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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精選13篇)

行政管理制度(精選13篇)

行政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行政管理制度(精選13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鑑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檔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着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衞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鑑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後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複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後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複印減少單面複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發送的傳真,登記後由行政文員操作發送。採購部的傳真機由採購文員管理,並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檔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檔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閲檔案時,要有主管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彙總,經審批後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採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繫,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繫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説的習慣,避免長時間佔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繫。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泄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公文、文件審批管理

第一條 公司的各類公文、文件、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 收文、發文的籤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文件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並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後,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閲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閲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文件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閲籤批後,傳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備檔和發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文件,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籤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並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並存檔。

第三條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打印以公司名義發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籤批,進行打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 第四條 文件借閲和複製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閲或複製公司存檔的各類文件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閲與複製”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檔案管理

第五條 歸檔範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工作計劃、各類統計報表、規章制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文件。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項目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等。 第六條 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範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項目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後,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並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第七條 檔案的借閲與複製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閲檔案、文件時,在填寫《文件借閲、複製記錄表》後,可通過檔案員辦理借閲手續,提檔或複製,閲後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閲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文件借閲、複製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閲、提檔或複製手續。

(三)公司檔案、文件的借閲人,應當愛護並保持借閲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塗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文件進行摘錄和複製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複製。

第八條 檔案的標識

對於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並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 檔案的銷燬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保存檔案資料。 (二)對於超過規定保存期限無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燬。銷燬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燬報告並附銷燬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審核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准,方可組織銷燬。銷燬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蔘加。

第三章 介紹信和印鑑管理

第十條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 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文件、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准,方可用印。 申請單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條 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 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合同文本、協議文本,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審核,並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行政部應建立印信台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並存檔。

第十六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序規定進行審核批准,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於不屬於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文件的簽章,要通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審核手續不完備的文本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 介紹信的填寫,必須註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 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 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 經公司加蓋印鑑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後果時,應當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徵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准,並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後,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 經董事長批准方可銷燬印章,銷燬時必須有兩人監督,並做好登記。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並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 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 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週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係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並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 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 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 為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台帳》及《設備設施(辦公設備)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審核,副總經理批准後,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設備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設備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採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准後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設備,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設備設施、辦公傢俱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設備設施及辦公傢俱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總則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一)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6.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二)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2.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4.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 保密措施

(一)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主管經理委託專人執行。

(二) 對於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七)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 責任與處罰

(一)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 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調度。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税、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台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核,單車核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序得到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並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後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後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 篇3

新員工報到流程:

新員工報到流程:

1、新員工憑人事部出具的“報到單”到綜合管理室部門文員(吳婧)處報到,登記個人詳細信息,錄入考勤系統,申請領用電腦,電話,文具,申請開通郵箱,招商通等。

2、IT管理員(高勇/蔡為夢)安裝好電腦後,通知圖檔管理員(嚴彩燕)開通圖檔賬號。

第二條

員工着裝要求:

1、為了實施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彰顯部門隊伍精神風貌和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要求上班時間內,部門男性員工嚴禁穿背心、沙灘褲,拖鞋(或涼鞋當拖鞋穿),最好穿工作服或長褲,帶領子上衣。女性員工嚴禁穿低胸衫,超短裙,超短褲,拖鞋。

2、進入車間及生產區域,所有人都必須佩戴好全套勞保(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防護眼鏡、耳塞、防塵口罩);

第三條

考勤制度:

1、部門正常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1:30 ,下午13:00-17:30 ,

正常上班時間只需上下班打卡即可,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填寫“外出申請單”,註明忘記打卡時間,由室主任及部門經理簽字審核。每月若忘記打卡超過2次,按缺勤半天處理。

2、週末加班打卡注意事項:上午和下午加班時間必須獨立打卡,如加班一整天,則需打卡4次,例如:早上來加班時打卡,中飯時間離開公司時打卡(做考勤表時中午按11:30下班計算),下午來加班時打卡,下午下班打卡(做考勤表時下午按17:30下班計算)。如晚上需繼續加班,則晚飯後來公司時打卡,晚上加班完畢時打卡,共計6次。

3、法定節假日加班注意事項: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室主任及部門經理簽字審核,申請加班時間必須和實際加班時間相符,否則不提供加班補貼。

4、每月底部門文員需要整理考勤表交至人事部,部門人員需密切關注技術中心網盤(本部門TempJ技術中心技術中心公告欄)考勤文件夾,查詢個人考勤記錄是否異常,最後在文員整理好的紙質版考勤表上簽字確認。

第四條

請假制度: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表”。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需室主任簽字審核;請假一天至三天(含三天)需室主任及部門經理簽字審核;請假超過三天,設計人員需要項目主管、室主任、部門經理簽字審核,設計主管人員需要設計經理、室主任、部門經理簽字;將簽字後的請假單及時交至部門文員(吳婧)處。請假後,若提前上班,需到部門文員進行銷假。請假半天離開公司時,也必須打卡考勤。

第五條

出差制度:

1、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多人出差只需填寫一份),報科室主任確認後,由部門經理簽字審核,最後將申請單交至部門文員(吳婧)。出差人員須事先了解“江蘇重工差旅費財務管理辦法”(技術中心網盤公告欄文件夾),避免出現差旅費用超支情況。

2、出差人員需要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註明用車時間,地點,事由,聯繫電話等信息,由部門經理簽字審核,交至綜合管理室進行辦理。

3、出差人員需要公司訂票,需複印一份出差單,備註好是項目號,填寫好個人信息,然後聯繫人事部訂票人員。

4、出差人員如果自己會墊付費用,需要複印一份出差單,返司後,根據公司相關差旅報銷辦法,將出差期間產生的費用票據收集整理,填寫“費用報銷單據”,由部門經理簽字審核後,交至綜合管理室進行辦理。

第六條

辦公用品領取制度:

所有辦公用品都在綜合管理室領取,借用。員工必須遵守“當時領取,當時簽字,誰簽字,誰負責,及時完好歸還等原則”。

1、文具類用品只限於每週一下午17:00後領取。辦公用品的領用標準為:8元/人/月。

2、筆記本,排插,相機等部門公用辦公用品領用後,必須妥善保管,及時歸還。

3、勞保用品按需領用(紙巾,肥皂類用品由綜合管理室統一下發;手套,口罩濾芯,耳塞,安全帶等消耗性勞保用品根據需要到綜合管理室領取;工作服,勞保鞋,安全帽則需個人根據需要到倉庫領取,倉庫根據公司規定發放)。

4、每層樓每個區域都有打印機,對應科室員工發現打印機提示沒有墨粉,請及時到綜合管理室領取,小心更換。打印機出現異常及時向綜合管理室報修,切勿自行拆檢。

5、客户到訪,按需領用瓶裝水,內部員工開會不提供瓶裝水,需自行使用杯子自行解決。

第七條

員工電腦及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1、員工下班後必須關閉電腦,每天晚上12時服務器自行監控技術中心所有電腦關聯情況,一旦發現未經允許而不關電腦的情況,即對該電腦使用者進行200元/次的罰款。

2、公用電腦由其所在位置的科室人員共同負責,(4樓東由船體一室、焊接室、工藝室負責,5樓西由綜合管理室、輪機室、項目管理組負責),公用電腦旁邊的同事和最後下班鎖門的同事多多留意電腦是否已經關閉,一旦發現不關公用電腦的情況,即對相應科室進行200元的罰款。

3、為了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希望大家珍惜愛護公共資源,節約用電;空的座位上的燈和空調不必要時請不要打開;中午、下午下班後請順手關燈關空調;加班時請根據實際情況開燈開空調,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打印文件時,請及時取走,保護環境整潔。

4、晚上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同事請一定要關閉電燈、空調和飲水機的電源,最後務必鎖門,將鑰匙交至8樓保安室並登記。

(公司能源體系要求:辦公區域空調的開啟條件是夏季室温30°C以上但空調温度不低於26°C,冬季室温5°C以下但空調温度不高於18°C,請知悉)

第八條

技術中心網盤管理制度:

1、模型網盤由於建模工作需要,空間有限,員工儘量不要在該網盤存放個人文件資料,以免丟失。

2、本部門TempJ技術中心網盤也只是一個供臨時文件傳遞的平台,空間容量有限,不允許存放模型文件,請員工隨時將該網盤的過渡性文件進行備份和刪除。

3、本部門Temp網盤裏的個人文件夾,原則上室主任不超過2個G,設計師不超過500M,請大家自覺遵照執行,如空間不足,IT管理員會進行清盤處理。

第九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管理制度:

公司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需辦理通行證方可進出公司(包括生活區),有車的員工需及時到綜合管理室登記辦理。通行證押金收費標準:機動車100/輛,自行車/電動車免費。退證時押金即可返還。

(公司廠區內採用電子測速,所有機動車輛速度不能超過30公里/時,如果超速將進行罰款及通報批評)

第十條

吸煙管理規定:

為了辦公室及公司的整體環境衞生及同事們的身體健康,為了減少消防安全隱患,結合公司的規範吸煙管理要求,現對部門吸煙人員做出以下規定:

1、吸煙時間:上午10:00-10:15、下午15:00-15:15

2、吸煙地點:公司設置的吸煙亭或指定吸煙點(辦公室兩端玻璃間為吸煙點,中間樓梯為禁煙地點,請切記)

3、凡在非指定區域和廠區內吸遊煙的,對違者給予1000元和停工學習三天的處罰,並且要求違章者協助查處三起違章吸煙行為,方可上崗作業。(公司規定)

4、此規定對各外來人員同樣有效,各相關對口部門負有告知、監督、查處的義務,且負責落實違章處罰費用,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此規定自20__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保證執行安管部將成立監查隊進行廠區巡邏執法督查,請技術中心人員自覺遵守及配合。

第十一條

上班時間進出公司規定:

公司發文規定:上班時間或非正常下班時間,除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和分包商負責人以外,所有員工進出廠,公事進出必須填寫《上班時間出門條》,私事進出必須填寫《員工請假單》由室主任審核確認後,將出門條交門崗確認,假條出門供門崗確認後交部門文員處,方可打卡出門。技術中心正常下班時間是指:中午11:30-13:30;晚上17:30以後(夏季作業時間若有修改另行調整)。請大家認真遵守執行公司規定。

第十二條

公司工資條規定:

為了維護員工個人隱私,公司發放的工資條,嚴禁互相傳閲;有關工資的事宜,嚴禁員工互相詢問,比較。每位員工必須做好個人工資保密工作,一旦發現員工之間討論詢問工資事宜,部門有權對當事人進行降薪等處理。

第十三條

來訪人員要求規定:

技術中心員工因工作需要,有客户或者供應商因工作需來訪,可根據自己的工作安排,提前跟對方約好時間,填寫好公司的《來訪條》傳送至門衞處。接待人員需主動告知來訪人員不得在技術中心辦公區域隨意走動,接待人員也不可將來訪人員帶至各人座位處談工作。拜訪工作需要在指定的六樓大會議室(此會議室沒空時可引導至其他樓層會議室)或者主任辦公室進行,如有發現違規行為,將對違規者和接待人員一起採取警告和處罰措施。

第十四條

部門傳達“公司通知,內部通知”的方式:

由於技術中心隊伍不斷壯大,人數過多,很多時候無法將公司和部門的各類文件、通知及消息向員工口頭一一傳達,綜合管理室一般採用以下幾種方式下發各類通知:

1、經常採用招商通及走廊公告欄粘貼發佈(假期通知,緊急通知,日常類通知,公司OA緊急發文等)

2、羣發技術中心員工郵箱(公司規定,管理制度等)

3、在本部門TempJ技術中心技術中心公告欄發佈(表格類文件,需要收集信息等通知)

行政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文書管理辦法

第一條 文件流傳細則

一、分類:

(一)、外來文件:公文(命令、指令、決議、指示、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涵、會議紀要)、電報、傳真等。

(二)、本部制發文件:本公司內部文件和對外業務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與外界往來的文件,由行政部統一登記、收文。

(二)、內部制發文件流轉,由各部門自行登記、收文、立卷、存檔。

三、發文

(一)、以公司名義撰寫的文件,可由各部門自行擬稿,總經理審批後,統一由行政部登記簽發。發文須填寫《發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門名義撰寫的文件,由各部門自行登記、簽發。

四、分文

(一)、外來文件由行政部登記收文後,根據業務性質分送各有關部門處理。

(二)、內部制發文件流轉時,由發文部門登記簽發後,直接送收文部門登記簽收。

五、會籤

(一)、需多部門或多人會籤處理的文件應附上“文件簽收單”或“文件批閲單”。

(二)、各部門收到需參與會籤的文件時,須本着本部門的職責及時認真處理並簽署意見。

(三)、文件收文後,再依“文件簽收單”或“文件批閲單”內所指定的會籤順序,轉送其他會籤部門或某人,若某部門或某人為最後一個會簽單位,則處理後將本文件轉送行政部。

第二條 重要文件的審核、執行

一、審批

涉及公司總體協調或應由公司總經理審核的文件,由行政部彙總籤辦意見,呈總經理做最終的審核、批示。

二、執行

經總經理或有關人員的批示後,發文卡、正本留行政部歸檔存查,由行政部將文件複印一份送執行單位處理並督促執行。

第三條 撰寫文書格式

一、公司實行按國家標準和公司標準統一的文書規範格式。

二、對已經統一的文書類,要求各部門及員工嚴格按公司規範格式操作。

三、文書規範格式

公司的標準字體為宋體和仿宋,如無特殊説明,公司所有文件執行《公司文件寫作標準》中的規定。

第一條 會議分類

會議分為常規會議、專題會議。

第二條 會議通知

一、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行政部通知各參加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自行通知並報行政部説明原因。

二、會議通知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

三、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議安排等作特別説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第三條 會議準備

公司級會議由行政部負責會場安排,部門級會議由部門指定人員負責會場安排,會議準備須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

第四條 會議紀律

一、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

二、參會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後,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註遲到(註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三、公司例會原則上不允許請假,未參會者按每次扣款50元給予處理,遲到者按遲到規定進行處理;公司例會上,手機鈴響,按50元/次給予處罰。

四、公司臨時性會議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並詳細説明理由,會後需向行政部門補交説明,由上級領導簽字。

第五條 會議記錄

一、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後整理會議紀要,並於會後兩個工作日內,發送到羣空間,便於各參會部門負責人及時查閲。會議紀要文字記錄(附簽到表)交行政部存檔。會議表決的重大規章制度,行政部負責在公告欄公示。

二、公司會議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

三、會議紀要按公司模板記錄,會議遲到、未到人員名單附後。

第三章 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員工辦公用品配備按其部門辦公用品配備標準執行。

第二條 辦公用品申請

各部門於每月20日前填寫《辦公用品申購單》(附表二),經部門領導簽字批准後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據庫存情況進行採購。

第三條 辦公用品配備、領用

一、職能部門新員工入職時,每人配備筆記本和簽字筆各一,其他辦公用品根據崗位配備標準予以配備。

二、銷售部、預算部、工程部員工所需辦公用品由銷售內勤至行政部集中領取,其他部門所需辦公用品由部門指定人員負責領取,並建立部門內部領用台賬。領用時,領用人需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三、員工領用的所有辦公用品必須合理使用,杜絕浪費。

第四條 辦公設備管理

一、個人辦公設備

(一)、員工入職或轉崗時,行政部根據其崗位要求為其配備相應的辦公桌椅、電腦、電話等辦公設備。

(二)、公司為員工配備的各類辦公設備需愛惜並妥善保管。由於自然磨損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請更換,以舊換新,申請時需填寫《辦公設備更換申請表》(附表三)並報部門領導批准。如因人為原因導致或故意損壞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關責任人照價賠償。

二、公共辦公設備

(一)、對於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筆記本、照相機、投影儀等公共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根據公司及各部門需求統一申請,並提交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買配備。

(二)、員工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借用筆記本、照相機、投影儀等公共辦公設備,借用及歸還時,需進行登記。

以上公共辦公設備屬公司固定資產類別,已收錄財務固定資產賬,由財務部對公共辦公設備進行定期的核查盤點。

第五條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目的及適用範圍

一、勞保用品管理目的

規範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從而提高車間勞動安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保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二、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條 職責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勞保用品的管理規範並對規範進行執行和監督,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並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並報總經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二、行政部負責所有勞保用品的採購、保管和發放。

三、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與本崗位相應的防護用品,並按規定使用。

第七條 管理程序

一、行政專員根據勞保用品的庫存情況,於每月的25日前提報《採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採購。於當月27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採購入庫並完成發放。

二、當月10號(含)之前入職人員,當月享受勞保待遇,10號之後入職人員,下月享受勞保待遇。

三、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准後,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領用人需至財務部付款,憑財務開具的收據至倉庫管理員處領取勞保用品;特殊情況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才能領用。

四、新員工入廠安排工作崗位後,由本班組長帶領該員工到倉庫管理員處按該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第八條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發放規定

二、 勞保用品的發放手續和管理辦法

(一)、行政部結合實際情況(包括人數、用品使用情況),將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品名、數量統一編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單》,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發放完畢後,將發放單據存檔保管。

(二)、員工入職後可根據崗位需求發放基本勞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漿車間員工雙選期滿即可發放其它勞保用品。

(三)、公司為正式員工提供工作服,試用期內可自願領取舊工作服,轉正後以舊換新。工作服使用期屆滿後不再收回,員工中途離職需將使用期內的工作服清洗乾淨後交行政專員,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餘使用時間扣除工裝費。

(四)、臨時上崗員工口罩、手套可以隨崗位及時發放。

(五)、員工休假(病、產、事、工傷及脱產學習)超過一個月者,停發月度勞保用品。

(六)、生產、技術崗位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用品需至倉庫管理員處領取。

(七)、由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各車間勞動保護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季度統計結算,結算情況納入各部門業績考核內容。

第九條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類鑰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據各部門實際需求配置部門及車間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有需求時,需報行政部批准並備案,統一進行配置。

(二)、員工應妥善保管好公司為其配置的所有鑰匙,如有損壞、遺失等情況,由保管人照價賠償。

(三)、因鑰匙遺失或保管不當,造成各部門、車間等失竊的,其保管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遇工作調動、離職等情況,保管人應將鑰匙妥善交給行政部保管,並記錄備案,不得隨意處置。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一條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或經辦人員負責整理,交行政部歸檔。

三、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辦部門或人員收集,交行政部備案。會議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條 檔案分類

一、制度性文件: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等;

二、會議性文件: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及其他會議形成的材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

三、計劃性文件:企業總體計劃或規劃、開發計劃、項目計劃、營銷計劃、財務計劃等;

四、證件性文書資料: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企業和產品獲得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

五、彙報性文書資料:企業上報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資料和相關統計表,以及公司領導相關發言及彙報材料等;

六、聲像資料:本公司的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如照片資料、錄音資料、影像資料等;

七、技術性資料:各類工程圖紙、竣工資料、驗收資料、試驗資料等。

八、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 歸檔

一、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檔案資料進行收集和管理,並編制部門檔案管理記錄目錄。

二、對於需要移交檔案管理部門的資料,各部門應按要求進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檔案要填寫《檔案移交目錄清單》(附表四),移交清單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行政部對檔案進行審核後簽字,並按規定對檔案分類、編號、歸檔。各部門須每月底將檔案目錄備份至行政部。

三、歸檔的文件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四、立卷時應概括而簡潔地寫好案卷標題,編制好案卷目錄,並裝訂整齊;

五、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原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第四條 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檔案管理人員須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對檔案資料進行立卷、標識和保管。

二、部門檔案資料要登記詳細信息,並編制《部門檔案管理記錄目錄》,以便檢索利用。

三、文件資料、合同要科學排列,按編號順序存放於文件盒內,並加以標識,整齊排放在檔案櫃中。

四、行政部負責除財務類各類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鑑定與保管、借閲、保密、統計、銷燬等管理內容。

五、財務類的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歸檔與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

第五條 檔案的使用

一、借閲檔案原件只限在檔案室,不能帶出,檔案外借原則上只借複印件,檔案使用申請部門須填寫《檔案借閲審批單》(附表五),按權限完成審批程序後,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登記。

二、借閲的檔案交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

三、借閲檔案用完後,應及時送還,如超過借閲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四、檔案管理員和借閲人員,要負責做好檔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 檔案銷燬

行政部對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檔案,申請銷燬,銷燬時,行政部必須填寫申請銷燬報告,編制《檔案文件銷燬審批清單》(附表六),經歸屬部門審核,行政部領導審批確定,重要檔案須報總經理審批。

經批准銷燬的文件應留存半年,確無保存價值後再銷燬。將銷燬目錄和批准手續文件一併存檔備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發展需要需印製的其他印章。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託書、證件、證書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財務部統一歸口辦理。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申請部門印章時,由申請部門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詳見附表七),經規定的審批程序後,由財務部根據具體規格要求統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審批權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請,總經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門核准,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並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二、印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准,並下發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第五條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財務部負責登記、留樣並確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責任人(以下簡稱印章專管員)。

二、公司部門撤銷或重組,原部門有關印章交回財務部,由財務部負責銷燬。

三、嚴禁印章專管員將印章轉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員交接印章應填寫《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併到財務部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四、印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印章應由印章專管人員直接上級代管,印章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

五、印章專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辦理印章的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保管交接表》後方可離職,不得將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轉交他人。

六、印章專管人員如將印章不慎遺失,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並上報總經理,依法將遺失的印章公告作廢。

七、印章應及時清洗,確保清晰、端正。印章專管人員下班時應將其保管的各類印章置於專用保險櫃或保險箱內,專門加鎖,密碼應保密。

第六條 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財務部登記並經直接上級簽字批准後,方可蓋章。

涉及到投資、籌資活動的合同、及初次簽訂的採購合同需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九),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至財務部用章。

二、員工因個人事務需公司蓋章的文件,需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行政部審批後,可由個人直接至財務部登記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

三、印章專管員對未經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損失的,視情節追究其賠償責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攜帶印章外出,必須填寫《印章外出使用審批表》(附表十),由部門核准,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借,攜帶印章外出必須由印章專管部門人員與經辦人二人同行。

五、已蓋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須立即交回財務部銷燬。

六、禁止在手寫文件上加蓋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內容填寫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紙張、介紹信、便函、證件、授權委託書、邀請函等加蓋公司印章。

第六章 證照管理

第一條 證照管理的範圍

公司法人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行業資質證、開户許可證等;

第二條 證照管理的內容

證照的辦理、保管、年檢、登記、備案、歸檔和根據公司經營變化需加強管理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證照原件均歸財務部檔案專管員統一保管;

第四條 證照的年審、變更、延期等相關手續,由財務部負責辦理;

第五條 證照資料的使用管理

一、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閲、借用、複印公司證照資料,須填寫《證照使用申請表》(附表十一),寫明使用事由及使用證照資料名稱、件數、歸還日期等,經部門審批後,方可至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二、凡借閲、借用證照資料,必須在申請日期內歸還,不能按時歸還的應申請延期,辦理流程與上述相同,但最長不得超過15天;

三、公司證照不得丟失、損壞。如出現損壞或丟失,除立即向部門領導報告外,要立即通知財務部,財務部及時與發證機關聯繫辦理證照的掛失及補辦手續;

四、任何機構及人員不許擅自使用公司的證照進行各種擔保;

第六條 證照保管人應在所複印證照上加蓋“僅供辦理業務使用”字樣,確保證照使用用途的唯一性;

第七條 證照借閲人負責借閲期間的文件保管,確保公司證件的完整性和整潔性,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歸檔。借閲,不得將證件轉借其他人使用,借閲期間產生的任何責任由借閲人負責。

第七章 車輛管理

第一條 公車管理條例

一、公司公務車統一由行政部管理,具體負責車輛管理事務,配備各部門的車輛,由各部門經理指定專人管理。

二、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車,須填寫《車輛派遣單》(附表十二),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使用人憑《車輛派遣單》到行政部領取車鑰匙。部門經理應綜合考慮,審慎簽字。使用人如實填寫《車輛行車記錄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負責公務車的保養、維護、維修等相關事務,並負責公務車的年度檢驗及保險的購買工作,每週一對公務車進行檢查,並交檢查表存檔保存,以備查詢。

第二條 私車公用補貼標準

一、天然氣、汽油、柴油車按以下標準:

1.6升(含)汽油車:(總監級以下按每百公里13個油;總監級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個油);

1.8升(含)汽油車:(總監級以下按每百公里14個油;總監級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個油);

2.0升(含)汽油車:(總監級以下按每百公里15個油;總監級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個油);

2.5升以上汽油車按16個油計算補貼。

二、電車按不含購置税的購買價進行補貼:

10萬元以下:(總監級以下按每百公里10個油;總監級及以上按每百公里9個油);

10萬元(含)--20萬元:(總監級以下按每百公里13個油;總監級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個油);

20萬元(含)--30萬元:(總監級以下按每百公里14個油;總監級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個油);

30萬元(含)--40萬元:(總監級以下按每百公里15個油;總監級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個油);

40萬元(含)以上:按16個油計算補貼。

其他類型車輛另行規定,因公過路費與停車費全額報銷。其他產生費用(含但不限於

保養費、磨損費、修理費)自理。

第三條 駕駛人員的工作條例

一、駕駛人員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二、駕駛人員必須保持車輛內外的清潔衞生,降低油耗,減少洗車費用開支,做好汽車的日常維護。

三、未經同意,不得交由他人駕駛,如未經同意,擅自交由他人駕駛,途中發生的一切負責事故,均同當事人承擔全部經濟及事故責任。

第四條 車輛的損傷維修及事故處理

一、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輛負責人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維護費由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全部承擔。

二、公務車在非公務途中發生事故,所需賠償費用維修費,除保險賠償外,差額由駕駛人承擔(最低承擔額為500元),如保險全部賠償處罰駕駛人500元。

三、因駕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所需賠償及維修費,按下面規定執行:

(一)、事故負責人屬駕駛人的,除保險賠償外其差額由駕駛人承擔80%(最低承擔額為300元),公司承擔20%。

(二)、事故責任人屬對方的,除保險賠償外,其差額由駕駛人承擔20%,公司承擔80%,

(三)、保險公司全部賠償且事故責任人屬駕駛人的,處罰駕駛人100元。

四、嚴禁未經批准駕駛公務車辦私事,違者罰款500元,如發生交通事故,相關責任及維修費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五、車輛使用人承擔違章罰款。

第八章 員工宿舍管理

第一條 員工入住宿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入住員工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一、患有傳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攜眷住宿;

四、三次以上違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屢勸不改的。

第三條 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辭退)時,其對宿舍的使用權終止。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清理乾淨,離職員工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最遲第二天搬離公司宿舍,逾期按20元/天繳納滯留金,辭退員工當天搬離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繳費辦法:

一、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宿舍,員工宿舍每間每月基礎用電量30度,用水量4噸(1噸/人),由公司負擔。每個房間用電量超過30度,個人用水量超過1噸/人次(按房間實際人數計算)由本宿舍入住人員平攤。

二、公司由專人每月底抄表記錄數字上牆,予以公示。

三、公司由專人負責每週對宿舍衞生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進行相關獎懲。

第五條 住宿員工管理制度:

一、室內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禁止私自接配電線行為,禁止隨意挪動消防安全設施;

二、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藥、管制刀具、煤油爐、汽油等危險及違禁物品;

三、夜間原則上最遲應於23時前就寢,每日23時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加班人員回宿舍後應儘量做到輕手輕腳,不影響他人的正常入睡。

四、請勿損壞門、窗、玻璃等公共設施,宿舍內設施損壞由當事人賠償,當事人不明確的由屋內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五、保持公共區域的衞生,不得在洗漱間傾倒飯菜。杜絕將雜物、垃圾等扔進廁所,造成堵塞,影響使用,疏通管道所產生的費用,當事人不明確的由屋內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六、員工發現宿舍水、電出現問題應及時向行政部報修。

七、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各自負責,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八、禁止在宿舍牆上亂釘、亂畫、亂寫,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九、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上述規定,公司派專人負責檢查並記錄,一經違反查處後罰款50元並全廠通報批評。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並處以100元罰款:

(一)不服從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賭博、鬥毆及酗酒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三)蓄意破壞室內公用物品者;

(四)未經公司許可擅自留宿外人;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偷竊他人財物者(嚴重的報警處理)。

第六條 行政部將不定期安排人員對宿舍衞生進行檢查。

第九章 食堂管理

第一條 公司食堂為住宿員工提供一日三餐,每月每人繳納50元;為非住宿員工提供免費午餐,非住宿員工早、晚不得在食堂內就餐。遇有加班等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門經理報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第二條 食堂財務預算

一、食堂採購員應嚴格按預算支出,認真執行公司財務制度。

二、食堂採購預備金按照標準核定,如遇物價大幅上揚或降低,或其它情況需要調整預備金,可由行政部據實調查後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總經理批准,增加或減少預備金。

三、堅持實物驗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費。

第三條 食堂進貨管理及物品管理

一、食堂採購人員要嚴把質量關,不準採購變質食品,不準採購超過保質期食品。

二、購進貨物必須逐項上帳。驗收人員要把好驗收關,嚴禁腐爛、變質的原料入庫,以防止食物中毒。驗收人員要根據驗收情況填寫食品採購清單,詳細登記菜品、食物名稱、價格及購買地點。

三、食堂貨物入庫必須按品種、生熟分類放置,不得隨意擺放,確保物品在保質期內加工。

四、行政部負責全面指導、監督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場瞭解物品價格或參與採購活動,控制採購成本。

五、食堂的一切設備、設施、餐具、廚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帳,要專物專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向外租借或出售食堂物品。

六、對故意損壞各類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的要照價賠償,並由行政部依據《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第四條 食堂人員及飯食操作管理

一、食堂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服從上級安排,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炊事人員應具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每年隨公司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健康合格者,方可在食堂工作。

三、炊事員應儘量結合就餐人員的口味及飲食習慣和喜好,精心選擇相符合的菜系和菜品,要不斷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

第五條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一、炊事員必須瞭解各種炊事器具和設備、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則不得使用。

二、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電動炊事器具、設備要經常檢查,在通風、乾燥處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每日下班時必須保證人走火滅,以防火災發生。

三、每日下班時必須檢查食堂所有門窗,所有電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公司財物安全。

第六條 員工就餐管理

一、中午開飯時間為每天12:05。根據公司工作安排,行政部應儘量將每餐就餐人數提前告知炊事員,以避免剩飯和缺量等情況的發生。

二、員工就餐時須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廳衞生,保持地面清潔,就餐後的殘物、牙籤、紙巾等雜物不能隨地亂丟,須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並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類累放整齊。

三、為保證用餐衞生,盛飯菜時,要使用食堂提供的公用飯勺,不得直接使用個人筷子或勺子;違者將給予20元的處罰。

四、員工應在公司內完成就餐,嚴禁將食堂飯菜帶出公司。一經發現,將給予每次扣款50元的處罰。

行政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衞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粵華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 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 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閲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閲。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 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 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英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 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 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閲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 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 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發佈《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後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 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 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 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英複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閲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英複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複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責任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衞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衞管理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衞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 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要堅決貫徹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 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衞責任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 安全保衞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衞,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 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 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衞生,交接-班時對門衞進行清掃,保證個人着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 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粧、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 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 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 “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 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 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 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 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 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衞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衞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 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玻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衞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 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衞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 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 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 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衞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卧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祕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規範配電系統管理,保障公司辦公與動力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配電室和配電系統的日常管理部門,電工負責配電系統的操作管理。

第三條 一般規定

1、配電室應門窗齊全,設在建築物首層的配電室窗户應裝設護欄,配電室門應加鎖,在門窗上設置警示標誌。

2、配電室嚴禁堆放物料,更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臨時或長期存放室內。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備的安全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鞋靴、臨時接地線)

2.2日常清潔所必需的用具(如:掃把、墩布、抹布等)

2.3電工專用工具及備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電室內外衞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到配電櫃無積塵,室內無堆物、積水。

4、低壓配電櫃前地面(雙面維護的櫃前後地面)應鋪設寬度1米等長的橡膠絕緣墊、配電櫃上開關手柄或按鈕、指示燈,儀表下方應標籤或文字標註名稱。

5、除供電部門有關人員及上級主管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配電室內。如確需進入應經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並應有電工跟隨、監護,嚴禁在配電室內吸煙及長時間逗留。

6、其它配電線路、設施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及時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條 配電室的日常巡視檢查

1、配電室應按規定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在夏季高温季節和負荷高峯時段,應對配電室重點部位增加巡視檢查的次數。

2、巡視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2.1各儀表、信號裝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導線、開關、接觸器、接線端子等有無過熱及打火現象。

2.3電氣設備的工作噪音有無明顯增加和有無異常聲音。

2.4對配電裝置與儀表表面進行清潔,對室內環境進行清掃。

2.5按規定做好相關記錄。

第五條 配電系統的定期檢查及維護

電工應按月或季度對配電系統進行檢修,時間應安排在不影響辦公及生產的情況下,並應提前向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要內容如下:

1、檢查配電室開關、接觸器觸點的使用情況,必要時修復或更換。

2、檢查配電室緊固接線端子與導線接頭,如過熱氧化嚴重時應修復。

3、檢查配電室導線,特別是導線出入管口處的絕緣是否完好。

4、檢查配電接地裝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電線路和設備的檢查。

第六條 每年汛期和冬季來臨之前,對配電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內容為:

1、電纜溝進户保護管的密封情況。

2、門窗密封情況,做好防雨、防風、防塵工作。

3、有無小動物鑽入配電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勢較低的配電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無倒灌的可能。

5、配電室有無漏水的可能。

第七條 如有緊急停電等突發事件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並隨即向上級領導和綜合管理部報告。

第八條 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對配電室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做好相關記錄。

2、電工要加強巡視,注意觀察電壓負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3、配電室內嚴禁吸煙。

4、配電室必須配備足夠適用於電氣線路或設備的滅火器材並保證其完好有效。

5、配電室內應保持環境清潔,無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堆放雜物。

6、主管領導或部門應定期對配電室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安全隱患,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責任人員進行批評和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從二O**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 篇7

行文簽發制度

縣委公文處理及簽發程序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中共四川省機關公文處理實施細則》以及《縣委工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1、以縣委名義制發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須經縣委全委會或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由縣委書記簽發。

2、以縣委名義制發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簽發。

3、經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的任免、提名、推薦重要幹部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簽發。

4、以縣委辦公室名義制發的文件,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簽發;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文件,經分管常委審核後,由縣委書記簽發。

5、黨政聯合行文,由縣委有關部門起草的,經縣委辦公室核稿,轉縣政府會籤後,再由縣委辦公室辦理;由縣政府有關部門起草的,經縣政府辦公室核稿,縣政府領導審籤後轉縣委辦公室辦理。

6、縣委常委會紀要由縣委辦負責起草,經分管副書記審核後送書記審定簽發。

文件簽收登記制度

一、單位所有文件(除領導親啟的外)均由機要室收發員登記簽收、拆封(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的機要文件除外)。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需注意檢查封口,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

二、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三、收發員拆封和簽發後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閲單,須將標題(文件摘要)、發文字號、來文單位、件數、收文時間等逐項進行登記,編號,保管。

四、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發員(文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如工作需要借閲的可按有關規定複印或借用。

文件登記分發制度

一、文件收發、登記、呈送由專人負責。凡正式文件均須均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閲籤後,由收發員作好登記後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閲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處理公文。

二、一般禮儀性質的函、電、單據等,可由辦公室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各單位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三、為加速文件運轉,收發員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部門,應一一加以註明,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閲,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四、分發文件要準確、及時。分發文件人員要熟悉單位機構設置、職責範圍及領導同志的分工,遇到疑難或重大問題不能解決時,要及時請示分管領導。(並及時掌握變化情況)。重要文件或急件要及時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閲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閲辦,以免壓誤,並在左上角標上緊急標籤。特急文件,除催促經辦單位及時處理外,應向分管領導報告。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閲簽完。

五、誤分的文件,應及時退回分文單位,不能壓着不退不辦。

文件複製彙編制度

一、文件的複製。複印密級文件,必須有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並指定專人管理。絕密級公文和發文部門規定不准翻印的公文,不得自行復印。因工作需要翻印或複印上級機關發給的密級文件,須經文件制發機關同意。經批准同意翻印或複印的文件,翻印件和複印件上要標明翻印、複印機關的名稱。翻印、複製的文件按正式文件一樣嚴格進行管理,不得任意擴大閲讀範圍,要嚴格控制複印數量。嚴禁將密級文件拿到社會上營業性的複印場所複印。

二、文件的彙編。彙編上級機關的祕密級以上文件需向上級機關寫出書面請示,並附上彙編文件的目錄,經發文機關批覆授權後方可彙編。經批准彙編的文件,彙編本應按編入文件的最高密級標註密級,並按機要文件進行管理。彙編文件只發組織,不發個人。

文件擬辦閲籤管理制度

一、市以上文件由保密辦負責送主任批閲。領導有批示意見的,按批示意見辦理。有催辦查辦任務的,由縣委、縣政府督查辦負責。

二、各類電報由機要局負責送主任閲批,並負責傳閲。領導人有批示意見的,送有關領導或部門辦理。

三、縣委、縣委辦文件,按正常渠道分發,做到迅速及時,不出現漏發、誤發問題。

四、鄉鎮和縣直部門發來的文件,由祕書綜合科辦理,屬需要書記閲批的報告、請示等,先送主任閲處;屬發給書記的信件按程序送書記辦公室;一般資料性文稿,除寫明各科室收的其餘都交分管文字的主任閲批。

五、從事內收發的文祕崗位人員負責縣委領導各類文件的傳閲工作;綜合祕書崗位負責辦公室正副主任、掛靠單位領導的文件傳閲工作。

六、及時將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級機關、各鄉鎮文件登記造冊按領導排名依次送各位領導傳閲。

七、緊急文件及時登記、及時傳閲,保證文件的時效性。絕密、機密、祕密文件按傳閲範圍登記造冊,專卷傳閲。

八、文件傳閲要履行簽字手續,送出文件要登記,退回文件要銷號。領導與領導之間文件不得橫傳,不得將文件夾內的文件隨意抽出或丟失。每個傳閲卷每人閲文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天,閲後的文件要及時交回綜合祕書崗位銷號,閲件人要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嚴防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九、文祕崗位相關人員對傳閲完畢的文件要及時清點、核對,妥善保管。做好中央、省、市文件年終清退時的準備工作;做好有查考利用價值文件的平時歸卷工作;做好年終文件的銷燬準備工作。

文件分類傳閲制度

一、為做好文件的傳閲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辦公室收到各類文件後,由機要室收發人員在做好文件的收發、分類、編號、登記工作後,認真填寫收文處理單,附在所傳文件上,送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擬辦意見。

三、根據領導的批示,對需傳閲的文件分類別傳閲,領導批示需具體部門、個人承辦的文件要及時送閲承辦人。需要複印的文件,由辦公室統一辦理,同時通知相關部門傳閲或複印送閲,任何人不得在文件傳閲過程中擅自複製或損毀文件和資料。

四、凡經領導批准,需傳閲的文件,由辦公室派專人具體負責文件傳閲整個過程的服務管理工作,不得任意擴大傳閲範圍。

五、凡涉密文件的傳閲,均應嚴格遵照有關保密規定具體辦理。閲辦單位一般應於當日把閲示文件返回機要室,特殊情況須辦理借閲手續。

六、送閲文件要及時、準確、迅速,急件急送,文件傳閲完畢,應及時收回、清點註冊、整理歸檔。

立卷歸檔制度

立卷歸檔工作是文書處理過程的最後環節,是檔案工作的基礎,為了使案卷更好的利用,發揮其作用,便於管理和查找,特作如下規定:

一、歸檔時間:

各部門要在每年12月份報文字材料和電子文檔,移交本機關檔案人員。

二、歸檔要求:

1、凡是本機關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年度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類文件材料和電子文檔都應歸檔立卷。

2、歸檔的文件材料(原件、修改件、正式件等)和電子文檔,應保持它們之間的歷史聯繫,並根據其性質區分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確定保管期限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以便保管和利用。

3、具有永久和長期保管價值的案卷內“備考表”必須按要求填寫。

4、對需要歸檔的案卷,在裝訂時必須認真檢查。圓珠筆、鉛筆、複寫紙的材料一律不得歸卷,有者必須用鋼筆重新抄寫或複印。裝訂做到結實、整齊、美觀,便於長久保管。

5、每年的文件材料和電子文檔,要在第二年的四月末前裝訂成冊。

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一、負責國家、省、市、縣各單位的各種文件分發、傳遞、搞好年存檔文件的歸檔立卷工作。

二、收發文件要做到及時、準確、安全,對各類文件及時處理,急件隨到隨辦,做到當日文件當日發出。

三、對每件收發文件要認真分類登記,馬上送辦公室主任手中,•對領導的批示、批覆,一般要在當天或第二天轉送有關部門承辦,對返回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年終立卷做到一件不缺。

四、要協助領導搞好保密檢查,做好保密宣傳。

五、半年核對一次文件,以免丟失,文件借閲要認真簽字。

六、有計劃的搶救歷史檔案,使檔案工作逐步實現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

七、負責接收財務檔案,科技檔案的編目和管理工作。

八、平時注意收集、整理文件材料,為年末裝訂打下基礎。

九、對案卷進行認真分類登記入冊,並隨時記載借閲利用情況。

十、及時為機關、為領導提供利用檔案資料,做到查找迅速、準確。

十一、熱情接待來檔案室查找文件的同志、並且對查檔人進行保密宣傳。

十二、做好縣委辦的資料、刊物的登記。

檔案借閲查閲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各門類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辦公室檔案原則上僅供本單位借閲查閲利用,不得外借。

二、本單位各部門借閲查閲檔案,必須按照單位制定的各門類檔案借閲查閲管理標準辦理借閲查閲手續。借閲查閲文件檔案,需首先填寫借閲查閲登記表,履行批准手續,方能借閲查閲。外單位來人查閲本單位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並經單位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准,方可查閲,不得抄錄或借出。

三、借閲查閲時需由檔案員按指定內容查出,借閲查閲人不準隨意翻閲案卷。借閲查閲檔案應在閲覽室內進行,不準將檔案帶出檔案室,不得刪改、塗寫、拆損案卷、拍照等。特殊情況需借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但借出時間不得超過一週,不得轉借他人。需繼續使用者要辦續借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四、絕密、機密、祕密檔案借閲查閲一律按照《檔案安全保密標準》中的要求辦理。

五、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片等檔案一律不準借出。

六、複印檔案資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摘抄、複印檔案資料不準外傳和翻印。凡私自抄錄、拍攝、描繪、折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追究責任。

文件的清退銷燬制度

1.辦公室祕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機要室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單位文件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文件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積極設法追查和補救。如遺失密件,還要及時向保密部門報告。

2.幹部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必須將承辦、借用的文件等清理退還,個人不得帶走。

3.銷燬文件分為紙面文件銷燬和電子文件銷燬兩類。

4.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辦公室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5.銷燬密級公文必須逐一登記,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銷燬祕密公文。

6.經審核同意銷燬的文件,由單位主管領導批准簽字後,方可銷燬。銷燬公文必須實行二人現場監銷。應由辦公室機要室收發員和指定的專人,在分管領導及縣保密局的共同監督下到指定地點銷燬。電子類文件刪除後必須清空回收站。在銷燬過程中,應禁止無關人員介入,不得失落、遺漏。

7.嚴禁向廢品收購等部門出售內部文件、內行刊物和內部資料和其他涉密物品。

信息報送制度

1.要緊緊圍繞縣委的工作中心,及時為各級黨委和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和信息服務;信息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增強信息敏感性。

2.必須遵循真實性、時效性、全面性和保密性的原則。一般動態性信息,力求當日發生當日報送;緊急重要信息,必須在請示有關領導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報省、市委辦公廳,並及時續報事態進展、措施、原因、後果等;每季度要報送一次反映全縣社情民意的綜合材料。

3.信息的撰寫要力求選題準確,立意新穎,語言簡潔,層次明晰。信息的校核要嚴肅認真,從語言、文字、思想、內容到數字、標點、格式、引文等都要確保無誤。

4.嚴格信息簽發制度。上報常規性信息由分管副主任審核簽發,分管副主任外出時,委託其他副主任代簽;上報緊急重要信息(包括涉及縣內工作問題的新聞、調研文章或其他“問題信息”)必須由主任甚至分管縣領導、縣主要領導審核簽發。下發信息在印發前必須經分管副主任審閲,重要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審閲。

5.信息傳遞要快速、高效。上報信息在簽發後從專網當日上報。加急和特急信息要隨編隨發。《鹽邊信息》編印後,由文祕直接分送縣委領導。

6.做好節假日期間的信息值班工作。對節假日期間發生的緊急重要信息,要立即向縣委和辦公室領導彙報,經同意後,以“特提”電報的形式報送省、市委辦公廳值班室。

7.辦公室實行全員報送信息制度。辦公室各主任和所有文祕人員都參與信息報送工作,承擔信息報送任務。

8.信息會商制度。每月月初對上月信息報送和採用情況進行通報,研究近期信息工作,確定重點和方向。

9.責任量化制度。把信息報送和採用任務分解到人,人人頭上有指標,個個肩上有擔子。

10.考核獎懲制度。根據報送採用任務完成情況,按照信息工作獎懲辦法,每半年對鄉鎮、部門和辦公室內部的信息工作進行考核,兑現獎勵,通報後進,調動工作積極性。

11.約稿制度。加強與市委辦公室的銜接溝通,掌握信息需求動向。每月月初下發信息要點,根據需要隨時調整確定信息要點,要求鄉鎮、部門和單位在限定時間內整理上報,為辦公室提供第一手材料。

12.信息調研製度。加大信息調研力度,變零敲碎打為深入調研,注重綜合調研信息的採寫編髮,定期開展信息調研活動,及時為黨委決策提供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信息。

13.檔案制度。辦公室確定專人對上報信息、下發信息和《鹽邊信息》歸檔登記,負責管理,不斷提高信息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水平。

重大緊急情況報告制度

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各股室(班)負責人對辦公室承辦的緊急重大情況的處置和報告負責,並督促值班人員或信息部門認真做好向領導和上級部門的緊急重大情況報送工作。

二、緊急重大情況和事件主要包括:

(一)由於人為因素引發的重大危害國家和人民羣眾的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影響較大的事件;

(二)民族、宗教、邊界糾紛;

(三)金融擠兑、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安置、工資和養老金髮放、農民負擔過重等問題引發的羣體性上訪、請願、罷工、罷市和非法集會、遊行等重大情況和事件;

(四)各種生產事故、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五)爆炸、搶劫、盜竊、兇殺、故意縱火等重大刑事案件;

(六)火災、水災、地震等各種重大自然災害和各種疫情;

(七)其他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

三、縣委必須向市委報告的緊急重大情況的具體內容和標準是:

(一)縣所在地城市3級以上有感地震,其他地區5級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破壞性地震;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傷累計。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死亡2人、重傷6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火災等自然災害;

(四)一次死亡2人、重傷6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重大責任事故、重特大治安災害事故、生產事故或涉及10人以上的重大中毒事故;

(五)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六)30人以上有可能到市委、市政府上訪的,10人以上有可能到省委省政府上訪的,或特殊人物、影響面大的上訪事件,當地發生的參與集會人數可能在100人以上的,有暴力傾向或可能誘發暴力行為的事件;

(七)參與人數在100人以上或人數雖少,但造成工廠停工、學校停課和城市交通堵塞的羣體性事件;

(八)各種重大疫情;

(九)其它各類重要情況。

四、凡有緊急重大情況發生,各股、局、室、班及值班人員在及時妥善做好處置工作的同時,必須及時、準確地先向辦公室主任和辦公室分管領導報告,根據辦公室領導要求及時處理。不得遲報、漏報、瞞報。一般情況下,應在2小時以內將有關情況形成材料按規定程序上報,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超過規定時限的視為遲報。特殊情況下,可先電話報告主要,晴況,再書面報告詳情,並根據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至事情處理完畢。

五、對緊急重大情況的報送要視不同情況,及時請示縣委有關領導後確定報送程序、範圍和形式。

行政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保證印章、介紹信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集團利益,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

二、印章的刻制

1、集團印章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准,由行政辦公室憑集團介紹信統一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選用國際、國內先進、適用的質料和種類。

4、下屬企業和部門的根據需要可以申請刻制內部或對外用章,但須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刻制。

三、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事先鬚髮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啟用印模應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集團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董事會、集團的正式印章、專用印章、鋼印、手章應指定辦公室保管;

2、各部門、中心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機關、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特製印章要放在保險櫃。印章要放在辦公室,不準委託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進彙報,配合安保部門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手續證明,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機構變動機構名稱改變;

2、上級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

3、印章使用損壞;

4、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處理辦法,並報經領導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送制發機關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範圍。

1、凡屬以集團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簽訂協議等一律加蓋集團印章;

2、凡屬集團內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團內部印章;

3、凡屬部門業務範圍內加蓋部門印章;

4、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實行審批制度。凡經領導批准方可蓋印,其權限分級掌握,使用哪級印章,由哪級領導批准,並由其負責。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應拒絕蓋印。用印人填寫用印登記簿,領導在該表上籤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實行登記制度,註明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1、使用印章時,保管人應對蓋印的文書內容、手續、格式把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請示領導,妥善解決。

2、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長期外出時須將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貽誤工作。

六、介紹信管理

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 信箋介紹;證明信(材料)。

2、介紹信一般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3、介紹信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經理簽字後辦公室審批,重要事宜需由集團領導審批,方可開具。

4、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七、附則

1、未按本辦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製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本辦法由辦公室解釋、補充,由集團總經理頒佈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 篇9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操作規程和完全生產規則,杜絕違章操作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嚴格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八、沒有經過領導批准,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複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

十一、每天做好清潔衞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負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門,突發性停電事故要應打電話向使用部門做出解釋。

十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巡迴記錄和交接班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篇10

1、凡本公司員工上班需堅守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2、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4、不要因私事長期佔用電話。

5、不要遲到早退。

6、請假須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到辦公室備案。如假條未在辦公室備案,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7、平時加班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事後備案不發加班費。

8、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補籤。

9、不準在辦公室吸煙,如有需要請自動離開,否則將被罰款。

10、請病假如無假條,一律認同為事假。

11、請假條應於事前交辦公室,否則將視為曠工。

12、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經理,本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集團辦公室打招呼。

13、不得將集團煙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帶回傢俬用。

14、在業務宴請中,勿飲酒過量。

15、無工作需要不要進入經理辦公室、財務部、以及會議室、接待室。

行政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 用餐程序

1、各部門、中心在集團安排用餐須報總經理批准,並提前將用餐通知書送交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用餐通知書要列明來客單位、時間、標準、人數。

2、如遇特殊情況,可口頭請示,同意後先用餐,再補辦手續。

第二條 用餐標準

餐費標準分為A、B、C三個檔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檔,較重要客人用B檔,重要客人為A檔。

第三條 酒水標準

除有明確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適量的本地啤酒及飲料。其餘如香煙、烈性酒、葡萄酒等經批准後方可按量供應。

第四條 用餐後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費用,接待部門須及時報批,辦理結算。

2、對不符合手續、不按規定辦理的,一切費用由接待人承擔。

第五條 注意事項

1、必須注意接待費用支出項目與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費用開支,必須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則,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經費開支。

行政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 遵法制

學習理解並模範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規條例和本公司的規章行政管理制度,爭當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職員。

第二條 愛集體

和集團榮辱與共,關心集團的經營管理和效益,學習經濟及管理知識,提高工作能力, 多提合理化建議,牢固樹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標、服務優質、經營高效”的企業形象。

第三條 聽指揮

服從領導聽指揮,全面優質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 堅決支持、熱情協助領導開展工作。

第四條 嚴紀律

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幹滿點。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飲酒,不在禁煙區吸煙,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之事。

第五條 重儀表

保持衣冠、頭髮整潔。男員工不準留長髮、留鬍鬚,女員工要淡粧上崗,打扮適度。

第六條 講禮貌

使用您好、歡迎您、不客氣等禮貌用語。與客人相遇要主動相讓,與客人同行時,應禮讓客人先行。

第七條 講衞生

常剪指甲,注意衞生,無汗味,異味,工作前不得飲酒、吃蒜等異味食品,保持口腔衞生。

第八條 敬客户

1、接待客人時面帶微笑,與賓客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爭辯,講話時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温和文雅,不大聲喧譁。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2、遇到服務對象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説不、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待客。

3、尊重服務對象風俗習慣,不議論、指點,不譏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轉電話時,要先説“您好,X部門”,然後仔細聆聽,聲調温和, 勿忘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第九條 守機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員談論集團的一切事內部務。一切內部文件、資料、報表、總結等,都應做到先收鎖再離人,保證桌上無泄密。

第十條 保廉潔

不以拉關係圖私利。不貪污、不受賄、不挪用公款,不以權謀私。勇於揭發問題,敢於同不良的現象作鬥爭,要打擊歪風,樹立正氣。

第十一條 勤節約

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節約使用文具和器材,愛惜各種設備和物品。

行政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 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 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 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 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 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 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 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 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 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 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 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 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 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 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 確需開 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 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 打印,按價計費。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 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 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 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 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 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 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 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 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 一發放。

第六條 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 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 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 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 ,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 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 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 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閲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閲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 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 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 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 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4.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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