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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管理制度細則(通用18篇)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通用18篇)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通用18篇)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

一、班級衞生委員職責

1、每天要隨時隨地的進行檢查班級級衞生,一旦發現垃圾,衞生委員要及時督促勞動組長安排組員把垃圾清掃乾淨。

2、協助老師在本班貫徹衞生公約,檢查記載組長工資分配情況;

3、每天派值日生管理清潔工具。

4、負責大掃除衞生安排工作。大掃除工資參照第二條也實行浮動工資制度。

5、重大活動,如期會考試、期末考試、月考等必須及時提醒值日組按規定時間搞好衞生。

二、常規衞生工作

1、每天值日生必須認真打掃班級和衞生區衞生。衞生委員負責檢查。

2、每週一下午按學校要求全體同學進行衞生大掃除。衞生委員負責檢查並分配好工作。

三、清掃時間:

早晨:--------下午:---------晚上:-----------

四、教室與包乾區清掃細則

1、室內地面掃、拖、掃,做到乾淨、清潔,無污水,物見本色;注意死角。

2、室內牆角線擦面,擦稜,水多而淨。除牆角線外,牆圍子也要擦拭,做到乾淨無污。

3、教室前後門窗、窗台玻璃及框乾淨無塵,明亮似無。

4、宣傳框、飲水機及桌、暖氣、窗台、機箱、講桌、前後黑板及框、投影框擦

拭及時,一塵不染。

5、飲水機前面要做到維持24小時幹潔,臉盆裏的水要及時傾倒。

6、抹布、水盆、水桶、掃把、畚箕、拖布等擺放整齊,物歸原位。

7、燈管、燈罩、宣傳字要做到乾淨無塵。班中的四扇窗户玻璃要明亮似無,玻璃夾縫要乾淨無塵。

8、樓道樓梯要掃,做到乾淨、擦,做到清潔,無污水,物見本色。

9、樓道地面掃、拖、掃,做到乾淨、清潔,無污水,物見本色;注意死角。樓道牆角線擦面,擦稜,水多而淨。除牆角線外,牆圍子也要擦拭,做到乾淨無污。

10、樓道窗台乾淨無塵,明亮似無。

11、室外花池要及時清理裏面的塑料袋等從宿舍樓上掉下的垃圾,做到乾淨整潔。

六、衞生維持要求及處罰:

1、值日組長要按時帶領組員清掃班級垃圾,不按時的組罰值日一天以上。由老師決定。

2、值日組在重大集體活動,如期會考試等期間不論什麼原因沒有及時值日的,值日不徹底的,罰該組三天,並扣除全組工資

3、除衞生組同學負責全班衞生外,個人衞生區由本人負責,注:個人衞生區域為自己的座位下方和桌子下方所形成的矩形區域。甬道垃圾位於離甬道最近的同學座位橫向延伸出去的範圍內,由橫向離垃圾最近的同學負責。最邊上靠牆的同學負責邊上衞生。每一次發現個人衞生區不乾淨,罰值日一天,

4、每天放學都把自己板凳放起來方便值日生打掃

5、班級環境靠大家維護,動動手,垃圾務必要入桶,不準練“定點投球式”扔垃圾。誰扔垃圾就罰掃一天地。

6、值日生必須按時到校清掃衞生,無特殊原因的,未曾向老師、衞生委員和組長請假,不勞動的同學,除扣除工資外,還要由老師決定加罰值日一天以上。

7、到班後有不主動清掃衞生者,累計二次者,罰衞生清掃一週

8、有不按要求打掃衞生者,累計二次者,罰衞生清掃一週

9、值日生有不服從衞生委員、衞生組長命令並頂撞的,累計二次者,罰衞生清掃二週

10、如屢犯條例多次,懲罰後仍不改者,寫1000字心理説明,並停課叫家長處理。

11、每人自備一個垃圾袋自己裝自己的垃圾,垃圾袋不準放在地面上。

七、監督及檢查:

由衞生委員監督;衞生組長協助,老師檢查

發現情況及時記錄在本上,進行公佈,並處罰。

八、評比及獎勵:

衞生優勝組:根據學校檢查情況及平時觀察到的情況綜合考評,。

九、保持個人衞生

1、服裝整潔、勤剪指甲、常洗澡,每天晨會進行檢查。

2、飯前便後要洗手,不吃零食和不乾淨的東西,不喝生水。

3、認真做好廣播體操和眼保健操,養成良好用眼習慣,做到讀、寫姿勢和握筆方法正確。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2

班級、包乾區衞生從九個方面進行評比,具體要求如下:

1、 講台:講台桌面整齊乾淨,踏板潔淨,粉筆槽及時清理。

2、 地面:教室地面潔淨,無泥沙、無污漬。

3、 紙團、紙屑:教室內地面無紙團、紙張、紙屑及其它垃圾。

4、 窗户、門:門及靠走廊的窗户潔淨。

5、 窗台:窗台潔淨、無污漬。

6、 桌椅、儲物櫃: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雜物。

7、 紙簍:紙簍及時清倒,垃圾不能外溢。

8、 衞生工具:擺放位置合理,整齊。

9、 天花板:要求天花板無蜘蛛網。

10、 燈具:要求要經常將燈具上的灰塵擦掉。

班級衞生要求班級衞生兩週一水洗,每日清潔1-2次。包乾區衞生要求標準與班級衞生要求基本相同。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3

為了保障教師、學生健康,使大家有一個舒適的工作、學習環境,特制定班級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室地面(包括門口走廊)每天要有值日生負責衞生掃除,經常保持室內外清潔衞生。

二、課桌椅每天要擺放整齊無浮塵,課桌內和地面無紙屑、雜物,課本、學習用品、衞生工具要擺放整齊。

三、教室內及走廊的門、窗、玻璃、宣傳櫥窗要擦洗乾淨,做到無蜘蛛網、無殘缺的標語和亂塗亂寫的字畫。

四、各班做到垃圾不過夜,安排同學將垃圾倒在垃圾箱內,對於亂丟垃圾的班級、個人,學校將予以處罰。

五、要經常開窗透氣,室內保持空氣流通、新鮮。

六、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雜物,由班級安全文明監督員負責監督。

七、各班依據學校衞生管理制度制定衞生公約,排好衞生值日表並在班級公佈。

八、各班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學校每月一次的衞生大掃除,清除衞生死角。

九、教室牆壁無鞋印、髒手不往牆壁摸。

十、搞好個人衞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4

1、嬰兒游泳館內外衞生實行分區責任制,全館人員必須做到經常保持環境整潔,無垃圾,東西擺放整齊。

2、各室、館門窗玻璃經常保持明亮,天棚地板、四壁和桌椅用具無灰塵。

3、衞生清掃工具要存放整齊,不準到處亂放,對坐席、門窗、窗簾發現損壞時及時報告、及時修理。

4、個人衞生做到:勤洗澡、勤理髮、勤更衣、勤剪指甲。

5、人人都要懂衞生知識。

6、加強組織領導,每月檢查評比依次,好的給予獎勵,不合格者,除教育外,視情節適當扣發當月獎金。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5

班組管理要從細化制度上入手,建立健全和完善的規章制度,形成用制度來管理人、約束人、規範每位員工的行為、行動;並在班組中推行安全工作體系化,加強班組員工安全教育,規範安全生產操作,糾正習慣性違章,消除安全隱患,灌輸把安全工作轉化為每位員工的自覺行為,達到精細化管理。

一、 政治、業務學習

要求:

積極參加段、工區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做到不遲到不曠課,嚴格請銷假制度,上課認真聽講並做好筆記

考核標準:

1、學習遲到、早退者扣2分/次

2、曠課者扣5分/次

3、學習無筆記或筆記不全者扣1分/次

4、考試不及格者扣5分/次

二、 衞生及定置管理

要求:

每天對個責任衞生區域認真清掃,對責任區所有物品嚴格管理、定置、定位擺放、更衣櫃、掛衣櫃內衣物擺放整齊,個人衞生乾淨、精神狀態良好。

考核標準:

1、各工區內衞生清掃或清掃不乾淨者扣3分/次

2、責任區內物品不按定置圖擺放着扣3分/次

3、更衣櫃、掛衣櫃及臉盆內物品擺放不整齊者扣2分

4、亂扔雜務、煙頭者扣2分/次

勞保服裝穿戴不整齊者扣2分/次

三、 違章守紀

要求:

認真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和本企業有關規定,對領導熱情、對同事團結、文明禮貌、嚴格執行公司、段、下發的各項規章制度

考核標準:

1、遲到、早退者扣5分/次

2、曠工者扣5分/次(上級處罰另計)

3、不參加列隊點名者2分/次

4、違反勞動紀律、打架鬥毆者扣5分/次

5、工作時間打牌、下棋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扣5分/次

6、違反國家法律受到治安處罰者,取消評分資格

7、工作中不服從指揮,消極怠工者,取消評分資格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6

音樂教室是學校音樂課的專用教室,為了保證音樂課的正常開設,給學生創造優美的學習環境,感受美的藝術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教室原則上只對音樂課開放,學生不得擅自進入該室,如排練節目,輔導音樂等需徵得音樂教師的許可,並有教師在場輔導方可入室。

2、學生需在上課鈴響前進入教室,並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坐好,不得隨意更換座位。

3、保持教室衞生,不準在音樂室內吃零食,不準隨地吐痰,每天安排一個班級打掃衞生。

4、學生在音樂室應創造優美的音樂環境,使大家真正感受到藝術的美,彷彿沉浸在藝術的海洋之中。

5、愛護教室的公共財物,損壞東西按原價的2倍照賠。每天上、下午最後一節課的班級應關好窗户、電燈、電風扇等。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鄉政府機關管理,強化約束激勵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屬本鄉政府機關的幹部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鄉政府機關實行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的原則。

第二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 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履行財務審批制度,實行“先由鄉長審核,再由分管領導審批”的管理制度,分管領導的發票由政府鄉長審批,政府鄉長的發票由鄉黨委書記審批,鄉黨委書記的發票由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發票須經政府鄉長審批同意。在鄉外生活接待開支發票需經書記或鄉長審批同意。

第五條 在職在崗幹部職工工資實行按月發放,提前離崗的在編幹部職工、代管幹部、退休人員、差額撥款人員按上級撥付的工資標準發放全年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及獎金。

第六條 發票報銷必須手續齊全,各類發票原則上在當月月底辦完相關手續。每月27-30日為報賬時間,報賬時填寫好報賬單,鄉長先在報賬單上進行審核,再由分管領導在票據上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計生單列經費除外)。

第七條 出差人員必須到辦公室開具出差通知單,一般幹部職工兩天內出差須報其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出差須經鄉長簽字同意,副職出差須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出差時間兩天算一天,兩天以上減一天計算。開會人員憑上級通知由辦公室填好開會通知單並告知其分管領導。學習人員必須憑上級學習通知,經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後,方可參加學習、培訓及學習考察。學習期間的學費、生活費、住宿費等費用必須憑上級文件報銷。函授學習、自考每年報兩次往返車旅費,不報銷其他任何費用(除有文件規定,且有歸口經費外)。家住縣城學習期間不報生活費和住宿費。

第八條 到縣開會出差車船費按快艇價實報實銷,到縣以外城市開會出差,車船費本着節約的原則憑票實報實銷(除帶公車外)。

第十條 開會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每天5元市內交通費,不報銷住宿費和生活補助;出差生活補助、市內交通費及住宿費實行按天包乾制,縣城沒有住房的幹部住宿費50元包乾,其他費用20元包乾(15元的生活費,5元的市內交通費),其他城市費用的包乾標準:其他縣城80元一天,地級城市100元一天,省會城市120元一天。

第十一條 下村車船費以工作需要為標準,不準在外簽單,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除需包車船的由辦公室開出包車船通知單,經手人需在通知單上簽字,每月月底各車主與辦公室結算一次。

第十二條 階段性工作補助以黨委、政府會議研究意見為準。

第十三條 各項辦公通迅費用實行包乾管理,電話費:鄉辦公室2400元一年,財政所800元一年,黨委政府成員35元一月。手機費:正科200元一月,副科150元一月,一般幹部80元一月,上網費:每個adsl用户1200元一年。

第十四條 公安派出所工作經費每年1XX元包乾,含公安辦案工作的車船費和接待費 。

第十五條 水上安全工作經費XX元一年包乾(含節假日值班補助);五強溪農貿市場安排人員,其工資全額上交鄉財政,享受政府各項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計生全年工作經費實行單列包乾,其單列開支發票須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並由鄉長審核後由計生辦報帳員到財政所報帳,經費包乾總額由黨委政府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七條 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搬家,由政府安排車船送至報到單位,並贈送一份80元紀念品。

第十八條 鄉幹部職工醫療費用統一按縣醫療辦有關規定,到縣醫療辦辦理手續報銷,鄉政府不報銷任何發票。

第三章 政府採購制度

第十九條 凡政府日常開展工作所需物品、服務的採購和定製、公共產品及設施建設、拍賣、承包、租賃等盡屬政府採購範圍。政府採購必須堅持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二十條 大額固定資產的採購計劃,須經黨委、政府集體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計劃由辦公室制定採購計劃,經分管內務領導同意後由政府指定的採購人員統一採購。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在外採購物品或定製設備維修、人工勞動等各種服務須經分管領導同意由指定的採購人員統一採購,未經同意私自在外購買和賒購物品的一律不予報銷;凡平時在政府集鎮各商店採購小額物品的,需由辦公室工作人員經手,財政所辦公室負責按月與各商店進行一次結算。

第二十二條 因辦公需要的水電費用結算時,鄉辦公室、財政所等使用人員,必須親自到現場參與抄表並簽字,方可報銷。

第四章 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條 來人來客實行對口接待,一律安排政府食堂就餐,並歸口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辦公室工作人員必須在每次的結算單上籤明就餐和住宿人數以及金額,方可後報帳,辦公室按月與食堂進行一次結算。

第二十四條 單項工作需召開村幹部會議的必需經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後方可進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就餐。

第二十五條 接待標準:5人以下菜每桌80元,6人以上菜每桌100元,會議餐每桌120元。

第二十六條 政府食堂及招待所實行公開競爭承包,接待餐必須確保質量,憑單點菜,按盤計價,招待所必須乾淨整潔。幹部日常就餐每餐4元,必須確保四菜一湯,且有一個葷菜。凡在財政拿福利待遇的幹部職工統一到財政所購買餐票,每餐財政補貼2元小夥食費

第二十七條 除主要領導安排經辦公室開出就餐住宿通知單外,任何人不得在食堂外簽單和安排就餐住宿。

第二十八條 來人來客原則上不打包包煙,特殊情況需由主要領導安排,方可開支。香煙統一由財政所採購,辦公室打煙時負責填好發放登記表。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九條 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下村的應當告知分管領導或黨政辦人員,實行考勤簽到制,每天下午5點鐘前到辦公室簽到,幹部每月出勤天數不得少於22天。每月發放週末加班補助200元,無正當理由每月考勤達不到出勤天數的扣全月的週末加班補助,當月不參加聯村計生例會的扣20元。

第三十條 幹部職工請假需寫出請假條,兩天以內由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書記鄉長簽字同意方可准假。副職一律由書記鄉長簽字同意後方可請假,每月請假時間不能超過6天。全年不得超過70天(包括路途往返和法定節假日),超過一天扣補助5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

第三十一條 節假日值班每人每天30元,當天未值班的不發補助。因上級查崗離崗而造成不良後果的全體值班人員不安排補助,並給予黨紀、政紀處罰。

第三十二條 聯合辦公日值班制度,為方便羣眾辦事,鄉里實行每月逢二逢七聯合辦公制度,凡每月逢二逢七日黨政綜合辦、計生、民政、財政、綜治、移民、林業等部門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便於羣眾集中來鄉辦事,值班不到位的每次扣值班人員100元。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 各辦公室(包括鄉辦公室、計生辦、財政所)必須有人值班,確保辦公室24小時電話暢通,做到待人熱情、服務周到。

第三十三條 文印室計算機房管理實行上機登記制度,凡需在機房查收、打印文件資料的,在上機前填好上機登記表,寫明上機內容和打印份數。文印室鑰匙由辦公室主任管理,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室電腦上從事娛樂活動。

第三十四條 辦公室要對上級文件、通知進行分類、登記,及時送領導籤閲,並通知具體人員辦理。要做好文件的歸檔、整理工作,不得積壓、遺失和泄祕。

第三十五條 鄉黨委、政府、人大主席團的印章由鄉辦公室管理,各部門單位印章由單位負責人管理。凡日常工作蓋章由辦公室按工作要求、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方可蓋章。屬向上報告、請示、證明等重要內容需蓋章時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使用,原則上不允許蓋空白章。

第三十六條 辦公室負責做好《就餐通知單》、《出差開會通知單》、《政府採購通知單》、《上級登記表》、《考勤簽到表》等表格的編號、統計等規範性工作。每月末要填好考勤公開欄。

第七章 會議學習制度

第三十七條、領導成員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黨委書記或委託鄉長主持,主要研究全鄉年度或階段性工作、人員崗位調整、獎懲、重大事項的決定等。

第三十八條、中心學習組學習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持,全體幹部職工和鄉級單位負責人蔘加,主要學習領導講話和傳達上級組織的重要會議精神,討論研究關係全年工作或階段性工作重要部署,以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定等。

第三十九條、黨支部大會: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機關黨支部書記主持,機關幹部、全體黨員參加,方法上可與職工大會一道進行,主要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安排部署黨員活動,表彰先進事蹟,討論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黨員紀律處分等。支部委員會適時召開,由支部書記主持。

第四十條、民主生活會:堅持半年召開一次,由黨委書記確立主題和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民主生活會必須事前10天通知本人作好書面總結,並邀請上級有關領導參加。

第四十一條、機關幹部職工工作例會會:原則上每月最後一天定時召開,由鄉黨政領導主持,聽取幹部職工個人一月來的工作彙報,綜合分析前段工作,指出存在的問題並安排部署下一個月的工作。

第四十二條、會議紀律:無論召開何種會議,相關人員都必須按時參會,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認真做好記錄。

第八章 公物及衞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 住房管理:鄉幹部職工的住房和辦公室由政府統一安排和調整,任何人不得隨意亂佔、亂搬,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非經政府安排的房屋裝修、整修,其費用由自己負責。凡調走人員或非經政府安排佔用住房的人員,應按時清退所佔住房,否則由政府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 政府公共財物由辦公室和財政所登記造冊,丟失和損壞的由使用人講清原因,視其情況予以賠償,任何人不得隱瞞、佔用,一經查出,從重處罰。

第四十五條 講究公共衞生,遵守衞生公約,住房和辦公室門前實行“三包”,要求做到門前衞生一天一掃,垃圾必須倒到垃圾桶或垃圾池。機關院內嚴禁放養家禽家畜,嚴禁在內外牆壁上亂塗亂劃,嚴禁在花壇內種菜和花草樹木上晾曬東西。

第四十六條 實行衞生責任區劃分制度。每月進行一次大掃除(時間為每月工作例會散會後),責任區劃分:宿舍樓一棟:胡三毛、熊勇華、譚再中;宿舍樓二棟:鄧和平、舒澤、符紹陽:宿舍樓三棟:李小明、瞿玉倩、全芳;政府辦公樓.草坪及球場:舒祖全、楊寧、宋國、魯彩容、全明華、舒小林、肖典興、陳回湘、孫春蘭;計生辦:向金蘭、劉昌華;財政所:向瑜、文玲英、熊文彬。

第九章 公車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條 司機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做到“四不準”(不準酒後駕車、不準將車輛將由他人駕駛,不準帶故障出差,不準私自出車);凡外單位或幹部職工個人用車須請示主要領導同意並自行負責用車費用;加強公車油料管理,提倡節約,反對浪費,堅持油卡購油制度,駕駛員原則上不得用現金購油,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的須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四十八條 司機借用人員的工資到原單位領取,其打卡的福利津貼按現幹部職工標準的50%由財政補發,其它加班、節假日等補貼與幹部職工同等對待。

第四十九條 堅持修車申報制度,一般情況下修車必須先申報,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操作,更換耗件要將舊物件將回車庫,廠家修理車輛必須由兩人在場監督,所換零部件和工時費必須有清單,司機查兑無誤後在清單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五十條 駕駛員應強化保養和安全意識,減少途中故障,確保安全用車。因特殊情況出現行車故障的,由駕駛員酌情安排修理,但事後必須及時彙報。

第十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一條 全年累計曠工15天或連續曠工七天的,年底考核不合格,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終獎金。

第五十二條 違法亂紀、打牌賭博被司法機關依法查處的,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終獎金。

第五十三條 全年設目標考核管理獎1200元,其工作因計生、綜治等目標考核管理被一票否決的不享受全年目標考核管理獎,工作受上級通報批評的扣1000元;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每次扣年終獎金200元。

第五十四條 公務員考核被評為優秀的獎200元。各項工作年終被評為先進個人的,縣級獎200元,市級獎400元,省級獎600元(省、市、縣直單位的減半獎勵),評為先進單位縣級1000元,市級1500元,省級XX元。(省、市、縣直單位的減半獎勵)。同一工作受不同級別獎勵的,以最高獎勵為準。

第五十五條 在縣級以上報刊雜誌發表文章的,縣級 500字以內獎50元,500字以上的獎100元,市級500字以內獎200元,500字以上的獎300元,省級以上500字以內獎300元,500字以上的獎500元。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8

一. 接待來訪投訴工作

1. 接待來訪望風披靡工作由服務中心物管員負責,管理處應廣為宣傳接待投訴的辦公地點、電話,讓住户投訴有門。

2. 任何管理人員在遇到住户來訪投訴時,都應給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耐心、細緻地做好解釋工作,當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區的管理規章制度時,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住户理解並支持管理處的工作。

3. 對住户投訴、來訪中談到的問題,接待人員應及時進行記錄,當天進行調查、核實,然後將處理結果彙報管理處責任部門和主任;不能解決的,要將問題和意見向有關部門和主任彙報,由主任決定處理辦法。

4. 當住户主動前來提合理化建議時,要詳細、認真地做好記錄,並及時向主任彙報,由主任決定採取或制定整改計劃,並張榜公佈整改措施和表彰“愛我小區”的住户名單,同時給住户優先評選“文明户”。

5. 責任部門在處理來訪、投訴時,要熱誠、主動、及時,要堅持原則,突出服務;不得推諉責任、為難住户或乘機索取好處,在處理完畢後應將結果回覆住户和管理處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

6. 全體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住户提供滿意的服務,儘量減少住户的投訴、批評。將住户的不滿消解在投訴之前。

7. 當同行物業管理單位要求參觀時,管理處員工應給予熱情接待,把住宅區情況做全面的介紹,通過互相學習,共同提高小區管理水平。

二. 回訪工作

1. 回訪要求:

(1) 辦公室主任把對住户的回訪列入職責範圍,並落實到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評比中。

(2) 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採納合理化建議,作好回訪記錄。

(3) 回訪中,對住户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覆,應告知預約時間回覆。

(4) 回訪後對反饋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研究、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向公司請示解決。回訪處理率達100%,有效投訴率力爭在1%以下。

2. 回訪時間及形式:

(1) 辦公室主任每年登門回訪1~2次。

(2) 物管員按區域範圍分工,每季回訪1次。

(3) 每半度召開一次住户座談會,徵求意見。

(4) 利用節日慶祝活動、社區文化活動、村民集會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户反饋。

(5) 有針對性地對住户發放住户調查問卷,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9

一、員工守則

(一) 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 對待住户、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係。

(三) 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 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户做職責範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 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户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諮詢。

(六) 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並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彙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 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 不得向業主、住户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於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 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並按照公司所頒佈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 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 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瞌睡、閲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閒談、開玩笑。

(三) 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並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 颱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佈的員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 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塗污,並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 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户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户投訴,並迅速處理。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 管理處須設置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 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後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瞭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户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户、識記住户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泄露。

(三)與住户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信息,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文件,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户聯繫。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錶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後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户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並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採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並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後,應儘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採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 立刻報案,並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 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摸、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 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 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 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着、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衞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户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於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衞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於走廊、天台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户除清潔工人清理外,並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於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户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台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户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衞生。並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户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衞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户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衞生的住户,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並報告上級和有關衞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户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設備。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盪、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儘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後,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並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並取得年檢合格證。 (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設備。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户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於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温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設備,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二)應明瞭大廈各種電力供應的設備所在。如:大廈的電力總制、用户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等,並且明瞭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序。同時必須購置後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錶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電力中斷,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修理大廈供電系統,如屬住户室內設備故障,應由住户自行請人處理,管理處可提供適當協助。

(四)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大廈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於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繫詢明情況。

(五)公共使用的電力設備,如:電梯、總制走廊及電梯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設備,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户有所準備。公共照明、電梯不停,由大廈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後,貼出恢復供電通告,並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七)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大廈與各户的對講系統和電梯監視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正常運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錶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並應熟練其他消防設備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設備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設備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户瞭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台、前後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製品容易着火者,當發現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並儘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點香燭,並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户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儘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設備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户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説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泄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泄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開氣體燃料泄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户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煙、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四)管理員應立即關閉單位系統的氣體燃料總制,阻止氣體燃料繼續泄漏,查找泄漏地點,迅速進行修理。必要時,電話通知氣體燃料公司或撥“119”報警。

(五)“用手拍門”的方式通知住户氣體燃料泄漏事件,請住户關閉氣體供應制,打開門窗使空氣流通,並要求協助通知其他住户實施上述一、二、三步驟。如情況嚴重,應通知住户撤離。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並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牆壁、增開窗户、或加建建築物,如外牆鐵籠、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並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牆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户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 牆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 氣窗的玻璃爆裂;

3. 樓梯邊的欄杆鬆拖;

4. 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5. 內外牆壁批蕩脱落。

(五)住户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並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後,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三)瞭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於丟失後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現金點清,並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並注意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並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現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衞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於住户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級人員都採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户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僱於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0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範、標準和制度。

2、施工單位要配備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施工全過程發現安全隱患隨時整改,確保整個施工建設安全生產無事故。

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工程特點、不同情況制定有針對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強的安全保證措施。

4、施工單位應認真落實安全保證措施,必須嚴格按方案施工。如施工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逐級彙報,經檢查確認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5、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情況交底,並掌握施工安全狀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在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檢查施工單位的HSE作業文件是否健全,工作是否落實,施工現場是否有標誌和警示牌。

(2)現場各類人員都要配戴工作牌、安全帽、工作服進入現場施工。

(3)各種設備、材料按標準擺放整齊。成品、半成品等標識清楚。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1

一、整理

車間整理:

1、車間5s管理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職責是負責5s的組織落實和開展工作。應按照5s整理、整頓的要求,結合車間的實際情況,對物品進行定置,確定現場物品貯存位置及貯存量的限額,並於堅決執行。日後如需變動,應經車間領導小組批准,同時要及時更改定置標識。

2、上班前車間員工應及時清理本崗責任區通道(有用的物品不能長時間堆放,垃圾要及時清理),擺放的物品不能超出通道,確保通道暢通整潔。

3、設備保持清潔,材料堆放整齊。

4、近日用的物品擺放料架,經常不用的物品存倉庫。

5、工作台面物品擺放整齊,便於取用。各工序都要按照定置標示,整齊地擺放物件,包括工具、半成品、原材物料和報表等,不能隨意擺放。

二、整頓

車間整頓:

1、設備、機器、儀器有保養,擺放整齊、乾淨、最佳狀態。

2、工具有保養,有定位放置,採用目視管理。結合車間的實際情況,對工具進行定置,確定現場物品貯存位置及貯存量的限額,並於堅決執行。5s管理制度。日後如需變動,應經車間領導小組批准,同時要及時更改定置標識。

3、產品:良品與不良品不能雜放在一起,保管有定位,任何人均很清楚。

4、所有公共通道、走廊、樓梯應保持地面整潔,牆壁、天花板、窗户、照明燈、門、窗户無蜘蛛網、無積塵。

5、管理看板應保持整潔。

6、車間垃圾、廢品清理。(各部門按劃分規定處理)

三、清掃

車間清掃:

1、公共通道要保持地面乾淨、光亮。

2、作業場所物品放置歸位,整齊有序。

3、窗、牆、地板保持乾淨亮麗;垃圾或廢舊設備應及時處理,不得隨處堆放。

4、設備、工具、儀器使用中有防止不乾淨措施,並隨時清理。

5、車間員工要及時清掃劃分區域衞生,確保乾淨、整潔。

四、清潔

車間清潔:

徹底落實前面的整理、整頓、清掃工作,通過定期及不定期的檢查以及利用文化宣傳活動,保持公司整體5s意識。

五、素養

公司所有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員工手冊>和<車間5s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

1、5s活動每日堅持且效果明顯。

2、遵守公司管理規定,發揚主動精神和團隊精神。

3、時間觀念強,下達的任務能夠在約定時間前做好。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2

一、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採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審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審核,於每週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調度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准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後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濕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並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並通告批評。並將行車日誌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項目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彙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説明。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 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 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

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 對於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 至少每週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乾淨。

10.6 隨時注意里程數,於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 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 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3

一、出院病歷歸檔管理規定篇

(一)所有病歷隨病人出院即送至住院處辦理出院手續。

(二)部分病歷病理報告、化驗檢查報告歸檔時仍未能回報者,亦應先將病歷歸檔,待結果回報後送病案室將病歷補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歷也按上述要求歸檔。進行死亡病例討論需由科室重新將病歷自病案室借出,借閲執行《病歷借閲制度》中相關規定。

(四)病案室工作人員隨時至住院處進行病歷回收工作,並做好登記簽字手續。

(五)各病區在患者辦理出院前將病歷整理完畢,並由病區人員送至住院處填寫交接記錄雙方簽字認可。

(六)所有歸檔病歷均要求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及質控醫師簽字在歸檔前完成。不能完成者按未及時歸檔病歷處理。

(七)未能按時歸檔的病歷納入病歷質量總評、通報全院並進行相應獎金、工資處罰。

(八)病歷丟失一份扣相關責任人1000元,病歷遺失出現醫療糾紛的除經濟處罰外責任人承擔由病歷遺失造成的其他責任。

二、病歷借閲規定

(一)病歷屬於醫院的特殊檔案資料,實行封閉式管理模式。

(二)患者無權借閲及攜帶本人病歷。

(三)其他醫療機構無權借閲醫院病歷。

(四)所有借出病歷3日內必須歸還,如需再次使用,應辦理續借手續。其中醫務、質控、醫保、農合辦等調閲的病歷應在檢查完畢後當日歸還。

(六)病歷實行封閉式管理,根據特殊要求對以下4種情況實施有限借閲,原則為只能借閲歸檔後的病歷,對於未歸檔的病歷一律不得借出。

1、醫院經治醫師調閲再次入院患者病歷時,借閲者必須為經治醫師,如為非經治醫師或實習(進修)醫師,則須持有經治醫師簽字的借條,雙方簽字後方可借閲。

2、進行臨牀教學或死亡(疑難)病例討論時,借閲者必須為死亡(危重、疑難)患者所在科室醫師,如為實習醫師或進修醫師則執行雙簽字制後方可借閲。

3、特殊情況需借閲病歷的,需持有醫務處蓋章的借閲申請方可借閲。

4.病歷借回完善,須3日內歸還,否則按未歸檔病歷對待,納入未歸檔範圍予以通報及相應獎金、工資處罰(超過7天,每天扣罰當事人100元至歸還止。

七、除第六條規定的四種情況外所有病歷不得借出病案室,包括以下情況:

1、護理部及各病區護士(長)對護理記錄進行質控檢查。

2、藥藥劑科查閲相關資料。

3、醫保、農合、醫務、質控等檢查(儘可能在病案室進行)。

4、所有病歷複印工作。

5、研究生課題研究需持有帶教醫師(醫院正式職工)籤

字的查閲申請,僅允許在病案室內查閲,且查閲人必須為參加課題者,每次查閲不得超過20份。

6、本院醫師從事科研課題研究需查閲病歷時,僅允許在病案室內進行,且只能查閲本人經治患者的病歷。

8、除此之外未説明的其他情況。

(八)對借閲的病歷應妥善保管,嚴令禁止塗改、拆散、丟失、轉借他人、帶離院外、複印或者複製,如出現此類情況,經核實後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並予以相應處罰。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鞏固企業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加強對全民所有制企業聘用制幹部的管理,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聘用制幹部是指全民所有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工人(包括合同制工人)中聘用到幹部崗位上任職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國家對企業聘用制幹部實行計劃管理。企業必須在定員、定編、定崗的基礎上,根據需要,聘用幹部。

第四條 聘用制幹部與所在企業錄用制幹部在工作、學習、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以及晉職升級、評定職稱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

第二章 聘用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 企業實行聘用制,必須嚴格按照黨的幹部路線和政策,堅持德才兼備標準,貫徹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六條 聘用制幹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擁護黨的方針、政策;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事業心強;

(三)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和擬聘職務所要求的基本知識及工作能力;

(四)有三年以上工齡;

(五)首次聘用的年齡一般在三十五歲以下。特殊需要的,經企業主管部門批准,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身體健康。

第七條 聘用程序:

(一)公佈聘用崗位、條件、聘期和聘用方法;

(二)領導提名、民主推薦或公開招聘;

(三)經黨政領導集體討論,確定聘用人選,並公佈結果;

(四)首次被聘用的應有半年以上的試用期,具體期限由用人單位確定;

(五)聘用制幹部必須填寫《聘用制幹部審批表》,審批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核定後,提請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主管部門授權單位)批准,並報當地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六)簽訂《聘用合同》,頒發聘書。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八條 聘用制幹部聘期一般為3-5年(包括試用期)。聘用期滿如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後可以續聘。

第九條 首次聘用和續聘,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必須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聘用合同一經簽訂,即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條 聘用合同的內容應包括:

(一)工作崗位、職責和任務;

(二)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三)聘用期限;

(四)變更合同的條件及雙方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五)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聘用合同內容不得與黨和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相牴觸。

第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一)聘用制幹部在聘期內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由於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等原因,連續六個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三)違法亂紀和失職、瀆職情況嚴重的;

(四)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第十三條 聘用制幹部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一)聘期未滿,又不符合第十二,十三條所列款項的;

(二)婦女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

第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聘用制幹部可以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一)用人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

(二)按國家規定考入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或應徵入伍的;

(三)經過必要程序被招考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第十六條 企業關鍵崗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生產技術骨幹,在聘期內,本人提出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需經用人單位批准。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中一方要求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都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並保證在不損害合同雙方權益的情況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作出妥善處理。

第十八條 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用人單位須報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章 聘期內及解聘後待遇

第十九條 聘用制幹部在聘期內享受所在企業同崗位、同職務企業錄用制幹部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 聘用制幹部可以參加國家機關的招考,聘用制領導幹部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一經錄取或選調,即辦理幹部錄用手續,享受國家機關幹部待遇。

第二十一條 聘用制幹部在聘期內的工作調動,應在實行幹部聘用制的單位之間進行。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 聘用制幹部解聘後,不再保留聘用期間的待遇。用人單位比照其新安排工作崗位同等人員的待遇予以確定。

第五章 退休、退職

第二十三條 聘用制幹部受聘十年(本規定頒佈之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並在聘用崗位上退休、退職的,原則上可執行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按《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第六章 組織管理

第二十四條 聘用制幹部在聘期內,納入幹部統計,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幹部管理權限,依據合同要求,對聘用制幹部進行定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晉升、續聘、解聘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 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對企業聘用制幹部管理工作負有指導和協調的職責。

第二十七條 聘用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的,可以向當地政府人事部門申訴,由政府人事部門調解或仲裁。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財教〔20xx〕13號)及《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xx〕6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學校國有資產,是指學校佔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包括用國家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國家無償調撥給高校的資產、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接受捐贈等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其他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條學校所有資產均應屬於國有資產,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規範管理。國有資產中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等有其他管理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房屋、傢俱、專用和通用設備等固定資產是學校國有資產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另行制定房屋資產管理辦法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和細則,加強對上述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保障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活動,應當滿足學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服務學校事業發展;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應當堅持安全完整與注重績效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國有資產實行學校所有,資產管理部門歸口管理,各級單位分級負責、有償使用、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為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的統一協調管理,學校設立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校長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領導兼任,委員由資產與後勤管理處、學校辦公室、財務處、產業管理處、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科研處、校園建設管理處、審計處、紀委(監察處)、保衞處、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後勤集團等部門負責人擔任,日常辦事機構為資產與後勤管理處,資產與後勤管理處與其它成員單位共同組成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執行機構。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各執行機構在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國有資產管理具體辦法、細則並組織實施,維護學校國有資產安全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的配置、管理、使用、處置等相關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賬務管理、資產評估、資產清查、學校產權變動登記和變更、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處理學校對外產權界定和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國有資產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三)合理配置、利用學校的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為學校事業發展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

(四)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建設,着力培養專門管理人才,建立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較高的資產管理專業隊伍,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

(五)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指導,向財政部、教育部和有關部門定期報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

第七條資產與後勤管理處、學校辦公室、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財務處、產業管理處、科研處、理工學科建設處、保衞處、圖書館等為學校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其職責範圍內的各類資產。

資產與後勤管理處:負責全校國有資產管理的統籌工作及房屋、土地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有:制定學校土地和房屋的分配、日常管理、產權登記等規章制度和工作細則,並對學校房屋資產分配、使用實施有效管理;統籌協調學校國有資產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數據的統計、報告;會同其它部門做好國有資產清查、評估和產權調處工作;負責學校土地、房屋類資產的權證管理工作;代表學校處理土地和房屋產權登記和變更事宜,會同其它部門做好相關資產的報增、報減工作;負責學校各類管網的管理協調工作,授權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管理弱電系統,授權後勤集團對基礎設施管網實施管理等。

學校辦公室、科研處、理工學科建設處:負責學校無形資產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有:制定學校無形資產管理實施細則(校名、校譽、專利權、著作權、版權、科研成果等);加強對學校無形資產的保護和監督,對學校無形資產的轉讓、收益權等實施有效監管,制止各類對學校無形資產的侵權行為等。

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負責學校傢俱、設備類資產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有:制定實驗室管理具體細則並實施具體管理;負責提報教學、實驗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傢俱、設備等固定資產的預算編制、使用和分配、帳卡管理、登記清查、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以及及資產處置相關工作等。

財務處:負責貨幣資產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有:負責資金計劃、分配、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現金、各種存款及有價證券的內部管理制度;及時清理結算應付、暫付(預付)款項和短期投資,避免呆賬、壞賬;協同其它部門完成學校國有資產年度財務報告等。

產業管理處:負責學校經營類資產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有:代表學校管理受託的投資型經營性資產和非投資型實物經營性資產;制定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在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校屬企業設立、重組、合併、撤銷、解散、破產等工作;做好相關企業無形資產(商譽、商標權、專利權、版權等)管理工作等。

保衞處:負責學校國有資產安全保衞工作。

圖書館:負責學校圖書類資產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有:建立健全各類圖書資料(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提報各類圖書資料購置計劃、採購及日常管理工作等。

第八條校內各單位對本部門所佔有使用的學校國有資產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其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確保佔有、使用資產的安全、完整、不流失;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避免資產閒置;辦理本單位資產的增減變動手續,建立健全資產賬、卡,並組織定期清查,做到賬、卡、物相符;必須安排一名單位領導分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配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責任到人。

第三章資產配置

第九條學校國有資產配置要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以滿足學校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各單位教學、科研、行政辦公及學生活動的基本需求為原則,由學校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國有資產配置工作。

國有資產配置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進行,從嚴控制,厲行節約,不得超標。

第十條學校資產配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現有資產無法滿足學校教學、科研和行政辦公需要;難以與其他部門共享、共用相關資產;難以通過市場購買服務的方式代替資產配置。

在滿足以上條件時,各單位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後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資產配置需求,由學校資產管理機構依權限進行審批。資產配置需求超出學校自主權限的,按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第十一條學校國有資產購置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政府採購管理的相關規定實施政府採購。

第十二條學校通過接受捐贈等方式取得的各類資產屬於學校國有資產,應按規定及時辦理入賬手續,按照本辦法相關規定加強管理。學校自建資產的賬務處理和資產移交按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切實發揮資產的使用效益,提高資產利用效率。對長期閒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資產,學校有權在校內進行調劑。

第四章資產使用

第十四條學校國有資產的使用包括單位自用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方式。國有資產使用應首先保證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第十五條要做好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資產使用各環節相互制約的內部控制流程,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個人。

第十六條要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使用有效性的評價機制,依據安全完整與注重績效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學校定期對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建立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學校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十七條學校對實物資產進行定期清查,完善資產管理賬表和相關資料,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查明原因,並在資產統計信息報告中反映。

第十八條進一步加強對學校無形資產使用的管理。對學校所有的各項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它財產權利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實施有效管理,依法保護,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第十九條各單位利用學校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需經資產管理部門同意並授權,資產額度較大的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超過學校審批權限的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由學校履行報批手續。

各單位未經資產管理部門授權一律不得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如有違反,學校有權收回已分配給違規單位使用的國有資產、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酌情給予處理、處分。

第二十條學校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同時必須加強可行性論證和法律審核,做好風險控制。

第二十一條學校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按規定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具體權限和辦理程序參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學校對以上資產使用行為實行專項管理,並在財務報告中予以披露,由此形成的資產損益,納入學校財務核算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校內各資產使用單位不得將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作為抵押物對外抵押或擔保,也不得為其它單位或個人的經濟活動提供擔保。

第五章資產處置

第二十三條學校國有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者註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其範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四條待處置資產應當權屬明晰,不存在產權糾紛。進行資產處置前,應經過論證、評估、鑑定,並按規定權限履行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處置。具體權限和辦理程序參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依據資產處置批准文件進行財務賬目的調整。

第二十五條校內各單位未經資產管理機構批准無權對國有資產進行處置。需要進行資產處置的,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資產管理部門經審核、鑑定、評估後,向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提交處置報告,報學校領導審批,同時按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資產處置形成的收入屬國家所有,統一上交學校財務。

第二十六條學校國有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處置資產數量較多或者價值達到一定額度的,由資產管理部門通過招標、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公開處置。

第六章產權登記與產權糾紛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依法登記,確認國有資產所有權和學校對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權,落實管理責任。辦理程序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各有關單位應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登記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資產賬目,及時、準確地記錄國有資產的存量、增減、分佈等情況。實物資產應分類、編號,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還應建立技術檔案;對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它財產權利,應明晰產權關係,及時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當學校國有資產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因歸屬不清而發生爭議時,產權糾紛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產評估與資產清查

第三十條應當進行國有資產評估的情形:

(一)整體或者部分改製為企業;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併、分立、清算;

(四)資產拍賣、轉讓、置換;

(五)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六)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可以不進行國有資產評估的情形:

(一)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無償劃轉;

(二)學校下屬單位之間的合併、資產劃轉、置換和轉讓;

(三)其他不影響國有資產權益的特殊產權變動行為,報經教育部及財政部確認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的。

第三十二條學校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應當依據國家國有資產評估有關規定並委託具有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評估機構進行,同時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的規定辦理核准或備案手續。

第三十三條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損溢認定、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等。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資產清查:

(一)根據各級政府及其財政部門專項工作要求,納入統一組織的資產清查範圍的;

(二)進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資產嚴重損失的;

(四)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五)會計政策發生重大變更,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的;

(六)財政部門認為應當進行資產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或上級部門安排不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通過資產清查做到資產管理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於資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對於重大問題應向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專項報告。當需要進行資產清查時,應當提出申請,經教育部審核、財政部批准同意後實施。具體資產清查工作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高校資產清查中的國有資產損失,按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第八章資產信息管理與報告

第三十五條學校資產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及時錄入相關數據信息,加強國有資產的動態監管,並在此基礎上組織國有資產的統計和信息報告工作。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對其所佔有使用的資產狀況,按照上級部門規定的報表格式及內容定期作出報告,包括年度決算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和專項工作報告等。學校的資產狀況是學校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報告內容應當完整、信息真實、數據準確,同時對國有資產的變動、使用和結存情況作出文字説明。

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國有資產信息報告全面、動態地掌握全校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和處置狀況,並作為編制學校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九章績效考核

第三十七條學校將逐步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考核制度和考核體系,按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通過科學合理、客觀公正、規範可行的方法、標準和程序,真實地反映和評價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績效。

第三十八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考核,包括國有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國有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等內容,具體考核方式另行規定。

第三十九條學校進行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考核的目標是通過總結經驗、查漏補缺、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學校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更好的為學校事業服務。

第十章監督檢查和獎懲

第四十條學校內部各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和責任管好用好國有資產,依法維護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

第四十一條學校應進一步規範國有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建立起單位內部監督與財務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與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對於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應追究其責任,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處分和處罰。

第四十二條對維護學校國有資產安全與完整取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將予以表彰和獎勵。應予獎勵的情形有:

(一)積極開展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

(二)在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中勇於創新,運用和推廣新技術,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或節約學校管理成本和費用並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同違反國家、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制度及侵佔、損毀國有資產的行為作鬥爭,使國有資產避免或減少損失而表現突出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學校對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均依照本辦法執行;實行企業化管理並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單位,同時按照企業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學校出資企業改制上市、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國有資產管理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四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細則,經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資產與後勤管理處備案,其中辦公傢俱、通用設備等固定資產使用管理細則同時報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授權資產與後勤管理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財政部、教育部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6

一、目的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員工有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衞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三、管理目標

乾淨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四、管理人員

寢室長(由各店管理人員、班長、組長兼任)。

五、管理範圍

正道所有住宿員工。

(一)職責與要求

1、每個店確定後勤負責人,每個宿舍確定寢室長為責任人;宿舍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後勤負責人管理和寢室長監督。

2、每套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後勤負責人把制度和責任人貼於各寢室。

3、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一個值日生,每週六10:00安排本寢室大掃除,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的衞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寢室簽到表(員工最後回到寢室的簽到表)。

5、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

6、所有的宿舍必須裝上門栓,最後一個進入宿舍的必須把門栓好;否則一切後果由最後時入者負責賠償。

7、紀律和衞生的分階段別納入當月“文明寢室達標評比”中。

(二)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0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則當晚住宿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2、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三)水、電、煤氣、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店長。

2、宿舍規定的水、電、煤氣、不得私自安裝,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風。

3、由於當事人私接電源、插座等行為而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衞浴設備、門窗、牀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5、人離熄燈,斷電源,用完煤氣要隨手關掉煤氣總閥,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好,遺失由各自負責。

6、不得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7、不準往洗手間排污孔道倒雜物,凡因人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維修費用由事主負責,無人承認則由該房共同使用者負責。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各店根據各宿舍入住人數制定水、電、煤氣費用標準,用量超額部分由寢室所有成員分攤。

(四)物品擺放規定及衞生要求:

1、牀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邊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整齊;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3、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規定區域,並置面盆於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6、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7、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並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隨意丟棄。

8、地面、洗臉池整體、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須保持乾淨,經常清理門內、門外的蜘蛛網;垃圾及時倒掉;牀底乾淨無雜物。

(五)住宿人員行為規範:

1、寢室長行為規範:

(1)寢室長必須合理安排每日衞生表、每週大掃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罰款10元/次;如有安排衞生表卻未進行跟進,罰款10元/次。

(2)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罰款10元/次。

(3)發現住宿員工違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勸陰並沒有及時上報和處理,罰款10元/次。

(4)每週六11:00負責至各宿舍進行衞生檢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及時安排期限他人員參加檢查工作,否則罰款10元/次。

(5)寢室長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及時提醒宿舍人員,對公用設施管理不善,一經發現沒有及時報告,罰款50元/次。

2、宿舍人員行為規範:

第一類: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社會公德,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凡有下列情況者,初犯時給予口頭警告,並罰款人民幣10元,由穭宿舍寢室長執行:

(1)入住人員未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或未按衞生要求打掃寢室衞生,沒倒垃圾。

(2)其它寢室成員未按要求擺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給予罰款;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給予處罰。

(4)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所有成員將受到過失處罰。

(5)參加衞生檢查人員不得無幫遲到、缺席,否則處以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店長,由店長安排他人蔘加檢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時間者。

(7)亂堆亂放、亂扔,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除恢復原狀外。

第二類:凡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人民幣50元,由店長執行:

(1)入住宿舍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的牀位由後勤負責人統一安排,對號入牀,未經後勤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動,不得擅自移動牀位,不得將空置牀位作其它用途。牀位未滿,管理人員有權安排其他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2)不服從寢室長的監督、安排者。

(3)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嚴禁在宿舍私接電線,使用電器、點蠟燭、燒水、燒任何東西,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類。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的電器,一律沒收。

(4)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煤氣、冬天煤氣罐位置要通風。

(5)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特殊情況經店找批准後,方可留宿;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外。

(6)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該員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費。

(7)大聲吵鬧,影響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別人感受。

(8)進入宿舍內,沒有隨手把門關上者。

第三類:凡有下列情況者,給予嚴重警告,並且罰款200元,公司有權解僱;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扣除違約金或送公安部門處理:

(1)各宿舍的鑰匙由各寢室長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製,轉借他人,不可私自配製宿舍鑰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貪小便宜,未經他人允許,使用他人物品。

(4)員工在宿舍內聚餐、打麻將或其他不良行為。

(5)經常擾亂宿舍安寧,經常夜不歸寢者,屢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罰款200元/次,嚴重開除。

(7)最後歸寢未將門栓反鎖者處以罰款,另承擔賠償責任。

(8)小偷小摸行為,直接開除,不予結算任何費用,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星級宿舍評比條件:

每月評遠出“文明宿舍”一個,並給予一定獎勵。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7

一、學生日常紀律管理——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受益終身

(一)

上學

1、佩帶紅領巾入校門,見師長敬禮。違者一人扣1分,採取隨時隨地抽查,週一必檢。

2、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禁止無故進入校門,更不允許騎車硬闖。違者扣其子女所在班級5分。

3、低年級需要接送的學生,應儘快培養適應能力,接送幾周後,家長自行迴避。

(二)

課間

1、課間10分鐘,禁止在樓內喧譁,亂跑,打鬧,遊戲,吃東西。違者一人扣2分

2、學生上、下樓梯右側通行,嚴禁擁擠、亂跑、打鬧。違者一人扣1分。

3、嚴禁課間坐窗台或將身子探出窗外。 違者一人扣1分。

4、校園內,杜絕一切打仗、罵人、説髒話等不文明行為, 違者免去該生班級本週流動紅旗評比資格。

5、課間杜絕無故出校門或到校外買東西。違者一人扣2分。

6、眼操時間,要求全體做操,每班衞生員負責。 發現不做操的、不認真對待的,一人扣1分。

(三)

上課

1、上課鈴響,學生立即趕往教室,坐好待老師來上課。無正當原因不進教室,一人扣1分。

2、 課堂上不許無理取鬧,與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爭執。違者一人扣1 分

(四)

午休

1、號召街內學生在家午睡後再來學校。

2、不回家的學生,在本班用餐、休息,禁止在校內、校門口打鬧玩耍。不聽勸阻的一人扣2分。

(五)

放學

1、 放學時,學生應有秩序站排出校門。發現亂走,打鬧,拉手橫排走,不站排的減1分。

2、放學靜校,值日生儘快打掃,清理乾淨後迅速離校。違者扣1分。

二、活動紀律安全管理——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培養自控能力,全面提升個人素質

(一)

升降

國旗

1、升旗儀式,集合做到快、靜、齊。 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站好排的扣1分;

2、要求全員參加。有無故不參加的學生的班級扣1分;

3、升旗時,肅靜,全體敬禮,唱國歌聲音洪亮、整齊,嚴肅認真。 違者一人扣1分。

4、升旗班級按要求每日升降國旗,上好鎖,放學後收回。忘記上鎖的或不收旗的一次扣1分。

5、隊員要愛護國旗。故意損壞或丟失的,當週該班不得流動紅旗。

(二)間操

1、全員參加,做操時認真、達到運動量。

2、聽從體委和體育老師的指揮。精神飽滿,步調整齊。

全班被點名批評的扣3分;

一人被點名批評的扣1分

(三)值周評比活動

1、值周生每天佩戴袖標,服務態度和藹可親,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要求自己,做到公正、公平、公開,一視同仁。

2、任何教師或學生不得干擾值周生的正常工作,無理與其爭執或恐嚇的,視其情節扣分。

三、學校衞生管理——講究衞生,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為美好的人生做準備

衞生管理制度細則 篇18

一、 各班各項工作為100分

(一) 文明禮儀(40分)

A紀律(20分)

1、遲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

2、無理頂撞老師,每人次扣班內量化分5分。

3、違反課堂紀律 ,扣班級量化分2分。

4、打架鬥毆,故意傷人者,每人次扣班級量化分5分。罵人每人次扣2分。

5、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抽煙、喝酒,每人次扣班內量化分5分。

6、傳閲不健康書籍、不利學習書刊者,每人次扣班內量化分5分。經教育不改者勸其退學。

7、私自使用電器、私拉亂扯電線等惡意製造安全隱患者,每人次扣班內量化分5分。

B公共財物(20分)

1、教室門窗玻璃完好,枱凳課桌椅無損,無塗改張貼痕跡,否則扣2分。(並負責恢復原貌)

2、攀折花草樹木、肆意踐踏校園綠化地,一旦發現每次扣2分。

3、放學後關閉所有電器,(電燈、電扇等)關閉門窗。發現一次量化扣3分。

4、愛護校園內的其他公物,盜竊他人財物、惡意破壞公共財物者,除原價賠償外,每人次扣量化分3分。

(二)衞生(40分)

A衞生區(20分)

1、衞生區未打掃扣2分,雖打掃但未清理垃圾或不徹底的扣1分。

2、不徹底或髒扣2分。

B教室(20分)

3、教室內門窗有塵土、污垢扣1分,教室內衞生工具擺放不整齊扣1分,課桌椅(凳)混亂扣1分 。地面不乾淨扣2分,牆貼物不乾淨扣2分,個人衣服手臉不乾淨每人次扣1分。

(三)集體活動(20分)

A兩操(10分)

1、無故不上課間操的班級扣2分。

2、每少1人蔘加扣1分。(急病、請假除外)

B其它活動(10分)

1、無故不參加每人次扣1分。(病假除外)

2、集體活動擾亂公共秩序每人次扣2分。

二、加分

1、參加學校活動受到學校表彰,每人次加1-5分。

2、參加各種活動受到上級表彰每人次加5-10分。

三、以上各項得分,由班主任和值日學生監督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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