時將結果報送當地應急領導小組或衞生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

(2)建立生活飲用水水質與污染事件常規檢測實驗室,負責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和污染事件的病因學檢測;

(3)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社會和公眾防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意識;

(4)開展水質和水性疾病的監測,並按規定進行網絡直報。

2.3.2 衞生計生監督機構

省衞生計生監督機構

(1)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協助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特別重大、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提出採取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2)在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落實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各項措施情況的督查;

(3)加強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的經常性衞生監督,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消除隱患,防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4)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制定相關應急技術方案,配備應急儀器設備,保證應急工作的正常開展;

(5)組織開展全省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的業務培訓和演練,為基層衞生計生監督機構開展衞生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6)收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案例,定期進行彙總分析,並報送省衞生計生委。

州(市)、縣(市、區)衞生計生監督機構

(1)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協助本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調查轄區內較大、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中的違法行為,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2)在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

(3)加強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開展對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的經常性衞生監督,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消除隱患,防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4)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隊伍,制定相關衞生應急預案,組織培訓和演練,配備和完善應急處置儀器設備,保證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開展;

(5)定期進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案例彙總分析,分別報送本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上級衞生計生監督機構。

2.3.3 醫療機構

各級醫療機構負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或疑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引起的中毒患者、介水傳染病患者和其他患者的醫療救治和報告工作;實行首診負責制,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醫療救治記錄檔案;配備必要的抗菌、解毒藥品和搶救設備;一旦接診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或疑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引起的中毒或介水傳染病患者,應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技術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儘可能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健康損害;採集和保留病人的吐瀉物、血、尿和剩餘食物等臨牀標本,協助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病因分析和診斷。

3 監測、預警與報告

3.1 監測

省、州(市)、縣疾控預防機構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水質和水性疾病的監測、預警和報告網絡體系,適時建立生活飲用水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包括:監測報告網絡和實驗室監測網絡。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監測質量,及時將監測結果報本級衞生行政部門。

3.2 預警

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衞生機構提供的生活飲用水監測等有關信息,分析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特點及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 報告

3.3.1 責任報告單位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單位、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生活飲用水使用單位。

(2)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

(3)衞生計生行政部門。

3.3.2 責任報告人

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的衞生技術人員,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單位、供水單位的工作人員、生活飲用水使用人。

3.3.3 報告時限和程序

各級醫療衞生機構和有關單位及個人發現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指定機構進行網絡直報,並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所在地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可直接向省衞生計生委報告,並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

3.3.4 報告內容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報告的主要內容: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時間、地點、單位、污染範圍、受影響的供水人羣、中毒(患病)人數、主要臨牀症狀、可疑污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採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要求等。

3.3.5 報告方式

通過傳真、電話報告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網絡直報。

4 應急響應和終止

4.1 應急響應

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事發地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迅速啟動衞生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及時提請同級人民政府,成立聯防聯控機制,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及時報送相關信息,上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處置需要,提供支持。

各級醫療衞生機構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按照邊搶救、邊調查、邊處置、邊核實的原則,具體負責實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病人的醫療救治,事件的調查、取證、控制和查處,中毒原因分析推斷等工作,並隨時向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衞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

4.1.1 現場調查和處置

接報和應急準備

(1)責任報告單位和個人發現生活飲用水水源污染、或因生活飲用水污染出現中毒和傳染病病例,以及發生可能造成生活飲用水污染的事件時,應及時向當地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2)接到報告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和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和事件的影響情況(用户的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情況、飲用者的健康狀況);患者的主要症狀和表現;發病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救治情況(在家人數、住院人數);報告者姓名、地址、單位、聯繫方式等。詳細記錄和核實後,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和時限進行報告。

(3)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立即安排醫療衞生機構派出相關專業人員,攜帶應急採樣檢測器材、衞生計生行政執法文書、調查取證器材、醫療救治設備等趕赴事件現場。同時做好樣品檢測準備工作,如懷疑涉及食品或傳染病突發事件的,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參加。

現場調查

(1)相關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後,應迅速調查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以及已採取的措施,根據事件的發生發展情況,開展現場調查,採取控制措施。

(2)現場調查內容:

①事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過程以及當事人。

②污染物的來源、品名、種類、性狀、數量、污染途徑、範圍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擴散趨勢。

③根據污染物的特性和污染範圍,調查污染暴露人羣數量和分佈。

④對事件地區影響人羣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包括個案調查、採集水樣、人體排泄物及生物材料、糞便、血液等,以確定中毒原因和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危害程度。

(3)對可疑污染的生活飲用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進行水質檢測,結合現場調查的相關情況,以確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4)做好現場監督檢查記錄,規範製作各類執法文書,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控制與處置

(1)經現場調查和監測,初步分析確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時,應建議當地政府並協助有關部門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減少、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範圍、程度,如停止排放、關閉閘門、打撈污染物、引水沖洗等,必要時通知下游水廠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時,制定水質應急監測方案,及時掌握出廠水、管網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質污染趨勢和動態變化。

(2)當確定生活飲用水水源和水質污染時,應通知供水單位迅速採取措施,及時調整水處理工藝,強化水處理工藝的淨化效果。如源水污染以現有淨化工藝不能控制時,及時上報建議停止供水,啟動臨時供水措施,並通過各種媒體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飲用污染的水。

(3)當生活飲用水污染危及人羣健康時,應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如污染造成環境惡化,危及居民健康時應建議組織疏散人羣。對可疑供水污染區域內的高危人羣,進行預防性服藥,必要時進行醫學觀察。

(4)在啟用應急儲備水源或採取臨時送供生活飲用水時,對送供的生活飲用水水質進行檢測,做好輸送水管道、送水車、儲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員的健康管理。對送供水過程進行全程監控,防止水質污染。

(5)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情況,增加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監測樣本和監測頻次,加大監測力度,及時掌握水質變化趨勢,向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供有力的決策依據。

(6)為防止可能出現的傳染病,尤其是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的發生,加強腸道傳染病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中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其它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7)在生活飲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單位恢復取水時,應指導供水單位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經對出廠水、末梢水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供水。

4.1.2 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方式和新媒體開展衞生防病知識宣傳,把握正面引導原則,消除公眾恐慌心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4.2 應急響應的終止

4.2.1 終止條件

生活飲用水污染物已消除, 水污染相關危險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質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使用生活飲用水24小時未出現新的中毒患者、最長潛伏期內傳染病無新發病例。

4.2.2 終止程序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響應的終止堅持“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

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省衞生計生委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省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國家衞生計生委報告。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州(市)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州(市)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省衞生計生委報告。

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縣(市、區)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縣(市、區)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州(市)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響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 善後處置

5.1 後期評估總結

在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置完畢後,負責調查處置的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置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評估總結,評估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種類和性質、事件對社會、經濟和公眾心理及健康的影響、應急響應過程、調查步驟和方法、對患者所採取的救治措施、調查結論、有關經驗和教訓的總結等。評估總結應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

5.2 資料收集整理

參與調查處置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有關衞生學調查、取證、控制、查處等資料和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等資料以及衞生計生監督機構開展調查、取證、查處等資料進行整理分析,由事件發生所在地縣級以上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檔案。

5.3 責任追究

5.3.1

對造成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5.3.2對在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 信息發佈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後,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經同級人民政府授權或同意,按照《衞生部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信息發佈方案》的要求,根據事件不同級別,遵循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注重效果的原則,開展信息發佈工作,涉及保密內容的應遵守有關規定。

6 保障措施

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衞生應急處置專業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測報告控制體系,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6.1 技術保障

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衞生應急機制;要改善衞生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條件;要加強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提高醫療救治、現場調查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演練。

6.2 物資保障

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衞生機構要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衞生應急處置的各類物資儲備(包括診斷試劑、特效藥物、水處理劑、消毒藥械和檢測檢驗設備等)。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用應急儲備物資,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應得到及時補充,以確保應急所需。

6.3 經費保障

有關部門要落實醫療衞生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測預警、醫療救治、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物資儲備、實驗檢測等應急處置的各項經費。

6.4 宣傳教育

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衞生機構要加強相關衞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衞生知識的培訓,預防和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要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公眾廣泛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衞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

7 附則

本預案由雲南省衞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等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防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的信息檢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不在園內蔓延。

二、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

成員:(保健)

三、組織管理

(一)工作職責

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進入應急狀態後,全面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組長親自指揮。主要職責如下:

1、在幼兒園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幼兒園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防治的各項工作。

2、監測、彙總和收集幼兒園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的信息分析、研究我園結合寧國市防治工作形勢,提出幼兒園防治突發事件的對策,制訂本園的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事件應急預案。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污染事故和呼吸道傳染病、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保健知識,減少這類疾病的爆發。

4、指導、落實並督察幼兒園防治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衞生事件的措施的落實情況。

5、總結、推廣各地、各園處置突發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衞生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幼兒園的教學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建立幼兒園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衞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幼兒,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8、開展幼兒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活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幼兒園教室、睡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9、確保幼兒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10、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幼兒園的突發污染事故和傳染病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做好對有病幼兒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幼兒園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防安全隱患。

(二)增加幼兒園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衞生規範化管理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培訓證上崗並注意個人衞生;對患有“五病”的人員必須100%的調理。

2、購銷和使用的食品應當定點採購並按規定驗收,禁止購買變質的食品和“三無”產品;食品加工過程和儲藏必須生熟分開;餐飲具必須採用高温或藥物嚴格消毒,並有保潔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貯存和食品製作間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並落實專人、專鎖、專保管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發生。

4、嚴禁幼兒園將食堂甩手承包,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管理,明確責任。

5、加強幼兒園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6、加強廁所衞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7、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食堂衞生、教室衞生、宿舍衞生和環境工作,為幼兒及教職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8、幼兒園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配合衞生部門完成計劃免疫任務。

9、幼兒園應當依法加強對傳染病菌種毒種、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運輸、存儲、經營、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 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電視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事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篇17

1、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

2、學校生活飲用水檢查範圍:

(1)電鍋爐用水及伙房用水

(2)師生用的桶裝水

3、報告範圍

(1)水質污染

(2)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

(3)水源性疾病暴發

4、突發事件的報告

當發現有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時,發現的當事人應立即向黃校長報告。黃校長為水污染事件向上級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果黃校長因事不在校時,則按領導小組人員順序依次報告。

5、應急處理程序

(1)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時,設備管理員應立即關閉供水系統。

(2)第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會議,進行安排佈置。

(3)協助醫務人員對危重病人進行搶救。

(4)設備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水系統進行監控,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接近該系統。

(5)立即聯繫鎮衞生中心進行水質檢測,積極查找污染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並作好消毒藥品和其它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6)發出緊急通知,告知師生有關注意事項,出現身體異常情況者儘快與衞生所聯繫,將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7)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絡,安排醫務人員或120等到現場防備和處置緊急情況。

(8)派人負責與自來水公司聯繫,協調安排送水車,為學校送水,保證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作好生活飲用水供水系統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決後,分析總結事發原因及今後預防措施,並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培訓,將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衞生和教育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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