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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何在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歡迎大家閲讀!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權利涉及千家萬户,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當前一項重點改革任務,社會高度關注。不動產登記意義何在,當務之急是什麼,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何以2019年才能基本形成?就這些羣眾關心的問題,承擔不動產職能的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登記局有關負責人23日接受了記者專訪。

每一項登記都是對合法權利的確認

問:怎麼看待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本質?

答:市場經濟本質是產權經濟,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就是不動產物權的確認和保護制度,明晰不動產物權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和基礎。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將進一步提高登記質量,避免產權交叉或衝突,保證各類不動產物權歸屬和內容得到最全面、統一、準確的明晰和確認,以不動產登記較強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為基礎,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的不動產財產權。

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利於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不動產統一登記,將促進不動產登記信息更加完備、準確、可靠,根據準確有效的信息來進行不動產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創造條件。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動產統一登記,將最大限度地整合資源,減少政府行政成本,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市場關係,完善政府運行機制,發揮市場的積極作用。

問:不動產登記對反腐和房價有什麼關聯?

答:根據中央要求精神,我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鄉統一、海陸統籌,涵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的權利登記、確認、保護體系。不動產登記的本意不在房地產,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種類不動產的登記制度。

目前有些媒體或網上解讀,認為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防止,有利於降低房價,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等。我想這些不是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直接目的,不動產登記的客觀出發點也不是從反腐、抑制房價考慮,儘管客觀上可能多少有關聯。

緊密倒排時間已有一定進展

問:今後三年工作如何佈局?

答:3月26日,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明確,從2019年開始,通過基礎制度建設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今年要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明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後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9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問:目前已取得的主要進展有哪些?

答: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目前工作已經取得一定進展。國土資源部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當前重點是抓好不動產登記制度頂層設計,制訂方案,溝通情況,做好下一步部門銜接工作準備。

通過先期開展《不動產登記條例》有關重點問題專題研究,初步形成了條例框架和研究成果。同步開展統一表卡簿冊和證書的研究設計。組織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技術規程和整合建立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的前期基礎研究工作。今年將圍繞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台這“四統一”推進工作。突出法制建設,在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技術規範等諸多層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

為城鄉土地“平權”時代鋪路

問: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動統一登記有何作用?

答:黨的xx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健全自然資源資產製度”,都涉及不動產統一登記這一基礎工作。不動產統一登記,當然包括城鄉統一。

為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立和實施,我們將堅持城鄉並進,發揮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重點加強對地方的指導監督,加快推進工作銜接及各級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在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條例》制定同時,提出相關法律“立、改、廢”建議。儘快制定不動產登記統一簿冊和權利證書。研究制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總體方案。

2019年的主要工作,就包括啟動並加快推進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產權依據。同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發證與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銜接。(新華網,記者 王立彬)

專家:有利反腐走向深入

我國將在2019年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土資源部日前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2019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9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9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9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教授陳國強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的確立,為不動產統計制度層面的建設提供了行動綱領,從而有利於平穩有序地建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隨着今年個人住房信息聯網工作被納入到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設計之中,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對房產税和反腐工作的推進都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説。

制度建設醖釀已久 人為因素阻力大

早在2019年,我國頒佈實施的《物權法》就明確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近年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也一直被看成是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等中央部門工作的重點之一。

2019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並明確要求由國土部、住建部會同法制辦、税務總局等部門在2019年6月底之前出台《不動產登記條例》並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2019年5月,國務院法制辦便同住建部及國土部開始起草《不動產登記條例》,為即將開展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然而,《物權法》規定的相關內容卻始終無法落地,針對這一問題,汪玉凱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推行緩慢主要是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

他認為,地方政府和部分官員的不配合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不動產統一等級制度的實施。一方面,出於刺激房地產業、拉動經濟增長的考慮,部分地方政府並不願實現房產信息的透明化。另一方面,部分具有行為的官員為保護自己的非法所得財產,也會想方設法地阻礙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

此外,陳國強向記者解釋道,不動產統一登記本身所具有的信息採集範圍廣、工作量大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不動產登記的制度建設。這是該制度始終沒有全面推行的客觀因素。

職責整合 制度建設進入倒計時

“不動產登記所涵蓋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承包地等不動產權利涉及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農業部等多個部委,因而登記制度始終無法統一”。陳國強表示,各部門之間統計信息及數據資源缺乏共享也是不動產登記制度建立的難點之一。

針對這一問題,2019年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進行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會議決定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

2019年2月24日,經國務院批覆同意,由國土資源部牽頭,中央編辦、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等九部門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在3月26日召開的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便表示,將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隨後,為進一步加快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土資源部更是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3月28日,組長鬍存智主持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部署今年工作,強調要突出重點,抓好不動產登記制度頂層設計。可以説,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已經進入倒計時。

今後國土部將圍繞“四統一”的原則,進一步突出法制建設、發揮聯席會議制度優勢、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並逐步拓展信息平台應用領域,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和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創造條件。

不動產統一登記可提高官員不動產信息的透明度

在今年2月召開的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建立健全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被認為是加強反腐倡廉基礎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針對這一問題,專家認為,不動產登記和住房信息聯網的推進都有利於反腐工作走向深入。

汪玉凱告訴記者,官員的與信息公開透明度低存在密切聯繫,而不動產基礎數據的不健全也為官員安置不法財產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有助於提高官員不動產信息的透明度,從而摸清多佔多用、佔而不用和不正當交易的問題,發現活動。

此外,住房信息問題也一直被看作是不動產登記中的核心問題之一,因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對房地產行業和個人住房信息的公開將會產生較大影響。

去年,房地產商潘石屹曾經表示,如若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價馬上會跌。

對此,陳國強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並不意味着房價會立刻呈現出明顯的跌幅,但進行不動產信息的登記能夠為下一步房產税的徵收提供前提條件,從而可以使政府明確地方的住房狀況、收集準確的住房信息,這有利於決策機關制定更為合理的住房發展規劃,也將對民眾的住宅房產信息的公佈產生較大影響。

制度前景:實施難度不可小視

雖然國土資源部對外公佈了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具體時間表,並提出要在2019年全面實施,但就該制度未來的發展前景而言,汪玉凱認為“難度不可小視”。

汪玉凱表示,各類不動產信息變化迅速,尤其是房產信息,更會在不同的時期呈現出具體差異,這便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提出了挑戰。另外,能否建立完善的信息更新制度也關係着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具體實施情況,因而,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保證信息及時有效地更新也成為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的關鍵。

此外,國土部副部長徐德明在今年也強調,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會侵犯個人的隱私,也並不意味着個人的不動產信息會被隨意公開,因此,汪玉凱認為,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也是該制度未來實施過程中的一個難點。

標籤: 不動產 登記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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