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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0篇)

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0篇)

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全體員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原則。上班時間公司視天氣及生產需要而定,並做好事先通知。

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0篇)

二、每加班15—45分鐘(包括45在內)記為半小時,超過46-59分鐘以1小時計算。

三、考勤規定

1、遲到

上班前3分鐘內不到工者視為遲到。

l 每遲到一次扣人民幣5元。

l 遲到6-10分鐘(指正常到崗時間後6-30分鐘)以曠工1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記曠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時間未到或未經公司許可而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每早退3分鐘內記曠工1小時,如超過半小時為曠工一天

3、曠工

公司員工未經請假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按三倍工價扣除。

l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均以曠工論處。

l 考勤員私自更改考勤記錄的,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2日論處。

l 連續曠工三天者公司將做無條件除名處理,並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的10%。

4、事假/病假

員工請病、事假需遇嚴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況下可申請,但必須事先批准,未經批准自行休假者將做曠工處理

l 生產工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當班組長或生產助理批准,假期超過三天需上報部門負責人。

l 班組長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四、休假規定

全年節日為七天,春節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五月一日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一天。春節期間當班人員工價按三倍計算,其它節日期間當班人員工價翻倍計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員工請假規定:

請假均以書面申請,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滿銷假,延假續補,否則按曠工處理,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詳細記錄,月底統計填考勤統計表,並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字,於次月3號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佈日起開始執行,望每一位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請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全體教職工執行簽到制,一個月統計公佈一次。實行按月評比檢查。

(二)事假、病假:教職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確需離崗,申請病假、事假。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園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15天以內報園長批准,15天以上的根據《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要求,報教科局、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術講座(交流)、理論學習或業務培訓,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

(四)婚假:教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享受婚假__天,(含週末和節假日,請婚假時必須要結婚證,必須在結婚期間享受)。

(五)產假:女教職工符合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可向幼兒園請產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證的產假180天。產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順延其休假時間(請產假時需要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產假從請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須有醫院相關證明和醫藥發票為準)。

(七)喪假:喪方為直系親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請喪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喪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八)探親假、絕育假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的通知執行。

(九)特假:制度內調班一月內一線教師可上下午調班一次、一天調班一次,後勤教師可以調班一天或兩個半天,調班必須寫好制度內換班條,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調班;教師學歷提升及職稱晉級考試,自行找人代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及滿勤;教師子女參加中大學聯考,可按特假請假,請假期限2天以內;送子女讀大學可按特假請假,省內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帶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但不予發放滿勤。

二、請假的程序和批准權限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須有請假條,寫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間,並經幼兒園有關領導批准簽字,報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離崗。事假和臨時病假及特假由本人與本班老師協調,做好班級的工作安排。所有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在恢復行為能力後5個工作日辦理補假手續,雖已請假但尚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或請假期滿逾期不歸,均以曠工論處。

(二)事假、病假請假、銷假嚴格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的請假程序和批准權限執行。

三、請假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學期內教職工因故請事假連續半個月的或累計超過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事假連續1個月的或累計超過一月者,扣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假15天內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職工病假一月以內的,提供醫生藥物處方發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醫院住院證明,審核小組確認情況屬實,住院期間不扣發教師工資。出院療養需請假的每天扣30元,療養超過1月的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3、半年內請病假連續1月以上累計超過2月者,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2個月(不含2月)至6個月(含6個月)的,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執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報教科局,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包括各處室召開的會議)、各種業務學習、政治學習等,請假一次扣30元並計在滿勤內,遲到、早退每次扣20元,(會議當天如已請病、事假的,當天調班的不記會假)在會議開始5分鐘後到會者為遲到,會議沒有結束提前走為早退。

(四)、曠工一天扣200元;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會負責做好全園教職工的考核工作,填寫考核表,事假、病假將存入個人業務檔案,做日後調資、晉級、評聘、評獎的依據。

(六)、一個月內有請假情況者扣除當月滿勤獎100元。(公假除外)

四、曠工的界定和處罰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執行。

五、各類假的將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__】89號文件》執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職工在請假期內,必須按規定參加婦檢。

(二)、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有衝突的,以上級的規定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 篇3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説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説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複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

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

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入職、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19在勞動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飯店有招工的權利同時飯店有權辭退、開除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0入 職

20.1經人力資源部面試、複試、考核合格的員工須準備以下物品辦理入職手續,

20.1.1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20.1.3有效健康證,户口為飯店所在區以外的員工須提供有效暫住證;

20.1.4泰安四個辦事處以外的女員工須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

20.1.5有專業專業技術證書要求崗位須提供專業技術證書;

考勤管理制度 篇4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彙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後由學習委員在週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於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併彙總,並對照假條進行核實,於每週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並且在每週一由學工辦對上一週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並於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彙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於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閲假條存根並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 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本文轉自實用工作文檔頻道)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並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註冊後,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 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 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 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 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 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並導致嚴重後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 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 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並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於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關於管理制度範文的相關材料,希望對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幫助。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考勤管理制度 篇6

公司各部門: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 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台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台,由前台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台,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 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 前台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特此通知。

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市場部、各門店、配送中心根據不同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特點,採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體執行方案如下:

1)蘇寧市場部(包括原行政部、談判部、財務部)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行政部籤考勤卡,員工到崗後應及時簽到,到崗後未簽到者按未到崗處理。(午休時間無論是否休息,必須籤卡)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總部人事主管負責。

2)配送中心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辦公室籤考勤卡,籤卡方式與總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負責。

3)門店在嚴格執行<<賣場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兩部分組成。促銷員執行考勤卡籤卡制度,其他員工(包括業務人員、庫管員、收銀員)執行打卡制度。籤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項同上,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門店人事主管負責。

二、違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和處罰措施如下:

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罰30元。

2)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上者(含半小時),按當日曠工處罰,扣除5倍的日均工資。

3)不按規定簽到、打卡者每次扣罰30元。任何員工不得拖人、代人簽到或打卡,否則對雙方各處以50元罰款。

4)各部門負責打卡、簽到的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包括保安人員)必須嚴格自律,市場運營將不定期對各部門勞動紀律、考勤管理進行檢查,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操作人員和部門管理人員各處以50元罰款。

三、各部門員工應自覺遵守青百公司<<員工手冊>>和蘇寧電器<<賣場管理制度>>,對其它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上述兩制度中的處罰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部門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須將當月考勤上報市場運營管理部,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管理的員工,罰金將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審批程序:員工請各種假(含存休),均應寫出請假條,先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再按審批權限審批,經批准並辦理請假手續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嚴禁電話請假。)

二、請假內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否則將解聘或解除勞動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有公立醫院證明,具備醫院建休證明、病歷和收費單據(三者缺一不可),方可辦理病假手續,手續不全者按事假辦理。

五、其它請假按<<員工手冊>>和<<賣場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六、請假審批權限:

(一) 對促銷員請假的審批權限:

(1) 半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櫃長批准。

(2) 1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經理批准。

(3) 2天至5天由門店店長批准。

(4) 5天以上的請假不與批准。

(5) 促銷員2天以上的請假,必須逐級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同時門店部門經理必須通報廠家經理,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不予批准。

(二) 對其他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

(1) 3天以內(含3天)總部、門店、配送中心分別由市場運營部部長、門店店長、配送中心經理批准。(各級管理者請假3天以內的,由直接上級批准)

(2) 3天以上由蘇寧總經理批准。

(3) 超過20天者由青百總經理批准,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員工請各種假期間和薪資扣罰標準:

1、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全部日均工資。

2、病假:按請假天數,扣發日均績效工資。

本人月工資×60%

日均績效工資=( )×請假天數

30天

3、曠工:按曠工小時計算,每曠工一小時,按本人平均小時工資的5倍扣罰工資。

4、其它請假期間的工資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各部門自本規定下發之日起,務必認真落實,嚴格執行。蘇寧原有的規章中,如有與本規定相悖者,以本規定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範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條 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實行單休制,每週日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 於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後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 於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 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 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准後,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 事假

1、 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 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 病假

1、 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 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 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並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曠工

1、 未經准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 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 值班、加班

1、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後提交總經理審批後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於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條 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 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 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優先用於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 婚假

1、 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 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 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於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 產假

1、 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 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 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 女職工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 工傷假。

1、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喪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 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户籍註銷證明;

4、 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 公假

1、 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鑑定;

3、 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 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後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週申請。

第十九條 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後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並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 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後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後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考勤。

1、 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25~8:30 前台打卡登記

8:40 前台記錄彙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 8:40~9:00 考勤人員核對前台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 每週一考勤人員根據週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週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彙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其他辦公地點

1、 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後,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 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 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 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 第三十一條 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 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後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説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_09)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説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籤,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籤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准,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彙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於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並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税。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佈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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