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

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

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

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

據國土部獲悉,不動產登記時間表終於確定:將在XX年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土部還明確給出了時間表:在XX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XX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此前,房地產商潘石屹曾經表示,如若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價馬上會跌。

中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時間表:

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XX年開始,用3年左右時間能夠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左右時間能夠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據悉,3月26日,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會議提出,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時間緊、任務重、影響大,需要統籌謀劃,落實到思想上、統一思想,做好頂層設計。按照會議精神,不動產登記總的目標是,按照完善制度、方便羣眾、統籌兼顧、平穩實施的原則,在基本實現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台“四統一”的基礎上,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最終實現各類不動產從分散登記到統一登記的轉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

目前,總的考慮是,從XX年開始,通過基礎制度建設、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用3年左右時間能夠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左右時間能夠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XX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XX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XX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對於不動產登記的千頭萬緒從何入手?國土部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平穩有序統一—圍繞“四統一”,從法制、機制、信息化三方面着手:突出法制建設、搭建制度框架;用好聯席會議平台,平穩有序統一;實現信息共享,提供有效服務。

據國土部透露,目前工作已經取了一定進展:一是制定方案,溝通情況、做好下一步部門銜接工作準備。二是牽頭建立了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三是先期開展《不動產登記條例》有關重點問題的專題研究,初步形成了條例框架和研究成果;同步開展統一表卡簿冊和證書的研究設計。四是組織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技術規程和整合建立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的前期基礎研究工作。另外,我們還擬於近期召開研討會,就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

今後國土部將圍繞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台這“四統一”,採取以下三方面推進措施:一是突出法制建設,在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技術規範等諸多層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二是用好聯席會議這個平台,形成切實有效的工作銜接方案,指導監督地方推進工作;在推進統一登記過程中,各部門將做好工作銜接,實現平穩有序統一。三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實現各類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便社會依法查詢,提供有效服務。在此基礎上,逐步拓展信息平台應用領域,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和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創造條件。

國土部表示,在統一登記制度建立過程中,要保持工作的穩定和連續性,在機構尚未建立、職責和資料整合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各部門仍按原有的工作模式正常開展日常登記工作,不影響百姓順利辦理產權證書;在實施統一登記後,新證書投入使用,原來已經頒發的各類證書繼續有效,不強制換證,而是逐步替換舊證書,不增加企業和羣眾負擔。

昨日,國土資源部在其官網上發文表示,將在XX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

國土部還明確給出了時間表:在XX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XX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國土部表示,此次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目標明確為“確認和保護產權,為市場經濟保駕護航。”

該部門明確,在實施統一登記後,新證書投入使用。但是,原來已經頒發的各類證書繼續有效,不強制換證,而是逐步替換舊證書。

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完善:

1.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缺陷評析

從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建立與發展來看,中國的登記制度存在諸多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未能形成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管理體制。

(2)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效力不明確。

(3)不動產登記的種類不健全。

(4)登記機關的責任賠償制度闕如。

2.完善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建議

關於如何完善中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學者們見仁見智,針對登記制度的諸多弊端從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議,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管理體制。

(2)明確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效力。

(3)健全不動產登記類型。

(4)建立登記機關的責任賠償制度。

3.中國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構建

XX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物權法,該法設專節規定了不動產登記制度。它在總結中國不動產登記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借鑑西方國家先進立法經驗,對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效力、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程序、登記類型及登記錯誤的賠償責任等重要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確立了中國不動產登記的基本結構,為將來不動產登記法的制定,提供了整體架構和思路,標誌着中國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正式確立。

(1)確立了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2)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的效力。

(3)規定了不動產登記程序。

(4)健全了不動產登記類型。

(5)規範了登記當事人和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

標籤: 不動產 登記 制度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km6k6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