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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縣司法行政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縣司法行政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接縣委辦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長牽頭,人祕股、基層股、法宣股等部門組成的專題調研組,就今年的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調查、徵求調研材料等方式,廣泛聽取了居委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整理報告如下。

關於縣司法行政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現狀

縣司法局有x個內設股室,x個副科級下屬單位,直屬司法所x個(其中xx個司法所有機構但未掛牌)。司法專項編制xx人,實有司法行政幹警32人,另有佔鄉鎮行政編制的司法助理員xx人。

今年,司法行政機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及鄉鎮黨委、政府的協助支持下,抓住機遇,謀求發展,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各項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績:一是基礎設施建設有新面貌,建成了規範化基層司法所5個,落實了辦公用房585平方米,配備了桌、椅、櫃等辦公設施,基層司法所幹警實現了每人一輛工作用車(摩托車),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打下了較好的物質基礎;二是注重加強隊伍建設,幹警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今年錄用了3名本科以上學歷的公務員,使全局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佔88%以上;三是順利啟動了 “xx普法”工作,召開了全縣法制宣傳工作會議對“四五”普法工作進行了總結和表彰,部署了今後我縣五年的普法工作;四是司法行政維穩作用日益凸顯,加強了信息報告制度的落實,加強了各級人民調解工作,紮實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積極化解各種矛盾糾紛,今年共調處各種矛盾糾紛434件,調解民間糾紛396件,調解成功349件,防止民間糾紛引起羣體性事件4起,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6件16人,防止羣體性上訪4起22人;五是積極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依託果業產業化政策初步建立了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幫教基地,為全縣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我縣司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不斷髮展並取得較好成績,我們主要有三點體會:一是建好班子帶隊伍,增強素質,樹好形象,是司法行政工作發展關鍵所在。通過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星級創優”、“公正執法樹形象”等活動和業務素質培訓,提高了局領導班子駕馭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強了隊伍的整體素質,在開展司法行政工作和配合中心等各項工作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二是抓住機遇謀發展,提高待遇,改善基礎設施,是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基礎。國家發改委、司法部下發了關於中西部地區基層司法所建設三年規劃,給我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帶來了良好的機遇。在有關鄉鎮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下,加強了司法所的規範化建設,首批建設的南橋、丹溪、桂竹帽司法所辦公用房已交付使用,改善了基層辦公條件,提高了司法所工作待遇。三是立足本職做貢獻,求得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是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來,全縣司法行政機關注重發揮職能作用,抓好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項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為全縣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同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有為爭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縣、鄉鎮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

二、當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總體來説,在新一屆司法局領導班子的帶領下,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振奮精神,開拓進取,取得了紮實的工作業績。但由於司法行政基礎差,底子薄,加上一些客觀原因,有些制約因素仍然阻礙了司法行政職能的充分發揮。

(一)基層力量仍然薄弱。目前,司法所人員嚴重不足是我局的首要難題。由於管理體制、人員編制等原因,我局15個司法所中,僅有5個所的人員是使用司法行政專項編制,其餘10個所僅有一名鄉鎮司法助理員在維持運作,而且司法助理員屬於鄉鎮的編制,管理權屬於鄉鎮,不能確保專職專用,影響司法行政職能的發揮。

(二)工作崗位待遇落實不到位。一是鄉鎮司法助理員的崗位津貼仍執行每月18元的老標準,遠遠低於綜治、信訪等崗位津貼標準。二是司法局下派的司法員承擔着矛盾糾紛調處的大量工作,連18元的崗位津貼都享受不到,工作強度與工作待遇不相稱。三是村級人民調解員沒有調解補貼,影響村級人民調解網絡的完善。四是大部分縣市的司法局機關幹警都享受了參照信訪崗位發放的崗位津貼,但我縣沒有落實。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司法行政系統崗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司法行政業務經費落實不到位。司法行政機關是純服務性質的行政機關,沒有任何預算外收費收入。有些上級明文規定應列入預算或足額預算的經費,沒有得到落實,經費的不足常常制約了司法行政的發展,主要表現在:

1、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經費沒有相應配套。XX年以來,中央啟動了中西部地區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三年規劃,在保證每個所下撥中央財政資金5.5萬元的同時,也要求省、市、縣財政相應配套1—2萬,省裏的1萬元得到落實,但去年縣財政沒有給配套資金,加上建設過程中的一些規費也得不到減免,造成我縣司法所建設項目落實上的很大困難。

2、法制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足額預算。按普法規劃和市政府的要求,我縣應預算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不處於3萬元,但只下撥了1萬元。經費的不足,致使法制宣傳力度不強,個別地方存在死角。

3、法律援助、幫教安置經費沒有足額預算。按要求,我縣法律援助經費應配套預算1萬元,幫教安置經費應以人均0.3元列入預算,但以上二項經費只分別預算了5000元。

4、中央政法專項補助經費的分配不合理。按市政法委[XX]6號文件要求,各縣、市在具體安排省政法轉移支付資金時,應“按15%的比例安排給基層司法局,作為鄉鎮司法所建設資金”。以XX年為例,在分配安排款項時,司法局只有1萬元,明顯低於比例。

(四)鄉鎮司法助理員的管理難度加大

1996年設立司法所以來,鄉鎮一級的司法行政工作形成兩種體制,一種是設立了司法所的鄉鎮,人員由司法局下派,司法所是縣司法局的派出機

構;另一種是司法所掛空運作的鄉鎮,人員由鄉鎮選任(即司法助理員),司法局只負責業務指導。後一種體制佔全縣鄉鎮總數的2/3。由於司法助理員的行政關係、工資關係均在鄉鎮政府,他們的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都由鄉鎮安排。客觀地説,後一種體制在司法所發展初期起到過積極作用,但現在負面影響逐漸顯現:

一是管人與管事脱節,不利於指導管理,司法局雖然負責對鄉鎮司法助理員的業務指導,但由於在行政上無管理權,對司法助理員往往是“喊不應、找不到、調不動、管不了”。

二是由於司法助理員的行政關係隸屬鄉鎮,加上鄉鎮人員流動及分工變動節奏較快,部分司法助理員不安心工作,不注重業務建設和基層設施建設。

三是司法助理員兼職過多,不能專職專用,對司法行政工作客觀上只能應付。目前有10個鄉鎮雖然在編辦有司法所這個機構,但並沒有真正掛牌運作,實際上是“一人所”(只有1名司法助理員),而且這“一人所”也不能保證專職。調查表明,目前,10個鄉鎮的司法助理員沒有一個是專職專用。

三、XX年的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是事關社會穩定的一項服務性、基礎性工作。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特別是黨的xx大提出加強政治文明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對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形勢下,為更好地發揮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作用,為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爭創一流的業績,必須認真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把握重點,發揮職能優勢,全面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發展

1、努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按照中辦、國辦[XX]23號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兩個規定”要求,切實抓好各級調委會的組織建設,儘快達到“五有”、“四落實”,採取以會代訓、旁聽審判等形式分批分層次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調解人員的素質。與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決在司法審判中人民調解與訴訟程序的銜接問題。堅持一年兩次的矛盾糾紛排查,遇有傾向性問題和重大問題苗頭,及時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提出建議,防患於未然。

2、切實做好幫教安置工作,努力減少重新違法犯罪。要進一步完善幫教安置網絡,做好銜接工作,確定幫教類別,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幫教檔案。各司法所應對幫教對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訪,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同時大力宣傳那些走向新生、勞動致富的典型,積極引導廣大羣眾和社會各界正確對待刑釋解教人員,消除偏見和歧視,爭取多方支持,營造安置幫教工作良好的社會環境。

3、抓好“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全面實施“xx”普法和依法治縣“兩個規劃”,實現“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目標,我們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上要有新進展,要制定我縣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意見,建立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各項制度,如縣委中心組學法制度、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二是強化對普法依法治理聯繫點的指導工作,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全面抓好區域、行業、基層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農村和農民學法上要有新發展,結合我縣新農村建設的具體實際,進一步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送法進村入户”活動;四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4、發揮法律服務作用,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公證、律師要探索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新的服務方式和手段,努力為我縣“xxx”規劃提供法律服務。基層法律服務在積極當好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集體組織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法律顧問的同時,要積極拓展業務領域,主動介入農村改革發展的各個領域,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服務,為新農村建設服務。

(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進一步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

1、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大局。要把本職工作與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實現四個“圍繞”:一是圍繞政府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顧問工作;二是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圍繞維護社會穩定,發揮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圍繞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發揮職能優勢,促進中心工作的順利完成,引起各級領導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視,把普法教育、人民調解等工作擺上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結合,協調發展。

2、牢固樹立服務意識,主動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實行普法先行,運用法律手段調處的做法,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抓好羣體性、突發性事件的調處工作,凸顯司法行政工作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素質

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幹警隊伍。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養。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特別要把學習領會黨的xx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即將召開的xx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首要任務,用科學的理論武裝幹警頭腦。要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大張旗鼓地表彰先進,激勵鬥志,教育廣大幹警樹立敬業勤政、鋭意進取、奮發向上的良好精神風貌。

2、加強專業素質教育。要結合隊伍整體素質的實際,按照“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有針對性、按計劃對幹警進行各種業務培訓,努力培養一支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基層司法行政幹警隊伍。

(四)深入基層,加強指導,抓好典型,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XX年,縣局機關將根據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情況,堅持經常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加大指導力度。一是實行局領導聯繫掛點司法所制度,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對掛點單位的情況瞭解,幫助指導、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二是找準影響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問題,研究對策。就普法教育、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進行專題調查研究。三是注重發現和培養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類典型,加強指導,及時總結推廣。

四、幾點建議

當前,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有些問題是我們自身難以解決的,需要黨委、政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協調才能加以逐步解決的。為此,特向上級機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提出幾點建議:

(一)理順司法助理員管理體制

為解決目前司法行政人員不足,特別是解決司法助理員管理方面的問題,可將鄉鎮司法助理員的行政關係、工資關係調整至司法局管理。縣編委再調配給司法所10個事業編制,工資福利由縣財政統一解決。

(二)保障經費,落實待遇

要按照中辦發[1998]30文件精神,落實相關經費。一是按照“從優待警”的原則,對編制內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照信訪崗位落實司法行政幹警的崗位津貼,比照綜治崗位標準抽調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二是恢復司法所的副科級建制,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辦公廳[XX]111號文件精神,恢復司法所的副科級級別。三是有計劃的逐步解決司法所建設和裝備經費,逐步改善基層司法所基礎設施狀況,保證正常工作運轉和業務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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