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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

商場、書店衞生管理制度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8篇)

為了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才開始經營,並按時辦理

年審及複核或換證手續。

二、設置專職或兼職衞生管理人員,確保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三、要在明顯處公示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及衞生信譽度等級牌。

四、成立衞生管理組織,設立衞生管理人員,健全衞生管理制度,建立衞生資料檔案。

五、設置清潔工具洗消間(區)。每日進行濕式衞生清掃,做好樓梯扶手、購物車(籃)等公共物品定期消毒,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衞生,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同時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記錄。

六、加強自然通風,機械通風設施保持正常使用。有防蠅、蚊、蟑螂、鼠害的設施,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並做好工作記錄。

七、場所內做好新風供應,將新風入口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做到定期清洗或更換。如果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確保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衞生規範和規定的要求。

八、場所內禁止吸煙,並有明顯的禁煙標誌和禁煙管理措施。

九、出售食品、化粧品、藥品的櫃枱分設在清潔的地方,農藥、油漆等有害商品要設有單獨售貨室。

十、廁所要及時清掃保潔,做到無積污、無異味。採用水衝式蹲式便器,確保良好通風。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2

崗位衞生負責制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衞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衞生工作。

三、衞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誌,設吸煙室(處),吸煙室(處)外不設煙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公共場所用品用具衞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衞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採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週轉用,一般應不少於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衞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衞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於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要求。

衞生清掃、除害衞生制度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二、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蟲應即時殺滅;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並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衞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衞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煙,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衞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衞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衞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衞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衞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限期當事人改正。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3

文化娛樂場所衞生制度

為了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才開始經營,並按時辦理

年審及複核或換證手續。

二、設置專職或兼職衞生管理人員,確保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三、要在明顯處公示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及衞生信譽度等級牌。

四、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五、保持室內空氣清潔,按時通風換氣和空氣消毒。

六、場所內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煙標誌和禁煙管理措施。

七、要求工作人員注重個人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要着裝整齊清潔。

八、設置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衞生管理工作,設有衞生專用消毒設施,供顧客使用的餐飲具,應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及時清洗消毒,並做好餐飲具的保潔工作。

九、提供給顧客使用的衞生用品做到按規定索證,確保符合國家衞生要求。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4

1、總則

營業場所廳面衞生實行“三清潔”制度,即班前小清潔、班中清潔和班後大清潔,另外分區域負責區清潔,每週大清理,每天小檢查,每月大檢查,每月一次大掃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後衞生清潔

(1)清理地毯、沙發等軟傢俱的灰塵。

(2)硬地面的打掃和濕拖。

(3)清理茶几、收銀台、諮詢台、窗玻璃、燈具、花燈、強面、天花板、電視機、音響、掛鐘、毛巾、燈光照明設備、飲水機、器械設備、按摩牀、美容牀等營業場所的所有設施的灰塵和蜘蛛網。

(4)對各類倒膜碗、粉刺針、毛巾、拖鞋、手術室要進行每日消毒。

(5)使營業場所所有擺設乾淨、明亮、無污垢、無水跡、無破損、整潔美觀,室內空氣隨時保持清新、乾燥、無異味。

(6)做好滅蚊、滅蟑l榔.定期噴灑藥物。

(7)如有冰箱,每日徹底清理和整理,對即將過期的美容品、果茶、雞蛋清面膜要按規定撤換。

(8)掌握消毒櫃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10)主管每天必須對所管理區域的衞生負有最後責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掛圖、宣傳品的擺放。

(11)注意國個人文衞生、勤換工作服、工作鞋、襪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潔爾滅10%浸泡20分鐘。此外,還應掌握紫外線燈光、消毒櫃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掃的順序,抹擦的要求,清掃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如何使房間始終保持清潔,怎樣使用和保養電器(電視機、空調、音響等)、設備等。

3、衞生大掃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營業區域衞生清理,包括:①美容美髮用品、用具、產品設備的加水。②清理地板、按摩牀、浴足沙發、玻璃,各種毛巾分開洗曬、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掃除,包括:空調風扇頁、吊頂、牀罩、沙發套、牀櫃、窗簾、牀底、沙發。美容院衞生措施及標準

(1)經常更換消毒設備中的化學藥劑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櫃中保持衞生。

(3)重複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後必須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須放置於乾淨的表面或乾淨的容器中。

(5)碗、盤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與使用後都必須消毒。

(6)所有美容器具在使用完畢後必須清洗乾淨並用蘸酒精的棉花墊擦拭。

(7徹底遵守政府衞生機構所公佈的有關規章制度。

(8)美容院的光線、温度、通風都要符合標準,衞生情況必須保持良好。

(9)保持牆壁、窗簾、地板、地毯的清潔。

(10)隨時供應冷、熱水,並請提供茶杯、飲水機等飲水設備。

(11)水、電設施應適當設立。

(14)地板上的髒東西應隨時清理。

(15)洗手間必須保持衞生,提供冷熱水、肥皂、紙巾以及衞生紙,同時也要準備上蓋的垃圾桶。

(16)美容師在服務顧客前及使用洗手間之後要洗淨雙手。

(17)一條毛巾僅能供一位顧客使用,乾淨的毛巾必須存放於乾淨、密封的櫃子裏。

(18)平躺時每一位顧客的頭下都應該放一條幹淨的毛巾做頭墊。

(19)使用披肩等塑料製品時不要接觸倒顧客的皮膚。

(21)乳液、面霜、蜜粉等化粧品必須保存在乾淨、密封的容器內,敷用乳液時可使用消毒棉或化粧棉,使用完畢後要把所有的瓶子蓋好。取出的產品若沒有用完絕對不可以放回瓶中。

(22)所有弄髒及使用過的東西,在使用完畢後必須馬上從工作現場拿走。用過的東西不可以和還沒有用過的東西混在一起使用。

(23)束髮帶或美容顧客已經用過的物品不可再讓下一位顧客使用。

(24)臉部護理或臉部化粧所使用的工具及物品在使用完畢後要洗淨,消毒並且放入不透氣的窗口或消毒櫃中。

(25)美容師工作時應該避免觸摸自己的臉部及頭髮,如果必須如此做,應該在再接觸顧客或再使用美容工具之前將手消毒一次。

11、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行為。做護理不準偷工減料或鋪張浪費。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5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做到亮證經營並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到衞生監督部門複核。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並經衞生知識培訓後,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新。

五、場內禁止吸煙並有明顯禁煙標識。

六、所有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

七、衞生間應保持清潔衞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

從業人員衞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應具備相關的衞生法規和基本衞生知識。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衞生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工作。每兩年組織從業人員複訓一次,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合格率必須達到80%以上。

三、人事部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檔案,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到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衞生檢測機構進行體檢,並上報應體檢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四、對健康體檢中發現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患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五、樹立良好的衞生習慣,從業人員個人衞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換工作服。保持手的清潔,加工時不留(染)指甲、不染(燙)發、不帶飾物、男生不留長髮;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1、根據《食品衞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責任人員專人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按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從業人員健康證(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門分類保存、備查。

3、堅持“晨檢”制度,每日對上崗從業人員的個人衞生與健康狀況進行檢查、詢問,及時發現不符合衞生要求的上崗從業人員,做到及時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隱患,有晨檢記錄。

4、嚴格廚師、服務員招聘上崗程序:面試、體檢、持體檢合格證明後再試工、上崗。杜絕試工後體檢及邊試工邊體檢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即上崗的違法行為。

5、制定在崗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計劃,結合本司實際及各食品加工、製售區域特點,有計劃的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與衞生知識的培訓,有培訓記錄。

6、定期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知識考核,考核主要內容為:食品衞生法律法規、食品衞生五四制、個人衞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開內容、食品感官檢驗知識、食品採購運輸保管要求、食品添

加劑使用要求、食品營養與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預防、食物中毒的預防原則與措施等內容,有考核記錄。

操作間衞生制度

一、操作加工間佈局要合理,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二、保持室內環境清潔,並設置密閉垃圾容器,垃圾、雜物隨時清理。

三、排煙、排氣設施齊全有效,通風良好。保持下水道暢通,地溝內無積水、無污物。

四、健全防塵、防蠅、防鼠、防腐設施。

五、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區分開,並做到不落地,洗淨消毒,擺放整齊。所有食品用具或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經常保持清潔。

六、各種食品加工機械、電器設備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做到清潔衞生,有專人負責。

七、操作枱、貨物架、調料台要清潔無灰塵,無油污,洗菜池無泥沙,無髒垢及異味。

八、堅持每次操作完畢後徹底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間整齊、乾燥、衞生。

九、積極採取措施,消滅蒼蠅、老鼠、蟑螂等害蟲及其孳生條件。

十、操作間地面、牆壁、頂棚、爐灶、案板等經常擦掃、洗刷,保持通風、排煙、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齊。

十一、食品容器、食用工具、案板等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保持乾燥。

十二、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工作帽內。

十三、操作人員在廚房操作間內必須檢查個人衞生,不得存放私人物品、雜物,不得留長指甲、塗指油,不準吸煙、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十四、操作間的廢棄物、垃圾等要及時掃除、處理。

十五、操作間應保持溝道暢通,無積水。

十六、建立日常和定期清掃制度,實行廚房衞生分片包乾等責任制。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6

理髮、美容用具消毒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為加強本單位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衞生管理,保證消毒質量,防止疾病傳播,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及藥物準備

1、消毒櫃或臭氧消毒櫃:用於理髮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櫃或含氯消毒製劑:用於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醫用戊二醛消毒藥: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浸泡消毒痤瘡針、眉夾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序

1、消毒順序:消毒前洗淨→消毒→保潔

2、消毒方法:

(1)理髮工具消毒:將理髮工具放入紫外線或臭氧消毒櫃內消毒,消毒時間為20分鐘2剪刀應打平放,雙面消毒。

(2)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櫃熱力消毒,80℃蒸10分鐘以上或用100-500mg/L含氯製劑浸泡15分鐘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3)痤瘡針、眉夾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內浸泡30分鐘,2%戊二醛14天更換一次。

(4)美容用盆:用10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鐘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衞生塑料袋。

(5)美容師手部:洗淨後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鐘。

3.保潔:

(1)採用高温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乾爽清潔,可直接放入保潔櫃內。

(2)採用藥物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放置10至15分鐘後才放入保潔櫃內。

(3)消毒櫃兼作保潔櫃:消毒後可直接留置櫃中,但該櫃的容量應不少於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應消毒後使用。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了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障公眾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其他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規範》和有關衞生標準的要求。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本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新風應當直接來自室外,嚴禁從機房、樓道及天棚吊頂等處間接吸取新風。

新風口應當遠離建築物的排風口、開放式冷卻塔和其他污染源,並設置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

送風口和迴風口應當設置防鼠裝置,並定期清洗,保持風口表面清潔。

第五條空調機房內應保持清潔、乾燥,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第六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具備下列設施:

(一)應急關閉迴風和新風的.裝置;

(二)控制空調系統分區域運行的裝置;

(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

(四)供風管系統清洗、消毒用的可開閉窗口。

第七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已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每兩年對其進行一次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繼續運行。

衞生學評價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學評價規範》的規定。

第八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並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二)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淨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三)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

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的專業機構應當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設備、技術力量,並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要求。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檢查、檢測和維護,並建立專門檔案。

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衞生學評價報告書;

(二)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

(三)經常性衞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四)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

(五)空調系統竣工圖;

(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第十條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空氣傳播性疾病後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應急處理的責任人;

(二)不同送風區域隔離控制措施、最大新風量或全新風運行方案、空調系統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停用後應採取的其他通風與調温措施。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立即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檢測、評價合格後,方可運行:

(一)冷卻水、冷凝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

(二)空調送風中檢出嗜肺軍團菌、?-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風管積塵中檢出致病微生物;

(四)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五)風管內表面真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六)風管內表面積塵量每平方米大於20克;

(七)衞生學評價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況。

第十二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啟動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方可繼續運行:

(一)採用全新風方式運行的;

(二)裝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並保證該裝置有效運行的;

(三)風機盤管加新風的空調系統,能確保各房間獨立通風的。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立即停用,進行衞生學評價,並依照衞生學評價報告採取繼續停用、部分運行或其它通風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每週對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下列設備或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換。

(一)開放式冷卻塔;

(二)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

(三)空氣處理機組;

(四)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

空調系統的冷凝水和冷卻水以及更換下來的部件在處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第十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公共場所及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消毒處理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衞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公共場所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以下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公共場所經營者執行本辦法的情況;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專業清洗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情況;

(三)衞生學評價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學評價規範》的情況。

第十六條衞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責令改進;經責令仍不改進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衞生行政部門可以採取暫停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行、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等控制措施:

(一)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經檢測,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存在重大隱患的。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公共場所經營者,由縣級以上地方衞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學評價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風管系統清洗規範》由衞生部制定併發布。

第十九條本辦法的術語含義如下: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温度、濕度、潔淨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風管系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中用於處理和輸送空氣的風管、風口、空氣處理機組及其它部分。

空氣傳播性疾病:以空氣為主要傳播途徑的疾病。

第二十條本辦法頒佈實施前已經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達到要求。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_年3月1日起施行。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保障廣大旅客及交通運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

第三條 交通系統各級行政部門是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衞生管理的主管部門。交通系統各級衞生防疫站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機構。未設立衞生防疫站的,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應委託地方衞生防疫機構負責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

第四條 港口客運站、長途汽車站、客船的設計、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共場所衞生標準。

第二章 衞生管理

第五條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由所在地交通衞生監督機構負責考核。

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應根據國家“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教學大綱”編寫教材。下達培訓任務和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或培訓後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六條 凡在主要對旅客和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從事直接服務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從事此項工作的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準上崗。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申報應檢人員名單。健康檢查工作由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或其指定的醫療部門承擔。檢查工作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將檢查結果上報交通衞生主管部門。對檢查合格者,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核發健康合格證。

第七條 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築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持有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簽發的交通衞生許可證,方準辦理營業手續。申請交通衞生許可證,須向所在地的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提出。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後應對營業場所進行審查、監測,符合《條例》要求的,發給衞生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或變更營業項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領衞生許可證。

衞生許可證每兩年複核一次,未按《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期複核的原衞生許可證即自行失效。

第八條 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除進行妥善處理外,應及時報告交通衞生監督機構。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應向受害人賠償損失:

(一)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衞生標準造成虛脱休克的;

(二)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呼吸道傳染病的;

(三)因強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暫視力損害的;

(四)因強烈噪聲造成短暫聽力損害的;

(五)因飲用水不衞生造成介水傳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衞生設施不衞生造成腸道傳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膚病、性病等傳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中毒的。

以上各項必須用標準方法檢測,經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確認。

第三章 衞生監督

第九條 各級交通衞生監督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工作,並在業務上接受當地衞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心衞生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地區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監測,並對所屬的衞生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第十條 各級交通衞生監督機構對所轄範圍內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參加竣工驗收,對經營活動進行預防性和日常的衞生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交通衞生監督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置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任務。衞生監督員應選擇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具有醫士以上(含醫士)的技術職稱、熟悉有關監督監測業務和規章的人員擔任,並經衞生監督機構的上級衞生主管部門考核批准。

設置衞生監督員後,應向交通部衞生主管部門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年發送旅客在五十萬人次以下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可設衞生監督員一人。超過五十萬人次,每增加三十萬人次,增設衞生監督員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設衞生監督員一人。

第十三條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公務,必須着裝整潔,佩帶“中國衞生監督”證章,出示衞生監督員證書。

交通部直屬單位衞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衞生監督員,由交通部衞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雙重領導港務局衞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衞生監督員可由交通部衞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衞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衞生監督員由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應依照《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對依法行使職責的衞生監督人員謾罵、毆打,阻撓衞生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交通系統各級衞生主管部門的人員、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以及所設置的衞生監督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衞生標準和要求,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衞生許可證"制度。

"衞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衞生管理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建立衞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經營單位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衞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後,補發"衞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兩年複核一次。

第九條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衞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衞生監督

第十條各級衞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衞生防疫機構對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衞生監督,並接受當地衞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衞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衞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衞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衞生監測和衞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衞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衞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衞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衞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衞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衞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衞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衞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機構和衞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0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衞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範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閲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 教室、閲覽室內採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 必須並保持教室、閲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 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衞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衞生。

第七條 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衞生要求。

第八條 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衞生管理責任制度,並配合學校安全衞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衞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 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衞生培訓並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 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衞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 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衞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衞生標準、規範,開展公共場所衞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衞生環境

第三條 衞生部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衞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衞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衞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衞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衞生監督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衞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按照規定予以答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衞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衞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衞生工作,建立健全衞生管理制度和衞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衞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衞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衞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衞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衞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衞生知識,並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公共場所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衞生規範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2

公共浴室衞生制度

為了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才開始經營,並按時辦理

年審及複核或換證手續。

二、設置專職或兼職衞生管理人員,確保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三、要在明顯處公示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及衞生信譽度等級牌。

四、每晚要徹底清洗和消毒池浴,顧客用過的浴盆要做好清洗消毒;同時還要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記錄。

五、設置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公用品消毒間,配備齊全的消毒和保潔設施,並配有專人負責消毒工作。

六、對浴衣、浴褲、毛巾、浴巾等棉織品要求做到嚴格消毒,並做好保潔工作,確保提供給顧客使用的衣褲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七、浴室設置氣窗,保持良好通風,做到氣窗面積為地面面積的5%;浴室地面坡度不小於2%,室頂應有一定弧度。

八、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進入浴室就浴。

九、場所內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煙標誌和禁煙管理措施。

十、使用的化粧品、消毒劑做到按規定索證,確保符合國家衞生要求。

十一、提供給顧客使用的衞生用品也要做到按規定索證,確保符合國家衞生要求。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3

一、商場、超市衞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亮證經營,按時複核。

2、每日進行濕式衞生清掃,保持內部環境整潔,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3、建立衞生管理網絡,建全衞生管理制度,有衞生負責人。

4、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和衞生知識培訓考核,持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上崗,證件集中保管。

5、場所內通風良好,有機械通風設施,空調濾網和電扇葉片定期清掃,保持清潔無塵

6、場所內禁止吸煙;有禁煙管理標誌和禁煙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粧品、藥品的櫃枱應分設在清潔的地方,農藥、油漆等有害商品應有單獨售貨室。

8、廁所及時清掃保潔,做到無積污、無異味。採用水衝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風

二、公共浴室衞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亮證經營,按時複核。

2、每日進行衞生清掃,保持內部環境整潔,室內無積塵,地面無痰跡和垃圾。

3、建立衞生管理網絡,建全衞生管理制度,有衞生負責人。

培訓合格證上崗,證件集中保管。

5、設置專用清洗消毒間,配置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做到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潔物品分開,標識明顯,消毒間內不存放個人物品和與消毒無關物品。

6、營業期間加強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無煙味異味,機械通風換氣設施正常使用,營業結束後打開門窗充分進行自然通風。

7、保持公共用具清潔,茶具、毛巾、拖鞋、浴衣褲、修腳工具做到一客一換一清洗一消毒,消毒方法正確,操作規範;清潔物品與污染物品分開,標識明顯,外送清洗消毒物品建立管理台帳。

8、浴池每日營業結束後徹底清洗,經消毒後換水,營業期間每日補充2次以上新水,補水量達到總水量20%,浴池清掃及補充新水有台帳記錄。

9、更衣室、休閒保健區所用墊巾經常更換,保持整潔。

10、空調濾網和電風扇葉片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11、廁所及時清掃保持清潔,做到無污物積留、無異味。

12、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滲出性皮膚病顧客進入浴室就浴,有禁浴標誌。

三、賓館、旅店衞生管理制度

1、申領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亮證經營,按時複核。

2、保持內部環境整潔,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3、建立衞生管理網絡和衞生管理檔案,有衞生負責人。

培訓合格證上崗,證件集中保管。

5、設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間,配置清洗消毒設施,消毒間做到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潔物品分開存放,標識明顯,消毒間內不存放個人物品和與消毒無關物品。

6、被套、枕套(巾)、牀單等卧具實行一客一換,長住客牀上用品至少一週一換。

7、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保持光潔、無污垢、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8、客房內衞生間的洗漱池、浴盆、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清掃工具分開,做到無交叉污染。無衞生間的客房,每個牀位配備標識明顯的臉盆和腳盆。臉盆、腳盆和拖鞋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及時清洗和消毒。

9、公共衞生間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蠅蛆、無異味。

10、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

11、對旅客廢棄的衣物進行登記,統一銷燬。

12、做好飲用水衞生管理,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有衞生防護措施,蓄水池容器內的塗料符合輸水管材衞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3、加強自然通風,機械通風設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調器濾網和電扇葉片定期清洗保潔。

四、理髮、美容店衞生管理制度

1、申領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亮證經營,按時複核。

2、理髮、美容分區設置,染、燙髮區有排風設施;

保持內部環境整潔,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3、建立衞生管理網絡和衞生管理檔案,有衞生負責人。

4、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和衞生知識培訓考核,持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上崗,證件集中保管。

5、配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設施,保持正常使用,理髮美容工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分類存放。

6、地面碎髮做到及時清掃,工作台面和理髮工具表面無碎髮殘留。

7、理髮人員操作時穿清潔乾淨工作服,清面時戴口罩。美容人員在美容前雙手進行清洗消毒,工作時要戴口罩。

8、理髮用大小圍布經常清洗更換保持整潔,臉巾清潔,每客用後清洗消毒。

9、對患有頭癬、皮膚病的顧客要配備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10、美容用脣膏、脣筆等做到一次性使用,不做創傷性美容。供顧客使用的化粧品符合《化粧品衞生標準》。

五、文化娛樂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周圍環境整潔,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2.通風良好無異味,新風口過濾網每半個月清洗一次,室內風口過濾網每週清洗一次。

3.每天清潔走廊、樓梯,平時見髒即予以清潔,做到天花板無蛛網、掛塵,地面無紙屑、無垃圾。

4.娛樂場所內每天清潔,保持整潔、衞生,無蚊蠅,無蟑螂,天花板無蛛網、掛塵;窗台、燈具、枱凳無積塵;地面無紙屑、垃圾。

5.座位套清潔無污跡,每週一換一清洗消毒,平時見髒即換。

6.茶具做到一客一消毒。

7.公共衞生間每天清潔、消毒,保持無積水、無積糞、無蚊蠅、無異味。

8.個人衞生良好,工作服整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修剪指甲,勤換工作服,勤洗澡。每年健康檢查一次。

六、公共場所消毒指南

㈠、茶具消毒

1、熱力消毒法:在開水中煮沸5—15分鐘或用蒸汽蒸5~15分鐘。

2、消毒劑消毒:用0.03%以上的含氯消毒劑在固定消毒池內浸泡3~5分鐘。

常用消毒液的配製方法:

(1)漂精片消毒液:按1片藥加1公斤水的比例配製。

(2)84消毒液:按1兩84原液加水10公斤配製。

(3)提倡採用電子消毒櫃消毒。

㈡、理髮工具消毒

1、理髮刀具、推子、木梳等用紫外線消毒櫃或消毒液消毒。

2、毛巾(棉織品)可煮沸消毒5~15分鐘或蒸汽蒸5—15分鐘。

㈢、臉盆、腳盆和拖鞋消毒

用 0.03%的含氯消毒劑在固定的消毒池內,分別對臉盆、腳盆和拖鞋浸泡消毒10~20分鐘,消毒液配製參照茶具消毒。㈣、衞生間(包括洗臉池、浴缸、坐便器)消毒

消毒用 0.03%的含氯消毒劑,放入三隻專用並有明顯標識的消毒桶內,用三刷、三巾對相應用具分別進行擦拭消毒,不得有交叉污染。消毒液配製參照茶具消毒。

㈤、空氣消毒

1、用紫外線燈按每10~15平方米裝30W紫外線燈一支,高度離地2、5米左右,照射時間30分鐘。

2、用空氣消毒清新劑噴霧。

七、公共用具換洗消毒制度

1、賓館、旅店牀上用品堅持客來換“三件”(三件指枕巾、牀單、被套),嚴格做到一客一換洗,常住旅客至少每週換洗一次。

2、茶具洗消:嚴格做到在專用(兼用)的洗消間清洗,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的原則進行操作,保證消毒質量。

3、臉盆、腳盆、拖鞋在專用的洗消池內分類清洗消毒。

4、公共浴室業的毛巾、浴衣褲,每客用後及時清洗消毒,對修腳工具、浴盆等公共用具做到一客一換洗、消毒。

5、理髮美容業的毛巾、理髮、美容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對頭癬皮膚病患者使用專用理髮工具,用後嚴格消毒。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4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營業場所依法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2、場所內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並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衞生管理制度健全,區域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組織每週開展衞生檢查改進工作,並做好記錄,建立衞生檔案。

4、衞生專幹負責對場所內的衞生進行經常性衞生檢查和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

5、營業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等,牆面、掛圖、壁燈乾淨無塵。

6、對公共衞生區域每天徹底消毒,有廢棄物盛放容器並加蓋。

7、場所內的衞生間機械通風良好,地面必須保持乾燥潔淨,便池、馬桶、面盆隨時清理乾淨,枱面、鏡面、烘手機乾淨無塵。

8、營業場所內及客房應加強自然通風,保持機械通風設備的正常運轉,機械通風設備按衞生要求每週清洗過濾設備並做好記錄,保證室內足夠的新風量。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5

公共場所衞生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本單位衞生檔案的管理,依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有專人(或兼職)負責,分類存放在資料盒(袋)內,隨時備查。

二、衞生部門的監督意見書、採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衞生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三、檔案內容:

(一)衞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衞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衞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衞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市衞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6

(一) 崗位衞生責任制

一、負責人職責:

1、 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 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 對衞生設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 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 完成經理/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衞生工作。

三、從業人員職責:

1、 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進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 微小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 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禁止吸煙”的明顯標誌,不設煙灰缸,設有吸煙室(處)。

3、 採購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化粧品及顧客一次性衞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

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牀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常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分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置符合衞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 燙髮、染髮場所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

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 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證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髮清面時應帶口罩,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

(二) 檢查考核制度

1、 實行崗位衞生責任制度,經理/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搞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衞生工作;

2、 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每天的衞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3、 衞生管理組織每週進行一次衞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4、 有經理/負責人帶領衞生管理組織每月開展一次衞生檢查,並結合平時情況,對各崗位的衞生工作作出評價。

飯館(餐廳)衞生管理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懸掛於明顯位置,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二、餐廳內外保持清潔、整齊,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清掃時應採用濕式作業。

三、供應的飲水符合國家衞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有衞生防護設施,蓄水池容器內壁塗料符合輸水管材衞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經常檢查室內排風裝置運行情況,確保室內空氣流通,每人每小時新風量≥20m³。

五、旅店的餐廳必須與客房、廚房分開,有獨立的建築系統及合理的通道相連接。

六、餐廳內部裝飾材料不得對人體產生危害。

七、茶具、飲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衞生用品等符合相關衞生安全要求。

八、各類(飯店)餐廳內必須設洗手間;在隱蔽地帶設置相應數量的男女廁所。廁所採用水衝式,禁止設座式便桶,廁所內有單獨排風系統。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組織和各項衞生制度,配備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

十、有防蠅、防塵、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經常檢查使用。

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7

一、美容師的個人衞生要求

良好的清潔習慣,高標準的衞生要求,不僅能增加美容師的自尊、自信,也是美容工作的需要。

1、面部

美容師的面部皮膚要潔淨、潤澤、膚色健康,如果皮膚顏色不好,可以淡施粉底,切不可濃粧豔抹,給人粉飾過重的感覺。平日要注意皮膚的清潔和養護,如有皮屑和粉刺等要及時清除。

2、頭髮

頭髮要保持清潔,要經常洗髮,頭髮不要粘膩,帶有頭皮屑。髮色要正常、健康、不要怪異。髮型要適合臉型,美觀。留長髮者,工作時要束髮。

3、口腔

口氣清潔、無異味。如有口腔疾病要及時治病,胃腸功能不好、氣味污濁的,要進行調理。工作前不吃葱、蒜、韭菜等異味食品。飯後要漱口。不吸煙、不喝酒,工作中不嚼口香糖。

4、手部

手部直接接觸顧客皮膚,衞生清潔消毒最重要。操作之前,不僅要洗手,還要用酒精消毒雙手,操作中途接觸過其他物品,如儀器、護膚品盒、瓶、面盆等等,也要先消毒後再行操作。每次做完護理後要徹底清潔,做完紋刺後更要消毒雙手,以免交叉感染。

美容師不能留長指甲,較長的指甲易碰傷客人的皮膚,並且甲縫裏容易藏存污垢,因此,在清洗雙手時,要注意清洗指甲,並清除甲縫裏的污垢。

美容師操作時不能戴戒指,不能塗有顏色的指甲油。

5、服裝

工作時要身着工作服。美容師的工作服要舒適、合體、美觀、大方,適合美容服務工作的需要。工作服要經常清洗並消毒。

6、鞋襪

工作時不穿高跟鞋,保持鞋襪清潔無異味。

另外,作為美容師要經常沐浴,使用香水應清馨淡雅。並應定期體檢,發現病症,及時治療。

二、美容院的室內外環境衞生要求

1、美容院室外衞生要求

(1)門前地面要乾淨,花卉擺放整齊。

(2) 燈箱、招牌要潔淨明亮,櫥窗玻璃、門框要擦乾淨,不留灰塵。

(3) 要遵守城管部門的規定,搞好門前三包衞生,不堆放雜物及垃圾。

2、室內衞生要求

(1)美容室、美髮室要獨立開,不能混為一室 。

(2)美容室的空氣要清新,要有良好的通風換氣設施。最好備有空調機或抽風機、換氣扇等。

(3)室內温度、濕度適宜。室內温度約為25℃左右,濕度約在55%~65%之間。

(4)美容牀的密度要適宜,過於擁擠,會影響空氣質量。

(5) 要保持牆壁、天花板、地板、窗簾、展示框、鏡子乾淨無塵。

(6) 美容院禁止吸煙。

(7) 美容院要根絕老鼠、蟑螂、跳蚤、臭蟲,要隨時消滅蚊蠅。不得將寵物帶入美容院。

(8) 洗手盆、洗頭盆、坐廁等要定期消毒,拖把要分開用,並及時清洗乾淨。

(9) 垃圾要及時處理。美容院所產生的垃圾和收集容器及足夠的清掃工具,對垃圾和污物做到隨時清掃,每日定時清倒,倒掉後應及時對容器進行消毒處理。

三、美容院儀器、設備、用品衞生要求

1、美容院應準備充足的大小頭巾、圍巾、小面巾。為便於經常洗換和衞生處理,頭巾均應為椅位數的5倍以上,小面巾為10倍以上,或為一次性使用。小圍巾、頭巾直接接觸顧客,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小面巾如果不使用一次性的,也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2、要定期徹底清洗擦拭儀器、設備及用具。

3、每次使用儀器後要隨手擦拭機器與皮膚接觸的部分,如超聲波美容機的聲頭、陰陽電離子儀的導棒等,使用過後一定要用酒精擦洗乾淨。使用之前要再行消毒。

4、暗瘡針、剪刀、鑷子等用具,使用完畢必須立刻清洗,然後近年乾淨,放置消毒櫃或消毒液裏消毒。要一客一用一消毒。

5、棉花、紗布、棉籤等均應用過即棄,不可重複使用。

6、美容操作前先行消毒,包括盛放護膚品的容器,取護膚品的刮板、面膜板、文刺針、色料容器、暗瘡針等均需先用75%的酒精消毒再行使用。

7、美容所用護膚品必須先擠到消毒過的容器裏或用消毒後的刮板取出,再使用。

8、取出護膚品後要隨手關閉盛化粧品容器的蓋子,以防細菌感染。

9、文眉針要一人一針,用過即棄,以避免交叉感染。

四、美容院衞生相關知識

作為美容師,在個人衞生及工具設備衞生操作過程中經常要用到消毒的方法,所以要了解消毒的一些知識。下面加以介紹:

美容用具是指美容師進行操作時所用的工具,如大小圍巾、毛巾、文眉機、紋針、洗面池、各種盛裝工具(如托盤、盒)、消毒工具等。美容師的雙手也是很重要的“工具”。所有這些工具,在與顧客的接觸、使用過程中均可能造成污染,如果此時工作人員或顧客患有某些傳染性疾病或健康帶菌,病菌就會粘附到用具上,用後如不消毒或消毒不徹底,疾病就會通過用具傳染給顧客和工作人員。所以美容院一定要有嚴格的消毒措施。

美容院必須有專用的消毒設備。包括蒸汽消毒設備、無臭氧紫外線消毒設備、消毒櫃,並準備足夠的化學消毒劑,如新潔爾滅、過氧化氫、酒精、碘酊、來蘇水等。所有設備應保證正常運轉,並能達到標準的消毒效果。具體的消毒方法有:

1、煮沸消毒

將洗淨的毛巾、美容衣直接煮沸20分鐘後,毛巾和美容衣的細菌可基本被殺死。

2、烘烤消毒

主要用於毛巾的消毒。毛巾洗淨晾乾後,可放入紅外線烘烤櫃內消毒(具體時間看該機的説明書),使用時取出。

3、紫外線消毒

主要用於美容器具的消毒及淨化室內空氣。器具也可經肥皂水洗乾淨,清水衝淨,用乾淨毛巾擦乾後在紫外線光下消毒(具體時間看該機的説明書),包好後備用。

4、酒精消毒

75%的酒精溶液,用於剪刀、暗瘡針的消毒;2%的碘酒溶液,用於皮膚及小傷口的消毒。

5、過氧化氫消毒

3%過氧化氫溶液,用於清洗皮膚及小傷口。

6、新潔爾滅消毒

0.1%的新潔爾滅溶液,用於浸泡各種器械,也可用於對皮膚消毒。

7、來蘇水消毒

可用於美容院的洗手盆、洗頭盆、坐廁等的消毒。

消毒劑應貯存於陰涼、乾燥處,瓶上應有標籤。美容師要注意有效期,定期檢查消毒情況,定期更換消毒液。

五、美容院衞生注意事項

1、加強衞生、消毒教育、增強衞生、消毒意識、嚴把衞生、消毒關。

2、消毒液要及時更換,最好現用現配,消毒液放置時間過長,不僅起不到消毒作用,反而會引起污染。

3、消毒制度要定專人負責,落到實處,切不可敷衍了事。

4、擦洗儀器時要注意保持儀器乾燥,以免發生短路、觸電等情況。

5、定期檢查衞生設施如換氣扇、空調、加濕器、吸塵器、消毒櫃、紫外線燈等是否完好,如發現故障,要及時維修。

6、定期檢查消毒劑是否齊備,切不可在消毒劑用完的情況下省略消毒步驟,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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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8

1、公共場所下列項目相應符合國家相關衞生標準和要求,主要有空氣、微小氣候(温度、濕度、風速);水成;採光; 照明:噪音;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2、嚴格執行衞生部發布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 細則中的總則、衞生管理、衞生監督、罰則、附則等內容。

3、公共場所直接力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鏈 康檢査,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 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4、公共場所應做好以下衞生工作

1) 務共場所環境複雜應避免滋生蟲害,避免其成為 傳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 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與顧客的健康狀況是相互影響 的,所以應嚴格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3) 對供公眾使用的器具,應嚴格執行消毐管理,杜絕 因器具消毐工作沒有做到位而傳染某些疾病。

4) 公共場所室內人羣集中,易使空氣污池,並傳播疾病,所以應嚴格做好消毐和空氣通風等工作。

5) 公共場所顧客逗留時閼短,存有依賴思想,對公共場所保潔的責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場所變髒、變亂。應隨時做好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及時淸理衞生死角,杜絕滋生蟲 害的可能。

6) 公共場所容易通過物件的存放或接觸,產生相互污染,影響人們的健康.應嚴格傲好公共場所物件的分類存放、分類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汚染。

5、經營場所嚴格執行以下禁煙制度:

1) 員工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違規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2) 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3) 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內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4) 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內不放置吸煙器具,不得設置煙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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