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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市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市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東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東原則,以突發事件東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能以最快東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範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市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一、基本概況

我隊有6個採油班,共有油井63口,生產井39口,有井場21處,日產液量324方。

油區污染源主要是污水池泄露和原油泄露兩大污染源。

二、應急指揮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可能導致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因素

井場排水溝道不暢、污水池儲水量過大、暴雨和地震、滑坡、儲油罐閥門壞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四、預防措施

1、救援物資的儲備:吸油氈、吸油枕、鐵鍬、沙袋、架子車、雨衣、雨鞋等。

2、井場每天24小時值班採油工巡迴檢查可能發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每井場無隱患,污水池水位正常,排水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向採油隊值班人彙報處理。

3、經常對井場相連外延山體巡視檢查,防止滑坡。

4、加強雨霧汛期對污水池,井場的重點防範範圍檢查,看有無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的坑洞及時進行回填,發現漏水,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5、平時觀察儲油罐的閥門,發現閥門壞的,及早更換新閥門,防止原油泄漏,造成污染。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發現人應速將污水泄漏或原油泄漏現場狀況向採油隊值班人彙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東地點,採油隊接到報告後,及時集合救援隊奔往現場,立即準備救援物資,有組織地進行救援,是污水泄漏的:調用污水車將剩餘的污水吸乾,同時用人力堵住決口並處理現常是原油泄漏的:及時用土將污染範圍圍住,查出泄漏處,堵住泄漏處,並把該儲油罐東油用污水車吸光。用吸油氈將原油吸起。現場處理完畢,應急隊員方可撤離現場。

市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市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生產事故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污染,進一步規範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明確事故處理過程中電力企業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提高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協同作戰能力,保障企業員工和企業周邊民眾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減少企業的環境風險,保護生態環境,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共創環境友好型和諧企業,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實事求是。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電力工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電力工業部第9號令)、原國家電力公司《火電廠環境技術監督規定》、《火電行業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法》、《應對大面積停電應急及特別重大事故處理的實施辦法》。

1.4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電力企業生產區域發生設備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產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搶險工作。

2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環境污染事故定義:是指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使當地社會安定受到影響,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造成人員明顯中毒、人羣發生中毒症狀的環境污染事故。

2.2風險分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源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的生產和銷售。由於自然災害,以及在電力、煤炭的建設、生產等過程中存在廢水、廢氣、廢油、煤粉塵、危險化學品等廢棄物質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對廠界以外區域會有一定的環境污染事故風險。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機構主要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中心)、現場環境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公司專家諮詢組組成。

3.2職責

3.2.1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副總指揮:副總經理成員:總經理工作部、生產部、安全監察室、工程部、多經部等部門領導。

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及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

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置和調用救援設施。

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防預警機制,組織制定公司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審批所屬企業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及時瞭解和掌握髮生的事故情況,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響應的預警級別。

分輕重緩急,果斷啟動預案,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確定搶險方案,部署各響應小組開展救災搶險工作,發佈和解除應急搶險命令和信號。

向集團公司、電監會區域電監局等政府部門彙報。

組織或配合現場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規定,全面總結事故和應急救援教訓,落實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意見。

審批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額外費用。

3.2.2公司應急響應辦公室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由公司安監室/總經理工作部/生產值班室承擔。公司安排24小時值班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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