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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對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祕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員在手機使用中的視頻通話、寬帶上網、大容量數據存儲及處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及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8篇)

一、人員管理

1、本部門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並接受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督管理。

2、本部門涉密人員不得在手機中存儲涉及國家祕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祕密事項,不得用手機發送涉及國家祕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內儲存涉密信息。

3、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祕密。

4、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涉密人員在施工現場拍攝涉密項目實施及地理環境等照片。

5、本部門涉密人員的崗位職責包含手機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門應定期開展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應使涉密人員瞭解手機使用泄密隱患,增強手機使用保密意識,掌握手機使用保密常識。

二、涉密場所管理

本部門召開涉密會議或者涉密工程實施,部門要對手機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採取如下保密措施;

1、涉密會議應在保密室召開,進入保密室涉密人員手機應存放在指定存儲櫃中,嚴禁攜帶手機入內。

2、涉密項目施工現場,嚴禁現場手機拍照。

3、涉密項目高危施工環境嚴禁攜帶手機入內,進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員手機應存放指定地點保管並辦理好入場相關手續。

4、部門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三、督促檢查

1、要加強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並將執行情況納入保密管理責任制和違紀責任追究制。

2、加強對本部門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和進行經常性的提醒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發生泄密事件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3、部門領導不認真履行保密管理職責,對本部門涉密人員手機使用監管不力,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給予通報批評。

4、涉密人員違規使用手機,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標準由部門負責起草,並於公佈之日起實施。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2.手機分類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手機使用: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衞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准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手機維護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於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於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於回公司後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並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説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並告知聯絡方式。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公司標準化的實施,保證通訊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特制定本規定。

1、手機話費補貼標準話費的'補貼,公司每個人員手機補貼106元,其中每月返,37元需自己繳納69元公司來報銷,餘額不足需及時充值,保持通訊暢通。如超出補貼標準自行支付。手機及卡號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要愛護公共財產,若丟失或人為損壞的應及時彙報辦公室辦理,並按原價賠償。

2、手機自領用起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前必須保持暢通,隨時能聯繫到本人,如月內有三次聯繫不上本人,報銷50%,五次聯繫不上,手機費不予報銷。在信號不好時,可用私人手機聯繫,確保隨時聯繫到本人。

3、無特殊原因不得拒接未知電話。

4、上班時間內不得使用公司手機辦理個人事情。

6、本制度於發佈之日起實施,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7、手機微信、qq的使用,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首次扣罰50元,第二次扣罰100元,第三次取消當季話費報銷資格。不定期檢查如發現實施樂捐制度。

8、如發現手機及卡號私自交於公司以外人員使用,按次計算,每次扣罰50元。

9、調離原崗位或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的由該原崗位人員照價賠償,確認後方可以調離原崗位或離職。

10、套餐含300分鐘國內通話時長100分鐘本地通話時長和800MB國內流量,注意使用情況查詢。

手機的領用的公司各營銷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審核通過,報告總經理審批後,到行政部辦理手機領用手續。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4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國小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手機拿到學校後由班主任進行保管,學生需要用時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使用,放學後帶回家。

第二條: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好學生引導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

第三條:如學生違規將手機帶進學校,收繳後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長到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各位家長朋友,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國小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這些弊端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生態圈,讓我們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為加強我校學風和教風建設,樹立良好師德形象,依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管理範圍

(一)課堂手機管理

上課期間,授課教師應以身作則,將手機關閉或調到靜音狀態,不得有接打電話、玩手機、發短信等使用手機行為。

(二)會議手機管理

會議期間,教職工應將一切通訊工具置於靜音或振動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接聽電話,到會議室外接聽。

(三)培訓手機管理

培訓期間,參訓人員應保持培訓會場安靜,將手機調到靜音或振動模式,不得在培訓會場接打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接聽電話,到培訓會場外接聽。

三、監管部門及其職責

(一)監管部門

1、課堂手機管理,監管部門為教務科。

2、會議手機管理,監管部門為辦公室。

3、培訓手機管理,監管部門為會務組。

(二)監管責任

1、教務科組織人員負責巡堂督查,發現上課時間違規使用手機情況,應當取證,經查實後,按本規定進行處理。

2、辦公室安排人員負責會議督查,發現開會期間違規使用手機情況,應當取證,經查實後,按本規定進行處理。

3、各監管部門負責受理學生及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教師的舉報,經查證後,按本規定進行處理。

4、各監管部門每週公佈一次違規使用手機教職工名單及處理情況,每月彙總後向主管校長報告。

四、處置辦法

五、附則

1、本辦法由學校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教務科共同組織實施。

2、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正式施行。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6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審批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櫃,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髮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並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並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台”;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並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並用於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審批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佈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繫,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週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羣、QQ工作羣、家委會、家長大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__年2月28日起執行。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課堂秩序,嚴肅課堂紀律,保證學生全身心投入課堂學習,切實加強學風建設,根據《信陽師範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堂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教學活動的核心環節,應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禮儀規範。規範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是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優化課堂育人環境、提升課堂學習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學生在上課期間,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認真聽講,原則上不攜帶手機進入課堂。攜帶手機者須在課前將手機放入指定手機存放袋。

第四條任課教師承擔課堂管理主體責任。對於未經允許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的學生,應及時制止,予以批評教育;對於屢教不改者,應扣減本課程平時成績,並將情況向班主任或輔導員反饋。對於確需學生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學第一週在教務辦進行備案,沒有備案即視為不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使用手機。在學院檢查中發現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將在教學簡報中同時公佈學生姓名和任課教師姓名;對於一學期內在教學簡報中被公佈超過3次的任課教師,其當年教學質量考評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五條班主任、輔導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明確課堂紀律,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學院對上課期間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三次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對於一學期內因違反本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超過3人次的班級,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班主任、輔導員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六條學院定期開展課堂巡視檢查,並以教學簡報形式將檢查情況及時在全院通報。

第七條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8

一、培訓目標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我校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建設和諧學校,結合我校實際,決定啟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程,以均衡發展工程拉動全校義務教育的快速發展和整體提高。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因地因人制宜,通過校本培訓,使我校教師在教育教學專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得到解決。滿足教師個體發展需要,切實提高教師個人素質和專業水平,推動教育教學發展,促進教學發展,促進學校發展,為我市教育發展做出積極努力和貢獻。

二、培訓職責

校長是培訓的設計者和第一負責人。成立以校長為核心,由其它副校長組成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以校教導主任和校骨幹教師形成的骨幹力量,帶動和促進所有參與培訓的教師,積極參與培訓工作。各負責人要明確職責,確保培訓計劃順利實施。

三、培訓規劃

制定以“提高教師教育教學基本功為中心,以貫徹新課標為原則,以探討新的學習模式為目標”的發展規劃。每位教師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有本質區別,有針對性的制定出適合個體發展的,具有本年組特點的教研目標及培訓實施計劃,每個年組要研究確定一個培訓主題。

四、實施原則

1、實行“教研和培訓”相結合的原則。教師要在工作中不斷學習來完成校本培訓。因而必須將個人,年組培訓與教研科研相結合。形成年組間、同志間的互動、互助和集體研討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向前發展。

2、教師積極自主的學習原則。教師是學校培訓的基本元素,教師只有在校本科培訓過程中不斷地積極主動地學習新觀念,探討新方法、研究新問題,提高自己的反思意識及能力,這樣才能不斷完善自我。

國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國小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部分具體細則

第一條原則上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遺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二條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填寫《金山學校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上交學校教導處存檔。經學校批准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在手機上標註好班級姓名等個人信息,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給班主任教師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後從班主任教師處領回。

如必須攜帶電話手錶進校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填寫《金山學校學生攜帶電話手錶入校申請書》,上交學校教導處存檔。申請批准後,學生在校期間可以攜帶電話手錶,但不允許在課堂上使用。

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或電話手錶)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在學校期間,如果學生手機(或電話手錶)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其他引發人身健康或安全問題,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建議學生為手機設置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信息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繫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繫家長。

第二部分違規處理

第四條凡發現學生未經家長申請私自攜帶手機或電話手錶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學校教導處處理。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或電話手錶,第一次發現,教導處收繳暫扣一天,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通知家長陪同領取。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或電話手錶,第二次發現,教導處收繳暫扣一個月,學生將被全校警告批評並扣班級常規分,待至暫扣期滿,方可在家長陪同下領取。

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對其由法治副校長進行訓誡,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待徹底認識自身錯誤並改正後,再回校上課。

第三部分家校共育

第六條為了給學生做出表率,教師在課堂上必須把手機調為靜音,不能干擾學生學習,家長來學校期間,手機也要調為靜音。家長在家使用手機,要適時適度,瀏覽健康向上的內容,為孩子樹立榜樣。

第七條學校將不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原則上不用手機佈置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第八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要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機使用管理家庭公約,控制好孩子的上網時間,保護好孩子的視力,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瀏覽有益內容,文明上網,保障孩子心理健康。

本規定自20xx年3月8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隨着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鑑區內外中國小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4.垃圾短信、不良圖片、照片或視頻及上網不安全因素等對學生髮展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家庭教育,比如家長通過手機與孩子談話而忽略面對面的交流和關心;

6.從微波輻射安全角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二、具體規定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並獲得學校批准。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高檔手機到校;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3)非緊急情況,在校期間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機,如通話、發短信、玩遊戲、拍照、攝像、上網等;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於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級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2)在校期間,如果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因輻射引發健康問題,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置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信息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繫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衞等途徑傳遞信息;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置的專用電話聯繫父母。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准,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並通知家長一星期後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准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移動通信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遊戲機等便攜式無線娛樂設備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1

高中學生由於年輕,自控能力不強,使用手機容易分散精力,影響學業,也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學校不鼓勵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但手機作為現代化通訊工具,能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繫。所以,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週日晚自習至週五下午下課期間,嚴禁學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區域(包括教學樓、校園、食堂、超市、體育館等)使用手機。一旦發現學生違反此規定,學校任何一名員工均可以收繳該生手機,並交由該生領事保管一個月,並通報家長,一個月後根據該生表現決定是否同意該生繼續使用手機。如果學生兩次違規使用手機,領事負責通報家長,並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家長。

二、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須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大聲通話影響到其他同學休息。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三、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寓關於使用電器的規定,不違規使用接線板,不長時間充電。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四、手機屬於貴重物品,學生如帶手機進入校園,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五、學生若違規在教學樓或其他公共區域使用手機,並拒絕交出手機,其領事為處理該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情節稍輕者,給予收繳手機、口頭警告;情節惡劣且頂撞老師者,給予收繳手機、停課反省直至勸退處分。

望全體同學立志高遠,明確學習為現階段的首要任務,並學會正確使用手機,讓手機成為方便與父母溝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為荒廢學業、影響學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禍根。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繫;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繫。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3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國小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八、學校校內公用電話: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4

1、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己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4、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輕微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並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兑現50元安全獎。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各班放學後,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衞生,保證安全。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9、同事之間應該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譭、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5

一、 使用原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外部聯繫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繫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於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後,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後,押金全數退還。

5. 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繫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説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繫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並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並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後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二、 手機維護規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於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於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理説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員工簽字: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6

一、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管理工勤人員等組成。

教師必須具備《教師法》和有關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和其他條件,嚴格遵守《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備勝任教師工作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明確自己和所在團隊課程開發和課堂教學改革的方向,加強溝通與協作,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打造獨具特色的精品課程,穩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樹立正確的學生觀,主動承擔起建立良好師生關係的責任,關注每一位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學校教師享有的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的學術團體,在教研和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健康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全心全意為學生提供教育和服務。

(四)按勞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五)通過教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所受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教師享有《教師法》及其他法規規定的權利。

三、學校教師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等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制止有害於學生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自覺抵制有償家教。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職責,尊重家長。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廣泛聯繫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主動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四、學校實行教師崗位競聘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五、班主任管理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建立健全班級團隊績效考核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教師應當遵照《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六、建立班級團隊激勵金制度。

學校按照班級考核方案對班級團隊進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結果對班級團隊發放激勵金。

七、學校實行績效考核制度。

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學校按照教職工大會通過的教職工考核方案,及區教育局有關考核規定,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廉方面進行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職稱評審、聘任、評優樹先、續聘或者解聘、獎勵或者處分的依據。學校將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依據。

八、教職工合法權益保護。

學校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證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引導教職工工作日每天進行半小時校園運動健身,提升身體素質,學校保障教師培訓的權益。

九、教職工獎懲。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於違反《教師法》等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造成不良影響的教職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分或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7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台”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8

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為將“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落細落小落實,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學校發展,進一步加強疫情溯源和精準防控,提高校園各門崗、卡點通行效率,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學校自20xx年4月8日起,在前期試運行基礎上,嚴格實施核驗健康碼進出校園及校內防控卡點,具體通知如下:

一、因防疫工作需要或其它確需出行的教職工(含聘用人員),須出示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學校人事部出具的復工證明,通過微信掃描防控卡點的場所專用二維碼並出示健康碼通行憑證,同時配合執勤人員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二、因防疫或復工復產需要及其它確需出行的居住在校內的教職工家屬、居民及校內租住户,須出示由所在社區開具的出行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三、在校內承擔後勤保障等工作任務的.外來務工人員,須出示由校內對口管理單位開具的復工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四、因防疫或復工復產需要出行的駐校外單位職工,須出示本人所在單位開具的復工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五、為學校運送防疫、生活、科研及其它必要物資的送貨人員及車輛,須出示由採購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送貨單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六、出入校園的車輛,仍應嚴格執行之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人員和車輛流動管理的通知》要求,由指定校門出入。

師生員工和校內居民非必要儘量不出門,做好個人防護,儘量減少團購的食品和快遞頻次,真正做到防微杜漸,領取外購物品時注意做好戴口罩等自我防護。

確需出行的師生員工和居民,必須按要求出具相關通行證明,主動掃碼或出示“健康碼”;出行時要嚴格遵循出行路線,不得在規定出行地點以外的地方逗留。

學校各門崗、卡點執勤人員要嚴格落實身份必問、信息必錄、體温必測、口罩必戴的要求,若發現持黃碼、紅碼的人員,應迅速核實情況並現場管控,同時報告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對不配合管控的,將報告公安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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