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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精選3篇)

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精選3篇)

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篇1

在醫療行為的全過程中,醫療風險無處不在。醫務人員、患者、醫院管理人員、患者家屬、涉及醫療行為的各類人員都可能成為醫療風險的責任人或受害者。為了避免醫療風險的發生,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改善醫院管理,特制訂我院醫療風險管理規定。

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指導原則

醫務人員是醫療風險防範的重要責任人,要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具有預見性,注意發現醫療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關注高風險環節,力求控制。對於不可控風險,要權衡利弊,降低風險。難以避免的。風險,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徵得患者同意後方可實施。

二、醫療風險管理制度

1.院長是全院醫療風險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主管院長承擔主管業務的風險管理責任,各科室主任承擔所屬科室的醫療風險管理責任。

2.醫院各科室員工均有權,也有義務提出全院、科室和崗位工作中的各種醫療風險隱患,規避、控制、上報風險,提出改進措施,保證醫療工作的安全和質量。

3.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負責醫療風險管理工作,通過院科兩級進行管理,開展日常風險管理工作。

4.院科兩級各質量與安全管理組織每月結合實際工作,對風險因素從發生概率及導致後果的嚴重性方面進行討論、分析,並記錄在案。

5.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每月進行現有的操作規章、流程指南的學習,避免可預測的醫療風險。

6.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每月一次或一旦發現新的醫療風險因素,即時召開專題會,查找、研討、分析並尋找有效解決方法。各科可自行解決者自行解決,若需醫院協調,則上報至醫務科。在每月活動中,查找出的風險、隱患,科內首先提出處理意見,並在科內或病區內儘可能廣泛地徵求員工的意見,選擇最優方案落實,並將所採取的措施通報科內。

7.院長每半年對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活動記錄進行檢查,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季度對科級質量與安全小組活動記錄進行檢查,並以詢問方式瞭解科室員工對所記錄的已施行的改進措施的知曉情況。檢查各種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其有效性、實際性及便捷性進行評估。對於不完善的措施進一步進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協助科內進行醫療風險管理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醫院,對科內提出問題或意見24小時內給予答覆。

8.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對檢查結果進行彙總、整理、分析,上報主管院長,年終將全年情況進行彙總、分析,提出下一年度的醫療風險管理重點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三、醫療風險預警標準(以下情況應當預警)

1.危重病人搶救及高風險手術病人。

2.急、重、危病人應做特殊檢查和處理的,轉診病人具有一定風險的。

3.麻醉、輸血、輸液、藥物使用異常反應的。

4.界於多學科之間、又一時難以確診的重症患者,在執行首診負責制後,存在一定風險的。

5.對於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違反規章或操作規程,可能發生醫療風險的。

6.對診療效果不滿意,可能引起醫療爭議的'院內感染以及對操作較複雜,有可能發生嚴重併發症或併發症發生率較高以及治療效果難以準確判斷的。

7.對相關檢查不健全,各項指徵與相關檢查不一致、報告單不準確、可能帶來不良後果的。

8.對新技術、新開展的診療項目以及臨牀實驗性治療,在做好技術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醫療風險的。

9.對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製品、藥品材料、儀器設備使用前和使用中發現存在隱患的。

10.因玩忽職守、無故拖延急診、會診及搶救或因操作失當(粗暴),不負責任,擅自做主,可能造成風險的。

11.對患方認為服務態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語言或不恰當解釋病情等引發激烈爭議的。

四、醫療風險識別方法

(一)醫療風險分類

1.管理風險

①診療銜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病人術中併發症無應對措施或相應專家會診職能不清。

②執行新政策法規不熟悉,門診醫生不夠熟悉地方相關法規政策,如醫保、公費醫療報銷範圍,開藥天數。

③開展新技術(項目)風險。

2.診療風險

診療風險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錯誤診斷②延誤診斷③遺漏診斷④顛倒主次診斷⑤以症狀體徵代替診斷或不寫診斷。

3.檢查治療風險

①選擇的治療方案或藥物種類、劑量、用法失誤。(致治療失敗或肝、腎、造血功能損害、心律失常、胃腸道反應等)

②手術,各種穿刺損傷及併發症。(出血、感染、氣胸,心包填塞等)

③輸液反應。(熱原反應、配伍禁忌、液體污染、滴速過快、藥物反應)

④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喉頭水腫等)

⑤濫施輔助檢查。(不必要、昂貴、重複的儀器檢查不能報銷或引發不滿,孕婦行X線檢查等)

(二)規避風險的措施

1.增強風險意識,立足防範為主

①崗位培訓及安全教育。所有醫務人員無論職務高低、年齡大小均需進行帶教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②落實醫患溝通制度。強調“四種情況四説清”,即特殊病人、特殊病情、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情況下特別要交代清楚病情、病程、藥物治療影響及預後。

③會診及轉科診治制度。凡三次門診不能確診者轉門診辦公室聯繫會診,凡住院患者有疑問需轉科、轉院治療需向醫務科上報。

④醫療文件書寫規定。要求內容詳實,字跡清楚、書寫及時、保存證據。凡手術、特殊治療均需簽署知情同意書,外帶藥品輸液均需簽字留底封存。

2.監控環節質量,側重風險點

①質量監控組織完整。由各科主任、護士長、醫生、護士組成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

②堅持風險點跟班。診療重點在疾病的診斷、治療、手術、輸液、過敏試驗及預防接種。

③及時處理糾紛。對病人不滿及投訴,迅速作出反應,及時協調處理,常可免除訴訟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 急救藥品齊備,人員設備在位,狀態良好

(三)環節質量監控。抽查病歷,注意應用醫院管理部門考評結果和調查數據以彌補監控人力不足。

五、醫療風險預警程序

對於可能發生的一般醫療風險,由科內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科主任預先收集信息,對可能發生的較高醫療風險,科內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科主任通過書面或電話報醫務科備案,必要時報主管院長。

對因醫療風險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相關科室及時報醫務科。

六、醫療風險預警響應

對於可能發生的風險,科內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必須給予足夠重視,適時做出適當的評估。必要時,由醫務科組織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分析,確定可能發生風險的程度,並適時發生預警信號。

七、醫療風險預警處理

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依照分析原因,確定控制、預防的措施,予以控制。對於可能涉及醫療爭議的,向患方履行好告知義務,辦理書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續。

對可能發生難以控制的醫療風險,由醫務科組織相關科室積極做出妥善處理,並記錄。

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篇2

一、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及範圍

是指臨牀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並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體分為下述八大事件:

(一)醫療事件主要是指:醫療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併發症、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誤診誤治、麻醉、手術、導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藥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調劑藥品時出現的不良事件及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等事件,包括:藥品管理應用、藥品調劑分發、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其他。

(三)護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的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墜牀、燒燙傷、壓瘡、誤吸、誤咽、導管意外、約束意外、轉運意外、輸液不良反應、其他。

(四)醫學技術檢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輔助檢查過程當中因操作失誤或儀器故障等發生的事件,包括:標本採集、功能檢查、醫學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輸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輸血過程中因操作或記錄及嚴重輸血不良反應等事件。

(六)醫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內發生的嚴重感染等事件。

(七)醫療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等事件。

(八)綜合事件主要是指:在臨牀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對/識別、信息傳遞、知情同意、診療記錄、飲食與營養事件、物品運送、安全管理及意外傷害事件、其他。

二、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級

(一)警告事件(Ⅰ類)——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二)不良事件(Ⅱ類)——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

(三)未造成後果事件(Ⅲ類)——雖然發生的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後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四)隱患事件(Ⅳ類)——由於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未形成事實。

三、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門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屬性分別上報至相應職能部門,醫療相關不良事件上報醫務部;護理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護理部;感染相關安全不良事件上報感染管理科;藥品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藥劑科;器械相關不良事件上報器械科;設備相關不良事件上報設備科;設施相關不良事件上報總務科;治安相關不良事件上報保衞科。然後按照管理部門意見進行處理及網絡上報,各科室、部門做好上報記錄登記

(二)發生或者發現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時,醫務人員除了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外,應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報告,同時按上述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職能部門。

(三)各職能部門接報告進行調查核實,按事件性質提出處理意見並將處理意見反饋至各相關科室,重大事件上報分管領導。

(四)各相應職能管理部門每季度將上報到本部門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統計分析,並於次月10號前報質管辦統計分析。醫院質管辦應針對全院上報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進行季度分析,並召開一次評估總結會議,分析結果及時反饋各職能部門,保證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五)如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個或2個以上部門,由各科室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別報告相關的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協調解決,必要時上報分管領導組織召開部門間聯席會議。

四、上報方式及時限

(一)書面報告

警告事件(Ⅰ類)、不良事件(Ⅱ類)發生後立即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且24小時內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未造成後果事件(Ⅲ類)、隱患事件(Ⅳ類)發生後立即報告科室負責人,並48小時內完成分析報告表交相關的職能部門。

(二)網絡直報

各科室利用我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三)緊急電話報告

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發嚴重後果的緊急情況時使用,並隨後履行書面補報,夜間及節假日應統一上報醫院總值班人員,電話號碼:48621000。

五、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的自願性、保密性、非懲罰性

(一)自願性: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願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願行為。

(二)保密性:報告人可通過各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三)非懲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所涉及人員和部門處罰的依據。

六、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獎懲

每月由質管辦對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報告例數進行彙總,並對科室進行獎勵。

(一)所有獎懲意見,經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建議,並報院長辦公會通過。

(二)醫院鼓勵職工主動上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每上報一例,獎勵30元。

(三)定期對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報告和安全隱患進行分析,公示有關好的建議和金點子,給予表揚與獎勵。

(四)凡發現漏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情況,每漏報一例,視其情節輕重給予100-500元處罰;凡故意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500-20xx元處罰,科室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由此引發糾紛或事故的按《醫院醫療糾紛處理暫行規定》進行處罰。

(五)已經構成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類)、不良事件(Ⅱ類)由醫院職能部門根據醫院《獎懲辦法》進行處罰,未造成後果事件(Ⅲ類)、隱患事件(Ⅳ類)由科室負責人根據科室考評細則進行處罰。

七、監管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實行質管辦、各職能部門、各臨牀醫技科室三級管理體系。

八、本制度由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牀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規範(試行)》規定製定本規範。

一·建立組織機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委員會(fms),全面管控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與風險。加強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監管,保障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醫療器械配置、規劃、購置、使用維護、安全管理、分析醫療設備應用風險來源。

三·指導各科室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設備使用前科室進行相關操作安全培訓,制定出設備操作規程與安全注意事項。

四·設備科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巡查及預防性維護(pm)。

五·臨牀科室健全完善監測體系。設專人監測設備使用安全情況,發生安全事件及時上報。

六·設備科根據調查情況及時向院內各相關科室通報,以避免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獎懲措施。醫院對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職工給予20元獎勵;對隱瞞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經查實後根據情節輕重進行進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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