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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件工員工守則(通用17篇)

計件工員工守則(通用17篇)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

1、員工入廠時必須憑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計生證和政府要求的其他證件辦理入廠手續,

計件工員工守則(通用17篇)

試用期滿後,簽訂《勞動合同書》。

2、行政部審核員工證件的有效性及真實性。凡借用他人證件(包括學歷證書),或使用假證件的一律無效。上述行為一經證實,公司有權立即解僱。如有惡意偽造、冒用等情節十分

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3、員工入廠時,領取工作證一個,工作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塗改、離職時須交回公司。如遺失工作證須按規定持本人身份證到行政部補辦。

4、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廠區內必須佩戴工作證;上班時間要穿好廠服、

並保持整潔。

5、員工應依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因故不能出勤時應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連續曠工三天或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6、員工應按時完成生產指標,如需加班應服從車間主任安排。

7、員工必須遵守廠規,服從廠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調動,不得任意怠工。

8、從事機器作業等具有危險性或不利於健康工作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有關安全、衞生、防火、環境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9、員工要注意用電安全,沒有電工證的員工嚴禁進行帶電操作。

10、機械操作員必須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違章操作不聽勸告者按公司規定處理。

11、愛護公物及設施,不得私自拿取和損壞公司任何物品和設備。員工毀壞公司任何物品或設備須賠償,如盜竊公司財物,一經查獲,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2、禁止在廠區內(包括宿舍)酗酒、聚賭、打架及有傷風化的行為。

13、不得在廠區內(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兇器、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違禁物品。

14、嚴禁在車間或標明嚴禁吸煙的廠區內吸煙。

15、員工必須遵守消防安全條例,不準損壞或濫用消防器材設施。

16、任何人不得侵佔公司財物、索受賄賂、包庇壞人壞事、隱瞞事實;若遇不公平待遇,則依公司投訴渠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2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20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3

第一章:總則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規範本工廠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工廠與員工之間的信息交流,提高工廠文化,提高員工職業素質及修養,主人翁精神,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踏踏實實工作,上下配合,特制定本守則。凡本工廠所屬員工,均應遵守本守則的各項規定。

第一條:遵守地方政府的各項法令及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準時上下班,服裝整潔,佩戴工作證、舉止大方。

第三條: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要服從工廠的工作調配,工廠因生產、工作需要,全體員工堅決要服從安排。

第四條:上班時間不得喧譁、吃零食、看報紙、小説等,非工作需要不得私自竄崗。

第五條:不得在工作場所內進餐、未經領導允許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第六條:上班時間內不準私自會客,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要注意公共衞生,講究社會公德,加強環保意識,美化綠化環境,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果皮、雜物等。

第八條:要講團結,不準拉幫結派,不損害工廠利益的事,不準散播對工廠的生

產上、經營管理上、人事安排上非真實的謠言。

第九條:要嚴守工廠機密,不準泄露工廠有關生產、技術、銷售、人事、財務有關機密,違這要負起有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下班要關閉電源、電燈、關好門窗,鎖好各類工作櫃,用水後要關閉水龍頭。

第二章:考勤

第一條:本工廠上班時間為:上午 下午 晚上

第二條:每晚超過24:00所以員工不得出入,否則外出發生任何以為事故將其後果自負。

第二條:上下班員工必須親自打卡簽到,嚴禁代簽,如果沒有簽到在上班者,必須向其車間主任講述原由,補籤考勤卡,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1、委託他人籤卡者、代簽到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2、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簽到者經車間主任核准後,可申請為請假處理。

第四條:月遲到早退不超過5分鐘為全勤,遲到早退以一分鐘1元從工作中扣除,遲到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照曠工處理。

第五條: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月累計曠工超過3次者按照自動離職處理,工資不予結算。

第六條:員工請假一律以請假條形式向車間主管申請或者提前以口述形式向車間主管申請請假,若遇特殊情況可以電話或者委託他人申請請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4

這學期的成長檔案由學校統一印刷,內容由家長和孩子們一同完成,曹老師説這些都會放進學生的檔案裏,一直保存,學校的這個方案我很贊成,比起我們讀書的時候可先進多了,也豐富多了。

國小二年級的你已經1.28米了,留起了小馬尾,背起了大書包,一言一行儼然一副大孩子的模樣!親愛的寶貝,三個學期過後,現在的你已經知道全科滿分是多麼難得了吧?哈哈,沒關係,只要把丟在試卷上的寶貝都撿回來就可以啦!令我們欣喜的並非只有你的學習成績,你專心閲讀的模樣,才是我們最重要的成績!書裏的世界很神奇,是不是?在那裏,我們可以和無數的智者對話,學會愛和感恩,懂得進取與寬容,知道怎樣讓自己健康、快樂!哈哈,好處太多啦!你會慢慢體會到噠!

寶貝,我們愛你!不是因為你有多麼的優秀,也不是因為你有多懂事,而是因為你是我們的女兒,世上再無一個這樣的你!

是的,我們永遠愛你,因為——你就是你!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5

一,早上10.:00準時上崗搞好店內衞生,保持櫃枱整齊乾淨,做好營業準備。

二,11:00分準時開業,工作服穿戴整齊。售貨員上班時不得塗化粧品、香水、染指甲。 三,營業過程中做到:

1.微笑服務、舉止端莊;

2.售貨時做到準斤足兩,計價無誤,收款準確,唱收唱付,百問不厭,百拿不厭;

3.交遞商品時,文明禮貌,不摔不扔商品;

4.遇到無理取鬧的顧客,要做到罵不還口,要耐心説明,熱情接待每一位顧客。 四,下班後,要有兩人清理現金,封款上交,清潔營業工具,整理上貨,打掃貨架衞生。 五,認真執行櫃枱“十個不準”和“六個一樣”。

十個不準即:1、 不準在櫃枱內吃東西;

2、 不準在櫃枱內聊天、嬉笑、打鬧;

3、 不準因上貨、結賬、點款而不理睬顧客;

4、 不準在櫃枱上座着接待客人;

5、 不準與客人發生爭吵、辱罵、毆打;

6、 不準在櫃枱會客,存放私人物品、做任何私事;

7、 不準烤火價、趴貨台;

8、 不準挪用商品銷售款;

9、 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0、不準私自對顧客優惠或私分贈品。

六個一樣: 1.生人、熟人一樣;

2.大人、小孩一樣;

3.買和不買一樣;

4.忙和閒一樣;

5.買商品和退商品一樣;

6.一般顧客和個別顧客一樣。制度制定好了,不能視為形式,必須長期的嚴格執行。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6

食堂員工手冊範本

為了加強公司的經營管理,增強員工的素質,提高服務水平,創造更好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樹立並保持公司的良好信譽,制定本守則。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執行,並清楚,熟讀本守則內各項內容。表現優秀員工按公司有關規定獎勵,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一、服從領導,規範管理

1. 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

2. 員工應絕對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配,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3. 員工必須盡忠職守,對公司高度負責任。

4.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錄,工作流程。

5. 各級管理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樹立榜樣,做到處事公平公正,對視不對人,不徇私,不公報私仇,不以權謀私,不弄虛作假,不得濫用職權。不得超越守則標準扣罰員工,違反者扣工資20%,二次重犯者降級處理,三次重犯者作開除處理,不享受公司一切待遇。

6. 在工作中出現不同見解時,員工必須先服從後上訴,再不服可以越級反映處理。

7. 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愛護員工,員工犯錯時以教育為主,扣罰為輔,在扣罰時必須寫清楚犯錯原因,並按有關扣罰規定執行,如犯錯情況在守則上沒有規定,按情節輕重,秉公扣罰。

二、行政指揮原則:

1. 服從領導的原則,即:在上級下達指令後,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得無故拖延,找理由拒絕或終止工作。

2.逐級指揮的原則,即:上級對下級堅持逐級指揮,統一調動。

3. 層級管理的原則,即:實行層層負責,垂直管理的原則。

4. 申訴報告的原則,即:下級對上級的工作有意見是,執行先服從後上訴的原則,再不服從,可以越級申訴。

5. 工作覆命制原則,即:各部門應在統一指揮下,步調一致,協調配合,相互溝通,相互服務,形成合力。

三、儀容儀表

1、員工必須經常保持個人清潔衞生,不得有體臭、口臭、不得吃帶有異味的食品。

2、員工經常修剪指甲、理髮。男員工頭髮不得蓋過耳際和衣領,不準留鬍鬚,鬢角;女員工頭髮必須梳理整齊,不得梳披肩發,額前劉海不得壓眉,裝飾簡潔,淡雅。

3、飾物只限於佩戴結婚戒指。

4、着裝整齊,乾淨,工牌佩戴在左胸前、領帶、領結、飄帶要系正,內衣下襬不得露在制服外面,統一穿戴公司發放的工作服。

5、員工如患有慢性疾病或傳染病,應及時向部門報告。

四、工作態度

1. 員工必須對公司有高度責任心,認真投入到本職工作崗位上,恪守職責。

2. 員工對賓客和同事基本的態度是:熟練使用禮貌用語,面帶笑容服務,始終給賓客和同事以親切,愉快的感覺。

3. 接聽電話要在鈴聲響三聲內接聽,拿起話筒後首先要向對方問好,並告知單位名稱和自己的姓名,要求簡短、直白、負責、文明、禮貌。

4. 員工上班時間要始終以飽滿的熱親,盡職盡責,真誠協作,高效,快捷地向顧客提供最佳的服務。

5. 員工應具備優良的道德品質,有事必須上報,有錯必改,不得提供虛假情況,不得文過飾非,陽奉陰違,誣陷他人。

五、愛護公物,維護環境衞生

1. 愛護公司的一切工作器具,設施,定期保養,維修,注意節約用水,電和易耗品,不得損壞公物。

2. 養成講衞生的美德,禁止隨地吐痰,丟紙屑,果皮,煙頭等雜物,不亂塗亂畫,如在公共場所發現有紙屑雜物應隨手拾起,以保持食堂內的清潔環境。

六、工牌、胸卡

1. 公司發給工號牌和胸卡,員工要隨時攜帶胸卡,接受上級的檢查。員工在工作時,必須佩戴工號牌。

2. 工號牌,考勤卡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食堂主管寫出事實經過,經部門領導人簽字,可到項目部辦公室補領,須交付工本費人民幣10元,如因時間長而磨損,可以以舊換新。

3. 員工調離本崗位時應將工號牌交回。

七、更衣櫃

1.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為員工配備更衣櫃,員工使用更衣櫃須遵守有關規定,櫃內不得存放食品,貴重物等,並保持櫃內清潔。

2. 公司領導及食堂主管有權隨時抽查,員工應積極配合,協助管理。

3. 更衣櫃鑰匙丟失,負責賠償更換,然後辦理補辦手續。

4. 未經許可,不能私自調換或轉讓更衣櫃,不能私自配更衣櫃鑰匙。

八、工作制服

1. 公司根據員工的崗位制定工服發放標準,並由食堂負責實施管理。

2. 員工穿着必須整齊,清潔,上下班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下班後將工作服存放入更衣櫃,不得穿工作服外出(經理級以上除外),違者按有關條例扣罰。

3. 員工制服如有輕微損壞,應及時修補。如因員工本人造成損壞,視情況由員工按比例進行賠償。

九、保密

1. 未經批准,員工不得向外泄露本食堂的機密及營業資料菜單。非食堂管理人員在上班期間一律不得使用電腦。違反者按乙類過失處理,情節嚴重者按丙類過失處理。

員工獎勵

一、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予以獎勵。

1. 對改善食堂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 在工作中為食堂創造顯著經濟效益者;

3. 以優秀的服務為公司贏得聲譽者;

4. 拾金不昧者;

5. 技術,業務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

6. 每月工作除應有假期外,上班不遲到早退及不請假者,可享有滿勤獎金;

7. 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踐有明顯成效者;

8. 堅持制度,認真履行職責,避免重大損失者;

9. 為保護和搶救國家及賓客財產奮不顧身者;

10. 在維護國家,民族尊嚴和公司榮譽方面有特殊貢獻者;

11. 在全年工作中出滿勤者;有全年獎金;

12. 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全年安全無事故者。

13. 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14. 維護食堂利益,敢於揭露,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15. 代表公司在行業各類比賽中獲獎,為公司爭得榮譽者。

二、員工獎勵分為:

物質嘉獎,部門嘉獎,公司嘉獎,記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等。

三、獎勵的審批權限:

1.部門嘉獎由主管提名,部門經理批准,報辦公室備案;

2.公司嘉獎,立功由部門經理提名,報總經理批准。

3.晉級,授予榮譽稱號由部門經理提名,報總經理批准。

甲類過失(一般過錯)

有下列過失者,將受甲類過失處分,視情節輕重按下列規定扣罰。

每分扣人民幣3元:

1. 營業時間串崗,不守崗位;(扣5分)

2. 當班時間聊天;(扣3分)

3. 上下班不走指定通道;(扣5分)

4. 出入拒絕接受檢查;(扣10分)

5. 未能保持更衣室的整潔;(扣3分)

6. 上班時間玩遊戲,打撲克賭博;(扣10分)

7. 用打開更衣櫃;(扣10分)

8. 在繁忙的時間去洗手間;(扣5分)

9. 無故在更衣室中逗留;(扣5分)

10. 在食堂內吸煙或隨地吐痰;(扣10分)

11. 帶親友到食堂參觀,帶子女上班或長時間坐下陪客;(扣5分)

12. 攜帶零食上班;(扣5分)

13. 與客人拉攏關係索取物品或金錢;(扣10分)

14. 講粗話;(扣5分);大聲喧譁;(扣5分)

15. 使用客用設施、餐具;(扣5分)

16. 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收發私人信件,處理私人事件;(扣5分)

17. 在外兼職工作;(扣10分)

18. 穿工作衣離開單位上街;(扣5分)

19. 浪費糧食,原材料,故意浪費水,電;(扣10分)

20. 在包間睡覺,(扣5分)

21. 當班時間佩戴手機,傳呼機影響正常工作;(扣5分)

22. 帶醉意上班(因客情等營業需要者除外);(扣10分)

23. 當班時間看報紙,雜誌等與工作無關的刊物;(扣3分)

24. 不得攜帶任何食品,飲料,進入食堂;(扣5分)

25. 不得使用食堂的原材料做餐私用。(扣5分)

26. 不在指定地點用餐。(扣5分)

27. 將食堂物品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以上之甲類過失屬輕微犯規,屬於對員工最基本要求,一般有礙觀曕和輕度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行為,均屬此類過失。

乙類過失(嚴重過失)

有下列過失者將會受乙類過失處分,視情節輕重按下列規定扣罰。

1、對賓客不禮貌或者與賓客爭吵,遭客人嚴重投訴;(扣30分)

2、拿取或偷吃食堂食物:(扣15分)

3、當面頂撞領導,不服從管理,造成不良影響:(扣20分)

4、私自向外界泄露食堂機密資料、營業資料;(扣30分)

5、超越職權範圍,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做出決定造成損失;(扣20分)

6、偷看不健康刊物,造成不良影響;(扣15分)

7、變相推銷,情節惡劣,引起客人投訴,損壞公司聲譽。(扣30分)

以上乙類過失介於甲類過失與丙類過失之間,犯規程度重於甲類輕於丙類,已構成較嚴重影響工作和食堂秩序的行為或帶有“違抗”、“故意”性質的犯規,均屬此類過失。情況惡劣者雙倍扣罰。

丙類過失

有下列過失者將會受到丙類過失處分,即時解僱,公司一切待遇均不受享受。

1、恐嚇、威脅、危害同事或賓客,毆打他人或互相打鬥; 偷竊食堂或同事財物,撿獲客人或同事遺下物品不在第一時間交主管登記亦作偷竊論;

3、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況惡劣者; 無故礦工3天以上者; 撕毀或塗改各種原始記錄,賬單具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收賂,中飽私囊者;

6、蓄意破壞食堂財產;

7、道德敗壞,生活作風不正;在食堂內聚眾賭博;

9、無理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教育不改者; 受國家刑律及治安條例處罰;

10、在外做出損壞公司名譽的事情;

11、因工作失誤給酒店造成重大損失者。

丙類過失,屬於玩忽職守,粗暴對待他人,道德品質惡劣或違法亂紀的行為。

犯過失處理辦法

1、由部門出示過失通知書,員工本人須在過失書上簽字,以示同意處分,無理拒籤,加倍處罰。

2、一個月累計兩次甲類過失算乙類過失一次;一個月累計兩次乙類過失算丙類過失,及時解僱,一切待遇均不享受。

3、員工不服處分時,可越一級投訴,仍不服,可向總經理投訴。

4、各級主管處事必須公平,公正,不徇私,不濫用職權。

5、 項目部經理髮現有超越守則規定扣罰時,有權按守則規定執行,超罰部分扣當事人。

有關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的特別説明

一、遲到,早退每分鐘扣1分,每分扣人民幣1元,不足五分鐘不計。當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

二、礦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三分之一的全勤獎,礦工兩天扣六天工資,扣三分之二的全勤獎,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即時解僱,一切待遇均不享受。

三、請假一天扣一天工資,扣三分之一的全勤獎,請假兩天扣兩天工資,扣三分之二的全勤獎,請假三天扣三天工資,且不享受全勤獎。

辭職

1、員工辭職,一般員工應提前十天向主管和經理遞交辭職報告(主管和經理視工作實際情況處理,有權延長或拒絕辭職)。班組長級提前十五天遞交辭呈,主管級提前一個月遞交辭呈,否則,不予批覆。員工在收到離職通知後,應在三天內辦理手續,不寫辭職報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資扣發,一切待遇均不享受。

2、員工離職時,必須交回一切公司和食堂發給和領用工具之用品,否則按有關規定扣罰。

解聘

一、員工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被解聘:

1、對所承擔工作不勝任者;

2、無故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又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3、多次遲到,曠工者;

4、公司在業務變更時,須裁減多餘人員。

二、解聘的員工在兩日內交請工作,按出勤天數發放工資。

醫療

食堂提供日常所用的外傷包紮創可貼,如有大的工傷事故,經公司醫務室治療,須到上一級的醫療機構治療要經醫務室和經理同意,按公司的相關文件統一處理,在此期間工資發放,但年終安全獎扣發。

員工福利

一、法定假: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二天,清明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凡在法定假因公未能休息者,由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增發加班工資,但未做滿二個月者不享受。

二、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員工每月可享受一天的全薪假,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三天全薪假日;工作滿二至五年的員工,可享受四天全薪假日;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五天全薪假日;休息時間由所在班組和食堂統籌安排。

三、事假:員工請事假,事先需向所在部門經理,主管請假,並須徵得經理或主管批准,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四、婚嫁:本食堂員工結婚,持有效結婚證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婚嫁三天。但工作未滿三個月者不享受。

五、喪假: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包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可享受三天喪假。但工作未滿三個月者不享受。

六、膳食:食堂每天為員工提供免費膳食三餐。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7

一、部門規章制度

1、熱愛公司、熱愛中轉部,盡忠職守

2、遵守公司各項章程

3、愛護公司財物,愛護轉運部公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4、維護公司榮譽,維護中轉部聲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及中轉部的行為

5、準時上班,對所負責的工作爭取高效,保質保量,不拖延、不積壓

6、待人接物要謙和,謹慎保持與公司個部門及關聯單位的良好關係

7、服從上級領導,如有不同意見,須先執行後反映

8、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及轉運部業務有關聯的各種好處及回扣

9、着裝儀表整潔大方,勿穿着花俏誇張服飾

10、須保持作業環境的清潔安全,不準在公司轉運部吃飯;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不準在公司轉運部抽煙

11、工作時須全神貫注、細緻認真,不做無謂的閒聊

12、嚴禁用轉運部電話私聊,業務電話應簡潔明瞭

13、需要調班、工休時,須經上級領導批准後方能生效,不準擅自離崗

14、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時內須向主管領導請假,次日上班後補齊假條,同時附上醫生證明或病歷;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請假

15、職員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上級領導批准且工作交接清楚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6、分工合作,轉運部全體職員須時刻提醒自己的職操職守,盡心盡力地完成自身的工作並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17、轉運部管理人員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領導員工同舟共濟,增強團隊精神建設,提高工作情緒

18、每週例會,轉運部全體職員須參加,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上級。

二、轉運部辦公用具管理辦法:

1、公司及轉運部提倡艱苦創業、勤儉節約,員工要愛惜公物、物盡其用,反對奢侈和浪費

2、文具及紙張統一領取,按需分配,領取責任人明確

3、公司及轉運部公物不得挪作私用,不得擅自動用或取用,未經上級領導批准不得起用

4、轉運部電話傳真主要是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所以電話傳真不準私用

5、轉運部接電話標準用語為“您好!__速遞”或“您好!__速遞__轉運部”

6、記錄口信應儘量逐字逐句記錄下來,記錄下來電者姓名、電話號碼,來電目的及其他信息。不要着急,耐心聽對方講話,如果對方的話不太理解,可以請求對方重複一遍。登記在電話記錄箋上,寫明應接電話人姓名,來電者電話號碼等,最後是記錄者的簽名

7、電腦維護、網絡維護直接找公司IT部門,其他人員不得私自處理

8、未經授權人員不得使用轉運部電腦及其設備

9、電腦授權人員須負責電腦及其設備的使用和保養並及時檢查和清潔,並做好交接記錄

10、文件是公司及轉運部的重要計劃或決策,非相關人員不得隨意翻閲文件

11、文件的傳閲及交接,須及時做好記錄

12、其他管理辦法按公司章程處理

三、轉運部操作流程:

1、提貨:領取提貨計劃單----出車----提取動作----卸車快遞公司規章制度

2、操作:卸車----進港掃描----分揀----出港掃描----包裝----裝車

3、出貨:裝車----領取出港單據----出車----關聯單位的簽收回執

四、轉運部各崗位工作職責:

(一)經理

1、直接向總經理負責

2、維續轉運部的正常運作

3、研究、制定轉運部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崗位職責等高效的工作方式

4、與公司關聯部門及關聯業務單位的溝通聯絡,維護及提升公司和轉運部的良好聲譽

5、本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

6、做好各種數據的統計和分析

7、合理化人員的分配和管理

8、轉運部辦公環境和工作態度的維護監督

9、本部門單據和員工考勤的審核

10、保證本部門各種車輛、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11、制定本部門培訓計劃及培訓事宜

12、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章程

13、隨時跟蹤反饋工作事宜

(二)協理

1、直接向經理負責

2、維續轉運部本班的正常運作

3、指派本班員工的具體工作並督促其按時按質完成

4、組織協調貨物進出港高效作業

5、本班各種數據及員工考勤的統計記錄

6、本班突發事件的處理

7、特急件、急件、限時件的特殊處理

8、本班辦公環境、工作態度及各種車輛、設備、設施等的維續

9、本班與外界的聯絡溝通

10、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11、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12、與上、下班協理進行工作交接,並做好交接記錄

(三)內務

1、提貨通知的處理(記錄、傳達等)

2、公司MIS系統及OA平台的操作(收、發郵件等)

3、異常貨物的處理

4、各種數據的入錄、上傳及保存

5、轉件的處理

6、特急件、急件、限時件的特殊處理

7、資料的記錄、分類(詳細、真實)

8、電腦的維護,保持電腦的正常運行

9、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10、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11、與上、下班內務進行工作交接,並做好交接記錄

(四)操作員

1、進出港貨物的掃描(準確、快速)

2、不良貨物的處理(安全)

3、貨物的分揀(準確、快速、安全)

4、貨物的包裝(安全、快速)

5、辦公用具的使用(正確、維護)

6、辦公設備、設施的使用(正確、安全)

7、工作區域的維護(清潔、安全)

8、特急件、急件、限時件的特殊處理

9、需要協助的相關工作

10、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11、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搬運工

1、貨物的搬運(準確、安全、快速)

2、特急件、急件、限時件的特殊處理

3、需要協助的相關工作

4、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5、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押車員

1、配合駕駛員做好提貨、出貨等工作

2、保證所押車輛中的貨物的數量、安全

3、保存所押車輛中的各種單據

4、提醒駕駛員行車安全

5、所押車輛在提貨、出貨動作中的異常處理

6、裝卸貨物須親自清點數量、規格、型號、品牌、包裝等情況,必須做到準確、安全

7、所押車輛在途中如發生故障或堵車等原因應及時向轉運部報告,並做好應急工作

8、裝卸貨物時應注意裝卸順序、數量及裝卸地點等

9、特急件、急件、限時件的特殊處理

10、貨物簽收回執的交接

11、需要協助的相關工作

12、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13、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駕駛員

1、遵守公司及轉運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

3、維護所行駛車輛的良好運行

4、車輛的日常清洗、加油、保養或報修

5、保證自身各項證件的有效使用

6、愛護車輛,做到車容整潔、雨後必須馬上做好清潔整理工作,出車前做到三查,在途中做好例保,做好各項維護記錄

7、備好管好隨車工具,便於出車時應急使用

8、正常駕駛車輛,預防車輛事故

9、嚴禁酒後行駛、疲勞駕駛

10、嚴禁駕駛員開車回家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11、車輛在工作中的異常處理

12、各種車輛行駛票據的保存、記錄及報銷

13、提貨、出貨的'相關工作

14、車輛進、出港要及時做好各項記錄

15、途中車輛發生故障時應迅速排除,若自身無法修復時應立即向轉運部報告

16、中途堵車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到達目的地時應立即向轉運部報告

17、裝卸貨物須親自清點數量、規格、型號、品牌、包裝等情況,必須做到準確、安全

18、對車輛上的人員、貨物的安全負責

19、駛員在所行駛的線路中應控制運輸成本,注重資源節約

20、對車輛交接的及時記錄

21、貨物簽收回執的交接

22、需要協助的相關工作

23、上、下班的各項交接事宜

24、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__快遞轉運部全體職員須遵守公司及轉運部各項章程。勤策勤力,通力合作,以轉運部團隊為主,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發揮自身的最大精力,為轉運部作出最大的貢獻!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8

保密制度

第一條公司祕密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不公開的信息、經驗、技術資料,它包括商業機密,專有技術、會議紀要、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技術文檔、樣品、相關函件、採購價格、供應商信息、客户信息和其它相關技術、財務、市場、人事資料等。

第二條 嚴格履行客户承諾,堅守客户商業祕密。

第三條 未經客户同意,嚴禁將客户有關資料以各種方式(如傳真、軟盤、E-mail等)向其他人傳遞。

第四條 對已完成(打印、複印)文印項目做好善後處理,銷燬無用資料,必要時刪除電子文件等。

第五條 不得詢問和記錄與工作無關的客户信息。

第六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閲保密文件、資料集有關軟件。

第七條 不得向他人探聽與本職無關的涉及公司祕密的任何情況。

第八條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場合閒談,議論公司事宜。不得傳播公司尚未公開而需保密的消息,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況。

第九條 員工必須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覺防止泄露公司機密。

2、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祕密。

3、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祕密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4、員工若從事管理、技術等涉及公司核心機密的工作,在離開公司後一年內仍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5、員工在公司經營活動中不得與第三者串通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6、員工在經營活動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與公司無關的業務而謀取利益。

第十條 離職兩年內,員工不能任職或受聘同行業其他公司,否則按照競業限制協議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凡公司員工對保守公司祕密負有全權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對公司機密守口如瓶。如果員工有違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視情節輕重,追究員工相關責任,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9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手冊總則

一、為使本公司管理科學、規範,並使公司能夠穩步長期發展,特制定本《員工手冊》,作為員工行為的指南。《員工手冊》旨在幫助員工瞭解新的工作環境,從而使您與公司融為一體。

二、本手冊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及公司章程而制定,為員工提供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的詳盡資料。

三、本手冊對公司有關情況和政策進行了介紹和解釋,不代替公司政策,如本手冊與政策文本有衝突,以公司政策文本為準。公司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有權對手冊任何內容進行修改、暫停或終止手冊內容。

四、本手冊好有與國家法律相悖之處,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五、本手冊所稱“公司”指湖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手冊適用於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批准錄用的所有員工。

六、公司管理層有權根據需要對手冊進行修改和更新,並通過綜合管理部培訓、實施新員工手冊。舊手冊將即期作廢,一切以新手冊為依據,員工不得以未知為理由,提起勞動爭議。

七、公司各部門可根據部門特點和需求制定相應的部門規章制度,並報綜合管理部審核,以執行總經理批准方可實施,制度中如與國家、公司的規章制度不一致情況下,以國家或公司相應制度為準。

八、本手冊的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0

1.收銀歸財務部管,是財務部派到樓面工作的部門。

2.收銀部在樓面上班,員工紀律歸樓面管,若因工作與樓面發生矛盾,由樓面負責協調,特殊情況由財務部、樓面部共同解決。

3.收銀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挪用、抽取營業款,也不得代人簽單、模仿簽單、塗改單據。一經發現,公司將會嚴重處罰,並按貪污處理,若需塗改單據必須經總經理簽字。

4.收銀員收到簽單時,務必核對有否總經理或董事批示方可接收

5.營業收入款每晚收工後巴點清並交總經理點清,若有任何差錯由收銀員自己賠償,如錢多則將多出之數交回公司歸入基金。

6.收工前點清銀頭數,交財務部存放,不得挪用銀頭數,否則按貪污處罰

7.收銀部要配合財務部隨時檢查銀頭數,不得阻攔刁難,否則立即開除

8.收銀員每晚收場後必須整理好單據,交審核處複核,如發現單錢不符,照價賠償,當天必須結清

9.按規定做每日報表,交財務部複核制毛利表

10.收銀部有責任完成董事局、總經理要求做的營業收入分析資料。

11.現金銀頭交接務必點清,避免發生誤會

12.認真檢查真偽幣,儘量杜絕錯收假幣。如收回假幣,收銀員負責賠償

13.聽從財務部的安排,不得討價還價,不得將手袋及其他私自人物品放收銀處

14.收銀繁忙時段不得離開收銀處,宵夜由服務員送,節假日不得安排休假,上班時間不得離開本公司營業範圍,特殊情況由經理批准。

15.收銀員上班時間為晚上7:00~早上6:00一班制,務必準時上班,遲到按公司制度處理。

16.不管總經理及一切管理人中都不能在收銀處借支營業款及銀頭數,如有特殊情況屬公司事宜,可按情況處理

17.服務態度要認真、細心、準確、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完成任務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1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並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鬥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四、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於在外留宿發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責任。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2、業績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範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項目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進行評核(評核內容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於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並頒發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2

第一章 招聘和錄用

1.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增加用工時,依據職位説明書等填寫《用工申請表》,《用工申請表》須詳細填寫用工崗位、現有人數、申請人數和素質要求、用工時間等,並提前提前15天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報人力資源部招聘,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准後招聘,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的素質要求,確定是否從公司內部人事調整;否則須選擇適當的方式進行外部招聘。

招聘流程: 初步判定→安排進行面談或實際操作測試→人力資源部面試→總經理面試→錄用。

2.公司解僱或辭職員工原則上不再錄用。從公司辭職員工6個月以後可重新考慮其入職申請,但需原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評定為業務素質較高、表現優秀的員工,且申請入職崗位與原崗位相同,且經用工部門、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處理,特殊情況處理須經總經理批准。

3.為了利於公司經營發展和管理,在招聘過程中,各級招聘員工須注意協調公司及相關部門、單位的員工來源構成,不允許有某省份、地區員工過多、比例失衡的情況,嚴禁有任人唯親、搞地方主義和派別的現象發生。

4.所有應聘員工在應聘時須呈交下列證明材料

(1) 填寫由公司統一的招聘表格(含個人簡歷)。

(2) 身份證、學歷證書、計生證複印件(原件備校)。

(3)應聘特殊工種的員工,必須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該工種崗位資格證書,複印件(原件備校)。

5.應聘員工在應試合格被正式錄用後,須在規定期限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簽到手續,超過規定期限的視作自動放棄。

6. 司機、保安、會計、出納、網管員、業務員等入職時須向公司提供户口薄原件和複印件。司機和財務員工入職時須向公司提供廣州市區或番禺區户口員工的擔保,並需要擔保人親筆簽訂擔保書。

7. 員工入職時須在複印件上簽字確認與原件相符,並由人力資源部與原件校完後退還給當事人。每位員工均有一份檔案存於人力資源部,有關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出勤率、品德行為、工作動態均有記錄,是員工晉升、調資之重要依據。

8.員工在簽定時,需簽訂《廉潔操守守則》、《員工商業祕密保密協議》,所簽署的檔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員工經人力資源部進行入職培訓後分配到各用工部門,為保證公平、公正,各部門不能指定要求某人到其部門工作。

10.員工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給予轉正;對考核未能達標者可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員工試用期轉正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評估成績審批.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3

it公司員工手冊範本

公司管理制度分三部分《員工手冊》、《市場管理執行手冊》、《行政管理執行手冊》。分別針對員工行為、日常行政、市場運營和財務等進行有效管理,每個手冊由若干管理章節組成,下面是《員工手冊》資料。

員工守則

1.、忠於職守,尊重領導、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搪塞的行為。

2.、愛護集體、關心集體,講求職業道德。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及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廉潔奉公、嚴於律己,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索賄等。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無關的物品及人員進入辦公場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盜。

5.、經手公司財產(包括貨款)必須按規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經手的財務單據憑證須真實、準確,不得偽造、篡改。

6.、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不得將公司有關財務經營狀況、技術資料、經營銷售、客户資料、公司機構等,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向外傳播、提供或交給無關人員,違者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7.、嚴格執行個人薪資保密工作,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詢問,對工資計算或發放如有異議,可直接向財務查詢。

8.、不得超越職權向客户做業務上和利益上的承諾,包括獎勵、補貼、損耗等。

9.、服務要細心、周到,對客户的合理要求要盡力滿足,對不能滿足的要作出解釋;耐心傾聽客户投訴,找出事情發生的原委,並迅速解決或向主管提出建議。

10、在公司內不得吵鬧、鬥毆、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擾亂工作秩序;任何個人利益都必須服從公司集體利益,將個人努力融入集體奮鬥中;不言有損公司聲譽之語,不做有損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公司重視誠實、文明、相互幫助、有團隊精神、追求高標準和高效率的員工,作為公司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將以良好的工作氛圍和富有挑戰的激勵機制凝聚更多的傲博人。

一、從整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1. 公司鼓勵員工發揚開拓創新精神,能適應市場競爭的形勢,鋭意革新,敢於在強手如林的同行中創出一流的水平。

2. 公司鼓勵員工有積極進取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關心社會問題,關心公益事業。在公司和住所都要處理好與社區的關係,爭創最佳的社會形象。

3. 公司參與社會的公平競爭,以合理的價格,周到的服務,服務於社會。

4. 公司要求員工全力維護公司形象,愛護並宣揚公司名、公司徽標、公司商標、商品名、商品的包裝等。

二、從個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為公司朝氣激情的創業團隊中的一員,各位員工的儀表、儀容、談吐、舉止、行為,不再僅僅是個人文化素質的直觀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現。公眾的親疏,客户的取捨,將與每一位員工的個體形象息息相關。

1.、形象意識

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個人形象。

2.、員工儀容儀表

員工衣着應當合乎企業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着及修飾應穩重大方,整齊清爽,乾淨利落。

3、社交、談吐

(1) 在交談中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清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2) 與客户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採用迎送禮節,主動端茶送水。

(3) 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涉及同行機密。

4、舉止、行為

(1) 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2) 辦公室內禁止吸煙,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精力飽滿,樂觀進取。

(3) 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務。

(4) 開誠佈公,坦誠待人,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5) 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6) 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7) 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員招聘

1、人員任用流程

根據公司發展狀況,結合各部門業務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用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由行政後勤部聯繫招聘事宜。應聘人員在通過部門負責人的初試與考核後,經總經理複試,確認錄用人選。

2、新進員工報到時應提交資料

(1) 人事資料登記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張;

(2) 最高學歷原件及複印件;

(3) 居民身份證及本人所在地户口複印件;

(4) 其它能證明本人經歷和成績的證件;

(5) 部分職位需提供擔保書;

(6) 人事部門要求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請在5個工作日內交人事部門。

3、試用期

所有應聘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期滿合格者,經部門負責人考評後報總經理批准,聘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現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延長試用期,否則通知辦理離職手續。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正式錄用

試用期滿前,部門負責人要按員工表現做出評核,經總經理簽署,報人事後勤部正式錄用,轉為正式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書。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5. 聘用合同

合同期內,公司與員工都嚴格遵守合約。但下列情況將終止僱傭關係:

(1) 合同期滿,雙方不續訂勞動合同;

(2)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3) 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無法正常進行經營活動;

(4) 合同期內,員工不適合該崗位工作;

(5) 合同期內,員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6)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管理制度,屢教不改;

(7) 員工擅自解除勞動合同;

(8) 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薪酬

1、薪酬原則

公司員工的薪金髮放,實行職務給與制,按其所擔任的職位、職務的繁簡及責任的輕重,實行崗位工資發放制度。

2、薪資構成

(1) 內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獎金(獎金以公司月度銷售目標完成情況及貨款回收而定);

(2) 銷售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提成。銷售人員以月基本銷售定額、基本貨款回收率(回款額/銷售額)作為業績的考核標準,達到公司所定標準,才能有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多少由部門主管按當月工作表現評定。銷售提成依據銷售回款額計提。

3、薪資發放

僱員薪酬每月以30天計算,於次月10號發給。

4、薪資調整

公司可依個人績效、個人考績及公司營運狀況對員工薪資進行調整並按受聘前約定予以適當調薪。

5、年終雙薪

員工服務滿一年可得相當於當年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雙薪,服務少於一年的按比例發年終雙薪,發放年終雙薪的日期定為次年的春節前。

三、福利

(1)公司按規定為每位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

(2)公司為每位員工辦理的各項保險,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將在當月薪資中予以扣繳。

(3)生日賀金:員工生日的月份,經確認可獲100元的生日賀金。

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分為本人離職、公司辭退、協議遣散等形式。

2. 員工離職的手續辦理。

(1) 辦理程序:離職申請、核准申請、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離職。

(2) 離職申請:員工離職需提前三十日提出離職申請。

(3) 離職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 離職員工薪資於辦妥離職手續後按規定日期發放。

3、公司辭退或協議遣散的手續辦理

(1) 辦理程序: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辭退或協議遣散;

(2) 遣散或辭退通知:公司提前發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

(3) 辭退手續或協議遣散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 辭退人員或協議遣散人員的薪資於辦妥公司一切手續後按規定日期發放。

4. 注意事項

(1) 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並填寫“離職申請書”,使公司能有一定的時間進行工作協調;

(2) 離職申請書應説明辭職原因及離職具體日期,並由該部門主管批示,經總經理核准簽字後,轉行政後勤部執行存檔;

(3) 須做好離職工作交接,與指定的交接人辦理交接手續。在批准離職當天,交還一切公司發給之用品,如有任何損壞,照價賠償;

(4) 離職人員憑總經理核准簽字後的“離職申請書”和交接人簽字的“離職交接單”到財務部結清應得的勞動報酬,正式離職;

(5) 由公司辭退的員工,在收到公司通知離職的當天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部結清勞動報酬後離職。

考勤管理

一、出勤

(1) 正常工作週期: 週一至週五。

(2) 正常上班時間: 上午:9:00-12:30 下午: 13:30-17:30

二、加班

(1) 公司不提倡加班,力求高效率工作,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2) 由於特殊原因公司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接受工作任務的員工應該支持配合,不得藉故推辭;

(3) 員工需要申請加班的,需先請示主管上司,經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4) 加班補貼由主管上司視實際情況按公司獎懲條例報請給予獎勵。

三、上班登記制度

(1)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班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簽到。一經發現,將通報批評,累計三次違反本規定者,按曠工一天情況處理;

(2) 由考勤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考勤簽到的監督工作,並負責在公司時鐘顯示9:00時,在考勤登記表上註明標識。任何遲到人員應屬實登記到達公司的時間;

(3) 因外出工作原因,未能趕在9:00之前簽到的人員,在返回公司後,一定要即時補簽到,按實際到達公司的時間登記,並在“考勤表”的備註欄註明外出事由,交安排執行任務的負責人簽字;

(4) 上班準時到達公司後沒有簽到的員工,因考慮考勤表的功能作用及影響考勤管理,一律按簽到時的時鐘顯示時間登記。

四、外出規定

(1)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告知相關負責人,並説明外出的原因及預計返回的時間(並在外出登記本上登記),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2) 上班時間未經批准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五、請休假及薪資事宜

1、年休假

(1) 服務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給予年假5天;

(2) 服務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給予8天;

(3) 服務滿五年以上者,每年給予10天;

(4) 年休假應事先申請並經部門經理(以上)同意,方得休假,休假最小單位為半天,年休假應在當年度用完,如因業務之需經總經理批准,可延長半年。

2、帶薪病假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但是必須出具醫院證明或得到上級主管的批准。

3、事假

員工確有需要請事假的,按規定籤批請假單後方可休假。若因突發事件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急速告知主管並請同事代為辦理。請事假將按基本工資/30天*事假天數扣減。

4、婚假(含節假日)

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結婚可享有三天的有薪婚假,若符合晚婚規定(男滿25歲,女滿23歲)的增加十天的有薪婚假,申請放婚假的有效期為取得結婚證的三個月內。

5、產假(含節假日)

符合計劃生育的轉正女員工按實際情況可享有下列的有薪產假。

(1) 員工順產假有90天(產前15天),鉗產加15天,難產加30天,晚育加15天;

(2) 男員工可享有10天的陪產假;

(3) 哺乳期一年內,每天可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

6、計劃生育假(含節假日)

實行節育手術的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7、慰唁假(含節假日)

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該員工可獲三天有薪慰唁假,而嫡親去世可獲一天的有薪慰唁假。

8、公傷

員工因公受傷(有醫院鑑定證明),醫療期視作正常出勤,並按規定予以各種保障。

9、公眾假期

公司員工享有國家及政府規定的休假權利。

(1) 元月1日 1天

(2) 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 半天

(3) 5月1日(勞動節) 3天

(4) 國慶節 3天

(5) 春節 3天

獎勵與懲戒

1、獎懲原則:

行為表現優異,或有特殊貢獻者,給予獎勵。行為不符合規定,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者,給予處罰。

2、獎懲方法:

獎 勵 記嘉獎一次 獎勵獎金50元 年度考核加0.5分

記小功一次 獎勵獎金150元 年度考核加1.5分

記大功一次 獎勵獎金450元 年度考核加4.5分

懲 罰 記警告一次 扣當月薪資50元 年度考核減0.5分

記小過一次 扣當月薪資100元 年度考核減1.5分

記大過一次 扣當月薪資450元 年度考核減4.5分

以上功過,必須在同一考核年度互相抵消。

3、獎懲關係:

3.1 嘉獎三次等於小功一次。

3.2 小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大功三次可以考慮晉升。

3.3 警告三次記小過一次,小過三次記大過一次。

3.4 大過二次,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職或留用察看處分。

3.5 記大過三次予以開除。

4、獎懲流程:

4.1 獎懲建議人以郵件或書面形式告知相關部門經理,並依事實提出建議。獎懲建議人所提的獎懲建議,可以針對本人,也可針對其他同事。

4.2 建議人所屬主管籤核。

4.3 由行政後勤助理送單至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總經理對所建議事實進行會籤。

4.4 手續完成後,行政後勤部出公告,並登入該員工個人檔案,月末將獎懲資料轉財務部,財務部門根據獎懲金額撥入該員工薪資。如屬辭退、開除,則於當天辦理好離職手續,發放薪資(另見離職相關規定)。

5、獎勵實施細則:

5.1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嘉獎獎懲:

(1) 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事假、病假)。

(2) 當月的月度評定被評為優秀。

(3) 工作勤奮,責任感強,工作業績突出。

(4) 積極改進工作方法,明顯提高工作效率。

(5) 管理有方,業務推廣成效顯著。

(6) 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或其它突出貢獻的行為。

5.2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小功獎勵:

(1) 參與配合公司諮詢項目併成功獲得資格審查。

(2) 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成效者。

(3) 預先制止或檢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屬實。

(4) 遇突發事件,積極配合解決,且處理得當。

5.3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大功或酌予獎金獎勵:

(1) 連續3個月度評定被評為優秀。

(2) 參與公司諮詢項目併成功獲得資格審查,並承擔主要角色。

(3) 研究創新或有其它特殊貢獻,使公司獲得重大利益。

(4) 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確有成效者。

(5) 辦理重要業務時成績特優。

(6) 適時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失。

(7) 年底綜合評定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6、懲罰實施細則

6.1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警告處分:

(1) 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

(2) 當月的月度評定被評為差。

(3) 連續3個月度考評被評為一般。

(4) 工作怠惰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未造成損失。

(5) 工作疏忽或未依作業規定作業,影響業務正常運作或公司聲譽,情節輕微。

(6) 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或口角,不服規勸。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行為不檢點,儀容不整或未按公司要求着裝,有損公司形象。

(9) 不聽從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及指揮。

(10)未經主管許可,上班時間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

(11) 督導下屬無力,致使工作不能按時完成。

(12)工作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文件以致延誤工作時效。

(13)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集體性文體活動累計達2次以上。

6.2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小過處分:

(1) 因工作疏忽或未依規定操作,致使機器設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

(2) 嚴重影響工作場所秩序或同事士氣,不利於公司業務正常作業。

(3) 捏報請假事由,經查屬實。

(4) 對同事惡意攻擊、中傷或誣告製造事端。

(5) 當月無故曠工1次。

6.3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記大過、降職、留用察看處分:

(1) 未經准假而撤離職守,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2) 一個月內無故曠工兩天,或以不實理由、證明請假者。

(3) 散佈謠言或泄露公司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4) 遺失重要文件或物品,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5) 拒絕接受主管的工作安排或監督,情節嚴重。

(6) 督導下屬不力,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6.4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辭退處分:

(1) 試用不合格。

(2)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合理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3) 在應聘時偽造證件、相關證明資料或履歷。

(4) 確認患有精神異常,短期內(1年)無法痊癒。(5) 試用1個月後,仍然公開刊登個人求職資料或到人才市場進行應聘活動。

(6) 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達三次。

6.5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開除處分:

(1) 利用職務之便招搖撞騙,嚴重損害公司聲譽或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損失。

(2)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資料或業務機密,使公司遭受損失。

(3) 在工作時間內或工作場所兼營個人事業。

(4) 冒充主管簽名或編造、盜用公司印信。

(5) 恐嚇、侮辱主管或同仁,或以威脅,情節嚴重。

(6) 煽動或組織罷工、怠工,或有罷工、怠工行為。

(7) 非法集會或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

(8) 聚眾賭博,或酗酒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

(9) 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

(10)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或收賂。

(11) 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

(12)工作中未經公司指派或許可,而往他處工作。

(13)觸犯法律,被機關拘留,拘傳或判處有期徒刑等刑事處罰。

(14)其它導致公司重大損失、情節嚴重之過失行為。

7、績效考核規定

7.1 員工獎懲列入每月及年度績效考核檔案表。

7.2 如有記小過處分者,當月績效不得評為優秀;

7.3 如有記大過處分者,當月績效不得評為合格﹔

7.4 如有受開除處分者,當月無須進行績效考核﹔

7.5 年度內累計小過三次者,年度績效不得評為優秀﹔

7.6 年度內累計大過二次者,年度績效不得評為合格。

保密規定

1、嚴禁對外泄漏薪資結構、操作規範、對外訂單、採購訂單及其它公司文件。

2、本手冊所稱“商業祕密”,是指包含各種相關之技術、發明、創作材料、人事、財務、營銷計劃、客户資料、經營策略等。不論是口頭、書面等形式,凡經本公司公佈應保密或未公佈但依一般商業觀念,可判斷為機密文件的信息、物品等。

3、入職員工應保證於任職期間或離職後三年內均嚴守保密義務,決不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或持有本公司的商業祕密。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非法利用本公司的商業祕密,以及從事與本公司相似的競爭行為或其它與本公司利益衝突的行為。

4、無論有意或無意造成公司資料外泄者,均將受到公司懲罰。

5、有意泄漏公司機密造成公司損失者,公司將保留起訴權利。

手冊約定

1、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規則之一切內容,任何人不得以未知為由而免除責任;

2、管理規則不盡之處,將隨時修訂;

3、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傲博網絡技術開發公司

4、每個員工持有的手冊,離職時須歸還公司。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市户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xx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市户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温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着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衞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6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衞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衞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户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閲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牀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5

一、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公司正常工作日時間為:

7月1日—10月1日,AM8:00—12:00,PM14:30—18:30;

10月1日—7月1日,AM8:00—12:00,PM14:00—18:00。

考勤方式

1、公司實行簽到形式記錄考勤。工作日上班職員必須簽到。簽到必須本人親自執行,不得代簽。

每月未簽到3次,視同缺勤1天處理。

2.外出工作考勤

若因公外出不能簽到,應在第二天及時報本部門負責人,出差、外出培訓或工作交流,超過一天須在本公司行政部登記備案。未辦理登記、請假手續外出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

如遇緊急情況需請假,應在上班一小時內致電部門負責人説明情況,在假後上班第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准的缺勤者和超過請假時間又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職員休假期滿返回後,須向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請病(傷)假應於病(傷)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單位提供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4.職業行為禁區

(1)嚴禁代他人簽到,如有違規每人每次罰款10元,並記曠工0.5天;

(2)遲到5分鐘以下罰款2元,遲到10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10-20分鐘罰款8元,遲到20-30分鐘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以上為一次遲到罰款標準,二次遲到罰款翻倍依此類推,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對曠工的處理

曠工1天扣除當日2倍工資,正式員工取消當月所有福利待遇,1月內累計曠工3日,予以開除處理,並扣發當月所有工資、提成及福利。

二、請假管理制度

員工請假應事提前一天填具《請假單》並敍明假別、請假起訖日期、時間及其它説明事項,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後使為準假,續假時亦同。如遇突發事件必須請假,應以電話向單位主管報備並於二日內補填請假單呈核。

員工請假分為月休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及喪假六種,其給假規定如下:

月休假:

一般情況月休2天,公司對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的員工實行月休假3天,據公司情況,如業務較多,除特殊情況(如天災人禍等)不得請假,休息順延,全年結算,法定節假日另休。

法定假日:五一1天、十一3天、春節3天、元旦1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全年累計11天結算,未休完補休,確有原因不能補休的,補工資(法定假未休的一天按平時的兩天工資計算)。

病假:

員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而無法出勤的,視為病假。應當最遲在知道無法出勤後24小時內通知公司,並且最遲在休假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請病假。

*員工向公司申請病假時,應當向公司遞交有關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病假證明。寫有病假日數的申請書。

請病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且應於上班後第一天向公司提供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扣除當日的全額工資。

事假:

員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全年事假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

請事假須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人員申請批准並扣除當日全額工資。

員工向公司申請事假的,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向公司遞交寫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預定日數的申請書。公司在收到員工遞交的書面事假申請書後,決定是否許可。由於情況緊急而無法事先向公司申請事假而缺勤的,應在休假後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補交事假申請書,並説明理由。公司在認為理由成立的情況下,對該缺勤予以追認為事假。否則,該缺勤視為曠工。

婚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員工本人結婚者享受三天帶薪婚假(不含公休、國定假日),員工請婚假必須附結婚喜帖或結婚登記證明檔,並提前15天提交申請。婚假期間必須有一天為結婚當日,且以一次休完為原則,結婚當日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者,得順延之。因故未休畢視同放棄。

產假:

女性員工妊娠滿七個月(含)以上分娩或早產者給予產假90天。產假之計算含例假及國定假日。請產假須檢附生育醫學證明及户籍地計劃生育審核表,流產者須附生育醫學證明。(產假期間無工資)

喪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直屬親屬死亡時的休假,三日;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的休假,二日;兄弟姐妹死亡時的休假,一日;須在死亡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請休完畢,因故未休畢者視同放棄。

三、工薪制度

工薪待遇:

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崗位津貼+提成+績效獎金

◆基本工資:根據崗位及工作能力設定不同的崗位工資標準。

◆崗位津貼:管理崗位:50-200元/月;其它崗位,表現優秀者考慮一定額度的崗位津貼。

◆提 成:按公司相關部門業務提成制度及考核辦法執行。

◆績效獎金:各崗位正式期的員工享受績效獎金。

◆司機崗位因其工作特殊性,如一年內沒出任何安全事故,發安全獎金1000元;如有交通違章行為,當月從其工資中扣除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罰款。

◆其他崗位視情況發放。

説明:只有管理崗位享受崗位津貼、通訊補助待遇,其它崗位原則上不享受。

四、提成制度

五、會議管理制度

中層管理人員辦公例會

1、總經理辦公例會分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

2、工作例會於每週一16:00至18:00定期召開,由總經理助理主持,各部門經理必須出席。

3、專題會議必須由主管經理提議,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召開,專題會議為不定期會議。

4、總經理會議都應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應形成會議決議。

公司例會

每月2週一次為公司例會時間,要求所有員工出席,由行政部主持。

部門內工作例會

1、部門內工作例會召開時間由部門自定。

2、部門經理主持,可邀請主管經理和總經理參加。

公司早會

每工作日早8:00為公司早會時間,所有上班員工必須參與,由行政部主持。

部門內專業培訓會

1、 部門內專業培訓會召開時間由部門自定。

2、 部門經理主持,可邀請主管經理和總經理參加。

以上會議共同事項:

1、所有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

2、會後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4、中層管理會議、早會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5、與會者應做好會議準備,準時出席。

6、因故無法出席或無法準時出席者,應以書面形式請假,報上級領導批准,否則作無故缺席處理。

7、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考勤工作。

8、與會期間應關閉通訊工具,或將其消音。

六、衞生管理制度

總 則

為保障公司優美、舒心的工作環境和員工身心健康,塑造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辦法。

管理原則和體制

1. 公司員工都有有愛護衞生環境的權利和義務。

2. 公司衞生管理實行經常性與突出性、公司與個人衞生相結合的原則。

3. 公司由行政部負責衞生組織、領導、監管,辦公室協助監管。

4. 公司或部門設立值日班時,負有衞生檢查之義務。

5. 公司劃分部門乃至個人包乾的衞生清潔區,建立衞生責任制。

衞生、不衞生之界定

Ⅰ. 以下為衞生之狀況:

1. 窗明几淨,牆面清潔(無腳印及塗鴉);

2. 死角無積塵、蛛網;

3. 燈具、電器、用具清潔(無積灰塵及油膩污濁之物);

4. 辦公桌整潔(文件及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桌面無零食、廢紙、和工作不相干的書刊等);

5. 物品堆放整齊,通道暢通(公共通道內禁止堆放雜物);

6. 地面無痰跡、紙屑、煙頭;

7. 廁所無異味,地面清潔(地面無紙屑、污水、雜物);

8. 洗手枱清潔、管道暢通(洗手枱除清洗工具外無雜物、污水,洗手池內無亂倒雜物);

9. 個人儀表整潔、乾淨。

Ⅱ. 以下為不衞生之狀況:

1. 隨手亂扔垃圾;

2. 亂搭建、佔用公共地方;

3. 垃圾堆放死角、排水溝堆積污穢;

4. 亂塗亂畫;

5. 飲水被污染,流行病傳染;

6. 充斥噪聲、灰塵、刺激性氣味;

7. 廁所有異味、洗手枱髒亂(擺放雜物、堆積污水,洗手池髒亂);

8. 個人儀容不整、不乾淨。

員工衞生規範

1. 公司員工須圓滿完成包乾區域及值班區域的清潔衞生。

2. 不亂倒飯、菜、茶渣,防止堵塞管道,污濁外流。

3. 不在廁所亂扔手紙、雜物。

4. 不隨地吐痰,不在辦公室吸煙。

5. 員工自身整潔乾淨。

6. 積極完成衞生值日工作。

7. 積極參加突擊性衞生清除工作。

處罰措施

1. 對於個人儀表衞生及個人工作區域衞生,行政部門警告不合格者承擔所屬部門衞生清理一週,三次以上則罰款二十元,所罰款項交於員工活動基金。

2. 對於各部門所屬區域衞生,行政部門警告衞生不合格三次以上則承擔公司所有公共區域衞生一個周,五次以上罰款30元,所罰款項交於員工活動基金。

七、培訓管理制度

為配合本公司的發展目標,充實員工的知識技能,發揮潛在智能,提高效率,公司將有計劃地制定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執行。

培訓的對象:

◆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

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落實新員工的入職培訓,週期為一個月,培訓由所屬部門主管負責。

◆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會議培訓為方主,摻插案例講解及實戰演練,由公司總經理主持。

◆各級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

由各部門經理,按各崗位人員技術需要組織不定期的培訓及技術交流學習會。

八、辦公室、大堂、製作間工作管理制度

辦公室、大堂、製作間工作制度是企業核心的規章制度,它直接關係着一個企業的工作效率。好的辦公室氛圍,既能提高員工的自身綜合素質,又能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和員工共同發展成長。

高素質的員工能經常保持積極向上、平和的心態。嚴謹、快樂的工作氣氛能感染、帶動其它員工,從而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使工作效率進一步提高。

1、保持辦公區域清潔整齊。禁止亂扔紙屑、隨地吐痰,個人辦公區要保持整潔。每週徹底打掃一次,每天值日人員各負其責,不得故意拖延、敷衍了事。

2、着裝要求清潔、方便,不要過多修飾,不要過於華麗。週一至週四必須統一着工作裝,佩戴工作牌。

3、儀表要求端莊、整潔,禁止濃粧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香水。

4、使用普通話,言談舉止要文明得體。禁止一切粗俗語言、大聲喧譁、講方言土語;禁止對不友好的客户惡言相加;小範圍探討工作時不要影響其他人工作;熱情接待來訪賓客,客户離開及時恭送出門並及時將會客區收拾乾淨。

5、在公司走廊過道行走,應放輕腳步,不得大聲喧譁或唱歌、吹口哨。

6、公司內以職務稱呼上司,同事間不要以暱稱、外號等不正式相稱。

7、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資料和文件。

8、工作時間內不得打私人電話,嚴禁電話聊天。

9、正確、迅速、謹慎的接、打電話:

①接來電時,至少在第二聲鈴響前拿起話筒。通話時先問候,在自報公司部門,對方講訴時要留心聽,並記下要點,未聽清時,及時告訴對方,通話結束禮貌道別,待對方切斷通話,我方再放話筒。

②通話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

③對不指名電話,判斷自己不能處理時,坦白告訴對方,並將電話交給能夠處理的人員,在轉交前應將對方所談內容簡明扼要轉告接收人。

10、禁止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遲到、事假、會友、見客户等均要請假,不打招呼、擅自曠工或離崗者按公司規章處罰;5分鐘以內的休息可自己掌握。

12、正確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

①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挪為私用。

②及時清理整理自己的辦公桌面,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擺放在桌面。

③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物品,用完要及時歸還或放回原處。

13、注意節約,愛護公物。用過、寫錯的信封、廢資料等不可擅自扔掉,應交公司回收;平時注意節水、節電、節話費。

注:若相關管理人員發現上述違禁現象而不聞不問者視為同犯,一同處罰。

九、公司電話使用管理規定

監督與管理

公司電話由行政部負責,使用由各部門主管負責督導、控制。

電話使用須知:

①公司電話(包括市話及長途)用於洽談業務,控制私人電話,杜絕電話聊天、大嚷大叫。

②業務部與客户洽談業務,應注意禮節,長話短説、簡明扼要;時間應控制在10分鐘以內,不得與客户扯家常、談與業務無關的事情。

③若因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必須跟公司申請,經批准後由公司指定地點。接私人座機來電時應長話短説。

④公用電話、傳真機由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因使用不當或不愛惜電話而致其損壞由本部門負責人賠償。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6

一、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鐘正常開門營業。

二、(衣服整潔、嚴禁披頭散髮、留海須齊眉毛,嚴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褲、裙子),(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必須提前做好營業時的準備,到崗位後應認真、迅速的上貨、擦貨,拉架,保證商品貨架的整齊、乾淨衞生和貨架的豐滿,(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三、上班時間必須站立規範,嚴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貨架,(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嚴禁在營業場內吃東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煙、聚堆聊天、嘻笑打鬧、看書看報,(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四、文明用語、熱情為顧客服務,不準與顧客頂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如遇顧客來店退換貨、質量問題或其它税費部門來店,熱情告之對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長,若副店長不在,可電話聯繫,不允許不報告副店長擅自處理來店顧客退換貨或質量問題等事情,(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0元/次)。

五、嚴禁私自倒班,若確需要倒班者應提前給副店長説明原因,以便及時安排、調整。請事假者,應提前一天遞交假條,店長批准後,方可休假。

六、各街區員工要及時在各管轄區內巡視,及時拉架併為顧客導購,同時應提防盜竊行為,保證商品安全。

七、凡遇倉庫送貨,必須先核實數量,方可上架,按規定標價,如若不按規定標價,誰標錯價由誰補齊標錯差價。過期商品及被損商品要及時下架,如不及時下架而給門店造成損失者,由店長、副店長承擔一切責任。

八、上班時間員工不得購物,早班員工須在下班時間購物,晚班員工必須在下班前五分鐘購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須於當日下班時間帶離超市。帶離超市必須讓副店長查看實物和電腦小票才可下班離開超市,(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九、上班期間,不得干與工作無關事情.不準攜帶手機,攜帶手機必須靜音(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十、每天上班前10分鐘要簽到,遲到五分鐘處罰5元,遲到半小時扣除當天工資並參加當日工作,如不參加工作者視為曠工計算。

十一、全體員工偷、吃、用行為一經發現,給以此商品十倍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上班期間賣錯商品價錢,誰出錯由誰補齊賣錯差價,少收賣出商品錢數,誰出錯由誰補齊少收錢數,可按店內規定最低價補齊。

十二、損壞任何設施、任何商品照價賠償。

十三、各早班營業員每天上班必須各自負責區域貨架地面及門外玻璃、門外地面清掃一遍,各營業員下班後必須把各自負責區域商品整理整齊,門內外清掃乾淨並進行衞生簽到才可簽到下班,(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十四、在工作方面全體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副店長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紀律方面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初次進行提醒,嚴重批評警告,屢教不改報之副店長簽單處罰)。

計件工員工守則 篇17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週六、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並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前台,由前台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前台,由前台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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