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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固定資產是組織中各項活動正常運作的基礎,是業務職能發揮作用的載體。下文是固定資產管理細則,歡迎閲讀!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一

一、為加強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包括:

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設備以及房屋。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物資。

一般設備包括:

(1)辦公通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傢俱及會議室傢俱等。

(2)汽車:轎車、麪包車、越野車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設備。

房屋:辦公用房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1、辦公室為局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

2、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負責制訂局機關各部門固定資產的配備及使用標準;負責固定資產採購、驗收、保管、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清理核對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調撥、報廢、殘值處理等有關管理工作。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綜合計劃財務處為局機關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綜合計劃財務處的工作職責:負責固定資產經費計劃的安排;負責向市財政政府採購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門辦理固定資產採購結算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賬務處理;負責對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核算;協助辦公室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做到帳實相符。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每年按照財政預算經費安排設備購置計劃,由辦公室根據當年辦公設備購置需要,與資金計劃銜接,制訂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經局領導審定批准後實施。

2、屬政府採購範圍內的固定資產,不得自行採購。先由辦公室填報設備政府採購申請表,再由綜合計劃財務處根據經費來源,向財政政府採購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門辦理購置、結算手續。

3、不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固定資產,應在進行廣泛的市場詢價基礎上擇優購置。

六、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調撥)、

報廢:

1、新購入的固定資產,應先做好驗收工作。由使用部門及使用人驗收,驗收人員要嚴格把關,對所驗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附件、資料等都要認真檢查。經辦公室簽署意見登記備案後,連同發票交綜合計劃財務處。

2、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領用及保管要落實使用責任人。貴重財產除安排專人保管外,還要落實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固定資產外借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轉借。

3、固定資產變更使用管理部門,必須經辦公室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計算機使用及管理根據《關於局機關計算機管理規定》執行。

4、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調出、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對尚有利用價值但已不適宜機關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實際情況,先考慮機關內公開拍賣。拍賣不成,再作為廢舊物資處理。殘值回收資金一律交財務部門入帳。

七、固定資產的清查:

要堅持固定資產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賬物相符。

八、固定資產的賠償: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都應保證安全、完整。由於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損失或者遺失(包括失竊)的,都要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附件:固定資產政府採購目錄:

1、辦公自動化設備: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速印機、投影儀、掃描儀。

2、網絡設備: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

3、電器設備:攝影、攝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機)、空氣調節設備。

4、辦公室、會議室傢俱。

5、車輛:小轎車、大轎車、摩托車、專用車輛。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二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淨殘值率

1、房屋及建築物20XX%

2、機器設備1010%

3、運輸工具1010%

4、計算機設備510%

5、辦公傢俱及設備5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設備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傢俱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台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

3、固定資產收到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後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台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後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後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閒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後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後,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後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並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台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後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台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築物代碼為01

2、機器設備代碼為02

3、運輸工具代碼為03

4、計算機設備代碼為04

5、辦公傢俱代碼為05

如:財務部20XX年7月購置一台計算機,則編號為

JINTAK04753600720xx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後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固定資產管理細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總公司和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其它所屬企業可參照執行或另行制訂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其分類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四條固定資產分類按國家相關行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五條固定資產計價的原則和方法:

(一)購人的固定資產,以其購人價加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裝卸、安裝調試、運輸途中保險費及其他附加費用計價,國外購人的還應包括進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五)接受捐贈、從境外調人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定的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税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現行市場價格計算;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耕地佔用税計人固定資產的價值。公司可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償轉讓、出租、變賣、抵押借款、對外投資,企業兼併、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應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

第四章固定資產析舊

第六條公司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範圍和折舊年限按國家規定範圍執行。

第七條公司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下稱直線法)。淨殘值率按3%計算。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八條直線法的折舊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二)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三)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值×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第五章固定資產購置、報廢與管理

第九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的年度預算應包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預算。購置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樣式附後),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和辦公室,並按下列程序核准:

1)預算內購置固定資產5,000元(不含)以下由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共同審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審批,三萬元以上的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凡預算外購置固定資產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虧損企業扭虧期間不得購置固定資產,特殊情況必須購置的,一律按程序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十一條經批准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購置或經辦公室指定規格、型號後由申請部門自行購置。

第十二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應向總公司辦公室報送《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調樣式附後),經總公司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鑑定並簽署意見後按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程序轉呈有關領導批准報廢。

第十三條原則上維修費用小於淨值的固定資產不予報廢。

第十四條總公司辦公室統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應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置固定資產卡片並詳細登記,年內會同財務本部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第十五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應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第六章財產清查

第十七條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佈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後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根據“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後,財務本部據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財產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並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後作為淨值。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後的淨收入與其帳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計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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