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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市有關安全法規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台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車間,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 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 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後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車間 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 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並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2

一、所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嚴禁在防突措施不達標仍存在突出危險的區域進行採掘活動,必須做到“不掘突出頭,不採突出面”。

二、所有礦井嚴禁在瓦斯超限情況下強行生產,必須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即停產”,對每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必須分析原因,強化措施,追究責任。對由於存在隱患造成的瓦斯超限超過1次/月或2次/年的礦井要停產整頓。

三、所有礦井在排放瓦斯期間嚴禁有關領導不到現場指揮、出現“一風吹”或在迴風區域不執行斷電撤人。

四、所有礦井嚴禁在未採取探放水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採掘活動,必須做到“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治理不開採,不評價不開採”。

五、所有開採下組煤或水文條件極複雜的礦井嚴禁在未安設水害報警系統和未構築預隔離設施的情況下進行採掘活動。

六、所有礦井採掘活動中突然發現出水、透水徵兆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七、所有礦井主提升系統嚴禁超負荷運行,必須做到“減速降載,以勾定產”。

八、所有礦井機電設備嚴禁出現失爆現象,必須做到零失爆,保證管理實現“90·5·1”。

九、所有礦井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設備,嚴禁甩掉機電設備保護和帶電作業。

十、所有礦井嚴禁“扒、蹬、跳”運行中的車輛、皮帶和刮板輸送機,運輸斜巷必須做到“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運輸不超載、安全設施靈敏可靠。

十一、所有礦井的掘進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樑、炮掘工作面架棚支護未採取防倒措施、錨網支護工作面錨索未跟頭、巷道維修未事先加固的嚴禁施工。

十二、所有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必須動態達標,“兩確認三彙報”符合要求,否則嚴禁生產。

十三、所有單位隱患排查必須做到班組1次/班、區隊(車間)1次/天、礦井(廠)1次/月、公司1次/季,嚴禁在未排查隱患、隱患未消除的情況下進行生產。

十四、所有單位未執行職業衞生“三同時”、作業場所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未定期進行檢測或作業場所粉塵濃度超過45g/m3,呼吸性粉塵濃度超過接觸濃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的,嚴禁生產。

十五、所有單位應急避災演練2次/年,區隊更換作業地點要及時進行新區演練,嚴禁不演練或減少演練次數。

十六、所有井下從業人員必須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準確、熟練,嚴禁無證上崗。

十七、所有資源整合及新建技改項目必須做到安全設施與生產建設“三同時”,在竣工投產前經集團公司驗收合格,否則嚴禁生產。

十八、所有露天開採煤礦在剝採不合理、邊坡治理不到位、防治自燃發火措施不落實、礦區道路行車存在重大隱患的情況下嚴禁生產。

十九、所有地面單位重大危險源辨識、檢測、評估、監控及應急預案未進行評價評定和申報的嚴禁生產。

二十、所有地面單位必須做好火災、爆炸、有害氣體泄漏、安全用電、機械傷害、高空墜落、基坑垮塌、食品藥品危害等事故防範。航空做好任何不安全事件的預防和監控。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強化業務部門的職能,落實各級幹部的安全責任,確實提升安全工作的執行力,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井下生產出現下列問題,業務部門科長給予停職處分。

1、採掘作業及巷道維修工作頂板管理出現漏洞;巷道貫通和穿(跨)越巷道沒有制定落實相應措施;採掘工作面生產條件發生異常變化未編制專項補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而組織生產。給予生技科科長停職處分。

2、超前探測不到位,無計劃揭露斷層、陷落柱;承壓水開採未編制審批防治水專項措施;對周邊相鄰小礦及本礦採空區積水、積氣不明而未編制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礦井圖紙資料不能正確反映井下實際情況;未在透明地質平台下作業;在隔離開採或“三鎖定”區域外違規進行採掘活動;在透水區域內進行採掘作業未執行專項措施。給予地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3、局部通風系統、“一通三防”安全設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業;對井下無風、微風區沒有采取相應措施;改變通風系統未編制通風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者設計、措施未審批而進行採掘作業;煤與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層、礦井高瓦斯區域的採區,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專用迴風巷;石門(井筒)揭穿煤層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未按照集團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設計組織施工;在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區域內進行採掘作業未制定專項措施或執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預兆未採取區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開採自燃煤層沒有設計防滅火系統。給予通風科科長停職處分。

4、採掘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監控系統進行作業;安全監控系統瓦斯超限斷電值大於規定值;監測監控設施未定期更換或校驗繼續使用,不能及時發現瓦斯超限。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5、由於監察檢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排水系統不能正常工作;井下電氣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擔負升降人員的礦井絞車提升系統、擔負礦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統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設計規範要求;一次檢查查出三處或同一地點連續出現兩台次井下電氣設備嚴重失爆;擔負升降人員的礦井主要提升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主要設備安裝後無組織驗收。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6、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系統或系統供電不可靠,造成高濃度瓦斯超限;一個月內礦井連續發生三次無計劃停電停風(本礦責任)造成高濃度瓦斯超限;礦井主要通風機未實現雙迴路供電。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7、輔助運輸系統(架空人車、絞車運輸)檢修不到位或安全設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現兩次未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傾斜井巷運輸作業區間兩端擋車裝置未打到常閉狀態造成事故的。給予生技科、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安全設施和軌道生技科負責;設備不完好機電科負責)

8、採掘工作面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沒有編制專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採區設計、作業規程沒有批覆而組織生產。給予總工辦主任停職處分。

9、出現重大變化(險情)未及時向主管部門、值班領導、分管領導報告;生產協調指揮及應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給予調度室主任停職處分。

10、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級部門責令停產整頓仍繼續生產作業;安全監管不到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1、瓦斯巡迴檢查制度執行不力,檢查工作不到位,發生瓦斯超限而沒有查出;現場安全監察出現嚴重失誤。給予通風科科長停職處分。

12、隱患排查治理和危險源辨識控制制度執行不力,一個季度內發現兩條次重大隱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處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監控執行不到位。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發生丟失或爆炸事故。給予供應科科長停職處分。

14、編制的規程措施不能正確指導現場作業或安全技術措施出現嚴重錯誤造成事故的,給予相關科室科、隊長停職處分。

15、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三項崗位人員)沒有提前安排培(復)訓,造成持證上崗率不達100%。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6、“三必到 三走到”及下井帶班人員,一個季度內無故三次不達規定要求,給予相關領導停職處分。

二、地面生產出現下列問題造成事故的,給予相應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停職處分。

1、未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組織項目建設。

2、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誤。

3、消防及控制災害系統未按設計要求安裝、投用進行試生產。

4、主要工藝和關鍵裝置、設備、設施存在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或裝備。

5、重大危險源及關鍵裝置的控制災害系統未定期維護、檢修、試運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動火區域動火作業安全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燃爆或火災事故。

7、重要裝置的儀器儀表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校驗,不能正確反應真實數據,又未採取應急措施繼續使用的。(通風、瓦斯儀器儀表通風科負責,其它儀器儀表歸總工辦負責)

8、特種設備安全控制設施未定期校驗、私自調整整定值或隨意甩掉安全控制設施組織生產。

9、主要生產工藝變更未進行科學論證,給安全生產帶來嚴重隱患。

10、沒有對現場操作規程每年進行一次複查或需修訂的規程未及時組織修訂。

11、沒有嚴格按照《調度規程》和《設備運行規程》組織生產。

12、未嚴格按照《設備檢修規程》處理主要設備及管網故障。

13、被上級部門責令停產整頓,仍違法繼續生產作業。

14、生產工藝系統中運行、檢修措施和應急預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15、“手指口述法”、“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貫徹落實不力,達不到三個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三季度開始執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相應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停職處分。

1、業務部門帶領外單位人員入井,安全監護不到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2、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問題,沒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實整改責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質量標準化相應專業考核不達國家一級標準。

4、“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達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三季度開始執行)。

5、“手指口述法”達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三季度開始執行)。

6、供應材料、配(備)件不能按計劃實施到位,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7、分管業務範圍內發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責任隊負責人停職處分。

1、隱患問題整改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

2、不嚴格執行“有掘必探 先探後掘”規定。

3、井下同一地點出現兩台次電氣設備嚴重失爆。

4、井下電氣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

5、使用火工品的隊組,管理不當造成事故。

6、採掘工作面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未向調度室彙報或未編制專項措施繼續作業。

7、單位發生輕重傷事故隱瞞不報、單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發生一起重傷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貫徹落實不力,達不到三個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三季度開始執行)。

五、各生產業務科室、隊組要參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隊組的“安全紅線”,全面形成立體化的“安全紅線”管理體系。對觸犯紅線的相關責任人向礦上建議給予停職、開除或留用查看處分。

六、“安全紅線”由夏店煤礦安全工作委員會負責考核。

七、最終解釋權歸夏店煤礦安全工作委員會。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4

一、安全生產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瞭解前段時間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2、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1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會議,總結本階段安全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案,佈置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每次會議要有專門的議題,形成會議紀要。

三、每週一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會議參加對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上週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彙報,總結,指出不足和需改進的地方,對難以改進的局面由公用交接班召開班前、班後會,由車間負責人及交班班長對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彙報,交待注意事項,同時由車間負責人補充,並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司和厂部領導研究解決。會議不僅要對上週的安全生產情況做總結,更重要的是對下週的安全生產做佈署。同時利用例會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四、科室、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科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傳達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精神,指出工作過程中的不足以及需注意的事項;教育員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指出一個月來生產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及處理方法。

五、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各班組利全生產的精神,強調安全生產,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六、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部門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七、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八、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九、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十、安全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十一、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按公司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5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着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範,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和轄市、區人民政府全面領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宣傳和實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所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制定所轄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體系,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責任考核制和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組織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制定所轄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單位自救、區域互救、政府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

(五)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計劃並組織實施;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六)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以及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裝備設施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規定負責作業場所的職業衞生監督工作;

(三)負責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接受委託,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和認定;

(五)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定期發佈安全生產信息。

第四條 公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等實施管監督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對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場、集貿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劇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及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和爆破作業許可證件的核發;

(四)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搶險救援,按照規定負責事故處理、直接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第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築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實施市政工程、建築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按照規定參加建設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氣、路燈等公用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職責範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安全標誌、標線、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公路、航道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按照規定參加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選址及其周圍環境的安全。

第八條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 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公園景區場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園林綠化施工單位和相關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衞作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城市户外廣告和燈光亮化設施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建(構)築物外立面清洗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民防空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做好有關農業機械的檢審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農業機械在鄉以下道路、田間和場院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 氣象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防雷和施放氣球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防雷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對施放氣球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和水利設施(包括水庫、泵站、堤壩、涵閘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學校加強對校舍、教學設施、設備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教學環境安全;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監督學校落實學生勞動技能培訓和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的安全防範措施;指導協調在常高校和中專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旅遊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旅遊行業有關飯店、旅行社和旅遊定點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制定並落實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 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職業衞生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援工作。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並做好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 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目標管理考核,並在項目審批、稽察和竣工驗收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條 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電力等能源生產、軍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一條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安全監察,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按照規定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故事的調查。

第二十二條 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各類市場的安全監督檢查,並在核發證照和年檢時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國有或國有控股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四條 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公共娛

樂場所安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加強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輿論監督。 第二十五條 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並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

第二十六條 行政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對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按照規定參加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依法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發生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第二十七條 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第二十八條 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除依法實施專項監督管理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規定組織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制定本行業(領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履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職責;

(三)依法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並監督整改,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接到職責範圍內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安委會報告,並派員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五)定期向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報告安委會;

(六)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安委會報送安全事故統計報表。

第二十九條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條 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准、核准、許可、註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並對取得批准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查處;屬於經營單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一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其他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0日市政府頒發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常政發〔20xx〕233號)同時廢止。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7

根據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要求,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項目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研究安全生產獎罰事宜,參與或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因此為及時準確的掌握分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會人員

1、安全生產例會由經理、副經理、安技組長負責主持。

2、參會人員為:分公司安全組織機構人員參加。

二、會議制度

安全生產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月25日,也可根據當前的安全重點工作和上級管理部門安全工作重點要求,實時召開。

三、主要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和規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貫徹落實制定。

2.根據上級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安全目標、重點、關鍵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傾向性、關鍵性問題,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預見性對策措施和解決方案,確定安全生產。

4.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並認真督促抓好落實。

5、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通報本月安全檢查情況及事故情況;分析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點;安排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6、針對各部門、站場、車隊存在的問題,制定可行的措施,採取相應對策,確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產。

7、徵求各方建議,持續改進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斷適應各崗位、站場、車隊,達到管理創新的目的。

四、會議程序

1.會議準備

(1)公司安技組要將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點是安全檢查與整改落實及存在的問題),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公司安技組要將本季度安全檢查情況、檢查的問題、整改情況以及現在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個月安全工作重點,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會議程序

(1)首先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副經理、安技組長組織學習上級近期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

(2)安技組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現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季度安全生產重點與安排;

(3)安技組彙報:一是本月圍繞重點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數量,即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情況;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及思路;

(4)經理、主管安全副經理,主持分析、研究當前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和安全隱患,確定整治項目,制定對策措施,明確實施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完成期限;

(5)會議記錄;由安技組根據安全例會記錄,及時整理形成會議紀要,並整理存檔。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煙草行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障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行業健康平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煙草行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煙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行業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的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煙草行業所屬(含控股)的生產經營單位、事業單位。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國家局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並設置安全管理專職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全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省級局(公司)、工業公司及所屬生產經營單位設立以主要負責人為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決定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指導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對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意見等。

第六條 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煙葉產區的縣級局,各省級工業公司、捲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生產經營單位的車間、班組要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七條 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要配備與工作要求條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變動崗位,要事先聽取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各省級工業公司、捲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行業有關規定設置安全工程師崗位並將人員聘任到位。

第八條 工會組織要協助本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實行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十條 安全生產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做到“五同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各單位制訂生產經營目標時,要有安全指標和安全保證措施,制訂、實施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度。

第十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措施經費納入生產經營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計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論證、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要有同級安全部門參加有關會議併為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各級安全部門必須認真進行監督檢查,未經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定的項目不得開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定期進行預案適宜性評審,增強各類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第十三條 各單位要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技術,建立並有效運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企業安全文化工作,不斷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 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標準及行業規定,各類生產經營場所的建築設計、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按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組織並定期演練,認真落實《煙草倉庫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17號),加強火源管理,嚴格執行動火許可制度。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7號),嚴格管理機動車輛的使用,落實機動車輛維護、保養制度,加強駕駛人員的管理,嚴禁違法行駛。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程,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氣焊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必須做到作業人員持證操作,設備按時檢測、安全運行。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確保各類安全基礎設施達標配置並有效運行。要加強安全設施、設備和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配置完好、靈敏可靠。

第十八條 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對所屬(或控股)多種經營單位和戰略投資企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賓館飯店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8號),切實加強以消防為重點的各項安全管理;嚴禁將煙葉燻蒸殺蟲、生產經營項目、物業、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要加強對建築施工、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監管,必須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相應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生產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十九條 各單位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的規定,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設施。

第二十條 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標準,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潛在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四章 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必須制訂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培訓規定的學時和大綱要求,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再培訓,具備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條 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調入人員,必須進行單位、車間(部門)、班組“三級安全教育”,調換工種和復工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操作。

第二十四條 電焊工、電工、司爐工、電梯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同時要按照規定進行培訓複審。

第二十五條 凡採用新工藝、購置新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由技術負責人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後方可投入生產。

第二十六條 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強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重複發生。

第五章 安全檢查、評價與整改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必須制訂、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評價考核辦法,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隱患整改過程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監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條 國家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省級公司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安全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二十九條 安全檢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落實情況:單位領導、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應安全職責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人員技能培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情況。

(三)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設置、配備情況:制度建設檢查記錄、會議記錄、基礎管理資料。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執行情況:查有關部門分工履行職責情況,設計、評價、驗收報告等資料。

(五)各類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情況。

(六)生產車間、倉庫、辦公區、特種設備、機動車輛、配電、動力等重點區域或項目的安全管理狀況。

第三十條 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有權依法要求受檢單位負責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要完善安全檢查辦法,依據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檢查。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 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受檢單位要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為安全管理部門配備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儀器和必要的拍攝器材、交通通訊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做到專管專用,為開展安全檢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 事故分類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以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個類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於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於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少於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於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於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少於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於3人死亡,或者少於10人重傷,或者少於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條 事故報告

(一)各單位要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公佈事故舉報聯繫方式。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事故的綜合統計彙總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逐級上報。

(二)發生事故的單位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保護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按有關規定向當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發生人員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單位,要立即報國家局。

第三十五條 發生各類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羣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因工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結果,要專題報國家局。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要建立事故檔案,包括事故現場記錄、旁證材料、照片、技術鑑定、化驗分析、儀表記錄、調查材料、會議記錄、登記表及事故報告書等。負責事故處理的部門在事故處理結束後30日內向本單位檔案部門移交事故檔案。參加事故調查的其他單位可保存與其職能相關的事故調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複製件。。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八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有關規定,追究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事故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有關領導、部門及其從業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家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衞生、保衞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八條 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條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衞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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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特制定管理暫行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規及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

4、術語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5、實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

5.2安全技術科根據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使用範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相關二級單位安全項目投資計劃及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預算額(由公司財務科負責)。

5.3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報送主管副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

5.4公司財務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實行專款專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台帳。

5.5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各相關單位應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預算表。由公司安全技術科審核,財務科確認(需有關領導審批),方可使用。

5.6用於安全生產投入的材料,在領用時二級單位開具材料領用單,到安全技術科加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後,到物資供應科辦理領用手續。物資供應科要對用於安全生產投入的出庫材料單獨建帳,並每月向財務科提供一份《安全生產投入材料出庫明細表》。對屬於安全生產費用規定範圍內的材料,如未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物資供應科嚴禁出庫。

5.7財務科建立“安全費用”科目,按時入帳,並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台帳》,每月進行記錄。安全費用當年結餘,可轉入下年使用 ;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列支。

5.8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按照本單位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安全生產費用計提標準一覽表

序號

全年實際銷售收入

提取標準

備註

1

1000萬元(含)以下

4%

2

1000萬元至10000萬元(含)部分

2%

3

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含)部分

0.5%

4

100000萬元以上部分

0.2%

5.9安全生產費用因按照以下規定範圍使用:

(1)、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監控、檢測、痛風、防曬、調温、防火、滅火、防爆、瀉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完善、維修和改善支出。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辦法第9條規定的使用範圍內,應將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5.20xx年度結餘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5.13公司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6、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1

據資料顯示,20xx年7月5日海南紅塔捲煙廠火災、20xx年9月24日上海捲煙廠頂樓火災、20xx年12月28日南寧捲煙廠在建車間火災、20xx年3月19日重慶分廠排煙管起火等安全事故,都表明了煙草企業當前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教訓相當沉痛,值得深刻反思。

一、當前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

當前,一些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或多或少的存在以下問題:隨着捲煙生產數量的逐年遞增,存在輕安全、重生產的思想,缺乏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環節,人為地將安全與生產割裂開來;黨、團、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的作用不突出、職能不明顯;隨着陸續技改後設備的增加、廠區的擴大、危險源有所增加;安全生產工作會開了,精神明白了,可就是落實不下去,成績出不來;有的安全管理人員工作激情不高,素質和能力與實際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輕視安全生產工作,在履行職責時沒有很好地把控好工作原則和尺度,放任自流,得過且過,不善於抓苗頭、抓傾向、抓重點,缺少能適應當前安全工作形勢的新思維、新模式、新舉措;員工有章不循、冒險蠻幹;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設備存在缺陷;設備防護裝置缺乏;制度不完善、考核機制不科學、合理;一些員工安全重要性認識不足、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態度不端正、安全知識與安全技能缺乏;安全管理人員對當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指導、監管、考核工作的力度不夠;安全檢查不認真、不紮實、不徹底,隱患整改不力;事故初期緊急疏散不力,應急能力有待提高;應急救援物資準備不充分;由於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安全經費存在可投、可不投或多投少投都一樣的現象;基礎記錄填寫不及時、內容不真實詳細;事故處理管理、安全防護不力;動火動焊、高空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現場監管不力;不積極主動接受、配合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與環境管理體系建設不力;總結、學習、推廣先進安全管理經驗不力;員工私家車越來越多……這些問題的存在,為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

二、新形勢下做好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對策與建議

以上問題的存在,給當前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壓力與挑戰。筆者作為生產一線的一名安全員,認為原有的管理思維與模式已不適應新形勢下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以新的眼光和思維,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企業安全穩定高效運行。以下幾點建議,僅供參考!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不斷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煙草企業能否實現安全生產,攸關行業、企業改革發展宏偉藍圖能否得以順利實現,攸關企業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能否得以保障,攸關企業員工家庭幸福能否得以保證,攸關國家與企業屬地經濟社會能否全面持續健康發展。因此,煙草企業必須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以對國家、行業、企業、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踐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堅決守住安全生產這根紅線。

(二)進一步加強幹部員工安全意識教育與安全業務能力、安全知識、安全技能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幹部員工綜合素質。

安全生產實踐證明:人的不安全行為是發生事故的最直接原因。人的安全行為受安全意識的調節,受思維、情感等心理活動的支配;態度、意識、知識、思維決定人的安全水準。

進一步加強幹部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業務能力與安全知識、安全技能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幹部員工綜合素質,不僅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也是企業整體發展的需要。因此,煙草企業一方面要通過召開安全會議、觀看安全警示教育專題片,以及企業內網、平面電視、宣傳櫥窗、電子顯示屏等宣傳載體,教育引導幹部員工遵章守紀,強化安全行為塑造,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和氛圍,使幹部員工樹立“安全保效益、安全促生產、安全保穩定、安全促發展”的思想。另一方面,要加大對決策層、管理層人員的統籌協調、溝通服務能力與普通員工安全知識、安全防範技能的培訓力度。需要強調的是,在幹部員工安全意識、安全態度與業務能力、安全知識、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訓中,要重點把握好教育培訓的對象、內容、方式、效果四個環節,切實提高教育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對象的層次性、方式的多樣性,形成“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圍。例如,在培訓內容上,要通過對決策層、管理層人員多講一些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領導對策與方法、煙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知識等,使決策層在思考問題的時候,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識、危機意識、預防意識及統籌協調、溝通服務能力,使管理層通過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業務素質,能進一步完善《崗位安全職責》、《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應急預案》等制度,督促其在各個崗位、各項工作流程中得到切實落實的能力;向生產一線員工多講一些車間的生產性質、工藝流程、安全生產概況和崗位安全職責、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知識和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的作用;工作地點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的具體要求;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工作地點、操作步驟、典型事故案例;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發生事故以後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常見安全標誌、安全色介紹,使其熟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安全知識與安全技能。在培訓方式上,可以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生產現場培訓”、“手指口述”、“師傅帶徒弟”等方式,既可以節省培訓的人力、財力、精力,又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培訓效果。

(三)進一步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防漏管失控。

“安全重在基礎、基礎重在管理、管理重在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通過無數次的經驗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出來的,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是規範管理,約束人的行為的有效措施。它作為員工作業行為最直觀的依據,要求員工必須無條件地執行,是落實安全責任的重要保證,推動着企業安全管理始終向縱深發展。煙草企業應隨着生產規模的擴大、技術的進步、設備的更新和工藝水平的不斷提高,要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需要強調的是,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時,一定要深入生產一線,注重傾聽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尊重他們的合理要求,使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效適用。

“制度重在落實”。“落實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保障”。有了完善的制度,就要大力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建設,增強制度執行的剛性,實現安全生產的“閉環”管理。煙草企業要堅持“獎懲並舉、重獎重罰”的原則,及時獎懲兑現。突出安全考核,提高安全考核在個人業績考核中的比重,強推硬逼,堅決壓制員工的不安全行為和影響企業安全管理的個人行為:一方面對違章、違規的行為實行重罰,取消當事人的當月安全獎,甚至取消當事人的年終獎發放及年度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使當事人切實感受到安全問題帶來的“切膚之痛”。另一方面,為了引導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企業應出台激勵措施,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和配合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並且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實行重獎,以此真正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執章必嚴、違章必究”。

(四)進一步發揮黨、政、工、團等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表率、先鋒、模範、監督、促進作用,努力開創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有不少部門領導認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只是廠長與安保部門的事,與黨、團、工會組織無關。這種説法是不正確的,也是不應該的。煙草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要有新的思維模式,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機制。廠長與安保部門確實在安全生產中有着明確的職責、獨特的作用,但在新形勢下,要建立黨、政、工、團共抓安全生產工作的機制。除了企業一把手與各科室(車間)一把手要以鐵的紀律規範自身言行,做好表率,樹立領導良好的管理形象外,黨委(黨支部)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積極作用,時刻結合員工節假日及員工喜慶、悲傷、失意、生物鐘等因素,把握員工思想脈搏,關心愛護,疏解協調,增進團結,化解矛盾,預防操作失誤或惡性事故;工會(分會)要履行好監督職能,切實保障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團委(團支部)要組織開展以安全生產為主題的安全演講比賽、安全“金點子”徵集、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安全徵文、夏日防暑降温、青年監督崗、團員身邊無事故、安全生產競賽、安全進家庭(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煤氣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活動,以此進一步調動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黨、政、工、團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表率、先鋒、模範、監督、促進作用,努力開創黨、政、工、團同心協力、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五)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不留盲區,防患未然。

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任務,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保持安全生產必須條件最佳狀態的重要手段;是瞭解安全生產真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決策的主要依據;是進行安全性評價、危險源評估的前提與基礎。它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不安全行為;及時發現不安全狀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本質安全程度;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缺陷;發現潛在危險,預設防範措施;及時發現並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煙草企業在安全檢查中,要組織機械、電氣方面的專業人才與安全管理人員,根據檢查的目的、要求、階段、對象的不同堅持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自查與複查相結合、普查與抽查相結合,要突出重點時段(年末歲初、中午不停機吃飯、節假日、防洪抗汛、寒冬臘月、設備技術改造期間),重點部位(變配電室、鍋爐房、香料廚房、中控室、倉庫、油料室、髮絲房、檔案室),重點內容(人員、機器、能量、物料與成品、環境、科學技術與管理),重點人羣(特殊工種人員、困難員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並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驗收。

煙草企業要以當前行業開展的“安全大檢查”活動為契機,樹立安全超前管理的理念,加強員工日常教育,改變那種“經驗型”、“事後型”疾風驟雨似的管理模式,把管理的重心轉向“預測型”、“超前型”、“過程型”,提前規劃和行動,超前運行,做到安全檢查全覆蓋(查思想、意識、現場、隱患、管理、制度)不留死角、安全隱患零容忍不留情面,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六)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煙草企業應結合實際,實時開展《地震災害應急預案》、《重大傳染疾病事故應急預案》、《變配電事故應急預案》、《鍋爐壓力容器事故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等演練活動,針對應急預案演練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加以改進,以此進一步提高安全專職消防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全員安全防範意識,提高防災、避災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進一步擺正“安全與效益”的關係。

煙草企業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當生產同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首先解決不安全問題,然後再進行生產;當出現危及操作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先令停產而後報告。值得強調的是,為了突擊完成全年捲煙生產任務、滿足春節期間捲煙產品市場供應、樹立企業良好形象,有的企業刻意在歲末年初期間加班加點生產。在這種情形下,企業是很難“顧及”安全工作的。事實上,加班加點生產容易造成員工心理、生理極度疲憊,以及設備長期超負荷運行極易誘發重特大安全事故。因此,企業要擺正“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辯證關係,在全年生產任務、產品品牌確定下,以及倉庫儲藏能力相對保證和儘可能地在滿足捲煙產品訂單需求時,合理、均衡安排每月、每季度的生產任務,力爭做到柔性、均衡、高效、安全生產,徹底摒棄“生產淡季耍死了、生產旺季累死了”和安全生產“講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

(八)進一步做好設備安全運轉工作。

設備能否安全運轉,關係到企業的效益、信譽、生存和發展。屢出故障的設備,不僅會打亂生產的正常秩序,還可能造成事故。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生產中更可能引發危險事故,導致單台、多台設備損毀,甚至整個企業的覆滅,給企業、社會造成嚴重災難。生產實踐證明:多數事故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相互作用而發生的。而物的不安全狀態主要是指設備的缺陷,包括設計不合理、維修不及時,安全裝置不完善、不齊全,自動化機械化程度低等。所以從安全角度考慮,加強設備管理的直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消除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從而大幅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煙草企業要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設備管理工作:採取“走出去、請進來”和“師帶徒”等形式,讓設備操作者儘可能全方位掌握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使設備發揮出最佳效能;不斷修訂完善設備操作、維護責任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操作規程,並同崗位績效考核有機地結合起來;認真做好設備運行時間、運行狀況、生產數量、產品質量等設備運行記錄,保證各種原始記錄準確無誤;定期檢查設備的性能、完整、安全狀態;制訂並嚴格執行《設備修舊利廢和零配件報廢管理辦法》;認真登記和保管好設備檔案,不漏記、不塗改、不遺失、不損傷,確保設備檔案的完整;按要求做好設備生產能力的核查、保養水平的統計、安全狀態的普查工作,嚴格執行設備運行交接班制度。

(九)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力度。

煙草企業在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技術改造、安全“金點子”徵集、消防演練、員工職業健康體檢、購置勞保用品、表彰安全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等方面,都需要一定的經費作保障。沒有經費,這些工作都很難開展。因此,煙草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足安全生產經費,並實行專款專用,確保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從而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機制。

(十)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

煙草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實施方案》,認真開展各階段相關工作,為順利通過安全標準化創建評審打下良好的基礎。例如,在開展車間員工崗位達標工作中,可以先對各崗位員工進行崗位安全職責、設備操作維護保養規程、現場處置方案與煙草企業安全標準化規範等知識的培訓,然後再組織考試。考試可分理論知識測試(佔50%)與現場“手指口述”考核(佔50%)兩部分。對不合格者再培訓、再考核,直至崗位達標為止。

(十一)進一步增加技術含量,實現科技興安。

預防事故和職業病,必須具備一定的物質技術基礎。煙草企業應增加本質安全技術措施,積極購置、採用計算機控制、監控聯網、自動報警、安全裝置等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的安全技術裝置,以此有效降低安全事故、設備故障發生的程度、頻率,減少企業損失。

(十二)進一步加大現場安全管理力度。

煙草企業中有80%以上的員工和幾乎全部設備都集中在作業現場,密集的人流、物流、能量流、信息流造成了生產現場、工藝的複雜性、連貫性、整體性,以及現場涉及到人、機、料、法、環等因素的多元化,給現場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據統計,90%以上的工傷事故發生在作業現場,70%以上事故是由於員工違章作業和存在的輕視心理、情緒心理、僥倖心理、麻痺心理所造成的。因此,煙草企業必須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其管理內容和成效必須在現場管理上得到充分的體現。在現場安全管理中,要逐步建立起一套全面完整的檢查、考核、評比體系和辦法,對生產作業現場中“人、機、料、法、環”等生產要素進行合理、有效地組織、計劃、協調、控制,使之處於良好狀態和正常運轉,並不斷予以改進,達到安全文明生產。

(十三)進一步迅速準確獲取安全生產信息,及時果斷作出反應。

煙草企業要及時、準確、全面地掌握人流、物流、信息流匯聚而來的安全、危險、事故等信息,認真研究,作出決策,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十四)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

隨着安全管理工作越來越被重視,煙草企業要不斷將優秀人才充實到安全管理隊伍中去,確保安全管理隊伍後繼有人、永葆生機與活力;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增強其業務素質;千方百計提高其工資待遇,使其工作有激情和確保隊伍的穩定性。這些舉措對於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發揮將起到積極作用。

(十五)進一步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實現痕跡化管理。

煙草企業要做好安全各項基礎工作,及時、全面、真實填寫並保管好《安全值班記錄》、《安全檢查整改記錄》、《安全會議記錄》、《專項安全活動記錄》、《安全考核與獎懲記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員工安全檔案》、《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危險作業審批記錄》、《相關方作業監督檢查記錄》、《安全分析報表》、《安全職責與目標責任》、《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等,確保有據可查,為安全生產提供第一手資料。

(十六)進一步加強相關方作業安全監管力度。

隨着相關方作業的增加,煙草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落實“事前把關、過程督查、事後評估”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相關方在設備保潔、高空、有限空間及動火、動焊作業的安全監管力度,確保安全。

(十七)進一步珍惜時間,把握時機,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

“時間就是效益、生命”。時間是產品的“搖籃”,也是事故的“温牀”。時間與安全生產關係密切,時間對安全生產既有巨大的正面影響,又有嚴重的負面作用。要搞好安全生產不可須臾忘記時間的地位與作用!

煙草企業要掌握人體生物節律的基礎知識,適應生物節律的要求,預防人為失誤,降低事故頻率,應做好相關工作:應儘可能實行白班生產工作制,儘量減少夜班生產,以適應多數人的生物節律,方便工作、學習與生活;研究如何倒班更適應人體生物節律;關心倒班人員、尤其是正在上夜班人員的生活和睡眠;按照每個人不同的生物節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大量事故統計資料顯示,事故在時間的進程中發生是不均衡的。煙草企業要百倍警惕氣候變化、人事變遷、心理驟變、身體難支、思想差異等事故多發時刻的安全生產工作。

時機是時間的特殊選擇,是指具有時間性的良好機會和有利態勢。安全生產必須條件完全或基本具備之時,就是生產的良好時機,把握住這個時機,就能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因此,煙草企業要審時度勢,把握時機,靈活運用時間隔離原則,加強對事故多發時刻的管理,以便牢牢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

(十八)進一步創建現代化的安全生產環境。

生產環境的好壞,直接關係着企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影響着操作人員的心理狀態和勞動熱情,影響着操作的可靠程度。生產環境的好壞還同產品質量、生產效率,建設和穩定職工隊伍等密切相關。創建安全、舒適、衞生的安全生產環境是一切有遠見的企業家追求的重要目標之一。

“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安全為代價”。“安全是幸福的基礎,也是人生出彩的前提”。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較有難度的系統工程,具有長期性、預防性、全員性及重要性等特點。在新形勢下,煙草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只要做到“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思想上重視、組織上加強、態度上端正、責任上落實、行動上積極、方法上有效、措施上得力、機制上創新、獎罰上分明,就一定能保障企業和諧安全穩定運行,實現企業宏偉發展藍圖!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2

一、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生產班組必須堅持開好班前後安全會,即班前佈置安全生產,班後要總結安全生產,並使之形成制度性

三、 各車間每星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總結本週安全生產工作的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四、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各部門、車間領導參加,主要內容是傳達政府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或會議精神,回顧總結當月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一個月的安全生產工作安排,分析工傷事故案例等。

五、 根據需要,公司、車間、班組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六、 各級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重要事項必須形成紀要或決議並上報。

七、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作出的決議和工作安排,必須層層落實,辦公室負責督辦、檢查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3

一、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重大危險源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險能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包括:貯罐區(貯罐)、庫區(庫)、

生產場所、壓力管道、放射源、壓力容器。

三、資料

1、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透過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根據GB18218-20__《重大危險源辨識》,確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為液氯儲罐區。

2、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

3、建立重大危險源台賬

台賬資料包括:危險源名稱、危險物質名稱、危險源存在的位置、危險貨物編號、易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危害、最大儲存量、正常儲存量、設計壓力、設計温度、操作壓力、操作温度、安全技術措施資料、安全管理措施資料、應急措施等資料。

4、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

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分工,每一類管理項目都要建立相應的管理檔案,維護保養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記錄。

5、重大危險源管理

安環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危險源辨識,當有新的設施或場所構成重大危險源時應納入重大危險源管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對構成重大危險源場所,公司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並出具安全評價報告。

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嚴格執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和巡迴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嚴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時值班,夜間由生產調度負責,白天由車間當班人員負責,遇有問題及時處理、報告。

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消防例會,針對上月存在的問題用心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佈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7、建立各級安全管理網絡;

8、安全設施定期檢驗;

設置氨氣泄漏監測報警儀,並定期檢驗;設置安裝監控系統,對液氯系統隨時進行監控;

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液氨的貯存量,並設置備用應急儲罐;液氨儲槽區封閉管理。

嚴格執行液氨生產工藝規程、設備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對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測,確保自然因素對重大危險源無毀滅性的破壞。

生產系統中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起重設備按規定要求進行定期檢測,保證系統安全運行。

安全附件(壓力錶、液位計)應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應進行定期檢查。

根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寫導則》(單位版),編制液

氨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演練,對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充分性進行評審。

9、重大危險源備案

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申報登記範圍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並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10、變更管理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髮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評價,並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4

一、目的

為了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正常運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項目部所有人員。

三、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項目部經理——主持、召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會議。傳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內容及精神,計劃、實施本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務。

四、程序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

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每月月底召開月度安全工作會議。

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底召開公司季度安全工作會議。

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12月中旬召開年度安全生產會議。

4) 參加會議的人員——項目部全體員工。

2.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議程。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會議議程以總結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為主。

2)提出各生產班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需要改

進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和工作作風。

4)解決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落實相應的整改措施。

5)制訂下個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分析會議。

發生員工死亡事故、重大生產設備設施事故、重大生產環境等事故調查分析會,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或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議。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5

全生產管理作為煙草企業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體現了對捲煙產品的保護,更強調了對煙草職工的保護,這是一個謀求發展的永恆話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產品在市場上佔有份額的高低,最終取決於經營管理水平和科學技術含量。而煙草企業的安全管理,作為實現煙草企業經營目標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保證,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煙草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事故頻頻發生,但嚴重影響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積極性,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而且極大的消耗人力、物力和財力,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當前煙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檢查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對生產工藝、設備和設施不熟悉,很難發現和識別隱患。當前,許多煙草企業負責安全的檢察人員並不是相關科班出身,沒有足夠的理論知識做後盾,只憑借經驗判斷,欠缺科學論據。

二,檢查流於形式化,事先定好檢查日期和檢查項目,檢查結束後,依然如故;基層安全自查不能按規定進行。比如:車間的安全周檢,本應由車間主任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實際上不少單位仍是安全員代勞,甚至不進行檢查,憑想象辦事,做文字遊戲;

三,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和問題,往往不能達到及時有效的整改,形成推誘扯皮,踢皮球,上次檢查出的問題到下次檢查還是依然如故等等。檢查是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必要手段,通過檢查以達到消除隱患,達到安全生產之目的。因此,對於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有計劃,積極的加以解決;對檢查出來的各類隱患,應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工進行整改,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分級負責,真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有效地發揮安全檢查為企業生產保駕護航的目的。

四,安全思想教育不夠,導致職工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思想教育能。

五,環保設施形同虛設。由於不能正常的利用,造成崗位環境惡化,勞動條件差,員工並不能正常正確的使用。

目前,煙草行業要實行有效的安全生產,必須把行政措施、科學技術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三者有機的結合起來。

首先,細化分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得以實施的基本保證,是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是進行安全工作實際考核的具體依據,各級領導必須帶頭執行,並層層抓好落實。就目前企業而言,雖然自上而下都制定了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但是,由於沒有很好付諸實施,往往流於一紙空文,説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黨政工團齊抓共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但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其核心也就是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為此,各級領導、各部門都應該圍繞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工作,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形成“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安全管理新格局。通過完善、落實、監督機制來強化安全管理工作。

其次,以人為本,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煙草企業每週至少組織一次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新上崗、調崗、復崗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率達100%,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定期組織崗位安全操作技能訓練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熟練掌握事故防範和處置各種故障的技能。積極組織開展羣眾性安全合理化建議活動。定期進行班組安全管理總結檢查,查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積極參加“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安全生產月”等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積極開展體現煙草企業的特色安全文化活動,培植安全價值觀和先進理念,增強員工遵章守紀自覺性,落實員工安全權益,班組團隊精神強。

再次,充分利用先進科技。經濟發展使先進理論和技術被廣泛應用到安全領域,如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人機工程學,新材料和微機技術等。煙草企業應綜合利用多種技術建立安全預警系統、安全評估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及事故應急救援系統,有效地控制事故的發生。加大煙草企業對安全科技研究和開發的投入,確定安全科技研究與開發投資的優先領域,將投資集中在具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增進廣大職工安全健康的項目。

最後,健全完善煙草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嚴格落實。主要包括班前會制度、班組長隨班工作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組和各崗位安全評估制度、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事故分析處理制度、安全檢查與獎懲制度、班組學習培訓制度、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制度、交接班制度、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安全舉報制度、員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安全績效考核制度和企業認為需要制定的其它相關制度。建有煙草企業安全管理台賬。主要包括內容涉及本班組的各項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安全活動(會議)記錄、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危險源(點)記錄、安全考核記錄、交接班記錄、員工到崗記錄等。記錄事項清楚、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近期的安全事故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就要求在安全管理上,務必儘快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6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範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本項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依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第二條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各單位、各部門經理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切實履行好所分管領域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整治工作。在抓生產的同時,層層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條 本制度把《地服礦違章處罰制度》與安全獎勵相結合,體現安全管理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的原則,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項目整體安全防範效果,達到強化管理,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

第四條 本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分級負責、專職管理、羣防羣治和羣眾監督,全體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有義務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對任何危害員工生命健康和損害本項目利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我公司對舉報有功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三違”人員、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

第五條 本項目以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執行“三大規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標控制指標情況、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等,作為進行獎勵的主要考核依據。

第二章 獎勵原則

第六條 安全獎勵重點體現在與作業現場生產安全相關的責任者和與之相關的生產管理人員身上。

第七條 安全獎勵體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確定的責任大小,以及現場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標控制和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上。

第八條 實行獎勵制度,必須把安全教育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要堅持以懲罰為主、教育為輔和實事求是、以錯定罰的原則。

第三章 獎勵

第九條 獎勵範圍、對象

公司各施工項目部,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檢舉違章,防止或搶救事故的有功人員。

第十條 獎勵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

1.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項目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在事故預防、事故目標指標控制、隱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2.發現事故徵兆,立即採取措施或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集體和個人。

3.搶險、救災、救傷以及排查隱患有功的集體和個人。

4.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5.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有採納價值的。

6.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

第十一條 獎勵標準及考核形式。

一、獎勵分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先進個人獎、進步個人獎、特別貢獻獎。

1.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流動紅旗,流動紅旗每一個月評比一次,定獎每次人民幣10萬元。

2先進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10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3.進步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15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4.特別貢獻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20xx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二、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流動紅旗。

1、內業資料齊全、安全培訓別開生面、題材新穎、效果良好。

2、對公司開展的各類安全活動,積極參加,認真落實,並取得實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現場文明生產、生活區文明生活。

4、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查處力度大,堅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進行安全分級確認,不安全,堅決不生產。

5、本月違章現象在九個單位中發生的最少,罰款額度最少的單位。

6、隱患整改及時,閉環率最高。

7.依據《地服礦、鄉辦礦綜治項目20xx年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動紅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評比先進個人,並頒發榮譽證書。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時完成交辦的重大特殊任務者。

2.敢於制止、舉報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者。

3.有顯著的善行佳話,在安全生產以及事故預防方面,得到單位表揚者。

4.忍受困難、高温、氣薰之工作並安全圓滿完成生產任務,成為他人學習的榜樣者。

5.小發明、小創新,經批准實行,可改善勞動生產條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評比進步個人獎,並頒發榮譽證書。

1.對安檢部發出的指令執行能力強,工作態度端正。

2.能夠帶動所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將本月的安全指標控制在目標範圍內,取得良好成績。

3.能夠快速熟悉本崗位職責,業務能力強,消除安全隱患及時。

4.不需要上級詳細指導,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個人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1.對生產技術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機、物、環”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置適宜者。

4.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解決防止損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事故損失者。

6.維護員工安全,遇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7.維護本項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獎勵應重獎在生產一線現場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領導,技術人員,安全主管人員和安全管理個人,嚴禁平均分配,獲先進集體獎項目部將獎金分配名單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檢查部備案,由安全檢查部不定期監督獎金髮放工作。

六、獎金來源:

安全獎勵資金由財務部設立並建帳,由安檢部門統一掌握使用。

上述達到獎勵標準者,由安檢部進行綜合考評,安檢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本辦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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