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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模板十篇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十篇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1

為加強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使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十篇

一、使用範圍:所有在機關院內工作的人員。

二、鎮組織部負責考勤數據的統計、提報、存檔和結果運用。鎮監察科負責考勤紀律的監督、檢査。各科室負責所屬工作人員考勤記錄的督導和查驗。

三、機關上下班時間(8:30-11:30,13:30-17:00)。上班前10分鐘到崗做好準備,正點準時開始工作,嚴禁遲到早退。各主管領導要對分管部門進行隨時監督、檢查。

四、考勤實行人臉識別打卡制度,工作日每天打卡兩次,即上崗及離崗前需於考勤機處(政府前樓一層、政府後樓一層或社保大院一層)進行打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工作日打卡簽到有效時間段為6:00-8:30,簽退有效時間段為17:00-22:00;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的,當天考勤狀態記為缺勤。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五、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無法按時進行正常考勤登記的,需報請科室負責人備案,經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按出勤處理。

六、每月5日前由各科室向鎮組織部報上一月科室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請休假等考勤異常情況説明(附件),由科室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字。考勤異常的原因説明需正當、合理。

七、如因設備故障導致了多數機關工作人員均有打卡異常的情況發生,由鎮組織部統一處理。僅有少數人遇設備故障、無法識別等考勤異常情形的需即刻聯繫鎮組織部處理,由鎮組織部核實情況。

八、鎮機關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請假需嚴格按照《xx鎮關於請銷假制度及相關福利待遇的實施辦法》執行相關程序。

九、各級負責人對所屬人員考勤情況應嚴格審批,如有虛假情況通過審批,一經查明將嚴肅處理。

十、由鎮組織部每月10日前對上一月的考勤進行數據整理後,報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十一、本考勤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十二、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歸鎮組織部。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2

考勤對象:

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彙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後由學習委員在週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於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併彙總,並對照假條進行核實,於每週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並且在每週一由學工辦對上一週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並於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彙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於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閲假條存根並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並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註冊後,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並導致嚴重後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並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於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3

為進一步嚴格考勤管理制度,增強幹部自律意識,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經黨組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隨機抽查辦公平台“考勤管理”,對不遵守考勤制度或不認真填報工作日誌的同志將在全辦範圍內通報。

二、機關紀委將約談責任處長。

三、對抽查結果納入年底支部黨建工作考核。請全體幹部自覺遵守、互相監督。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4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幹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後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並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並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後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遊戲,亂串科室,大聲喧譁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脱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籤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週結束後彙總公佈。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5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的重要保證,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各下屬單位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業務人員在公司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公司全體員工(返聘、臨時工除外)上、下班均需打卡(每日2次)。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代理他人或委託他人代自己打卡,代打卡一次,按曠工一天處理。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事後填寫情況説明,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作為出勤證明。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公司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1時30分;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

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或早退扣款元 ,第二次遲到或早退扣款 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 元,依此類推。

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京東快速購物貨到付款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6

為規範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我院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信息採集

1、每位員工使用由辦公室統一製作的個人考勤卡,且該考勤卡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謹防丟失。如有丟失,請及時到辦公室進行掛失處理,以免造成考勤異常、漏打卡現象。

2、新入職員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由辦公室製作考勤卡並告知相關制度。

二、刷卡方法和注意事項

1、刷卡前請將帽子、圍巾、口罩等有可能遮擋臉部的物品拿掉,將卡放置在考勤機下半部分,待考勤機攝像頭燈點亮後,將臉部隊對準屏幕中央,確保眼睛出現在屏幕中間小方框。

2、考勤機語音提示“滴”,屏幕下方出現“刷卡完成”即為刷卡成功。

3、刷卡時要儘可能將臉部移動到屏幕最中間,不要有晃動、低頭、做鬼臉等動作。

4、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卡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刷卡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卡片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辦公室反映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6、辦公室負責定期的數據採集、備份並統計工作

三、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每天刷卡簽到時間為07:30、11:30、14:30、18:30四次。

2、早上7:30上班刷卡時間為07:00—07:30,且7:30—8:00打卡為遲到,超過8:00未打卡者視為曠工半天。

3、中午11:30下班刷卡時間為11:30—12:00,且11:00—11:30打卡為早退,11:00之前打卡者視為曠工半日。

4、下午14:30上班刷卡時間為14:00—14:30,且14:30—15:00之間打卡為遲到,超過15:00未打卡者視為曠工半天。

5、下午18:30下班刷卡時間為18:30—19:00。且18:00—18:30之間打卡為早退,18:00之前打卡者視為曠工半天。

6、職工外出辦理公務的,應到醫院刷卡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領導説明,過後由當事人憑上級領導簽字的《考勤異常證明條》到辦公室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7、院方各部領導和辦公室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四.特殊情況考勤

1、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院方領導簽字批准,請假人員記為缺勤。

2、批准後的請假條需及時遞交辦公室;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必須在迴歸崗位後由本人填寫《請假條》,並讓院方領導簽字後遞交辦公室,無《請假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3、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迴歸崗位後由本人填寫《考勤異常證明條》,並讓上級領導簽字後遞交辦公室,無《考勤異常證明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4、特殊時期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不參與考勤人員的名單及期限須由院方領導批示後通知辦公室。

5、因公務的情況下:遲到早退者需遞交《考勤異常證明條》,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

五、遲到、早退、無故缺勤、曠工等處罰規定由院方另行通知。

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兩次,必須遞交院方審核後的請假條、《考勤異常證明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簽到表替代考勤機進行考勤。

本制度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7

超市員工上班時間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週輪換一次,超市服務員每兩週休息一天,不得連休。

1、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工作時間開始後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3、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工作時間開始後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5、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6、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

7、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次扣5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9、考勤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店長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各類假條的保存工作。

10、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辦公室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後,具體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員工生病請假需填寫請假條。

2. 如病重不能到崗者,須託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領導説明病情,

事後補交請假條。

(二) 事假

1. 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

2.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批准。

3. 員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須託人帶信或打電話請假,經經理批准後,事後補辦手續;

4. 員工請事假,必須在批准的期限內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6. 事假期間遇有法定節日,應將節日假扣除。事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

11、 辭職申請應提前1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交接。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8

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標準考勤時間為:

公司上下班時間統一為7:30至17:30。生產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加班。若生產車間晚上加班,辦公室管理人員應上班至19:00。

二、公司採用指紋考勤機和手工打卡兩種。上班指紋考勤時間7∶20至7∶30;下班指紋考勤時間5∶20至5∶30。所有員工必須在上班規定時間前和下班規定時間後考勤,屬有效考勤記錄,若在上班時間內考勤,按遲到或早退記載;如因公司系統故障無法打卡必須到人事部備案。

三、遲到或早退1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主管以上人員10元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罰款20元一次,主管以上30元一次,遲到或者早退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三天工資。

四、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內累計曠工4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予結算工資。

五、公司員工〔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並在批准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在行政人事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字;請假二天以上的,主管簽字後經生產副總審批;主管請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內的,生產副總簽字;二天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七、事假:員工需要請假時,應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以填寫《請假條》為準,經批准後方可休假;遇緊急情況須在休假當日,以電話方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病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工作,須在休假當天及時向部門負責人請病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並出具醫生證明。

九、其它請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國家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十、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需要離開應請示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十一、管理人員在一個月內無缺勤記錄者均可享受200元的'全勤獎。

除公司規定的休假外,請假者無全勤獎,並扣除請假工資。

十二、新進員工上崗當天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檔案,錄入考勤。試用期內曠工的,按照試用不合格處理。

十三、門衞開關門時間:早晨6∶00——晚上11∶00。超時未歸者,後果自負。〔上班時間不準在廠區、辦公室、車間吃早餐和零食。發現一次,罰款10元。〕

十四、本考勤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5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9

1、凡屬本公司員工均需按規定時間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有特殊情況例外的需經得副/總經理書面批准方可。

2、嚴禁代人打卡或叫他人打卡,違者兩人各處罰50元/次並通報批評。

3、上下班打卡及進出工廠,須嚴格遵守秩序,對違規員工人事行政部有權視情處罰,規定如下:

3.1員工上下班打卡必須按秩序排隊打卡,值班保安負責維持打卡秩序,對於違反打卡秩序的員工,每次處罰10元,態度惡劣拒絕糾正違規行為或屢教不改的有權按章處罰50元/次。

3.2員工上下班打卡需立即進入工作場所,嚴禁上班打卡後,外出辦私事或回宿舍及吃早餐,若經發現,罰款30元/次,屢教不改者,從重處罰直至辭退處理。

3.3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到卡機前等候下班打卡,如有違反,按公司規定給予罰款10元/次,員工多次違規者從重,並追究其直屬主管的管理責任。

3.4員工下班應先打下班卡方可出廠區,不得先出廠區吃飯或做其它私事,然後返回打卡。上班打卡後,必須進入廠區或辦公樓工作,如果有事外出,憑放行條或離崗證在人事行政部處登記,以上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元。

3.5上下班打卡時間間隔為30分鐘,不能打連卡,(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須打連卡的`,必須進入廠區工作)。對違紀打連卡的員工,每次罰款20元,多次違規者從重處罰。

4、本公司員工不論何種職務及崗位,上下班時間均應打卡,但有以下情形者可免予打卡:

4.1經副/總經理特別批准免予打卡者。

4.2因公出差填寫了“人員外勤登記表”,經主管批准、人事行政部核准者。

4.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4.4臨時事故,事後説明事由,經人事行政部核准者。

4.5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籤卡管理規定:

5.1下列情形可以向人事行政部依審批權限申請籤卡:

5.1.1上下班忘記或沒打上卡者:持籤卡單由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上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後交人事文員更改考勤,當月內籤卡次數以三次(含)為上限,此後按每次5元扣罰。

5.1.2部門直屬主管應本着客觀、實事求是的態度如實填寫籤卡單,不得有假公濟私或虛假庇護行為,違者每次罰款100元並通報批評。

5.1.3卡機出現故障的不列入前款三次打卡未成功的範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並完成簽卡。

5.1.4員工因公出差,須打上班卡後方可外出,若提前出差或已在出差途中者,返回時須到人事行政部登記返回時間並註明出差時間,由人事行政部補籤卡,否則以曠工論。

5.2員工上下班打卡出現異常後籤卡必須及時(考勤打卡異常通知單會於每日下午五點張貼於公告欄,敬請各位員工留意,逢節假日順延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考勤籤卡一般應在3天內籤卡有效,否則不予籤卡,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給予籤卡,否則以曠工論處。

5.3人事行政部人事文員須恪盡職守、秉公處事,不得籤“人情卡”或擅自變更考勤,違者每次扣罰100元。

6、各部門主管應督促員工按正常時間出勤、打卡,如果當月內本部門因為考勤或打卡違紀人次超過本部門總人數的20%,將扣罰部門主管100元/次。

7、本公司上下班時間打卡,由保安及前台文員看守打卡情況,並記錄違紀行為,各部門主管應教育屬下員工配合工作。同時公司人事行政部也接受全體員工的監督,人事行政部如有帶頭違紀行為,公司員工可以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反映情況,一旦查證後,將按廠紀嚴肅處理。

8、加班:員工加班,需填寫《自願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批准,副/主管級以上需副/總經理批准(僅限於事後調休,不計入加班費),加班打卡時間需與加班申請單內容一致,嚴禁虛報。

9.調休:月薪制人員加班後,原則上給予事後調休,不額外計算加班工資,調休需當年度休完,不得跨年度調休,跨年度調休一律視為無效,加班及調休一律需到人事行政部備案,存檔。

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篇10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

3.1.2加班時間由各部門視工作情況而定。由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交人力資源備案,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費。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1號彙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3.4.4緊急事故,事後説明事由,經核准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並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託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塗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籤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籤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籤卡;未打卡又不籤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並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籤卡,否則,按本規定3.2.4 /3.2.5項處理。

3.10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有單位主管籤核,業務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外出放行條”,但應在主管處登記,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籤證核對。

3.12本公司上下班時間,一律由人力資源部監督打卡情況,每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收回,保管期限為一年。

4.請假作業:

4.1事假

4.1.1事假:員工因私事而必須要請假者,應在“請假單”上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逐級實認可,批准後方有效,每年累積以14天為期限,超期者視為曠工。

4.1.2事後申請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出具有説服力的有效證明,經主管負責人或人力資源部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並在員工個人請假單上予以登記。

4.1.3凡請事假當月累計不足4小時,一律按計扣工資,不足8小時按一天計扣工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請假者,最遲應於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籤核後,將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後予以登記。

4.2.2請病假2天以內者免附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2天以上或累計三天以上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資料或指定醫院證明(鎮級醫院)。

4.2.3全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休滿時仍須療養,須附指定或公立醫院證明,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

4.2.4當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員不扣薪。

4.2.5工傷人員按工傷保險規定辦理賠付,除基本薪資照給外,公司不負擔任何費用。(確不能出勤者給予工傷假,附認可的醫院證明)。

4.3上述原因以外確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後報公司酌情審批。

4.4.請假程序

4.4.1員工請假需按規定填寫請假單,員工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總監審批,3天(含3天)以上須副總審批。

4.4.2主管請假2天內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含3天)需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請假須到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總經理請假報董事會批准。

4.4.3所有請假事宜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檢查

5.1考勤檢查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各部門主管,負責統計出勤的文員擔任。

5.2檢查內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離職守、曠工等現象。

5.2.2查明是否有毀損、塗改、偽造、偷竊、自籤工卡等現象。

5.2.3各部門檢查人員要根據請假單、外出放行條、差旅單對上一天工卡進行檢查以掌握員工出勤情況。

5.2.4各員工考勤、加班工時經上述程序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籤後存查。

6.實施

6.1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7.附件

7.1請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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