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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系統“兩基”建設考核驗收方案

地税系統“兩基”建設考核驗收方案

為加強市地税系統“兩基”建設,把直接負責税費徵收管理的縣(市)、區、直屬局(以下簡稱基層局)和税務所(分局)建設納入科學、規範的發展軌道,依據省局《遼寧省地方税務系統加強基層建設指導意見》、《全省地税系統基層基礎建設考核驗收方案》和《市地方税務系統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三年規劃》,特制定

地税系統“兩基”建設考核驗收方案

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緊緊圍繞税收中心,立足基層,貼近實際,注重基礎,強化管理,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評價基層工作績效,充分調動全市各級地税機關和税務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升基層幹部綜合素質,推進“兩基”建設沿着業務規範化、隊伍專業化和管理科學化的方向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把全市地税系統各基層單位打造成運轉高效、服務規範、執法公正、清正廉潔、環境優美、和諧統一的堅強集體,圓滿完成各項税收工作任務。

(二)基本原則

1、立足基層,固本強基。圍繞税收中心,立足基層,打牢基礎,按照省局要求和市局“兩基”建設考核驗收標準,堅持軟件、硬件一起抓,切實檢驗各級基層局所的真實狀況和真實水平。

2、科學規劃,合理制約。統一部署,突出重點,嚴密組織,提高效率;實行黨組統一領導,“兩基”建設考核驗收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分級管理,下管一級。不搞“終身制”。

3、明確目標,三年顯效。按照市局黨組“兩基”建設的總體部署, 末,全市地税系統要有50%以上基層單位達到標準;末,基層單位全部達到標準,提前一年完成省局下達的“兩基”建設任務;xx年,基層單位要在達標的基礎上,鞏固達標成果,進一步完善和提高各項工作水平。

4、求真務實,注重實績。要認真組織好 “兩基” 建設達標單位的考核工作,提供全面翔實的工作彙報和相關資料,確保此項活動健康、有效的開展。

5、堅持原則,嚴格標準。要嚴格執行同類單位,同一標準,公開、公正、公平地進行考核,不搞平衡照顧。杜絕弄虛作假,嚴肅工作紀律,確保考核質量。

二、考核對象與考核內容

(一)考核對象

包括全市地税系統的縣(市)、區、直屬局和税務所(分局)兩個部分。

(二)考核內容

以《市地方税務系統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三年規劃》確定的領導班子建設、組織體系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基礎建設、税收信息化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工作生活環境建設八個方面作為考核內容。

三、考核標準與考核方法

(一)考核標準

達標局和達標税務所(分局):基層局和税務所(分局)在“兩基”建設考核中,總分達到考核評分標準80分以上(含80分)。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時限

一年一申報,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確認,三年一時限。

2、考核方式

總體按照“分級考核、綜合評定”的方法進行考評。即:達標局,由基層局自查申報,市局初步考核推薦,省局考核審定;達標税務所(分局),由基層局初步考核推薦,市局考核審定,省局抽查。

達標局:各基層局依據本方案進行自查,根據自查結果自行申報。市局依據本方案,對申報的基層局進行初步考核,在考核達到80分以上的基層局中,擇優向省局申報全省地税系統“兩基”建設達標單位候選單位,由省局組織考核組進行抽查驗收考核。三年內必保全部基層局進入省局達標單位行列。

達標税務所(分局):各基層局依據本方案,結合實際,負責制定税務所(分局)達標考核的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初步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向市局申報達標税務所(分局)候選單位,第一年推薦50%以上,二年內推薦100%。市局組織考核組,依據本方案,對候選單位進行驗收考核,考核達到80分以上的認定為達標税務所(分局)。省局每年進行隨機抽查,並通報檢查情況。

3、考核評分

“兩基”建設考核基礎分為100分。

(1)達到評分標準的,不扣分,不加分,取設定的基礎分值。

(2)未達到評比標準的,從設定的分值中按比例扣分。扣分不超過本項目(子項目)的基礎分值。

(3)為調動基層税務所(分局)“兩基”建設積極性,提升“兩基”建設水平,在“兩基”建設考核中,總分達到考核評分標準90分以上(含90分)的税務所中評選優勝税務所(分局)。

優勝税務所(分局)加分因素:税務所(分局)考核年度獲得市局以上榮譽實行加分。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榮獲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介紹經驗的,獲市局先進的分別加2分,獲省局、市委、市政府先進的分別加3分,獲國家税務總局、省委、省政府先進的分別加5分,獲國家級先進的分別加10分;工作有創新,在省税務系統領先的每項加5分,在全國税務系統領先的每項加10分。單項工作榮獲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介紹經驗的,獲市局先進的分別加1分,獲省局、市委、市政府先進的分

別加1.5分,獲國家税務總局、省委、省政府先進的分別加2.5分,獲國家級先進的分別加5分;工作有創新,在市税務系統領先的每項加1分,省税務系統領先的每項加2.5分,全國税務系統領先的每項加5分。獲得同一榮譽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複加分。

四、考核時間與考核程序

(一)考核時間

至xx年。

1、各單位申報時間。每年1月,各基層局進行自查並對税務所(分局)達標情況進行初步考核,按規定申報達標局和達標税務所(分局)。

2、市局考核時間。每年2月,市局組織對基層局進行初步考核,對税務所(分局)進行驗收考核。同時,對上年度達標局和達標税務所(分局)進行抽查,對不符合標準的,取消其稱號。

(二)考核程序

1、聽取彙報。被考核單位的領導要向考核組全面彙報上年度“兩基”建設情況,回答考核組提出的相關問題。

2、查閲資料。查看被考核單位相關會議記錄、各項規章制度、基層建設檔案材料和相關資料等。

3、現場考證。對被考核單位的人員應知應會的業務知識、應掌握的基本技能以及崗位職責、徵管基礎工作等採取隨機單獨抽檢的方式進行考核;對硬件設施現場檢查打分。

4、徵求意見。走訪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等部門,徵求對被考核單位的意見。

5、綜合彙總。考核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核情況,彙總各考核組考核情況,形成綜合考核意見。

6、審核認定。考核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考核驗收領導小組彙報考核情況,由考核驗收領導小組審定。

7、網上公示。運用系統網絡對考核達標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中,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查實的,取消達標資格。

五、獎懲措施

(一)達標局和未達標局的表彰與處罰

對“兩基”建設考核達標的基層局,由省局授予“兩基”建設達標單位榮譽稱號、頒發獎牌、通報表彰,市局按照省局規定給予嘉獎,並在市局目標管理考核中加分,一把手當年直接進入市局優秀公務員。

對未達標局,一把手當年不得評為優秀公務員;對二年未達標局,一把手當年考核即為基本稱職;對三年未達標局,一把手當年考核即為基本稱職,並免職。

(二)達標税務所(分局)和未達標税務所(分局)的表彰與處罰

對達標税務所(分局),市局授予牌匾,當年獎勵辦公經費1—2萬元(或辦公用具),並在市局目標管理考核中給所在基層局加分;所長(分局長)當年直接進入市局優秀公務員,根據工作需要,優先安排外出學習、考察。

對未達標税務所(分局),所長(分局長)當年不得評為市局優秀公務員;對二年未達標税務所(分局),所長(分局長)當年考核即為基本稱職,並免職。

六、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兩基”建設考核驗收領導小組。

組 長:丁尚滿

副組長:範 紅

“兩基”建設考核驗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科。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範 紅(兼)

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婁宏亮

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辦公室、計統科、財務科、法規科、徵管科、稽查管理科、社保科、納税服務科、人事科、教育科、監察科、發票所、信息中心等部門負責人

七、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兩基”建設是一項長期工程,是檢驗基層班子和基層幹部的事業心、責任感以及管理水平、執行能力的一條重要標準,是確保各項税收任務圓滿完成的關鍵環節。各單位要對這項工作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科學安排,認真制定本單位“兩基”建設實施方案。要比對標準,明確差距,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層層明晰責任,把任務和責任細化分解到每個部門和每個工作崗位,特別要明確各税務所(分局)的達標時限。並將“兩基”建設實施方案報市局備案。

(二)健全機構,分級指導。各單位要建立“兩基”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研究和部署本單位“兩基”建設相關工作,並切實抓好落實。同時,市局領導和相關科室將針對“兩基”建設情況做好具體工作指導。“兩基”建設驗收考核中市局相關科室職責劃分詳見附表。各單位要善於總結、推廣“兩基”建設經驗,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市局將適時召開“兩基”建設現場會,總結交流“兩基”建設經驗。

(三)突出重點,常抓不懈。各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好 “兩基”建設的各項工作,提供全面翔實的工作資料及彙報材料,確保“兩基”建設突出重點,堅持常抓不懈。市局將對“兩基”建設做好抽查和檢查,並將“兩基”建設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核,保證此項活動順利紮實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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