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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8篇)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8篇)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8篇)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於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按每年、每月、每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會同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各科室負責人實施。

(二)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三)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四)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2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繫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由院辦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佈點。

(三)院辦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院辦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3、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衞和後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水電暖消防小組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3、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4、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5、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並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並負責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並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瞭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彙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範圍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衞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並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衞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設備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盡到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科學教師負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教室、各辦公室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熟悉和掌握本學校的樓層和消防設施平面圖佈置,加強和貫徹國家及省市消防部門有關的消防法規,加強維護保養校內的消防設施和設備,確保臨警狀態下能及時發揮作用,確保本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校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置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置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1)確保疏散樓梯和道口有明顯標誌,道口暢通,不堆放雜物和車輛,一旦發現立即清除。

(2)經常維護疏散道口及樓道的應急照明,確保應急情況樓道和道口的照明。

(3)經常宣傳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師生防火意識。

(4)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5)嚴禁在樓內燒廢物或亂丟煙頭、點蠟燭等。

(6)保持消防電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臨警狀態時做好人員疏散組織工作。

(8)使用電爐、電水壺電飯鍋等電熱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護。

15、值班人員在得到火災報警信號後,應同報警人員保持聯繫,落實火情真實情況,如確有火情,立即用電話向119消防部門報火情並即刻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6、對出現火災的樓層要維持好秩序,保護現場並向物業管理領導及校方報告火情。

17、對校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審查和控制外來裝修人員的資質和素質,如需報消防部門審批的必須等待批覆後方可施工。

18、對外來裝修人員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過程中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報管理部批准,否則不得施工。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圖書館、閲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

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1、學校安全乾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並主動聯繫實際工作,於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乾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乾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着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並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週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生產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藥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生產所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有無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瞭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瀰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8、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併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勞動密集型企業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週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覆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儘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週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鏽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鏽、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説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説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週期不應超過產品説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週期不應超過產品説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衞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企業職工必須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 、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2 、熟記自己職責,責任範圍,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3 、牢記火警電話號碼 119 、報警程序和企業消防控制中心電話號碼 2019 ,如發生火災迅速報警,及時通知內部有關人員到場處置。

4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採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 、物品倉庫嚴禁吸煙,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經常保持安全暢通。

6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必須 24 小時堅守崗位,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7 、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於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並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於未然。諸如校園建築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佈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築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務必掌握以下工作狀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狀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狀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狀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潛力和自救潛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務必有專人保管,專櫃存放,並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並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鏽、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於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一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持續實驗室整潔衞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務必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務必關掉電源開關,下班後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務必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持續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務必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誌。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並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持續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務必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牆面應採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並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後,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務必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並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持續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一天下班時要關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狀況,並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校園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教育學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各班級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學校各消防要全重點部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三、學校各部門應對新上崗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捎防安全培訓。

四、學校保衞處(科)對各部門的負責人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學校保衞處(科)應用心配合校宣傳部門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對師生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們的防火自救潛力。

六、校保衞處(科)每年至少應組織進行二次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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