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範教師出勤行為,依據《縣教育局關於規範教職工考勤制度的規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考勤制度。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7篇)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並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職,事後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並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事後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彙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後由校長審批。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後由主任簽字,校長審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內者須到教育中心批准。超過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後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准。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診、調休、遲到、早退、曠缺等情況。

1、凡開會、進修、讀書、社會工作、計劃生育為公假,子女家長會或親子活動每學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時。公假一般以請柬和通知等證明單為準,由教導主任簽單離校。沒有書面通知的,由教導主任視情況而定,公假離校時需交出公假單。公假一般不影響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如有影響,一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長決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時向教導主任請假,一般應不影響工作。事假以小時計(不足1小時計作1小時),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簽名。

3、病假需及時或在病癒上班的當天,主動向考勤人員提供病假單,病假單無法及時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導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從教職工的健康考慮,學校鼓勵教職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帶病工作(無論是否持有病假單)。如教職工患比較嚴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傳染病,則應及時看病或遵醫囑休息。教職工病假期間如來校上班,病假隨即終止,遵守學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職工就診一般不超過2小時,並需在離校時交出就診單,若就診後不回校,一般應在下午二點半後前往;上午看病應到校後再去;必須清晨做的檢查,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清晨急診,則應及時通知學校並回來補辦手續。

5、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鐘之內的遲到外,每遲到一次(30分鐘之內)扣除0.5分。超過30分鐘的視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經查實以一天事假論。

8、各種假在月終公佈時尚未辦理請假手續的;需經批准的假而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的;各種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診)凡名不副實的,以曠缺論。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閲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10元。

3、集體備課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後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閲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2、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後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彙總公示,並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行。本規定自20xx年8月20日開始執行。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建立一支高素質、有紀律的教職工隊伍,達到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學校發展的目的。參照雨湖區教育局《中國小教職工隊伍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考勤按學校的作息時間進行,由校辦歸口管理。各處室、年級組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考勤工作,並於每月底將考勤表交校辦。校辦做好統計、彙總和原始資料收集、保管等工作。

二、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期間未請假不得無故外出,更不得曠工或擅離職守。

三、教職工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照《湘潭市國小教學工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有序的工作,不做妨礙教育教學及影響他人工作的事情。

四、教職工因公出差,須持出差證明或會議通知,經校長同意後,方能按公假處理。如公假期間因辦理私事、探親訪友或公假期滿返回後,無故不上班超過半天以上者,一經查實,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五、教職工因私事確需請假時,必須寫“請假條”,經有關領導批准、假條交教導處並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①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②委託他人帶“請假條”,未經有關領導批准而離校者;

③向無“批假權”人請假者。

六、教職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須取得醫院住院部或門診部的休假證明(蓋公章),經校領導審批,報教導處登記後,才能作為病假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①無醫院休假證明或病癒上班後補交假條者(急診和住院者例外);

②有醫院休假證明但未經校領導審批者;

③開虛假病假條者或在外地休病假無法確定其真實性者;

④因打架鬥毆造成的傷病而休假者(見義勇為者例外)。

七、教職工請探親假(一般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均按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給予准假,以上假期必須連續進行,如遇法定假日和寒暑假,應衝抵假日。女教師生小孩若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

八、為了使教師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學工作,上班時間內不準教師在外代課、兼課。凡不請假離校或請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對無故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視為自動離職。由學校書面上報教育局,作除名處理。

九、請假程序和批准權限。

1、凡請半天以上(含半天)事假者,必須書寫請假條,履行審批手續。程序為:處室負責人(或年級組長)簽署意見——校領導審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將假條交教導處。

2、年級組長在無課的前提下,可准予本組教師半天以內事假;處室負責人可准予本部門人員半天以內(含半天)事假;副校長可准予本人分管片內人員一天事假。

3、教職工請事假2~3天由校長審批,4~20天由學校行政會確定審批;凡請事假21天及以上者須經學校同意後報請區教育局審批。

4、病假需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本地定點醫院檢查診斷並開具病休證明;患癌症、精神分裂症病的教職工,分別憑地市以上醫院或地市以上腫瘤、精神病專科醫院診斷證明;1個月以內由學校批准,1個月以上由學校批准並上報區教育局同意,方可休病假。長病休6個月以上,學校批准後並上報有關書面材料由區教育局審批。經地市以上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者,由學校對其辦理退休(病退)或退職手續。

十、工資、福利待遇規定

1、無故曠工1天,扣200元;連續曠工3天及以上者,停發當月全部工資。

2、教職工的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工傷假的請假期限和工資待遇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見附表1、附表2)。超過規定請假期限者,其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享受“帶薪休假”待遇的各類假,按完成本崗位正常工作量標準發放工資。假期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停發請假期間福利。

3、無故遲到、早退或上班期間無故中途外出一次扣10元。

4、事假:以半天為結算單位。每月累計1天以內(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個月以內,每天扣35元;連續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停發工資和福利。

5、病假:以半天為結算單位。門診病假:每月累計1天以內(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個月以內,每天扣35元。住院病假:一個月以內每天扣16元;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包括出院後的療養期),工資待遇均按附表3執行。

6、經學校審批,同意外出參加函授學習者每天扣10元,但請假時須持辦學單位書面通知辦理請假手續。

本制度如與上級制度不一致時,按上級制度規定執行。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學校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行政會。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並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採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採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製。所有請假經審批後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繫人員代理工作並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准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後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後,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説明請假情況,以便於工作安排。

五、相關説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後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彙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於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開展,營造學生學習、成長的優良環境,學校將加強學生出勤管理。經研究,特規定如下:

一、考勤範圍

學生上課、社會實踐活動、寄宿生的晚寢以及學校、班級、班級組織(經學校批准的)的各種活動,都納入考勤範圍。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強學生出勤管理

1.學生上課和各種活動出勤,由班主任負責。請假的學生應有班主任批准的書面請假條,如發現無故缺勤學生,班主任在第一時間與其家長取得聯繫,瞭解相關情況,同時做好記錄。班主任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

2.寄宿生在校期間,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確需出校的,事前必須向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請假。憑出入卡由教師或家長陪同離校,返校後及時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寢期間,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與班主任及家長聯繫。

4.課堂出勤管理:

(1)、每一個課堂,由課代表和科任教師負責學生的上課出勤考核工作。

(2)、任課教師應對不按規定上課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上課後首先檢查學生人數並問詢缺勤原因,發現無故缺課的要及時和班主任聯繫。

(二)嚴格執行請假審批制度。

1、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學校正常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學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時上學,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學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無法上課或上課期間需離校,事前應由家長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准後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長聯繫通報情況,最好讓學生家長到校接走學生,以免中途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

3、學生因病因事請假的,請假一週以內由班主任核實批准;請假一週以上由班主任核實上報,教務處批准。

4、學生因病因事請假不能按時到校,必須由家長來校或打電話請假,學生在上課期間因病因事請假回家,班主任須主動與家長聯繫瞭解情況,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學校。

5、班級學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聯繫家長,瞭解情況,同時把處理情況做好記錄。若情況異常應立即向學校彙報。

6、如果班級學生離家出走,無論什麼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時向學校彙報,並主動調查該學生有關情況,協助家長尋找學生,將相關情況做好記錄。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學生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學生在上課、課間休息、文體活動、集會、出外參觀訪問等學校統一規定的活動中,都執行考勤,未經請假一律不準缺席。

2、學生請假,均應由家長出具請假條,病假一週以上,另附醫院證明。

3、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經班主任查實,簽註意見後,由教導處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長批准。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

4、學生一學期內請假缺課,累計時間超過兩個月,教導處認為跟班學習有困難並經校長批准,可令休學。對無故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調查瞭解,進行教育。曠課累計達100節(每天按六節計),學校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處分,並通知家長。

5、每學期班主任應將學生出缺勤情況通過書面或家訪,告知家長。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1、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規定時間為準。

2、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籤一次扣2分;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2分(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作礦課一節課計),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作曠課半天計;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3、教師有事必須請假(電話請假必須先安排好課務和班務),請假半天以內由負責人籤批,每請假按一節課都進行累計計算。半天以上由負責人註明工作安排情況後由校長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4、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計算,沒有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説明後,到校長處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負責人備案)。

5、學校例會(隔週一次)請假一次扣款5分,遲到早退扣款2分。

6、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5分。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2分的處罰。

7、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於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縣教育局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8、每週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後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超假不履行續假手續的作曠工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10、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後至開學後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11、教職工考勤兩週公佈一次,記載結果每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國小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7

1、學校教職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負責,村小由村小負責人負責,分塊進行。考勤情況每週一結,月底彙總,公示後報檔案室存檔。

2、審批權限及手續

1)、審批權限

請假半天之內(含)的教學人員中心校由分管領導、村小由村小負責人籤批;超過半天在一天之內由教導主任籤批;請假超過一天在一週以內由校長籤批;超過一週(含)則通過校務會研究決定後由校長籤批。公假由行政會決定校長籤批;行政會成員請假由校長籤批。

2)請假手續

教職工請假需按照規定,先根據請假時限長短持學校統一製作請假條到規定責任人處批假,由責任人簽字同意後,再持條到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人員填寫請假日誌。

3)銷假

請假結束後要銷假,先向批准人銷假,再到辦公室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所誤時間以曠工計。

4)補假

若遇有緊急情形,在校可先口頭向分管領導請假,不辦理請假手續,但事後必須及時補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難情況,可先行處理,過後再到校相關責任人處説明情況,辦理補假手續。

3、病假

1) 病假必須出具鄉級及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或病歷)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療需陪牀時,假期期限為:

陪父母為住院天數除以子女人數;陪配偶為住院天數;陪子女為子女住院天數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親屬為其住院天數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數以醫院住院結賬清單為準。超過兩個月的作個人請假處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論。

4)、病假除以上規定外,不再作處理,但量化時按規定處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職工本人結婚,假期為一週,連同星期六、日在內共計7天(晚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論。

2)、喪假

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過世,可請喪假。假期視其情況為3——7天,工資照發,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論。

3)產假

女職工產假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長15天。但若遇跨學期情形或學校人員緊張,一般休假3個月,滿三個月後上課。上班後6個月內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可適當機動;滿6個月後恢復正常上班。女職工意外懷孕後流產者,根據醫院或計生部門證明給予兩週工作日休假。產假和流產請假期間一切待遇正常。但流產請假需自行調整好自己工作後報相關處室備案。

4)、函授進修考試等學習假

按主管部門(或進修學校)通知時間准假,離校前3天向學校提出口頭申請,並填好請假條參加學習,按時往返,逾期不歸或提前不假離校者以曠工論。所任工作由學校相關部門協調安排。曠課一節扣40元。

5)、凡規定公假不予處理。

5、會議、升旗、臨時集會、各種日常常規會議遲到、早退、請假一次扣3元,並扣1分/次;曠會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請事假超過2次後即按曠會處理。曠課每節扣40元,並扣2分/次。上課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10元,10—20分鐘扣20元,20—30分鐘扣30元,並扣1分/次。30分鐘及以上按曠課處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職工每月合計請事假最多累計1天,每超過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節課或每半天(非教學人員)扣5元,並扣1分/次。1天內不予經濟處理。

7、一學期病假超過20天,事假超過10天或有2次曠工或曠課現象者不能參加任何評優晉級。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

8、考勤每週統計公佈在公示內上,如有出入,請及時找相關人員核對。考勤在每期期末時與教育教學成績掛鈎。

9、全學期無任何遲到、早退、曠課、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處理。學校將視學校具體情況在學期末對全勤者予以表揚。

10、教師因病請假,另請其他教師代課,每節課補助該代課教師5元。

11、凡上級文件有規定的一律按上級文件的規定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o8zgn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