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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範本十四篇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十四篇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1

1、為確保達成生產目標與質量要求,根據本廠生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十四篇

2、人才是第一生產力,公司必須將制度化管理與人性化管理結合起來,讓員工有歸宿感和凝集力,使員工自主自覺地更好地為公司服務。

3、職能部門為生產服務,生產部門必須以較低的成本及時生產出合格的產品。

一、均衡生產,調度有序

1、配合客户,根據厂部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結合本部的生產實力,具體組織生產計劃的實施工作

2、負責實施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貫徹落實致員工。

3、制定和執行現場作業標準及工藝流程,從而使生產的產品,按照客户的需要進行,保證進度和質量。

4、實現全面均衡有節奏的同步生產,使最終的生產便於包裝及裝箱。

二、產品質量控制有力

1、車間管理人員接單後,應及時分析該款標準樣衣的工藝特點,仔細閲讀工藝單的製作要求。

2、對標準樣衣的各個部位協商制定質量標準,制定工藝流程。

3、車間管理人員對一線生產員工縫製輔導到位,要求管理人員、質檢人員進行巡檢和半成品抽檢。

4、嚴格要求並督促各工種員工按工藝標準進行縫製,並及時向生產管理人員提供大貨樣。

5、各款在上線生產前即將生產時,有關現場管理人員應組織車間員工開生產例會或早會,對該款做詳細的説明,並將技術部提供的樣衣、工藝單及質量標準標準書面通知,公佈於眾。

6、車間管理人必須組織督促員工將質量問題解決於車位之上,處理於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從而保證產品質量。

三、原輔材料,供應及時

1、必需及時追蹤正下單的原輔材料,如有需上報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處理。

2、組織車間有關人員做好一切產前準備工作:如生產設備的配置,有關人員的調配,有關工具的搭配等。

3、車間管理人準備好有關需用的定位板、實樣板等各類生產前的必備用品,使每款上線,都井井有條,臨陣不亂。

四、設備完好,運轉正常

1、車間管理人督促員工負責保養好各自的機台設備,做到“誰使用——誰保管——誰使用”。

2、車間管理人督促有關人員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檢修、調整、維護和保養。

3、車間管理人督促各組員工每天上班清潔機台,檢查自用設備是否完好,娟異常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以保機台運作正常。

五、安全第一,消除隱患

1、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2、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3、嚴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種進入生產車間,車間內杜絕吸煙。 4、車間管理人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關人員檢查車間每個角落,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5、下班後督促各有關人員關閉好門窗,大門上鎖前務必檢查各門窗是否有關閉妥當,清理車間所有人員,關閉車間所有電路。

6、車間管理人督促每位員工養成人離機關的習慣,並提醒有關人員定期安檢。

六、堆放整齊,文明生產

做到:裁片不落地,衣框不亂放;

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亂堆;

散線不亂拋,斷針不亂丟;

補片一換一,輔料次換優;

食物不進車間,雜物不放衣框;

機台保持清潔,場地整潔衞生。

1、平車、凳子、框子及有關工具、設備定放置,排放整齊,不準隨意擺放、挪動或調換。

2、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嚴禁帶入車間。

3、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齊,不可隨意捆綁,不能落地,次品隔離並加以標識,防止機器漏油造成污漬,對不同扎號的半成品或裁片分開,以免造成色差。

4、保證生產現場的環境衞生清潔,車間管理人督促有關人員每天打掃生產現場,督促員工保持環境衞生。

5、車間管理人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擦洗門窗、現場地面及各生產備用工具。

七、原始記錄,齊、準、快、明

1、生產管理人員做好日常事物記錄,車間的人事記錄,登記好員工名單,對每單貨的投產日期及結束日期、生產員工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妥善保管。

2、現場管理人員保管好所有的生產資料,每天彙總《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及各項報告按時上報廠長處。

3、落實有關呈上的報告及《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是否準確實際和在看板上公示。

4、每天下班前處理好當天的日常事務。

5、生產管理人員負責車間生產數量收發一致,及時處理好車間與各有關部門的交接手續。

八、士氣高漲,協調一致

1、生產管理人員帶頭遵守厂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制度的規則上可以適當加入一些激勵機制,以達到充分發揮員工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這個目的,使之為工廠更好的服務。

2、調動車間生產員工的緊迫感,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生產工作氣氛,使生產線員工士氣高漲。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2

一、目的

通過對本公司制定的,與安全標準化有關的管理文件、技術文件的控制,保證文件的適用性、系統性、協調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本公司安全標準化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的管理。

三、 機構與職責

3.1 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標準化文件的批准和發佈。

3.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核。

3.3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標準化文件。

3.4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歸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3.5辦公室負責廠級文件的備案、登記、發放。

3.6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安全標準化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修改和修訂。

3.7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歸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修改和修訂。

四 、文件管理程序

4.1文件的制定

4.1.1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工貿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指南》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組織制定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及安全標準化文件,經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核、企業負責人批准後發佈、實施。

4.1.2 各職能部門根據《工貿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指南》要求,根據本公司實際,制定符合法律、法規的、本部門歸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發佈、實施。

4.1.3各職能部門組織對本部門歸口的各崗位進行危害分析,經風險評價小組評價後,制定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操作規程中應有崗位主要危險源的辨識內容和危險源的分佈情況説明,並應包含企業的各個崗位以及主要設備設施等;如果是危險源,還應制定緊急情況下的處置方案(事故情況下的的操作規程)。

崗位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主要要求:

1)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作業標準)應覆蓋每個崗位、每個有人活動的生產區域;

2)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發放和管理等與安全生產規章的要求基本相同;

3)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可以組織熟悉崗位作業的操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後的作業順序中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編制,方便員工掌握和執行;

4)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投產或使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5)企業應保證各崗位相關的'操作規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發佈、實施。操作規程要下發到各個崗位,並做發放記錄。同時,需要對員工進行培訓,看其是否能夠熟練掌握自己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

4.2發放管理

4.2.1辦公室負責文件的發放管理。

4.2.2 文件在發放前,辦公室確定發放範圍。

4.2.3辦公室按確定的發放範圍進行發放,填寫《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領用人簽字。

4.3文件的修改與修訂

4.3.1 在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1)當國家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革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意見時;

6)當安全大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現制度因素時;

8)其他有關事項。

4.3.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訂時,申請修改或修訂部門向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申請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將申請報告交辦公室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修改或修訂。

4.3.3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需修改或修訂時,申請修改或修訂部門向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將申請報告交歸口部門,由歸口部門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改或修訂。

4.3.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修改均採用換頁的方式進行修改

4.3.5辦公室將需修改或修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收回。

4.3.6修改或修訂後的文件由辦公室發放至原部門單位或人員。

4.3.7辦公室對修改或修訂後的文件進行文件狀態登記。

4.4 文件的評審

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文件的評審工作,對文件的符合性進行評價。

4.5文件殘破、缺失後的補發

4.5.1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亂塗亂畫,確保文件的清晰、易於識別和檢索。

4.5.2當文件破損或字跡不清影響使用時,領用部門單位應寫明原因,經部門單位負責人審核、經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到辦公室辦理更換手續,交舊領新,文件使用原發放號。

4.5.3文件丟失,當事人應寫明原因,經部門單位負責人審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後,到辦公室辦理補發手續,新文件給予新發放號,並註明原號作廢。必要時,由辦公室將作廢文件發放號通知各相關部門,防止誤用。

4.6文件的借閲

4.6.1文件屬於保密級的,不可私自向外來單位提供、借閲。

4.6.2外來人員需借閲時,必須經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向用户提供。

4.7廢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發佈時,舊版本文件同時廢止或失效,辦公室將文件按發放台賬全部收回並銷燬。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範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範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牴觸,並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或備案後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 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准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 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 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於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 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並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並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 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週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於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

第十一條 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 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於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准後,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

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

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十二條 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 各企業要制訂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並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佔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 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 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户,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 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於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 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 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税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 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税收徵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税,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税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税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税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税款上繳總公司。

第二十二條 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税後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 法定公積金按税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餘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並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併報表的企業,應於當月終了後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於當月10日出彙總合併報表。

第二十五條 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説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於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説明。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4

一、目的

安全生產管理文件使用及檔案管理的失控將會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帶來重大的影響。為加強對檔案資料的管理,明確責任部門/人員、流程、形式、權限及各類安全生產檔案及保存要求等,確保資料保存的完整性、連續性、真實性和準確性,以便後續借鑑;使檔案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使用及檔案管理。

三、 機構與職責

3.1公司設立檔案室,隸屬於辦公室,並設置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資料的歸檔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確的檔案管理員崗位職責,檔案管理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根據檔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為公司級和部門級,公司級檔案應按標準規範進行分類,有規範的檔案編號和標籤,並建立電子與紙張分類目錄。

3.2 各部門資料管理:所屬各部門必須設兼職的資料管理員,制定明確的資料管理員崗位職責,規範部門檔案管理,實行部門檔案與公司檔案歸口管理。檔案的借閲和移交、銷燬,必須按照公司管理規定執行。

四 、檔案管理程序

4.1安全生產檔案歸檔範圍包括:

(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安全標準化體系各類文件。

(2)安全機構設置情況及專職、兼職安全員名單;

(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件及人員名單;

(4)特種設備清單及有關檔案資料;

(5)危險源(點)資料及三級危險源(點)管理清單;

(6)作業環境監測資料(地壓監測、巖石移動觀測、粉塵濃度監測、風速、風量監測、環境監測、噪聲測定等);

(7)職工健康檔案及健康監護資料;

(8)職業病人檔案及監護資料;

(9)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及整改情況;

(10)安全例會及安全日、月活動記錄。

(11)職工代表大會關於安全生產的提案及整改落實情況;

(12)安全生產事故記錄和統計資料;

(13)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等有關傷亡事故管理的檔案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及作業安全規程,並彙編成冊;

(15)安全措施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16)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17)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實施記錄;

4.1.1檔案質量

4.1.2檔案封面應逐項按照規定用碳素鋼筆或中性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封面題名應能準確反映出卷內文件材料的內容。

4.1.3檔案文件禁止使用鉛筆、圓珠筆、複寫紙。破損的檔案文件要進行修復處理。

4.1.4檔案必須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材料之間的聯繫,區分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4.1.5檔案盒表面為《檔案目錄》,檔案盒內文件沒有提名的,由檔案人員根據內容擬定標題。

4.1.6檔案盒封面應註明立卷人,審核人,立卷時間。

4.2立檔

4.2.1檔案文件材料按照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重要法規性文件的歷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後。

4.2.2跨年度的請示與批覆,有批覆的在批覆年立卷,無批覆的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總結放在最後一年立卷。

4.2.3檔案文件資料按時間順序排列,收交時公文處理用紙在前,收文在後;內部制發文件,發文正稿在前,依次為公文處理用紙,發文底稿。

4.3 歸檔類別

4.3.1 企業安全生產檔案整理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立類目。安全生產檔案類目設置要層次分明,概念明確,案卷排列應反映本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體系,便於科學管理與利用。

企業安全生產檔案按檔案的範圍宜設置以下類別:

(一)安全組織

(二)安全規章制度

(三)監督執法檢查

(四)安全檢查

(五)教育培訓

(六)安全投入

(七)工傷保險

(八)職業病防治

(九)勞動防護用品

(十)“三同時”管理

(十一)安全防護設備管理

(十二)安全用電管理

(十三)特種設備管理

(十四)事故管理

4.3.2 特殊載體安全生產檔案(錄像帶、照片、磁盤等)可按載體形式、所反映問題或形成時間進行分類編目。

4.3.3 特殊載體安全生產檔案要遵照有關照片、聲像、電子檔案的標準,按其載體形式分別保存,並註明與相關紙質檔案的`互見號。

4.4檔案編號

4.4.1檔案分類各級名稱經確定後,應編制《檔案登記目錄表》,將所有分類各級名稱及其代表數字編號,用一定順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閲。

4.4.2檔案分類各級名稱及其代表數字一經確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確有修改必要,應事先審查討論,並擬定新舊檔案分類編號對照表,以免混淆。

4.4.3公司檔案員負責對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檔案登記目錄表》條款“對號入座”,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司檔案管理工作。

4.5歸檔及保存年限

4.5.1歸檔的文件資料,應按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繫的原則和歸檔要求特徵及文件內容進行歸檔,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或者文件形成的時間,系統的排列並填寫《卷內目錄》。

4.5.2歸檔的同類文件資料在卷內應按保存期限分別裝訂,保存期限分為定期和永久。企業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

永久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辦法、總結,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搶救、調查、處理文件材料;

30年

安全技術管理規劃、計劃、通報、會議記錄、安全體系建設文件材料等

10年

安全、消防教育、應急演練活動文件材料

4.5.3 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擬訂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的補充規定。

4.5.4 歸檔的文件資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開。

4.5.5 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內目錄表。全部檔案組成後,要對檔案做統一排列並編寫檔號。

4.6 檔案日常管理

4.6.1借閲

借閲手續:

(1)各部門經辦人員因業務需要借閲檔案時,應由其部門負責人出示書面借閲條向檔案員借閲,經辦人必須在公司借閲登記表上簽字。

(2)檔案員接到借閲條,經核查後,取出該項檔案,並在借閲登記表上註明借出日期和歸還日期,以備及時催還。

(3)檔案歸還時,經檔案員核查無異後,檔案即歸入檔夾,填寫歸還日期,在記錄上寫明“已還”字樣。

借閲人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污損所借的檔案,不得在文件上圈點、畫線和塗改,未經批准不得複印和摘抄檔案。

借閲人確因工作原因需要複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閲部門負責人書面請示,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借閲人應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其他人借閲同一檔案時,應變更借閲登記,不得私自授受。

4.6.2銷燬

每年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由檔案員編制紙質和電子的《檔案銷燬清冊》,報公司負責人審核批准,並指定其監銷人後方可進行銷燬。《檔案銷燬清冊》需註明:銷燬檔案目錄、公司負責人意見、檔案人簽章、監銷人簽章、銷燬時間。

銷前,按照清冊清點;銷後,在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檔案銷燬清冊》需永久保管。

保管期限已滿但仍不能銷燬的檔案有下列四種: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未了事項;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經核定仍有保存參考價值者。應單獨抽出立卷,直到事項完結時為止。

4.6.3移交

需要進行移交的檔案,需由檔案員編制《檔案移交登記表》,報公司負責人審核批准並指定其監交人後,方可進行移交。《檔案移交登記表》需註明:

移交檔案目錄、公司負責人意見、移交方簽章、監交人簽章、接收方簽章、移交時間、移交原因。

移交前,按照清冊清點;移交後,在清冊上簽字,《檔案移交登記表》一式兩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並永久保管。

4.6.4保密

檔案室的任務是集中統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資料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動做好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檔案員應忠於職守,遵守紀律,保守祕密,樹立全心全意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的思想,主動,準確,迅速地為利用者提供檔案資料。

愛護檔案室的一切設施設備,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及隨意翻動。

4.7檔案庫房管理

設置專門的檔案庫,對上述要求檔案管理的資料進行管理,檔案庫要按照防火、防盜、防潮、防光、防鼠、防蟲、防塵、防污染等庫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備防盜門窗、滅火器材、温濕度調控設施、遮光窗簾、防蟲藥品等檔案安全保管設施和用品。應關注電子媒體文件和檔案的管理,確認是否有規定,能否及時修改等。

4.8附則

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門可根據實際狀況制訂更為具體的實施細則,但不得與本制度發生衝突,經報辦公室備案後,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5

為提升家裝企業的形象。建立企業的品牌戰略,給客户心目中留下本企業員工團隊合作精神及認真的工作作風,制定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五不準

1、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和擅離工作崗位。

2、不準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準在辦公室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睡覺、串崗,上網閒聊。

4、不準在禁煙區域內吸煙。

5、不準在上班時間前或上班中喝酒。

二、三不走

1、工作區域未整理清潔不走。

2、部門負責人未同意不走。

3、電腦、電器、門窗未關好不走。

三、工作時間

總經辦、工程、材料部:9:00——17:30

設計及其他部門人員:9:00——17;30

注:①休息天輪休制另行安排。

②由於季節變化,可適當調整時間另行通知。

四、作勤制度

1、按工作區域時間內上、下班登記。

2、不準代人登記。

五、管理制度

1、人性化政策

A、每月允許遲到1次在15分鐘以內。

B、每月全勤獎勵30元。

C、總經辦、質檢、工程、材料部下班不打卡。

2、處罰條款

①遲到每次處罰30元。

②早退每次處罰30元。

③累計每月遲到、早退3次以上部分2倍處罰。

④代登記者處罰每次50元。

⑤中午喝酒處罰每次50元。(請客人除外)

3、請假原則

①部門職員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②部門負責人向常務副總請假。

③在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的同時,必須遞交書面請假條説明事由。當天辦好請假手續。突發原因應及時事前電話請假,次日必須補辦請假條。

④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有關條款執行。

六、其他

1、打卡由總枱負責監督執行。

2、總枱及設計中心桌面衞生秩序由總文祕監督,個人自行負責。

3、公司內行政區域工作秩序由常務副總監督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6

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範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經研究制定公司值日製度。

1.每位同事應講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保持辦公室內外清潔美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2.各位同事自己的辦公用品和各種用具存放整齊有序,桌、椅保持清潔,不要在室內堆放雜物,亂貼亂畫。

3.各位同事輪流值日,兩人負責一天,按值日表的順序循環,形成制度。

4.值日同事負責辦公室當天的保潔工作。

5.值日人員職責及範圍如下:

(1)到崗時間: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掃衞生。具體要求早上提前10分鐘上班,開始打掃衞生;中午提前10分鐘開始打掃,14:10之前衞生清掃完畢。

(2)負責本辦公室當天的清掃、整理工作,保持辦公室潔淨、整齊。

(3)公共衞生環境: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公共衞生環境包括洗手間)

(4)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器。

6.若當天值日人員應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應提前向行政部進行申請,並主動找其他同事協商,通過同事同意後經行調換。如果自主調換失敗,則由行政部安排。

7.各高層辦公室由行政前台負責每日的衞生,各部門辦公室自行負責其衞生情況。

8.未按值班表進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樂捐20元/次。

以上規定即日起生效,請各位同事配合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7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等要求,規範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紡織企業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紡織企業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總局工作部署,組織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起草了《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現就有關問題説明如下:

一、起草《規定》的必要性

(一)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產業

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傳統產業和重要的民生產業,也是國際競爭優勢明顯的產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出口、吸納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紡織工業也快速發展,紡織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現狀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服裝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xx年,全國共有規模以上紡織企業户數3。7萬户,累計實現工業總產值57809。98億元。20xx我國紡織行業化纖、紗、布、服裝等主要產品的產量分別為3800萬噸,2984萬噸,841億米,267。28億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紡織工業的重要地位及其企業的規模和數量的不斷擴大也給政府安全監管方面帶來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如何對紡織企業實施科學有效監管,保證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做出更大貢獻。

(二)紡織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紡織企業分工複雜,從業人員多而雜,作業環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繁重。且隨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企業經營體制的轉變,紡織企業的管理模式同其它行業一樣,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有的已成為企業當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難點。特別是,我國以前曾發生的幾起紡織工業事故,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慘重。比如,1987年3月15日,哈爾濱亞麻廠發生的亞麻粉塵爆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58人,受傷177人,當時直接經濟損失就達880多萬元。1991年5月30日,廣東省東莞市興業製衣廠發生特大火災,全廠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也達300多萬元。20xx年5月21日,廣東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一個家庭紡織作坊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傷。此外,20xx年9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市一家服裝廠發生火災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20xx年11月25日,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西北部郊區的塔茲琳(tazreen)服裝公司發生特大火災,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傷,另有數十人失蹤。這些事故對我國紡織工業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我國紡織工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絲毫不能放鬆。

(三)紡織企業仍存在眾多安全問題亟待解決

通過對我國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調查和研究,紡織企業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安全方面的問題:

1。紡織行業自身特點使其一直是工貿行業事故防範的重點。首先,由於紡織行業生產工藝要求必須有相應的開鬆、梳理、卷繞、牽伸、平整等手段才能達到基本的產品生產目的,由此決定了設備軋輥多、軋點多、齒輪多,用電設備多的工藝特點,這也是造成容易發生各種機械傷害的客觀因素。其次,紡織生產常用的原料是棉、麻、毛、絲和化學纖維,它們都具有易燃特性。同時紡織原料的儲備具有集中、量大等特點,加上機械、電氣引火的機率高,極易發生火災。特別是紡織企業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損失極大。

2。紡織企業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聲仍然是當前紡織企業突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紡織企業的織布車間的生產噪聲普遍較大,有的甚至超過100分貝以上,工人長期暴露大強度的噪聲場所,極易對聽力造成傷害。其次,由於紡織行業中的印染企業工藝要求一定的温度和濕度,因此,印染企業普遍存在高温高濕場所,特別是夏季如不採取防暑降温措施,容易造成高温高濕環境。其次,粉塵防治也是紡織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重點,由於棉、麻、毛的開、清、梳、整工序容易產生粉塵,工人在粉塵環境下長期工作易患職業病。隨着紡織企業生產工藝提高,粉塵治理措施的完善,當前紡織企業的粉塵作業環境已得到大大改善。

3。大部分紡織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也亟待提高。現行市場經濟體制下,紡織企業相對其他行業來説,勞動強度較大,工資收入不高,以致人員流失較多。為維持企業正常生產,部分企業往往招進大量新員工,新員工入廠時間不一,且在年齡、文化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難度大、任務重,對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很難做到保質、保量。若新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提高,一旦到工作崗位就容易出現安全漏洞,加之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不深,安全意識差,違章作業時有發生,成為紡織企業安全事故的高發羣體。

4。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本質安全程度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紡織工業本身就使用大量的紡織機械,這些機械部件除了有擠壓、剪切、纏繞、捲入、高壓流體噴射等常見的機械不安全因素外,還存在諸如靜電、高温、着火、爆炸、噪聲等危險因素,而且這些因素還常常摻雜在一起,難以控制。加之國內部分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被損壞或作用不良,設備基礎管理工作欠缺,部分老設備在安全防護方面存在自身的缺陷,從而導致機械傷害事故時有發生。

5。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也亟需提高。從管理的方式來看,目前國內的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方法大多停留在宣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的水平上,並且多是在發生事故後才着手進行分析,即多為“事後型”管理,很難適應現代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大部分紡織企業為了減少開支,增加利潤,往往也在安全管理上精簡機構和人員,有的企業沒有按照要求單獨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也不明確,安全管理人員變動大且配備的數量不足,基層安全員往往是身兼數職,部分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從事安全管理的素質和能力,不能對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的監管,加之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仍有部分企業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不能正確看待和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兩者之間的關係。

6。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仍不健全,部分技術標準及安全管理規章陳舊落後,不適應新時期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原紡織工業部的《紡織系統勞動安全衞生工作暫行條例(試行)》、《關於加強紡織企業電氣安全管理的規定》、《關於紡織原料成品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暫行規定》等規章亟待進行修訂。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主要問題的説明

(二)關於《規定》的適用範圍

本《規定》所稱的紡織企業的範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 4754—20xx)中規定範圍,主要包括: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業、針織或鈎針編織物及其製品製造業、家用紡織製成品製造業、非家用紡織製成品製造業、紡織服裝和服飾製造業等企業。

(二)關於《規定》主要架構

本《規定》主要由總則、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個部分構成。其中,“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兩個部分是本《規定》的重點章節內容,重點明確紡織企業應對遵循的安全生產基本法規要求及應符合的安全基本條件。

(三)關於《規定》擬解決的重點問題

出台《規定》,除了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對紡織企業安全監管責任,並強化紡織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也擬通過出台《規定》進一步明確紡織企業在生產設備設施及工藝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員工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等方面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並明確違反相關條款的處罰措施。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8

一、目的

職業衞生工作是企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3.1.1設立職業危害管理機構,並提供人力資源;

3.1.2定期召開職業健康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3.1.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

3.1.5保證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實施;

3.1.6組織建立並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7及時、如實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3.2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職責

3.2.1明確對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和任務;

3.2.2組織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及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要求;

3.2.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

3.2.4明確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

3.2.5各部門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3.3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職責

3.3.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3.3.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

3.3.3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

3.3.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四、職業衞生告知及職業病報告制度

4.1聘用作業人員時,將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產生的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及相關權益如實告知作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產生職業病種類、後果及其預防,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作業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規定》的規定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誌;

五、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5.1按照安監總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規定,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5.2存在或者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項目按照衞生部發放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5.3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5.3.1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5.3.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5.3.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5.3.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佈情況;

5.3.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5.3.6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5.3.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5.4公司應當每年組織一次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當出現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

5.4.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5.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5.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六、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6.1積極開展職業衞生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職業病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技能。

6.2新職工進企業,必須先進行上崗前職業衞生知識教育培訓;轉換工作崗位,也應進行相應的職業衞生知識教育培訓。

6.3開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後會及其它空餘時間,進行職業衞生教育培訓。

6.4結合事故案例開展職業衞生教育。

6.5結合生產特點開展國家的有關職業衞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學習和培訓。

6.6做好學習培訓的記錄。

七、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制度

1各類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防塵、防毒、防噪聲、防高温等設備設施)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裝置(專業)要實行定人員,定崗位,定檢管責任。

2各相關部門、裝置(專業)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3發現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有異常情況應及時查找原因並配合維修工進行修復,使之正常運行有效。

八、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2公司應當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3嚴格執行《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範》等標準規範要求,根據接觸不同職業危害因素髮放相應種類和數量的勞動防護用品。

4車間負責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用、應急防護用品的放發。放發標準由安全委員會制訂。公司招聘的臨時工,農民工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視同崗位正式工。

九、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1公司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及時向員工公佈,並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相關部門、裝置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十、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1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員工,安全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12任何部門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

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13檔案管理部門應當為員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員工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辦公室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本公司經營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保護公司人員財產安全,維護公司員工合法權益和公司利益,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高效運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築規範》及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2條、文山海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足於技術創新,重視品牌形象,奉行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顧客致上的管理經營理念,不斷提高經營效益,把企業做大做強。

第3條、不斷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努力培育企業文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公司經營效益,改善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努力創建和諧、幸福、快樂的企業文化。公司提倡勤儉節約,樂觀向上,奮發有為,合作奉獻的精神。

第4條、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公司屬於獨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營的私營企業,公司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二章、機構設置和崗位職責

第5條、公司管理架構及管理人員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總經理、副總經理、項目部經理、辦公室主任、會計、出納、資料員、施工管理員等管理職位。下設水電、鋼筋、模架、磚瓦、混凝土、裝璜裝飾等六個班組,班組設班組長。

第6條、總經理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生產經營事務,並直接負責材料採購、設備管理,保證建設項目按期完成。

2、做好財務計劃管理,決定重大資金投資事項,審批各項財務開支。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和文明生產觀念。

4、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和各項作業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部門崗位職責。

5、負責組織制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編報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指揮、督促檢查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展情況。

6、負責擬定公司部門的設置、定編、定員、定崗。負責公司的人員招聘和人事安排,決定人事任免事項,並對各種違章違紀行為進行處罰。

7、加強企業文化建設,負責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工作績效。

8、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參與工程建設方工程項目競標,與工程建設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9、瞭解和掌握國家對建築業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動態,注重科學管理,抓好質量安全工作,控制工程成本,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擴大公司的知名度。

10、定期組織召開公司部門負責人工作例會,總結研究解決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第7條、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工作,處理對外事務。

2、總經理不在位期間代理總經理履行工作職責。

3、負責協調辦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材料、機械設備的計劃採購工作。

4、負責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工程建築材料、機械設備、工程質量的送檢、檢驗、檢測工作。

5、負責後勤設施,工棚、工地辦公用房的搭建工作和施工用水用電保障工作。

6、負責安全文明施設施、防護網、防護欄、安全運輸通道,安全宣傳標誌牌,安全宣標語的搭建和製作工作。

7、熟悉安監、消防、人防、質檢、質監備案程序及所需資料,並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備案。

第8條、項目經理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為總經理負責,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工程技術監督工作和質量管理工作,做好圖紙會審,向各施工班組長做好技術交底工作,監督各施工組嚴格按工程圖紙和工程建築規範施工,對基礎工程和隱蔽工程進行單項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

2.負責組織各施工班組技術人員閲讀工程圖紙,熟悉工程關鍵部位,關鍵技術規範要求及説明,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組織施工程序,確保各道施工工序質量。

3、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各施工隊工人進入施工工地後,對參與施工的工人及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明確各道施工工序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防範措施及安全事故責任。

4、做好施工安全監督,工人進入施工操作後,及時對每個工人及技術員執行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查,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違章操作的當場給予警告或給予經濟處罰。

5、做好特種設備和重要安全部位的安全檢查,每天對塔吊、起重設備、建築材料運輸通道,腳手架,安全防護網、防護隔離欄板、等重要部位檢查一次,杜絕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6、做好質量、進度、安全管理控制,制定施工方案。負責腳手架模板搭設、鋼筋製作安裝、混凝土澆注、磚砌體、內外粉刷、水電管線預埋安裝等工序的質量管理和進度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7、負責做好做好基礎樁柱、混凝土試壓樣品、建築材料的送檢、檢驗和試壓檢驗,對種材料的檢驗、檢測技術資料、施工日誌、防雷檢測、沉降觀測、消防設施、器材、空氣檢測、排污管網、供水管道,供電線路等技術資料的印製整理保存工作,為工程順利通過竣工驗收提供有效的技術資料。

8、按甲方要求,負責附屬工程、地面地板、圍牆圍欄、供水供電系統、供氣管道、排污管道、小區美化綠化、有線電視網絡、安全監控系統的施工管理,確保附屬工程質量達到甲主的質量技術要求。

9、負責做好主體工程部分增減工程量和附屬工程工程量的測量測算記錄。對合同條款約定外增減工程量和附屬工程工程量要及時與甲方工程負責人實地測量後,填制工程量清單,辦理現場簽證,雙方簽字認可,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10、做好進入工地現場機械設備、工具用具、建築材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被到丟失和損壞。

第9條、辦公室主任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監督各部門認真貫徹公司的各項工作決策和指令。

2、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隊伍文化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

3、做好人事檔案管理、負責人力資源考核評價、調配、引進、培訓工作。辦理員工招聘、錄用、勞動用工合同簽訂和員工年度考核工作。

4、負責制定公司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不斷修訂和完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做好公司各類文書、標書、工程圖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驗收等技術資料打印工作和公司印章、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公司會議、活動的籌備和安排,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堅決貫徹落實公司辦公會作出的有關重要決定和重要決策,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6、做好後勤管理服務工作和對外接待工作。

7、做好公司企業文化、品牌產品的對外宣傳工作。

第10條、資料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工程造價計價預算和工程投標標書的的製作工作。

2、負責工程完工竣工驗收後工程造價總結算。

3、負責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裝訂製作。

4、負責工程圖紙、工程技術資料、各種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資料、隱蔽工程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檔案的管理工作。

5、負責公司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11條、財務管理人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準則、財務通則和財經管理制度,參與制定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

2、根據工程建設需要會同有關部門核定資金定額,按年、季、月編制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

3、做好資金預算的執行與控制事項,及時記錄資金增減變動情況。與銀行部門辦理融資和資金籌措、調度和清償工作,並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辦理各種應上交款項的手續;

4、彙總、分析、編制制定成本費用計劃;參與公司盤點及抽點工作;建立各種有價證券、所有權的購、存、兑的完整記錄,並經常進行盤點;

5、做好員工工資核算和工資發放工作。

6、做好財務資料、文件、記錄的整理、保管和定期歸檔工作,做好保密工作;辦理其他與財務調度有關的事項。

第12條、水電工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相關班組技術人員閲讀工程圖紙,熟悉工程水電關鍵部位,關鍵技術規範要求及説明,嚴格按圖紙設計,做好強弱電系統和供水系統管線的預埋鋪設。工程完成後,做好用水、用電線路穿線、管道架設連接,保證水、電連接符合技術規範和質量要求。

2、熟練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學習《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熟悉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標準,規範行為,規範管理。

3、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做好現場責任區域臨時用電安全監督檢查和線路維護,保證責任區域電氣設備正常使用。

4、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隨時檢查、巡視現場及作業面的電氣設備的完好情況。

5、配合做好施工現場用電自檢自檢,及時上報臨時用電安全隱患,並採取措施認真糾正或整改。

第13條、施工管理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施工管理員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確保施工不出大小安全事故。

2、參與圖紙會審、技術核定,認真熟悉施工圖紙、編制各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質量、 技術方案,編制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及人力、物力、機具、用具、設備使用計劃。

3、負責組織測量定樁放線、做好技術複核,制定並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做好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作,合理調配生產資源,落實施工作業計劃。

4、協同項目經理、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維護企業的信譽和經濟利益。

5、編制文明工地實施方案,根據工程施工現場合理規劃佈局現場平面圖,創建文明安全工地。

6、向各班組下達施工任務,督促有關人員,保證施工材料、設備按時進場,對進場的種建築材料進行檢查驗收,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入施工工地,確保工程質量。

7、參與隱蔽、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和工程竣工交驗,負責工程完好保護。

8、負責編寫施工日誌、彙總、整理施工記錄等相關施工資料,並做好施工資料的保存和移交。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14條、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防止設備及建設材料被盜丟失,項目部根據需要配備工地看守人員,實行巡邏值守制度,保證駐地安全。

第15條、項目部巡邏值守人員要認真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對進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員進行詢問登記,隨時瞭解掌握來往人員情況,防止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施工現常

2、夜間加強值班巡邏,防止非法人員進入行竊偷盜地工財物。

3、項目部值守人員不得私自外出,擅離職守,如因值守人員擅離職守發生施工工地財物被盜丟失,造成經濟損失,由值班看守人員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4、值守人員在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或財物被盜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及時報告,必要時及時報警撥打110。

5、做好工地機械設備、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亂丟亂放或擺放不當造成遺失和損壞。

第16條、公用物資和辦公設備管理按以下規定執行:

1、公司新採購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複印機、掃描儀、傳真機、音響)、沙發、桌椅、檔案櫃等公用物品,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明確管理責任人並由管理責任人在採購單據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2、辦公用品、公用物資按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公司公共區域內公用物資應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

3、辦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資管理登記,登記表內要登記清楚公用物資的品名、價格、規格型號、存放地點、責任人等內容,屬於耐用品,使用時間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資產管理。

4、各個辦公室辦公用品及物資要建立公用物資登記帳,並明確管理責任人,工作變動時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資管理不善、管理責任不明確,或因管理者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被盜丟失和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第17條、本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間,為保持工程建設的連續性,確保工程按期完工,對部分人員實行靈活有彈性作息制度。可根據實際需要延長上班時間,節假日照常上班,不計發加班工資。正常情況下可實行輪休或調休。

第18條、本公司職工實行考勤實登記制度,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的考勤登記管理。考勤登記內容為:遲到、早退、請事假、曠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300元。有事請假經批准同意,按實際請假天數交回本人當月平均工資。

條19條、本公司員工必須保證通信暢通,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遇有特殊情況,能隨叫隨到。因手機關機,無法接通影響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20條、其它管理規定。

1、本公司員工應遵紀守法,不得打架鬥毆。不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

2、本公司員工或各班組成員不得損害公司財物,不得私藏偷盜、夾帶、變賣工地建築材料、工具、用具、管線,損害公司的利益,違反上術規定者給於從重處罰。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員不得散發傳播有損於公司榮譽和形象的言論和消息。

4、 公司員工應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 積極進取,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精通業務。

第21條、休假規定

1、事假:公司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的,應提前2至3天提交請假申請,經監督部主任批准後向公司財務交納請假期間的日平均工資。未經批准不到單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公司員工因病住院不能堅持上班的,應向單位遞交病假申請。回單位上班時需向公司提供相關住院證明材料,證明情況屬實後,工資照發。住院時間超過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單位只計發住院期間的基礎工資,停發職務工資和績效工資。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工作,需要長期休病假的,應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3、婚假:公司員工結婚,本地員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雙休日),外地員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雙休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處理。

4、產假:女員工生育分娩可享受產假45天(含雙休日),產假休滿後需要繼續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男職工享受護理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5、喪假:公司員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數確定,請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近-親屬去逝可享受喪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第22條、與公司簽定了勞動合同的員工,根據本人自願的原則,可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保險金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分別由單位和個人承擔。

第23條、本公司員工不願繼續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辭職的,應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如本人未按規定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臨時要求辭職的,公司不計發當月工資。已簽定勞動合同,要求終止勞動關係的,按合同約定條款辦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24條、認真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規標準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工程安全目標。

第25條、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組長,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要素的指揮者,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第26條、項目部經理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各施工隊工人進入施工工地後,對參與施工的工人及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明確各道施工工序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防範措施及安全事故責任。

第27條、項目經理在發現各班組有違反安全管理定,違規操作時,要堅決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繼續違規操作,要責令其停工,有下列行為的給予經濟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處於200元罰款。

2、高空作業不繫安全保險帶的每人每次處於200元罰款。

3、各班組施工人員首次進入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款組小兒科安全教育培訓的,對項目經理處於500元的罰款。

4、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等設施經安全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每項處於500元罰款。

5、各班組安全管理監督不到位,發生輕微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輕傷的,對班組長處於500元的罰款。

6、各班組安全管理監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的,由單項工程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7、各班組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超過10萬元以上的,由單項工程承包人承擔80%的責任。

第四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28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29條、辦理會計業務時,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30條、財務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審計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帳帳相符。

第31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報總經理,並按有關部門要求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填制人簽名或加蓋財務專用章。

第32條、財務主管要對企業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第33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審計每季進行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進行審計,並提交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34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員辦清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監交。

第五章、檔案管理制度

第35條、文書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公司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批示性文件、法規性文件、決議、總結、工程技術資料、勞動人事資料、音像圖片、證件、證書等資料。

第36條、文書檔案資料涉及公司商業機密,檔案管理人員要對公司內部文件資料和對外往來文件資料進行認真登記,辦理借閲、送審、籤閲交接登記,防止文件交接過程中因登記不及時或交接手續不清,造成文件遺失或泄密,導致本公司商業機密外泄。

第37條、文書檔案資料應分類整理,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時間順序及檔案管理部門對檔案管理的規範和要求,製作檔案卷宗目錄,編制卷綜號和頁碼,有序排列,立卷歸檔,專人專櫃,妥善保管,確保無遺失損毀,保證安全。

第六章、建築材料採購管理制度

第38條、建築材料採購是公司工程承包建設的重要工作,對所採購的材料數量、質量、單價、供貨時間,均直接影響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原材料採購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1、自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不接受供貨商禮金、禮品和宴請。

2、嚴格遵守材料採購規範流程,按流程辦事。

3、按質按量按計劃及時採購所需要建築材料並按國家相應的檢驗標準檢驗合格方可進入工地使用。

4、認真做好採購前的準備工作,瞭解和掌握有關建築材料價格信息,儘量控制和降低原材料採購成本,並保證各種材料質量。

5、大批量採購建築材料,必須簽訂《材料採購合同》,並向對方索取 “產品檢驗合格證”、“ 生產經營許可”、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檢驗證明、產地證明、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產品質量標準等文本資料。

6、科學、客觀、認真地進行材料質量驗收檢查。

第39條、所有原材料採購,必須事前獲得批准,未經列入採購計劃報公司審查批准的,除急需和特購外不得擅自採購,如有違反處20xx元罰款並記過處分一次。

第40條、採供部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訂貨、採購工作中堅持“貨比三家”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將瞭解掌握的價格信息報公司領導審查,不得私自訂購和盲目進貨,在重質量、守合同、講信用的前提下,選購質優價廉的材料。如出現因採購原材料過程中,把關不嚴出現質量問題的,按照誰採購,誰負責的原則,由採購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41條、建築料採購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確保建築材料質量安全。如在商務活動中,發現有不廉潔行為和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導致未達到質量技術要求的材料投入使用後,出現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難於挽回的重大損失的,採購人員除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外,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42條、採購人員在與供貸方簽訂採購合同時,要認真細緻地審核合同條款。簽訂訂購合同,不得自作主張,必須先上報總經理審定後方可簽字。採購計劃要按實際需要採購,防止盲目進貨,造成原料積壓。

第43條、採購人員在對外業務交往中,要注意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嚴格遵守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購進物資要儘量做到單據(發票)隨貨同行,交項目經理核實查驗簽字後,及時報賬,不得隨意拖賬或掛賬。

第44條、建築材料驗收時,要對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數量等認真驗收核對,做到準確無誤。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做好記錄,並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第45條、材料驗收時,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材料驗收人員應立即通知採購人員,公證人員等前來公證並通知代理商前來處理,並儘可能維持原狀以利公證作業。如確定材料確實存在質量有問題,驗收人員應開具“索賠處理單"辦理索賠或辦理退貨。對於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辦理退貨時,應開具“材料交運單”並附“材料檢驗報告表”報總經理籤認。

第46章、進入工地現場的建築材料應加強管理,分類整齊堆放,並明確管理責任人。易受潮的水泥、塗料要加墊枕木離地存放並加蓋棚佈防止雨淋受潮。易破損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壞。易受泥土污染的砂石料應堆放在平整乾淨的地方,使用後剩餘的砂石料要及時收攏,儘量避免拋撒浪費。各種建築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的由管理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或處於管理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第七章、固定資產及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第47條、固定資產、機械設備主要指辦公設備和動力設備,包括各種測量儀器、儀表、用具工具等。各種機械設備的購置、安裝驗收、操作使用、維修、維護、保養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及時維護,合理操作,確保設備生產安全,確保設備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第48條、機械設備使用前,要對相關技術人員,機械操作人員進行講解操作培訓,充分了解和掌握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機械操作規程,不得瞞目上崗操作。對機械設備要求持證上崗的,要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49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要愛護機械設備,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隨時保持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具良好工作運轉狀態。

第50條、公司對各種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具要登記造冊,定人定位,專人專管,其他任何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顫自動用和違規操作。如違返規定顫自啟動操作,造成事故,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51條、對損壞的機械設備、工具、用具要及時修復利用。對各種設備、機具、工具和其它小型機械設備要加強管理,不得亂丟亂放,以免發生丟失被盜,給公司造成損失。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的由管理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現場施工組織管理制度

第52條、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

第53條、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常

第54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第55條、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第56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

第56條、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57條、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不得在鋼筋骨架、板筋上行走。

第58條、施工人員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採取護壁保護;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第59條、施工人員在主體工程施工和裝修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懸掛安全網,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不得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處理。

第60條、施工人員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第61條、項目經理或施工管理員應每天準時到施工現場,堅守工作崗位。如有急事,應經請假批准,並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保證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在夜間施工時,必須安排管理人員值班。

第九章、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第62條、工程施工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務道工序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第63條、工程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准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並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第64條、建築物在開挖之前,施工管理員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複核簽字認可後方可開挖。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人員自檢合格後,在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並向甲方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經驗收合格並各參驗方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作業。

第65條、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第66條、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施工人員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後,施工單位應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後可大面積施工。

第67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並及時告知甲方。

第68條、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檢驗認可,未經檢驗合格後的材料禁止使用。施工人員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並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或檢驗證明待查。

第69條、混凝土攪拌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配合比掛牌,並設立專人計量監控,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常

第70條、為方便管理協調,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繫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後方可安排進常相關人員聯繫電話要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第71條、為了便於管理銜接,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施工單位參加人員由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各班組長組成。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第72條、開工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甲方未簽發開工令的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準,工期應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等客觀因素。影響工期的各種因素應在施工日誌中作好記錄登記。

第73條、施工用水用電按以下規定執行: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用水用電要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配備水電錶,並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並作好登訪記錄。

3、臨時水電錶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範。

5、水電抄表應於每月25日完成並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水電費按合同約定結算,合同未約定的按時向水電部門繳費,屬於甲方提供用水用電的按實際用量向甲方繳費。

第十章、附則

第74條、本管理制度每5年修定一次,必要時可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定。

第75條、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文山海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實施的管理規章制度自本管理制度實施之日起停止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第一條 為確保公共供水管網、供水設施正常運行,提高維護、維修服務質量,規範維護、維修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維護隊維護範圍以產權為界,產權歸公司的,公司負責無償維護;產權歸用户的,由用户負責管理維護,用户無維修維護能力的,可委託分公司維護隊有償服務。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以總水錶為界,總水錶前產權歸公司所有,總水錶後(包括水錶)的用户自建供水設施產權歸用户;平房以接水點為界,接水點前歸公司負責維護,接水點後(包括接水點)由用户管理和維護。

第三條 維護隊主要職能:維護、維修自來水分公司產權範圍內的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有償維修用户產權管網及供水設施;搶修輸配水管道等。具體履行以下職能:

1、熟悉和掌握有關供用水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供用水知識等,按照部門職責,維護、維修供水設施。

2、按計劃更新改造管道及附屬設施。

3、負責管網及供水設施的日常維修、維護,換管道、清井、壓盤根、安井蓋等;負責維護消防栓。

4、負責輸配水管網緊急事故搶修。

5、參與供水工程驗收接交工作。

6、做好維修、搶修停水申報工作,並準確告知客服中心停水信息。內容包括停水範圍、停水原因、停水時間、預計恢復供水時間等。

7、做好維修、維護記錄和相關資料歸檔統計工作。

8、新建工程運行滿十二個月後,維修、維護工作移交維護隊。

9、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維護隊採取績效考核管理模式,依照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執行。

第五條 維護隊工作人員薪酬依照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六條 維護隊工作人員考勤依照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七條 維護隊工作程序按照後附《工作流程》執行。

第八條 維護工作要耐心細緻,認真負責,高效快捷,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切實做好每一項工作。

第九條 掌握供水管網及設施維護技能,熟悉臨河城區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情況。

第十條 無條件接受工單,只要是在公司供水範圍內,漏水必須先止水,降低漏損率。

第十一條 維護隊實行輪流值班、集中搶修維護、按計劃更新改造、片區日常巡查維護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1、片區管理:主要負責自己分管片區內管道、閥門、井室、井圈蓋、消火栓等附屬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

2、更新改造:按照批准的年度、月度計劃,落實到位。

3、集中搶修維護:由隊長統籌安排,維修人員負責搶修,並由督察中心派人核准工程量。

4、日常維修:接到維修工單三十分鐘內趕到現場,及時維修;維修後1小時(特殊情況次日)給客服中心返回工單。屬有償服務範圍,按公司核定收費標準收取人工費,記錄到工單,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5、停水申報:維護、搶修需停水,報隊長同意後,由申報人報客服中心備案,申報內容包括停水範圍、停水原因,停水時間、預計恢復供水時間等。維修完工後,十分鐘內回覆客服中心。

6、開啟閥門:其他用户關閉公司管網閥門,由隊長派管道管理員開啟閥門。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維修維護安全進行。

第十二條 維護隊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隊長直接作出處理:

1、不按規定時限交接班的,查明責任後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2、上班期間脱崗的罰款30元。

3、上班期間玩撲克、電腦的罰款30元。

4、接到工單沒有及時出工處理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第十三條 管道管理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公司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或者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和經濟損失的,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對其處以罰款、調離工作崗位或待崗:

1、管道管理員在維修過程中與用户發生爭執、吵架,確屬管理員責任的,當次罰款100元。在有償服務項目中未能説明並清楚記錄維修工料具體事項,不執行公司限價規定的,對其處以限價以上部分十倍罰款,一年內發生兩次調離本崗位。

2、接到報修派工,應及時到位採取維修措施,減小損失,如故意刁難用户或延誤作業,責任人承擔給用户造成的全部損失,並對責任人作待崗處理。

3、以公司名義私自承攬用户維修作業,對其處以所收費用十倍罰款。

3、有事須提前向隊長請假,脱崗一次按曠工處理,累計兩次調離工作崗位或待崗。

第十四條 維護隊長不嚴格履行職責致使本部門員工常有第十二條所列行為,或者本部門員工有第十三條所列行為的,確認其為不稱職,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調整其崗位;情節嚴重的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撤銷其職務。

第十五條 本制度未作規定的,執行公司相關制度;本制度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0、引言

為規範我廠生產設備備品備件的時效性管理,確保備品備件既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又經濟合理地儲備,減少積壓和浪費,提高備品備件利用率,結合本廠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大化電廠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備件以及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管理工作。

2、引用標準

《電力工業生產設備事故備品管理辦法》

《電力工業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參考定額》

總廠《物資管理標準》

《大化水力發電總廠物資採購驗收制度》

3、職責

3.1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備件以及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管理工作,由生技部、檢修公司、供應部門等生產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生技部為歸口管理部門。

3.2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負責備品備件計劃採購的審批,負責事故備品備件領用的審批,負責淘汰失效事故備品備件處置的審批。

3.3生技部負責備品備件儲備定額的組織和審核工作,負責定期開展備品備件過程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3.4供應部負責備品備件的採購、訂貨和加工,負責事故備品備件的科學儲備、保管及發放工作。

3.5檢修公司負責備品備件儲備定額的計劃及到貨驗收工作,負責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的領用及科學保管工作。

4、事故備品備件管理內容和辦法

4.1事故備品備件含義

4.1.1事故備品備件是指在事故搶修和臨時發現事故性缺陷,需緊急處理所使用的配備性備品、設備性備品以及材料備品。

4.2事故備品備件定額管理

4.2.1供應部每年4月30日前,根據年度事故備品備件領用情況、補充情況以及倉庫庫存情況,向生技部提交年度事故備品備件使用報告。報告中附帶《當前倉庫備品備件庫存清單》(見附表1)。

4.2.2生技部收到供應部提交的報告後,在5月10日前,組織各生產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員,對倉庫庫存備品備件進行一次專項核實檢查,在淘汰和失效事故備品備件處置的基礎上,以正式通知形式公佈《當前倉庫備品備件庫存清單》。

4.2.3庫存清單公佈後,檢修公司及班組應根據事故備品備件庫存情況、機組檢修遺留問題、設備運行潛在問題、設備安全狀況、設備易損程度、歷年設備維護經驗等,在5月20日前按附表2格式,完成年度事故備品備件定額計劃的填報及部門彙總審核工作,報送生技部。

4.2.4生技部一週時間內,完成年度事故備品備件儲備定額的審核修訂,與庫存事故備品備件進行對比,形成《年度事故備品備件採購計劃》(見附表3),報總工程師審定,主管生產副廠長批准,5月30日前提交供應部按計劃採購補充。

4.2.5事故備品備件原則上每年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定期的年度計劃及採購補充管理工作。當某一類型事故備品備件最後一件庫存領用或庫存量少於10%之時,供應部應及時報告生技部,按上述流程辦理事故備品備件動態補充採購工作。

4.2.6對事故搶修和臨時發現事故性缺陷急需的而定額中沒有儲存的事故備品備件,由相應的維護班(隊)及時彙報和計劃,經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或生技部主任確認,報供應部立即採購。如生技部正、副主任確認採購的,事後應向生產副廠長和總工程師作口頭彙報。對應急事故備品備件的採購,可視具體情況安排生技部相應專責或班組專業工程師前往協助採購,確保應急事故備品備件採購的時效性和採購質量。

4.3事故備品備件的採購、訂貨和加工

4.3.1供應部接到備品備件採購計劃,應本着及時、節約、擇優、就近和高效的原則,按照總廠《物資管理標準》進行備品備件的採購、合同訂貨和加工。

4.3.2備品備件的採購、訂貨和加工,必須嚴格按照備品備件採購計劃中所列的規格型號和技術參數進行,不得隨意變更技術要求和型號。如需變更時必須經生技部主任或相應專責的同意。

4.3.3對具有通用規範標準和區內可以直接採購的備品備件,原則上在接到計劃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採購任務。

4.3.4對特殊的備品備件或採購週期比較長的備品備件,生技部應在報批的備品備件採購計劃的備註欄中註明“特殊”字樣。供應部接到採購計劃後,應對標有“特殊”字樣的備品備件,及時行動,組織採購訂貨,必要時與生技部相關專責溝通,加快特殊備品備件的訂貨採購步伐,原則上控制在30天至45天內完成採購任務。

4.3.5每年7月20日前,由生技部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對計劃採購補充的事故備品備件進庫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確保事故備品備件按時購置到位。

4.4事故備品備件到貨驗收

4.4.1備品備件一旦到貨,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進庫驗收工作。

4.4.2備品備件到貨驗收,嚴格執行《大化水力發電總廠物資採購驗收制度》。

4.4.3驗收不合格的事故備品備件不準入庫,並原則予以退貨。

4.5事故備品備件的儲備及保管

4.5.1供應部應建立生產設備事故備品備件儲存專用庫。

4.5.2計劃採購的所有事故備品備件,經驗收合格後,應先分門別類地辦理入庫手續,由供應部統一儲存和保管。

4.5.3事故備品備件的入庫應填寫入庫驗收卡,由驗收人簽字後連同實物及加工圖紙、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技術資料一起存放。

4.5.4保管人員應根據備品備件入庫情況,及時建立完善的入庫及保管台帳。對入庫的備品備件的型號、數量應與計劃採購清單核對無誤,做到帳、卡、物相符,隨時掌握備品備件庫存數量,隨時做好動態補充購置工作。

4.5.5備品備件應保持通風乾燥,物品應分門別類有序擺放,做到整齊美觀。

4.5.6精密零件和電氣設備的備品備件,要注意温度、濕度和陽光照射影響;金屬製品必須定期做好防鏽蝕工作;化學制品應做好防腐蝕工作;對需要用特殊方式保管的事故備品,由供應部、生技部及檢修公司相應專業班組共同提出保管措施。

4.5.7保管人員應定期開展備品備件的清點、保養和測試工作,對一些機電設備或貴重精密儀器儀表,應定期進行常規性檢測試驗,檢測其測試範圍、功能、精度、性能指標等是否滿足要求,確保備品備件質量合格,無變質,無性能指標下降,無丟失。

4.5.8對保管員沒有專業檢測資格的備品定期檢測項目,保管員應提前一週時間和生技部相應專責聯繫,確保定期檢測項目按時有序安排和組織開展。

4.6事故備品備件領用

4.6.1事故備品備件的領用,實行“何時急需使用隨時領用”制度。事故備品備件的領用,倉庫保管員應做到隨叫隨到,確保事故備品備件領用渠道暢通無阻。

4.6.2事故備品備件領用程序

使用部門或班組填寫《事故備品備件領料單》(見附表4);

使用部門或使用班組所在部門領導審核;

生技部(正、副)主任審定;

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批准。

4.6.3事故備品備件非正常領用程序

生產應急事故處理需立即領用事故備品備件,只要是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口頭通知的,經供應部主任和保管員確認,即可提取相應的事故備品備件,但事後必須補全相關手續。

如生產副廠長和總工程師均不在廠內,由生技部(正、副)主任與他們之中一人聯繫溝通,並獲得口頭同意,然後經供應部主任確認,即可辦理事故備品的領用,但事後必須補全相關手續。

如生技部正副主任、總工程師和生產副廠長均不在廠內,由生技部相應專責與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聯繫溝通,並獲得口頭同意,然後經供應部主任確認,即可辦理事故備品的領用,同樣但事後必須補全相關手續。

4.6.4事故備品備件每次領用,保管員都應及時做好台帳記錄,確保帳、卡、物相符,隨時跟蹤掌握備品備件庫存數量。

4.7淘汰、失效事故備品備件的處置

4.7.1生技部每年5月10日前,組織各生產管理有關人員,對倉庫事故備品備件庫存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核實檢查,目的是認真核對事故備品備件使用情況及庫存情況,對庫存備品進行認真求實地評估,對變質、黴爛、失去原有性能以及淘汰的事故備品備件予以報廢處理。

4.7.2對評估組確認予以報廢的事故備品備件,供應部及時提取出來或隔離,保管員應根據提取的備品備件數量、規格型號等及時填寫好台帳記錄和《事故備品備件報廢清單》(見附表5)

4.7.3供應部根據評估組予以報廢的事故備品備件形成報告,報生技部審核,總工程師審定,生產副廠長批准,及時予以公佈,並辦理資產報廢手續。

4.7.4對報廢的事故備品備件,應收集到物供倉庫大院或指定地點,按《事故備品備件報廢清單》逐一清點數量,在地面擺放整齊,在生技部、安監部、檢修公司、發電部、供應部、工會、財務部、審計室、紀檢室等部門的監督下,由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主持,用壓路機進行碾壓後,再用汽油等明火進行焚燒,避免淘汰、失效事故備品備件重新流入市場或進入生產線。焚燒現場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爆安全隔離及保衞工作。

5、機組檢修備品備件管理內容和辦法

5.1生技部每年9月15日前,根據機組年度運行健康狀況、重大技改修理項目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下一年度(今冬明春)機組檢修計劃,報上級管理單位。機組年度檢修計劃應包含機組檢修性質、檢修天數及主要檢修項目等內容,詳見附表6。

5.2生技部每年10月10日前,根據機組年度運行健康狀況、重大技改修理項目計劃安排、設備評級狀況、設備缺陷、技術監控監督檢查項目等,完成機組(含主變)年度檢修項目表的編制工作,並以文件形式予以下達。

5.3機組檢修項目表公佈後,檢修公司及班組應根據當前設備檢修備品備件庫存情況、機組檢修計劃及主要檢修項目、設備缺陷、設備評級、運行潛在問題、設備安全狀況、設備易損程度、歷年設備檢修經驗等,在10月25日前,完成年度機組檢修備品備件定額計劃的填報及部門彙總工作,報送生技部。

5.4生技部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機組檢修備品備件採購計劃的審核修訂,報總工程師審定,主管生產副廠長批准,11月份的第2個工作日前提交供應部按計劃採購。

5.5機組年度檢修期間,考慮到機組運行健康狀況改變、計劃與實際的差異、機組檢修當中發現的重大缺陷等,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補充機組年度檢修備品備件的數量及品種類型。報批手續仍為生技部審核,總工程師審定,主管生產副廠長批准。

5.6檢修備品備件的採購、訂貨、加工以及到貨驗收等管理環節,參照4.3條款和4.4條款組織實施。

5.7檢修備品備件到貨驗收後,由檢修公司合理調度,原則上按“誰計劃誰領用”的辦法直接辦理領用手續,提取相應的檢修備品備件。

5.8檢修公司所提取出來的檢修備品備件,公司及班組都有責任做好妥善儲存及保管的職責和義務,要求參照4.5條款的相關內容,認真做好儲存及保管工作,做到檢修備品備件使用的可追溯性。

5.9機組年度檢修結束,即每年4月30日前,檢修公司根據去冬今春機組檢修備品備件領用及實際使用消耗情況,形成總結報告,提交生技部。

5.10對年度機組檢修剩餘的備品備件,檢修公司及班組應參照4.5條款的相關內容,建立台帳,認真做好儲存及保管工作。

5.11每年5月20日前,生技部、總廠安監部聯合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檢修公司及班組各工器具房及備品備件倉庫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進一步核實檢修備品備件領用、使用及彙報情況。

6、檢查與考核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定了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對電氣安全管理、臨時用電、防止人身觸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實現優質、高效、安全、衞生生產。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用電部門、工程部門,也適用於在公司外來施工單位。

三、機構與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由電工負責落實;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體要求

4.1.1對電氣裝置、設備和線路進行設計、施工或改造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電氣的現行國家標準和安全規定。

4.1.2電氣作業人員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後,才能獨立上崗操作。

4.1.3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操作票制和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制度。

4.1.4手持式電動工具要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程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等安全規定。

4.1.5生產廠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設備裝置,應定期檢查測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4.1.6電氣設備應嚴防水、蒸汽及酸鹼等腐蝕,以免造成絕緣損壞甚至斷電事故。

4.1.7各部門應認真維護電扇、空調、照明日光燈、電源插座、出口安全燈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如損壞應及時聯繫修復。

4.1.8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等用電器具。

4.1.9凡在公司內需臨時用電,應由使用部門(包括外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按照“誰使用,誰辦票”的原則辦理工作票。

4.1.10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一般不準使用臨時用電。若確實需要,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員審核同意才能許可。

4.1.11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4.1.12臨時用電線路一般為架空、敷設裝置內不低於2.5米,跨越道路不低於6米,不準用金屬管材作電線支撐。

4.1.13臨時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無破損,接頭牢固可靠,有漏電保護器作保險裝置,室外開關有防雨設施,開關距地面不低於1.3米。

4.1.14使用臨時用電的部門,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任意變動地點和作業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量,否則安全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4.1.15在停止工作期間,應切斷全部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機械和照明等拆除後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2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應加強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減少發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電線杆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築物。應儘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和大風季節裏,這些建築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託線是否緊固可靠。

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脱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鏽斷情況。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4.2.2.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纜線路一般是敷設在地下的,要做好電纜的安全運行與檢查工作,就必須全面瞭解電纜的敷設方式、結構佈置、走線方向及電纜頭位置等。對電纜線路一般要求每季度進行1次安全檢查,並應經常監視其負荷大小和發熱情況。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況及發生故障時,還須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電纜終端及瓷套管有無破損及放電痕跡。對填充電纜膠(油)的電纜終端頭,還應檢查有無漏油溢膠現象。

對明敷的電纜,應檢查電纜外表有無鏽蝕、損傷,沿線掛鈎或支架有無脱落,線路上及附近有無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性物質。

對暗設及埋地的電纜,應檢查沿線的蓋板和其它覆蓋物是否完好,有無挖掘痕跡,路線標是否完整。

電纜溝內有無積水或滲水現象,是否堆有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線路上各種接地是否良好,有無鬆動、斷股和鏽蝕現象。

4.2.3.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

要搞好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工作,也必須全面瞭解車間配電線路的佈線情況、結構形式、導線型號規格及配電箱和開關的位置等,並瞭解車間負荷的大小及車間變電室的情況。對車間配電線路,有專門的維護電工時,一般要求每週進行1次安全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檢查導線的發熱情況。

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

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母線槽及接地接零裝置等的運行情況,着重檢查母線接頭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等情況,接線有無鬆脱、放電和燒毛的現象,螺栓是否緊固。

檢查線路上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絕對禁止在絕緣導線上懸掛物體,禁止在線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體的場所的線路,要定期對絕緣進行檢查,絕緣電阻一般不得低於0.5μω。

4.3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定:

4.3.1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4.3.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3.3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後,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3.4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後,電工方可接線。

4.3.5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於6米。架設在户內離地高度不低於2.5米,户外不低於3.5米,並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3.6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後,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定:

4.4.1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鑽、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雲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4.2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4.4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鑽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4.5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並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4.6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採用防爆型。

4.4.7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於6米。

4.4.8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5電氣檢修安全

4.5.1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並辦理許可手續後方可作業。

4.5.2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後,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5.3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准。

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並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捲起袖子工作。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護下進行工作。

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並遵守有關安全規程,監護人認真監護,但監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於2-3米。

4.5.4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後,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5.5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4.5.6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採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5.7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5.8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定: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瞭解清楚。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瞭解設備情況。

檢修中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檢修後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工作結束後,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凡檢修後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5.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規程: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後,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後方可檢修。

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定:

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

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於0.7米。

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定: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於0.7米。

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採取防護措施。

4.5.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定。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時間為1分鐘。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時間為10分鐘。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印鑑證照的使用,加強對印鑑證照的管理,保證印鑑證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報總公司批准後執行。

3、權責説明

3.1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保管。

3.2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印鑑保管

4.1公司印鑑及各部門印鑑必須加鎖保管,不能隨意放置。

4.2印鑑不準出室,原則上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須書面申請並經批准後,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帶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視情況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責任。

5、印鑑使用

5.1印鑑使用由用印人填寫用印申請表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准後用印。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否則,印鑑管理人應拒絕用印。

5.2印鑑保管人應在印鑑使用登記表上記錄文件名稱、頁數、份數、申請蓋章部門、經辦人、日期等用印事項。印鑑管理人應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規定送辦公室存檔。

5.3不得開具蓋有印鑑的空白介紹信、證明或者在未寫字的頁面上加蓋印鑑。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由分管領導書面同意,領用後必須報告使用情況並將複印件返回印鑑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須交還印鑑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等,須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5.5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必須專章專用,嚴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響公司聲譽,不會給公司帶來任何可能的損失的情況下,經分管領導同意,可為公司員工出具的證明、介紹信、申請等材料加蓋公章。

5.7已通過審批的合同憑合同審批表蓋章。

5.8總公司人員需加蓋各分子公司印鑑仍按本制度執行。

6、證照使用

6.1證照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嚴禁外借。

6.2證照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如遇特殊情況需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並在辦好借用手續後方可借出,用後必須及時歸還。

6.3證照複印件的使用:必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複印證照,並在證照複印件上蓋'僅限於使用'條章,寫明用途。

7、附則

7.1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牴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一、組織制定設備潤滑油(脂)的消耗定額,貫徹潤滑的“五定”、“三級過濾”規定,並組織定期檢查考核。

二、監督潤滑油(脂)的選購、貯存、保管、發放、使用及器具管理。

三、審查代用油品申請報告,監督、檢查廢油的回收再生。

四、組織交流、推廣先進潤滑技術,提高設備潤滑管理水平。

五、協助中央化驗室做好潤滑油(脂)的質量檢驗與鑑定工作。

六、負責設備、管道的密封技術管理,研究密封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並積極推廣使用。

七、建立健全設備潤滑及密封的檔案和統計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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