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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幾點思考

關於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幾點思考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是改革30年來我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方面取得的重要經驗和成果,也是我們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因此,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切實有效地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使反腐倡廉工作卓有成效,重點要健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具體而言就是着重在健全和完

關於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幾點思考

善以下五大懲防腐敗機制上下功夫。

一、健全和完善不願腐敗的教育自律機制,在正確處理“四個關係”上下功夫

教育在反腐倡廉中起着基礎性作用,它不僅對確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觀念起着潛移默化的作用,而且對廉政行為的養成發揮着導向作用。因此,我們要不斷健全和完善教育自律機制,堅持不懈地對黨員幹部進行思想教育,使他們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端正自己的從政行為,自覺抵禦和防止腐敗;堅持不懈地對黨員幹部進行思想教育,對他們進行理想信念導向、道德規範導向和法律法規導向,使他們形成正確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超強的遵紀守法意識,規範黨員幹部的思想和行為,使他們遠離腐敗。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黨員幹部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認真籌劃,認真部署安排,認真檢查落實。要不斷研究新時期反腐倡廉教育的規律和特點,積極探索創新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增強教育效果並正確處理“四個關係”:

1、在內容、對象上,要正確處理重點和廣泛的關係。黨風廉政教育的重點是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因此,要突出領導幹部這個重點,做到重點對象重點抓,重點領域重點抓,加大以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的教育,以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的教育,以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教育,以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同時,要注重教育的廣泛性,向全社會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把思想教育、紀律教育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結合起來。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在全社會大力營造的反腐倡廉氛圍。

2、在功能定位上,要正確處理教育與制度、監督的關係。教育在反腐倡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不能把其作用無限誇大。如果沒有健全的制度和嚴格的監督作保障,教育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對少數違紀違法幹部,僅僅依靠教育是不夠的,必須運用紀律、法律等多種手段綜合治理。因此,在反腐倡廉中,要注意綜合運用教育、制度、監督等手段,使之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並採取制度、監督“兩聯用”,加強教育的制度化建設和教育的監督,通過制度規範和監督手段來增強教育的效果。

3、在目標任務上,要正確處理長期性與階段性的關係。《實施綱要》明確指出:“每年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反腐倡廉主題教育活動,把專題學習、羣眾評議與改進工作、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因此,反腐倡廉教育要隨着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圍繞每個階段的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進行。然而,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境界的提高是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靠某一階段的教育就終身管用。因此,要把黨風廉政教育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來實施,作為一項持久的工程來建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反腐倡廉教育規劃,把反腐倡廉理論作為各級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幹部培訓機構的教學計劃,要建立領導幹部任前廉政培訓和任後經常性廉政教育機制,實行有計劃性的長期教育。

4、在方法方式上,正確處理繼承與創新的關係。既要繼承過去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經驗,又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研究新情況,發現新問題,總結新經驗,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載體,不斷增強宣傳教育效果。既善於依靠各級黨組織進行灌輸教育,又善於引導廣大黨員幹部進行自我教育;既善於運用“三會一課”等傳統教育手段,又善於運用信息技術等現代化手段開展教育。加強示範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違法違紀案件,做到警鐘長鳴。充分利用傳媒渠道,提高科技含量,創新教育形式,增強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健全和完善不能腐敗的制度防範機制,在重點抓好“四個圍繞”上下功夫

制度建設是規範權力運行,防止腐敗行為的根本性措施。《實施綱要》指出:要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保證作用。要進一步加大預防腐敗的力度,必須繼續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發揮法規制度和保障作用。因此,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根本在於不斷健全和完善制度防範機制,切實解決有的制度與新形勢不相適應,缺乏時效性;有的制度照搬照抄,不能結合地方實際,缺乏針對性;有的制度體系不健全,標準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執行制度不力,使制度缺乏應有的約束力和權威性等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重點要抓好“四個圍繞”:

1、圍繞體制創新加強制度建設。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革除一切可能滋生腐敗的體制、制度性弊端。針對管物、管錢、管人等容易滋生腐敗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資金的監控和幹部任用的監督,構築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體制基礎。一是堅持的轉變政府職能,促進依法行政為目標,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二是以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為基礎,繼續推進財政制度改革;三是以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為重點,努力提高幹部選任中推薦、測評、考察、表決、任用的客觀真實性和準確性,建立用人失誤失察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推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醖釀和差額票決的選拔任用幹部制度。

2、圍繞完善行政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嚴格規範和嚴格管理。一是建立完善科學管理制度。科學規範部門職能,合理設置機構,改進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公共管理職能體系。二是建立完善高效管理制度。進一步簡化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建立運轉高效的行政運行機制,實行“一廳式”集中辦公,“一條龍”綜合服務,明確辦事責任,嚴格辦事時限,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三是強化公開管理。全面推行信息公開、財務公開制度,建立與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示制度。四是建立完善依法管理制度。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行政法規體系,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實現行政行為的法制化。

3、圍繞發展民主加強制度建設。擴大民主是防止權力濫用的治本之策。因此,一要健全民主決策制度,用制度保障幹部羣眾對決策事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用制度確保重大決策必須經合法程序集體討論作出。二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強行政權力實施過程中的民主管理機制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行政職能、行政決策、行政審批等一切行政信息的披露制度,健全社情民意反映、社會聽證、重大事項報告、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等民主制度。三要健全民主監督制度,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健全保證民主集中制落實的具體工作制度和程序。

4、圍繞強化市場機制加強制度建設。一要建立和完善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規範權力運行的相關制度,如建立健全建築工程招標、土地使用權拍賣、藥品採購、政府採購、產權交易等項目統一運作的有關制度,解決部門分割、各自為政、管辦不分、重複建設等問題。二要建立和完善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依法規範中介組織行為的相關制度,強化政府職能部門對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三要建立和完善運用市場機制和貨幣化手段,解決領導幹部職務消費中的鋪張浪費和不廉潔問題的相關制度。重點推進機關公務用車等職務消費制度的貨幣化改革。

三、健全和完善不易腐敗的監督制約機制,在切實做好“四個注重”上下功夫

懲治和預防腐敗監督是關鍵。要健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關鍵在於健全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着力實施監督工作創新,努力實現監督方式的“兩個轉變”,即由“隨機性”監督向“制度化”監督轉變,由滯後監督向超前監督的轉變。要努力實現監督網絡功能的完善,把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相結合,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合力,促使監督到位。要努力實現監督領域和內容的拓展,將監督深入各個領域、涵蓋各個方面,不斷增強監督制約機制的“威懾力”。切實做到“四個注重”:

1、注重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加大對權力的監督力度。一要按照權力制約的特點和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的要求,正確處理黨政關係,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切實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加強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督。二要進一步明晰權力運行的程序,形成嚴格依法行使權力的程序體系,並使之透明化、公開化,確保監督及時到位。三要把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緊密結合起來,使監督貫穿於從決策到執行的全過程,保證權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運行。

2、注重運用教育和制度的作用。缺乏教育的監督是沒有基礎的監督,沒有制度保障的監督是軟弱的監督。要保證監督到位,就要充分發揮教育和制度的作用。一要通過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使黨員領導幹部認識到監督的重要性,認識到監督是對自己最大的愛護、最好的保護、最真誠的幫助,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切實解決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不願接受監督的問題。二要通過加強對黨員羣眾的宣傳教育,使黨員羣眾認識到自己擁有監督的權力和義務,熟悉監督的內容,掌握監督的方法,增強監督的主動性,切實解決黨員羣眾不會監督、不願監督、不敢監督的問題。三要通過建立和完善監督制度,用制度確保監督到位,強化監督的制約力。切實解決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出現監督不到位的問題,使監督更有力、更有效。

3、注重加強改進黨內監督。切實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要強化黨的領導幹部相互之間的監督,特別是領導班子內部監督,這是對黨政領導幹部最直接、最有效的監督。重點落實好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要強化黨員羣眾的監督和黨內上下級相互之間的監督。充分發揮紀委在黨內監督中的作用,積極探索加強監督的有效途徑,提高監督能力,增強監督效果。充分發揮巡視工作的監督作用,這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要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斷積累和創新有效做法和經驗,增強巡視工作的監督功能。

4、注重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工作合力。要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羣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種監督工作,着力構建立體監督網絡,形成“大監督”格局。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要加強與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紀委牽頭,定期與公檢法、審計等執紀執法部門聯繫,與人大、政協等部門聯繫,綜合分析,及時發現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共同研究相關對策,制定防範措施,對重要的或涉及比較廣的案件,特別是羣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案件,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查處。

四、健全和完善不敢腐敗的打擊懲處機制,在着力確保“四個提高”上下功夫

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包括懲治和預防兩個方面,健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就必須健全和完善不敢腐敗的打擊懲處機制。通過強有力的懲治,增強教育的説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通過堅定不移、堅決有力的懲治腐敗,從根本上有效地遏制腐敗。要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的力度,按照《實施綱要》要求,重點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案件;按照《實施綱要》中五個“嚴肅查處”要求,建立快捷、高效的查辦案件工作機制。重視和發揮好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發揮好懲治那種特殊的、具有震撼力、威懾力的教育作用,使廣大黨員領導幹部不敢腐敗。要採取有效措施,着力確保“四個提高”。

1、不斷改進辦案手段和方法,着力提高查辦案件工作的效率。要建立發現和掌握案件線索的有效機制,通過分析信訪動態,從信訪舉報中排查案件線索;通過執法監察、專項治理等渠道,掌握案件線索;通過查“窩案”、“串案”,深挖線索;通過從其他執紀執法機關查辦的案件中發現線索,並切實提高線索的利用率。要重視初核工作,善於選準突破口。要科學靈活用好現有辦案手段,不斷創新辦案機制和辦法,建立辦案工作責任制、查辦案件工作督導制和案件主辦機制、獎懲機制、協作機制、保障機制、考評機制。要建立查辦案件工作調研製度,分析研究案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積極探索適應新形勢的辦案策略和有效辦法,努力提高查辦案件的效率。

2、不斷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着力提高破大案要案的能力。黨委要加強對辦案工作的領導。建立主要領導親自督辦,統一安排力量,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採取優勢互補措施,力排各種阻力和干擾,快速突破大案要案的黨委領導機制;紀委要發揮好對辦案工作的組織協調作用,建立有效組織、合理調配、整合力量的大案要案查處協調機制。完善執紀執法機關辦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反應敏鋭、渠道暢通、處理迅速的反腐敗信息網絡,整合各執紀執法機關和部門的信訪舉報資源,拓寬大案要案線索來源。

3、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組織處理、經濟處罰等手段,着力提高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果。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經濟處罰、組織處理、限制從業資格等方式和手段懲治腐敗,加大法紀懲處力度,嚴格執法執紀,增強查辦案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加大法律制裁力度,凡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加大組織處理力度,有經濟、生活作風問題的,先組織調整,再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有不廉潔問題雖構不成紀律處分,但影響較壞的,及時進行組織處理。加大經濟制裁力度,增強腐敗的成本。加大對腐敗現象道德鞭笞的力度,採取對腐敗分子進行公開處理的辦法,或適時公佈腐敗案件查處情況,強化社會輿論和對腐敗的道德譴責。

4、充分利用查辦案件成果,着力提高查辦案件的治本作用。要充分利用查辦案件成果,通過案件查處,吸取教訓、警示他人,健全和完善有關制度,達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幹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環境的目的。一是選取一些典型案件,作為反面教材對廣大黨員幹部進行警示教育,積極推行公開審理違紀案件,增強警示教育效果。二是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規範,明確紀律要求,對一些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進行專項治理。三是對案件進行深刻剖析,揭示腐敗滋生的深層次原因,對發現的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環節,向有關方面提出源頭治理的建議,堵塞漏洞,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五、健全和完善不需腐敗的保障激勵機制,在科學運用“四個激勵”上下功夫

腐敗作為一種綜合症,沒有哪一種單一的抑制策略可以奏效,成功的方法往往是範圍廣泛的多種策略的綜合運用。健全和完善保障激勵機制,按照以黨員幹部的合理需要為依據的原則、普遍實施的原則、堅持公正性原則、相對穩定的原則和激勵制度化原則,採取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相結合的辦法,正確引導黨員領導幹部的工作動機,使他們在實現組織目標的同時實現自身的需要,這也是預防腐敗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健全和完善不需腐敗的保障激勵機制,關鍵是科學運用“四種激勵”。

1、科學運用物質激勵。加大年度目標考核獎勵力度,將工作性獎金從各項獎金中剝離出來,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獎金之中。加大各類先進的物質獎勵力度,如設立“民心工程獎”,對真正為民所辦,造福於民,產生了良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進行重獎;設立“公僕獎”,對真心為民、廉潔奉公、成績顯著、事蹟突出的領導幹部進行重獎。加大福利待遇制度改革力度,解決單位之間福利待遇懸殊問題。對長期在艱苦崗位,有突出貢獻的黨員幹部,在配偶就業、子女就業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建立廉政幹部津貼制度,根據個人的職務高低以及年終廉政考核評定檔次確定津貼多少。

2、科學運用精神激勵。要豐富精神激勵內容,充分利用嘉獎、記功和授予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形式。要加大對先進典型事蹟的宣傳報道力度,經常組織開展先進事蹟報告會活動。要規範精神激勵評比活動,嚴格評比紀律,確保先進典型的先進性。要注重運用精神激勵結果,對獲得較高層次各類先進榮譽稱號的,應優先予以安排參加各類幹部培訓,優先予以提拔使用,優先予以安排療休養等,增強各類先進的榮譽感和滿意度,體現精神獎勵的實際效果,樹立精神激勵的良好導向,形成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良性互動。

3、科學運用職務激勵。要加強崗位鍛鍊,凡提拔的幹部都要放在艱苦、清貧的崗位上鍛鍊,培養艱苦樸素、勤政為民的良好作風。要憑實績用幹部,建立和完善科學的幹部政績評價體系,做到實績憑實事説話,用人憑實績説話,真正把德才兼備,羣眾公認,實績突出的優秀幹部選拔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上,尤其在艱苦環境下取得突出成績的幹部,要優先提拔使用,特別優秀可越級或破格提拔。推進幹部交流,打破“熱門”單位與“冷門”單位的界限,切實解決領導崗位“苦”、“樂”不均和“貧”、“富”不均的問題,真正讓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優秀領導幹部管權、管錢。

4、科學運用情感激勵。要堅持以人為本,上級領導要關心愛護下級領導幹部,切實為他們排憂解難。要在政治上關心,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談心談話制度,通過談心談話暢通上下之間的溝通渠道,及時瞭解掌握領導幹部的思想動態,緩解思想壓力,化解思想疑慮,防止“思想腐敗”。要在工作上關心,幫助領導幹部解決工作上遇到的困難,為他們鼓勁加油,增強戰勝困難的信心。要在生活上關心,及時瞭解掌握領導幹部的生活情況,定期走訪、慰問有特殊困難的領導幹部。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儘可能幫助解決家庭困難,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要關心領導幹部的身心健康,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用情感去激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真心為民,勇創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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