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通用5篇)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通用5篇)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1

一、員工基本福利制度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通用5篇)

1、目的:為了增強公司員工歸屬感,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及對公司的認同度,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福利管理的全過程。

3、名詞術語解釋

①法定福利—是指公司為員工帶給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項福利

②統一福利—是指公司全體員工都有權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③專項福利—是指公司為特殊條件職位的員工帶給的專門福利。

4、制度執行者

①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執行和統一福利的發放。

②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福利進行綜合預算。③總經理——負責福利費用的審批與核定。

5、社會福利

①社會保險的定義:社會保險是國家透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潛力的狀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忙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②社會保險的組成: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種保險。

③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並承擔公司應繳納部分,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代繳並從員工薪資中扣除。

二、員工社保辦理福利制度

1、公司依照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勞動保險,保障員工的利益設立勞動保險項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2、公司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的對象是公司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根據政府有關社會勞動保險的規定,年滿女50週歲、男60週歲的員工停止辦理社會勞動保險)。

3、繳納保險費按有關政策規定的比例由公司與員工共同承擔,公司不承擔試用期的社會勞動保險費用。

4、在試用期間,員工需將其原有社會勞動保險連續起來,可提出申請,經審批後,行政人資部給予辦理,費用由員工自行負擔。

5、公司行政人資部負責辦理員工的社會勞動保險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將本公司人員新增、基數變更或停交等狀況自行備案後,報總經理審批後送報社會勞動保險局。

6、社會勞動保險參保基數:

①試用期滿公司正式員工按當年度的投保基數金額參保。

②投保基數和浮動額度的調整時間為社會保險局每年公佈的時間統一調整。

7、具體工作流程參見《社保辦理流程》

三、員工彈性福利管理制度

對於福利制度,目前提法比較多的是彈性福利,又稱為自助餐式的福利,因為員工能夠從組織所帶給的一份列有各種福利項目的菜單中自由選取其所需要的福利,目前市場上IRewards在該領域相對較為成熟。因為員工的需求常隨時間的變化而有所不同,例如員工的年齡、性別及家屬的數目。

員工既然能夠掌握自己的福利措施分配權,即能夠配合自己的狀況,選取對自己最有利的福利,這種組織所帶給的自我控制,對員工的確有激勵作用,同時也可潤滑員工和組織的對立關係。此外員工因為得到較多的控制權,士氣也會有所提升。

1、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從公司“愛心基金”中撥款。

2、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2、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3、勞護用品費:每一季度以現金形式發放。

5、滿勤獎:以工資形式每月同工資一齊發放。

6、工作年休假:所有員工享受工作年休假,與春節一同進行,具體天數由公司在年終統一發文規定。

7、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2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吸引人才,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並增強企業的凝聚力,以促進企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3條權責單位

(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釋和廢止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等。

第2章福利的種類及標準

第4條社會保險

企業按照《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第5條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員工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其資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

(1)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資金來源的主要渠道

①參保員工繳納的部分費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獎勵基金。

(2)企業與參保員工繳費比例

企業每月繳費比例為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員工工資總額的%,員工每月繳費為其月工資總額的%。

第6條各種補助或補貼

(1)工作餐補助

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日元,隨每月工資一同發放。

(2)節假日補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節,企業為員工發放節假日補助,正式員工每人元。

(3)其他補助

①生日補助:正式員工生日時(以員工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企業為員工發放生日賀禮元,並贈送由總經理親筆簽名的生日賀卡。

②結婚補助:企業正式員工滿一年及以上者,給付結婚賀禮元,正式聘用未滿半年者賀禮減半,男女雙方都在企業服務的正式員工賀禮加倍。

第7條教育培訓

為不斷提升員工的工作技能和員工自身發展,企業為員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帶給相關培訓,其採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職培訓、短脱產培訓、公費進修和出國考察等。

第8條設施福利

旨在豐富員工的業餘生活,培養員工用心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組織旅遊、文體活動等。

第9條勞動保護

(1)因工作原因需要勞動保護的崗位,企業務必發放在崗人員勞動保護用品。

(2)員工在崗時,務必穿戴勞動用品,並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員工辭職或退休離開企業時,須到人力資源部交還勞保用品。

第10條各種休假

(1)國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

(2)帶薪年假

員工為企業服務每滿1年可享受天的帶薪年假;每增1年相應增1天,但最多為天。

(3)其他假日

員工婚嫁、產假、事假、病假期間,其休假待遇標準如下表所示。

員工婚嫁、產假、事假、病假期間,其休假待遇標準

假日相關説明薪資支付標準

婚嫁貼合婚姻法規定的員工結婚時,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額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

產假女職工的產假有90天,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按相關法律規定和公司政策執行

事假務必員工本人親自處理時,方可請事假並填寫《請假單》扣除請假日的全額工資病假

1.員工請病假,需填寫《請假單》

2.規定醫療機構開具的病休證明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標準工資的%確定

第3章員工福利管理

第11條人力資源部於每年年底務必將福利資金支出狀況編製成相關報表,交付相關部門審核。

第12條福利金的收支賬務程序比照一般會計制度辦理,支出金額超過元以上者需提交總經理審核。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審核部門修改日期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3

為鼓舞銷售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績效,積極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產品的營銷,維護公司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方案。本方案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來評估考核公司業務部的工作績效及績效工資,以提倡競爭、激勵先進、鞭策落後。本方案的實施對象為公司銷售人員,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按部門銷售經理、業務人員(跟單)分別制訂。

一 業務部經理職責、

(1)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負責對部門內銷售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3)對季度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依據考核最終結果,作為對業務部成員加薪、 升職、辭退等的主要依據。

(5)對考核制度與考核指標提出修改建議。

二考核指標: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客户意見發生率、新客户開發率、老客户保持率。

三 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6個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將被考核人員考核表報送人事部。

四 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70%)+(出勤×30%) 出勤(百分制):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五 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户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情況,每項扣5分,情節嚴重者該項1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户開發維護計劃;

(2)客户存在問題,銷售員未能及時解決;

(3)沒有嚴格執行公司銷售政策,缺乏對公司產品的瞭解(4)沒有很好的執行公司領導取得的合同;(5)客户反饋表對銷售員工作不滿意;(6)回款不及時;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週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彙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①上週工作總結(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②下週工作計劃(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③客户走訪情況(10分):每週須走訪3家以上,並對走訪情況在週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客户將《客户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④跟單記錄(10分):對於簽訂的訂單合同及跟蹤施工過程需填寫每日跟單記錄,以備日後查詢(2)市場信息反饋(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3)產品質量問題反饋(5分):認真填寫,要求做到及時有效;(4)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5分):銷售員須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如發現違反《車輛管理制度規定》中任何一項條款,該考核分數全部扣(5分)內部培訓(10分):無缺席,成績優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六 考核權限:

1、採取逐級考核原則。

2、業務員的考核由業務主管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彙總,業務經理初審,分管副總經理複審。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業務經理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彙總,分管銷售副總經理初審,總經理複審。

4、公司銷售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考核。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4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於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儘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後應於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後,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僱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後經總經理特准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後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於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着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並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並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後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併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行任務回場後,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裏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並辦理好保管手續。

(七)平時(或節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局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後交主管領導審批後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誌清晰,各種_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三)非因生產工作關係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局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年審後,由局辦公室審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六)凡屬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係,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 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第9條:全局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文認可。具體規定和要求如下:

(一)專、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複雜交通環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准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校考試合格,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並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於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後,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鑑定後方可單獨駕車。

(三)自費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序的技術鑑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四)自費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後,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六)復員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局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一)局內部單位之間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並辦理好交接手續。借用期間一旦發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後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二)外單位或本局職工借用,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借、租用車單位或個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行。如果用於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後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 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定辦理好車輛定編

等許可手續,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性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鑑定,並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後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准後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小修、中修由調度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後實施。

(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並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並在修車後付單上簽名確認。

(三)車輛的保養、維修內容分為:

①車輛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車輛保養分四種:即例行保養(又稱日常保養)、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

③車輛保養是定期強制執行的,必須堅持“保修並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④定期保養週期

第六章

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必須逐台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二)凡局內部車輛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票複印件,行駛證及其它_複印件。

②每輛車的技術數據,説明書等。

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二級保養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二)堅持以班為單位每週半天的安全學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三)各有車單位應堅持每組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四)結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認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一)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調度,按駕駛技術規範,安全規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_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三)行駛中注意發現車輛是否有異常現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五)嚴禁飲酒後駕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行完任務回場(庫)後,做好回場後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並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單位的安監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額管理 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登記,逐台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佈各台車的節耗情況,開展獎節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

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一)各有車單位對邊疆安全行車十週年、二十週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並給予適當地物質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採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後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採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四)兼職駕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並按局有半規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政府機關供電局安全獎罰規定執行》。

第20條:本制度自五月一日起試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on3m9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