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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屬於危險作業範圍的都必須經主管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險作業範圍:

1、 高處作業(無固定欄杆、平台且高於基準墜落面2M)

2 、帶電作業

3、 禁煙火範圍內進行的明火或易燃作業

4、 有限空間作業(包括有爆炸危險和有中毒、窒息危險作業)

5、 設備(構件)吊裝拆卸作業

6、 上述以外其它有較大危險可能導致重傷以上事故的作業

二、 審批手續與安全措施:

1 、凡屬從事危險作業範圍內工作的單位,必須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審查和現場檢查後製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經公司主管副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專業人員施工。

3 、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進行現場統一指揮。

4、公司安保科應及時對危險作業點進行現場調查,佈置安全專(兼)職人員做好現場監督,設置作業現場的安全區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5 、各部門應認真遵守執行此制度,未執行者按違章作業處理。

三、作業人員條件與要求:

1、年滿18週歲。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本工種作業所需的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並持有本工種作業有效期內的專業操作證。

4、作業前、作業中不準喝酒,否則不準上崗。

5、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6、作業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設備、輔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嚴格遵守各類危險作業的專業安全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8、作業區域內要整潔,道路要通暢,要有明顯標誌和告示。

9、作業完成後,要按規定做好現場整理和清點工作,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10、高空作業應衣着靈便,不得攀登腳手架、物料提升機或乘吊籃上下,工具材料嚴禁向下拋擲;交叉作業,要保證隔離防護棚牢固嚴密。

11、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12、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起重機、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維護等工作,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隊伍完成。

13、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 10m以上。

14、防火區動火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要指定專人監護。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圍易燃易爆物品,並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16、起重吊裝作業,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四周不得有障礙物,保證起重機械設備、吊具及安全裝置的靈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業前須經試吊檢驗。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對本公司緊急特殊需要的生產任務,不適用於執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發生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事故後果嚴重,需要採取特別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險作業。必須採取特殊審批和保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責任

1、企業安委會、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

2、有危險作業部門或個人必須履行本制度;

三、危險作業範圍:

1、高空作業(高度在2m以上,並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動火作業;

3、爆炸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4、起吊安裝大重型設備的作業;

5、帶電作業;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7、處理化學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8、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

9、其它危險作業。

四、危險作業審批

1、凡屬於上述8種範圍,在生產中不常見,又急需解決的危險作業。在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包括承包部門、個人)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見附表),報企業安全科批准,特別危險作業需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開始作業。

2、如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總經理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範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但事後必須補辦審批手續。

3、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安全科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症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五、危險作業的實施

1、危險作業申請批准後,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2、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3、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

5、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6、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8、危險作業完工後,應對現場進行清理。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3

安全生產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並認真嚴格執行,確保本項工程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項目經理

⑴項目經理是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負責。

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⑶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要領,定期組織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

⑷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係,不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按本項目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⑸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井架和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隊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隊伍要具有安全資質,對不具備條件的承包隊伍,杜絕進入本現場施工。

⑺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並保護現場。 [2]

質量員

⑴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令、法規、規範、標準、操作規程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⑵負責監督、驗收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有關驗收標準。

⑶負責項目部分項目工程砼強度的檢測,確定砼拆模時間,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⑷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糾正安全事故隱患。

⑸在檢查質量的同時要檢查安全生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立即報告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施工員

⑴項目施工員是項目工程分階段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項目施工員應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幫助督促生產班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⑷安排施工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詳細向施工班組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對施工環境應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督促班組執行。

⑸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制止,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暫停工作直至改正為止。

⑹班組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和保護現場,並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處理。

安全員

⑴項目安全員是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

⑵監督檢查本項目施工安全、文明生產。

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資料管理工作。

⑷監督檢查並及時發現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督促落實整改。

⑸熟悉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⑹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進場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

⑺負責項目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的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⑻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有嚴重不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生產。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⑼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可視情況進行教育,並向領導提出處理建議。

設備材料

⑴制定本項目所有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要領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對各類機械設備,必須配齊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執行維修、保養制度,確保安全運行。

⑶定期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設備運轉情況。

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⑸參加對各類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⑹認真執行本項目有關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杜絕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⑺確保供應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對現場使用鋼管、扣件、腳手板、竹笆片、夾板等材料,必須保證質量。

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勞保用品管理髮放工作。

⑼加強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品的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

負責人

⑴在公司及項目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加強施工圖、標準圖及有關技術資料的管理,並對工程質量負全面技術責任。

⑵熟悉設計意圖,組織圖紙自審,參加圖紙會審,並做好圖紙會審記錄及進行技術交底,負責變更通知的簽發和項目竣工文檔的編制。

⑶在公司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參與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分部工程進行技術交底,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核,並對工程質量實施有效的技術控制。

⑷及時解決一般工程技術問題,對重大技術問題及時彙報,組織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制定特殊物資的搬運方案和特殊過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過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參加中間及竣工驗收,並辦理交工驗收手冊。

⑸組織職工培訓,學習貫徹各項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

⑹組織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並參與其實施效果的驗證。

⑺組織質量分析會,收集質量信息,負責不合格成品的評審和處理,並按不合格成品的嚴重程度分別向有關部門傳遞。

⑻負責統計技術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班組長

⑴學習、領會並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及本項目部門的規章制度。

⑵帶領全班組安全作業,並且模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⑶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⑷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組安全生產會,並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⑸發生工傷事故,立即搶救,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規章制度

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在生產時應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規教育、企業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級安全教育

⑴凡新進企業的員工、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工作前,應由公司、勞資、安全等部門進行第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制度、本行業安全基本知識、勞動紀律等。

⑵上述人員到施工項目部門後,應由施工項目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項目工程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作業區狀況、機電設施安全、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⑶上述人員上崗前應由工長、班組長進行崗位教育,即第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工種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安全檢查操作規程,操作環境安全與安全防護措施要求,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事故前的判斷與預防,事故發生後的緊急處理等。

⑷對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應登記建卡,由項目部安全檢查負責管理教育資料。

⑸沒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禁止上崗。

⑹對變換工種的員工,要先進行新任工種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時間、內容要有書面記錄。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由於特種作業人員接觸不安全因素多、危險性較大、安全技術知識要求嚴,對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其辦法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③經常性安全教育

⑴項目部每週一應對本項目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教育,教育內容: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宣傳教育,上週本項目工程安全檢查生產小結,本週安全生產要求,表揚遵章守紀員工,批評違章作業行為,通報事故的處理。

⑵對重大施工項目及危險性大的作業,在員工作業前,必須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準作業。

⑶重大的節假日前,員工探親放假前後,應對員工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報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報道安全生產動態,宣傳安全生產知識、規程等。

以上三種形式教育,相關領導應參加和主持,並做好書面記錄。 [3]

施工現場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特種人員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滿十八週歲以上,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種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連續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時間一年以上,並且具備操作技能後,向公司提出培訓申請。

(3)凡未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前,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均不準獨立上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考核工作,負責有關培訓、複審建檔。

(5)公司應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檔案。

(6)公司應在年初向公司申報本年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計劃。

(7)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效期除鍋爐工為四年以外,其餘工種為二年。凡到期不參加複審者,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獨立作業。

(8)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禁止操作與本人《特種作業操作證》規定不相符的機械。

(9)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並記入操作證。

(10)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有權扣證1~12個月,並記入操作證。對情節嚴重者,申報發證部門吊銷操作證,公司也可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直至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據是: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8-85。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所有基層單位,下列是特種作業範圍人員:

①電工作業:維修電工(施工現場電工),電氣安裝工,送、配電工(配電房值班電工)。

②金屬焊接:手工電弧焊工、電渣壓力焊。

③建築登高架設作業:建築架子工、井架搭設工。

④機動車輛:建築工地翻斗車、裝載機、載重車輛。

⑤起重機械作業:建築起重機械司機和作業指揮人員。

⑥其他機械操作工:混凝土攪拌機、機操工。 [3]

施工現場

(1)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公安部《關於建築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項目經理是該工地的消防負責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網絡,根據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劃分消防管理責任區域消防負責人,公佈上牆,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3)各重點防火區域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由消防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完備好用。消防器材、設施不得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4)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堅持每月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檢查當月消防工作情況。

(5)施工現場應設吸煙點,禁止吸遊煙、亂丟煙蒂。動用明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必須有消防器材,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措施。

(6)從事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無證人員一律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小太陽燈和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

(8)所有電氣線路、機械設備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規定安裝並符合標準。電氣線路、機械設備應經常檢查,防止因短路、超負荷等原因引起火災事故。

(9)凡倉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必須設置禁火牌,要制定有關防火管理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間必須設置禁火標誌,刨花鋸屑等易燃物品應做到及時清理,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煙及動火作業。

(11)凡設置消防器材的地點禁止堆放各種雜物,消防通道、施工現場道路、建築物通道要保持通暢。

(12)腳手架上禁止吸煙,禁止無證、無措施動火作業,禁止在腳手架上棄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現場日常消防管理由項目部安全保衞部門管理,要做到經常檢查,定期向項目部經理彙報。

(14)對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班組和個人應給予獎勵,反之,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給予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佈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並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餘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杆、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誌,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5

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務必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務必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職責。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透過學習到達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資料、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狀況,根據本週工作狀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資料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務必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務必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務必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到達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資料: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狀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一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務必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台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狀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務必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職責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推薦,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狀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務必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務必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職責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務必履行簽字手續。

3、每一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務必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狀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務必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個性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務必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務必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狀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務必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週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狀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拖鞋等狀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二、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職責: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衞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彙報。並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三、各級值班人員,務必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職責,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職責。

安全十大禁令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鄭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巖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沒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牆面上行走。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10、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煙、生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後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後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後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後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職責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職責。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職責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發此刻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後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務必貼合規範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杆,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務必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後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貼合規範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透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職責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職責;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個性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到達全優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用心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於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個性獎可隨時獎勵。

施工用電管理職責制度

1、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

2、副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檢,對出現的用電隱患及時記載,限期讓專職電工進行整改。

3、組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配合組長和副組長的檢查工作,並在節假日前後、大雨、大風後和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和副組長彙報,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施工用電安全防火制度

1、非專業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2、各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時,務必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得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4、現場管理人員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推薦,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5、專業電工務必認真執行各有關規定和規程,自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違章作業指令。

6、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用電行為,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7、專業電工應端正工作態度,主動配合用電作業者共同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所有電氣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

2、在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絕緣狀況,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人使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3、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沙滅火。

5、在安裝自動空氣開關等有回到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電位置,再作安裝。

6、多台配電箱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務必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8、外電杆架線,登杆前,杆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杆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杆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腳釦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鈎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於安全可靠處,釦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0、杆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調整拉線時,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電應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應停止工作。

12、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3、現場配電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

15、嚴禁帶電負荷拉合開關。

16、施工現場用電經安全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進行使用。

施工用電檢查維修制度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務必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務必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務必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並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後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裝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務必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釘子務必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空中滑落。

3、安裝和拆除箱涵側牆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並設防護,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幹不滑時再進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吊點要選取可靠、繩索繫牢後升降,不得亂拋。鋼模板裝拆時,上下要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拆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處拆模時,要設專人指揮。

6、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固定牢靠;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

8、高處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枱,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牆上工作。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9、拆模務必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施工時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為了建立禮貌工地的需要,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項目部對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覺遵守。

一、配料棚內成品、半成品分開堆放整齊。

二、需要安裝的模板、材料按構件尺寸隨運隨用,不得將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層亂堆亂放。

三、模板堆放應順牆碼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較大的房間中間部位。

四、拆除後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類歸堆,即時清運到指定的地點。

五、模板上的釘子面朝下放,最好將釘子拔掉後堆放。

施工機械防護措施

一、施工現場機械的防護對象主要有電鋸、電刨、攪拌機、砂輪機。

二、電鋸應對皮帶加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三、電刨的防護主要是對皮帶進行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四、攪拌機的防護主要是搭建防護棚,防雨和落物傷人。防護棚有鋼管搭設,上設雙層防護。

五、砂輪機應對其皮帶進行密閉性防護,並且安放在鋼筋工棚內乾燥地面上。

施工機械檢查維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機械設備應由施工負責人與機械班長進行編制維護、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與保養,專職維修人員作好每日的例行保養以及要不定期進行檢查,以保證機械正常使用。

二、機械維修工務必做到施工機械好壞心中有數,以便能及時、準確的找到原因進行維修。要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

三、對各種機械檢查出的問題,務必立即處理,決不能湊合勉強使用,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並做如實記錄。

四、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實施狀況進行一次檢查,對玩忽職守,不按要求定期檢修,造成機械帶病運轉和其它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提升本項目以及各參與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各施工單位)的整體形象,保證項目運行的高效性、嚴密性和條理性,確保本項目能保質期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參與單位嚴格執行。

工地安全禮貌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禮貌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禮貌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務必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資料及形式務必貼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務必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資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範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佈置臨設,並將總平面佈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持續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台、陽台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衞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規定的標準,並辦理《衞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務必先體檢、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貼合要求的消防設施,並持續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務必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衞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務必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務必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衞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淨,生活用品疊放整齊,並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務必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於區分;高空作業,務必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務必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個性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個性是板筋,務必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務必穿着統一的標準建築背心上班,且務必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務必採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准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務必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後務必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務必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准後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個性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及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狀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務必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職責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准,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務必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務必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並作好文字記錄,隨時理解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務必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鬥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務必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務必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務必到達優良標準。

2、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務必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務必有經甲方審查批准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務必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並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築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務必向甲方帶給《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複核字認可後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務必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於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並帶給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並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後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狀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後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務必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複測時,施工單位應於用心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後(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除務必有值班工長外,還務必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狀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後,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帶給的户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後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務必立即整改,一切職責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職責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並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帶給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務必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後方能應用於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並持續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職責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樑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後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後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務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務必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並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並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務必做好廚房、衞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帶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繫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務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潛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務必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並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務必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務必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務必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狀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務必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並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後如有異議務必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並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並得到甲方書面答覆後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牴觸或衝突,並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後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__/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於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務必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週例會時提出下週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週計劃完成狀況。配合協調狀況、約定事項的執行狀況、材料供應狀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務必構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彙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後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思考: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務必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於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週工地例會前報上週工作完成狀況及下週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務必由項目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並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務必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於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錶,並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錶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範。

5、水電抄表應於每月25日完成並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建築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佈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築物牆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週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19)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並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於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並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後,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於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並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准後才能施工。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為了能夠強化投標人的管理,使得各種預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統完善以及能夠得以貫徹落實的管理制度作為保證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開始之前,應該按照行業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細則,以及規範作業的規程,使得各項工作都能夠按照標準進行。並且各種管理制度必須經過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批准之後,嚴格執行。

其次,在開工之前,應該對施工的組織進行設計,同時科學合理的佈置平面,對現場進行統一的管理以及規劃,為了能夠實現文明施工,應該對各種公告以及標誌進行統一設置。再次,制定質量控制制度、職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等各種規章制度。

最後,為了能夠使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得以提高,應該有計劃地對其開展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紀律等等培訓,組織其加強自我學習和自我提高。

施工安全管理及其存在的問題

安全管理

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這樣。雖然通過加強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們無法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安全事故的發生雖有一定的規律可循,但也存在着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預見性。因此我們還要在平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事後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怎樣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本人總結出以下幾點:(1)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2)編制可行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辨識和控制危險源,加強作業人員的班前教育;(4)加強對所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5)積極採用“四新”技術,嚴把材料質量關,加強各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6)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質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合同管理。檢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的隱患。 要做到質量監控事先預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導。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備好“三大員”。即施工員、材料員、質檢員,他們必須責任心強,堅持原則、業務熟練、經驗豐富、有較強的預見性,有三大員的嚴格把關,項目經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質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員的使用。工程施工與其他產業相比機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勞動靠人來操作,所以應發揮各自的特長,做到人盡其才。

人的技術水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水平,尤其對技術複雜、難度大的操作應由熟練工人去完成,必要時,還應對他們的技術水平予以考核,實行持證上崗。對於新型施工工藝,要引入“樣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供應及時可防止偷工減料,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用於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必須具備正式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如不具備或對檢驗證明有疑問時,應查明原因。材料檢驗和進廠必須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監督下進行。

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現場場地管理措施

為了營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的環境,應該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管理。因此,設計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應該在施工之前做好,從而能夠確保施工活動根據平面佈置圖得以落實,根據佈置圖對現場的設施進行定位與佈置。同時應該根據實際的工程進展情況,合理地地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如果在實際的施工過程有需要,應該使用隔離網等來進行隔離,進而方便施工。

臨時設施管理措施

應該根據便利於組織生產以及生活的目的佈置各種臨時生活以及生產設施,同時佈置的過程中應該遵循少佔地的原則,禁止佔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時佈置還要與消防安全以及衞生安全的規定相符合,明確劃分施工區與生活區。 利用混泥土將臨時施工與施工場區的運輸通道進行硬化。同時對於運輸通道應該安排專人進行維護與保養。 根據消防安全以及工地衞生的要求佈置臨時房屋,同時在建設之前要將佈置報給建設單位和建立部門,徵得其批准。使用雙層彩鋼板活動的房屋作為生活房屋,根據實際的需要設置面積。 為了能夠滿足施工期間生產、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應該修建臨時的給水工程。同時按照實際需要計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證用水需求得以滿足,同時應該將當地的給水管道作為臨時給水水源的接口,為了保證施工用水的質量,應該將河水過濾沉澱之後達到要求之後方可使用。

為了便利排水,應該在施工現場設置排水系統。保證排水的坡度要大於1‰,根據流量的需要設置排水溝截面,為了滿足施工過程中的用電需求,應該對臨時用電施工的組織進行編制設計,對線路走向,電源進線、分配電箱、總配電箱的位置予以確定,準確地計算負荷,選擇合適的變壓器容量。為了保證安全,應該對做好用電技術措施。

施工秩序管理措施

在工程項目開始之前,項目經理要按照在投標時所作的承諾和合同的約定,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並且將其報備給監理部門同意之後,嚴格的貫徹落實,如發生重大的變更,應該取得建立以及建設單位的批准。

採用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報告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同意之後才能執行。在各個分部的工程開工之前,應該向駐地監理提出申請,得到同意之後方可開工,並採用內部審核制度監督各分項工程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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