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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十篇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十篇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1

1範圍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十篇

本標準規定了交工技術文件從策劃到填寫、檢查、簽證、整理、交接直至歸檔全過程的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工程項目交工技術文件的管理。

2總則

為明確交工技術文件形成的過程及各相關環節之間的關係,特制定本標準。

3 規範性引用文件

《吉林省建築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標準》

煉油化工建設項目(工程)交工技術文件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4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採用了下列術語:

4.1交工技術文件

交工技術文件是指從工程開始施工到工廠全部裝置預試車完成,移交給建設單位的技術文件。

4.2項目工程: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範圍內,由一個或若干個互相有內在聯繫的單項工程所組成的建設項目。

4.3單項工程: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具有獨立設計文件,建成後能夠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生產裝置(車間)或獨立工程,也可稱為“裝置”。

4.4單位工程:指單項工程中,具有獨立施工條件或獨立使用功能的工程。在石化總公司建設項目中,“單位工程”與“單元名稱”相對應;在化工項目中與“工號”相對應。

4.5中間交接

中間交接是指單位工程按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範圍完成,並經管道系統和設備的內部處理,電氣和儀表調試及單機試車合格後,與建設單位所做的交接。

4.6工程交接

工程交接是指工廠全部裝置在予試車完成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按規定內容所做的交接。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交工技術文件的管理流程(見附圖)

5.2 交工技術文件的策劃

5.2.1 明確交工技術文件的執行標準。由公司市場開發部在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當建設單位無明確表示時,應在合同中規定“交工技術文件按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規定執行”。

5.2.2劃分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規定施工單位,統一編號。該項工作由項目部在確定完施工單位的基礎上,以文件形式下發給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在工程開工後兩個月以內完成。

5.2.3 下達立卷分冊的要求。 根據單位工程的劃分,在徵得建設單位同意的基礎上,項目部負責立卷分冊,正式打印下發。

5.2.4 確定交工技術文件模式。根據合同規定,項目部從交工技術文件模式中選定本工程應用的交工技術文件標準,以文件形式下發。

5.3 工程技術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積累

5.3.1 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是交工資料形成的直接責任人,對交工基礎資料的形成和同步積累負直接責任。

5.3.2 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是交工技術文件的主要負責人員,對交工技術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積累負主要責任。

5.3.3 項目部施工經理是交工技術文件工作的直接領導者和組織者,對交工技術文件工作負全責。

5.3.4 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將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記錄做為技術交底的一部分下達施工班組和其它責任人員,他們按照各自的要求分別實施和簽證,完成後返回工號技術負責人。工號技術負責人進行整理、核定和簽證,在分部工程完工後交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

5.3.5 設計變更和技術簽證(技術聯繫單)由資料員領回建帳,發放到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實施並下達到施工單位執行,同時收集作為交工技術文件。

5.3.6 材料、零部件質量證明書由材料供應部門設專人管理,在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同時,向技術人員提供合格的足夠數量的證件。本工程專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證原件應交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放入交工技術文件正本,供應部門留複印件。各工程共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證原件存供應部門,複印件交工,但複印件要標明原件在何處,並加蓋經手人印章和抄件專用章。

5.3.7 設備和備品配件質量證明書由設備工程師提供,合格證原件放入交工技術文件正本。

5.3.8 交工技術文件隨着工程進度逐步形成,資料必須與工程同步,各級簽證應在施工項目完成後隨即進行。工號技術負責人要注重工程隱蔽記錄和聯合簽證的及時性。

5.3.9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完成後,由工號技術負責人存查或併入交工技術文件。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核定後,由項目部質檢工程師將工程質量評定表等送交交工技術文件相關卷冊的組卷責任人整理成冊。

5.3.10 竣工圖由項目部組織編制,必須做到齊全準確。竣工圖要做到與設計資料、隱蔽工程記錄和工程實際情況“三對口”,同時填寫竣工圖編制記錄。

5.4 交工技術文件的整理

5.4.1 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負責交工技術文件的整理工作,凡屬交工技術文件範疇的各種資料,均由各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員交工號技術負責人整理。

5.4.2 為使技術文件管理清晰,防止混亂和遺漏,各項技術文件都要分門別類整理保管,每類宜分別填寫文件目錄,每加入一份,隨時將其名稱填在目錄中。

5.4.3 交工技術文件的順序由公司技術質量部在交工技術文件的組成模式中加以規定。

5.5 質量經理

5.5.1 項目部質量經理組織本工程項目交工技術文件的審查工作,對交工技術文件的質量負責。

5.5.2 交工技術文件的最終審查,在收集齊項目的全部交工資料和完成竣工圖編制後,由項目經理統一組織終審。

5.6 交工技術文件的送審和交接簽證

5.6.1 交工技術文件經終審後,由項目部邀請建設單位和質量監督站進行予審。

5.6.2 予審提出的問題由項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後項目部提出整改報告給建設單位、檢查部門。

5.6.3 交工技術文件審查通過後,按規定進行正式裝訂

5.6.4 裝訂結束後,項目部將交工技術文件正式移交給建設單位驗收簽證。

5.7 對於外包工程,根據“誰分包,誰負責”的原則,由發包的單位全權負責交工技術文件工作。

5.8 交工技術文件的歸檔

項目部負責交工技術文件的外部簽證工作。簽證完成後,項目部負責將交工技術文件副本送公司檔案室存檔。

6 本標準產生的質量記錄

a. 交工技術文件;

b. 存查資料;

c. 交工技術文件立卷分冊目錄;

c. 竣工圖編制記錄;

d. 交工技術文件最終審查簽證表;

e. 科技檔案移交清冊。

7 附錄

a. 交工技術文件立卷分冊目錄;

b. 竣工圖編制記錄;

c. 交工技術文件最終審查簽證表;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2

維修技術資料、工藝文件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技術負責人負責收集汽車維修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具備所承修車型相關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文件,確保文件完整並及時更新,以上資料交由資料管理員保管。

2、資料管理員對所有資料進行分類編號,定期對資料進行盤點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借用資料時,資料管理員應認真、完整地填寫資料借用登記表。

4、借用人對資料必須愛護,保證資料的完好、整潔。對於使用中出現的損壞現象,應主動向管理員説明,並酌情賠償。

5、如資料遺失,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期購回此書或及時複印此書,資料管理員對借用人進行遺失登記,當再次出現遺失情況,限制其使用權,並上報領導。

6、為保證資料內容清晰完整,翻閲資料時雙手一定要潔淨,凡出現資料破損,粘上油膩、不清潔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制其使用權。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3

1 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寫、審批、修改、出版、發佈、管理和實施。

2 目的

規定施工技術文件產生、發佈、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規範技術文件的產生及實施過程。

3 技術文件分類

3.1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

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是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總的指導性文件。應依據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施工組織設計綱要(公司投標文件)編定。經過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作為開工的必備條件。

3.2施工措施,是指導工程某一個分部或某-個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時進行編制。其內容應突出施工重點,更具有操作性。

3.3施工作業指導書

是以可操作性為主要特徵的技術性文件。

3.4工藝手冊

是某些施工技術經過一定時間的應用、驗證後,總結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術文件。

4 職責和權限

4.1工程管理部

負責對公司施工技術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並保證其適用性和正確性。

4.2實施單位

4.2.1工程項目部/生產單位、隊及施工人員,必須依據批准/指定的施工技術文件

進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各級工程技術人員,按相應的分工職責,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和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以保證全面、正確的貫徹和落實技術文件的內容。

4.3相關部門

各相關職能部門應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及服務。

5施工技術文件的產生與實施管理

5.1施工技術文件流程。(詳見圖1)

5.2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審、批

5.2.1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總工編制、機關主要生產職能部門會籤、工程管理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5.2.2施工措施由施工隊專責技術員編制、項目總工審核、項目經理批准。

5.2.3施工作業指導書根據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的技術資料清單、設備和材料供應要求組織編制。

一般作業指導書由技術員編制、項目總工審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師批准。重要和特殊的作業指導書由項目總工編寫,工程管理部審核,總工或者各專業副總批准。涉及有重大安全風險的作業指導書應有安全責任人員審查會籤。

帶電跨越施工作業指導書必須有項目總工和帶電跨越架搭設單位共同編寫,工程管理部、安全監察部主任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准。

5.2.4工藝手冊的編制與選用

工藝手冊中的工藝和施工方法屬成熟的工藝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組織編制,供工程中選用。選用者應對所選用的工藝手冊進行確認簽字,並報批准,確保其選用的符合性。

5.3出版、頒發及使用

5.3.1工程管理部負責公司技術文件的出版、頒發和使用管理,並對出版文件備份及歸擋。

5.3.2各施工單位批准的技術文件,由批准單位負責出版及報送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備案。

5.3.3項目工程技術文件必須報工程管理部備案。

5.4.驗證

5.4.1施工技術文件編制應充分發揚技術民主,充分吸取有關專業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意見,必要時應召集有關會議聽取意見和建議。

5.4.2施工作業指導書開始使用時,應進行可行性驗證,確認可行後正式使用。

5.5修改

施工技術文件一經批准出版後,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設計修改時,應提出修改報告,由原編審批人員修改文件。

5.6保管

5.6.1 施工作業指導書/工藝手冊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一部分,領用單位和個人應在控制範圍內登記、領用並負責保管。

5.6.2領用人責任

a)遵守公司有關技術保密規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業出版的施工技術資料。

b)工藝手冊是典型施工技術標準,可以長期和反覆使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製或再版發行時,應按重新領用手續登記。

6標識

6.1文件編號

施工技術文件的編號由項目部資料員依據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檔案管理的規定確認。

6.1責任署名

施工技術文件應有審批頁,由批准、審核、編寫者簽名以示責任標識。

6.2單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統一規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標識。

7 記錄及其管理

《技術文件審批表》由編制單位(部門)負責保管,保存期與技術文件同步。

施工技術文件審批表

工程名稱

文件名稱

編制單位編寫人

送審時間報審簽發人

批准批准意見:

批准人: 時間:

審核審核意見:

審核人: 時間:

籤會籤部門會籤代表會 籤 意 見

(註明:意見欄書寫不夠時,請附上文稿與該表一併歸檔。)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為規範本公司技術文件的管理,確保文件編制的正確性特制訂本制度。

二.技術文件的編制、審核、批准:

1.技術文件由工程部負責編制,工程部應對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合理性負責。

2.工程部部長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核。

3.總經理負責技術文件的批准。

4.技術文件包括:

a.圖紙;

b.工藝操作規程;

c.設備操作規程;

d.產品內控標準;

e.產品檢驗規範;

f.採購技術要求等。

三.技術文件的更改:

1.技術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顧客要求更改;

b.由於開發試製的疏忽而必須更改;

c.技術要求過高,生產設備無法達到而必須進行更改等。

2.各部門如確需對技術文件進行更改,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報工程部審核,廠務經理批准;

3.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參數;

c.更改後參數。

4.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的審批:

a.廠務經理負責對技術文件更改進行審批;

b.必要時廠務經理可組織有關人員對技術文件的更改進行評審或會籤;

c.廠務經理下達技術文件更改指令(書面文件);

5.生產部根據指令實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規定的產品質量水平和顧客適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違反有關標準和法律、法規;

c.工程部負責更改,其他人員未經受權無權更改,工程部做好技術文件更改記錄;

d.更改時所有部門及所有文件應同步更改。

四.技術文件的管理:

1.技術文件發放:

技術文件由工程部發放到相關責任部門,並在[文件發放記錄表]上登記,由領用人簽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發放給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經技術部許可,不得擅自複印、外借技術文件。有遺失及損壞情況應及時報工程部辦理補發手續;

c.工程部應建立[技術文件一覽表]及[外來文件一覽表];

d.技術文件由工程部歸口保管,工程部對上述文件應進行分類並妥善保管;

e.借閲技術文件須由技術部或廠務經理批准,並在[文件及資料借閲登記表]上做好記錄,由借閲人簽名;

f.對無使用及保存價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負責審批後及時收回銷燬,並填寫[文件及資料回收登記表];

g.對有保存參考價值的作廢文件,應在該文件上進行標識,並用專櫃保存,以防誤用。

批准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5

1、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維修的,資料管理人員須及時建立維修檔案。

2、維修檔案內容主要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存根)及結算清單等。

3、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衞生。

4、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5、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6、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7、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8、檔案的借閲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閲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複印。

9、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兩年。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6

本廠對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車輛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質量檢驗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貫徹執行。

1.維修前診斷檢驗制度

1、在診斷檢驗前,質量檢驗員應主動告知車主出具《機動車維修記錄》。

2、根據汽車技術檔案的記錄資料和駕駛員反映的車輛使用技術狀況,質量檢驗員確定所需要的檢測項目。

3、質量檢驗員針對每一檢測項目實際進行檢測,並依據檢測結果和車輛實際技術狀況進行故障診斷,以確定附加作業項目(二級維護)或維護和修理方案。

4、質量檢驗員將所診斷的故障、維護和修理方案、維修項目等填寫《機動車維修記錄》,並根據檢驗情況填寫《車輛進廠檢驗單》,並告知託修方,由拖修方簽字確認。

5、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2.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並填寫《車輛維修過程檢驗單》。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台,並協助前台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7、車輛維修完工,維修人員自檢合格後,做好車輛清潔工作,並將車輛停放在竣工區域,通知總檢進行竣工質量檢驗。

3.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由總檢負責。

2、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質量檢驗嚴格依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xx)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將有關內容記入《車輛維修竣工檢驗單》和《機動車維修記錄》。

4、如是營運車輛,由總檢告知送檢員將車輛送往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竣工質量檢測。檢測合格後,將車輛交付託修方。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7

1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寫、審批、修改、出版、發佈、管理和實施。

2目的

規定施工技術文件產生、發佈、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規範技術文件的產生及實施過程。

3技術文件分類

3.1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

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是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總的指導性文件。應依據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施工組織設計綱要(公司投標文件)編定。經過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作為開工的必備條件。

3.2施工措施,是指導工程某一個分部或某-個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時進行編制。其內容應突出施工重點,更具有操作性。

3.3施工作業指導書

是以可操作性為主要特徵的技術性文件。

3.4工藝手冊

是某些施工技術經過一定時間的應用、驗證後,總結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術文件。

4職責和權限

4.1工程管理部

負責對公司施工技術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並保證其適用性和正確性。

4.2實施單位

4.2.1工程項目部/生產單位、隊及施工人員,必須依據批准/指定的施工技術文件

進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各級工程技術人員,按相應的分工職責,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和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以保證全面、正確的貫徹和落實技術文件的內容。

4.3相關部門

各相關職能部門應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及服務。

5施工技術文件的產生與實施管理

5.1施工技術文件流程。(詳見圖1)

5.2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審、批

5.2.1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總工編制、機關主要生產職能部門會籤、工程管理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5.2.2施工措施由施工隊專責技術員編制、項目總工審核、項目經理批准。

5.2.3施工作業指導書根據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的技術資料清單、設備和材料供應要求組織編制。

一般作業指導書由技術員編制、項目總工審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師批准。重要和特殊的作業指導書由項目總工編寫,工程管理部審核,總工或者各專業副總批准。涉及有重大安全風險的作業指導書應有安全責任人員審查會籤。

帶電跨越施工作業指導書必須有項目總工和帶電跨越架搭設單位共同編寫,工程管理部、安全監察部主任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准。

5.2.4工藝手冊的編制與選用

工藝手冊中的工藝和施工方法屬成熟的工藝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組織編制,供工程中選用。選用者應對所選用的工藝手冊進行確認簽字,並報批准,確保其選用的符合性。

5.3出版、頒發及使用

5.3.1工程管理部負責公司技術文件的出版、頒發和使用管理,並對出版文件備份及歸擋。

5.3.2各施工單位批准的技術文件,由批准單位負責出版及報送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備案。

5.3.3項目工程技術文件必須報工程管理部備案。

5.4.驗證

5.4.1施工技術文件編制應充分發揚技術民主,充分吸取有關專業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意見,必要時應召集有關會議聽取意見和建議。

5.4.2施工作業指導書開始使用時,應進行可行性驗證,確認可行後正式使用。

5.5修改

施工技術文件一經批准出版後,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設計修改時,應提出修改報告,由原編審批人員修改文件。

5.6保管

5.6.1施工作業指導書/工藝手冊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一部分,領用單位和個人應在控制範圍內登記、領用並負責保管。

5.6.2領用人責任

a)遵守公司有關技術保密規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業出版的施工技術資料。

b)工藝手冊是典型施工技術標準,可以長期和反覆使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製或再版發行時,應按重新領用手續登記。

6標識

6.1文件編號

施工技術文件的編號由項目部資料員依據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檔案管理的規定確認。

6.1責任署名

施工技術文件應有審批頁,由批准、審核、編寫者簽名以示責任標識。

6.2單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統一規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標識。

7記錄及其管理

《技術文件審批表》由編制單位(部門)負責保管,保存期與技術文件同步。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8

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各種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一、技術文件是公司進行生產和各項管理工作共同的技術依據,必須加強管理,切實做好各種技術文件的登記、保管、複製、收發、註銷、歸檔和保密工作。

保證技術文件的完整,準確清晰、統一等。

二、技術文件的制訂,按各有關管理細則及有關技術標準及資料執行。

並嚴格執行逐級會審,會簽制度。

三、技術文件的修改必須按級、按各職能部門的業務分管範圍執行。

四、技術文件修改前,負責修改部門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體內容,交有關領導審批。

五、修改後的技術文件必須重新履行會審、會籤及批准手續,填發更改通知書。

六、公司的技術文件均由技術資料室管理,技術部門負責領導。

七、各有關單位應有兼職的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此項工作。

八、技術文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複製,因工作需要必須複製時,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一定的手續後方可複印。

九、公司的技術文件均由技術資料室管理,技術部門負責領導。

十、各有關單位應有兼職的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此項工作。

十一、技術文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複製,因工作需要必須複製時,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手續後方可複印。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9

一、管理職現

1、技術部負責技術文件(工藝、檢驗規範)的編制、更改、負責人負責審核。

2、總經理負責對技術文件的適宜性進行審批。

3、品控部負責技術文件的歸檔管理、發放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生產行政部針對產品的要求,通過,確定應有的技術文件(包括配方、工藝、檢驗規範等)。

2、根據技術文件的要求相應落實到有關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作為開發產品的依據,這些資料應由技術部負責人對其適宜性進行評審。

3、通過評審,由開發人員對產品進行開發,編制相應的技術文件,這些文件在適當的階段,由生產行政部對其符合性進行評審,必需時由質量負責人如今有關部門一同進行評審。評審符合要求後,交技術部負責審核、總經進批准後進行小樣試驗。

4、通過批准,由化驗室 負責小親試樣,對小樣進行產品特性的總體驗證。

5、在驗證中如發現不符原開發要求,應由原開發人員負責對設計開發文件作更改,更改後仍應進行審批。

6、通過驗證,產品符合要求,可採用產品鑑定或顧客確認的方法對產品進行鑑定。

7、通過鑑定,由開發人員對技術進行一次完整性的檢查,正式定稿,定稿的文件由質量負責人員進行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作為批量投產的依據。

8、審批後的正搞,由品控部移交到技術部進行歸檔,根據需要,技術部負責指派專人對文件進行復制,發放到需使用的部門,進行使用。

9、在使用中發現文件中有差錯或需進行更改,由使用部門提出報技術部,負責人簽註意見後,由原開發人員進行更儘管,當指定其它人員更改,應取得相應的背景資料。

10、更改後,應通過4.4、4.5、4.7、4.8程序後,由技術部負責原稿進行修改,對發下文件同時進行修改。

11、任何人員、任何部門均不得擅自更改文件,對制訂審批後的文件應嚴格執行。

12、本制度由生產行政結合平時工藝執行情況一同監督實施情況。

13、當發現擅自更改或不執行情況,質檢部將開出《糾正措施處理單》限期進行整改,嚴重的應按違反廠紀廠規進行處理,對造成損失將追究經濟責任,對造成事故的移交有關方面處理。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10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的版本及文件編制、會籤、歸檔、保存、發放、更改、收回等管理要求。目的是對文件和資料進行有效的控制。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產品研製、生產過程中產品圖樣、技術文件和資料的版本、形成、歸檔、保管、使用和借閲。 2.引用文件

SJ/T 207.1~3-1999 《設計文件的管理制度第1~3部分》

SJ/T 207.4-1999 《設計文件管理制度第4部分:設計文件的分類編號》 QB/YT KF 7.7.9-20xx 《更改控制程序》

QB/YT KF 7.03-20xx 《項目(設計/開發)控制程序》 GB/T 19017-20xx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狀態管理指南Q/YTD 1002-20xx 《企業檔案分類編號及標識》 3.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的編制要求

3.1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所包含的信息構成了產品技術狀態基線。必須以產品為單位,提出明確的產品技術狀

態信息。它包括產品的定義和使用信息,即:要求/規範(技術指標)、設計圖樣、零件清單、軟件清單、模型、試驗規範、維護和操作手冊及文件版本號。

3.2在產品實現過程中的關鍵件、重要件,應在文件中進行標識,確保關鍵件、重要件的可追溯性。對靜電敏

感器件、濕度敏感器件等,應予以標識,以便加強防護。

3.3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應以產品或整件為單位成套,歸檔圖樣文件需會簽完整。其編制要求和填寫格式及十

進分類編號、名稱必須符合SJ 207的規定。產品成套設計文件、工藝文件資料的編制明細要求見附錄A。 3.4產品定型鑑定文件的編制要求(見附錄B)。 4.各部門職責

技術開發部:負責產品研製過程中的產品實現策劃,設計、工藝圖紙文件及定型文件、資料的擬製、審

核、齊套、會籤及更改,並對產品圖樣的正確性、現行有效性負責。對應用軟件工具,研發過程中的電子文件及其修改狀態、文件的版本、流轉進行掌控,對電子文件的質量負責。

生產管理部及車間:負責產品在試製、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文件、記錄、資料的收集、整理,對所領用的產

品圖樣完整、安全和回收負責;

質量控制部:負責產品在試製、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有關質量文件、記錄資料的收集、整理。

銷售服務部: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有關產品銷售合同、技術協議、來自顧客的產品圖樣和技術文件。技術管理部:負責收集、整理有關產品研製合同、技術協議、設計任務書、設計評審、驗證、確認、定型鑑定文件。負責產品圖樣、技術文件資料的歸檔、分類保管和借閲、發放、登記、控制。

5.會籤

5.1會籤的產品圖樣由設計師負責提供,未經會籤的圖樣不得歸檔和投入生產。 5.2會籤路線

產品圖樣按下列規定逐級會籤:

擬製審核工藝(需要時)標準化批准

研發試製階段加工所需圖樣的會籤可簡化為:擬製審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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