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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辨識管理制度(精選3篇)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精選3篇)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篇1

危險點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精選3篇)

防範類型

預控措施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懂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知識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認真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認真開展班組安全活動。

2、嚴格安全考試製度,禁止弄虛作假。

3、明確安全職責及必要的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未交底施工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分部工程及重要、危險性作業均應編制安全措施,並經交底、履行全員簽字手續後方可施工。

2、施工人員對無安措或未交底有權拒絕施工。

3、嚴格按經審批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若對方案或措施有疑問時,應徵詢審批人的意見

安全技術措施不嚴密或不完善,有疏漏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編制人要有高度責任感,有嚴謹科學的工作態度,技術措施編制前應認真進行調查研究,明確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審批人要仔細認真,把好審批關。

3、未經審批嚴禁實施。

違章指揮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嚴禁違章指揮。

2、對違章指揮現象任何人都有責任、有權力制止。

3、施工人員遇有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施工。

違章違紀作業,違反安全交底要求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遵章守紀,按規程作業,施工中嚴禁打鬧、拋物等違章違紀行為。

2、嚴格按技術交底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3、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

進入現場不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帽

物體打擊

1、進入施工區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帽帶要繫緊。

2、嚴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作他用。

高處作業不繫或未正確系安全帶

高處墜落

1、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且宜使用全方位防衝擊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並不得低掛高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帶是否拴牢。

2、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 安全帶(繩)斷股、黴變、蟲蛀、損傷或鐵環有裂紋、掛鈎變形、接口縫線脱開等嚴禁使用。

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其他傷害

禁止酒後進入作業現場、嚴禁酒後作業。

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各級工作人員工作中要精力集中,盡職盡責。

2、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3、加強日常的監督檢查。

違反規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嚴格身體檢查制度,禁止職業禁忌者或其他不合要求者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3、嚴禁無證作業,無證駕駛。

危險作業項目不辦安全施工作業票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所有輸變電作業項目均要執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2、所有工作人員應清楚作業票內容,且帶票施工。

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作業

機械傷害

1、施工機具要求工況良好,嚴禁帶病作業。

2、嚴格執行機械管理制度,定期檢修、維護和保養。

野獸、深溝暗洞等傷害

其他傷害

1、在有毒蛇、野獸、毒蜂、幹螞蟥的地區施工或外出時,應攜帶必要的.保衞器械、防護用具及藥品。

2、在深山密林中施工應防止誤踩深溝、陷井;施工人員不得單獨遠離作業場所;作業完畢,施工負責人應清點人數。

3、在人煙稀少、有野獸活動的大山區施工時,應取得當地羣眾的配合,並採取防範措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持續對公司範圍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指南》制定本制度。

2.術語與定義

2.1危險有害因數:簡稱危害因素。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這種'根源或狀態'來自作業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有害的作業環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2.2危害因素辨識:識別組織整個範圍內所有存在的危害因素並確定每個危害因素特性的過程。

2.3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組合。風險有兩個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嚴重性。可能性,是指危險情況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危險情況一旦發生後,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和程度。

2.4工作危害分析法:是指通過對工作過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其有危險的工作步驟,進行控制和預防。適合於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2.5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依據相關的標準、規範、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適合於對設備設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2.6風險評估: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本公司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

3.2安全辦是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3各部門負責其管轄範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

4.1危險源辨識和分析按評價過程

確定生產作業過程→ 識別危險源→ 安全風險評價→登記安全風險。

4.2危險源的辨識

4.2.1各部首先摸底排查部門的崗位和各崗位作業活動內容,工段填寫《作業崗位清單》和《崗位作業內容清單》。根據清單所涉及內容進行危險源辨識,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以下方面:

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公司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開停車、搶修等)。

公司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公司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燃料、設備設施等。

公司所有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築物、車輛等。

各種工作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温、噪聲、粉塵、有毒有害物、低温、照明等。

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五中典型危害、三種時態和四種狀態

⑴五種典型危害

a有毒有害化學品危害:化學品的揮發、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衝擊傷、切斷傷等;

d電氣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和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管理不良危害:不適宜的作業方式、作息時間、作業環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⑵三種時態

a過去:作業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及發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b現在:作業活動發生變化、系統或設備等在發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⑶四種狀態

a日常操作:工藝操作、設備設施操作、現場巡檢。

b異常情況處理:停水、停電、停氣(汽)、停風、停止進料的處理,設備故障處理。

c開停車:開車、停車及交付前的安全條件確認。

d作業活動:動火、受限空間、高處、臨時用電、動土、斷路、吊裝、盲板抽堵等特殊作業;採樣分析、巡檢、測温、設備檢修、裝卸車、包裝、庫房叉車運轉、輸送皮帶檢查等危險作業;場地清理及綠化保潔、設備管線外保温反腐、機泵機組維修、儀器儀表維修、設備管線開啟等其他作業。

4.2.2識別的方法

⑴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河北省輕工行業風險辨識分級管控指南》。

⑵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⑶通過收集其他要求(如:客户的要求等)和專家諮詢獲得的信息。

⑷通過現場觀察、座談和預先危害分析進行辨識:

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開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採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後果等概略的'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4.3風險評價方法

4.3.1矩陣法

作業風險分析方法-風險矩陣,就是識別出每個作業活動可能存在的危害,並判定這種危害可能產生的後果即產生這種後果的可能性,二者相乘,得出所確定危害的風險。然後進行風險分級,根據不同級別的風險,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的數學表達式為:r=l×s。

其中:

r---代表風險值;

l---代表發生傷害的可能性;

s---代表發生傷害後果的嚴重程度。

l和s取值參照《秦皇島中輕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風險辨識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方案》確定。

4.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實施

4.4.1各部門按照上述規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安源辨識統計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4.4.2各部門根據'矩陣法',對已識別危險源進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評價表》'風險評估'和'風險級別'的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將重大安全風險彙總填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4.4.3各部將《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上交安全辦。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進行審核和確認,彙總編制公司的《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以及《風險等級分佈信息》。

4.5風險控制

4.5.1風險控制應首先考慮消除或減少危險源,其次考慮採取措施降低風險,最後考慮個體保護。

4.5.2重大安全風險控制

⑴在一段時期內需要採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⑵緊急情況下的重大安全風險,應制定應急預案。

⑶建立和完善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

⑷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⑸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⑹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維護。

4.5.3一般風險控制

對一般風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車間及相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控。

4.6危險源的更新

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確定新增重大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⑴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時。

⑵在工作程序將發生變化時。

⑶開展新的活動前(如新建公司等);

⑷採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後投入使用前;

⑸採用新的物質。

⑹發現新的危險源時。

各部門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報安全辦備案。

4.7管理體系培訓考核

4.7.1安全辦負責公司管控體系培訓考核工作,對各部門的安全風險負責人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對其內部人員培訓講解。

4.7.2安全風險辨識工作的獎懲按照公司《安全獎證制度》執行,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辨識工作完成及辨識管控記錄進行檢查考核。

5.記錄

5.1《作業崗位清單》

5.2《崗位作業內容清單》

5.3《公司風險源辨識標準》

5.4《公司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

5.5《風險評價信息表》

5.6《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5.7《風險等級分佈信息》。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針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制定控制計劃,明確安全技術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時機及責任人等要求,實施全過程安全控制。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屬各施工項目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制定、實施及日常管理。

3.職責

3.1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在編制施工技術手冊時,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風險分析預測,根據分析預測結果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

3.2項目經理協助工程技術人員制定本班組施工項目的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並負責具體實施。

3.3專職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實施情況的日常監督。

3.4工程管理部負責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審核、監督及日常管理。

3.5總工室負責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批准與考核。

4.工作內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編制:

4.1.1 對施工項目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描述,評價方法見:《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控制程序》。

4.1.2對危險源進行危險分級,分為極度危險(j)、高度危險(g)、顯著危險(*)、一般危險(y)、稍有危險(s)、微小危險(w)六級。

4.1.3危險等級在“稍有危險”即“s”級以上的危險源需採取安全技術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進行控制。安全技術措施要全面細緻,針對性、操作性強。

4.1.4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方法的選擇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重在過程控制,根據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設定五個安全管理控制點:書面見證點、見證點、停工待檢點、連續監護點、提醒點。

安全管理控制點的適用範圍見下表:

控制點

類別

控制點

代碼

控制點適用範圍

書面見證點

r

各類人員的上崗證、體檢情況、安全教育情況等

見證點

w

施工過程的設備狀態、環境、工藝情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等

停工待檢點

h

重大施工項目、特殊作業環境或工序等

連續監護點

s

特別危險項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裝、坑井及容器內作業等

提醒點

a

施工人員安全防護設施、作業環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項等

控制計劃中的每一項安全技術措施均應設安全管理控制點,每個控制點必須有專人負責。

4.1.5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時機或頻次的選擇

責任人應適時或按時對安全管理控制點實施控制。控制時機或頻次一般分為四類:p — 項目開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週至少一次、t — 每次作業前。

p是指項目開工前必須對書面見證點r進行確認,對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進行見證和驗證;d是指每日至少進行一次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w是指每週至少進行一次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t是指每次作業前都應進行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

4.1.6 將上述步驟的結果依次填寫在《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見附件)中的相應欄內,作為作業指導書的一個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編號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由編寫者進行編號。

4.2.1有工程編號的施工項目風險控制計劃編號示例:

sd-該施工項目工程編號。

説明:

sd——項目部名稱(上海大學項目部)。

4.2.3各部門縮寫代碼表:

部門

代碼

部門

代碼

機械施工處

j*

焊接施工處

hj

建築施工處

jz

電氣施工處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實施

4.3.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經施工技術、安監部門審核、項目總工批准後方可實施。

4.3.2應保證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班組長或施工負責人、部門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安監部門各持有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一份。由項目部安監部門負責統一歸檔。

4.3.3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上,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交底,確保所有施工人員對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中的各級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控制計劃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時機要求,適時或及時對相應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確認、見證和驗證,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與否負全責。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後,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4.4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變更

因施工工序、作業環境、安全技術措施及責任人發生較大變化時,原編制者或各級責任人應及時提出變更請求,經審核、批准後實施變更,確保控制計劃的適宜與可靠。

4.5 所有施工項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不準開工。

4.6檢查與考核

4.6.1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按公司《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管理規定》進行檢查。

4.6.2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按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獎懲管理辦法》、《反違章實施細則》進行考核。

5.相關文件

5.1《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控制程序》

5.2《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管理規定》

5.3《職業安全健康獎懲管理辦法》

5.4《反違章實施細則》

6記錄:《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

附件: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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