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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山西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固定資產可以按其經濟用途、使用情況、產權歸屬、實物形態和使用期限進行分類核算。下文是山西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歡迎閲讀!

山西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山西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完整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省財政廳有關規定,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單獨管理的直屬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由機關各處室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總稱(包括由委機關行政經費購置由直屬事業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原則是:

(一)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固定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四)資產管理與使用維護相分離。

第五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範圍和分類,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計價、使用、回收及報廢處置等。

第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成員單位包括:委辦公室和資產使用部門;委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和賬卡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管理;各處室為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等。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 固定資產管理,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登記制度。委機關財務應當在固定資產總賬科目下,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財務賬。

(二)保管制度。委辦公室應當安排專人將所管理的各類固定資產的信息(包括資產數量、原值、現值等資料)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在此基礎上,做好固定資產統計、報告、分析和處置工作,實現固定資產動態管理。

固定資產的相關資料,如説明書、保修單和維修資料等,由資產使用人妥善保管,以備查用。

(三)使用制度。按資產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領用卡片,做到委機關財務有賬,資產使用部門有卡,委辦公室資產保管人員有實物賬卡,便於清查核對。

(四)固定資產清查核對制度。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由委辦公室統一組織,會同資產使用單位共同開展。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底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章 固定資產範圍和分類

第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項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在其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其實物形態的資產;單價不足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範圍,按固定資產實行管理。

第十條 固定資產按其性質、用途和品目具體分類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類。凡納入單位管理的可供辦公、生活和儲備等用途的房屋、建築物及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施,如暖氣、電梯、鍋爐、水塔、蓄水池等。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指一切機動和非機動車,如轎車、吉普車、旅行車、卡車、摩托車、三輪車等。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指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和網絡設備。計算機類包括各種台式計算機、服務器、小型機和便攜式計算機等,及其電源設備、打印機和錄入機等附屬設備;網絡設備類包括交換機、路由器和集線器等設備。

(四)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軟件類包括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辦公軟件和防毒軟件等。

(五)傢俱用品類。指各種辦公桌、椅子、資料櫃、保險櫃、沙發及地毯等。

(六)文體設備類。是指各種文化體育設備,如各種樂器、健身器材、體育用品等。

(七)圖書資料類。指單位的圖書室、資料室購置的各種中外圖書、資料(包括微縮資料)等。

(八)其它設備類。如電視機、錄像機、音像設備、發電機、空調器、複印機、照相機、消防設備等。

第四章 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與回收

第十一條 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配備應當遵行以下原則: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與單位履行職能、完成任務的需要相適應;

(三)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

(四)勤儉節約,從嚴控制;

(五)先調劑後購置。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分為自建、購入、調入等。

第十三條 對有規定配備標準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與配備的具體流程為:

(一)提出購置申請。各資產使用部門提出配備固定資產計劃申請,填寫《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詳細填列需配備資產的品目、數量,報處室負責人、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審核。

(二)固定資產採購。委辦公室根據《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所列購置項目,負責固定資產的採購。

(三)固定資產入庫。固定資產採購後,採購人員負責將購置固定資產發票交委機關財務登記入賬;固定資產保管人員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份,列明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等項目,由採購人員和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簽字確認,第一聯交委機關財務做賬,第二聯交採購人員留存,第三聯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留存。(固定資產入庫單見附件1)

(四)固定資產出庫。由資產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一式三份,經資產領用人、領用處室負責人、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簽字,第一聯交委機關財務留存,第二聯交委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並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第三聯歸資產領用人存查。(固定資產領用單見附件2)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使用人如因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委機關時,需交清所領用固定資產,委辦公室負責回收。

第五章 固定資產計價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

(一)自建、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計價。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購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二)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計價,無法查清原價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價值計價。

(三)房屋和建築物的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實際開支的費用計價。

(四)固定資產調出、變賣和報廢等,按原值註銷。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不計提折舊。

第六章 固定資產使用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使用按下列原則辦理:

(一)房屋及建築物類。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合理分配使用,並按其結構、面積、價值和使用單位編號登記。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交通工具由委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負責維修。使用人負有保養和保證安全的責任。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根據使用單位具體業務情況配置,使用人負責保養維修,確保設備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四)計算機軟件類。由數管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登記在冊,保證軟件合理高效的使用。

(五)傢俱用品類。要求做到定品名、定數量、定位置、定管理人。要求做到物物有賬,人人有責。

(六)文體設備類。各種文體設備都應按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在冊,管理人員應定期及時清查檢查,保證物品的及時高效使用。

(七)圖書資料類。圖書管理員對所管圖書應當加蓋圖書管理章,按類別進行編號登記,存放固定位置,設置圖書目錄。管理人員對圖書、雜誌要經常清理、檢查、催收,重要雜誌、刊物年終應裝訂成冊。

(八)其它設備類。管理辦法可參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固定資產報廢處置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 委辦公室統一負責委機關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工作,報廢處置固定資產時,按照山西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相關規定,填寫《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見附件3),進行報廢處置。

第二十條 報廢固定資產的使用人或使用部門應當在存查的“固定資產領用單”第三聯備註欄內寫明報廢的原因,到委機關財務辦理註銷賬卡手續。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委辦公室暫時妥善保管,由省財政廳實物庫統一收回。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國資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特點

1.固定資產的價值一般比較大,使用時間比較長,能長期地、重複地參加生產過程。

2.在生產過程中雖然發生磨損,但是並不改變其本身的實物形態,而是根據其磨損程度,逐步地將其價值轉移到產品中去,其價值轉移部分回收後形成折舊基金。

固定資金作為固定資產的貨幣表現,也有以下特點:

1.固定資金的循環期比較長,它不是取決於產品的生產週期,而是取決於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2.固定資金的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是分別進行的,前者是隨着固定資產折舊逐步完成的,後者是在固定資產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時,用平時積累的折舊基金來實現的。

3.在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時,需要支付相當數量的貨幣資金,這種投資是一次性的,但投資的回收是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分期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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