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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管理制度十篇

診所管理制度十篇

診所管理制度 篇1

1、 佈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診所管理制度十篇

2、 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 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後的安全檢查工作。

5、 發現火險積極撲救並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 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設備、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後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並做好保管工作。

7、 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 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台燈罩上烘乾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設備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 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准。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准並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診所管理制度 篇2

立即停用或清除引起過敏的物質。病人就地平卧,吸氧,針刺人中、十宣、內關穴。

腎上腺素0。5~1mg皮下注射(小兒0。02~0。025mg/kg),必要時

10~15min後重復注射。

地塞`米鬆10~20mg或氫化可的鬆100~200mg加入5%葡萄糖液

20~40ml內靜注。

擴充血溶量:5%G·S 1000ml靜滴。

血管活性藥:多巴胺40~80mg加入5% G·S 500ml靜滴。

可與間羥胺聯合應用。必要時給予去甲腎上

腺素1~4mg加入5%G·S靜滴。

抗組織胺藥物:肌注異丙嗪25~50mg,撲爾敏10mg。

10%葡萄糖酸鈣10~20ml緩慢靜注。

觀察24小時,以防過敏性休克再次發生。

診所管理制度 篇3

一、診所開業應在所地、鄉、鎮衞生院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衞生行政部門及其授權單位的監督管理。

二、承擔本(地段)的醫療、傳染病報告等工作。

三、關心、體貼病人,診療認真負責,不能診治的病人及時轉診,必要時親自護送到上級醫院。

四、處方用藥必須安全有效,不得使用過期、失效和偽劣藥品,科學合理用藥,合理收費,儘可能地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五、發生醫療事故要在1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防保機構及衞生行政部門,並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

六、做好門診工作日記、處方、傳染病報告的登記、統計工作。

七、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操作時要戴口罩、帽子、着工作衣,器械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換,保證有效濃度,注射要做到一人一針一管。

八、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1.診所由所長負責領導各項工作。各醫護人員應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醫療操作規範,做好本職工作。

2.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值班醫師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人員調換或請假時必須經所長批准。

3.開展診療工作必須做到:看病有登記,開藥有處方,收費有票據,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有存根。

4.對疑難重病員不能確診,病員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

5.對高燒病員、重病員、60歲以上老人及來自遠地的'病員,應提前安排門診。

6.對病員要進行認真檢查,簡明扼要準確地記載病歷。主治醫師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

7.門診檢驗、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範圍。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治療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要親自操作。

8.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繫,以便根據病牀使用及病員情況,有計劃地收容病員住院治療。

9.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兒科、內科應建立傳染病診室。做好疫情報告。

10.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耐心地解答問題。儘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11.門診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衞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

12.門診醫師要採用保證療效,經濟便宜的治療方法,科學用藥、合理用藥,儘可能減輕病員的負擔。

2、預檢分診制度

1、醫療機構應當設立感染性疾病科或傳染病分診點,具備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消毒和處理醫療廢物。

2、從事預檢、分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醫師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按要求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診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週期、流行趨勢和上級部門的要求,做好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後,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

5、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應當依法採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並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採取醫學觀察及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6、不具備傳染病救治能力的,應當及時將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診療,並將病歷資料複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

3、查對制度

(一)臨牀科室

1.開醫囑、處方或進行治療時,應查對病員姓名、性別、牀號、住院號(門診號)。

2.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擺藥後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後查。對牀號、姓名和服用藥的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

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籤、失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給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時要經過反覆核對;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有無鬆動、裂縫;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輸血前,需經兩人查對,無誤後,方可輸入;輸血時須注意觀察,保證安全。

(二)藥房

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配伍禁忌。

2.發藥時,查對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標籤(藥袋)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藥品有無變質,是否超過有效期;查對姓名、年齡,並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

4、處方制度

1.醫師、醫士處方權,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長批准,登記備案,並將本人之簽字或印模留樣於藥劑科。

2.藥劑科不得擅自修改處方,如處方有錯誤應通知醫師更改後配發。凡處方不合規定者藥劑科有權拒絕調配。

3.有關毒、麻、限劇藥處方,遵照“毒、限劇藥管理制度”的規定及國家有關管理藥品的規定辦理。

4.處方一般不得超過七日用量,急診處方以三日量為限,對於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況可酌情適當延長。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要分別開具處方。西藥和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須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品。處方當日有效,超過期限須經醫師更改日期,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醫師不得為本人及其家屬開處方。

5.處方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項:醫院全稱,門診或住院號,處方編號,年、月、日,科別,病員姓名,性別,年齡,藥品名稱、劑型、規格及數量,用藥方法,醫師簽字,配方人簽字,檢查發藥人簽字,藥價。

6.處方一般用鋼筆或毛筆書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如有塗改醫師必須在塗改處簽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書寫。急診處方應在左上角蓋“急”字圖章。

7.藥品及製劑名稱,使用劑量,應以中國藥典及衞生部(省、市、區衞生廳局)頒發的藥品標準為準。如醫療需要,必須超過劑量時,醫師在劑量旁重加簽字方可調配。未有規定之藥品可採用通用名。

8.處方上藥品數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碼書寫。藥品用量單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國際單位(in)計算;片劑、丸劑、膠囊劑以片、丸、粒為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並註明含量。

9.一般處方保存一年,毒性、藥品處方保存二年,藥品處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記後,由衞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批准備案後方可銷燬。

10.對違反規定,亂開處方,濫用藥品的情況,藥劑科有權拒絕調配,情節嚴重應報告院長、業務副院長或主管部門檢查處理。

11.藥劑師(藥劑士)有權監督醫生科學用藥,合理用藥。

5、傳染病報告制度

1、每個醫務工作者是傳染病法定報告人。

2、醫務工作者在診治醫療過程中如發現甲類、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應在2小時內,或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控中心報告,並正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3、醫務工作者在診療過程中,如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時,應在6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4、醫務工作者在診療過程中如發現丙類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5、醫院防保人員應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對甲、乙、丙類傳染病疫情按要求時限網上直報。

6、填寫專卡和傳卡,要項目齊全、字跡清楚,住址寫到行政自然村。

7、醫務工作者在醫療過程中,對疑似或確診甲、乙、丙類傳染病不按要求瞞報、緩報、謊報,一經查實將給予教育、經濟處罰,並及時補報,情節嚴重者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追究行政、法律責任

診所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羣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範適用於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調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熟悉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掌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審核、調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牀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通過勞動部門技能鑑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續教育培訓,並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採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採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審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複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複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註冊證》複印件,並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註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准的診療、服務範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範圍和品種按照省衞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配製製劑。

第十四條對特殊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牆壁應無脱落物,不滲漏。並採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櫃、藥架、底墊、冷藏櫃、温濕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温、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並每日做好温濕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櫃、冷藏櫃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並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置藥櫃。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調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調配藥品。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衞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複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燬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經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調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燬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温濕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燬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範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反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範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係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第二十八條本規範自年6月1日起施行。

診所管理制度 篇5

一、注意儀容儀表,上班不配戴手飾、不穿拖鞋、響底鞋、高跟鞋。

二、交接班要準時,並且要交接清楚,點清備用物品。

三、中夜班要打掃治療室、護士站。

四、每週一、四換牀單;週一大掃除,治療室內窗子、紫外線燈必須擦乾淨。

五、晨間護理、要換牀單、消毒靈浸泡桶及操作枱衞生,並隨時保持牀鋪整潔。

六、濕化瓶按時消毒保存,餾水每15天更換一次(長期吸氧者每日更換,備用15天換一次)。

七、一次性醫療廢物使用後按規定處理,不能亂扔,必須按要求毀形。

八、注意處方用藥,不能配錯針水或將針水送錯。

九、嚴格執行無菌操作管理規程,在進行護理操作中要戴口罩。

十、不得在護士站及治療室吃零食、大聲喧譁、嬉戲打鬧。

十一、不得脱崗、串崗,上班時間服從上級領導分配,不得推脱責任。

十二、準時上班,不遲到、早退、曠工。

十三、每週用95%酒精擦紫外線燈管,並做好記錄。

診所管理制度 篇6

(一、由診所負責人負責購貨、驗收、使用、消毀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二)購買時必須到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公司進貨,購進後經驗收三證齊全(衞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醫療器械註冊證號)。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和衞生行政部門頒發衞生許可批件的'生產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三)物品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牆壁≥5cm。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黴變的產品發放使用。

(四)使用前檢查包裝有無破損、失效、黴變、標識是否清楚,無可疑現象方可使用。否則,禁止使用。

(五)使用後立即就地毀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後,塑料類盛於專用回收袋(黃色)內,非塑料類盛於(黑色)醫療垃圾回收袋內,不得混入其它醫療垃圾。每天焚燒一次,作好記錄。醫療廢物存放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蠅,並注意防火。

(六)衞生員要做好自身防護。在工作時,必須穿隔離衣、帶口罩、隔離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七)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八)診所發現不合格產品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診所管理制度 篇7

人員

1、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技術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上海市醫療廢物衞生管理規範》、《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並定期做好質量考核監控工作。

2、工作人員衣帽整潔,不戴手飾,不留長指甲。牙科世界報告之醫療服

3、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及無菌技術操作規程,操作時必須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手套,可能出現病人血液、體液噴濺時應當戴防護鏡。

4、每次操作前、後應該嚴格按“六步法”認真洗手,戴手套操作時,做到治療一個病人更換一副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5、不能把私人物品放於診療場所。

6、診所專職負責人應定期監控質量及制度的落實,定期召開工作人員會議,反饋督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並做好記錄。

物品

1、物品清潔、消毒、滅菌、保管有一定製度,要為病人負責,定期消毒,定期檢查,嚴格區分清潔區、消毒區和無菌區,包裝的滅菌物品保持清潔、完好,應按日期順序分類存放於固定清潔專櫃內,要有明顯標籤,寫明滅菌日期及有效期,各種治療包、檢查包、敷料包應備用齊全、質量合格,以確保醫療安全。

2、凡進入病人口腔內的所有診療器械必須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滅菌”的要求。

3、凡接觸病人傷口、血液、破損粘膜或者進入人體無菌組織的各類口腔診療器械,包括牙科手機、車針、根管治療器械、拔牙器械、手術治療器械、牙周治療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滅菌。

4、凡接觸病人完整粘膜、皮膚的口腔診療器械,包括口鏡、探針、牙科鑷子等口腔檢查器械,各類用於輔助治療的物理測量儀器、印模、托盤、口杯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消毒。

5、凡接觸病人體液、血液的修復或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須消毒。

6、牙科綜合治療台及其配套設施應每日清潔、消毒,遇污染應及時清潔、消毒。

7、對口腔診療器械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滅菌的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8、無菌用品、滅菌藥液啟用應註明日期、時間,啟封抽吸的各種溶液、棉球、紗布貯槽不得超過24小時,現用現抽,提倡小包裝。

9、裸露滅菌後存放於無菌容器中備用的器械一經啟用有效期為4小時,過後重新滅菌。如有污染隨時更換,開啟者簽名並註明開啟時間。

10、凡不耐熱的器械應浸泡於2%戊二醛中10小時以上,使用前用無菌生理鹽水沖洗。

11、口腔專用藥液應置於避光瓶內,防止污染,用後蓋好瓶蓋,用完後加藥液前應消毒容器。

12、技工蠟塊、在膏模型及各種修復體用紫外線消毒。

13、診療過程中產生的各種醫療廢棄物按《上海醫療廢物衞生管理規範》要求處置。

14、門診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員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過行隔離、消毒,上報疫情。(對傳染病、疑似傳染病患者或病原攜帶者使用過的醫療器械應及時嚴格處理)。

15、牙科綜合治療台及其配套設施應每日清潔、消毒,遇污染應及時清潔、消毒。

16、認真、正確做好每天常規清潔消毒工作,以及每週各環節總消毒工作,並記錄。

17、定期做好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滅菌的監測與保養工作並做好記錄。

環境

1、佈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設有口腔候診、診室、技工室、X光室、清潔區、消毒區、無菌區等,各區域整潔,物品分類放置有序。

2、保持室內環境清潔,每天定時用紫外線燈管照射消毒2次並做好記錄(紫外線燈每週用75%酒精清潔一次)。

3、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面、治療椅、操作枱、門把,用消毒液拖地。

4、保持流水痰盂清潔,每治療一個患者後均應沖洗乾淨。

5、在診療結束後對治療椅水路、管路徹底清潔、消毒。

6、手衞生設備齊全。不用手擰開關、不共用擦手毛巾、不用固體肥皂。

7、環境污染時,隨時消毒、處理。

診所管理制度 篇8

1、發熱門診應設置顯著標志,防止他人誤入。出入口應設手衞生設施。每天應打開門窗對流通風2~3次,每次30分鐘。

2、病人由預檢分診護士提供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後,引領至診室。發熱門診實行一室一患者接診制,嚴禁候診人員多人同時進入診室。

3、發熱門診醫生接診時,應按防護級別要求戴帽子、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穿工作鞋、工作服、隔離衣等,在接觸每個病人前、後或接觸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前、後必須徹底洗手,或手消毒。當出現疫情時,根據需要穿隔離衣、戴手套、護目鏡、鞋套等。

4、空氣每天用紫外線照射消毒一小時或用動態空氣消毒機消毒,做好記錄。每週用75%酒精棉球擦拭燈管1~2次,每月清洗動態空氣消毒機濾網或按説明書要求執行。

5、拖布、抹布應分區域、分室使用,標記明確,用後先清洗後置於500mg/L的含氯消毒劑中浸泡30分鐘消毒,清水衝淨,懸掛晾乾。

6、體温計用後先清洗再以5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以上,流動水衝淨擦乾備用。聽診器、血壓計、袖帶等用後以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75%酒精)擦拭消毒,清水擦拭乾燥備用。

7、保持診療台、室內環境及物體表面、地面清潔乾燥。對患者及家屬經常接觸的門把手、牀欄杆、樓梯把手、餐桌等物體表面,採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劑擦軾消毒作用時間30分鐘。

8、保持診查牀清潔、乾燥,若被患者分泌物、體液污染時,及時清除並採用20__mg/L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生活垃圾及醫療垃圾均按照傳染病醫療廢物處理要求,使用帶有警示標誌的雙層醫療廢物包裝物進行包裝;鋭利器物棄置於利器盒內,達到3/4滿時,由專人負責收集,紮緊袋口或密封盒蓋,專車密閉運送,集中處理。

9、接診患者的急救車應保持通風,車內須備有快速手消毒劑、醫療廢物容器、包裝袋。醫護人員防護用口罩、帽子、手套、護目鏡、防護服等,保持急救車內清潔、乾燥、無污染。被患者分泌物、體液污染時,及時清除並用含有效氯20__~5000mg/L消毒劑擦拭消毒30分鐘後,清水擦拭揩乾。接診後的.急救車內物體表面、地面須做好終末消毒,採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劑擦拭消毒30分鐘後,再用清水擦拭。

10、發熱門診污染物的處理:醫務人員用過的布類隔離衣、護目鏡等放入含有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液內浸泡30分鐘,由專人進行分類處理;護目鏡沖洗擦乾備用,隔離衣送洗衣房洗淨乾燥後,滅菌備用。

11、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下班時,把用後的物品分類,放入指定的容器內浸泡後,再洗手(沐浴)、更衣。

12、醫務人員若出現發熱、伴有呼吸道症狀體徵者,應急時隔離,進行醫學觀察。

附:

(1)穿戴防護用品應遵循的程序(摘自《醫院隔離技術規範》)

①清潔區進入潛在污染區:洗手→戴帽子→戴醫用防護口罩→穿工作衣褲一換工作鞋後→進入潛在污染區。手部皮膚破損的戴乳膠手套。

②潛在污染區進入污染區:穿隔離衣或防護服→戴護目鏡/防護面罩→戴手套→穿鞋套→進入污染區。

③為患者進行吸痰、氣管切開、氣管插管等操作,可能被患者的分泌物及體內物質噴濺的診療護理工作前,應戴防護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護器。

(2)脱防護用品應遵循的程序

①醫務人員離開污染區進入浴在污染區前:摘手套、消毒雙手→摘護日鏡/防護面屏→脱隔離衣或防護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進入潛在污染區,洗手或手消毒。用後物品分別放置於專用污物容器內

②從潛在污染區進入清潔區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摘醫用防護口罩→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進入清潔區。

③離開清潔區:淋浴、更衣→離開清潔區。

診所管理制度 篇9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並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門診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門診各科室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門診全體職工要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要懂得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在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處理,並報當日總值班員和後請保障人員。

每日值班人員,保安人員要提高警惕,在做好值班相關工作的同時,還要高度重視院內的巡視工作,特別是門診兩旁的園林要作為重點巡視。

在每日交接班工作中,醫護人員要嚴格按照各自工作崗位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班。於此同時還要認真驗收各類醫療器械的正常性,各科室的門窗,設備是否完好。如有異常現象,應當面解決或報告科主任。

在每天下班時,各科人員要檢查自己辦公室內的門窗是否已關閉、電路是否完好、各類用電器是否已斷離電源等事項。如有發生門窗沒有關閉,電源沒有斷電事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北京赫麗顏醫療美容診所

20xx年12月10日

診所管理制度 篇10

一、嚴格區分污染區、清潔區、無菌區、採用強行通過方式,路線不逆行。

二、污染、清潔、無菌物品分窗收發,分室存放,設單獨窗口發放,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入內。

三、嚴格掌握各種醫療器材的洗滌、包裝、消毒技術規程。

四、包布容器保持清潔、乾燥、完整、一用一洗。

五、各種消毒包應有明顯滅菌標誌,如名稱、消毒日期、有效期、責任人、消毒者。標誌不清,記錄不全均不得發放。

六、嚴格掌握高壓滅菌操作技能,每包放化學指標劑,每日做B-D試驗,每鍋有物理監測記錄,每月一次生物檢測。

七、進入無菌室必須更衣、換鞋、洗手,無菌物品每月一次細菌培養,每月一次空氣、工作

人員手、物體表面、消毒液培養。

八、每天一次紫外線照射,燈管二週一次95%酒精擦拭。

九、一次性用品及醫療廢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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