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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將調整

增值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將調整

導讀: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是我國地税收入中的三大主體税種,也是地税收入增長的主力軍。但隨着營改增持續推進,地方的主體税種直接調整成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收收入縮小,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收則不斷擴大。以下是由本站小編J.L為您整理推薦的增值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將調整,歡迎參考閲讀。

增值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將調整

作為過去幾年中國税制改革的重頭戲,營業税改徵增值税(下稱“營改增”)一直被期望在去年底之前實現全行業覆蓋。

昨日,國務院總理xx在“全面推開營改增、加快財税體制改革座談會”上明確,營改增今年要全面推開,而我國的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開營改增後要做合理適度調整。這意味着,營改增後地方的分税比例落差有望小於此前預測。至此,地方終於拿到了這顆翹首已久的“定心丸”。

重提“今年全面推開營改增”

營改增最早於2019年起在上海試點,截至目前,交通運輸業、郵政業、電信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營改增均已全面推開。國務院曾明確提出,力爭在“xx”期間完成營改增改革,然而從事實來看,這一進度並未如期完成。

其實,從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去年多次表態的“微妙”變化中也能看出,營改增全面鋪開的難度在不斷加大。去年6月28日,樓繼偉在作關於2019年中央決算報告時提出,今年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

7月底,樓繼偉稱要抓緊推進營改增改革。而在8月底他則改口表示,將適時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到了12月,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表示,營改增肯定是完不成了,收支壓力太大。

“收支壓力太大”,劉尚希的一句話道破了樓繼偉多番改口的原因。即便如此,業界也仍支持營改增全面推開。 xx在昨日的會議上明確表示,營改增作為深化財税體制改革的重頭戲,前期試點已取得積極成效,今年要全面推開。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也表示,財税體制改革不能“空轉”,xx屆三中全會後,除了預算制度外,税收制度還未出現較大改革,因此營改增將成為財税改革的“牛鼻子”,否則就會拖整個改革的後腿。

地方財政遭遇“雪上加霜”風險

改革決心難掩推行瓶頸。目前,長期依賴土地出讓收入的地方財政,在去庫存壓力愈發增加的情況下,已經承受着較大壓力了,業內表示,如果營改增,增值税的中央、地方分享比例仍維持75:25不變,地方的財政收支將會“雪上加霜”。

目前,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是我國地税收入中的三大主體税種,也是地税收入增長的主力軍。但隨着營改增持續推進,地方的主體税種直接調整成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收收入縮小,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收則不斷擴大。因此,中央地方財政失衡加劇,成為專家眼中營改增全面推開進度緩慢的主要原因。

此前,業界專家對於解決上述問題大致提出了兩種解決方案。一是在地方税體系暫不完善的情況下提高地方對於增值税的分享比例,以緩解短期內地方税收的空白;

二是在地方税體系完備的基礎下,地方不參與增值税的分成,但中央要以轉移支付的方式使用這部分税收收入。

事權財權匹配的分享機制

從xx本次的表態來看,專家提出的首套方案即將成為現實。“首先,xx的表態確切釋放出,營改增後,增值税還是共享税的前提,其次調整增值税分享比例的提法也直接給出了問題的解決途徑。”劉劍文表示。

業界有專家稱,税收改革本來就要兼顧地方的積極性,中央事權有所增加,但地方事權在仍然較多的情況下,財權被大大削減,勢必會令改革難以推行。

對於未來增值税分享比例的調整方向,劉劍文認為,在權衡中央、地方財政收入總體情況後,實現事權、支出責任和財權的匹配。

“從現階段來看,比較可行的方式是基本維持過去營業税、增值税並行時的分享比例,在營改增後不要出現過大的變化,但由於中央事權將逐漸增加,比例略微調整,向中央傾斜也是合情合理的。”劉劍文表示。

標籤: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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