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全市“三查三保”活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全市“三查三保”活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紮實推進“三查三保”活動,着力消除潛在安全隱患,化解經濟運行風險,解決社會矛盾問題,促進我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全市“三查三保”活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二條 各縣、市、區和市直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三查三保”活動過程中,不履行、不及時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完成“三查三保”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依照本辦法追究責任單位、負責人(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下同)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追究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市“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牽頭部門,要加強對“三查三保”活動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需要給予責任追究的單位和人員,應書面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責任追究意見並負舉證責任。

第四條 對責任單位實施追究的主要形式有:

(一)責令改正;

(二)責令寫出檢查;

(三)通報批評;

(四)取消年度評先資格。

上述追究形式可單獨適用,也可合併適用。

第五條 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實施追究的主要形式有:

(一)責令寫出檢查;

(二)誡勉談話;

(三)停職檢查;

(四)黨政紀處分;

(五)建議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

上述追究形式可單獨適用,也可合併適用。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按第四條、第五條所列追究形式,追究責任單位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相應的責任。

(一)對開展活動不重視、機制不完善、責任不明確,活動開展無序或沒有進展的;

(二)在開展活動中,履行職責不認真,工作部署不到位,執行不力,造成政策棚架、政令不通的;

(三)沒有貫徹落實市“三查三保”活動相關要求,未細化活動方案、分解目標任務、強化落實措施的;

(四)未按照市“三查三保”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工作,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未達到方案要求或完成質量不高的;

(五)自查、排查工作不紮實,存在問題查不出來、查不到位或找不準、找不實,敷衍應付的;或者未按要求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台賬,整改工作不及時、不到位、不徹底造成不良後果的;

(六)拒不接受上級工作組的督導檢查,拒不接受新聞媒體和羣眾監督的;

(七)對存在問題刻意隱瞞、拒不整改,或者經上級通報、市領導批示、市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八)涉及多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不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不認真配合,推諉扯皮、相互掣肘、消極怠慢,影響活動開展和成效的。

(九)其他影響活動開展的過錯行為。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

(一)在開展活動期間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金融風險重大羣體性事件或重大惡性刑事案件等問題的;

(二)不配合組織調查,拒不承認存在的問題和錯誤,也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

(三)提供虛假證據,推卸、轉嫁責任,干擾阻撓調查處理,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

(四)經督導或按本辦法實施責任追究後,仍未及時整改的;

(五)其他應從重或加重處理的。

第八條 責任追究情況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或者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第九條 對責任追究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處理機關提出申訴。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紀委監察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3kklxe.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