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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

1、病、事假應酌情扣發津貼。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津貼的50,但對50週歲以上的男教職工、45週歲以上的女教職工每學期累計時間在一週以內的病假,不扣發津貼。事假按請假1天,扣發1天津貼計算,直至扣完津貼總額。經批准參加繼續教育性質的學習,不扣發津貼。請假1天之內的由中層部門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長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准,所有請假者都必須履行書面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長辦按規定處理。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0篇)

2、政治學習、教研組活動(含集體備課)各處室召開的有關會議及全校性集會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假扣5元,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發3元。

3、曠職1天扣除半月津貼,曠職2天扣除全月津貼,曠職3—4天,扣除一個季度的津貼,曠職5—6天扣除半年津貼。曠職7天以上將因自動解聘,停發工資。(以上2—3條由各處室考核)

4、因疏忽耽誤上課者,除責令補課外,每節課扣發津貼10元,無故不上課者以曠職論。

5、因疏忽以致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除責令補課外,每次扣發津貼3元,因工作不負責任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每次扣發津貼15元。(以上4—5條由教務處考核)

6、職工、幹部實行坐班制,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發津貼2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每次扣發津貼5元;超過1小時,不足半天者,每次扣發10元;超過半天者以曠職論。對前勤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出勤率達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時間為上午2、3、4節課,下午2、3節課,晚自修1、2節課(高中部)。體育老師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時間由德育處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規定,與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一樣實施扣罰。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學校按其工作性質規定。各部門、處室應建立相應的考勤制度,加強平時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記載,按月彙總,報校長辦按規定處理。(幹部由校長辦考核,其他由各處室考核)

7、實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者,酌情扣發其津貼。(此條由總務處考核)

8、在校園內騎車發現一次扣5元,抽遊煙或集會時抽煙一次扣發10元(由德育處考核),在辦公室玩電腦遊戲一次扣10元。(由教務處考核)

9、擔任選修課、競賽輔導或組織會議使用公共教室後沒有執行三關(關門、關水電、關設備)或教室(會議室)嚴重不潔,公物有損壞,扣發任課老師或組織者當月考核工資5元。凡教師學生來信反映問題可以解決的兩天內未解決或暫且不能解決又未予答覆者扣發當事人10元。(由校長辦考核)

10、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前應有具體教案,學校將採取集中性檢查和聽課後調閲兩種形式瞭解備課情況,如發現無教案上課和教案不齊,在當月考核工資中扣發10-30元。

11、無特殊情況,任何老師不得佔用他人正常上課時間(包括叫走學生處理本學科問題等),出現一例扣發當月津貼20元。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籤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週內(含一週)請假報到校長批准;事假一週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帶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准(批覆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説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週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範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嚴肅學校的規章制度,保證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對教職工考勤做如下規定: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幹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集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週末統計考勤結果並上牆公佈,月底彙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下午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並無請假手續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己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兑現。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外再倒扣一節。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培訓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時應先經教務主任簽字後,再按隸屬關係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准。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准。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校長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准。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係批准後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況,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集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並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准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手續同請假手續)。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對象:

學校全體教師。

第二條:總體要求:

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第三條:考勤內容: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集會、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校考勤範圍,班主任還要按規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用餐、就寢、出操、讀報、班談、集會、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集會、教研、公益勞動等學校或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後勤崗位和特定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師、保衞、食堂、駕駛、水電、清潔、醫務、保管、電話吧、小買部、書店、閲覽室、打印、保管等)必須按部門規定的要求到崗(另行制定)。

4、值日領導和教師應按工作要求到崗(詳見行政值日職責、教師值日職責)。

5、特聘教師及兼職而不能坐班的須經校長同意並報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考勤管理: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在簽到機簽到和簽退。

2、教務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並將結果記入日誌。

4、分管教學領導、教務處、各學部、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並將缺勤情況(含早晚自習、監考等)交教務處登記。坐班情況的檢查由年級主任負責並在年級日誌上做好記載,每月30日上報辦公室做當月出勤統計。

5、辦公室按月彙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處罰在當月工資中兑現。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3天以上的,須校長審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內的,分管校長審批(吳民佑:行政後勤人員賀廷江:各班主任李方勝:教學人員(含假期內有課的班主任),教職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急診除外)的診斷證明,否則,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內,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級主任)審批,持有效假條到教務處備案。

2、班主任請假後還應將請假時間及代理班主任等情況一併報學工處登記(一般假期均由請假人協調,特殊情況由學工處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應由請假人支付頂工費)。

3、各類假期都應填寫辦公室統一印製的請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後留存相關處室備查。

4、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3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後交由校長籤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後個人留存,報帳後交辦公室登記。

5、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後回換,凡教師離校,均應向教務處提供頂課單,否則,作曠課處理,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務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教研組開展活動,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由組長負責考勤並將情況報教務處統計,未經請假視同曠工半天處理。

6、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後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並在事後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7、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8、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假期待遇:

(一)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事假全年累計一週以內假期內個人日工資減半(非特殊情況不得在全校統一考試閲卷期間請事假),全年累計在一個周以上、兩個星期(按7天計,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下同)以內的,其請假天數的工資按日工資的30%計發。半個月以上,一個月以內扣發全部工資,一個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3個月的,從第2個月起按個人日工資的80%計發。

3、病假超過3個月的和因公負傷治療及身患絕症者,其待遇按省、地區有關規定簽定的勞動合同執行。

(三)產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向學校申請,產假期間發放全額工資。(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晚育的婦女增加30天,不累計)。

2、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產假期滿後,經批准獲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工資停發,學校每月付生活費600元,哺乳假不超過兩個月。

3、在規定的結婚假期間(婚假時間為3天,晚婚者即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加至7天),工資全額發放。

4、直系親屬死亡後,最高可批准5天喪假(不含路途時間),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婚假、喪假期間的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不作為計算假期的天數。

第七條:處罰細則:

1、遲到:教師要提前2分鐘到所授課教室候課(聽到預備鈴聲進教室),上課鈴聲響後未到教室者記為遲到,遲到一次(五分鐘以內)扣二十元。超過五分鐘,但在十分鐘以內扣五十元,超過十分鐘,但在十五分鐘以內,扣一百元,十五分鐘以後記為曠課,曠課一節第一次扣貳佰元,以後每曠課一次,翻番處罰。

2、早退:下課鈴未響或下班時間未到,無特殊事由離崗者為早退。早退一次扣二十元。

3、坐班:未到一次扣三十元(以抽查記載為準)。

4、換課:教師相互換課,未到教務處履行手續的均作曠課處理。

5、簽到:全體教師實行指紋簽到(退),凡未簽到(退)的每人每次扣3元,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元,以月為單位在工資中扣除。

6、值日:未按要求到崗每次扣三十元,當班教師有事不能到崗檢查,需徵得當班值日領導的同意並應找人頂替,否則作曠工一天處理。

7、曠工一整天(有課按課節計)處以貳佰元罰款。

8、一學期累計曠工不超過2天,能主動返校並承認錯誤的,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只要有一次曠課就取消年終考評評為優秀的資格)和經濟處罰。累計曠工2天及以上,或累計曠課5節次及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補充説明:

1、教師坐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可適時調整)。

2、全體教師週六和週日實行彈性坐班,即有課上課,無課可不坐班。

3、全體教師每週可擁有1個輪休日,但須固定報分管處室同意後到辦公室備案。

4、升旗、集會、學習、集體活動、公益勞動及學校要求的其他統一活動,教職工無論是否輪休,是否都要按時參加,出現問題參照以上情況處理(一般每次活動作半天計算,由查崗員和有關處室清點記載)。

5、非教學崗位缺崗、失職的處罰情況由相關領導參照本制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6、本制度從20xx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員工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參考依據。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准後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衞生、安全、並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閲簽字後交辦公主任,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於8點到9點務必簽到。有第一節課的於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週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後。下午全體教師於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後。

2、衞生值日教師務必於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衞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第二課後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後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後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並追究相應職責。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五、本制度從2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六、關於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狀況,經校務會羣眾研究決定。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6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請假。值日值班教師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衞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

2、上班時間: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也要及時簽到,9:30或2:30分後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下班時間必須及時簽退。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扣款標準: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2分;曠工每天扣款5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教師上班其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班級,禁止接打手機(一律關機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並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師要按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並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簽到完畢後應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閒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並填寫請假條,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准假後領取假條跟中國小分管領導説明,同時將請假條交主管考勤領導處並簽字;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否則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工處理。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6、代課教師咋完成自己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學校支付給代課教師每節3.00元的代課費,教導處每天做好缺勤人員的代課工作和統計工作,每月報校長室、財會室各一份。

7、教師婚假一週,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一週),婚假、產假期間含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教師要按時請假,學校批准後方可休假。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教師子女結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師喪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父母;外地教師的喪假根據里程決定天數,其他直系親屬三天,產假、婚假、喪假含節假日,但不算滿勤。

9、教師父母生日、搬遷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滿勤。

10、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

11、教師每月給三次交費時間(電話費、電費、閉路費),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教師給2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必須及時簽到簽退。每超過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師每月給一次提前1小時回家的機會,但必須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需通勤教師,冬季給每天提前30分鐘回家的機會(但必須説明),不算滿勤。

12、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內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30分鐘。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假的記錄工作。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予以解聘。

15、一學期內,無病事假,無早退、無遲到的教師視為本學期滿勤,獎勵該教師50元,獎勵量化分值5分。領導、教師超勤獎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作好每月的教師考勤統計工作,一式兩份報校長室審核,財會室存檔。

17、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其結果將運用到年末教師評價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有與國家規定之處,以國家規定為準。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範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鑑於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晨會課行政值周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晨會課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衞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後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師清理完校園,師生全部離校後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閒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蹲點年級領導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准並在門衞處登記方可出校門。未經批准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各年級蹲點領導把關,作好登記,作為教師學月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在門衞處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後,不影響教學,並在事前報學校工會批准。

5、學校行政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年級領導嚴格把關,門衞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後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儘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年級領導審批;三天以內事假、半年以內病假由校長審批;三天以上事假、半年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待批准以後,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行政辦公室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於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後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後向相關領導説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

(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當月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年級領導請示批准並報行政辦公室,同時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我鎮教師實際,教師子女結婚,准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准,交到行政辦公室存檔。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週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於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為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週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説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鑑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後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並經學校領導批准,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後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週,由學校安排課時;一週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後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後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後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週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週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並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範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鑑於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衞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後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後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閒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准方可出校門。未經批准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後,不影響教學,並在事前報學校批准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後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儘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准;一週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週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准以後,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於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後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後向相關領導説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准,同時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准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准,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計制,一月一公佈,一學期一彙總。一學期請假15節之內(含15節)每節扣0.1分,超過15節,每節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者,在15分鐘之內為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為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曠工1節記事假3節,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超過15分鐘記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狀況不要請假,務必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調好以後,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含7節)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後務必補辦請假手續;校內請假3節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3節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一週按35節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鄉鎮以上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准後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准後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並報中心校批准後,辦理有關手續,按國家規定發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並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後,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於學校組織的考試、閲卷、開會以及其他羣眾活動,一般不予准假,請假者一節記兩節。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定執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眾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衞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准後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籤批意見。無特殊情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並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考慮。

三、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後,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週統計一次,並予以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准後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籤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羣眾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並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後,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週統計一次,並予以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繫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務必説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説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幹部、幹事、教輔後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准,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務必持續暢通。

二、羣眾活動制度

1、羣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羣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羣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准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中層幹部由分管校長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後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並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羣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並彙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200元。羣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羣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一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鬥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

淮陰中等專業學校教職工請假單

備註:

1、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2、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務必帶給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

4、教職工請假務必填寫此請假單,按上述規定經同意後交校長辦公室。

5、特殊狀況務必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否則無效。

6、此表可從學校網站上下載。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為本規範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於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病事假,只視為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准;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准;但請假結束,教師應儘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資。

②請假不夠半天,但超過1節課的,按每節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捨。

③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資。

④教師產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⑤曠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工資。

⑥一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並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遙遠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

6、教師考勤由學校統一管理、統計,月末向全體教師公示。

7、教師節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處理。

8、值班教師的考勤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9、全校教師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中心學校考勤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籤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後,方可離崗。若由於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必須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後及時補籤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彙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必須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必須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後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週;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註:均為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註:均為連續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出差期間一律為公假,其餘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註:均為連續計假)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領導簽字批准;長期病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並儘早在5天內給學校提供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二)、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並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前,規定時間後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必須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集體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一、學校對正常工作時間的上班(上課、早讀晚自習)、開會和有組織的集體活動均予以考勤登記

1、冬春季簽到時間:

上午簽到7:30——8:50 上午簽退11:15——12:10

下午簽到1:40——2:20 下午簽退 4:20——5:00

夏季簽到時間:

上午簽到7:30——8:50 上午簽退11:15——12:10

下午簽到2:00——2:50 下午簽退 4:40——5:30

2、簽到考勤辦法:

① 每天在點到機上籤到四次,另加每天兩次隨機抽查。簽到以點到機記錄為準,在簽到時間以外算缺籤處理。當天四次簽到加上兩次抽查全到為當天滿勤。缺勤一天以曠工論處,扣除績效工資50元,另加考勤8元,共58元,缺勤半天以曠工半天論處,扣除績效工資29元,每天缺籤一次扣2元,缺勤二次以曠工半天論處。抽查一次未到扣2元。

②每月全勤獎為40元。每月累計缺籤6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③每月請事假超過三天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每月病假一週以上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每月事假一天內,不扣考勤獎,二天至三天內每天扣8元。病假三天內不扣考勤獎,三到五天每天扣8元。

④公假以出勤計算。

⑤當天考勤結果,第二天進行公佈。考勤按月考核彙總,所扣金額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如績效工資不夠扣除,此種情況將向教委有關部門彙報。

⑥當日值班領導應對早讀、晚自習、上課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遲到、早退應及時與有關教師聯繫。教師曠課一節扣除20元。

⑦當日值班領導應把當天考勤檢查的有關情況在校務日誌上做好詳細記錄。

二、會議考勤制度

學校例會、全體教師會議、教研會議、班主任會議以及各部門組織的各種會議要求參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記錄表上籤到。因故不出席者扣20元。

三、請假制度

1、教師因私事、公事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私事請假自行調好課程;公假三天以內自行調整課程,三天以上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公假內調課以代課計算;病假原則上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以代課計算。

2、請假應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半天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一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

3、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先電話向有關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應委託他人代替履行請假手續或者返校後補填假條。不補假條,請假無效。

4、凡請假者必須填寫書面請假條,月底考核均以請假條為依據。

5、在編教師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學校制度執行。

四、查崗制度

學校領導、值班領導以及教務處有關人員將對教師的上課、早讀、晚自習情況每日進行檢查,並對教師的坐班進行不定時檢查。

本制度如需改動,需經校委會商議後另行通知,在新制度出台前按此制度執行,任何人不得做出與此制度不符的決定。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書面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為準。

二、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籤一次扣款2元;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扣款20元),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三、教師有事必須書面請假(電話或帶假不作為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學部負責人籤批,請假按一節課扣款5元計算。半天以上由學部負責人註明工作安排情況後由校長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計算,沒有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學部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説明後到校長處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五、學校例會(週三、日)請假一次扣款15元,遲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10元。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值班工資一倍的罰款。

七、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於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週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後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每超假一天罰款30元,超假兩天以上(不含兩天)的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十、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後至開學後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十一、教職工考勤每月公佈一次,記載結果每月底上報校長辦公室存檔,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衞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彙總填表於宣傳欄上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於7:50前到崗,全體教師必須於8:10前準時到校。

下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全體教師於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第二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注: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前或假後必須調好。

2、教師病假、事假一天以內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請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7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3節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前3天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7、婚、喪、產假按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

8、教師因公出差,填好調課單,不計缺勤。

四、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貼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貼10元;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元獎金,並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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