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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了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結合當前疫情,將新冠肺炎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省、市、縣有關加強學校新冠肺炎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

一、人員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鐘和晚自習下課前30分鐘測量宿管人員的體温,確認沒有異常後准許上崗,並做好記錄,所有參與宿舍管理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2.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進入人員實行體温監測和健康管理、實名登記驗證並須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謝絕外人來訪。

3.發現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狀、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防控人員進行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對與其接觸人員測試體温並進行醫學觀察。

4.到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經14天隔離觀察無後方可上崗。

5.宿管人員夜間全部入住學生宿舍樓,實行統一封閉管理,不得脱崗或隨意找人頂崗,嚴禁在宿舍樓內飲酒。

二、場所清潔消毒

1.每天對學生宿舍內外環境衞生進行全方位的清潔消毒,特別是樓梯扶手,門窗,樓梯等使用頻率高的區域,並定期對學生宿舍室內進行消毒..2.宿舍內部定期開窗通風,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時以上,保持空氣流通。

3.設立“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廢棄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時對垃圾投放點進行消殺。

三、防護物資配備

1.給宿管人員配備數量充足的紅外、水銀測温計。

2.有條件的學校在宿舍配備移動紫外消毒燈,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儲備一定數量供學生應急的口罩。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做好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學校領導高度重視,為配合學校工作正常運轉,保障全校師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人員健康篩查及管理

1、學校要安排專人對食堂工作人員及家庭成員的假期行程、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接觸史等信息進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賬;

特別是從湖北或重點疫區返廣的,做好登記。

2.做好相關食堂工作人員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識培訓,並組織進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員要保持良好個人衞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在進行操作時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強化配送人員健康監測、洗手消毒和配送設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員配送時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對符合返校返崗條件的食堂工作人員,學校要通過工作微信羣、電話或召開視頻會議的形式,傳達開學前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並開展疫情防護知識教育和操作規範培訓。

二、工作人員返校返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員,須接到市教體局通知後,方可返茌;

返回後,須在家進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醫學觀察後,工作人員須提供衞健或所轄村(社區)等相關單位提供的未接觸確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證明或者有效健康證明,方可返校上崗。

三、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及環境清掃

1、全面檢查檢修食堂設施設備(包括用電線路),對存在故障或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員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開學後各類設施設備能正常運轉。進校維修人員必須進行體温檢測和身份核實登記,體温低於37℃並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進入校園。

2、對食品庫房、烹飪間、備餐間、專間、留樣間、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間、餐廳等所有區域進行全面保潔,確保環境清潔衞生。

3、食堂重點區域和各類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進行全面清洗、消毒。

4、準備醫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設備、保潔設備數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採購

1.對供貨商加強監督,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2.制定原料採購控制清單,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採購來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鮮等,嚴禁採購食用野生動物,嚴禁在學校食堂、廚房飼養和宰殺禽畜。

3.健全原材料驗收流程,嚴格食品及原料進貨渠道,做好索證索票、收貨查驗、台賬登記、按要求儲存等工作。

4.要求供貨商的原料運輸車輛應具備相關温度、濕度及分隔功能,車輛及運輸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供應商(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鼓勵選擇在__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户的供應商,實施定點採購。

6.採購預包裝食品應當向供應商索取__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具的《供貨(上市)憑證》,如供應商無法出具《供貨(上市)憑證》,必須索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和載明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供貨憑證;

生鮮食品索取__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具的《__市生鮮食品上市憑證》,肉類、禽類及其產品還應索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驗合格證明。

7.每天專人做好進貨查驗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貨憑證和上市憑證上的品種、數量等相關信息與供應的食品相符。

五、食品原材料的貯存

1.貯存場所、設備要定時檢查,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殺蟲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接收後要分類分架存放,隔牆離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3.冷藏設備温度範圍在0℃~10℃之間,冷凍設備温度範圍在-20℃~-1℃之間。

六、食品加工

1.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線燈進行空氣消毒30分鐘,使用消毒液對加工用具、操作枱面、抹布等進行消毒。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時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烹飪時要燒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達到70℃以上。成品應用消毒後的容器盛裝,與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

3.菜餚從製作到食用時間在常温條件下(10℃~60℃)不得超過2個小時。菜餚在高於60℃條件下貯存,其可食用的保存時間為燒熟後4個小時。

七、分餐錯位進行就餐

1.分批次、錯時到食堂就餐,一張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後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與人之間相隔超過一米,進行錯位排列,不對坐不交談,嚴格控制同一時段就餐人數。

2.食堂應設置洗手池,配備洗手液、烘乾機或一次性紙巾,學生進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3.所有學生進行分餐排隊時請保持一定距離不要擁擠,餐廳採用發放統一套餐,為保證就餐距離採用分批次就餐,每個年級就餐時間15分鐘。

4.在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鼓勵就近的學生回家用餐,減少非必要人員在食堂就餐,非本學校人員不得在餐廳就餐。

八、餐後的消毒保潔

1.食堂每天開窗通風,通風條件不佳的可暫時關閉。食堂應設置洗手池,配備洗手液、烘乾機或一次性紙巾。嚴格按照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管好餐餘垃圾,保持良好的衞生環境。

2.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要按照“一刮二洗三衝四消五保潔”順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

紅外線消毒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鐘以上;

洗碗機消毒控制水温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

3.每餐工作完畢用清潔劑清潔各種廚具餐具表面,並用清水沖洗乾淨,保持衞生。廚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拖拭,作用30分鐘後,再用清水洗淨,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後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mg/L~500mg/L)液體中5分鐘以上,再用清水衝淨。消毒後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閉的清潔保潔櫃裏。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學校財產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 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築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後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 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築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准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 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 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並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 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 領借物品必須本着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後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 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並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佈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 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十一 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後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二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法規,為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積極開展工作。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三、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教職工羣眾民主推選,報學校黨支部審查批准產生。

四、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四年一屆,每學年召開一次。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五、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由工會主席負責日常工作。

六、教職工代表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七、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校長要尊重和支持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為規範學校值班人員安排和學校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特制訂學校值班制度篇

1、學校值班人員分成四類:門衞保安、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後勤人員。

2、學校需要值班的五種情景:平時、雙休日、暑期、節日、颱風等特殊時候。

3、平時值班人員有門衞保安、行政人員和教師。門衞全天候負責學校安全學校行政人員、負責校園內的安全和行為規範等情況、教師負責年級組和班級的安全等情況,學校行政人員需做好行政值日記錄,教師需做好年級值日記錄。

4、雙休日由保安值班。門衞保安人員必須經常巡視,完全遵照保安公司對保安的要求做好工作。

5、暑期由保安、行政人員和後勤人員值班。保安人員的值班要求與平時一樣。行政人員和後勤人員須遵守時間安排,做好來訪來電的接待工作,巡視校園,並做好詳細記錄。

6、節日由保安和行政人員值班。要求同暑期值班。

7、特殊時期全部人員值班。根據需要,必須住在學校的就必須住在學校,根據不同的情況制訂不同的值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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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加強採購計劃管理,規範採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採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採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以下統稱為採購物品)。

三、職責權限

1、總經理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副總、財務總監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核;

3、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由人力資源與後勤部負責。

四、採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物品採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後服務、資信、客户羣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採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採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後,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

採購人員隨時蒐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瞭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採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物品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採購原則: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採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於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採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採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採購流程

1、採購申請:

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採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與後勤部負責採購物品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提出採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註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註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按採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與後勤部採購。各審核環節對採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於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採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採購員接到報價單後,需進行比價、議價,並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採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週期,由採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後,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於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後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户認可的供應商。 採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台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後,由人力資源與後勤部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採購人員應提前採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採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採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並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並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

採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後,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後,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人力資源與後勤部,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

採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後,由採購人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六、考核:

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7

採購業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採購業務管理,規範採購業務行為,防範採購業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範-採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採購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採購業務包括採購計劃、採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務。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 集團各單位的採購業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准

第四條 建立採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辦理採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五條 物資採購業務嚴格規範和執行如下程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採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採購款。

第六條 採購業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採購部負責編制物資採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採購物資等業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採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物資儲存計劃和採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 辦理物資採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辦理採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 物資的採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行學校授權文件的規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九條 授權採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存和付款業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採購與付款業務。

第十條 對於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採購業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 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 學校對採購業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採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採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採購目標責任書》,明確全年的採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 採購部要將年度採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採購崗位,並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 實施物資採購的具體依據是《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序如下:

一、採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採購物資的依據;

2.採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採購員及採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採購,由使用部門統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採購發起人、部門主管)、採購部(採購業務員、採購部門主管)簽字後,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採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

第四章 採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 物資採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杜絕採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 採購部要廣泛收集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採購物資的信息變化。

第十八條 物資採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序:

一、詢價:採購部按照學校批准下達的《物資採購計劃》,根據採購項目的時間要求,在瞭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採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諮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採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採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後,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採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採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 採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 根據採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採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採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採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採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採用擇優定點採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採購業務及設備購置一律實行招標採購。

第二十條 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採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定點採購。

第二十一條 主要物資採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採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物資採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定的品名、數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發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後生效,財務部據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 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 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檢驗,並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 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 採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範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採購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 採購付款時,由採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准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 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 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户等錯誤現象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 採購部統計員要按供應商設置物資採購台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餘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 採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採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繫,並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數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值班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防汛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嚴格守汛期值班崗位制度。

2、值班人員作為總負責人代表在當值期間實施全面管理,負責保障全校正常運作。值班時按《汛期值班安排表》執行,到全校各崗位巡視,重點部門應加強檢查,及時處理。

3、汛期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期間認真填寫值班日誌,重要問題預先及時請示彙報。

4、值班人員因事不能按時值班,須提前一天填寫換班單,經換班人簽字確認後,送校長室審批,由校長室負責通知,不允許私自串班。

5、值班領導要隨身攜帶手機或有其他聯絡方式。

6、如有情況要及時聯絡,離開時應將去向告知保安人員。

7、要及時瞭解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協助各部門及時處理汛期內發生應急情況。

8、重點檢查各部門,各處工作狀態設施設備情況。重點部門應加強巡視(如外圍、排水通道、各樓層公共區域、學生公寓、辦公室等)。

9、值班期間禁止飲酒,空崗。

10、值班日誌要認真記錄,重點部位都要有巡視記錄。

11、值班期間,遇突發汛情情況,應及時到現場處理,並立即向上級彙報,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立即啟動汛期搶險應急預案。

以上要求各位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加強管理力度,認真履行職責。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為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校園環境,經研究修訂本制度。以校領導帶班,中層幹部值班,班級建立班幹部值日製度。

一. 校領導帶班制度

學校領導實行值班制度是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於學校領導深入實際,及時瞭解情況,搞好信息反饋,從而加強學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具體制度如下:

1. 學校領導實行每週一至週日輪流值日製度和節假日帶班制度。

2. 值班領導全天候、全面負責學校當天各項日常管理,具體包括:每天早7:50前到校檢查當天校容校貌,師生及值班人員教師到崗到位情況,督促值班中層人員做好當天的各項工作。

3. 值班要求24小時堅守崗位,履行值班職責。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須與其他校領導置換代替。學校對學校領導值班情況進行一月一小結,每學期進行彙總,作為考核獎懲學校領導履行職責的依據之一。

二. 中層幹部及班主任值班制度:

中層幹部及班主任值班是其工作範圍內應盡的職責,應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履行值班職責。

值班工作由學校制定並統一安排時間表。按照值班表,每天值

班時間為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每日上午7:50——8:00在政教處交接班。

值班職責為:

1、必須恪盡職守,及時到位,堅守崗位;值班時應全權統領和處理學校內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以人為本的意識,增強關愛師生員工的責任心和義務感,及時妥善處理好各類突發情況和問題;如遇到緊急重大事項的發生,應立即向學校帶班領導彙報,請求指示,並及時處理,將事態控制到最小。

2、應加強校園巡視工作,密切注意學校內部的安全情況,尤其要對要害部位的檢查和監督,加強防火、防盜及自然災害的防範意識,提高警惕性。在學校領導帶領下,協同政教處理校園內當天發生的偶發事件;維護校園內當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督查門衞值班情況;巡視校園內學生課間紀律情況及早讀、課間操、眼保健操、晚自習、午休晚睡及一日三餐就餐情況;上午、下午、晚上放學時監查並維護學生離校秩序;放學、就餐時中層領導在校門口、學校帶班領導及班主任在餐廳維持秩序。

3、夜間值班中層領導及班主任負責學生宿舍,學校領導負責校園、教學樓及辦公樓。

4、中層領導要認真填寫值班日誌。

5、值班人員應確保固定值班電話處於良好的待機狀態,不得隨意佔用,值班時間段內,值班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機。

6、值班人員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崗,應由相應人員替班,不得空班;當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真實反饋當班情況,如遇特殊情況,應向接班人員講明情況,以便更好地處理問題。

三. 班級值日製度

各班按照本班實際情況,規範制定各班的值日製度,具體值班人員由各班班主任指定本班班幹部,並落實到位,具體制度如下:

1. 各班值日干部須認真做好值日記錄,當天值日班幹部須將當天情況及記錄一併交至班主任。確定的值日製度不得隨意更改,值日班幹部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如實做好值日記錄。

2.輪值人員如確實不能到崗,應事先向班主任請假更換之日人員,經批准後,報政教處備案。值日班幹部有權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本班級,但須注意言談舉止,穿戴整齊(包括不穿背心、拖鞋),不得大聲喧譁。

3.值日班幹部熱情、積極主動解決力所能及的問題,若遇重大問題須及時向老師彙報。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對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我校值班護校制度。

一、學校治安保衞組牽頭,處理日常治安工作。

二、有嚴重影響師生學習、生活、工作的外部因素侵擾學校時,治安人員或教職工有權向領導彙報,然後進行處理。若在學校權限範圍內處理不下,則由學校向派出所彙報情況,以求他們協助處理。

三、上班期間,白天由門衞負責值班護校,時間是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晚上由夜間守夜值班的教職工負責護校,時間是當晚七點到次日早上七點。

四、節假日期間,白天由值班領導和門衞共同負責護校。晚上由夜間守夜值班的教師負責護校。

五、值班職責:

1、行政節假日值班,按時到崗(每日上午8:30——下午5:30,其餘時間由門衞負責),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好值班室崗位。

2、值班時,若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在30分鐘內向校領導彙報或報警

3、值班失職,造成校產損失者,據情節負50%——80%賠償責任。

4、值班人員的考勤由門衞負責。考勤不得徇私枉紀,否則,責任自負。 城關四中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為認真落實“四姿三聲兩操一活動”,積極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培養學生健康體魄,強化師生健康第一的意識,讓校園充滿生機和活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校上午大課間活動規章制度。

一、活動時間:上午兩節課後9:45—10:10

二、活動地點:本校操場

三、參加人員:全體師生

四、活動內容:隊列隊形、第三套廣播操《七彩陽光》、自編搏擊操

五、活動要求:

1、大課間活動列入學校課程計劃,全體師生必須按時參加。

2、進退場時,各班分別排成兩路縱隊,靠樓梯右邊安靜、依次地走。

3、學生保持正確的站姿和走姿,口號要響亮。

4、做操動作規範、整齊、到位、協調,體現班級精神面貌。

5、學校將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督查小組,每天對各班大課間活動表現進行檢查評比,一週公佈一次成績,並記入班級績效考核。

6、遇雨雪天氣,活動要求學校將另行通知。

六、體育教師職責:

1、按時組織大課間活動,並保證廣播系統的正常使用。

2、正確指導學生的隊列隊形和做操動作,對不規範動作及時提醒和糾正。

3、保證活動場地的安全使用。

4、負責學生大課間活動的安全。

5、激發學生參與興趣,保證大課間活動質量。

七、班主任、副班主任職責:

1、按時有序地組織本班學生參加大課間活動。

2、教育和鼓勵全班學生積極參與大課間活動,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

3、負責本班學生的活動安全。

4、和學生一起完成大課間活動內容,在活動中積極起模範帶頭作用,做學生的表率,影響和促進學生積極完成動作。

5、及時檢查、瞭解、監督、管理本班大課間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活動質量。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大力宣傳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重大意義,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曉,深入人心。

二、加強健康教育,使學生養成安全、衞生、健康的生活習慣。

三、建立健全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領導機構、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學生食品安全、營養、衞生。

四、嚴格按規定確定享受對象,認真審核享受人數,建立健全學生實名制檔案並報鄉鎮教體辦和縣教體局審查備案,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次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嚴禁虛報、漏報學生數,嚴防冒領學生營養食品。

五、配備學生洗手和飲水設施,為學生餐前洗手和飲水提供保障。合理安排用餐時間,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六、認真做好營養餐工作的檢查與指導。學校主要領導堅持每週檢查指導一次,分管領導堅持每天指導檢查一次;全面檢查食品質量、食品接收、分發、食用、衞生安全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和處理。

七、成立家長、學生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營養餐工作監督小組,對學校營養餐工作落實進行全過程監管。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 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 學校的收費項目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後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標準、擴大範圍收費。

3. 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於《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 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税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 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户,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 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責任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責任心與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繫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情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必須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必須説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説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衞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衞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衞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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