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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精選3篇)

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精選3篇)

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精選3篇)

為加強起重設備安全生產管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起重設備。

3職責

資產管理部負責編制、修改、補充該制度,並對制度的執行實施監督、考核。

設備使用部門嚴格按制度的要求貫徹執行。

4實施細則

4.1交班操作人員負責對自己當班使用的設備安全裝置、設備運轉、設備保養及發現的異常情況和維修情況填寫到交接班記錄中,記錄維修情況時要註明維修日期及人員。

4.2接班操作人員負責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並與交接班記錄逐項核實並簽字,如交班記錄與實際不符可拒絕簽字。

4.3如有故障發生,操作人員同時要記錄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日期和維修日期。

4.4交接班記錄要如實、認真填寫,如果弄虛作假或填寫不正確、不認真,每發現一次處罰責任人50元~100元。

5記錄的保存與歸檔

交接班記錄由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保存,保存期限為一年。

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保證臨牀醫療護理工作的連續性,預防事故的發生。

二、適用範圍

臨牀科室需要交接班的各護理單元。

三、要求

1.交接班要求

(1)值班人員必需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各項治療、護理工作精確準時地進行。每班必需按時交接班,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按護理文書書寫規範要求做好護理記錄。

(2)交班者整理及補充常規使用的物品,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預備。遇到特別狀況應具體交待,與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後方可離去。

(3)接班者提前5-10分鐘到科室,完成各種物品清點、交接並簽名,閲讀交班記錄本,重點病人(如危重、手術、新病人)的病情記錄。

(4)交接班必需做到書面寫清、口頭講清、牀前交清。接班者如發覺病情、治療、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應馬上詢問。接班時如發覺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後發生問題應由接班者負責。

(5)交接雙方共同巡察病房,檢查病房清潔、整齊、寧靜、安全等狀況。留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與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礎護理、專科護理是否符合要求。

(6)對特別狀況者,如心情、行為特別和未請假外出的病人,應準時與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聯繫,並實行相應的措施,必要時向院部彙報。除向接班護士口頭交班外,還應做好記錄。

2.交班方式

(1)書面交班。(2)口頭交班。(3)牀邊交班

3.交班內容

(1)病人動態:包括病人總人數,出入院、轉科、轉院、分娩、手術等人數,新病人、重危病人、搶救病人、一級護理病人、大手術前後或者有特別變化的病人及死亡等狀況。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識、生命體徵、症狀和體徵、與疾病親密相關的檢查結果,治療、護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種引流管是否通暢,引流液的色、性狀、量;輸液的內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無紅腫、滲漏);病人的心理變化,病人對疾病的態度,家庭、單位的態度和支持狀況等。

(3)物品:包括常備毒、麻藥品、搶救物品、器械、儀器等數量及完好狀態。

4.參與交班的人員

護士長、交班護士、責任護士、接班護士、主班護士。

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 篇3

醫師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及假日,須設有值班醫師,可根據科室的大小或牀位的多少,單獨或聯合值班。

二、值班醫師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提前10分鐘接班,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室,瞭解危重病員的情況,並做好牀前認真交接。若交待不清或漏交由交班者負責;已交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者負責。

三、各科醫師在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班本,並做好交班工作。值班醫師對危重病員應作好病程記錄和醫療措施記錄。

四、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臨時情況處理;對急診入院病員及時檢查填寫病歷,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

五、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經治醫師或上級醫師處理。

六、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立即前往視診。如有事離開時,必須向值班護士説明去向。

七、每日晨,值班醫師將情況重點向主治醫師或主任醫師報告,並向經治醫師交清危重病員情況及留待處理的工作,並作好交班記錄。

住院藥房制度

一、配方人員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發藥。

二、配方人員要嚴格查對制度,有條不紊地配方,減少差錯,杜絕事故。處方一般不得塗改,否則需經醫生在塗改處簽字。藥劑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處方。

三、毒、麻、限制和貴特稀少藥品,每日應根據處方統計消耗數進行登記

四、每月盤存檢查有效期藥品的使用,貯存情況,並於盤存後書面向科室負責人報告近期失效藥品種種及數量,請示處理,避免浪費。

五、加強與各臨牀科室的聯繫,急需藥品及時與庫房,採購人員聯繫,保證臨牀治療,搶救需要。

六、保持環境清潔整齊,每週一大掃除。

醫囑制度

一、醫囑一般在上班後二小時內開出,要求層次分明,內容清楚。轉抄和整理必須準確,一般不得塗改。如須更改或撤銷時,應用紅筆填寫“取消”字樣並簽名。臨時醫囑應向護士交代清楚。醫囑要按時執行。開寫、執行和取消醫囑必須簽名並註明時間。

二、醫師寫出醫囑後,要複查一遍。護士對可疑醫囑,必須查清後方可執行。除搶救或手術中不得下達口頭醫囑,下達口頭醫囑,護士需複誦一遍,經醫師查對藥物後執行,醫師要及時補記醫囑。每項醫囑一般只能包含一個內容。嚴禁不看病人開醫囑的草率作風。

三、護士每班要查對醫囑,夜班查對當日醫囑,每週由護士長組織總查對一次。轉抄,整理醫囑後,需經另一人查對,方可執行。

四、手術後和分娩後要停止術前和產前醫囑,重開醫囑,並分別轉抄於醫囑記錄單和各項執行單上。

五、凡需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代清楚,並在護士值班記錄上註明。

六、醫師無醫囑時,護士一般不得給病員做對症處理。但遇搶救危重病的緊急情況下,醫囑不在,護師可針對病情臨時給予必要處理,但應做好記錄並及時向經治醫師報告。

護士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護士實行三班輪流值班。值班人員應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的安排,認真完成各項護理工作。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各項治療,護理工作準確,及時地進行。

三、每班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鐘到科室,閲讀交班報告及醫囑本,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離開崗位。

四、值班者必須在交班之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寫好交班報告及各項護理記錄,處理好用過的物品。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待,與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離去。白班須為夜班做用物準備,如消毒敷料、試管、標本瓶、注射器、常備器械、被服等,以利夜班工作。

五、交接班中如發現病情、治療、物品等交待不清,應及時查問。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後再發現問題,則由接班者負責。

六、白班交班報告應由主班護士書寫。要求字跡清楚,內容簡明扼要,有連貫性,運用醫學術語。如進修護士或護士填寫交班報告時,帶教護士或護士長要負責修改並冠籤全名。

七、病房每天醫護集體交班一次,先由夜班護士作24小時護理交班報告,實習醫生作主要病情及各種處理交班,然後由住院值班醫師補充,最後由主治醫師(或主任),護士長提出要求,並安排好當天的重點工作。

八、交班者與接班者共同巡視病房,是否達到清潔、整齊、安靜舒適的要求及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九、交班內容

1、交清住院病人、出入院、轉科、轉院、分娩、手術、死亡人數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搶救病人、大手術前後或有特殊檢查處理,病情變化及思想情緒波動的病人等情況。

2、交清醫囑執行情況,重症護理記錄,各種檢查,標本採集及各種處理完成情況,對尚未完成的工作,也應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交班時查看昏迷、癱瘓、危重病人有無褥瘡及基礎護理完成情況;各種導管固定和引流情況。 4交清各種常備、貴重、毒、麻、限、劇藥品及搶救物品、器械、儀器等的數量與效能,交接班者作好登記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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