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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1

本制度適用所有在包頭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營銷中心專賣店工作的員工,並對其進行管理約束。

第一條 工作時間管理

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在總部住宿的銷售人員按照出車時間準時上下班。

2.在總部以外的銷售人員按照各店規定的出勤時間上下班。貨車到店之前必須到店,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3.營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需外出必須經店長同意並上報區域經理批准方可離崗,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4.公休由區域經理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調休或換班,必須經區域經理批准。

5.店內簽到表不得代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着裝管理

1.公司要求銷售人員淡粧上崗,按公司要求統一着工裝,短袖工衣不得套長袖衣物,工作時間不得穿膝蓋以上五釐米的短褲或短裙。工褲和工鞋以黑色為主,店內最多留有一雙工鞋,並有盒子統一放置。

2.工帽、口罩佩戴整齊頭髮不許外露,上班前頭髮梳理整齊,工作場所不允許梳頭髮。不許留指甲,染指甲,戴戒指、戴誇張首飾。

3.工裝一天一洗,做到無污漬、無褶皺;個人衞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店內衞生做到四無:無灰塵、無雜物、無污漬、無異味;店外衞生做到無垃圾、無雜物;要求每週二進行大掃除。

第三條 衞生管理

專賣店每天最少進行兩次衞生清理,衞生項目包括櫃枱、櫥窗、電子秤、貨盤、毛巾、地面、衞生間、牆壁等,必須做到保持物件本色。

第四條 行為管理

1.工作時間禁止接打私人電話玩手機或看電子產品。

2.工作時間禁止會客,如有特殊情況需在櫃枱外,會客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營業區域或工作間,禁止員工帶孩子進入工作區域。中午或晚上沒有顧客時櫃枱前必須留2名工作人員(特殊門店除外)。

第五條 服務管理

1.要求工作人員具備良好的個人品德,能夠不斷提升個人的業務水平,具有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合作意識,聽從店長的工作安排;服從區域經理的調動。

2.工作人員要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堅持微笑服務,做到來有迎聲(您好,需要點什麼或來點什麼等,不得直接發問要點什麼),去有送聲(慢走、歡迎下次光臨等);唱收唱付,對銷售過程中顧客的問題進行耐心解答處理,不得與顧客發生口角或爭執。

第六條 財務管理

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財、物。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請示店長或區域經理,批准後方能使用。

第七條 銷售管理

1.店面賬目要清晰、完成、無誤。退貨單、贈送單需顧客簽字方為有效,特殊情況需兩名或兩名以上營業員簽字。否則該小票金額不能算入退貨或贈送金額。具體內容見《公司損耗制度》。

2.每售完一次貨物後要對貨物進行整理,保持盤內整齊,案板清潔。

3.員工在店內消費享有公司優惠待遇,禁止為自己或親朋稱貨收款,要由店長或其他店員代為稱貨收款,員工不可同時享有打折優惠和贈送,只能享有一項優惠。

4.公司所有數據均屬於公司機密,不得對任何公司以外的人泄露公司數據。

5.顧客物品或找零如有遺忘在店內,員工應妥善保管,等待顧客索取,不得將錢物藏匿佔為己有。

6.店面員工均有責任把好質量關,如發現質量問題不允許出售,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有書面反饋信息。

7.按照公司規定時間閉店,貨車到店時間未到店內人員要控制閉店時間,閉店前貨物不得裝箱更不得拒絕售貨。

第八條 日常管理

1.各店店長每天要組織店員開例會並做記錄,單人店要有工作日誌,每月公司店長會交由銷售經理。

2.離職員工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一份,經公司同意方能離職。否則,扣除培訓費。如不申請擅自離崗,按自動離職處理,並接受公司相關處罰。

3.員工不得用店內無紡布袋裝私人物品,工裝只能用白袋,不得用印字袋。

第九條 附件

本制度由店長對店員進行監督管理,並執行。公司不定期巡查。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加以處罰,按比例連帶兩級且作為晉級和評星的依據,。如發生有損公司形象、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嚴厲處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營銷中心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個人儀表

一、所有人員服裝整齊清潔,儀態、微笑自然大方得體,做事彬彬有禮。

二、髮式要求:男員工必須短髮,頭髮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整潔,無頭屑。女員工短髮應經常清洗,梳理整齊,留海不蓋眉。長髮必須紮起。男女員工均不許誇張染髮。

三、工作服要求:清潔、合身熨燙,整潔無破損,工號牌須佩帶於上衣的左胸處。衣袖褲管不準捲起,不得穿高領內衣。男員工襯衣鈕釦必須齊全並扣好。佩帶項鍊或其他飾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體要求:常洗澡,無體味,保持牙齒清潔,口氣清新。男員工不得留鬍鬚,女員工必須化淡粧,口色以紅色為主,不許留手指甲,經常洗手,除佩戴結婚戒指、手錶外不許佩戴其他飾物。

第二條、工作服

1、公司按員工之工種發給其工作服,員工應在工作期間穿着,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員工應按規定更換服裝,保持制服整潔,如遇制服脱線應及時縫補,人為損壞須按價賠償。

第三條、考勤記錄:員工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上下班打卡確認簽到,進行考勤記錄,不得弄虛作假,託人或代人進行屬違反店規,將受嚴重處分。

第四條、私人財物:員工有責保管好自己財物,貴重物品不宜帶進店內,若有遺失,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第五條、拾遺:員工在店範圍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立即送交店方處理,統一保管及登記

第六條、私人控訪及電話

1、員工不準在店營業場所內接待私人訪客。

2、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接打私人電話或玩手機,手機要開無聲。

第七條、所有員工的茶水杯要統一擺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後請整齊擺放在規定的位置。

處罰條例制度

第一條、處罰原則:

處罰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各級管理人員應以幫助下屬員工為出發點,給予員工改正錯誤的機會,主要以通過教育、提醒、批評的方式為主,處罰形式為輔的管理原則,使公司與員工獲得共同提升。

第二條、紀律執行程序: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員工手冊》及公司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工作,反之員工如有犯規行為,將視情輕重以紀律處分。

第三條、員工紀律規定:

一、甲類過失:(10~50元)

1、上班不打卡(簽到)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

3、工作期間未按規定着裝和佩戴工卡者;

4、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5、當班時不注意個人儀表、儀容;

6、不在指定區域、時間內用工作餐者;

7、不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流水現象者;

8、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9、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及其他衞生和行為;

10、當班時吃零食、看書、追逐嬉戲,交談與工作無關的事;

11、工作間隙時間內喝酒,在禁止吸煙處(營業場所)吸煙;

12、上班時未經批准接待來訪親友;

13、上班時未經批准接打私人電話;

14、上班期間在店內大聲喧譁者;

15、上班期間聊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16、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17、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未造成經濟損失的;

18、一個月內兩次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9、一個月內兩次下班時未關閉電腦、空調、電燈等用電設施者;

20、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1、衞生包乾區域打掃不認真、不達要求;

22、下班或非工作日無故逗留在店裏;

23、未經允許讓已離職人員進入門店工作區域者;

24、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二、乙類過失:(50~100元)

1、不按工作程序執行工作任務,情節輕微者;

2、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宣揚自身不良情緒者;

3、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4、因疏忽造成物料遺失,情節輕微者;

5、對下屬督導不嚴致使工作失誤,情節較重者;

6、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工作任務,情節較輕者;

7、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情節輕微者;

8、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9、下班後未將食材收拾整理而造成損失者;

10、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物料、食料者;

11、指定上課或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12、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4、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造成不良後果者;

15、因過失導致門店正常經營工作停止2小時以下者;

16、無故礦工半日以上3日以下者;

17、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18、偷吃門店或客人的食物及飲品。

19、因過失導致客户投訴,情節輕微者;

20、在店內售賣私人物品。

21、擅自撕毀,塗改門店通告及張貼欄。

22、惡意中傷同事及上司。

23、偽造騙取病假單,欺騙上司隱瞞事假理由。

24、故意損壞公司,客人及同事的財物。

25、向客人索取小費。

26、在緊急情況下不服從主管指派、不採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後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當導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傷者;

28、利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長途及聲訊電話者;

29、在當班時睡覺。

30、三次觸犯甲類過失。

3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3

“時刻保持整潔的店面形象和定期更換店內的佈置是超市留住客户的一大法寶”為了有效地保持店面的清潔衞生,設備的完好無損,為客户創建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 店內物品的管理

店內物品主要包括商品實物、宣傳資料和桌椅等。

(1)商品實物由前台導購負責定期的清理,不得隨意觸摸、碰撞,以免弄髒和損壞商品實物;

(2)宣傳資料前台導購負責保管、發放;

(3)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桌椅,應經常清理和維護。

¨ 超市衞生管理

1、維護店面的清潔,任何人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2、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的清潔衞生,隨時清潔地面、貨架和桌面,發現地面上有煙頭、雜物、垃圾等應立即清除;

3、公共區域的衞生工作應由前台導購負責清理;

4、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

¨ 超市安全管理

1、隨時注意煙頭火星、以免引起火災;

2、下班之前應關閉空調、電視、音響、計算機等,以免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3、收取的押金、支票必須當天存入銀行;

4、 下班後應該注意關閉門窗,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留值班人員。

¨超市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為規範超市管理制度,保障超市業務開拓的順利進行,規範員工的行為特製度本制度。

1、辦公設備包括設計用計算機、加密狗、經理管理系統、可視化銷售服務系統、調制解調器、複印機、傳真機、打印機、空調、音響、電視和投影儀等;

2、 電腦應指定專人操作使用並負責定期殺毒,不允許在電腦中安裝遊戲軟件,不允許無關人員動用電腦,以確保hds系統正常運行;

3、超市經理應設專人對辦公設備進行登記明細帳,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高效使用;

4、使用計算機、系統和設計軟件時,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不得違章操作,注意計算機的清潔、保養,嚴禁在計算機台上抽煙、喝水、吃飯;

5、使用複印機、傳真機要遵守操作規程,發現故障要及時通知設備供應商户進行維修;

6、對於個人使用、保存的超市辦公設備,必須加以愛護,不得拆卸、私自轉借或允許他人使用;

7、空調、音響、電視應指定專人負責清理、保養,配有投影儀的超市,超市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操作,不允許他人動用,並要求按操作説明書進行定期的維護、清理。

8、員工損壞或丟失超市辦公設備,價值超過30元以上XX元以下的如丟失,按原值賠償;XX元以上(含XX元)按原價值的80%賠償。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節 儀容儀表

(一)衣着

1、男員工着工服,無工服者:着穿白襯衣、領帶、西服、黑色西褲、穿黑皮鞋;

2、女員工着工裝,無工服者:着白襯衣、黑色或深色西裙、套裙、西褲;穿皮質中式的鞋,鞋式不能過於破舊、誇張、休閒,並須注意保持整潔。女員工上班必須化淡粧(化粧請到衞生間),以給人清潔健康、禮貌得體的印象;不宜使用香味濃烈的香水;不得塗顏色鮮豔的指甲油;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3、所有員工佩戴胸卡,一律不準穿着牛仔襯衫、T恤、運動鞋等休閒服或奇裝異服上班。

(二)頭髮

1、男性頭髮不能過長,要求:全不過眉,發不過耳,後不擦衣領,不準燙髮、不剃光頭、不蓄鬍須、鼻毛;

2、女性發型不能誇張,染髮顏色不能超過兩種顏色及不能鮮豔(例如金、紅、白、藍、紫、橙、綠等顏色)。

(三)飾物

1、男性除手錶、戒指以外,其他飾物一律不準佩帶;

2、女員工飾物不能誇張,不能過於鮮豔。

二、考 勤

(一)上班時間及休息時間

1、公司實行考勤簽到、簽退登記制度,員工上下班簽到(退),並如實填寫到崗時間,不允許代簽。

2、門店上班時間:9:00—21:00,分為兩班制。

早班:9點——19點,

晚班:11點——21點

遲到超過半小時的員工算曠工一天。當月累計遲到5天或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30%基本工資。當天值班人員早上提前20分鐘開門(即上班時間為8:40)。

3、每月28日前各店制定好下月的值班表,報由文祕彙總,並張貼在牆上。門店員工休息應儘量安排在週一至週五。

4、工作期間未填寫《外勤登記表》,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回店不能提交有效《看房回執單》一律按缺勤處理。

員工每週一至週五可提前安排輪休,每人每週可輪休一天,各店長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二)外出

1、員工因公外出,應提前在祕書處登記考勤。寫明外出時間、地點、事由、預計回公司時間等,外出歸來後在考勤表上登記實際歸來時間。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在早上9:00按時到公司報到者,須於頭天前聯絡店長獲得批准,店長接獲通知後於早上9:00以前進行登記,員工回公司後再行註明。下班時若不能回公司簽到或在外出登記無説明者,須於18:30前聯絡其店長獲得批准。不管任何原因,員工與有關店長未按時辦妥手續,員工均被視作遲到或無故曠工處理。

(三)、午、晚餐時間

中午12點——1點為午餐時間,下午5點——6點為晚餐時間,各店員工輪流就餐。除就餐時間外,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去外面吃飯,如確有特殊情況,可向店長申請。

(四)、請假事宜

員工要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有事必須提前1天請假,特殊情況最遲提前2小時

向主管提出請假申請,經主管同意方可;否則視做曠工處理。

三、工作任務

1、每人每天錄入SIS內真實房源至少3條,錄入其他端口(365、安居客等),至少20條,刷新5次。店長監督員工按規定執行。各店長每天下班前查詢錄入及刷新情況,未按規定錄入或刷新的員工按5元/條進行罰款。公司管理層會隨時抽查錄入及刷新情況。如發現行政助理有包庇行為,重處。

2、每人每週找盤源3個,客源6個,看房4次,月收鑰匙3把;按週考核,未完成者由店長自行處罰。

3、基本任務:每週帶客户看房至少3次,按月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每週統計一次;

4、月追蹤出售房源10套,買方客户6組;按月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每週統計一次;

5、每週統計數據各店長保留一份,並上交給區域經理及運營總監各備案一份。

四、員工工作守則

1、遵守紀律,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準擅自離崗。

2、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員工應將工作牌保管好,凡上班時間不佩戴工作證的,一經發現,一次性罰款5元;工作證損壞的,如內容、繩子、卡套,必須以舊換新;工作證遺失的,一次性罰款50元;離職員工:需交還工作證。如不交還工作證,扣除應發工資。

3、上班時間內,員工的移動電話必須開通,如發現不開通者,罰款5元。

4、上班時間內,不準在辦公室內喧譁、嘻戲、聊天、唱歌、聽錄音機、打電腦遊戲、吃零食(如需討論工作,請到會議室)。不準利用工作時間幹私活、閲讀與工作無關的報紙、雜誌等書刊。

5、任何時間,都不允許在辦公室內下棋、打牌、喝酒。如有發現,按情節嚴重性處罰。

6、不得在辦公室內存放過量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遺失責任自負,公司保密文件和資料不準攜帶回家。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原則上不得會見親友。特殊情況,經分店店長批准後,可在洽談區域會客室會面。

8、愛護公司的各種設備、設施、辦公傢俱、文具等,降低消耗。

9、不允許利用工作、業務上的方便,收受不正當的財物和回扣。

10、接聽電話規定:

1) 打電話時要控制聲量,以免影響其他人員的工作。

2) 電話應在響鈴一聲後立即接聽,不得超過三響。

3) 接電話時,首先的問候語“喂,您好,21世紀不動產 ,某某某為您服務!”

4) 電話結束,在對方掛斷電話後,自己再掛斷電話。

5) 嚴禁使用電話聊天,絕對禁止任何對通話者的不禮貌語言行為。若有通話者出言不遜

時才允許掛斷電話。

6) 不允許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撥打聲訊服務電話。

11、所有初級員工在培訓考核期內離職,屬自動離職,不予發放工資。有出單,按公司提成比例發工資,下月發薪當天到公司領取提成。

五、保密制度

由於競爭的存在以及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於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離職後,員工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務必保管好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公司的一切資料、文件、文案等皆屬於保密範圍,各員工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違者公司按合同追究法律責任。

3、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貪污、盜用、挪用公司的財產(包括現金、物品等),未經許可不得將公司資料等挪作他用,違者罰款者立即辭退。

4、公共財產的遺失和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5、各店店長應管理好本店的人員及事務的保密工作,並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6、未經授權或批准,員工不得對外提供有機密的公司文件或其它未公開的經濟狀況,財務數據等。

7、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作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8、發現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六、違紀處理

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每位員工的基本職責,對於違紀的員工,公司將根據情況給予不同的處理。

1、曠工處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一次處理,每曠工一次,上報公司扣發當月3日工資。

1) 工作時間外出與“外出登記”內容不符者。

2) 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者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3) 未按規定手續請假或者雖提出申請未獲批准而不到崗者。

4) 擅自放長假無故不到崗者。

5) 公司規定的其它違紀行為。

代打考勤者按照公司特別規定處理。

一個月內曠工達5次者,上報公司予以解僱,連續曠工2天者,視為員工自動離職。

2、一般違紀處理

有下列違紀行為之一者,片區內除對其進行公開批評警告外,還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20-50元:

1) 上班時着裝及儀表不符合規定,不按規定佩戴公司工作牌;

2) 工作散慢,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睡覺、打牌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 上班時間收聽廣播、錄音、電視或與工作無關的新聞書報;

4) 工作時間內在禁煙區抽煙,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

5) 工作時間內飲酒,或上班時帶醉態的;

6) 不講文明禮貌,舉止粗魯,經常講粗話、髒話,影響公司形象;

7) 上班時未經允許私自撥打公司長途電話;

8) 由於疏忽大意使公司或其它員工的財產丟失或損壞;

9) 搬弄是非,在員工間作不屬實的惡語傳聞,影響員工間團結;

10) 沒有按時完成上級領導所安排的工作。

3、 嚴重違紀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上報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發30%——100%工資或給予降薪或解聘處理:

1) 工作態度不積極,一月內嚴重遲到、早退5次或擅離工作崗位;

2) 多次發生一般違紀行為;

3)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以上;

4) 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5) 擅自向外界提供公司財務或業務資料及違反保密制度的相關規定;

6) 員工之間惡性爭搶客户,造成不良影響;

7) 使用骯髒或污辱性語言攻擊中傷員工或他人,在公司內毆鬥;

8) 因工作失誤失職造成重大物資、財產浪費或損失。

4、上報公司即時除名處理

凡犯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上報公司將給予即時除名處理,並扣發當月工資和佣金,追償公司所受損失。

1) 走私單;

2) 有欺騙公司行為;

3) 貪污、盜竊公、私財物;

4) 道德敗壞,參與淫穢或不道德行為;

5) 利用上班時間在外從事其他兼職工作;

6) 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不正當的財物或回扣,損害公司利益;

7) 工作時聚眾鬧事,煽動他人消極怠工,使公司聲譽和經濟效益受到損害;

8) 使用毒品、麻醉劑、興奮劑或攜帶、私藏違禁品(槍支、兇器、毒品等);

9) 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公、檢、法機關追查。

5、違紀處理程序

1) 如員工有一般違紀行為發生時,任何人可向區經理或總監反映,經核實後,與違紀

員工的部門負責人進行協商並作出“違紀處理決定”。

2) 如員工被發現有嚴重違紀或有被即時開除行為發生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a) 分店店長必須進行徹底調查,將真實情況書面向片區經理反映。

由片區經理上報公司總監,總監直接作出最後處理決定。

c)“違紀處理決定”將發佈在公司新聞公告裏面。

七、跟進制度

(1)、跟進人必須詳細寫出具體跟進內容

(2)、跟進內容必須真實有效

(3)、跟進內容不寫垃圾信息

(4)、跟進欄內填寫真實有效的電話號碼

(5)、根據跟進內容及時更改狀態及歸檔信息

(6)、有效跟進內容包括以下幾種:

A、真實價格變動信息

B、最新盤客源變動信息

C、之前錄入房友未完善信息

D、成交後的具體信息

八、門店店祕管理制度

(1)外勤登記、鑰匙登記和管理、合同等文件由店祕統一管理,填寫完應及時放回原位,合同在領取後必須在24之內歸還,如有遺失必須登報掛失。費用由責任員工自行擔負。

(2)店祕應做好考勤制度,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前通過郵件發給片區經理、運營總監及人事資源部備份。

(3)做好業績彙總工作,每週五下班前及每月最後一天上午向片區經理和運營總監提交業績彙總報表備份。

(4)門店收取佣金必須第一時間交給店祕,再由店祕在收款當日將佣金交由總部財務人員或存入公司賬號。

(5)每月5號之前將店內所有員工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提成,罰款。彙總計算交由店祕管理部門。

九、門店內外衞生制度

(1)任何員工都有責任保持店內外整潔,地上雜物應及時撿起放進垃圾桶。地面保持乾燥、乾淨。桌面、座椅保持乾淨,無灰塵、無水印。辦公桌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文件、筆、本等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桌子上亂寫亂畫。辦公椅和客户接待椅,電腦要擺放整齊劃一。

(2)門店內衞生應每天早晚打掃一次,早上由早班人員打掃,包括:掃地、拖地、擦桌子、擦房源展板等。晚上由晚班值班人員離店前打掃。由店長負責檢查。

(3)門店門前2米內應保持乾淨,地上沒有煙頭,廢棄物。店內員工一律不準在門店前吸煙,如吸煙應離開門前至少8米距離。不準長時間在門口逗留。

(4)自行車及電動車不得擺放在大門門口及兩側,不得在房源張貼櫥窗前擺放,電動車充電原則上把電瓶拆卸在店內充電,或擺放在上述以外的地方用接線板充電,充好電後要及時把接線板收回店內。

(5)櫥窗玻璃及背景牆,水牌,雜誌架等,每週至少擦拭兩次,做到無污垢,無水印,無灰塵。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5

本制度適用所有在包頭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營銷中心專賣店工作的員工,並對其進行管理約束。

第一條 工作時間管理

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在總部住宿的銷售人員按照出車時間準時上下班。

2.在總部以外的銷售人員按照各店規定的出勤時間上下班。貨車到店之前必須到店,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3.營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需外出必須經店長同意並上報區域經理批准方可離崗,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4.公休由區域經理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調休或換班,必須經區域經理批准。

5.店內簽到表不得代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着裝管理

1.公司要求銷售人員淡粧上崗,按公司要求統一着工裝,短袖工衣不得套長袖衣物,工作時間不得穿膝蓋以上五釐米的短褲或短裙。工褲和工鞋以黑色為主,店內最多留有一雙工鞋,並有盒子統一放置。

2.工帽、口罩佩戴整齊頭髮不許外露,上班前頭髮梳理整齊,工作場所不允許梳頭髮。不許留指甲,染指甲,戴戒指、戴誇張首飾。

3.工裝一天一洗,做到無污漬、無褶皺;個人衞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店內衞生做到四無:無灰塵、無雜物、無污漬、無異味;店外衞生做到無垃圾、無雜物;要求每週二進行大掃除。

第三條 衞生管理

專賣店每天最少進行兩次衞生清理,衞生項目包括櫃枱、櫥窗、電子秤、貨盤、毛巾、地面、衞生間、牆壁等,必須做到保持物件本色。

第四條 行為管理

1.工作時間禁止接打私人電話玩手機或看電子產品。

2.工作時間禁止會客,如有特殊情況需在櫃枱外,會客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營業區域或工作間,禁止員工帶孩子進入工作區域。中午或晚上沒有顧客時櫃枱前必須留2名工作人員(特殊門店除外)。

第五條 服務管理

1.要求工作人員具備良好的個人品德,能夠不斷提升個人的業務水平,具有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合作意識,聽從店長的工作安排;服從區域經理的調動。

2.工作人員要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堅持微笑服務,做到來有迎聲(您好,需要點什麼或來點什麼等,不得直接發問要點什麼),去有送聲(慢走、歡迎下次光臨等);唱收唱付,對銷售過程中顧客的問題進行耐心解答處理,不得與顧客發生口角或爭執。

第六條 財務管理

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財、物。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請示店長或區域經理,批准後方能使用。

第七條 銷售管理

1.店面賬目要清晰、完成、無誤。退貨單、贈送單需顧客簽字方為有效,特殊情況需兩名或兩名以上營業員簽字。否則該小票金額不能算入退貨或贈送金額。具體內容見《公司損耗制度》。

2.每售完一次貨物後要對貨物進行整理,保持盤內整齊,案板清潔。

3.員工在店內消費享有公司優惠待遇,禁止為自己或親朋稱貨收款,要由店長或其他店員代為稱貨收款,員工不可同時享有打折優惠和贈送,只能享有一項優惠。

4.公司所有數據均屬於公司機密,不得對任何公司以外的人泄露公司數據。

5.顧客物品或找零如有遺忘在店內,員工應妥善保管,等待顧客索取,不得將錢物藏匿佔為己有。

6.店面員工均有責任把好質量關,如發現質量問題不允許出售,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有書面反饋信息。

7.按照公司規定時間閉店,貨車到店時間未到店內人員要控制閉店時間,閉店前貨物不得裝箱更不得拒絕售貨。

第八條 日常管理

1.各店店長每天要組織店員開例會並做記錄,單人店要有工作日誌,每月公司店長會交由銷售經理。

2.離職員工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一份,經公司同意方能離職。否則,扣除培訓費。如不申請擅自離崗,按自動離職處理,並接受公司相關處罰。

3.員工不得用店內無紡布袋裝私人物品,工裝只能用白袋,不得用印字袋。

第九條 附件

本制度由店長對店員進行監督管理,並執行。公司不定期巡查。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加以處罰,按比例連帶兩級且作為晉級和評星的依據,。如發生有損公司形象、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嚴厲處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營銷中心

包頭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營銷中心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個人儀表

一、所有人員服裝整齊清潔,儀態、微笑自然大方得體,做事彬彬有禮。

二、髮式要求:男員工必須短髮,頭髮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整潔,無頭屑。女員工短髮應經常清洗,梳理整齊,留海不蓋眉。長髮必須紮起。男女員工均不許誇張染髮。

三、工作服要求:清潔、合身熨燙,整潔無破損,工號牌須佩帶於上衣的左胸處。衣袖褲管不準捲起,不得穿高領內衣。男員工襯衣鈕釦必須齊全並扣好。佩帶項鍊或其他飾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體要求:常洗澡,無體味,保持牙齒清潔,口氣清新。男員工不得留鬍鬚,女員工必須化淡粧,口色以紅色為主,不許留手指甲,經常洗手,除佩戴結婚戒指、手錶外不許佩戴其他飾物。

第二條、工作服

1、公司按員工之工種發給其工作服,員工應在工作期間穿着,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員工應按規定更換服裝,保持制服整潔,如遇制服脱線應及時縫補,人為損壞須按價賠償。

第三條、考勤記錄:員工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上下班打卡確認簽到,進行考勤記錄,不得弄虛作假,託人或代人進行屬違反店規,將受嚴重處分。

第四條、私人財物:員工有責保管好自己財物,貴重物品不宜帶進店內,若有遺失,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第五條、拾遺:員工在店範圍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立即送交店方處理,統一保管及登記。

第六條、私人控訪及電話

1、員工不準在店營業場所內接待私人訪客。

2、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接打私人電話或玩手機,手機要開無聲。

第七條、所有員工的茶水杯要統一擺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後請整齊擺放在規定的位置。

處罰條例制度

第一條、處罰原則:

處罰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各級管理人員應以幫助下屬員工為出發點,給予員工改正錯誤的機會,主要以通過教育、提醒、批評的方式為主,處罰形式為輔的管理原則,使公司與員工獲得共同提升。

第二條、紀律執行程序: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員工手冊》及公司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工作,反之員工如有犯規行為,將視情輕重以紀律處分。

第三條、員工紀律規定:

一、甲類過失:(10~50元)

1、上班不打卡(簽到)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

3、工作期間未按規定着裝和佩戴工卡者;

4、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5、當班時不注意個人儀表、儀容;

6、不在指定區域、時間內用工作餐者;

7、不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流水現象者;

8、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9、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及其他衞生和行為;

10、當班時吃零食、看書、追逐嬉戲,交談與工作無關的事;

11、工作間隙時間內喝酒,在禁止吸煙處(營業場所)吸煙;

12、上班時未經批准接待來訪親友;

13、上班時未經批准接打私人電話;

14、上班期間在店內大聲喧譁者;

15、上班期間聊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16、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17、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未造成經濟損失的;

18、一個月內兩次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9、一個月內兩次下班時未關閉電腦、空調、電燈等用電設施者;

20、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1、衞生包乾區域打掃不認真、不達要求;

22、下班或非工作日無故逗留在店裏;

23、未經允許讓已離職人員進入門店工作區域者;

24、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二、乙類過失:(50~100元)

1、不按工作程序執行工作任務,情節輕微者;

2、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宣揚自身不良情緒者;

3、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4、因疏忽造成物料遺失,情節輕微者;

5、對下屬督導不嚴致使工作失誤,情節較重者;

6、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工作任務,情節較輕者;

7、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情節輕微者;

8、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9、下班後未將食材收拾整理而造成損失者;

10、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物料、食料者;

11、指定上課或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12、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4、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造成不良後果者;

15、因過失導致門店正常經營工作停止2小時以下者;

16、無故礦工半日以上3日以下者;

17、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18、偷吃門店或客人的食物及飲品。

19、因過失導致客户投訴,情節輕微者;

20、在店內售賣私人物品。

21、擅自撕毀,塗改門店通告及張貼欄。

22、惡意中傷同事及上司。

23、偽造騙取病假單,欺騙上司隱瞞事假理由。

24、故意損壞公司,客人及同事的財物。

25、向客人索取小費。

26、在緊急情況下不服從主管指派、不採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後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當導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傷者;

28、利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長途及聲訊電話者;

29、在當班時睡覺。

30、三次觸犯甲類過失。

3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三、丙類過失:(100~500元)

1、無故曠工3天以上(含);

2、偷拿公司、客人、同事的財物。

3、不服從上級安排,經勸説、處罰仍無效。

4、上班時與人打架鬥毆。

5、塗改原始憑證,從中謀取財利。

6、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饋贈等);

7、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9、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屢次違反對抗上級主管指令者;

10、對同事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

11、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故意損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13、所管現金或財務嚴重短缺者;

14、嚴重違反各項安全制度或不遵守規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員工人身安全或設備安全;

15、玩忽職守導致客人和門店的財產、聲譽受到嚴重損害。

16、聚眾鬧事或變相罷工。

17、工作期間,對同事進行性騷擾或其他騷擾者(包括言語、肢體語言、行為等);

18、利用病休或其他休假另謀職業等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19、三次觸犯乙類過失者;

20、犯有其他嚴重錯誤。

四、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事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處分種類

一、口頭警告:凡員工首次犯甲類過失,將被口頭警告,如重犯甲類過失將被書面警告。

二、書面警告:同員工重犯甲類過失或首犯乙類過失,將被書面警告。

三、最後警告:嚴重書面警告發出一個月內,員工如超甲類或乙類過失將被最後警告。

四、辭退或開除:凡員工首犯丙類過失或受最後警告後,又犯甲類或乙類過失,公司可視情節嚴重程度提出辭退或開除之決定。

五、無薪停職:員工如嚴重違反公司規則,在處理過程中,可責令其無薪停職,停職期限一次超過14天,停職期滿前,應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條、處分罰款

凡員工因犯規被警告,將受經濟處罰如下:

1、口頭警告:罰款50元(含)以下

2、書面警告:罰款100元(含)以下

3、最後警告:罰款500元(含)以下

4、員工因自身過失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需由員工自行承擔賠償。公司損

失5000元以上(含)為重大經濟損失,屬公司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額度。

第六條、執行程序:

一、口頭警告:由店長或部門主管做開具罰款單,財務部扣薪,人事部備案;

二、書面警告/最後警告:由部門主管簽發警告書,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准警告歸入人個資料。

三、辭退或開除:品牌經理根據員工犯規證據,作出《違紀辭退、開除處分》報告,及人事部審核後提出意見,及總經理審批。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7

門診西藥房工作制度

1、門診西藥房負責門診處方調配發藥,為醫護和病人帶給藥物諮詢服務,檢查並協助門診科室做好搶救藥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2、收方後應對處方資料,包括病員姓名、年齡、住址、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能調配。遇有缺藥、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問題時,應與開方醫師聯繫更正。

3、配方時,應細心、迅速、準確、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規定的操作規程,不得估計取藥,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品。

4、嚴格遵守核對制度。調劑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時,處方配好後應經另一人核對發出,處方調配人及核對人均須在處方上簽名;若只有一人配方應自行核對,交班時由他人對處方複審後補簽名。

5、發藥時應將藥袋上的資料填寫清楚,發出整瓶、整盒的藥品要貼上用法標籤,並向病人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項。急診處方隨到隨配。

6、門診西藥房負責人定期組織檢查藥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出過期、失效、黴變藥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內的藥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記。

7、往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務必細心核對,不一樣片型、顏色不可混放,藥瓶儲藥不得超過九成滿。

8、內含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貴重藥品的處方調配,按相應管理辦法執行。

9、調劑室的衡器、量具要按照計量規定,定期檢查,做好記錄。

10、定期檢查門診科室儲備藥品的質量、使用和管理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1、工作人員要衣帽整齊、佩戴胸卡,持續室內衞生,物品擺放有序,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12、其他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藥房。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8

西藥房工作制度

一、藥房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處方管理制度,務必憑本院醫師簽字的處方調配發藥。

二、收方後應核對處方資料、姓名、性別、年齡、劑量、服用方法、配伍禁忌、醫生簽字等,確認無誤後方能調配。

三、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處方時,務必由醫師更正後再調配,藥房工作人員不可擅自更改處方資料;凡處方不貼合規定有權拒絕調配。

四、如因治療需要而超過劑量用藥,醫師應在超劑量處簽字,以示負責,否則藥房工作人員可拒絕調配。

五、配方時應遵守調配技術常規,稱量、計數要準確;禁止取藥時用手直接接觸藥品。

六、調配內含毒藥與精神藥品及麻醉藥品的處方時應遵照毒性、精神藥品及麻醉藥品管理規定執行。

七、配方時如屬瓶籤模糊或藥品標誌不清楚的藥品暫不發放,務必查詢清楚後方可調配。

八、處方調配後,需經嚴格核對並由調配者及核對者雙簽字後方可發藥。

九、發出的藥品,務必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籤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或”用前搖勻“外用藥註明”不可內服“等字樣,並向患者講明用法及注意事項。

十、醫保用藥與非醫保用藥應分別擺放,並有明顯標示。

十一、科室內要整潔,藥品、物品放置有序。

十二、進行差錯、事故登記。

一、收方後詳細審查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服用方法、禁忌等方能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繫更改後再進行調配。

三、調配處方時要認真檢查戥秤,堅持查對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四、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烊化等,特殊用法的藥品務必單包註明以保證中藥湯劑質量。

五、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注意事項。

六、補充藥鬥藥品時,務必細心核對。

七、持續室內清潔衞生。非藥房人員不得人內。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9

藥店計算機管理制度

1、計算機出入庫系統

要求軟件系統能夠對包括資質在內的效期自動管理,比如某某供貨商資質中許可證到期,系統會自動停止對禁止從該供貨商中進貨錄入。並且要求系統軟件不能夠隨意刪除更改、提前錄入、後期補錄數據。

2、自動監測和記錄庫房、冷藏運輸設備温度的設備

取消温濕度手工記錄,防治弄虛作假;要求温度能夠自動記錄、檢測,對冷庫更是要求是能夠自動檢測、記錄、顯示、調控、報警;記錄儀器要求核准或者校訂。這種設備肯定會要求上,估計到時市場上會有這種一體機的,並且數據還就應能夠暗中修改。

3、冷庫供電。

冷庫製冷設備的備用發電機組或雙迴路供電系統。

4、藥品運輸車輛

明確提出藥品儲運就應使用封閉車輛,但是也提出應有相應的保温和冷藏措施;最經濟實用的不如在箱貨車裝一台車載冷藏箱。該規範(gsp)出台後還會有實施細則出台,期盼實施細則出台後再做進一步計劃。

5、驗收養護室設備

未對驗收養護室可見異物檢測儀、標準比色液、千分之一分析天平做出書面要求。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藥店門店經營管理制度

一、店長崗位描述

1、崗位名稱:湖南*店長

2、工作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方針政策,按gsp規範門店工作,對門店醫藥商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負具體職責。藥店管理制度。

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購藥;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質量指示制訂相應措施並嚴格執行並傳達落實。

按門店發展趨勢,起草藥房長、短期發展規劃,經公司總部批准後執行。

負責門店排班、日常事物的分工管理,協調各部門的關係並指導相關工作。

負責協助質檢及駐店藥師做好藥品的質量監督工作,督查效期藥品,及時處理門店服務質量投訴,對本店經營的藥品質量負相關職責。

負責保證藥房零售藥品價格按物價部門下發的藥品價格執行銷售;保證上櫃商品明碼標價,價格標籤填寫齊全,一物一價,及時有效地對本店商品價格開展自我監督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規範服務,處理解決門店糾紛。

保證門店財務出入相對平衡,對其利潤負責。

負責門店商品計劃的核實與傳遞,以及單據、日報表的保管,負責門店低耗品計劃的申報與領發。

負責門店授權範圍內的折扣、掛帳管理。

門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藥店員工管理制度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資料: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用心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務必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户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並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複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務必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衞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資料。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諮詢客户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善自我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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