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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規章制度(精選4篇)

工作室規章制度(精選4篇)

工作室規章制度(精選4篇)

工作室規章制度 篇1

美術工作室成立於x年,在近幾年的不斷努力中,給各高校輸送了一批有用人才,幾界學員中95%以上獲得有效專業證書,部分獲得各大美院重點高校專業證書!經過幾年的教學有了可喜的教學成果,並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這都是同學和老師們共同努力的結果。我們始終以 “圓你理想大學的夢想”為我們的教學理念。讓每位學子夢想成真!

為保證學生學有所獲,我工作室與學生簽訂協議。承諾:未獲得高校專業證書者退還50%學費並可免費再學。

開設課程 素描:靜物(寫生,默寫)、石膏像(寫生,默寫)、頭像(寫生,默寫)、半身像(寫生,默寫)。

色彩:水粉靜物(寫生,默寫)、水粉頭像(寫生,默寫)。

速慢寫:動態靜態人物慢寫、速寫。

油畫:靜物、頭像、半身像、創作。

授課時間:自今年9月1日——次年3月5日

考試前負責收集考試信息制定考試安排

普通班學費:700元每月 協議班學費:1000元每月

學校地址:煙台芝罘區南堯富順苑富堯街19路、9路、56 路、44路、27路經過 。乘車路線: 火車站乘9路車南堯富順苑小區下車,長途汽車站乘56路車富順苑小區下車。

聯繫電話: 朱老師

工作室規章制度 篇2

書法工作室

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甘肅省書協副主席,國家一級美術師、天水市書協主席。(名額20人)

山水畫工作室

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國畫家協會理事,國家一級美術師,中國名家畫院煙台分院院長。(名額20人)

學制時間:

x年10月8日――x年10月7日,脱產或非脱產學習一年。

學費:

6000元(人民幣)/人(住宿學生,工具自理)。

招生條件:

市級以上書協、美協會員,業餘從事書法、繪畫創作愛好者,並具備一定的繪畫、書法基礎,美術院校考前人員培訓者。

授課方式:

導師及教師授課與專家講座交替進行,現場教學與理論研究相結合,授課由各工作室負責聘請專家教授專題講座,每月一次。

報名時間:

x年10月10日以前,額滿為止。報名時需帶近期作品,3―5幅,經導師評審合格後方可報名。

地址:山東海陽市鳳城濱海中路166號(碧海金灘)工作室

電話: 王

工作室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組織的名稱為教育學院新媒體工作室

第二條 本組織是在工業大學教育學院團委的指導和組織下,由工業大學教育學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願參加組建的學生組織,旨在發揮網絡新媒體的作用,更好的服務師生,引導青年,傳播正能量,使大家在學習的同時也能及時的瞭解和認識社會,並學會適應社會,認識生活,學會生活。

第三條 組織宗旨

1. 宣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配合學校、學院育人工作,引導同學成為社會的合格人才。

2. 組織通過訊息通知、服務維權等工作,做到“服務”2字。

3. 通過組織並開展活動來進一步提升大家對網絡交流的正確認識和應用。

4. 協會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第四條協會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協會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協會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協會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五條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日常工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本組織的最高決策和管理機構是協會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 制定、修改章程;

2. 審核、通過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3. 組織開展業務拓展與創新;

4. 決定成員的吸收和除名;

5. 決定組織機構建立整改方案;

6. 決定主要負責人的工作委任;

7. 協調與其他組織機構開展工作;

8.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本組織管理機構設主要負責人兩名,分平台負責人三名。本組織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精通新媒體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2. 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3. 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4. 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八條 本組織負責人均通過民主方法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也可公開招聘。負責人政治方面出現問題,或組織工作出現嚴重問題,將撤消負責人資格由組織內部重新民主選舉。

第九條組織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協會的規章制度、活動計劃;

2. 組織協會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3. 負責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4. 培養推薦組織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5. 加強校內、外新媒體的交流聯繫,擴大影響,樹立良好形象。

第十條 組織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協會;

2. 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同意即可退出,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3. 有嚴重影響協會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工業大學教育學院名譽、觸犯法律法規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 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協議可予以開除。

第十一條 工作室負責人職責

1. 負責確定新媒體工作室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 領導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3. 監督各新媒體平台發佈狀況,進行考評。

4. 負責新媒體文化節等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 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三章 工作室成員

第十二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工業大學正式學籍;

2. 承認本組織章程;

3. 對網絡文化感興趣;

4.熟悉網絡技術。

第十三條 加入新媒體工作室的程序

1. 通過書面、新媒體平台提出申請;

2. 經協會負責人審核後方可加入協會

第十四條 成員權利

1. 本組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學生助理補助;

3. 獲得本組織內部服務的優先權;

4. 對本組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 退出組織自由。

第十五條 成員義務

1、 執行本工作室的決議;

2、 維護本工作室的合法權益;

3、 認真完成工作室的各項工作安排;

第十六條 成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組織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七條 經費來源

1. 大型活動審批經費;

2. 贊助。

第十八條 本工作室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九條 工作室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工業大學教育學院相關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工作室經費使用嚴格實行憑票報銷制度,報帳必須持正規收據、發票等有效憑證。如發現經費使用報銷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除追繳違紀金額外,並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視其情節輕重,予以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作室電腦、投影儀等器材需經負責人批准,方可使借用。

工作室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工作室的名稱為工程學院青春湖工新媒體工作室,簡稱青春湖工。

第二條 本工作室是在共青團工程學院委員會的指導和組織下,由工程學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願參加組建的共青團工程學院委員會官方新媒體工作室,旨在以新媒體為媒介豐富我校青年學生的大學生活,引領青年,服務青年。

第三條 宣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配合學校育人工作,引導青年學生成為社會的合格人才。

第四條 工作室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校園環境、社會秩序以及網絡環境的穩定。

第五條 工作室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工作室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工作室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工作室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六條 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日常工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工作室的最高決策和管理機構是工作室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 制定、修改章程;

2. 審核、通過本工作室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3. 籌備召開工作室的會員代表大會;

4.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6.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 決定主要負責人的委任;

8. 領導本工作室各機構開展工作;

9.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八條 本工作室管理機構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部長若干。本工作室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精通本工作室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2. 思想積極上進,有創新意識;

3. 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4. 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有團隊意識,有奉獻精神。

第九條 本工作室負責人均通過民主方法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也可公開招聘。負責人政治方面出現問題,或工作室工作出現嚴重問題,撤消負責人資格由工作室重新民主選舉。

第十條 工作室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 服從共青團工程學院委員會的領導;

2. 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工作室的規章制度、活動計劃;

3. 組織工作室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4. 培養推薦工作室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5. 加強校內、外之間的工作室交流,擴大工作室影響,樹立工作室良好形象。

第十一條 工作室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工作室;

2. 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工作室,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3. 有嚴重影響工作室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工程學院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 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工作室管理機構決議可予以開除。

第十二條 工作室每星期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工作所有成員必須按時出席並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工作室管理機構有權對其進行免職。工作室管理機構重要決議採取投票或舉手表決,工作室負責人必須出席會議,並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決議的表決,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並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十三條 工作室會長職責

1. 負責確定本工作室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 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3. 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 負責工作室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 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

系,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四條 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會長不在時,副會長代理會長工作。

第十五條 工作室下設人力資源部、對外聯絡部、編輯部、運營部,共三個部門。各部門職能具體如下 :

人力資源部

1. 負責會員的招新、新成員培訓、入會審批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員檔案的管理;

2. 負責工作室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後勤保障工作 ;

3. 財務管理;

4. 協調其餘各部的活動安排。

對外聯絡部

1. 負責以微信(微博)工作室為名義,圍繞微信(微博)內容組織各種線上、線下活動,包括騰訊(新浪)全國統一活動、校內自發活動;

2. 爭取與校內各單位的合作;

3. 微信大屏幕聯絡、現場技術支持。

編輯部

1. 負責青春湖工微信公眾平台、@工程學院團委新浪微博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廣告等的策劃、設計和發佈工作,並能夠蒐集相關信息,並將活動成果歸納成文字材料;

2.關注同行業校內外的微信公眾平台以及新浪微博,學習並豐富

工作室工作內容。

運營部

1.負責工作室與各學院以及社團的聯繫,加強合作;

2.負責工作室與其它工作室的聯繫,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工作室,進一步擴大工作室在校內外的影響,為工作室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負責工作室與校內外各新聞媒體的聯繫與合作,進一步提高工作室形象和知名度。

第三章 工作室成員

第十六條 申請加入本工作室,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工程學院正式學籍;

2. 承認本工作室章程;

3. 對網絡文化感興趣。

第十七條 加入工作室的程序

1. 提出入會申請;

2. 經工作室負責人審核後方可加入工作室

第十八條 會員權利

1. 本工作室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參加本工作室的活動;

3. 獲得本工作室服務的優先權;

4. 對本工作室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 退會自由。

第十九條 會員義務

1、執行本工作室的決議;

2、維護本工作室的合法權益;

3、參與工作室每次活動;

4、向本工作室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工作室,且需至少提前一個星期提出退會申請,並在退會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二十一條 本工作室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如下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工作室執行機構;

3 審議工作室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一年

第二十四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 工作室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1. 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 籌備召開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

3. 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5. 決定工作室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6. 領導本工作室各機構開展工作;

7.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 經費來源

1. 大型活動主管部門審批經費;

2. 贊助。

第二十七條 新浪方經費發放會略有延遲,此項賬目需記錄詳細。 第二十八條 本工作室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 本工作室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並接受主管部門監督,主管部門有權提出監察要求。

第三十條 本工作室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工作室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工程學院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 本工作室換屆或更換工作室負責人之前必須將財務狀況報備主管部門。

第三十三條 工作室經費使用嚴格實行憑票報銷制度,報帳必須持正規收據、發票等有效憑證,嚴禁打白條,金額小於10元者,由經辦人、副會長或者會長簽字,方予報銷;金額大於10元者,則須由經辦人、工作室會長簽字予以報銷;如發現經費使用報銷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除追繳違紀金額外,並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視其情節輕重,予以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條 對本工作室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工作室管理機構或10名以上本工作室成員聯名提出,並交經本工作室會員大會審議。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工作室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工作室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六條 本工作室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三十七條 本工作室終止前,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工作室經主管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工作室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青春湖工新媒體工作室委員會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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