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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檔案管理制度 篇1

近日,國家檔案局局長李明華簽署國家檔案局第十三號令,公佈《機關檔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13篇)

《規定》的頒佈實施,是國家檔案局在新形勢下推動機關檔案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規定》是以中辦、國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制定的。全文共7章70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規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據,機關檔案定義,機關檔案工作的意義、體制和管理原則;第二章“機構和人員”,明確了機關檔案工作機構、人員的要求,確定了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第三章“基礎設施”,明確了機關應設置的各類檔案用房及基礎設施設備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明確了機關檔案的門類和管理要求,提出了檔案從形成到移交整個管理流程的各項要求;第五章“信息化建設”,明確了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管理要求,對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和電子檔案的管理做出了詳細規定;第六章“獎勵與處罰”,明確了應予獎懲的各類情形;第七章“附則”,對解釋權、施行日期等加以規定。

《規定》具有3個顯著特點。一是普適性。將適用範圍確定為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參照執行。《規定》對機關檔案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考慮了不同層級機關客觀條件的差異,特別對縣級或檔案形成數量較少的機關明確了基本要求。二是實用性。《規定》梳理借鑑數十個機關檔案工作參照的標準規範,對機關檔案門類劃分,檔案形成收集、整理歸檔、保管保護、鑑定銷燬、開發利用、統計移交等做出詳細規定,具備較強的實用性和操作性。三是創新性。《規定》特別關注近年來機關檔案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新形勢下機關檔案工作的任務和要求,明確了機關檔案工作監督指導的原則和方式,提出了建立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網絡,確定了檔案工作各類業務用房需求,加強了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等,為機關檔案工作轉型升級提供了依據。

國家檔案局希望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學習,抓好貫徹落實。國家檔案局將繼續組織宣貫活動,不斷加強監督指導,採取有效措施引導提升各地區各部門機關檔案管理水平。

檔案管理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加強檔案管理工作,夯實檔案工作基礎,切實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現制定管理辦法如下:

本辦法適用於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下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實行單位一把手負責制,選配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的專門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人事幹部)負責本單位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並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檔案工作應遵循五大原則,即黨管幹部、黨管人才,依規依法、全面從嚴,分級負責、集中管理,真實準確、完整規範,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單位人事幹部主要負責本單位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負責本單位檔案的查(借)閲等檔案利用工作,負責接交的檔案材料真實準確,完整規範,堅決杜絕非專職人員辦理檔案相關事宜。

一、檔案內容

檔案材料主要涉及幹部職工工作及學習過程中形成的供組織考察的各類資料,包括十大類:一是履歷類材料,二是自傳和思想類材料,三是考核鑑定,四是學歷學位、職稱、論文、培訓,五是政審、審計類,六是黨、團材料,七是表彰獎勵材料,八是處分材料,九是工資、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職級並行、出國(境)審批,十是報到(派譴)證、計生材料。

二、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包括檔案材料的收集、鑑別、整理和接交。

收集檔案材料時應確保收集材料屬歸檔範圍,確保收集材料填寫規範、真實完整。具體要求:①檔案材料應當為原件;②檔案材料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公文用紙,用黑色的中性筆填寫(或打印);③屬成套材料的,必須頭尾完整。

經鑑別,符合歸檔範圍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個月內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續送交檔案室。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未及時移交的檔案材料,檔案室不再接收。

三、檔案利用

檔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閲、複製和摘錄等。嚴禁拍攝複印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取證的,經審查批准後方可複印。

查(借)閲檔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產黨員按程序申請,

由檔案室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麼材料。嚴禁個人查(借)閲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檔案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閲單位履行審批手續,限期歸還,不得轉借。

查檔(含複製、摘錄)程序:查閲單位填寫《查閲檔案審批表》,經單位和主管單位負責人同意後,報檔案室分管領導審批,人事幹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審批後的《查閲檔案審批表》到檔案室辦理。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查檔。

臨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__年7月11日

檔案管理制度 篇3

安全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3.職責

3.1. 安全檔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對安全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2. 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4.內容

4.1.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

4.1.1.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

4.1.2. 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文件、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4.1.3. 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領導指示材料等。

4.1.4. 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4.1.5. 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台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4.1.6. 供應商、承包商相關材料。

4.1.7. 安全設施檢測、校驗報告、記錄等。

4.1.8. 安全、職業衞生評價報告。

4.2. 歸檔流程

4.2.1. 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繫、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案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4.2.3. 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統一保存。

4.2.4. 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4.2.5. 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4.3. 檔案保管

4.3.1. 檔案應入櫃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4.3.2. 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4. 檔案借閲

4.4.1. 文件資料檔案借閲,必須借閲手續,借閲當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説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4.4.2. 借閲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4.4.3. 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閲登記本上註銷。

4.5. 檔案保密制度

4.5.1. 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有關保密的規定,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

4.5.2. 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將祕密檔案帶出庫房或給無關人員查閲;

4.5.3. 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在公共場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機密;

4.5.4. 入庫檔案,應妥善保管,定期核對。外借檔案,及時催還;

4.5.5. 外單位利用檔案必須憑單位介紹信,並經領導批准方可進行;

4.5.6. 嚴禁向廢品收購單位出賣檔案文件資料,銷燬檔案必須嚴格遵守鑑定銷燬制度;

4.5.7. 提供利用檔案,要嚴格執行借閲制度,注意保密;

4.5.8. 進入檔案室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4.6. 檔案保存年限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

4.7. 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公司行政管理部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5.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檔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企業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公關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捲、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重要原始檔案遵循“雙人雙控,共同管理”原則,由總經辦統一管理。

第二章 檔案歸檔

第四條 歸檔範圍

(一)

(二) 通用管理:證書、部門職責、崗位職責、手冊、註冊申報資料等。 工程基建:設計文件、圖紙、會議記錄、招投標文件、造價、工程管理 (變更、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工程驗收、工程報批資料等。

(三) 合同:原輔料採購、設備採購、工程基建、技術轉移、委託合同、設計 合同、其他合同。

(四) 設備檔案:公用系統、物料、倉庫等輔助設備;生產部設備、工程部設 備、QC部設備等。

(五)

(六) 員工培訓:培訓計劃、總結、內部培訓記錄、外部培訓報告等。 計量:化測類、力質類、温濕度類、壓力類、熱工類、長度類、計時類、 流量類等,設備內部校驗記錄歸於設備檔案中。

(七) 產品檔案:產品批件、包裝設計、技術轉移資料、產品工藝規程及空白 批記錄、質量標準、留樣觀察和產品穩定性試驗資料、產品質量回顧、變更情況、產品藥檢所檢驗報告(含送檢或抽檢)、產品重大質量事故資料等。

(八)

(九)

(十) 檢驗方法:原料、輔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成品、包裝材料等。 (十一) 記錄:除批記錄以外的所有記錄。包括輔助記錄、出入庫單、銷燬記錄、 盤存表、温濕度記錄、物料請驗單等;

(十二) 批記錄:批生產記錄、批檢驗記錄、批監控記錄、批包裝記錄等。 (十三) 標準操作規程。

(十四) 驗證文件:驗證主計劃、廠房及公用系統、生產設備驗證、QC設備驗證、 工程部設備驗證、方法驗證、工藝驗證、清潔驗證等。

(十五) 行政類文件:

行政法規性文件。包括上級頒發、需要企業執行的,或由企業發行的各種標 準、規章規程等;

各類公文。本企業對外的正式發文與相關機構來往的批覆;

各類證照、證書。包括章程、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 土地證、房產證、商標註冊證書、企業和產品獲得的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等; 人事任命、勞動糾紛等;

各類固定資產資料。包括車輛所有原始證照、辦公設備、儀器設備説明書、 保修卡等;

所有加蓋公章的文件複印件;

在企業文化建設和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聲像光碟 等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五條 歸檔時間

(一) 各類證照、批件、商標、合同、協議等原始文件和加蓋公章的文件複印 件須於文件產生的24小時(一個工作日)內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

(二) 設備檔案、產品檔案、質量標準、檢驗方法、標準操作規程隨時產生隨 時歸檔;

(三) 員工培訓類資料按月歸檔,於每月25日之後次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 歸檔手續;

(四) 計量類資料按半年歸檔,於每年5月25日之後6月5日之前、11月25 日之後12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

(五) 供應商檔案按年度歸檔,於每年1月25日之後2月5日之前將上一年的

資料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 (六) (七) 手續; (八)

驗證文件隨時產生隨時歸檔,驗證主計劃按年度歸檔,於每年1月25 記錄文件。輔助記錄半年歸檔一次,其他記錄每年歸檔一次;

批記錄文件按月歸檔,於每月25日之後次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歸檔

日之後2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 (九) (十)

其他文件每週一集中歸檔一次。

未按要求及時歸檔而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根據情節

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第六條 歸檔份數 (一) (二)

原件全部歸檔,並註明份數、出處。

使用頻繁的檔案,各使用部門應複印留存自用。

第七條 歸檔要求 (一) (二) (三) (四)

由檔案室和各部門指派一名專人負責歸檔事宜。 對已經破損或模糊的文件必須先修復再歸檔。 文件必須通過系統整理後再歸檔。

文件須經歸檔部門主管或部門以上領導簽字確認後方可歸檔。

第八條 歸檔手續

各類文件歸檔時,歸檔部門應填寫《文件歸檔單》一式二份,由歸檔部門負責人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歸檔部門和檔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備查考。由檔案員填寫《文件歸檔登記薄》,歸檔人和檔案員共同簽字確認。

第三章 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第九條 檔案的收集 (一)

由各部門指派專人,每週一對其本部門需要歸檔的文件進行收集,並進行分類、排列、編目後移交檔案室。

(二) 由檔案管理人員定期到各部門對零散的文件進行收集,再進行系統的、

全面的整理。 (三)

收集時要保證檔案的質量。如不完整,需進行進一步的收集,對收集不全的檔案,要做好記錄。

第十條 檔案的整理

(一) (二)

檔案採用按類別分類的方式,做到層次分明,便於保管和利用。 檔案嚴格按照分類、排列、組卷、編目的整理步驟進行系統、全面的整理,並做電子目錄方便日後檢索。檔案編號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組成,具體説明如下:

7、8、9位代表流水號001~999。、6位為檔案櫃號。 、4位為二級分類的編號。 、2位為一級分類的英文縮寫。

第四章 檔案建檔

第十一條 分類梳理

歸檔的資料,由檔案員分類、編號,於文件歸檔的當天入庫,並建立《檔案明細台賬》。 第十二條 檔案專用章

所有歸檔的複印件及歸檔原件產生的複印件,每頁紙加蓋藍色檔案專用章,加蓋檔案專用章的複印件視同原件使用,檔案專用章置於檔案室,由檔案員保管。 第十三條 檔案編號章

檔案盒中每份檔案右上角加蓋紅色編號章,編號手寫,檔案編號章置於檔案 室,由檔案員保管,對已歸檔編號檔案做出的任何調整須登記備查。 第十四條 檢索目錄

所有歸檔文件,由檔案員建立對應關係的電子版檢索目錄,並定期核對。

第十五條 電子備份

重要資料的原件須通過掃描等方式建立電子備份,各歸檔資料如有電子版的也應一併建檔備份。

第五章 檔案使用和歸還

第十六條 檔案使用 (一)

文件複印:由使用人填寫《檔案複印登記薄》,一般性文件經部門負責人批准,重要文件同時報分管副總批准,由檔案員複印、提供。

(二)

借出已加蓋檔案專用章的複印件: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出登記薄》,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況同時報分管副總批准;十日後仍未歸還的,由檔案員跟催或辦理重新借出手續。

(三)

借閲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閲登記薄》,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於檔案室指定的地點查閲,不得帶離檔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況同時報分管副總批准。

(四)

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出登記薄》,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最長不超過五個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況同時報分管副總批准,總經辦會籤;五個工作日後仍未歸還的,由檔案員跟催或辦理重新借出手續;原件借出後不再歸還的,須經分管副總、總經理批准,總經辦會籤,檔案室保留複印件備查;

(五)外單位借出檔案時,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出登記薄》,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使用。

(六)

按規定審批,由當事人和檔案員在相應登記薄上登記並簽字確認方可使用檔案;違者一經發現,對檔案員處以200-1000元/人/件的罰款;造成損失的,由檔案員全額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第十七條 檔案歸還 (一)

檔案使用者應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塗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借出的各類檔案文件在歸還時,經檢查無誤後,應在《檔案借出登記薄》登記,並由使用人和檔案員分別簽字確認。

(二)

發生損壞、丟失的,對使用人處以200-1000元/人/件的罰款;造成損失

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三)檔案歸還時內容發生變更的,使用人應及時知會檔案員進行更新,以保持檔案的準確性。

第十八條 檔案保管與檢查

(一)

公司各類應歸檔文件應集中於檔案室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銷燬或據為己有,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全額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二)

每月底,總經辦負責人將對檔案室的資料進行抽查;每三個月與檔案員共同對檔案室的所有資料進行一次徹查,並填寫《檔案清查記錄》。

(三)

檔案管理應賬實相符。檔案損毀或丟失的,由檔案員全額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第六章 檔案保管期限和銷燬

第二十條 檔案的銷燬 (一)

對需要進行銷燬處理的檔案,由檔案室填寫《檔案銷燬申請表》,並製作

《檔案銷燬清冊》,包括:本單位和卷宗的簡短的歷史情況、銷燬檔案所屬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數量和詳細內容、鑑定的情況和銷燬的理由等內容的書面報告,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核簽字同意後,方可銷燬。

(二)

由檔案員進行檔案銷燬,QA和檔案歸檔部門各指派一人進行監銷,檔案

銷燬須協同保衞部門共同處理。

(三)

檔案銷燬時檔案員要在銷燬清冊上“銷燬情況”一欄註明“已銷燬”字

樣和日期,監銷人員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確認。

檔案管理制度 篇5

行政事業單位正處於深化改革、管理轉型的關鍵時期,對幹部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在事業單位改革與發展中作為一項全局性、戰略性的重要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應廣大學員要求,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培訓中心和北京中建啟航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定於20__年9月、10月分別在長春市、成都市舉辦“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與績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勵政策及方案設計暨崗位設置專題研修班”。培訓旨在通過系統的理論學習,針對性的課堂討論,提升幹部的職業素養、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切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培訓班由北京中建啟航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承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措施1.中共中央辦公廳《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政策宣貫解讀2.人事檔案的歸檔要求、調轉及手續、信息化建設3.人事檔案管理內容及審核要求、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範圍的規定和分類方案4.幹部人事檔案人事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方法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與績效考核1.行政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難點及對策2.行政事業單位基礎性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的設計技巧3.行政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組織實施方法與步驟4.一般職工績效指標客觀量化設計及案例5.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績效指標客觀量化設計及案例6.部門和崗位工作量平衡方法及案例分析7.一般職工績效考評組織實施難點與對策8.績效考評結果評價方法9.績效考評結果反饋面談藝術10.行政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操作方案設計實操11.行政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方案設計技術

(三)行政事業單位特殊薪酬激勵政策及方案設計1.行政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走向及特殊激勵政策2.行政事業單位年薪制工資分配方案設計3.行政事業單位協議工資分配方案設計4.行政事業單位項目工資分配方案設計5.行政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提成分配方案設計6.行政事業單位特設崗、創新崗及流動崗薪酬方案設計7.兼職兼薪離崗創業特殊薪酬激勵規定與管理8.行政事業單位實施特殊薪酬激勵政策的配套管理

(四)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與管理方案設計1.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系列文件解讀2.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等級設置、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置、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設置、特設崗位設置3.事業單位的不同類別崗位的結構比例4.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法與動態調整5.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中存在的特殊問題(如最高等級設置、雙肩挑、一級崗位設置等)及解決方案6.崗位設置與績效量化考核、績效工資分配相互銜接的操作方法7.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與管理的案例分析

(五)行政事業單位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1.《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解讀2.行政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3.行政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4.行政事業單位幹部選拔與全員聘用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5.行政事業單位用工選擇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6.行政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7.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8.行政事業單位勞動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9.行政事業單位勞動關係相關法律法規與風險防範

二、主講專家屆時擬邀請相關政策部門專家授課;結合典型案例和實例分析、經驗交流等方式進行;培訓結束後,統一頒發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培訓中心“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與績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勵政策及方案設計暨崗位設置專題研修班”結業證書。

三、培訓對象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教育、科技、衞生、文化體育、新聞廣電、住建、交通、財政、國土、税務、司法、編辦、城管、規劃、房產、公安、水利、環保、市場監督管理、糧食、農牧業、林業、水利等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科研院所、行業協(學)會等相關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四、培訓費用培訓費2800元/人。(含專家費、場地費、資料費、午餐費等)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五、培訓時間及地點20__年09月19日-23日 長春市20__年10月23日-27日 成都市

六、報名辦法

檔案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規範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管理,對包括職業健康安全在內的管理體系運行中使用的各類文件實施有效控制,以確保各過程、環節/場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統一性、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與體系運行相關的部門均使用有效的現行版本文件,防止誤用作廢文件。

對安全記錄檔案進行有效控制,以證實符合規定要求,為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供客觀證據,在必要時實現可追溯性。

2範圍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編寫、審批、發放、使用、更改及作廢等子過程。規定了各過程負責人的職責,適用於各過程管理體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記錄的填寫、收集、保管、處置等子過程。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綜合管理體系運行中形成的所有記錄的控制。

3職責

3.1各過程管理部門職責:

3.1.1負責確定所管理的過程的文件需求。

3.1.2負責對所需的文件進行策劃並安排專人編寫。

3.1.3負責過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規定、制度、表格)組織編制。

3.1.4負責嚴格執行過程管理文件的規定,並按規定的表格做好相應的記錄。

3.1.5負責文件更改內容等。

3.2生產部職責:

3.2.1負責管理手冊的編制。

3.2.2負責體系的認證和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各過程文件的編制、評審和批准。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記錄的建立與管理。

4程序內容

4.1確定文件種類

4.1.1為便於文件管理,根據不同的管理方式將綜合管理體系文件分為外來文件、綜合管理體系文件。

4.1.2外來文件:外來文件係指國家、地方政府部門發佈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見法律法規的識別與評價程序);上級部門下發的通知、要求、規定和辦法;相關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綜合管理體系文件

a.方針、目標和指標;

b.實現方針、目標和指標的策劃;

c.控制各業務過程的程序、規定、指導書、表格。

4.1.4資料和記錄

相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a.各類分析/評價/統計數據(如OSHA 統計分析數據);

b.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術監察(檢測)資料; c.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HSE 預評價報告、設計方案和圖紙、HSE專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審查結論和批覆意見;

d.各類檢查、教育培訓、演習及其他活動記錄;

e.專項風險評價、環境因素識別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f.化學危險品安全標籤、安全技術説明書、儲存、使用防護指南;

g.危化品應建立一欄三卡(職業危害公告欄、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異常工況處置卡)

h.設施的設計、運行技術資料;

i.供應商和承包商檔案;

j.作業許可證等;

k.其他資料。

4.2提出文件的編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員都有提出編制和修改文件的權利,但是必須向過程負責人提出申請。

4.2.2過程負責人確定所管理的過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編寫人

4.3.1如需要編制或修改,對所需的文件進行策劃並安排專人編寫。

4.3.2管理手冊由生產部負責編制;部門各過程管理類文件(管理過程的程序、規定、表格)由過程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

4.4進行編寫

4.4.1按照體系文件編寫的格式要求進行文件編寫。文件格式基本內容:

a.目的:明確編制本文件要達到的目的

b.範圍:本文件使用的範圍,包括活動範圍、職能範圍和管理範圍

c.定義:需要對使用人解釋的術語或詞彙

d.職責:本文件中的主要職責劃分,包括本文件的責任部門

e.程序/規定內容:針對各項活動提出具體的要求、職責、時限

f.相關文件:編制本文件所依據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g.相關記錄: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記錄

h.修改記錄: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記錄

i.文件概要/流程:規定類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圖

4.4.2文件的編號按如下要求:

記錄編號

文件層別號

文件類別(AQ)

公司代號JP

其中:序號為阿拉伯數字,如:01,02,03 „„„等;

文件類別為:管理手冊用01標識,程序文件用02標識,公司級管理性制度用03標識,部門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門拼音首字母組合標識,如生產部用QG標識。

例子:

文件編號:JP-AQ-0201《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管理程序》

表格編號:編號JPL-AQ-0201/01(適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其中01表示對應程序的第一張記錄。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須有版本標識,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隨之更新。

4.5評審和審批

4.5.1文件評審。文件由編制人在文件原件編制人欄中籤字,交部門主管審核同意,再送交

相關部門主管審閲會籤(由部門主管確定會籤部門的數量),並由4.5.2文件批准人應對文件進行仔細審核後,如果同意在批准欄簽字;如果不同意將文件返回文件編寫人(或部門),待修改完畢後再批准。

4.5.3文件審批權限。

a.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總目標、管理手冊、管理評審計劃及報告、最高管理層職責、公司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職責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准。 b.過程管理文件(程序、規定、制度、表格)由過程負責部門主管審核,安全生產負責人批准。

c.技術類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指標等、產品標準由技質部主管審批。 d.各部門內部適用的文件由本部門負責人批准。

4.6發放控制

4.6.1生產部發布綜合管理體系文件, 建立外發文件清單,該清單內容包括:文件名稱、編號、版本、發放日期、數量、發至、接收人等。該文件清單在修改、增加/刪減文件過程中應保持最新狀態。。

4.6.2各過程負責人將所編寫的文件經授權批准人批准後,將書面文件及電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產部,生產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門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單》,在發佈/修改文件的同時,文件與文件清單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生產部組織負責更新管理體系有關文件,保證體系文件始終保持最新有效狀態;每季度備份一次電子版文件。

4.7.2管理體系相關的文件必須妥善保存;各部門負責保管本部門相關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亂塗畫改,不準私自外借,確保文件的清晰、易於識別和檢索。

4.8文件更新

4.8.1文件更改時,由過程管理部門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電子一份)、填寫《文件更改通知單》,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後。同時更新《文件控制清單》,

生產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時各部門下發的綜合管理體系受控書面文件應立即回收並更新,填寫《文件與回收記錄》,防止作廢文件非預期使用。

4.8.2當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因組織結構、產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規、標準等發生變化時,原文件編寫單位負責組織對文件進行評審。如果需要進行修改,由原文件編寫單位負責提出

文件更改申請後組織對文件進行編寫並按原文件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4.9安全記錄管理

4.9.1建立記錄清單

安環部制訂安全記錄台帳,使用統一表格。內容包括:記錄名稱、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質、處置、類別等。

4.9.2安全記錄的使用

按規定的項目填寫,所有記錄應及時、真實,字跡整潔、清楚,不得隨意塗改,不能使用鉛筆填寫。

4.9.3收 集

定期對安全記錄進行收集並整理記錄,放到指定的地點保存或交檔案室存檔。

4.9.4儲存、保護

記錄可以是紙質或電子媒體,對於電子媒體形式的記錄,必須保證所保存的記錄不被非記錄人員或計算機病毒干擾,應留有備份。

記錄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蟲鼠害、防止丟失、防磁等,同時還要做好標識。

保存期限依據“安全記錄台帳”中保存的期限規定。

4.9.5處 置

記錄保存人按照“安全記錄台帳”中規定的處置要求在保存期滿後進行處置,包括銷燬或歸檔。

5相關文件

6相關記錄

AQ-0202/01文件控制清單

AQ-0202/02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AQ-0202/03文件更改通知單 AQ-0202/04安全記錄台帳 AQ-0202/05評審記錄

檔案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公司檔案業務管理,進一步提高檔案管理水平,保證檔案的系統性與完整性,完善檔案借閲手續,使公司檔案管理達到規範化、合理化、標準化,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檔案管理的範圍

本公司所有需要歸檔的文件資料,包括:對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務、企業管理、勞動人事、培訓教育、安全管理、後勤服務、外事工作等有保存價值的原始材料,在生產經營管理上形成的經營決策、計劃工作、統計工作、物資管理、產品銷售、財務管理、生產調度、設備工裝(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價值的原始材料。

2.檔案的管理部門

公司綜合事務部為檔案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公司各類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專(兼)職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檔案進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應按照明確的歸檔時間和歸檔範圍,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確因工作需要繼續使用的文件資料,原件移交檔案室,使用部門留存複印件。

接收檔案必須認真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使檔案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

3.檔案的分類

在切實遵循《中國檔案分類法》前提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將所涉及的檔案劃分為十大類:(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財會檔案、(D)生產經營管理、(E)技術質量安全管理、(F)基建檔案、(G)外來文件、(H)聲像檔案、(I)實物檔案、(J)其他檔案。 財會檔案是公司財務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實物檔案是公司各類活動中形成的如模型、樣品、贈品、證書、獎盃獎旗等實物。 以上十類檔案中,每一大類檔案內容又要根據需要及實際情況分成若干小類進行管理。

4.歸檔要求

4.1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統、準確。

4.2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是原件。如是傳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應留複印件,並將複印件與原件一起存檔,並加以説明。

4.3存檔的文件、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繫的原則,並按立卷要求特徵及文件內容進行科學分類、立卷和編目編號。

4.4檔案名稱的填寫要注意內容準確,文字簡練通順,結構完整,必須揭示卷內文件的內容和成份,並區分保管期限。卷內文件應按問題或文件形成的時間系統地排列,按順序編號,填寫“卷內目錄”。目錄各項必須填寫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晰,裝訂整齊。

4.5檔案盒(袋)內文件的排列:檔案袋內文件應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計劃、總結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案件材料中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後。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先後排列。

4.6文件歸檔份數:一般歸檔1份,重要的和經常使用的文件歸檔2份或3份。對無保存價值和重份文件,需要辦理銷燬手續。

4.7歸檔時間:部門或責任人應於相關工作結束後立即(最遲一週內)將應立卷歸檔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歸檔。

5.檔案的查閲和借閲

5.1查閲檔案應填寫檔案查閲登記表,寫明查閲時間、查閲內容、查閲目的等。有關人員應在檔案室內查閲檔案資料,閲後及時歸還。

5.2查閲檔案資料時一般不得對其進行復制。確有特殊情況必須複製的,應填寫檔案資料複製申請單,經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方可複製。

5.3原則上本公司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閲,但必須由所在部門出具借閲申請並由部門經理簽名認可。借出檔案時應注意檔案的密級要求以及借閲人的相關權限。借閲檔案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5.3.1借閲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檔案,嚴禁擅自打開檔案櫃翻閲查找;

5.3.2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定期歸還,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返還的,需辦理續借手續,否則按管理規定停止借閲;

5.3.3要愛護檔案,不得丟失,並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轉借他人;

5.3.4所借檔案不得隨意摺疊和拆散,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塗寫;

5.3.5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和借閲者當面核對清楚;

5.3.6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泄密,要立即追究當事人責任;

5.3.7調離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文件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6.檔案的移交

檔案移交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經移交人簽字,接收方核對簽收。

7.檔案的保管

要做好檔案的防火、防蟲、防盜、防塵、防陽光直射“五防”工作。檔案櫃所在辦公室嚴禁吸煙。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對檔案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對於不易繼續保存的檔案資料,應及時予以複製;對於已破損的檔案資料應及時予以修復。為做好檔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資料均應按照其分類組卷,並按照其性質分為短期、長期、永久三類分別保管。

檔案管理人員要做好檔案資料的保密工作,檔案管理部門除外,其他各部門人員不得查閲與自己工作內容無關的檔案資料。

8.檔案的銷燬

公司對各類檔案每二年進行一次鑑定。對超過保管期並經鑑定無保留價值的檔案做出銷燬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銷燬

公文管理制度

1.為規範機關及項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質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須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公司綜合事務部為本公司文印管理職能部門,主管公司公文處理工作,各部、室、項目辦及各項目部負責本部室各自的公文處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須由公司綜合事務部統一收發、分辦、傳遞、督辦、繕印、用印、立卷、歸檔和銷燬。

4.公司行文程序規定如下:

根據文件性質和內容,由相關職能部門承辦擬稿,部門負責人核稿簽字,如多部門聯合行文,必須由聯合行文的部門會籤後送公司綜合事務部審稿。屬行政序列文件須經行政領導簽發,公司綜合事務部統一編排字號和登記後,並打印出來。相關職能部門原擬稿人校對後,再繕印、用印和封發,文件底稿(附帶二張正文)加蓋公章後由檔案室存檔。

5.各類公文的擬稿、修改和簽字必須使用鋼筆,不準使用元珠筆和鉛筆。經修改後的底稿,如果稿面較亂,必須由擬 稿人或承辦部門清稿後交付簽發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辦,下行文的執行、檢查,均由擬文部門負責。

7.公司設立檔案室,統管各類文件。實行文件立卷歸檔制度。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並及時地對各類文件進行分類、標引、立卷、存檔。

8.凡公司和各項目部在各項工作中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材料,均應及時交檔案室統一歸檔。

9.嚴格履行文件閲辦手續。凡需借閲、傳閲文件,均須及時簽字、登記。檔案管理人員須敦促限期歸還。

10.外單位人員需查閲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須持介紹信。查閲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綜合事務部部長審批;查閲重要公文和重要資料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11.歸檔公文和資料的複印或複製,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並要在檔案管理人員的監督下完成複印或複製工作。

12.嚴格保密制度,嚴守國家機密。凡屬機密文件,承辦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帶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檔案室集中保管。密級文件未經上級批准,不允許複製。根據上級機關的要求和安排,文祕人員應按時上交標密文件。

13.有關公文的具體處理辦法,按《公文處理辦法》執行。

文檔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檔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檔案,特制定制度如下:

1.1檔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檔、技術、設備、財務和人事等文本、圖表和聲像等不同形式的資料。

1.2本公司所有職工有保護義務。

2.行文條例

2.1公司行文由發文部門擬辦後呈部門負責人核稿,一般情況下報總經理簽發,最後送至綜合事務部打印發文。

2.2公司收發各類文件,根據文件性質(以文頭為準),報總經理批示辦理,並及時做好文件的登記、歸檔工作。

2.3公司領導不在時由指定的負責人負責各類行政性文件的簽發、批示。

3.管理

3.1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種材料應及時移交至本部門,集中管理,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3.2各部門的工程技術資料一般按年定期彙總移交至綜合事務部管理,綜合事務部根據文件資料性質,定期彙總存檔。

3.3公司舉辦重大活動應通知檔案管理人員參加,收集活動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3.4財務資料由財務人員按規定管理。

3.5各種資料應建立電子文檔,實行電子化檔案管理。

3.6銷燬檔案必須經過總經理認可,才可以銷燬。禁止管理人員擅自銷燬。

3.7禁止個人將公司檔案及複印件送他人或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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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公司對保密檔案,落實專人妥善保管。

3.9綜合事務部應嚴格按檔案性質、類別、保存年限來處理(銷燬)檔案,意見先報公司總經理。

4.責任

有下列行為者,將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國家法規,給予責任行為人行政、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擅自塗改檔案。

4.2未按規定辦理檔案登記,擅自拿走檔案。

4.3未按規定向他人提供檔案。

4.4損毀、丟失屬於公司所有的檔案。

4.5檔案管理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

檔案管理制度 篇8

為貫徹落實《機關檔案管理規定》,近日,全國人大機關重新修訂了《全國人大機關檔案管理辦法》,並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祕書長、機關黨組書記楊振武批准同意,印發機關各單位、各部門施行。

《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的頒佈施行是國家檔案局在新形勢下推動機關檔案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是進一步依法加強機關檔案科學規範管理的一個重要抓手。《機關檔案管理規定》具有很好的普適性、實用性和創新性,為機關檔案工作轉型升級提供了重要依據。全國人大機關以學習貫徹落實《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為契機,深入開展檔案法治宣傳教育,以規範檔案管理工作流程為目標,貫徹落實依法依規治檔的本質要求,將標準化、精細化、流程化作為檔案工作的重要任務,進一步完善檔案管理體制機制。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祕書局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座談會組織機關兼職檔案員進行學習討論。檔案處認真學習領會《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結合全國人大機關檔案工作的實際情況,啟動《全國人大機關檔案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

在修訂工作中,檔案處堅持加強宣傳、集思廣益,廣泛徵集修訂意見。通過舉辦檔案工作學習班、召開座談會、印發徵求意見稿等形式,使機關32家立檔單位和各單位、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廣泛參與到此次修訂工作中。徵求意見稿經歷了“三上三下”的修改過程,充分吸收了國家檔案局檔案館(室)業務指導司機關檔案業務指導處的意見。此次修訂工作共對現行辦法進行了42處修改,新增條款15條,對19條條款作出重大調整,保證新修訂的《全國人大機關檔案管理辦法》適應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機關檔案管理工作需要。

修訂工作同時堅持統籌協調、與時俱進,積極創新機關檔案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新修訂的《全國人大機關檔案管理辦法》首次明確了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牽頭的機關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全國人大機關檔案工作重大事務和重要事項,要求機關各立檔單位建立以主要負責同志、分管檔案工作領導、專職或兼職檔案員、業務人員組成的4級檔案工作機制,為機關檔案工作的明確責任、分級管理、齊抓共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按照新時代機關檔案工作信息化要求,針對全國人大機關數字檔案室建設情況,結合《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的精神,《全國人大機關檔案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全國人大機關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部署,保證全國人大機關檔案信息化建設有規可循、安全規範。

此次修訂的《全國人大機關檔案管理辦法》完整覆蓋機關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鑑定、利用、編研等各個工作環節,明確要求檔案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具有較強的規範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對做好新時代全國人大機關檔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檔案管理制度 篇9

一、 幼兒園應有專人負責檔案管理,檔案資料主要包括:

1、 上級文件類;

2、 各項工作計劃;

3、 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負責制度、學習會議制度、衞生保健制度、教研製度、安全保衞制度、作息制度、伙食管理制度、財務保管制度、考勤制度、獎罰制度、交接班制度、家長聯繫制度等);

4、 各項工作檢查記錄;

5、 各種會議記錄;

6、 園內大事記錄;

7、 各種學習材料;

8、 上報的各種文字材料底稿及各種統計報表;

9、 保教人員業務檔案;

10、各班工作總結及園務總結;

11、工作人員花名冊、幼兒花名冊;

12、教師幼兒作品精選。

二、檔案資料等反映出本園各階段的管理情況和發展請寬,能為本園發展和上級檢查、指導、評估等提供必要的依據。

三、檔案資料能為保教人員進行保教教育工作提供方便 。

四、資料室要有防火、防盜設備。

檔案管理制度 篇10

1.健康檔案包括家庭健康檔案、個人健康檔案。家庭健康檔案每户一份,個人健康檔案每人一份,以家庭為單位成冊。實施電子健康檔案後,應將健康檔案信息及時錄入電子檔案。

2.健康檔案由責任醫生填寫,應內容真實、準確、齊全,字跡清晰、不得隨意塗改。健康檔案的內容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現況、治療、康復情況,慢病相關生活行為因素、家庭社會經濟狀況等。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的病人,應在健康檔案袋(盒)上用紅、綠、橙、藍、黑色標識區分。

3.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健康體檢、門診就診、參合住院病人出院隨訪、健康隨訪、慢性病隨訪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並歸入健康檔案。婦女病檢查、宮頸癌檢查、孕產婦系統管理、兒童系統管理、預防接種、精神病康復管理、肺結核治療管理等專案(冊)管理內容,仍按專線管理要求,做好資料存檔,暫不歸入健康檔案,但有關信息特別是異常情況及治療情況應簡要記入。

4.社區責任醫生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並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臨牀保健醫生、責任醫生應將非本人責任轄區居民的診療情況及時反饋給轄區責任醫生,以便納入該居民本人的健康檔案。

5.中心站、村衞生室應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櫃),健康檔案按行政村(居委會)名和編號順序,專櫃分冊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範有序,無污損,無丟失。檔案盒要有索引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6.健康檔案主要由轄區責任醫生保管、閲覽或利用,不得轉借、塗改和丟失,並確保個人隱私不向外泄露,嚴格保密。

7.凡居民因大病轉上級醫院住院時,可以把病人原始檔案裏的資料借給轉診醫生,但須辦理借閲登記手續;出院後及時歸還,並及時將本次住院概況記入檔案。

8.非社區衞生服務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閲已經建檔的各種資料。除轄區責任醫生外的本中心(站)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非本中心(站)工作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中心分管領導同意。

9.設立健康檔案管理人員,建立健康檔案質量控制小組,開展健康檔案質量檢查和評價,不斷提高健康檔案質量。

檔案管理制度 篇11

為確保統計資料的完整及連續性,加強統計資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統計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

一、定期整理統計資料,加強統計資料管理。各種統計資料保存連續完整,及時按照歸檔要求整理、裝訂、編號、管理、移交;及時備份同期計算機統計資料、統計軟件,並保證與紙介質資料一致,積極推行檔案存儲光盤化;能夠將年度統計資料整理成冊。

二、設立專門的檔案櫥,確保檔案資料完好無損。

三、各種統計報表和分析資料、原始記錄及有關統計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時整理,分類入樓,並對歷史統計資料搞好蒐集和整理。

四、統計人員調動或調整時,要分類別、按時間先後順序搞好交接。交接的資料、材料要列出清單,並由交接雙方簽字。

五、各種統計資料要妥善保管,嚴格遵守《統計法》和《保密法》中有關統計資料保密工作的規定,不得亂翻閲,嚴格借閲手續,杜絕統計資料丟失現象的發生。

六、按照文書檔案管理標準,及時向綜合檔案室移交,並辦理移交手續。

檔案管理制度 篇12

1、認真學習檔案工作有關文件和基本知識,努力提高檔案人員自身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認真接受上級領導檢查,不斷改進工作。

2、收集教職員工在教育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活動中產生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載體的文件材料。

3、園內檔案每月分類放置,每學期及時歸檔,每年裝訂成冊;個人檔案每學期更新,統計各類人員信息。

4、做好各類檔案和資料的接收,徵集,整理,編目,鑑定,保管,銷燬和統計工作。

5、管理好檔案,切實做好防潮、防濕、防蛀、安全工作。

6、嚴格保守檔案機密。防止人為散失、泄密和缺損,確保檔案完整、 安全。

7、各種檔案資料每學期和學年完後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編號入庫保管。

8、各種檔案資料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建設工作、教職工管理工作、教育教學工作、衞生保健工作、財務後勤工作、家長社區工作、和幼兒綜合情況等需建檔案資料,要求字跡清楚,儘量保留原始狀況。

9、凡入檔資料任何人不得隨意取走和塗改,如需查閲歸檔資料,須經園長批准。查閲資料只能在檔案室,不能帶走。

檔案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範和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的生產安全事故檔案(以下簡稱事故檔案),是指生產安全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和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二、事故檔案管理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事故等級處理程序,實行分系統、分級管理。

三、事故檔案管理是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單位檔案工作的組成部分。

事故檔案的管理應與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和處理同步進行。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單位及個人都有維護事故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安

全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事故檔案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四、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歸檔是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重要環節。

五、參加事故調查的其他單位可保存與其職能相關的事故調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複製件。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中應歸檔的文件材料主要有:

(一)事故報告及領導批示;

(二)事故調查組織工作的有關材料,包括事故調查組成立批准文件、內部分工、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等;

(三)事故搶險救援報告;

(四)現場勘查報告及事故現場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現場圖、照片、錄像,勘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

(五)事故技術分析、取證、鑑定等材料,包括技術鑑定報告,專家鑑定意見,設備、儀器等現場提取物的技術檢測或鑑定報告以及物證材料或物證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證材料的事後處理情況報告等;

(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調查報告;

(七)傷亡人員名單,屍檢報告或死亡證明,受傷人員傷害程度鑑定或醫療證明;

(八)調查取證、談話、詢問筆錄等;

(九)其他有關認定事故原因、管理責任的調查取證材料,包括事故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及有關資質證書複印件、作業規程及技術圖紙等;

(十)關於事故經濟損失的材料;

(十一)事故調查組工作簡報;

(十二)與事故調查工作有關的會議記錄;

(十三)其他與事故調查有關的文件材料;

(十四)關於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請示

(十五)事故處理決定、批覆或結案通知;

(十六)關於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人進行處理的相關單位的意見函;

(十七)關於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文件材料;

(十八)其他與事故處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七、事故檔案整理應當以事故為單位進行分類組卷,組卷時應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 同一事故的非紙質文件材料應與紙質文件材料分別整理存放,並標註互見號。

八、歸檔文件質量要求: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籤認手續完備;數字照片應打印紙質拷貝;錄音、錄像文件

包括數字文件)、電子文件應按要求確保內容真實可靠、長期可讀。

九、文件材料向檔案部門歸檔時,交接雙方應按照歸檔文件材料移交目錄對全部文件材料進

行清點、核對,對需要説明的事項應編寫歸檔説明。移交清冊一式二份,雙方責任人簽字後各保留一份。

十、擅自銷燬事故文件材料、未及時歸檔,或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檔案損毀、丟失或泄密的,

將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檔案法律法規追究直接責任單位或個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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