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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管理制度範本十篇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十篇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1

總則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十篇

為維護全體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資福利管理制度,保證中心的穩定與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中心的所有人員,包括:中心運營總監、業務主管、口腔醫生、諮詢、護士、後勤、保潔員、市場人員等等。

二、中心運營總監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為主。

三、前期中心業務主管以保底工資為主。後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基本月薪;

2、績效月薪;

3、獎勵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險;

5、培訓、考核優秀者獎勵。

薪酬管理辦法

五、基本月工資:

1、以每個月10號發放,按時核發;

2、月基本工資的初始核定以個人學歷、職稱、工作能力、勞動力市場價格、整形醫院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新聘(或新晉升)人員的基本工資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核定;

4、特殊情況、特別人員可彙報公司主管再進行彈性調整。

六、績效月薪:

1、在每月結束後,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月十號一次性核發;

2、任職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進行核定。

七、考試獎金:每月進行一次口腔業務與營銷服務考試。按末位淘汰制度實行,連續三次考試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優秀者可以適當獎勵部分現金。

八、口腔中心人員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工資:

1、違反口腔中心政策、規定嚴重者;

2、辭職或辭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中心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透露中心業績者、相互透露討論各自工資待遇者;

5、工資發放、停發的決定權在口腔運營總監處;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員不享受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險

十、上班滿一年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上班滿一年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中心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險中心負責60%。個人負責40%。

十三、國內進修學習:

1、口腔中心醫生任職滿一年者,考核結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學習地進行學習。費用中心負責。

2、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優秀者,運營總監可以彙報公司給予到總部參觀學習、旅遊。費用由中心負責。

附則

十四、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十五、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中心人力資源部。

十六、醫院上班時間暫定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醫護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休。

我剛接觸到醫院的管理,好好學習一下發光並非太陽的專利,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等級薪酬體系適用對象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中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徵的員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員工、銷售人員、計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員工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等級工資制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獎勵工資;

4、普惠的福利與保險;

5、單項獎勵計劃;

6、總經理特別獎

7、其他。

第二章:等級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等級工資制共分9等37級。

第二條:等級工資共7系列。

第三條:每一崗位薪資等級的確定根據工作評價進行評定。

第四條:等級制各崗位的工作評價工資額根據工作評價的結果得出,它的計算方法為:工作評價工資額=點值x工資調整係數x工資率

第五條:工資調整係數的調整,主要根據職業勞動市場調查的實際數據和公司人力資源戰略需求確定,以保證公司內不同崗位的薪資收入水平符合內部公平和外部競爭的要求。

第六條:工資率的調整主要採取以下方式進行:

工資率的調整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鈎,隨動性調整,集團根據工效掛鈎及兩低於的原則進行調整。

第七條: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擬佔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70%,按月支付,即:基本工資=工作評價工資額x70%

第八條:基本工資的調整分為調職、調等、調級、調整工資率,具體調整方式為:

1、調職:根據調整(升/降)後所在職位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2、調等:根據考核結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內調整職等,並按調整後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3、調級:根據考核結果,在本職等內調整職級,並按調整後的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4、調整工資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進行調整;

第九條: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佔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30%,按月支付,即:績效工資總額=工作評價工資額x30%

2、績效工資的實際支付與前一個季度公司總體業績完成情況以及員工上一個季度的考核成績掛鈎

第十條:獎勵工資:

年度結束後,從當年經營中產生的淨利潤中提取15%比例(包括年薪制員工的獎勵年薪及等級制員工的獎勵工資來源),並根據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具體計算辦法為:

該崗位對應點值x薪資調整係數x年度考核係數

X崗位獎勵工資=x獎勵工資總額

Σ(崗位點值x薪資調整係數x年度考核係數)

2、員工年度考核成績為該員工各月份考核成績的綜合結果

第十一條:等級制員工的考核與晉級、晉等、晉職的關係:

1、同一職等內,每經過一次年度考核為A級(優秀)者,可以在本職等內向上晉升一個職級;當晉升到本職等最高職級以後,不再晉升職級,除非晉升到更高的職等;

2、等級制員工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等級制員工連續二年考核為優秀或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於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3、根據考核結果和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狀況,符合條件者可以晉職。具體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擬訂,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等級薪酬體系中各系列所對應的薪等空間是固定的(根據工作評價結果最終確認),不存在無限的晉級與晉等空間。

第十三條: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機制,凡發生不良事故者,根據所發生的不良事故等級,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等級工資制員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福利和保險,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與特殊貢獻、成本節約、不良事故預防、合理化建議等相關的單項獎,具體執行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對有特殊貢獻的員工,頒發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

第十七條:其他:因政策及地區差異所造成的其他特殊的薪資項目,如外派補貼等。

第十八條:享受等級工資制員工,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有關病事假薪資核發辦法見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其中,國家法定休假期間工資以基本工資為標準計發。第二十條:工資發放日為每月xx日。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准。

第四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3

為更好地調動我縣鄉鎮衞生院職工的積極性,進一步推進鄉鎮衞生院績效工資制度的順利實施,促進衞生事業科學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以服務和促進鄉鎮醫療衞生髮展為目標,以提高醫療衞生幹部隊伍素質為核心,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着力構建科學規範的幹部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激勵廣大職工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促進醫療衞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考核範圍

全縣所有鄉鎮衞生院在編在崗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根據20xx年2月13日河北省醫改領導小組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把基礎性績效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調整為4:6或3:7。根據本縣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

(一)基礎性工資的分配。基礎性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額的30%)、艱邊津貼。根據醫德醫風、思想政治素質、精通業務程度、工作能力、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崗位職責、工作紀律和行業作風以及考勤等情況實施100分考核,每月按考核分數得相應比例的基礎性工資,月底直接打入個人卡户,下列情況可享受基礎性工資:

1、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離崗治療期間;

2、工作人員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探親假、婚喪假期期間;

3、工作人員經批准離崗學習時間;

4、工作人員因病休假2個月以內的,需持上一級醫院的診斷書證明及衞生局主管領導批准或醫院住院證明;

5、請事假(七天以內由本單位領導批准,超過七天者,由衞生局主管領導批准)全年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的;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超過天數發本人基礎工資的60%。

下列情況不在享受基礎性工資:

1、工作人員事假全年累計超過六個月,超過天數停發;

2、工作人員無故曠工不上班者,扣發曠工天數的全部工資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額的70%。實施分配打破本單位個人檔案工資界限,根據單位職工每個人工作量的實際完成情況制定分配方案,在分配中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獎勵性工資要按月考核,工資按月或季度發放。單位年終結餘的50%部分按全年每人每月績效考核情況年終一次性發放。獎勵性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特殊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進行或參與績效工資的發放。具體情況如下:

1、鄉鎮衞生院結合新農合、醫療、防疫、管理(院長、副院長、後勤)等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可設立科室負責人津貼等項目,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職工意見,院領導班子研究後,經職工大會通過,報衞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並在本單位公示。

2、鄉鎮衞生院院長享受全院平均獎勵性工資100-150%,也可和職工一樣按業務量考核發放。(院長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與當年新農合年終考核結果掛鈎,考核分值不少於總分值比例的40%。)

3、下列情況之一者,正常享受全院正常上班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1)工作人員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婚喪假、探親假;

(2)工作人員因工(公)負傷治療期間的;

(3)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有單位經批准離崗學習 。

4、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工作人員事假全年累計超過六個月,超過天數停發;

(2)工作人員無故曠工期間。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鄉鎮衞生院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職責,依照本《管理辦法》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具體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統籌負責本院職工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實施方案必須經過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50%以上人員同意),上報縣衞生局審批後實施。

(二)完善制度,強化監督。要不斷健全職工績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內容、形式及辦法,形成長效機制。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公開化,隨時接受單位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3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屬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

(三)強化督導,加強考核。縣衞生局在宏觀上指導各衞生院的績效考核工作,把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單位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績效工資的順利實施。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4

一、關於工資總額的計算

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徵獎金税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徵獎金税項目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

二、關於獎金的範圍

(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二)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包括髮給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四)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餘醫療衞生業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三、關於津貼和補貼的範圍

(一)津貼。

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具體有: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温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微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温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藝術(舞蹈、武功、管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幹部駐隊補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環境監測津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具體有:衞生防疫津貼、醫療衞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具體有:特級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師津貼、中藥老藥工技術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具體有: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士工齡津貼等。

5.其他津貼。具體有: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火車司機和乘務員的乘務津貼、航行和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水產捕撈人員伙食津貼、專業車隊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體育運動員和教練員伙食補助費、少數民族伙食津貼、小夥食單位補貼等)、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以及書報費等。

(二)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四、關於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的範圍

(一)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具體有: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卹費、醫療衞生費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以及洗理費等。

(二)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具體有:工作二、手套等勞保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温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五、關於標準工資(基本工資,下同)和非標準工資(輔助工資,下同)的定義

(一)標準工資是指按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和工齡津貼)。

(二)非標準工資是指標準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

六、獎金範圍內的節約獎

從兼課酬金和醫療衞生業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及津貼和補貼範圍內的各種價格補貼,在統計報表中單列統計。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5

1、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

2、工齡組成

(1)員工到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着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並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峯。

(2)員工工齡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社會工齡,即員工非本企業的.工作年數;

二是企業工齡,即員工為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3)本制度僅考慮員工進入本企業後的貢獻,其指代工齡工資即本企業工齡工資。

3、工齡工資制度

根據員工職業生涯

(1)在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開始享受工齡工資。

(2)工齡自入職之日起計算,以年月劃分。如20xx年1月入職人員,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齡工資(月份劃分以企業財務月度為準)。

(3)工齡工資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齡工資在每月工資中發放。3.4工齡工資增長表

4、其他

(1)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以書面通知為準。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6

為了公司規範管理、保障員工收益、達成公司業績及利潤指標,本着公司、員工利益最大化,制定員工工資規章;在職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則、不外泄公司機密;

1、勞動紀律:

員工上、下班簽到,簽到不允許有作弊現象,一經發現作弊現象,作弊人扣除獎金。

全勤獎?元無遲到、無請假、無作弊:

a、上、下班時間:上班8:30(可推遲10分鐘),8:40後按每分鐘1元扣。無故不上班當曠工處理,扣當月10%工資。下班17:00以後,務必簽到,有工作需求,請電話簽到。

b、請假及調休:請假前一天寫好請假單,由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休假;遇特殊情況,先電話告知事因,並在第二天上班時補填時補交請假單。調休需前一天填好調休單並註明事因。如無特殊情況每月每人請假及調休次數不得超過2次/三天,超過2次/三天則安雙倍工資扣除。

2、發放工資時間:

按公司的效益和員工的個人表現適當發放獎勵金。

a、在職人員:發放時間每月10日,發放上月1日-30日工資

b、離職人員:發放時間每月15日,發放上月的上班期工資

3、提成:(按業績的淨利潤和銷售產品比率提成統一規定)

、見附表一、二

、由公司現成談好客户單子給員工 按毛利潤的50%計入考核,並由該員工完成銷售與實施服務工作流程;

、對二級代理:每個員工都必須執行輔助支持;

、年終獎為:按業績進行獎勵;

、舞弊現象:發現員工與客户串通或私自舞弊回扣等事宜,第一次發現扣當月提成50%,第二次發現扣當月提成100%,第三次發現扣當月提成100%,再扣基本工資50%,第四次一律扣完當月發放工資;

4、實習生、試用期內管理:

a、實習生無工資、按單提成、視總體效績;

b、試用期7天內無工資、按單提成、視總體效績;

c、考核其一個月,有工資,有提成。

5、固定人員提成:

月業績發放,年終根據公司業績發放,提高工作效率、積極調配所在部門職責;

6、飯貼及部分其他津貼和福利的發放:

a、住房補貼對象:在職三個月以上人員150元。

手機補貼:固定在職員工每人/每月20元工作日和休息時間請勿必開機(如遇關機、停機者一經發現取消當月手機補貼)

b、兩年以上工齡:公司給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年終按公司業績比率提成獎,參與保險個人出100元。其餘公司補貼。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7

一章總則

一條為配合我行工資制度改革,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一個適應現代化商業銀行運作的科學、合理、規範的內部績效工資考核體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條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於把職工工資同經營業績掛鈎,通過科學、合理的考核,充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突出“向一線傾斜、向業務類傾斜”的主導思想。

三條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對各科、室、處、所的考核,不再細分到個人。對個人的考核由各部門依照本處的內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四條本方案實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數據均以季度的旬平均數為基數,按季度進行環比考核。

五條本方案適用於我行全體在崗的員工(含櫃員合同工)。

二章指標設定

六條參與考核的指標有四大類,分別是:業務性指標、安全保衞指標、內部管理指標及服務質量指標。

七條每類指標針對於各部門自身的業務特點分別在各自的指標體系中佔不同的權重(即分值)。

八條為貫徹安全性、從嚴性原則,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衞指標,通過支行《安全保衞工作考核辦法及細則》進行考核後,所得正分不得超過該指標在各部門考核體系中的佔比,但考核不合格則可以扣負分,擠佔別的指標分值。

九條為加強服務,提高服務質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務質量指標,除在本方案中進行扣分外,還要並罰上級行處罰數。

三章業務網點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十條分理處及儲蓄所分兩大類指標參與考核:即業務類指標和其它指標。其中,業務類指標占%,其它指標占%。

十一條業務類指標是指:

①各項存款,佔比為%;其中,分理處對公存款佔比%,儲蓄存款佔比%;

②中間業務,佔比為%。

十二條其它指標是指:

①安全保衞,佔比為%;

②內部管理,佔比為%;

③服務質量,佔比為%。

四章內部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十三條內部科室分業務發展類、業務支持類和業務保障類進行考核。其中,業務發展類科室包括:個金金融業務科和公司業務科;業務支持類科室包括:計財結算科和技術保障科;業務保障類科室包括:辦公室和保衞科。

一節業務發展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十四條業務發展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進行。其中定性指標占比為%,定量指標占比為%。

十五條定性指標細分為:

①內部管理指標,佔比為%

②服務質量指標,佔比為%;

③安全保衞指標,佔比為%。

十六條定量指標細分為:

①存款指標,佔比為%;

②貸款指標,佔比為%;

③資產質量指標,佔比為%;(注:資產質量指標按五級分類進行考核,公司業務科取絕對數,破產企業貸款清償不在考核之列;個金業務科取相對數。)

④收息率指標,佔比為%;

⑤其它指標,佔比為%。(其它指標是指,中間業務和新型業務的管理和推廣。)

以上四項指標,除②項貸款指標外,其它指標兩個科室要綜合進行考核。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8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工資系列

適用範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管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鈎,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9

一是儘快建立企業工齡工資制度。

由勞動主管部門結合全市職工工資水平規定一個工齡工資下限,每個企業再根據企業經營狀況開展工資協商,通過職代會確定具體額度,隨着企業效益的增長而增長。

二是健全企業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系。

進一步完善、細化工資指導線,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儘快制定和發佈行業工資指導線,使地區性工資指導線和行業工資指導線相結合,引導企業合理確定職工的工資水平和增長幅度。進一步完善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提高其實效性,引導企業合理調控人工成本增長。

三要規範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切實加強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健全完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管理制度,規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在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同時,建立和完善職工參與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以全面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重點,推動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四要為實現公平合理收入分配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加強對壟斷企業職工收入分配監管,包括對高管薪酬的監管,以及對壟斷行業職工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福利待遇等收入的監管,着力解決壟斷帶來的超高收入及超大分配差距。

五要充分發揮工會在維護職工經濟權益中的作用。

工資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槓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健康服務。依據衞生部《醫院工作制度和醫院工作人員職責》,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醫院醫療、護理、醫技、行政、後勤各科室及個人。

第三條 本制度的解釋與實施由院辦負責。

第四條 本制度中相關內容的執行方法:

(1)職能科室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調查核實;

(2)科室自查,缺陷上報;

(3)羣眾來信採訪反映缺陷,調查核實;

(4)院外各職能部門、上級領導監督檢查,發現缺陷,歸口轉報。

第五條 凡發生涉及本制度規定的問題,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書面自查意見及處理建議上報院辦執行。

第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七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獎 則

獎勵對象:各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如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成績特別突出者,由醫院積極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單位推薦,爭取更高獎勵;對受獎人的事蹟在全院大會上宣佈或張榜公佈;並將有關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晉職、晉升考核聘用依據。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獎勵金額:50—1000元。

獎勵範圍:

第八條 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複雜事件,並能及時採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

第九條 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衞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獻計獻策且被採納,效果突出的。

第十條 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新項目,為單位創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條 在突發事件及重大搶救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於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

第十二條 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者。

第十三條 在各種意外事件發生時,愛護國家財產,見義勇為,保護了公共財產和羣眾利益,避免或減輕了損失者。

第十四條 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為政為醫清廉,敢於同違紀失職行為作鬥爭,維護了醫院利益,成績顯著者。

第十五條 敢於管理,善於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和兩個文明方面成績突出者。

第十六條 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於抵制歪風邪氣,避免了較大資金流失者。

第十七條 在後勤服務上認真、熱情,及時為臨牀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者。

第十八條 獲得市級、區級或鄉鎮一級表彰獎勵者。

第十九條 社會滿意度超過95%的科室或個人。

第二十條 凡在正式報刊、雜誌發表論文的,區級獎勵50元,市級獎勵150元,省級獎勵300元,國家級獎勵500元。

第二十一條 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者 ,每次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 關心維護醫院和病人利益,敢於舉報行業不正之風和損害集體利益者。

第二十三條 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於助人,甘於奉獻,深受羣眾讚揚的;或由於醫德醫風好,技術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揚信、感謝信、錦旗、牌匾等,或拒收紅包的科室或個人,每次獎勵50元。

第三章 醫德醫風罰則

第二十四條 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完成應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務;或詆譭他人、抬高自己;或給集體、同事不搭台、不補台,甚至拆台;或挑撥離間,影響團結和工作,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視情節輕重,扣發500—1000元,且2年內不得有評優、晉升資格。

第二十五條 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知情不報或故意隱瞞的,扣發責任人300元,造成後果自行負責。

第二十六條 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發生冷、硬、頂、推、拖,扣發當事人50元,並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 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給予很好解決而使病人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投訴的,每投訴一次,扣發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條 科室社會滿意度在85%以下的,扣發100元。滿意度在75%以下的扣發300元。

第二十九條 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物品,除責令如數退還外,按收受紅包金額或物品價值的3倍處罰,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如對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須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負責人與當事人一道適時退回;對無法謝絕的錢物要及時報告並上交院部,由院部處理。

第三十條 向病人或其親屬暗示,索要錢物,除如數退還外,按索要錢、物(折款)5倍罰款,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發生兩次及其以上者,除罰款、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降聘技術職務一年。

第三十一條 醫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藥品商、器械商等宴請、遊樂,經查實,扣發當事人300元,扣發科室1000元;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器械、藥品採購等業務往來活動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類似回扣的,均視為受賄行為,除追繳非法所得外,給予回扣金額5—10倍的處罰及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未經醫院同意,藥劑科、藥庫不能擅自新進藥品;不準私自在臨牀中進行藥品、醫療器材等臨牀驗證。違者,扣發科室負責人200元,扣發當事人500元;從中獲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根據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十三條 工作人員不佩證上崗或在崗不按規定着裝;窗口工作人員未掛牌或掛牌與在崗人員名字不吻合,扣發當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條 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檢查報告的,扣發當事人100元,視其情節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如從中收受錢物者,除如數退還錢物外,扣發500元,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工作人員搭車開藥,搭車檢查,除如數補交費用外,扣發當事人200元。非醫學需要,利用B超等檢查,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鑑定的,扣發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條 無故拖延診療時間,未按預約時間紿病人作檢查,出報告(機器故障或停電除外),扣發當事人100元。病人對門診的服務態度或質量不滿意,造成影響者,扣發當事人100元。不經醫院同意擅自停門診,發生一次扣發當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條 不按規定項目標準收費的、擅自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擅自改變收費範圍,謀取私利的,追繳個人所得,並扣發當事人100—300元;收費部門亂收費、少收費或以無零錢找補為由拒絕收費,或不到下班時間停止服務的情況,扣發當事人100—300元,並視情節予當事人離崗學習1—3月。

第三十七條 非財務部門、非財務人員擅自直接向服務對象收費,追繳所得款項,扣發300元,對於從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數追繳外,扣發截留金額的5—10倍。

第三十八條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關係,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積極催收患者應付的各種醫療、檢查費用,發現一例,扣發當事人200元,並處以漏收金額3倍罰款。科室不處理,加扣科室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九條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務對象兜售衞生材料、藥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粧品等謀取私利的,除如數退出所得外,扣發300元,造成後果的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個人未經醫院同意外出體檢、會診、講學、鑑定、手術、辦班等外出服務,除交回個人所得外,扣發當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罰。如系科室擅自組織的外出服務,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發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內幾個人私自結夥外出服務,則按個人外出服務處理。未經允許的外出服務所致後果概由外出者負責。

第四十一條 醫務人員不能將病人引導到院外進行診療、賣藥,經查實,扣發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專業技術職稱一年,情節嚴重的解聘處理。

第四十二條 凡私自介紹病人外出檢查、治療、住院,從中獲取“介紹費”或好處費,或違反醫療規範,私自轉診服務對象或以介紹服務對象就診為由收受財物的,除如數退出所得外,扣發500元,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扣發1000元並降聘技術職務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條 開不合理處方,做不合理檢查,給服務對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衞生資源浪費的,扣發200元。

第四十四條 醫務人員違反首診醫師負責制和急診工作制,擅離崗位,玩忽職守,或推諉、拒收病人,延誤診治時機,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扣發當事人300—600元。造成醫療事故的,按缺陷、差錯、事故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十五條 值班人員脱崗、怠工,延誤治療或其它工作,扣發當事人300—600元。造成醫療事故的,按缺陷、差錯、事故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職工,損害醫院和職工利益,獲取個人私利的,除追繳獲利外,視情節扣發當事人100—500元,低聘專業技術職務一年;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七條 凡受到新聞媒體曝光批評或社會輿論指責或各級政府、部門點名批評等有損醫院美譽、破壞醫院形象的行為舉止,經查實,科室所為扣發科室500—1000元,個人所為扣發當事人300—600元,同時給予當事人待崗學習1—3月。情節嚴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條 醫德醫風差,業務水平低,被病人投訴一次扣發300元,如連續被病人投訴3次者,離崗學習3—6個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 醫療質量罰則

第四十九條 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衞生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操作常規、診療常規,認真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杜絕各種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的發生。如有違者,引發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發生,根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醫院的《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管理辦法》對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的判定標準進行分級處理。

(1)發生缺陷受到的處罰:重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1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輕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20元。

(2) 發生差錯受到的處罰:一般差錯,一次扣發責任人20元;嚴重差錯,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

(3) 發生醫療爭議(事故)受到的處罰:因技術水平有限而發生的非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賠償,賠償金額在5000元以下,個人承擔10% ,科室承擔50%;賠償金額在5000元以上,個人承擔的10%加3000元以上承擔部分30%,科室承擔10%;由於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醫療護理操作診療常規、職業道德等發生的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賠償,賠償金額在3000元下,個人承擔70%,科室承擔30%;賠償金額在3000元以上,個人承擔的7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擔40%。

第五十條 醫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規定的臨牀診療規範,對違反該臨牀診療規範相關條款的,每違反一條扣發責任人10元。

第五十一條 住院病歷必須按照《衞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病歷質量評分標準》和我院的《病歷質量控制評分表》認真書寫,病歷質量實行三級質量控制。三級質控分≥90分,為甲級病歷,三級質控分≥75分而<90分為乙級病歷,三級質控分<75分為丙級病歷。

(1)病歷無三級質控的,缺一級扣發責任人5元/份;

(2)凡病歷中出現單項否決為乙級病歷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10元,並責令重寫;凡病歷中出現單項否決為丙級病歷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20元,並責令重寫。

(3)病歷三級質控分在90分以下的,每降低5分扣發3元。

(4)住院病人出院後一週,病歷必須歸檔,逾期交病歷而無正當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發責任人10元;逾期一週未交的或遺失的,扣發300—600元。涉及糾紛(事故)的病歷規定期限內未交或遺失的,按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處理。

第五十二條 處方書寫以《衞生部處方管理辦法》和《麻醉、精神藥 品處方管理辦法》標準執行,有不符合處方書寫要求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2元。

第五十三條 護理文書書寫以《護理文件書寫規範》的標準執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3元。

第五十四條 醫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以及醫院制定的《醫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離制度》要求,出現一起不符合要求的扣發責任人5元;造成醫院感染暴發流行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300—600元,給醫院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損失的10%—30%;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行政、後勤罰則

第五十五條 病房工作人員不負責任,多收病員費用或多記帳,扣發責任人20元。

第五十六條 各科室應按醫院規定按時統計上報各種醫療、經濟信息、疫情報告、院內感染情況等各類報表。出現遲報、漏報、錯報、亂報的,除自己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外,扣發責任人50--200元。

第五十七條 財會、出納、辦公室、設備科、後勤、庫房等管理人員,所涉及的科室支出未按規範要求,統計上報並如實計算任務和工資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行承擔,並一次性扣發50-200元。

第五十八條 職能科室間的臨界工作,經領導協調裁決後,仍發生互相推諉,踢皮球者,扣發科室負責人50元。

第五十九條 後勤科室未能按時按要求完成醫院的各項任務;無充分理由未能及時供應臨牀、醫技科室所需的各種物資;違反操作規程,擅離職守,服務態度差,服務不及時。扣發個人50元,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第六十條 各臨牀、醫技科室的考核任務數額及獎懲通知書於每月五日前交財務科,每延誤一天扣5元。各職能科室工作不負責任,疏於管理,對臨牀、醫技科室等反映問題和合理要求能辦到的不及時辦到或不予答覆,一時辦不到的不耐心解釋,發現重大問題不及時請示彙報,不積極採取措施,扣發當事人50元;若連續發生,加扣科室負責人50元。

第六十一條 醫院各級負責人因管理不善,使工作受到不良影響或損失,扣發責任人50元。

第六十二條 科室出現缺陷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扣發科室負責人50元。

第六十三條 未經允許上班時間組織職工進行非業務性活動,扣發科室負責人50元。

第六十四條 各科室未按規定建立經濟管理帳目和執行有關規定,扣發科室負責人100元。

第六十五條 各擁有設備、儀器的科室,必需建立使用、保養制度,並在醫院備案;對不按操作規程所導致的損失,除扣發責任人100—300元外,按設備、儀器價格的10%—30%賠償。

第六十六條 藥品、器材等物資採購必須嚴格計劃、論證,不能盲目亂採購,未經計劃、論證隨意採購的,扣發責任人200—500元,造成醫院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損失的10%—30%。若採購的藥品、器械、衞生材料等缺乏必要的資質證明(如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產品生產許可證、註冊證等)或資質證明不全的,扣發責任人200—300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庫房保管員不按規定對新購物資進行驗收入庫或出入庫程序混亂、出入不相符的,扣發責任人100—300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十七條 嚴格檔案、文件、醫療文書等管理制度,造成檔案、文件、醫療文書等破損或遺失的,視檔案、文件、醫療文書等的重要程度進行處罰,造成破損的.,扣發責任人每份50—100元;遺失的,扣發責任人每份100—500元。

第六章 勞動紀律及綜合治理罰則

第六十八條 科室私自放假或不按規定休假的,扣發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各100元。

第六十九條 勞動紀律差,上班無故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離崗5—25分鐘,每次扣發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達30—50分鐘,扣發30元;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十條 職工無故脱崗,一次扣發30元,一次超過30分鐘加倍處罰;造成損失或事故者,責任人負全部責任。一次超過 6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職工因工作離崗須事先在科室登記,並委託他人代崗,同時與代崗人雙方簽字。凡未經科室負責人或領導同意的頂班、換班一律視作曠工。

第七十一條 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者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後請假),均視為曠工。

(1)曠工半天,扣發100元;

(2)曠工一天,扣發200元;

(3)曠工二天,扣發300—400元;

(4)曠工三天,扣發500—600元;

(5)曠工四至七天,扣發800—1200元,低聘一級技術職稱;

(6)曠工八至十四天,扣發20__—3000元,低聘一級技術職稱,或給予待崗或下崗處理,情節嚴重的除名。

(7)連續曠工十五天,或者當年曠工累計十五天的,直接除名。

第七十二條 無故不參加上級部門、醫院或科室召開的各種會議、活動的,扣發當事人每次30元。

第七十三條 個人不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影響醫院工作正常運轉,扣發當事人50—100元。

第七十四條 工作失職,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或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購置劣質品,致使醫院財產遭受損失(如藥品、物資積壓、黴變、蟲蛀、過期失效、丟失、損壞醫院器械等),視損失大小,扣發當事人50—200元,並賠償損失的30%—60%。

第七十五條 虛報工作量(含值班、加班、誤餐等按規定給予的補助),經核查屬實,除追回因虛報所得外,扣發當事人200元。

第七十六條 經領導批准的職工借款、轉賬、購物等,不按規定時間報賬,影響財務結帳的,扣發當事人50元。

第七十七條 借閲病案室病歷逾期未歸還的,按每逾期一天扣發當事人10元進行處理。

第七十八條 未經醫院批准,私自到院外兼職或將醫療設備、工具、材料等拿到院外使用,扣發當事人500—1000元;從中獲利的,沒收穫利所得;如設備損壞,則由當事人賠償。

第七十九條 財務人員違反財經紀律、制度,致使醫院經濟遭受損失的,扣發100—300元,並賠償所造成的損失;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十條 負責水、電、辦公器材、醫療器械等維修的人員在接到通知30分鐘內無故不到位檢修的,或因技術難度大自己不能維修而不積極請師傅維修影響正常工作的,扣發300元。

第八十一條 司機接到車輛調度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出車,扣發100元。

第八十二條 各科室及洗衣房丟失工作服、牀單、枕套等,除按價賠償外,扣發100元。

第八十三條 違反醫院規章制度,不虛心接受批評,無理取鬧或吵架,扣發100—200元。

第八十四條 使用醫院的水、電等物資、器材為自己謀利,下班不關水電,導致醫院損失,除賠償損失外,扣發當事人50—100元。

第八十五條 偽造醫院票證、印章及他人印章,扣發當事人300—600元,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轉崗、待崗或除名處理。

第八十六條 違反保密制度、或向院外提供不該讓病人或外界知道的病案資料等信息,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扣發500—1000元。

第八十七條 職工上班時間看電視、聽音樂、打遊戲、幹私活等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每次扣發10元。

第八十八條 職工辱罵他人或職工之間(含家屬)、職工與患方之間發生吵架,扣發當事人 100元;發生打架,扣發當事人300元,由此發生的醫藥費用自負,情節嚴重者報派出所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影響極壞者,取消當事人評選先進資格、緩聘或低聘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並予待崗學習3—6個月。

第八十九條 科室或個人無安全意識,出現火警、火險、被盜,扣發200元,並賠償損失的30%—60%。

第九十條 職工(含臨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除按國家規定處理外,扣發當事人200元。

第九十一條 破壞院容院貌,任意違章晾曬衣物,亂搭亂放,經教育不改者,扣發50元。

第九十二條 踐踏草坪或攀摘花木者,向綠化區內拋廢棄物,一次扣發50元。故意損壞醫院財物的,除照價賠償外,扣發當事人100元。

第九十三條 上級部門各類檢查,非正常原因影響醫院積分或考評結果的科室或個人,扣發200—500元。

第九十四條 各科室必須做好清潔工作,定點投放垃圾,如有違者扣發責任人或科室50元。

第七章 進修、培訓、繼續教育罰則

第九十五條 職工進修學習必須聽從醫院安排,無正當理由不服從進修安排的,扣發100—200元;擅自終止進修任務或擅自更改進修安排的,扣發100元;進修中態度消極,以怠工論處,扣發並追繳進修期間醫院給予的各種形式支出;進修期間出現違反進修醫院或進修科室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醫德醫風、服務規範等情節,參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進修期滿後無正當理由不及時回院工作的,以曠工處理;進修後回院工作不滿10年,非正當理由離開醫院的,承擔10萬—30萬元的違約金。

第九十六條 各級各類人員有必要參加各種相關的短期培訓,通知參加培訓無故不去的或去了無正當理由未到培訓現場的或無故中途離開的,按曠工處理,如果醫院根據規定給出了培訓經費、差旅費等費用的則如數退還。

第九十七條 積極參加各種繼續醫學教育,按照相關規定年終繼教個人得分不得低於25分,每低一分扣發5—10元。

第八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凡一年內受到處罰金額或累計處罰金額在500元以上(包括500元)20__元以下(不包括20__元)的,扣發年終獎的30%—50%,並取消評優、評先資格;20__元以上(包括20__元)的或受到行政處分的或違法的,當年無年終獎,並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第九十九條 其它本制度未涉及的,參照相關類似條款進行處理,並對本制度進行補充。

第一OO條 涉及本制度所列的扣發金額由財務科從個人或科室的績效工資中扣除,作為醫院的獎勵基金。

第一 O一條 醫院可根據受罰個人或科室所受處罰金額的大小及個人或科室績效工資的多少採取一次扣除或分次扣除。

第一 O二條 凡獎勵或處罰對象在本制度中有2條以上可適用的類似條款,不採取累加的方式進行獎懲,而是以獎勵程度最大或處罰程度最大的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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