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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規章制度十篇

小企業規章制度十篇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1

一、公司行政機構設置

小企業規章制度十篇

為滿足公司當前經營和運行的需要,並適應公司將來的發展,公司系統採用集中統一和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直線職能式”結構,以兼公司運行效率和運行質量,發揮最大的羣體效能。公司行政機構設置見“行政機構圖”。

二、公司各部門職責

(1)營銷中心工作職責

1進行市場調查、研究及銷售預測,及時整理、分析、反饋同行及競爭品牌的營銷動態;

2制訂並完成公司中長期營銷企劃,擬定符合市場實際和公司董事會要求的銷售政策及營銷組合策略;

3制訂公司年度銷售計劃,承擔公司下達的年度銷售任務,並銷售人員的二次任務分配;

4制訂公司(品牌)開發計劃,包括新產品(品牌)定位、定價、形象規劃,並推導實施、落實、檢查與總結;

5制訂公司各品牌年度廣告及促銷計劃,並負責、策劃、執行,以提升產品銷量和品牌知名度;

6負責整個中國市場的開拓、客户資源開發和管理,客户資料的建檔與運用,代表公司與客户的聯繫協調和銷售業務的往來;

7策劃公司訂貨會及參加大型展示招商會;

8根據市場反饋,及時公司內部召開各類營銷、產品開發及產銷協調等專題會議;

9每年兩季訂貨會之前,制定公司營銷手冊及各類銷售道具和宣傳品;

10根據公司的財務制度,執行和負責各項資金回籠、費用結算工作和帳款異常的處理,對貨款安全負責;

11負責產品儲運管理,確保產品安全存放和運輸,確保帳物相符;

12負責建立健全營銷檔案管理體系;

13負責銷系統績效考核方案的制訂,並配合人事部實施考核。

(2)市場部工作職責

1.制定並執行市場調查計劃,以及日常市場管理;

2.進行品牌規劃與管理;

3.制定並執行公司年度整體市場營銷計劃與預算(參謀);

4.制定並執行市場推廣計劃與預算;

5.制定並執行廣告與專賣店、專櫃推廣計劃與預算;

6.制定並執行公關與促銷活動計劃與預算;

7.負責市場推廣用品的設計製作;

8.制定與執行新品牌(產品)上市計劃,並做好產品計劃;

9.進行店員、店長培訓;

10.做好市場檔案資料管理。

(3)銷售部工作職責

1.根據公司總體營銷計劃,制定銷售部及其區域、時間、品牌的銷售計劃與預算,包括銷售額、回款額、市場佔有率、滲透率等指標的擬定;

2.依據銷售計劃,制定銷售方針、政策,對銷售業務活動的過程及結果進行管理,負責銷售目標、市場佔有率的達成;

3.依據整體營銷計劃,配合並執行公司、市場部所制訂的各項市場推廣計劃;

4.負責經銷商、加盟商的開發、選擇、評估與激勵;通過服務性銷售方法,與經銷商、加盟商建立長期穩定的“雙贏”關係;

5.負責公司直屬售點、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建設和管理(支持、服務和監控);

6.負責銷售貨款的及時、安全回收;

7.負責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與反饋;

8.負責銷售報表的收集、整理、分析與反饋;

9.與市場部溝通和配合,做好銷售計劃的制定,確保銷售計劃的嚴肅性;

10.負責銷售隊伍建設及管理,依據業務發展,與行政及人力資源部共同制訂銷售部人力資源規劃(人力資源的結構、儲備等)及員工的招聘、培訓、調配、評估與激勵。

(4)商品部工作職責

1.定合理的商品生產、調撥、庫存(包括分庫建設)與運輸計劃,確保對銷售部門的產品供應;

2.制定年度、月度、季度及地區性產品開發、供應、調度計劃;

3.制定完善的儲運管理制度,確保產品安全存放和運輸;

4.建立健全貨品出入庫管理制度,嚴格貨品出入庫管理,保證帳、物相符。

(5)產品開發部工作職責

1.根據公司總體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目標,圍繞商品部制訂的產品計劃,制訂公司各品牌服裝的年度產品開發計劃(款式開發計劃、打板計劃等),並按計劃完成設計、打板任務;

2.對公司現有產品與營銷中心溝通,進行銷售跟蹤,根據市場反饋情報資料,及時在設計上進行改良,調整不理想因素,使產品適應市場需求,增加競爭力;

3.負責產品設計過程中的設計評審,設計驗證和設計確認;

4.負責相關技術、工藝文件、標準樣板的制定、審批、歸檔和保管;

5.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負責與設計開發有關的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6)品管部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策劃、*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維護、績效改善;

2.責公司各種品質管理制度的訂立與實施,“5S”、“零缺陷”、“全面質量管理”等各種品質活動的與推動;

3.負責對各部門品質管理工作進行內部質量審核;

4.負責進料、在製品、半成品、成品的品質標準、品質檢驗規程和各種質量記錄表單的制訂與執行,對出倉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5.負責全員品質教育、培訓;

6.負責各種質量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各種品質異常的仲裁處理,配合營銷中心對客户投訴與退貨進行調查處理。

(7)生產部工作職責

1.根據銷售部銷售計劃和下達的“製造通知單”(訂單)及自接生產訂單,擬定年度、月度生產計劃,並依訂單情況作出生產計劃和核定訂單交貨期,下達生產命令,控制生產進度,保證按時交貨;

2.負責生產流程的管制、工作調度、人員安排,制、修訂各項產品工序工時標準和勞動定額,及計件工資標準;

3.負責生產工人的管理、教育、培訓和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考核、獎懲;

4.負責用料管理及異常事項的追蹤、改善;

5.負責質量管理及異常事項的預防、糾正、改善;

6.負責生產物料採購及進倉管理;

7.負責生產設備、工具儀器的計劃、採購、驗收、建檔、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生產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8.搞好生產現場管理,進行“5S”的持續推行活動;

9.負責安全生產,預防各種危險事故的發生;

10.編制和上報各種生產報表;

11.負責建立生產系統檔案管理體系。

(8)財務部工作職責

1.負責建立公司會計核算的制度和體系;

2.按期做好年、季、月度財務報表,做到帳表相符、帳證相符、帳帳相符;

3.做好成本核算,負責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4.負責對各部門資金使用計劃審核和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管好用好資金;

5.對往來結算户隨時清理、督助相關部門及時催收款;

6.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審批報銷各種單據;

7.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分析,向總經理提供綜合性財務分析報告和根據工作需要向部門提供專項財務分析報告。

(9)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和公司系統架構、部門職責,崗位職責、人員編制的制定、推行及檢討、改善、修訂;

2.制定、推行與修訂“員工手冊”和其它人事、行政辦公管理規章制度;

3.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薪資、保險、遷調、考勤、考績、獎懲、離職、人事檔案等業務事項;

4.調查處理各種工作失職、違規違紀案件和勞務糾紛;

5.制定人力資源部招聘、調配、培訓開發計劃並實施;

6.督促各部門編制各種工作計劃、工作程序、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7.綜合處理公司各種文件資料,傳真和管理公司印信、文件;

8.負責出入管理、警衞、廠區安全維護和異常事件的報告、監控;

9.負責廠區環境清潔及維護;

10.負責員工食堂管理。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2

為了規範公司與員工的行為,建立有序的生產、經營、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公司與員工的共同權益,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特規定如下

第一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全體員工要緊密團結在董事會的周圍,堅決擁護和執行董事會的決議,處處為公司利益着想、要盡職盡責、心往一處想、勁向一處使、團結互助,建設一支高效、務實、愛崗敬業的團隊。

第二條:公司的財產屬股東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部門和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條:所有員工都必須服從領導、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細節,用一個一個細節來奠定公司的成長,使工作向高效率、員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發展。

第四條:為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實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各種形式的分配製度,要求所有員工都精通業務,能自主處理各項事務,達到各負其責的目的,確立責任機制。

第五條:所有員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守則、明確其責任、維護其公司與個人的權益。行為規範,做有紀律、有素質、有修養的好員工。

第六條:員工進廠時需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張,填寫職工登記表,進行崗前培訓,鑑定培訓書。用來辦理廠牌,領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時間為7:00―11:30;趕貨期間另行通知。

趕貨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廠方增加工資,鬧事並罷工者一律無薪開除出廠;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30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第七條:中途有事需離開本廠者,須提前15天交辭工書給部門主管,經廠方同意,辭工期到後方可離廠。辭工到期者的工資,先結算清楚令其搬離本廠,待本廠發放工資日才前來領取。被本廠辭退者的工資,結算清楚後既搬離本廠。

第八條:廠內禁止一切賭博活動,凡是在廠內酗酒、打架、鬧事者一律按無薪開除出廠處理。晚上12點30分後關閉廠門,加班時間除外。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車間內一律不準吸煙。

第九條:工作上要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提高質量意識,堅持質量第一原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出廠,各部門主管、品檢必須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抓好生產進度,如因質量問題而耽誤貨期所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各管理人員的責任,並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和工資作為補償。

第十條:各部門管理人員及辦公室人員,不得泄露工廠的任何機密,嚴禁拉幫結派,搞小集團,損害公司利益。

工資、福利待遇制度

一、工資待遇:

1、生產人員實行計件工資制度。注:由於公司定單原因,給予保底工資。

2、設計人員實行保底工資+提成工資制度。

3、管理人員實行基礎工資+提成獎金制度。

4、勤雜人員實行基礎工資+獎金制度。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員工中餐和晚餐,每日標準8元(員工每月餐費扣120元/人)。

2、免費提供員工集體宿舍(自租房者自理),水電供應(每人每月水電繳費20元)。

3、加班超過23時,免費提供宵夜。

4、按國家規定享受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清明

5、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探親假7天,4000公里以上可享受10天,公司可報銷單程火車票。

6、已婚女員工連續工作滿三年以上可享受產假,規定產假期發放生活補助每月800元。

7、在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婚假、喪假7天。(直系親屬)

8、交通補助,業務人員因公對外聯繫業務,市內交通費每次往返10元。

9、通信補助:業務人員因工作需要,通信費每月補助150元。(指定人員)

10差旅費:業務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地辦事,交通以汽車、火車為主,出差補助每天30元,住宿費標準每天80元。

11、誤餐補助:業務人員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每餐補助15元。

考勤制度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8:00,根據生產情況,在全年生產旺季、淡季時作調整,但保證平均工作時間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第二條:員工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時間高效飽和。

第三條:員工考勤實行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必須如實簽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為他人或委託他人打卡以偽造出勤記錄,違者罰50元/次。(兩人同罰)

第四條:員工應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曠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應向部門負責人説明原因並徵得其同意,事後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請假:

(1)病假:需由社區以上醫院出據證明,因特殊情況未能請假辦妥手續的,如突發急病等員工須在當日內用電話或委託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復工後當日須補辦請假手續。

(2)事假:若員工因在工作時間內有重大事情須處理,可以書面向部門領導申請事假,領導簽字批准後,轉交考勤文員備檔考勤,假滿上班須及時到有關人員外銷假。

(3)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批准,連續請假2天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如未辦理手續或沒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無理由解釋者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按二天處罰,無故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無薪開除處理。

第六條:設立年度全勤獎,資金為800元

(1)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獎。

(2)有下列情況者: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產假、婚假、不享受全勤獎。

第七條:上班時間每次遲到或早退5至15分鐘者,計件工罰5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30%;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計件工罰20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80%。

第八條:請全體人員自覺遵守,辦公室可根據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本企業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總經理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生管負責完成。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部門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安全生產。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生產部門的部門主管擔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生產部門主管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3

小企業想要在市場經濟時代站穩腳跟、謀求發展,公司規章制度自然不能少。一下是企業起始階段,公司必然要用到的一些制度條例,以供參考。

一、總則:方針目標管理是現代管理的科學辦法之一。

二、制訂方針目標的依據

第一條國家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政治經濟形勢,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產品品種、質量產量、利潤等技術經濟指標和其它要求。

三、方針目標編制的程序

第二條在每年初,由工廠各分管廠長、工程師提出下年度工廠目標設想,廠務會集討論,形成工廠方針目標指導思想,並由廠長下達指令。

四、方針目標的執行

第三條方針目標展開一定要堅持以數據説話的原則,目標值儘可能定量化。其內容般包括品種、質量、生產能力、科研技改、企業管理、技術經濟指標、安全環保、文明生產思想交流工作、職工福利等。

五、方針目標的實施

第四條為確保工廠方針目標的實現,工廠每年將組織兩次分階段PDCA循環,階段PDCA循環計劃由三辦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工廠年度方針目標安排的進度和廠長的令制訂。

六、方針目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第五條方針目標管理設立一個綜合部門,分設一至三個主要歸口部門。歸口部必須認真做好工廠方針目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考核分類:

甲級:按目標進度要求實施,且效果較好成績顯著。

乙級:基本按目標進度要求實施、效果一般。

丙級:沒有達到目標進度要求、效果較差且主要由主觀努力不夠所致。

獎懲措施:

第六條對方針目標進行診斷評價,對甲級目標視其難易、效果好壞等給予表彰獎勵,列入年終評選的重要條件;對只達丙級目標的要追究責任,認真分析原因,幫助糾正,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經濟懲罰。

第七條各部門的方針目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檢查診斷,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4

一、服務承諾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務人員,完全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

2、客户因合理需要需更換服務員,以客户要求為準。

3、家政人員服務水準不到位,可隨時進行再培訓再上崗。

4、服務人員如有違法亂紀的,經查實按法律程序交有關部門處理。

5、服務人員上崗後,一切入鄉隨俗,確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務人員與用户不協調時,本公司將隨時配合客户加以教育並可考慮換人。

二、客户合同簽訂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與客户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2、合同內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以及選擇的服務項目、時間、費用等,根據您的需要為你選派合適的家政服務人員。

3、家政服務員按照合同內容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為客户提供服務。

4、根據合同客户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造成的損失。

5、客户應按合同約定向家政服務員支付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剋扣其工資。

6、客户不得強迫家政服務員從事約定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

7、服務期滿若客户續用本公司家政服務員,應提前10天與本公司續簽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員守則

1、遵守國家法令,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按時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願行事,積極主動做好份內的工作,儘快熟悉客户家庭環境和生活習慣,牢記客户忌諱的事情及特別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給業主及家庭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關門輕、移動物品輕拿輕放。

5、家政人員要始終擺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時候不要喧賓奪主。在業主及其家人在談話、看電視、吃飯時,做好份內工作後應自覺迴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間。

6、公司及業主的叮囑和交代要記清。因語言原因未聽清和聽懂的,一定要問清楚,不要不懂裝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丟三落四。

7、不要打業主的電話,如急需應徵得業主的同意或到公用電話亭,更不能把業主的電話告訴他人。

8、做人要誠實,不能欺騙公司及業主,更不要把自家煩心事講給業主聽。切記自己是來賺錢養家的,不是出來找麻煩的。

9、工作時儘量小心仔細,如損壞東西應主動認錯,爭取公司及業主諒解,切不可將損壞的東西扔掉或推卸責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辦公室及業主家。不得使用業主專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動用主人化粧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業主的私人用品。

1、注意細節,不經業主同意不要進入主人卧室,如要進去工作必須先敲門,徵得主人同意方可進入,出來時應輕輕把門扣上,平時應衣着簡樸,不可穿太透太緊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粧或佩戴首飾。

2、不可把外人帶到業主家中來,也不可把業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況透露給他人。

3、不得在顧客家中看電視、聽音樂,喝茶,喝酒,抽煙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4、給公司和業主採購物品時,要記好明細賬,不得虛報冒領,要幫助公司及業主節約各種開支。

5、與業主發生不愉快和矛盾時,不論誰對誰錯,都不得擅自與業主爭論,應及時向公司彙報,由公司出面協調處理。

6、不得擅自要求業主增加工資,接受業主的小費,向業主借款。

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號碼,一律以辦公電話為中心。手機自備。

8、完成任務後,離開顧客家時,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辦公電話便於更好的為客户下一步服務。

四、獎勵和處罰制度

1、出勤天數控制:員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於300天,低於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內的工資表準版元天。

2、新員工試用期90天,在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正常工資標準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資標準計付,出勤天數按有關規定核算。協議期內的正常工資在當月付50%,其餘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預借工資。特殊獎勵和處罰按規定增減。

3、員工在試用期90天內,紀律鬆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痺、鼓動他人、怠慢工作,有損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將予以辭退。

4、損壞、丟失的財物一律照價賠償;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計工資,並如實修復完工,造成材料損失的一律照價賠償。

5、收麥當月和農曆xx月,分別出勤天數在29天以上者分別每月獎勵300元。農曆正月出勤天數在25天以上者本月獎勵800元。平均工資以年出勤天數計算。

6、請假需提前有請假條,負則按曠工對待。無故曠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資。

7、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

8、不能耽誤零星小活(限時20分鐘必須聯繫到用户)否則將扣發20元工資。

9、標誌服連續兩天不穿的扣工資20元。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幹私活走後門(只要是收費的發生交易的均視為私活),偷賣材料,造成損失一律按原價付清,並以私活及材料價格的10倍扣發工資(凡參與此活的人均視為責任人,按人頭計算份額)。

1、員工在進本單位十天後公司將為你辦理保險一份,合作期滿或300天后可與報銷,提前離開本單位的不予報銷。

五、風險防控制度

1、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出示原件、提交複印件、個人彩色相片三張),交予公司人事人員核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2、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衞生部門指定的檢查單的有效體檢合格證明且不能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同時客户有義務告知家中是否有傳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務員並須參加企業對其進行的職業道德、工作技能、服務水平的培訓管理服務,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職業保險、意外保險:公司要為員工設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儘可能為客户、經營者、家政服務者提供相應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風險。

5、聯合誠信:家庭服務消費者、經營者、服務者三方都要誠信。

首先,經營者要誠信經營,提供誠信服務,對消費者和家政員;

其次,消費者得誠信消費,不得唆使家政服務員脱離企業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員要誠實服務,要具有責任心和愛崗敬業。

6、法律服務: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應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進行糾紛解決。

7、公司的管理風險防範:員工化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培訓,持證上崗,為員工做醫社保,投保一些相應保險;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引進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才

六、其他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於全體員工。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做好防火、防盜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倉庫物資的入庫

一、工具庫

1、對於採購人員購入的材料物資,倉管人員必須憑送貨單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送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送貨單內容不符的,要按實際清點數量入庫,杜絕只見清單、發票不見貨物而辦理入庫的現象。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通知採購人員負責處理。

2、材料物資入庫,倉管人員填制“進倉單”一式三份,“進倉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要與送貨單位一致,經手人及倉管人員雙方核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一聯保管員留存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經手人做統計依據,一聯交財務部作為核算的依據。

3、對於物資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採購科和生管部經理處理。

4、因質量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必須由相關部門填寫的退回處理單,辦妥手續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二、半成品庫

1、大車間產品入庫,必須由生產部計數員開具入庫單(隔行填寫),單據須註明入庫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入庫重量、入庫數量及相應的制令單號。

2、入庫產品須由品管部品檢人員檢驗確認後方可入庫,以‘標示卡’上品管檢驗後的簽名為準。倉管員入庫時必須核對‘標示卡’上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制令單號及檢驗員簽字。手續不全者,倉管員有權拒收,否則後果由倉管員承擔。

3、倉管員憑單驗收,稱重時務必注意扣除毛重(如托盤、蛇皮袋、板庫等)。

4、產品入庫後倉管員必須及時入帳(手工帳及ERP)。對於在車間週轉(產品不經過半成品庫的入庫手續),倉管員必須保留相關入庫單據和記錄,同樣須及時做帳。

5、入庫產品的標識卡,須放在袋內或鐵箱內直到該批次貨品全部被領完為止。產品出庫後標識卡須保留兩個月,不得遺失。

6、材料物資入庫,倉管人員填制“實物入庫單”一式三份,經手人及倉管人員雙方核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一聯保管員留存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經手人做統計依據,一聯交財務部作為核算的依據。

三、原材料庫

1、對於採購人員購入的材料物資,倉管人員根據採購員填寫的外購產品送檢單,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規格型號、採購單號是否與送貨單相符,同時請品管部驗收材料質量,對於實物與送貨單內容不符的,要按實際清點數量入庫,杜絕只見清單、發票不見貨物而辦理入庫的現象。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採購人員負責處理。

2、材料物資入庫,倉管人員填制“進倉單”一式三份,經手人及倉管人員雙方核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一聯保管員留存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經手人做統計依據,一聯交財務部作為核算的依據。

3、對於物資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採購科和生管部經理處理。

4、因質量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必須向倉管員出示由品管部門與相關部門共同製作的不合格物料退貨信息書面明細,倉管員憑此書面明細方可辦理退貨入庫手續。

5、由各生產車間暫放在倉庫的物料,必須主動向倉管員提供準確的制令單號或生產批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重量等相關重要信息,否則有權拒收。

四、零配件庫

1、對於採購人員購入的材料物資,倉管人員根據採購員填寫的外購產品送檢單,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規格型號、採購單號是否與送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送貨單內容不符的,要按實際清點數量入庫,杜絕只見清單、發票不見貨物而辦理入庫的現象。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2、材料物資入庫,倉管人員填制“進倉單”一式三份,經手人及倉管人員雙方核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一聯保管員留存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經手人做統計依據,一聯交財務部作為核算的依據。

3、對於物資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採購科和生管部經理處理。

4、因質量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必須由相關部門填寫的退回處理單,辦妥手續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五、成品庫

1、對於採購人員購入的材料物資,倉管人員必須憑送貨單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送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送貨單內容不符的,要按實際清點數量入庫,杜絕只見清單、發票不見貨物而辦理入庫的現象。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2、材料物資入庫,倉管人員填制“進倉單”一式三份,經手人及倉管人員雙方核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一聯保管員留存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經手人做統計依據,一聯交財務部作為核算的依據。

3、對於物資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倉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採購科和生管部經理處理。

第三章倉庫物資的出庫

辦理材料物資的出庫,庫管人員要填製出庫憑證,由庫管人員、經手人雙方同時簽字,由經手人持一式三聯的憑證送經手人主管審核,經手人持主管審核簽字後的憑證到財務部門由會計審核,經審核過的憑證留下第二聯做記帳依據,第一聯由經手人留存,持第三聯到倉庫辦理材料的出庫。

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庫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經理處理。

第四章倉庫物資的保管

倉庫管理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每月月底之前,庫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材料物資收發予以彙總,並編制報表上報財務部。庫管人員對庫存物資要旬點月盤。每旬要看帳點物,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餘、短少、殘損或變質,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財務部經理。做好倉庫與供應、銷售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生產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並對物資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材料物資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等物資,應指定專人管理,並設置明顯標誌。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四“檢查”,確保財產物資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必須經常檢查調整庫內問題、濕度,保持通風。

(4)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嚴禁酒後值班。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塗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品。

(7)嚴禁在倉庫內閒談、談笑、打鬧。

(9)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10)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附則

本規定由財務部經理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6

一、中小企業預算管理制度之銷售預算

(一)基本概況

銷售預算是中小企業的一種主要預算:一旦確定了銷售預算,其他預算將利用到它的結果。比如,如果業主經理認為明年的銷售額將達到40萬美元,那麼中小企業將基於這個目標來儲存庫存、僱用員工並且制定營銷戰略。當然,除了總銷售額數字以外,業主經理還需要其他更多的信息。業主還需要將總金額根據各個月和季度進行劃分,這樣其他所有預算可以綁定到這些數字上。比如,如果一半的銷售額將在明年的前3個月獲得,那麼在這個期間(或者不久以後)內,需要完成一半的產量,並且為運輸做好準備。同樣,在年度的第一個季度可能需要有更多(相對於其他季度)的現金和人員需求。通過將其他預算與銷售預算連接起來,業主經理可以向上或者向下調整花費,這取決於經營的狀態。如果銷售額比預期的高,那麼可以提高產量以及增加僱員的數量。相反,如果銷售比較緩慢,那麼應當臨時終止生產並且解僱部分員工。如果中小企業擁有足夠的資本,足以安全渡過遲緩的6個月,那麼業主經理並不用擔心公司只能夠勉強生存下去,不能承擔任何財務的挫折。取決於必須對運營監控的密切程度,公司可以每週或者每雙週進行監控,或者甚至每3~6個月才監控一次。

(二)預算作用

財務計劃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它對於計劃中涉及到各方的交流與溝通起着重要作用。預算是計劃的工具,也是實際工作的控制基準。主要有以下作用:

1、預算使銷售機會、銷售目標、銷售定額清晰化和集中化;

2、預算計劃出為達到目標的合理費用投入;

3、預算有助於促使各職能部門協調合作;

4、預算有助於保持銷售額、銷售成本與計劃結果之間的平衡;

5、預算提供了一個評估結果的工具;

6、預算通過集中於有利可圖的產品、市場區域、顧客和潛在顧客而使收益最大化。

二、中小企業預算管理制度之現金預算

(一)基本概況

不管是否可以稱之為預算,也許這是中小企業最重要的一項控制,因為,把可用的現金去償付到期的債務乃是中小企業生存的首要條件。現金預算對於中小企業的生存是至關重要的。現金預算過程的核心在於現金計劃。中小企業的現金計劃要求包括兩種類型:企業正常運行每日和每週所需要的現金,以及這個期間內組織的維護費用。前者與日常經營需要保持在手頭的現金有關。通常,中小企業對30天或60天的現金需求進行估計,並確定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收回的資金額。如果比較現金的流入和流出之後出現了現金短缺,那麼就可以安排一個信用限額或者短期貸款。這一預算的維護部分考慮了保險、租金、工資、採購、服務和税收等費用。這種對經營的長遠考慮給中小企業提供了平衡其每年現金需求的機遇。

(二)預算作用

現金預算的作用及其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地位:

1、提高中小企業迴避財務風險的能力。中小企業經常需要有足夠的現金來支付職工工資,償付應付賬款與票據以及其他到期債務,不能及時償付債務,稱為“無償債能力”。無償債能力的中小企業,可能被迫宣告破產。即使經營管理得很好的中小企業,在市場銀根緊縮、自身搞基本建設、擴大銷售活動或生產規模的時期,有時也會感到手足無措。因此,中小企業經營者必須小心翼翼的規劃現金流量,使手頭現金隨時夠用。現金預算通過對現金持有量的安排,可以使中小企業保持較高的盈利水平,同時,保持一定的流動性,並根據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運用水平決定負債的種類結構和期限結構,使中小企業在債務到期時不至於很被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企業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而其中對中小企業影響最大的則屬財務風險。財務風險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就是支付風險,這種風險是由中小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與債務到期日之間的矛盾引起的。許多中小企業正是沒有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係,影響中小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甚至於破產。現金預算可以預測未來時期中小企業對到期債務的直接償付能力,可以直接地揭示出中小企業現金短缺的時期,使財務管理部門能夠在顯露短缺時期來臨之前安排籌資,從而避免了在債務到期時,因無法償還而影響中小企業的信譽,為中小企業以後融資增加阻力;或中小企業被迫“拆東牆補西牆”,在高利率條件下舉借新的債務。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財務風險。

2、促進中小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合作與交流,減少相互間的衝突與矛盾。現金預算是以銷售預算、生產預算、直接材料預算等各項經營預算為基礎的,需要他們提供的數據,而銷售預算是各項預算的基礎。這就需要中小企業加強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溝通交流,相互之間提出改進建議,明確了各部門的責任,便於他們之間的協調,避免由於責任不清楚造成相互推諉的事件發生,調動了中小企業各部門的積極性,為中小企業搞好現金預算奠定基礎。

3、提供中小企業績效評價標準,便於考核、強化內部控制。現代市場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大系統,單箇中小企業在這個大系統中僅僅是一個分子,中小企業要在複雜多變、激烈競爭的環境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必須強化和依賴於有效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是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方面,處於整個管理的`核心地位,而現金預算則是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由於現金流量與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中小企業越來越關注現金流量信息。實踐證明,中小企業對現金流量的管理與控制已成為其財務管理的關鍵。

三、中小企業預算管理制度之其他預算

銷售和現金預算並非是中小企業用於控制運作所必需的唯一預算。其他預算實際上是現金預算表中的一些附帶項,包括工資、廣告、銷售費用以及新工廠和設備預算。取決於公司的規模,這些預算類別將通過現金預算進行處理或者準備,並且需要加以特殊考慮。比如,一個製造型企業可能具有製造和採購預算,而一個銷售企業可能會編制銷售費用預算。但是,因為中小企業也並不希望自己負擔過多的預算,因此預算應當儘可能地少。因此,精明的業主經理往往使用“例外控制原則”來處理預算方面的問題。這個原則認為,業主經理應當考慮到極端好或者極端壞的結果,而不是按照期望進行的經營。如果,一月份的預計銷售額是8,000美元,但是,事實上達到了8,200美元,那麼公司不需要擔心任何事情。但是,如果銷售額達到了15,000美元,那麼中小企業就必須考慮到訂單的處理(如果它是一個製造型企業的話)或者採購更多的物料或產品(如果它是一個零售或者批發企業的話)。同樣,如果,銷售額只有4,000美元,那麼在下個月的預算中就必須進行一定的修改,比如,縮減採購量、解僱部分員工或者採取其他的行動。

四、總結

我們需要記住的一個最為重要的事實是,預算控制必須符合自己的初衷。它們是可以幫助中小企業設置目標並評價業績的工具。如果出現了問題,預算應當幫助業主經理找出問題發生的地點和原因。基於這一原因,每個預算都應當具備兩個特徵:經濟性和時間性。如果,預算過於繁瑣或細節,那麼公司有可能花費1美元的費用來發現一個50美分的問題。預算必須相對於其成本是值得的。同時,預算也應當是及時的;它應當允許業主經理及時地收集、分析並解釋信息以採取所需的行動。如果,公司採用的是固定的3個月預算,但是,銷售註定會大幅度地波動,那麼在預算期結束以前公司有可能會用完現金。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需要針對較短的區間制定預算―――也就是説,每個月編制一次預算。最後需要記住的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業主經理可以依賴於一個或者多個預算,比如,銷售預算和現金預算,從而可以確保如果具備了這些預算,所有事情將不會出現任何問題。同時,中小企業必須非常慎重,不要擁有過多的預算。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製度、衞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衞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衞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衞生、清潔。

3.每台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衞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衞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

第十條:不説任何不利於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准方可進出。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衞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准同意後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得到公司認可後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衞生和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於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衞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第三十六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於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後,給予現金獎勵(10—100元)。篇二:中小企業規章制度範本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8

一、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一)、文件收發規定

1、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2、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後方能複印、蓋章。

3、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祕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4、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5、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6、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以上列舉的都是關於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應該規定的內容。

(二)、文印管理規定

7、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8、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9、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10、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三)、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2、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13、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14、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15、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四)、電話使用規定

17、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乾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項目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當月包乾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餘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以上是關於公司管理制度中辦公室管理方面的規定。

二、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12、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有關條款之規定製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任聘、試用、報到、保證、職務派免、遷調、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勤、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公司章程組織規程及政府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除董事、監察人外,自總經理以下各級業務執行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並依工作性質分管理職、技術職。

第四條本公司除業務執行人員外,可僱用工員(服務員)、特勤人員(司機、守衞、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等,輔助業務的執行。其管理悉依本規則執行。

第五條本公司工員分下列二種:

(一)作業員:凡具有專門技能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二)服務員:凡不具有專門技能非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第六條本公司因業務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僱用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

第七條本公司得招收實習生,其辦法另定。

第八條本公司職員除本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經理(主任)籤請總經理核准招募。

第九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規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條本公司任聘用各級員工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二條新進員工的任聘,依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呈報核准。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師、正工程師

1.具有博士學位者。

2.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2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有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師(工程師)3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二)管理師、工程師

1.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師(副工程師)兩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等者。

(三)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1.具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國內外專科畢業,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1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等者。

(四)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1.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國內外專科畢業,具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並具10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級辦事員、業務代表、一級技術員一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五)一級辦事員、業務代表、一級技術員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經試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3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辦事員、業務員、技術員2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六)辦事員、業務員、技術員

1.高中(高職)畢業或國中畢業並在企業團體或生產工廠服務5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業員、服務員3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七)任用規定

1.晉升者,應經考試並由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審定。

2.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各級人員任聘資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項資格的限制。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如有出缺時,應由低一級員工中選定服務成績優異者,按前條規定優先升任。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守衞、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須年滿18歲以上,具下列資格並經考試或甄選合格者,才能僱用。

(一)司機: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實際經驗2年以上者

(二)守衞:具工廠安全知識或有實際經驗者。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相當經驗者。

(四)總機值機員:具電話接線知識,有實際經驗者。

第六條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為本公司員工。

(一)被剝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曾犯刑事,判決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滿者。

(三)受禁治產的宣告者。

(四)通緝有案者。

(五)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毒品者。

(七)身體衰弱不堪從事工作或有傳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第二章第三條規定錄用時,應由主管安全部門調查,並確定不牴觸本規則第二章第六條規定才予以錄用。新錄用人員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試用期間定為40天。期滿成績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本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成績優良者,由服務單位按其工作能力與成績表現填具試用期滿考核報表,會同人事單位出勤資料呈請正式任用,發給任用書。其服務年資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如品行欠佳或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或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本規則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不可請求任何資遣費或旅費等補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錄用(試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填具下列書表(由本公司印發)及繳驗身份證、畢業證明書、健康檢查表、最後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及繳交2寸半身照片3張。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派定單位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主管人事部門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但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辦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的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鋪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鋪保。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換保或離職後六個月內如發現有依規約應由原保證人負責的事項,該原保證人不得推卸其保證責任。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

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後才准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後6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第五章職務派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派免除依章程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派免。

第三條職務的派免經核定後由人事部門填發人事派(免)令。第四條職務的委派經核定後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第六章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藉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單位主管人員應於10日內,其他人員應於七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前項奉調員工由於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傢俱之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應呈准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第七章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僱”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定給恤。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單位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0條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1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2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

1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3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4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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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9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表示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再續的;

(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保險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以上情況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22條勞動合同期滿醫院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3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單位依本規定第14條和第16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16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

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8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6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長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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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29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0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醫院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0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安陽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温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1條公司根據工作性質實行崗位工資和噸紙效益工資+工齡工資。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制定。

第3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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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3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3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0條因員工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4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六章勞動安全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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